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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的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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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的评审细则

高级职称的评审细则范文第1篇

20xx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xx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一规定出台以后,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无疑是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我们来看看最新的规定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高级职称的评审细则范文第2篇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郭正运(政教主任)

2、监督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54人,借调人员8人,中心校3人,共计65人参加岗位聘任。其中副高级4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五级1人,副高六级3人,副高七级2人,中职八级7人,中职九级9人,中职十级6人,初职十一级17人,初职十二级17人,共计设岗62人。

三、实施方案的依据和原则: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是洛南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商洛市人事局《关于核准洛南中学等169个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中核准我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

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二)制约条件

①未在教学岗位,未在教学一线的不得进入所在职级最高档次。

②现请病、事假(法定假列外),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③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所在职级的最高档次。

④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三)各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1.副高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六年以上的,且在教学一线的,可进入副高五级岗位。

②取得中学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副高六级岗位。

2. 中级职称岗位

(1)中职八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校本级岗位上工作五年以上,且在教学一线的。

②小高职称在中学任教或非主体系列不得进入八级岗位,应调至中职九级岗位。

③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竞聘人员在八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八级岗位)

(2)中职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在本级岗位上工作二年以上,且在教学岗位或教学一线的。

②未在教学一线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③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中职人员应列入九级岗位竞聘。

④如九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人员按超岗以中职十级聘任。

⑤符合任职年限但不在教学一线或不在主体系列的人员在九级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通过职代会表决填补。(同意人数应达到职代会人数一半以上,方可聘入九级岗位)

⑶初级岗位

①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按照工作年限排序,进行初职十一级岗位聘用,同等条件下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优先。

②如十一级岗位首次聘任职数超编,因工作调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在本校工作的按初职十二级聘任。

③未竞聘上十一级岗位的全部聘为十二级岗位。

五、各类人选的聘用过程:

1、宣传政策,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2、收集职称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审核证件。

3、将专业技术人员按副高、中职、初职的资格证分为三类。

4、按照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结合学校各类人数实际情况,确定出本次各级聘用人员。

5、揭晓聘用结果,将确定岗位人员在校内公示一周。

6、在公示无异后,造册上报县局审核,报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复核。

7、在复核批复后,学校领导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和工资调整手续。

8、本次岗位聘用聘期为三年。

六、聘用工作时间安排:

1、建立机构,召开会议,学习文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6月3日—6月5日)。

2、制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6月6日—6月8日)。

3、组织评审,确定岗位人选(6月9日—6月15日)。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公示学校岗位聘用条件和职数,应聘对象提交申请书,提供各类证件及工作实绩证件,学校考核,确定岗位人选。

4、学校公示所有岗位聘用人员(6月16日—6月23日)。

5、填聘用表,上报复查审核。

6、办理聘用手续(6月28日—6月30日)。

高级职称的评审细则范文第3篇

很长一段时间,中小学教师的最高职称是中学高级教师(这个仅相当于高校的副高职称),再也不可能上升了。2004年南京市在全国率先试点开评正高级(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出了8位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随后江苏省于2009年在全国率先正式设置正高职称,并评出了江苏省第一批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2010年8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其中“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被首次列入正式的国家文件。随后天津、重庆、北京、广东、山东、湖北等地也陆续在中小学设置正高职称。

“十二五”以来,我区教育发展很快,取得了较突出的成果。我区被评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并涌现了一些品牌学校和学校品牌:东庐中学被评为“全国教学改革特色学校”,东庐中学的“讲学稿”和特色学校的“教育―培训―就业”(又称“双业”:学业―就业)一体化办学模式已成为我区在南京市、江苏省乃至全国知名的学校品牌。另外,区特殊教育学校的葛华钦校长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在北京受到的亲切接见。

在我区教育发展取得较大成果的新形势下,加强我区名特优教师队伍,特别是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队伍建设,打造名教师品牌意义尤其重大。一个地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数量的多少,是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和程度高低的重要指标之一;加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培养,能更好地引领、激励广大教师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发挥好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示范指导作用.能更好地提升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培养也是提高和扩大我区教育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的需要。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事业“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区要新增省特级教师、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五名”(我区现已有省特级教师五人,另已调走两人,其中正高级中学高级教师两人)。由于评选省特级教师的条件之一必须是市“学科带头人”,为此,我们对全区具有南京市“学科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情况,特别是教科研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针对这些市“学科带头人”的具体情况也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一、情况和原因

(一)学段和学科分布不均衡

全区现有27名市“学科带头人”,按学段、单位分,普高9人,中专校6人,初中3人,小学4人,幼教2人,特教1人,教研、培训机构2人;按学科分,小学语文5人,小学数学2人,幼教2人,中学语文4人(初中1人,高中3人),中学数学1人,中学英语1人,中学物理2人,中学化学2人,中学历史2人,中学生物1人,职教专业类4人,德育1人:按职务、岗位分,校级领导和教研员11人,教师16人。从中可看出初中、幼教比较薄弱。各仅有两名市“学科带头人”,政治、地理、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没有市“学科带头人”。

(二)知名度、影响力还不够大

在27名带头人中,不上课和不上本专业、学科课的有7人,上本学科课的有20人。27名中只有8人受过省或市综合表彰,被评为省或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7名中近三年开过省或市讲座、公开课达三次及以上的只有9人,达到一次的也只有11人。从这三个方面看,较多的人在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影响力还不够大、知名度还不够高。

(三)教科研成果还不够突出

27名带头人中,2009年以来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三篇论文的只有14人,其中有些刊物的知名度还不够大。27名中尽管有17人参与或主持过省、市集体规划课题或市“个人课题”的研究,但是担任省级规划课题主持人的仅有3人,市级集体规划课题主持人的仅有6人,因此,27名市学科带头人的教科研成果还不够突出。

究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任务繁重,年龄偏大。27人中,因在领导岗位和年龄偏大不上课的有6人,在普高和中专校担任较重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有13人。因此大多数市“学科带头人”没有过多精力和时间在本专业上进一步发展自我。

二是难度较大,不愿进取。我们知道,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评选要求很高,不仅要求有较突出的教科研成果,还要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等。因此很多市“学科带头人”都有畏难情绪。再说27名市“学科带头人”现都是中学高级教师,其中有不少人都满足现状,进取心不够强。

三是重视不够,举措不实。尽管我区已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名特优”教师考核办法》,但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对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培养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还未出台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培养规划和计划,更无具体的培养举措等,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的成长更多的是靠他们自身的个人奋斗。

二、解决对策

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培养,一方面需要我们教师本人要从肩负的教书育人的使命来增强专业发展的责任感,要从当前教育发展的形势、需要来增强专业发展的紧迫感,要从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提升人生幸福度的高度来增强专业发展的主动性外,另一方面更多的还是需要我们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及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才能取得较大成效。

(一)加强领导,制订规划

各级领导首先要提高对培养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专门组织,明确分工,加强领导;制定各级优秀青年教师、各级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培养规划和计划,制定梯队推进培养方案;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布置、座谈、检查督促、总结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对策以及取得的成效等;设立专项资金为培养提供经费保障。

(二)开展活动,提高素质

继续举办区第四期名师高级研修班和市“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培训班。我区已成功举办了三期名师高级研修班和市“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培训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优化培训课程,既要有理论学习,又要有实践操作;既要提升课堂教学能力,又要提升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并聘请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授课,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此项工作。

精选人员参加市第五、六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班。南京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班已举办过四、五期。这其中,我区也有一部分人先后参加过培训,他们都感到收获颇丰。我们更应利用好这个平台,精选人员参加研修,并在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成立我区“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修。要充分发挥我区现有的5名特级教师(其中两名是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作室,组织本学科部分市“优秀青年教师”和市“学科带头人”组成专门的研修团队,开展专题、项目研修,有计划、有内容、有步骤、有总结地开展活动,通过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的专业指导和成长引领,来激励教师团队不断发展自己。

与省市名师、专家结对帮扶。针对部分市“学科带头人”的具体情况,聘请相应的专家、名师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市“学科带头人”克服、解决自身的短板(如知名度不够高,教科研成果不够丰硕等),在同行中提高其知名度,扩大其影响力。

(三)搭建平台,提供帮助

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与省市人教处、教研室、教科研院所、师资培训处、电教馆、师范院校、出版社、教育杂志社等部门、单位主动加强联系,在综合荣誉、培训考察、专著出版、、讲座、公开课及其录像、人物宣传、基本功或技能大赛、中高考出卷、阅卷、担任中高职称评委、编辑修订教材、大纲、考纲等方面提供平台、帮助和支持,扩大我区市“学科带头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其进一步发展创造必要和充分的条件。

(四)加强考核,表彰激励

继续做好我区“名特优”教师考核工作。我区已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名特优”教师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从“师德修养、专业引领、专业发展、工作实绩”四个方面对“名特优”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取得了较好成效。这项工作今后还需继续坚持下去,并加大对农村“名特优”教师进行综合考核的奖励幅度(如农村的是城里的两倍),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作用,引导、促进“名特优”教师在专业上主动更好地发展。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设立教育发展贡献奖和教学教科研成果奖。设立重要奖项(如奖等),制定相应办法,对在省或国家、国际教科研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学术评比以及在教育教学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名特优”教师,对在举办的国家和国际各类大赛中获得重大奖项的学生的指导教师,对教学实践中取得较突出业绩的“名特优”教师,给予重大表彰和奖励。引导、激励教师不断发展,不断发挥其重要作用,从而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五)提高待遇,提升地位

对已被评为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在津贴、住房、医疗、办公条件、工作经费、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倾斜照顾,在重大节日予以慰问,在政治荣誉方面也予以关照。从而激励他们以及更多的教师不断奋进,更好地为教育、为人民服务,并作出更大的贡献。

高级职称的评审细则范文第4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人才项目推进情况及特色工作。

一是“学习型教师”培养工程。3月18日下发了专门文件,并在县博物馆举行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邀请河北省唐山市岔河中学校长张斌利为全县800名教育干部和骨干教师作了《读书,打好教师职业生活的底色》的报告。目前,各学校已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和读书项目,开展了系列读书活动。但因各学校进展情况不平衡,6月24日县教育局组织了专门调研和督查。计划于暑期结合读书活动,紧扣主题,开展教师远程网络培训、教师课件制作培训、专家业务辅导培训等活动。

二是人民满意的教师、学校、校长创建活动。5月20日县教育局印发《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人民满意学校(园)”、“人民满意校(园)长、人民满意教师”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了启动仪式。目前,各学校已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正在策划各类活动。

三是教育系统人才信息库建设。通过近半年的各类人员信息统计、分类汇总,基本能掌握全县教职工、教育干部的数据信息资料,可以涵盖各项内容。此外,按照县老干部局的要求,完成了离退休人员信息库建设。

除重点项目外,一是深入开展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讨论活动。开展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征文、演讲比赛和“我为教育建言献策”等活动,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促提升。二是继续开展“爱我,敢于担当,跨越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了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讲坛”、“教师讲坛”,承办了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第四期“干部讲坛”,在全县教育系统营造了浓郁的学习之风。

(二)搭建平台,以深化“高效和谐课堂”构建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县教育局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扎实落实“有效教学”要求,全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一是深入开展“高效和谐课堂建设”活动。组织学校对上一学期查摆的问题台账进行集中整改,开展了全县教师集中备课活动,实现了资源共享;组织了每学期两轮的学校教师全员赛课活动,将成绩纳入常规管理,强化了管理和评价;组织全县教师参加了讲课、说课、评课等系列活动,提高了教师课堂教学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课程实施水平。组织了全县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估验收,通过教学视导和专项检查验收,加强了对课程实施的管理和指导。三是强化教学视导。坚持全面视导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实行教研员承包学校制度,加强了对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教学指导力度。四是突出教研实效。今年立项“十二五”规划课题国家级16项,县教研室“基于新课改的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策略研究与实践”课题成功结题并获得市首届教学成果评选二等奖。组织了县优质课评选,共听课500余节。组织21所学校参加了市教学示范校评审、复评工作。

(三)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培养培训,提高师资专业化水平。县教育局以适应素质教育要求为目标,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强化师德建设,积极研究制定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注重校长、名师队伍建设,出台了《县名师名校长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校长、骨干教师参加了“2015海外教育名家(雷夫)中国行”培训、省普通高中校长素质教育专题培训班、省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等高端培训,努力提高校长、名师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教研员管理。完善教研员评价、学科负责制和联系学校制度,提高教研员工作积极性。继续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推进教师轮岗支教工作。二是加强教师培养和培训。邀请上海教育心理专家杨敏毅,全国优秀班主任刘宵、张国强,省优秀班主任刘玉华举办班主任、骨干教师、教育干部专题培训,承办了全国班主任高级研修班,参训1200人次。今年我县推荐3名教师参加省创新人物(教师系列)评选活动;选派2人参加省教育学会、省教育社优秀校长访谈;55人当选为市级青年教师重点培养对象;42人当选为市中小学校长联合会会员,40人当选为市教育学会会员;5名教师被推荐参加全省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优质课评选,12名教师被推荐参加全省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评选。

(四)做好有关重点教育人事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了年初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市教育局及教育内部组织的各类教育人事统计,教职工信息采集,也即教育人事数据库涉及的各类、大量的统计;

二是完成了教职工年度考核、嘉奖、记功备案;

三是开展了全面系统的教师队伍调研、统计和数据分析,编制了今年的教师招聘计划(中小学53人、幼儿园43人);

四是贯彻上级关于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完成了2014年度中高级职称计划编制、材料审查与申报(高级40人、一级74人);

五是按照省、市、县三级部署,开展了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

六是为规范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草拟了《县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

七是按照市教育局出台的《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完成了各基层学校的《教师工作评价实施细则》市级备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缺编、专业化水平偏低问题。内退人员占用编制,教师补充机制不畅,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并呈现老龄化现象;农村学校部分民师转正的教师学历低、能力差,难以胜任现代教学的需要。

二是教师培训经费不足。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费“由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安排”,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投入。目前,纳入县财政预算的教育培训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计划

1、以“高效和谐课堂”建设和学习型教师培养工程为抓手,努力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2、抓好年度人才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在教师管理上实现新的突破。

3、以年度人才重点项目建设为载体,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

4、抓好主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1)暑期做好人员调配、新教师招聘及工资编制档案合同签订,特别是基于防教师流失抓好合同的签订;合同到期教师的合同续签;一二三幼编制重新核定后分配工作;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人员编制调整工作;部分近万份干部档案集中归档工作;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及转递档工作;

(2)完成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上报工作;

(3)暑期提前做好国家、省、市教师节大庆表彰人选的推荐工作和县级表彰的遴选工作;

(4)做好教师资格改革后首年的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做好2015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6)指导基层学校修订完成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并指导基层学校有序开展教职工考核工作;

(7)配合办公室搞好教师节庆祝活动;办理教师内退、退休、干部竞岗与调整等工作;

(8)抓好教育人事年度统计、干部考核,以及聘任制校长的任期考核;

高级职称的评审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校;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

一、引言

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既是采购人员的本职工作,更是服务于全校师生的窗口,高校的日常办公、教学、科研等方面都与采购工作密不可分,就目前而言,高校供应商的选择都是围绕“价格、服务、企业资质”这三个原则进行展开,在这三方面中,价格往往放在首要地位。正是这种以价低中标为导向的采购模式,越来越受到高校师生们的质疑,如高校在建工程坍塌致死事件,贵州劣质图书进入高校校园,各地高校出现学生在用餐时食物中毒等等,这些都极大程度地损害了公众对采购工作的信任度,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这些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共同点,就是对采购工作把关不严,让供应商以价低物次方式中标并将不合格产品投放到高校当中。就高校政府采购物资而言,确定中标的原则并不是价格越低越好,同时也是对采购工作一直以来以“同等的物品花最少的钱,同等的资金买最多的东西”模式提出了挑战。因此选择并管理好供应商对保证高校日常工作的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二、高校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的现状

1.高校采购信息的渠道有限,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许多供应商无法第一时间得到采购讯息,同时高校政府采购具有“采购品目种类多、批次多、单项量小而总量大”的特点,这就导致高校的日常采购难以做到每项物资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商,在日常采购工作中往往将这种批量小、批次多、单价价值低的物资采购仅通过询价方式完成,这就很难做到将询价工作覆盖到尽可能多的供应商。

2.项目的短暂性导致高校与供应商之间关系只能维持有限的一段时间,无法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互惠互利的关系,这样就可能会出现某些供应商隐瞒自身真实的企业状况,通过制造虚假的资质材料,将自身打造成“优质供应商”来应标,同时在合同履约期间私自通过更换设备的品牌或型号降低了招标文件的参数指标和技术要求,以期降低成本获取高额利润。这样不仅会给师生安全带来隐患,同样也损害了学校的利益。

3.尚没有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由于学校的管理水平所限,对供应商的管理还只停留在感性认识,没有形成科学的考核指标,更没有形成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因此对供应商的服务没有理性客观的评价结果很难激发供应商的主观能动性,同时学校也难以做出是否为优质的供应商的评判。

4.采购部门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有限。许多高校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细则,仅凭借以往的采购经验或者之前的工作惯例实施采购行为,这无疑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掺入个人喜好,难以真正做到客观公正。

三、高校政府供应商管理的建议

1.成立专门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先包含财务、工会、监察审计、资产、法律研究室等部门的人员以及教师队伍代表,针对供应商的资质、资历以及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审定,把好供应商选择的第一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采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制度,所谓资格预审就是对供应商提出资质要求,淘汰不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筛选出履约能力强的供应商参与项目竞标,同时针对单价超过限额标准的产品要求提品授权书,产品授权书既是供应商的诚信保证,也是对生厂厂家的责任范围提出了要求。资格后审需要评审小组成员以“科学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参照法定要求实行资格审核,提高招标采购的工作效率。

2.严格把控项目论证过程,项目论证是对需求的合理性、参数的合规性、项目的可行性、资金使用的高效性以及安装环境等方面进行论证,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包含自行论证、专家论证两个环节,其中专家论证就需要校内根据专业分类建立完善的专家库,将具有高级职称或各专业的资格证书的人员纳入到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对库内专家进行更新。

3.健全供应商诚信监督体系,明确采购过程当中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包括财政预算一级、二级主管部门,工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等,同时明文规定对于非诚信供应商的惩处措施,例如建立供应商诚信“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布上榜企业名称,并责令失信企业进行停业整顿,若整顿无果则直接将其清退出,致使其再也o法踏足招标采购市场。对于诚信良好的供应商,则可以让其在评标的综合评分上适当地加分或者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权,达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

4.建立保证金制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在供应商参与项目投标之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确保供应商投标行为真实有效,评标结束确定了中标供应商,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要求其缴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可靠性,供应商完成了全部物资的供应并经验收合格后,可要求其缴纳质保金或者在支付合同款的时候,留存一部分的款项作为质保金,待供应商提供完质保期间所有的服务,再予以一次性地无息支付。通过制度规范供应商的行为,极大程度地降低了政府采购的风险,同时也有效地保护了各方的利益。

在政府加大对高校资金投入力度背景下,高校扩张规模迅速增大,建立高校政府采购供应商服务评价体系和政府采购供应商“红黑榜”,既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同时也可为下次的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选择提供有效的评判依据。

参考文献:

[1]吴敏龙.高校后勤之供应商管理要点探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