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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农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主要收集到2条为农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举办3期农技干部专业知识培训班,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2、在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上,增加测报装备,加大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力度,指导农民搞好病虫害防治。
3、瞄准市场,贴近农民,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4、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加大农业市场信息力度,指导农民搞好农产品销售。
二、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提高农资产品经销商素质。
主要收集到2条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宣传,提高农资产品经销商素质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通过开展科技三下乡、举办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网上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群众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意识。
2、强化培训,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农资经销商素质。
3、推进《病虫情报》进村入户,在主要病虫害发生危害高峰期,争取通过电视预报。
三、农业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主要收集到1条农业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方面的问题和建议。
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在加强农业执法上,明确责任,健全执法机制;充实人员,壮大执法队伍;增加投入,武装执法装备;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要求,提升执法水平。
2、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源头管理,构建放心农资市场。
3、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认真组织实施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秋冬农资打假促增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资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
四、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
主要收集到1条反映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的意见和建议。
为此我局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搞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民培训工程的有关工作、措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为切实保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期间建设的终端接收站点进行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的重点是由各试点县(市、区)组织的自查评估。现就自查评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自查评估工作要客观了解终端接收站点建设的质量和运行管理等情况;要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注意总结经验。
2、科学规范,严格程序。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自查评估计划,要严格按程序操作,保证检查评估工作的质量。
3、统筹协调,加强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要坚持自查评估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做到检查严格、评估准确、整改及时。
二、方法步骤
自查评估由各县(市、区)远程办负责组织;在此基础上,市远程办对各县(市、区)的终端接收站点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1、自查阶段:自查评估工作要在本县(市、区)所有终端接收站点同时开机运行的环境下,对所有扩大试点期间所建站点逐一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是现场检查终端接收站点的设备安装和系统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终端接收站点验收报告》(附表一略)和《终端接收站点运行保障评估表》(附表二略)。自查评估组对自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填写《终端接收站点验收整改通知单》(附表三略),并做好自查评估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整改阶段:网通公司和各乡(镇)站点按照整改通知单的要求,逐条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填写《终端整改站点验收整改报告》(附表四),上报县(市、区)远程办。
3、总结阶段:自查评估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远程办要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于9月25日前向市远程办上报自查评估报告。报告内容为:自查评估工作的组织情况、自查评估的结果、终端接收站点建设和自查评估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及整改情况、意见和建议。
在各县(市、区)自查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市远程办将组织进行抽查评估。抽查站点的选择以随机抽样为主,并适当挑选部分有代表性的站点,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年度所建站点总数的15%。抽查评估与自查评估采用统一的指标体系。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远程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其作为保证终端接收站点建设质量的重要措施来抓,确保自查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周密制定计划。各县(市、区)远程办要根据当地终端接收站点建设情况,按照检查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科学制定自查评估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计划的落实。
切实解决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完善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稳步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全面落实。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县本级、各乡镇、村对2010年至2012年共3个年度,中央、省和市投入的整村推进扶贫资金、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资金、“雨露”计划培训资金和小型水库移民解困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及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2010年以前。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传达给办全体干部职工、相关乡村负责人,研究布置工作,以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范围。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积极开展自查。尤其是要积极主动查找今年发生的和上级监督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2、自查自纠重点。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民生政策落实、履行监管职责、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资金审批拨付和资金专账管理等方面进行。主要查:(1)扶贫和移民项目是否按批准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竣工是否按要求组织验收;(2)在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中,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3)在扶贫和移民资金审核拨付中,程序是否严格,到户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是否有滞留的现象。有无失职渎职、利用职权谋取好处,甚至收受贿赂,内外勾结,套取骗取扶贫和移民资金行为。
3、自查自纠方法。一是摸清家底。县扶贫和移民办会同县财政局,全面梳理2010-2012三年扶贫和移民资金来源、流向、流量,完善资金项目台账;乡村也要及时组织自查,掌握本辖区内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二是比对数据。深入乡、村和农户,比对核实每一笔资金的真假,并签字确认。三是依法处置。对于套取骗取的扶贫和移民资金一律追缴;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所得的一律上缴县廉政账户;主管部门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回;滞留账户的项目资金,尽快按规定用途拨付使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总的要求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单位和个人都要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纠,“销号制”整改。
(三)督促整改阶段(8月10日前)
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1、整改重点内容。重点查处截留、挪用、挤占扶贫和移民资金行为;借管理扶贫和移民资金之机违规收费,加重群众负担行为;内外勾结,套取骗取扶贫和移民资金行为;收受贿赂,谋取利益行为。
2、抓好分类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处理。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力量迅速查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对骗取扶贫和移民资金的追缴力度,明确上缴期限,逾期不交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权钱交易等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办。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前)
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建立健全覆盖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全过程中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项目管理股、综合股、规划监测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管理股,负责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工作。二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将每一类资金的自查工作落实责任股室,并明确责任领导。
2、提高检查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股室责任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加快安全基础建设,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商务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另行下文),各协会和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商贸流通领域的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农贸市场、超市、加油站(点)、液化气站、民爆器材经营等企业。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化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范建立、执行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民爆仓库、加油站的消防设备设施、疏散通道以及用火用电安全等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教育培训情况。
9、“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采取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下联动,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深入一线进行督促检查。
1、分工协作,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章立制,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3、自查自纠,排查、整改和监控好重大危险源,并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4、转变思想,解决好安全生产投入和教育培训。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整改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三、时间和步骤
从6月18日开始至12月1日结束,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8日至6月24日)。各企业要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至7月15日)。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专家“会诊”阶段(7月16日至9月30日)。根据需要经信局聘请有关专家,深入企业把关问脉,帮助企业梳理、排查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和隐患。
(四)督导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10日)。区政府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本次行动进行现场督导和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提高水平。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企业要把这次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增加投入,积极开展好这次行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务必取得良好效果。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证照不全或不具备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