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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安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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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安全预案

小学课后服务安全预案范文第1篇

热点头条

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地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意见》强调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今年起,甘肃省兰州市各中小学校将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程,确保每学年教育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综合课等相关课程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意R。此外,还将在学校食堂和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小饭桌”)推进“明厨亮灶”工程。

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远程监控

按规定,各学校校长和托幼机构园长是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组织制度、人员管理、采购储存、经营场所、经营行为、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食品留样等方面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活动,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同时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鼓励实现“明厨亮灶”远程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加大流程布局提升改造、源头治理和加工操作过程风险管控力度。

各县区食药监部门还将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营养餐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托管单位及提供网络订餐的食品经营户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规范操作情况、原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等。

小学课后服务安全预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印发《县关于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活动方案》,县教育局成立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治理全县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亲自调度,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营造氛围,加强教育。召开全县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治理专项部署会、推进会和师德师风主题教育动员会、推进会等,营造有偿家教治理工作浓厚氛围,各校通过组织教职工集体学习、集体宣誓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在职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三是专项治理,强化考核。每年组织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行动,全体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签署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修订完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每学年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考核,把有偿家教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向社会公布有偿家教治理工作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踪督查。近两年来,未发生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四是弘扬激励,建立机制。通过宣传树立师德典型和示范引导,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贯彻《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做新时代好教师的实施办法》,制定实施《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落实有偿家教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偿家教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严格审批年检制度。针对全县培训机构数量不断增加,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申报提交材料审核通过的民办培训机构,经验收评估合格,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目前,全县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18所,其中,城区17所,镇1所。二是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年检机制。制定《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考核细则》,每年对发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检,确定等次,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通报全县,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校外培训黑白名单制度。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内容、师资力量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截止目前,全县公开白名单18所,黑名单2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立完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小学课后服务安全预案范文第3篇

一、寻找学习起点是促成有效教学的“桥”

一些教师在找寻学习起点时通常有两种误区:一是从教材中找,把教材的起点内容作为学习的起点;二是从教师自身的储备中找,以自我为中心,把自己认为合适的内容作为学习的起点,却没有面对学生。

显然,这两种做法都不可取。学习起点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具体情况,这应成为最基本、最重要、最不能忽视的教学资源。寻找学习起点可以帮助教师了解学生已有的知识、技能、情感、价值观等方面的现状,确定课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教学搭建桥梁。寻找学习起点的方法有多种,可根据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来寻找,也可以在课前尝试练习中寻找,还可以通过课堂的体验活动来寻找。

(一)在生活经验中找寻学习起点

小学品德教学要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出发。教师对学生已有知识经验的分析,不能仅依赖教材编排时的基本预设,而更应该考虑学生的现实状态。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可以反映出他们的知识背景、能力水平以及兴趣点。教师在课前如有充分的了解,就能够准确确定学生的学习起点以及思维走向,从而构建一个最贴近最近发展区的探究空间,帮助他们获得最佳发展。

例如教学《我是小小安全员》(浙教版《品德与社会》五年级上册)一课时,教师在课前发放调查问卷以了解学生三方面的认知起点:学生生活中比较容易发生的居家安全事故;学生已经会预防的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已经会处理和不会处理的意外伤害事故。通过整理发现:学生发生摔伤和烫伤的概率最高,其次是触电、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是冬季里最容易发生的事故。对摔伤、烫伤等常见的安全事故,学生已掌握了常规的预防措施和急救方法,但是,对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事故,不但不懂得预防方法,甚至还存在一些认知上的盲点。基于这样的学情调查,教师就设计了如何预防“煤气中毒”以及如何处理的教学活动,收到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二)在尝试练习中找寻学习起点

在教学时,教师可以设计尝试练习来了解学生的学习起点。根据学生练习反馈的结果,教师可以很清楚地认识到学生的真实起点和发展需要,从而调整自己的教学方式。

例如在执教《长江长城 黄山黄河》(浙教版《品德与社会》三年级下册)一课时,教师课前布置学生完成“祖国风景名胜资料收集表”,要求他们收集有关长江、长城、黄山、黄河等主要景点的历史人文知识。待收回、整理资料后发现,部分学生已经游览过黄山和长城,于是,教师把学生旅游时所拍的照片作为教学资源。课上,一些学生绘声绘色地介绍游历过的景点,教师适时呈现相关资料,学生在直接欣赏秀丽风景的同时,唤醒了内心自我体验,丰富了精神感悟。很多同学甚至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满怀激情地表示要游遍祖国的山山水水,感受祖国的大好河山。这堂课还原了学生的原味生活,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目标也就在无痕中达成了。

(三)在体验学习中找寻学习起点

真正的教育不是“告诉”,有意义的知识无法由教师手把手地教给学生,而只能通过学生的体验学习而自主建构。体验学习是连接学生生活的桥梁,也是连接教与学的中介。体验学习既是教师“教”的起点,也是学生“学”的起点。教师的“教”不是指导学生进入教材,去破译难点,领悟重点,而是通过实际参与体验学习,从中获得真切的感受和亲身体验,积累直接经验,获得对自我、世界、生命和生活的认识和理解。

例如教学《谢谢你们,我的父母》(浙教版《品德与社会》四年级上册)一课时,教师在引导学习“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一主题时,发现大部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都习惯以自我为中心,对父母的关爱已习以为常,很少体会父母的辛劳。极少数学生会说父母养育他们不容易,但并没有任何感恩父母的行动。基于这样的情况,老师在课堂中创设了体验学习的场景:把事先准备好的沙袋拿出来,让学生体验母亲十月怀胎的辛苦。把沙袋绑在学生的肚子上,请他们绕着课桌在教室内走三圈……在这种体验中,学生不但明白了是母亲赋予了他们生命,而且体会到做母亲的不容易,由衷地生发出对母亲的感恩之心。

又如《我是小小安全员》一课中,教师设计了这样一个情境:张阿姨家住永辉新村220幢三单元506室,她的婆婆因为煤气中毒昏倒了。张阿姨一边对婆婆紧急施救,一边请邻居沈小璐同学帮忙拨打120急救电话。张阿姨的电话号码是:13957047755。如果你是沈小璐,你准备怎么拨打电话?在学生模拟拨打电话时,教师发现他们基本上能说清地址和电话号码,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语言不够简洁,或语速很慢,或因着急而断断续续。于是,教师请一名学生与自己合作演示,再及时补充、讲解,学生明白了拨打急救电话时语速稍快、语言简洁的重要性。

二、运用学习起点是促成有效学习的“魂”

合理运用学习起点是促成有效学习的灵魂。那么,如何有效运用学生的学习起点呢?实践中,教师既可以综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和认识起点,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认知需求,重新选择教材内容,形成新的教学方案;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反应,及时调整教学预案,生成新的精彩课堂。

(一)根据学习起点准确定位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准确定位是有效品德学习的关键所在。学习起点的准确把握,可以使教师准确地定位教学目标,合理地设计教学流程和选择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品德学习活动。教师可以通过课前的学情分析,及时掌握学生在情感、态度、知识、技能等方面的现状,从而确定学习起点。

例如在教学《生活中的你我他》(浙教版《品德与社会》三年级上册)一课时,教师了解到学生职业观的基本情况:学生对“职业”的概念不清楚,认为小偷、学生都是职业;熟悉老师、警察、农民、医生、服务员等生活中常见的职业,对离生活较远的空姐、舞蹈家、渔民等职业了解不多,尤其是对新型的职业——月嫂、猎头、泊车员了解更少;大部分学生认为各种职业都是人们生活不可缺乏的一部分,但有少部分学生认为飞行员、司机、农民、歌手、理发师、服务员、清洁工等职业不重要。对三年级学生而言,他们是第一次接触职业这个话题,而这节课目标定位要基于学生原有的水平,又要有所提升。所以,教师把这节课的目标定为:知道什么是职业,认识生活中的各种职业,了解其特点;通过合作,感受各行各业都是生活所需;懂得社会是个大家庭,各行各业都为人们的生活付出劳动和智慧,要珍惜并尊重劳动成果。

又如在教学《有人生病时》(浙教版《品德与生活》一年级下册)一课时,教师通过课前了解到,该班学生从出生到现在,或多或少地都生过病。他们生了病要么吃点药,要么由家长带去医院看病。至于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为什么会生病?怎么样才能不生病?生病后如何快速获得康复?等等,学生可能从来没想过,大部分家长也不会专门和他们探讨。因此,教师把本课学习重点确定为:了解生病的原因,学会预防生病的正确方法,培养保健的意识。

(二)根据学生的学习起点设计弹性教学方案

综合学生的逻辑起点和现实起点,教师应对部分教学内容进行适度调整,以形成“着眼于整体,立足于个体,致力于主体”的、富有弹性的教学方案。

如教学《我是小小安全员》一课,教师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起点后,按照“板块式”的设计思路,围绕“居家安全”的话题,设计了三个教学板块。首先,认识居家生活安全隐患多;然后,针对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寻找预防措施;最后,以“煤气中毒”事故为例,指导学生学习自救互救的方法。这三个环节既把教学内容有效地贯穿起来,又集中处理核心问题,避免了许多繁杂琐碎的问题,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去交流探究,提升了教学效率。

(三)根据学习起点生成精彩课堂

教师在进行教学预设时,虽然从多方面考虑学生的已有知识和经验,但由于学生是具有鲜活思想的个体,在相互交流和探索中,课堂上总会出现让人始料不及的情况。于是,许多教师会习惯性地选择回避,努力地把学生引向预设的轨道上来,以便顺利完成教学。

好的课堂应该是灵动的,在课堂中经常会生成不曾预约的精彩。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根据学生的表现与反应,把握学生暴露的学习问题,敏锐地捕捉不期而遇的生成点,及时调整教学预案,改变教学策略,提供针对性的指导,使课堂呈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精彩。

例如在教学《他们需要关爱》(苏教版《品德与生活》一年级下册)一课时,教师在第一次教学中创设了扮演盲人的体验活动。学生每人拿出一条大方巾,站在自己的座位前,蒙住双眼,围绕桌子顺时针走一圈。可是学生的表现却让他大跌眼镜:他们嘻嘻哈哈地走着,有些在半路中间扯掉方巾偷看前行的道路,有些故意在半路上推来推去……遇到这种情形,教师在第二次教学活动中,调整了教学预案。这次,他把学生带到设有障碍的操场上,再进行一次盲人体验活动。教师通过语言创设情境,提示一些具体的活动要求,从而实现了有效调控:“现在请盲人小朋友把自己的学习用品放回书包并整理好……我们放学了,请大家背上书包。往前走,前面可是马路,要注意听汽车的声音,千万别撞上车……过了大马路,现在要穿过一条小巷。这条路可窄了,可滑了……小心,别摔跤……好,慢慢来……现在该扶楼梯上楼回家了。”学生在教师的描述中,小心翼翼地前行。通过这次有效的体验活动,学生懂得了盲人的不易,从而在心底发出尊重盲人的声音。

小学课后服务安全预案范文第4篇

一、学校管理:着眼长远规划,注重科学管理,提高工作实效,推进全面发展

1、学校启动三期发展规划,在总结二期发展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把继承传统和勇于创新相结合,针对学校发展现状和不足,有计划地,自下而上的征集发展建议,制定新一轮学校三期规划的发展定位和实施策略。学校通过以此为抓手凝炼学校文化精神,团聚师生和谐力量。

2、注重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学校顺利通过市文明单位检查、市教育收费行风检查、国家级安全社区学校项目组检查、市教育综合督政抽查、市行为规范示范校检查、区绿色学校复检等工作,积极筹备下学期市教委基教处教学督导。在制度建设中,学校修订完善《光明中学监考及阅卷工作细则》、《光明中学教师家访条例》、《光明中学收费制度》、《光明中学助学金奖励制度》校园安全预警机制、学生守则等管理条例。我们努力搭建平台,关心教师发展,投入资金把体育课排入教师课表,关心教师健康成长。目前学校管理有序,人心稳定。

3、加强学校基础工程和安全设施建设,启动学校百年教学大楼的整体修缮加固工程。学校结合自身发展特点,有计划地更新网络硬件配置和部分设施的更新换代,努力谋求一个更舒适、更人性化、更能服务与教育教学和学生需求的校园环境。

4、重视学校的对外辐射与交流,在交流中学习,在学习中创新。国际交流中,与法国罗贝尔德吕萨施中学、美国南肯高中、新加坡先驱初级学院先后缔结友好学校。双方在学生交流、教学示范研讨和学校管理上有了一定的了解与合作。北京顺义一中、七中两位校长、云南红塔中学中层干部到本校挂职锻炼,我校文理科青年教师、教研组长和中层干部,分别走访了杭州学军中学、江苏海门中学,学习长三角地区名校经验。行政干部拜访七宝中学,走进上师大附中,探求真经。当然,我们也继续做好与光明初中的合作,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德育:关注社会热点,深化德育品牌,建设温馨教室,创建和谐校园

1、学校德育关注社会热点,以“迎北京奥运”、“改革开放30周年”、“抗震救灾”、“抵御风雪灾害”为切入口,组织观摩奥运火炬传递、开设主题班会、布置班级环境、倡导爱心募捐等系列活动,对学生进行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做大做强“中国风民族魂”的德育品牌,受到社会关注。本年度我校荣获市红十字会“5·12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优秀志愿者组织”奖。

2、依托德育课题“温馨教室”建设的实践研究,加强育人氛围建设。学校扎实推进该课题的研究与建设,学校在生生交流环境建设、师生沟通技巧、班主任工作、年级组工作和学校工作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目前全校已形成了“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良好育人氛围并获得区内外兄弟学校广泛认可。我校作为黄浦区该项目推进的先进学校,分别在区内,区外做经验介绍。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区德育室、德育培训班、长宁、崇明等德育干部等纷纷来校学习。

3、德育教育重视基础道德教育和学生民主氛围营造,以此推进学校的学风和校风建设。德育处依靠年级组和班主任和全体教职工,坚持不懈地抓好日常行为规范的宣传、引导、教育。还通过“我是光明学子”系列主题活动举行演讲赛、辩论赛,树立学生心目中的“合格光明学子”的形象。同时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和发展,引导学生干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学生干部与校长面对面”已经成为学校的常规工作。

4、我们进一步规范、巩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我们整合社区资源、家庭资源,进行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学生所长扩充社会志愿者服务内容,鼓励学生积极了解、融入社会、奉献社会。今年我们又有一位老师和两名学生获得了xx年度上海科技馆志愿者“优秀组织者”和“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上半年,我们还参与了上海市中小学生课外活动场馆资源课程(档案馆项目)的系列方案策划,并完成了档案馆项目版图网络版、版图印刷版、活动指南印刷版的设计工作。

5、德育管理明确“掌握方法,提高水平”的建设目标,加强德育队伍的科学管理。目前学校班主任队伍中青年教师比重较大,热情有余经验不足,我们加强班主任师德教育,努力搭建班主任工作交流平台,以青年班主任沙龙为载体组织专题讲座,总结有理念、有操作、工作出色的班主任的经验,围绕“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开展经验交流和共享,切实提高了班主任工作能力和水平。我们成立了青年班主任学习班,聘请指导老师,定期组织学习,帮助青年班主任迅速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方方面面,掌握班主任工作的诸多方法。我们加强年级组建设,充分发挥年级组长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管理作用,层层负责,强化年级组功能建设。

三、教学:改进教学管理,推进课堂改革、实施质量监控、提升学科活力

1、本年度,教导处通过理顺管理条线,落实责任分工,继续推进教学的有效性管理。教导处通过抓好教研组长队伍建设,修订《教研组长工作职责》,组织召开教研组长工作研讨会,出台《教研组长考核办法》,对教研组长有要求,有考核,有奖励,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实效性。我们还要求教研组进行“主题式研讨”,尝试以此提升教研组的教研质量。

2、结合市教委会议精神,本年度我们不仅继续注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还就教学的5个基本环节入手,逐个突破,对课堂教学进行质量监控。我们聘请语数外三位特级教师作为学校的教学顾问,深入课堂听课,与教师研课交流,我们重点选择作业环节,进行规范做法和创新做法交流,经常性的抽查和反馈,通过考务专题培训,抓考风和考后分析,以此监控教学质量,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我们举行了“落实教学环节·加强师生互动”公开教学展示活动,共开设公开课17节。

3、我们注重三类课程建设。夯实基础课,做大拓展课,提高研究课。我们逐个排摸基础课教学,引导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注重课堂活力。我们大力鼓励教师开设拓展课。我们重视研究课教学,由专职教师通过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课题研究方法的全过程指导,同时由其他学科教师课外对学生课题小组具体指导相结合的课程模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上海社科院和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联合主办的“社科杯”上海中学生社会科学征文大赛中,我校金诗颖等同学撰写的研究性学习论文“高中生对传统节日热衷程度的调查与思考”荣获上海市三等奖;李蓓茜等同学撰写的论文“上海市黄浦区小学生使用沪语情况的调查报告”荣获优胜奖。

4、学科教学不仅需要课内经营,也更需要学生关注课外。我们举行了一系列学科类的教学互动:“走近鲁迅”语文周、“”外语周、“快乐学习 幸福我心”心理教育周、“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科技节、“我为奥运加油”体育节、“舞动青春,欢乐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获得学生认可与喜爱。我们邀请《文化中国》栏目着名节目主持人今波来我校与师生共同探讨“文化与历史”;组织学生走近经典,了解国粹,学习中华传统文化。学生通过多种类型的趣味竞赛与活动,提高知识的认知能力,获得成功的喜悦,也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有了这样的基础,我校学生在科技、艺术等领域,屡获大奖。

5、今年学校高考工作全面结束,高考成绩稳步提高,中招工作顺利完成,中招分数线再次获得较大幅度提升。全校教师团结一心,爱心奉献,课后的义务答疑蔚然成风。

四、科研师训1、继续开展《光明中学学生人文素养的评价研究》,总课题组和分课题组进行了多次活动,已基本结题。开始拟定学校三期发展规划实验项目设计。组织管理和指导教师课题研究,目前教师个人2个区级课题结题,8个校级课题立项,坚持组织全校教职工撰写小论文和教学工作一得。

2、组织区第九届科研成果评选的申报,我校的《光明中学学生语文学习有效性方法探究》、《运用多元智能理论进行地理学习评价的研究》、《高三常见心理问题及对策研究》、《富有人情味的英语考试方案探索》四个课题获三等奖,《运用案例教学法,提高学生政治素质》获鼓励奖。

3、精心设计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我们利用教工大会,开展了师德、心理健康、创建和谐校园、教师人文素养等主题培训。通过教研组为单位的校本培训,促进了各个教研组教研质量的不断提高,教研活动有教育教学理论的专题学习,有课堂教学设计、课后反思的研讨,主题式教研开展得有声有色。组织“青年教师读书班”参加语言文化考试、教育基本理论考试,学习优秀学校教师经验,七宝中学特级教师毛荣富老师受邀为青年教师作了题为“谈教师的人文素养”的报告,区化学特级教师吴铮为青年教师谈“如何说课”。

小学课后服务安全预案范文第5篇

一、属于役使学生的劳动

学校或教师役使学生参加的劳动包括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或危险的生产作业,让学生参加与其年龄、体力不相适应的劳动,以完成创收任务为目标的勤工俭学等。

这类劳动违背育人的根本宗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基本精神,必须坚决摒弃。一些地方已经出台政策,禁止学校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例如: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规定:禁止役使和变相役使学生,造成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1:刘某(8周岁)系某小学三年级学生,平时在校就餐。为解决学生就餐时的喝水问题,该小学规定,各班级学生轮流值日, 以两人为单位,用铁桶为所在班级抬开水。一天中午,刘某与另外一名同学在抬水回来的途中,不慎被绊倒,刘某被烫伤。后刘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该小学认为,学校为在校就餐学生无偿提供开水属公益行为,刘某抬开水是用于其个人与其他学生饮用,并非是为学校服务,故学校对刘某的烫伤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教育部《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学校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饮水饮食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7条规定:“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根据这些规定,学校为在校就餐学生提供开水是学校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既包括确保饮用水数量充足、质量符合卫生标准,也包括供水方式安全。即使学校免费提供开水,也不能免除学校的安全保障义务,案例1中,学校安排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用水桶抬开水这一与其年龄不相适应的劳动,属于役使学生的劳动,由此造成的损害后果应该由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案例2:杨某(7周岁)是某小学二年级学生,其所在学校制定了学生餐后轮流清洗公用饭盒等相关制度。某日中午,轮到杨某洗饭盒,由于洗碗槽的水太冷,杨某便走进厨房,爬上约90厘米高的锅围,到蒸饭锅内拿水瓢舀热水,不慎坐入锅内,被开水烫伤。当时无一教职工在场,幸亏有一路过的教师发现并将其抱出。杨某家长向学校索赔未果,将学校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被告组织学生洗饭盒时,虽有不许学生随意进厨房的制度,但制度未落到实处,学生洗饭盒时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被告对原告未尽监管之责,应对损害负主要责任。但原告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擅自进入厨房,也存在过错,应相应减轻被告的民事责任,故判决学校承担60%的赔偿责任。杨某父母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学校安排年仅7周岁的杨某等未成年人洗公用饭盒的制度不妥。杨某在洗饭盒过程中被烫伤,系因学校未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管理措施不力造成,其伤后的经济损失应由学校全部承担。该案经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市中级法院再审时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由杨某所在的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2中,法院最终判决学校承担全部责任是否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即侵权人要承担全部责任。案例2中,学校安排年仅7周岁的杨某等未成年人洗公用饭盒的制度不妥,与学生的年龄、体力不相适应,且学生洗饭盒时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因此学校存在重大过错。而受害人年仅7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故的发生只有一般过失。所以根据以上规定,不应实行过失相抵、减轻学校的赔偿责任。中级法院改判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是正确的。

二、属于正常教学范畴的劳动

属于正常教学范畴的劳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校园卫生劳动。(2)科学实验劳动。(3)劳动技能训练。比如:学校开设的服装、烹饪等劳动技能课。(4)社会公益劳动。(5)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勤工俭学活动。这与以完成创收任务为目标的勤工俭学不同,前者以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为目的,后者以创收为目标,把学生单纯作为一般劳动力使用。

判断学生的劳动是否属于正常教学范畴的劳动,除了要看学生参加的劳动是否属于上述类型外,还要看劳动的内容和强度是否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如果劳动的内容和强度不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那么即使属于上述类型的劳动,也属于役使学生。

学生在参加属于正常教学范畴的劳动中受到伤害,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呢?这关键要看学校和教师是否有过错,是否尽到了相应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具体来说,这些职责包括:(1)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校外劳动时,应事先考察劳动环境,消除不安全因素。应事先确定劳动的场地范围,检查劳动工具,预见可能导致伤害的不利因素,制定安全预案。(2)在劳动前对学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讲清楚劳动的内容、注意事项、纪律要求、工具使用方法、事故的防范和自救办法等,提高学生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例如:某校在组织学生参加“蓖麻爱心助学”活动中,让小学生利用校园空地、自家房前屋后等地种植蓖麻,因忽视宣传蓖麻子的毒性,致使131名小学生因误食蓖麻子而中毒。对此,学校是存在过错的。(3)劳动过程中要有教师在场指导、监督和管理。例如:某日上午,6岁的高某按学校要求到校打扫卫生,同天值日的李某让高某清除垃圾,由于高某未听见,因此李某就上前猛推了高某一把,不慎将高某在地,致使高某的鼻梁骨骨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6岁的高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学校要求到校打扫卫生,学校应该安排教师在现场指导和监督。但是,学校并没有安排教师在现场指导,说明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4)劳动结束后要注意清点学生人数,确保学生安全返校。

案例3:小严是某中学的学生。2002年9月5日,小严和其他几个学生被教师叫去帮忙搬课桌。在短短30米的搬运途中,小严的右腿不慎被课桌角撞了一下。几分钟后,小严感到双脚麻木,不能站立,于是教师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小严的损伤为胸段脊髓血管畸形。后经治疗,小严的病情稍有好转,但下肢仍

然瘫痪。由于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小严的父母以小严的名义将学校告上了法庭。司法鉴定机构对小严的伤情成因进行鉴定后认为,小严的伤情是在原有胸段脊髓血管畸形的基础上,外力诱发畸形血管出血所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严根据教师的安排积极参加集体劳动,事发前并不知晓自己的身体缺陷,故小严在损害事故申并无过错。教师安排学生参加的搬课桌的劳动,属于正常教学范畴的劳动。从课桌的重量、搬运路途来看,劳动强度适当,符合中学生的年龄特点。而原告入学仅5天,被告在客观上无法预见原告身体有体质缺陷,且原告的发病主要是其自身生理上的病灶因素所致,搬运课桌发生碰撞仅为诱发因素,故被告对原告的损害也无过错。但教师组织学生搬运课桌,确实是小严受伤的外力诱。根据公平责任原则,被告理应酌情对原告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考虑到搬运课桌仅是致使原告疾病发作的次要原因,故法院酌情确定被告的补偿比例为40%。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案例3中,教师让学生搬课桌之前,并不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学校是否可以以此为由免责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57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搬运课桌显然属于为了学校和学生的共同利益而进行的活动,因此学校理应予以适当补偿,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与《意见》相冲突,是无效的,故不能参照该规定免除学校的补偿责任。

三、属于“情谊行为”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