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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4-0029-02
当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不仅直接的影响到企业的管理水平,而且还会影响到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顺利运行。企业作为一个自己负责盈利与亏损的组织,一旦成立以后,就必须想出有效的方法将自身的经济效益与市场竞争力提高,因为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才能生存、发展下去。由于目前的市场竞争力十分激烈,其为了将自身的经济效益与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企业就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其资产管理水平[1]。
一、目前企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目前大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现有的制度过于陈旧,与目前的管理现状不相适应,加上缺乏切实有力的措施保障制度的执行,导致资产管理不规范,如单位不能按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资产盘点,导致不能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难以了解实际存量,对过期资产不能及时进行处置,虚增了企业的账面资产[2]。有的资产不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就报废,并进行相应的处置,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极易出现舞弊现象。
2.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影响资产管理效益。企业财务部门、资产使用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加上部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导致资产管理衔接不及时,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如由于职责不明确,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不能及时向资产管理部门反馈,致使资产不能及时得到维护保养、影响了其使用效益[3]。
3.管理手段过于陈旧。目前大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法仍旧沿袭多年前的管理方式,未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导致资产管理不及时,信息不完整,难以准确及时了解资产管理动态,不便于部门间实行资产的合理调剂。
4.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概述。各国对中小企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普遍都从性质和规模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界定。美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比较完善,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对中小企业定义为:(1)独立经营管理,通常南业主自己经营管理;(2)个人或小集团投资并拥有所有权[4];(3)其产品或劳务主要为当地市场服务;(4)企业规模在同行业中相对较小。只要具备以上四个标准中两条的都为中小企业。
中国则主要是从定量角度来定义中小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具体各行业的标准(见表1):
表1 中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中小企业不仅在就业上能够吸纳大量的劳动力,而且能够为中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中小企业更是当代经济中的主要创新力量,所以,加快发展中国的中小企业显得十分迫切[5]。
中小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中国65%的专利、85%的创新来自中小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已经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半壁江山,成为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和就业扩大的重要基础,并以其灵活的运行机制和市场适应能力成为中国经济体制转变的推动力量和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根据2007年的数据统计,中国中小企业已经达到4 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99.8%。近年来,中国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也发展迅速,成为中国出口经济的主要支柱。但不容忽视的是,现阶段中国中小企业经济虽然发展迅速[6],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不足。众多的生产型中小企业财务内部控制薄弱,尤其是存货内部控制观念落后,现代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较少。由此造成企业存货管理混乱,随意结转主营业务成本,造成财务报表失真,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税收的缴纳,既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在国际上亦相对缺乏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将其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1.完善财务汇报管理。企业的各个下属子公司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向企业汇报各种财务信息,其中,在一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信息资料,其中,每个月要汇报的主要有各种会计报表、反映销售情况还有动态结算情况的经营信息表等。如果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子公司也要如实的向企业总部进行汇报,企业总部应对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并及时的进行跟踪、调查;对于因信息报告送交不及时的或者没有按照固定时间上报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子公司汇报的各种经营信息经过企业总部的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分析后,通过月度开展的经营会议向企业管理组织进行汇报。通过财务汇报管理,可以对企业和下级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跟踪,这样能够降低财务风险并有效的对其进行控制。另外,企业每年必须要向董事会汇报送交财务报表情况,同时还要向其汇报经营状况。此外,企业对财务报告的报出作了明确的规定,年度财务报告经过企业聘请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审计报告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对外报告送交、披露。其他的定期报告也要根据相关规定,经由董事会的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出。
2.加强费用控制。企业应建立费用预算制度,每年的年初由各级职能部门编排制定其所属部门的费用使用计划,经由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审查核实、总经理举行会议讨论过后,再汇报给董事会。部门职能的整体费用必须要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如果超出了年度的费用预算,部门应将其费用报告给总经理,然后通过举行会议审查确定。另外,部门预算的整体费用的非经常发生的项目在预算报请上级审查报告批准时应加上专项说明,在实际发生过程中仍然需要事前出示专题报告,按照程序报请上级审查报告批准[7]。
3.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监督。企业有个健全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可以将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推进,另外,加强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考查企业管理的重要标志之一。各级的企业与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这一块,要时刻按照市场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以及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方法,使其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在实际中有效的实行。具体应包括三个层次:首先,应在企业的各种事务中融合相互约束、控制制度,建立以“防”为主要的监控防线。其次,建立事后监督,就是说在会计部门定期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所在的各个岗位、各项事务日常性以及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另外,在企业现有的检查、盘查、审计、纪律检查部门的基础上,建立起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通过上述所说的三个监督控制方法。不仅可以有效的对实际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控制,而且还可以防范和处理企业存在的各种财务风险问题,其在企业中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决定企业是否在市场中生存下去。随着市场竞争力越来越激烈,企业要想使自身的经济效益与竞争力不断提高,就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其财产管理水平,所以说,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好坏,将与企业的生存有着密切的关系,各企业部门应正确认识这一严峻问题。另外,由于现代社会市场环境较为复杂性,从而给企业带来了无法预料和无法控制的风险问题,因此,为了更好的控制各种风险,企业内部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时的掌握企业内部控制信息,进而控制经营风险。
参考文献:
[1] 李向阳.美国企业内部控制机制面临的难题[J].国际经济评论,2007,(Z4):141-143.
[2] 吴水澎,陈汉文,邵贤弟.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与启示[J].会计研究,2000,(5):115-119.
[3] 阎达五,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1,(2):108-110.
[4] 陈玲.关于中国内部控制规范建设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1,(8):126-128.
[5] 胡婷.浅谈中小企业存货的内部控制[J].中国科技博览,2009,(4).
关键词:医保管理;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为了适应现代医院的经营管理,医院的管理部门普遍的采用了内部会计控制,它是现代医院进行内部管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医院实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能够保护相应国有资产的安全及完整,还能够堵塞相应的管理漏洞,消除医院隐患,对相应的错误和舞弊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进而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断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
一、建立医保管理内部控制的原则
内部控制是相应单位管理层和员工一同实施的,目的是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在制定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一)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较好的完整性
首先,相应的管理人员要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可以安全运行,保证在管理上的欠缺可以通过相应的方式进行弥补;其次,医保基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要设计所有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因而控制环节必须设置齐全,公开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二)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合理性
除了完整性,还应认真考虑医保管理的工作目标、运行环境等等因素,所以为了保障医保管理能够正常运转,制定的内控制度必须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及适用性。
(三)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有效性
主要指医院内控制度在运行中设计的业务活动可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充分发挥作用,从而避免错误的产生。
医保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是易行基础,合理性则是深化内部控制的要求,有效性为实行内部控制的精髓。
二、医保管理内部控制的问题
(一)管理层不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部分医保中心管理人员对于内控制度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因而在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工作很难达到医院内部相应控制制度需要的程度,还有一些管理人员会违反相应的规章制度,严重威胁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无论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得多么完善,如果相应的管理层不能有效执行,那么就相当于没有控制,从而为医院带来很大风险。
(二)形式主义现象院中
形式主义的表现就是内部控制措施在具体的控制活动当中不能有效的落实。有的医院虽然具有很健全的内控制度,但也只是停留在纸上,流于形式,还有些医院虽然有内控制度,但相应的奖惩机制不健全,没有效,内控制度只是一个形式,很容易挫伤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不能明确职责,风险意识十分淡薄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医院在机构设置上还不够科学和精简,一些医院普遍的存在着职责不明、权利重叠的现象,一些医院的业务活动谁都能管,谁有都能不管,如果出现漏洞或者问题,部门及人员之间就会相互推卸,相互指责,很难明确到底是谁的责任。
(四)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体系
虽然很多医院都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可是却严重缺少比较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有些医院及时设置了内审机构,可是却没有对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一种科学的、持续性的检查、监督、评价,根本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三、增强医院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的作用和措施
(一)不断提高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有效落实内控制度
在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和运行当中,管理层的认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成败。我国相应的医疗机构财会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所以规定了医院内部会计控制的负责人。医院相应管理层的风格和管理理念会对内部控制受重视程度直接产生影响,而且同时决定了内部控制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是控制环境当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个因素。
建立、完善、执行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涉及了医院文化、权责分配、机构设置、业务流程等等方面,所以只有医院相应的管理层在思想观念上充分重视内部控制,在行动上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而且要以身作则,起到带头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医院的长远发展,从而促进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到认真有效的落实和实行。
(二)增强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通过会计的产生及发展,我们可以确定,会计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内部控制作用,会计主要有反映和监督两种职能,而监督直接体现了内部控制作用。从地位上看,会计人员最适合做内控制度的执行者,因为会计工作在医院内部经济管理当中处于中心环节,医院所有的经济业务都必须经过会计这个环节转换为相应的会计信息,所以会计人员可以对医院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全方面的掌握。而且根据我国相应的规定,财务部门是内部控制的组织及实施的部门。
(三)建立健全比较严谨的内部控制制度
医院经营管理的一项最基本制度就是内部控制制度,它是衡量相应的管理者和部门员工相应工作质量的一个尺度,还是考核相应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的一个标准,所以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管理医院的一种客观需要。从建设制度方面看,要严格遵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有效结合医院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收入控制、预算控制、固定资产控制、货币资金控制、工程项目控制、固定资产控制等等。利用严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约束相关人员的经济业务,使得医院所有的员工在内控制度前都人人平等,而各个员工也要积极执行和维护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这样才能有效落实医院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四)有效把握内控制度的关键环节及控制点
内部控制制度要对医院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轻重缓急及重要方面进行全面的控制,建立起一个可以包含医院经营管理活动整个过程的内控整体框架。明确相应内控的关键点,制定出有效的控制措施。例如控制医院的收入,就要充分把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绝不可以设置“小金库”,提高退费管理和收费票据的工作水平,强化结算起止时间等等。根据医院自身的具体情况,按照我国《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中相应的控制关键点来是定处理业务的操作规程,从而实现标准化和制度化的工作过程,利用科学的制度约束所有员工的具体行为。
结论
医院的责任是救死扶伤,保证人民的就医需求,促进人们的身体健康。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医疗机构的竞争日益激烈,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了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医院必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通过有效的医保管理,可以保证医保患者利益的同时,促进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落实和执行,进而促进医院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讲座[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7.
[2]张亚兵,丁牧原.医院文化建设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J].北京:中国医院管理,2008(09).
[3]唐正亮.医保内控之路还很长[J].中国社会保障,2009(12).
[4]魏理仕.规范内控构筑防火墙[J].中国社会保障,2009(03).
对于现代石化企业而言,考虑到企业的整体规模较大,管理层级较多,要想提高经营管理实效,就要对内控管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从目前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工作来看,要想提高内控管理的实效性,首先,就要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从管理层面上明确管理层级和职责,管好企业的权。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内部控制工作有据可依。再次,要在企业内部加强信息的沟通和管理,使各种信息能够做到共享,提高信息交流质量,满足监督管理需要,确保企业内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二、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结构是密不可分的,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发挥作用和有效运行的基础,内部控制对公司治理结构起着监督作用。实施内部控制,首先应明确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划分,树立现代控制观念,防止高度集权、效率低下、僵化运作,防止目标不明、责任不清。基于这一认识,现代石化企业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对法人治理结构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现代化企业而言,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运行的基础,只有具备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才能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取得实效。基于这一认识,在现代石化企业中,我们要认清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并结合企业的现实需要,对法人治理结构引起足够的重视,并构建适合企业实际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管理效果。
(2)结合企业实际建立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在现代石化企业中,由于企业规模大、管理流程复杂,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就要与企业的管理实际相结合,做到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满足企业的实际管理需要,为提高企业的管理实效提供有力支持。从这一点来看,企业建立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内控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的基础。为此,我们应做好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
(3)明确企业各个管理层级的权责。在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明确企业各个管理层级的权责,使企业的每一级管理层都能明确自身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最终做到合理履行管理职责和义务,达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果的目的。从这一点来看,明确企业各个管理层级的权责,也是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应依靠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的必要性和有效性不言而喻,但其同时也需要被监督。监督内部控制最主要且重要的形式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通过对某一单位的内部控制加以评估和检查,提交对各种经营活动公正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合理建议,协助各级管理部门有效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应建立一个不依附于任何职能部门的,并且相对独立的审计机构统一管理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基于这一认识,现代石化企业在内控管理工作中,必须要依靠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现代石化企业中,要想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得到全面有效推进,首先就要从制度建立入手,结合当前其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先进做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因此,现代石化企业应从制度建立入手,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管理部门。除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之外,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管理部门,也是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的关键措施。结合现代石化企业实际,应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建立专门的内控管理部门,明确该部门的管理范围,使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行。
(3)明确内部控制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建立完内部控制管理部门以后,根据现代石化企业的实际需要,就要对内部控制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进行明确,使内部控制管理部门能够享受独特的监督职责,实现对企业管理行为的监督管理,既满足企业管理的现实需要,同时也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得到全面有效推进。
四、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应加强管理信息的沟通
信息沟通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通过信息沟通,能够使企业内部员工清楚地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知道其所承担的责任,及时取得和交流所需信息。沟通不仅要注重于组织内部与外部的沟通,而且要注重组织内部的横向沟通。为了保证信息与沟通的有效性,要逐步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一个广泛而有效的信息与交流系统,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为此,现代石化企业的内控管理工作应加强管理信息的沟通,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应保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在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工作中,要想保证内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就要保持各类信息产地的渠道通畅,使内控管理工作能够有效掌握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为内控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持,保证内控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因此,在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中,应保持信息传递渠道通畅。
(2)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制度。对于现代石化企业而言,内控管理工作要想取得积极效果,就要从信息获取渠道入手,其中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制度,是保证内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因此,在现代石化企业的内控管理工作中,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制度,是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措施,是提高内控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
(3)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应加强管理信息的沟通。内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并对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从当前内控管理工作的实际开展来看,只有加强管理信息的沟通,才能保证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进而满足内控管理工作需要,提高内控管理工作的整体效果。为此,现代石化企业内控管理工作必须要加强管理信息的沟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 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第二章
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第九条 单位开展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应当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单位领导担任组长。
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单位领导 班子,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单位进行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单位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 机制。
(二)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 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执行是否有效。
(四)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六)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单位进行经济活动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 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 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七)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三)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 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四)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五)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六)会计控制。建立健全本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七)单据控制。要求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八)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2]
第三章
第三章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同时,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条 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应当相互分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重大经济事项的内部决策,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 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单位应当实行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周期。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取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经济活动的关键岗位。
第十六条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建立会计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会计人员。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 对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归口管理,将经济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流程嵌入单位信息系统中,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章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
第一节 预算业务控制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条 单位的预算编制应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一)单位应当正确把握预算编制有关政策,确保预算编制相关人员及时全面掌握相关规定。
(二)单位应当建立内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规定进行项目评审,确保预算编制部门及时取得和有效运用与预算编制相关的信息, 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第二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设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对按照法定程序批复的预算在单位内部进行指标分解、审批下达,规范内部预算 追加调整程序,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
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建立健全单位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
第二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节
第二节 收支业务控制
第二十五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 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十六条 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设立账外账。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项 目和标准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 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 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二十九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的,应当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
(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
(三)加强支付控制。明确报销业务流程,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签发的支付凭证应当进行登记。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业务。
(四)加强支出的核算和归档控制。由财会部门根据支出凭证及时准确登记账簿;与支出业务相关的合同等材料应当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可以举借债务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债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债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大额债务的举借和偿还属于重大经济事项,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单位应当做好债务的会计核算和档案保管工作。加强债务的对账和检查控制,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进行债务清理,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三节
第三节 政府采购业务控制
第三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 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 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 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 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三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四节
第四节 资产控制
第四十条 单位应当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一)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二)严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当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当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三)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十二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 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第四十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 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调节不符、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未达账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强化对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一)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明确资产使用和保管责任人,落实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责任。贵重资产、危险资产、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资产,应当指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规定严格的接触限制条件和审批程序。
(二)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资产的调剂、租借、对外投资、处置的程序、审批权限和责任。
(三)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清查盘点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会、资产管理、资产使用等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对账,发现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 理。
(四)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五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理。
(一)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对外投资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对外投资决策与执行、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二)单位对外投资,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 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部门及人员,应 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节
第五节 建设项目控制
第四十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四十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 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第四十八条 单位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第四十九条 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单位应当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十条 单位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第五十一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条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批准。
单位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十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建设项目已实际投入使用但超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单位应当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暂估入账,转作相关资产管理。
第六节
第六节 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单位应当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严禁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第五十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谈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参与谈判人员的主要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条 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单位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审查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解除合同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五十七条 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进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五十八条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的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与单位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
单位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合同发生纠纷的,单位应当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
第五章 评价与监督
第六十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
第六十一条 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十二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
第六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出具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国务院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对单位进行审计时,应当调查了解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揭示相关内部控制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第六章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0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为了实现单位内部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因此,梳理单位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是十分必要的。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中的问题
1.内部控制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一些单位的领导缺乏内部控制理念,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识不够,不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只是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有的单位虽建立了内控系统但不尽合理,生搬硬套,没有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还有些单位虽然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却流于形式,弱于执行,在经济管理中没有按照内控制度流程来操作,只是简单的体现形式上的审批环节,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很好的起到控制作用。
2.内部控制责任不明确,监控力度不够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部分单位没有设立内部监督机构,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由单位会计部门自行监督检查,导致监控力度不够,影响了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还有些单位虽然设立了内部监督机构,但对内部监督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内部监督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内部监控的职责和权限,没有如实、公正地编写内部监控自我评价报告。
3.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流失比较严重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部分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管理相互脱节,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只管经费收支,不管家底多少,后勤部门只管发放而不清楚资产价值和实物分布情况,使用部门只用不管。长此以往,造成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致使存量不实,账实不符,责任不清。部分单位盲目、重复购置资产,加之资产的购建、使用、占用、处置权均在单位内部,跨部门、跨单位无法进行资产配置,致使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4.内部控制信息缺乏沟通,部门衔接不够
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中,信息沟通系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条件。要更好的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必须建立有效可靠的信息系统,健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对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进行全面了解,包括相关的外部环境和决策信息,要及时与内部进行沟通,确保相关信息能够传达,让所有员工充分理解并坚决执行现有的政策和程序。行政事业单位目前在信息沟通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信息不灵通,同级部门协调性差,单位各个部门缺少沟通,在对财政和银行等方面衔接不够,内部控制活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行政事业单位要创新内部控制管理理念,提高内部控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人才队伍的完善,培养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国家财产安全稳定”。不能用一般财经法规替代内控制度,要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确认相关的管理职能和关系,明确建立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因事设人,视能授权,责任到位,且责权对等,以增加本单位的控制意识。
2.增强内控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的内控责任
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主要责任。但要真正确立起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还必须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一些相关领导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学习。
3.加强审计监督,及时堵塞内部会计管理漏洞
内部控制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再控制。通过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针对财务及会计核算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研究,不断发现和改正问题,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经济违规,把监督结果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真正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与奖惩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均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内部审计部门或岗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建立高效信息系统,以便增强各部门间的沟通
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应自身的信息系统,加强内部控信息化管理,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要使单位能够及时准确的得到有关信息,更有效的实现单位管理目标,单位信息系统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确保单位员工明确自身责任;具备全方位的信息沟通渠道;积极的引进先进的财务和内部控制软件;利用信息技术建立高质量的沟通系统,满足单位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三、结束语
内部控制管理分析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时期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应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