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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情况
(一)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了信息系统安全小组。明确了信息安全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管护人员,负责局信息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二是建立了信息系统安全责任制。按责任规定:安全小组对信息安全负首责,主管领导负总责,具体管理人负主责;三是制定了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制度。局网站的信息管护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密码管理,对计算机享有独立使用权,计算机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为其专有,且规定严禁外泄。
(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计算机经过了保密技术检查,并安装了防火墙。同时配置安装了专业杀毒软件,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二是计算机都设有开机密本文来源:文秘站 码,由专人保管负责。同时,计算机相互共享之间设有严格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三是网络终端没有违规上国际互联网及其他的信息网的现象,没有安装无线网络等;四是安装了针对移动存储设备的专业杀毒软件。
(三)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制定了初步应急预案,并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深入,结合我局实际,处于不断完善阶段;二是坚持和计算机系统定点维修单位联系机关计算机维修事宜,并商定其给予应急技术以最大程度的支持;三是严格文件的收发,完善了清点、修理、编号、签收制度,并要求信息管理员每天下班前进行存档;四是及时对系统和软件进行更新,对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做到及时备份,数据恢复。
(四)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国产化情况
一是终端计算机的保密系统和防火墙、杀毒软件等,皆为国产产品;二是公文处理软件具体使用的是word20__系统;三是年报系统皆为县委、县政府统一指定产品系统。
二、存在不足和整改意见
根据《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在自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同时结合我局实际,今后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存在不足: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二是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善,未能覆盖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三是遇到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够及时。
1网络信息安全概述
网络信息安全是指网络系统中的硬件、软件及其产生的数据信息不受到偶然或者恶意的一些原因造成对计算机系统网络的破坏、泄露、更改、删除,保障系统可靠正常运行。计算机信息安全从其本质上来说是网络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控性、可用性的研究领域。网络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网络通信、密码学、信息安全、应用数学、信息论等诸多学科的综合性学科。
2检察网络信息安全的需求
检察院网络信息系统在检察业务中所要处理的信息都涉及到保密和限制信息,因此需要一个统一的安全策略和实施方案。网络信息安全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网络保密管理:信息不泄露给非授权实体,一般采用对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并对信息划分访问权限设置层级,网络系统根据身份权限控制对不同信息密级的访问。此外建立网络保密安全体系,切实加强信息化保密建设,提高全体干警的保密意识,广泛培训提高操作人员水平,防止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泄密也很重要。在检察机关统一的应用平台上集中处理所有涉及的数据处理问题。完善网络安全管理:需要建立长期有效便捷的安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所涉及的安全问题,建立长期制度防范安全隐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手册,明确检察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范。有效划分已有网络,严格隔离外网内网,划分安全域和子网,建设可信化程度高的网络环境。集成网络各环节,整合防火墙、入侵检验防护、审计审查、杀毒软件等技术环节,构造起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物理安全管理:对于传输介质及网络设备进行保护和管理,制定机房和网络硬件相关标准和制度。保障物理安全就是保护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服务器、传输介质、交换机等实体和通信链路免受认为损坏、自然破坏,因此制定对设备的安全性指标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有一个良好的电磁环境尤为重要。
3检察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
检察网络信息安全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网络病毒问题: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繁多的网络病毒威胁着计算机系统。它们导致网络效率低下,数据和程序被破坏。检察机关所要处理的信息量大,事务多,应用复杂,用户权限安全性高,对访问机密信息,篡改数据等病毒程序防范问题要求高。网络系统漏洞问题:网络系统大多注重对来自外面侵入的防护而对于内部针对网络设施和系统应用服务的攻击关注较少,这样很可能造成网络服务不可用、数据篡改泄密。网络软件自身的缺陷也造成一些恶意人员通过“后门”窃取信息,造成后果不堪设想。设备安全问题:设备安全是指存储介质或者通信、系统介质层面上对信息安全的防护,如通信线路、光纤、局域网造成破坏造成的网络故障和泄密问题。
4检察网络信息安全问题解决途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多次发文要求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明确内外网物理隔离,如需信息交互必须采用设备等防范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检察网络信息保护策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并严格落实。制定检察网络操作安全制度、设备安全制度、机房巡查制度、安全操作制度、密钥安全制度等。加强网络访问控制和安全防护:网络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的核心,也是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措施。(1)网络权限控制:网络权限控制是指用户被赋予一定权限,从而能在网络中执行某些操作的过程。它不仅限制了访问系统资源的用户,也能随时对非法侵入进行拦截。针对检察局域网进行合理的安全边界划分,对不同的网络安全域采用不同的安全策略。针对用户口令的识别和账号的检查也能提高网络安全。(2)网络服务器安全:网络服务器可以允许一系列网络交换、数据通信服务,用户通过服务器可以共享网络资源。通过检察网络服务器可以实现对软件客户端的安装和卸载,也可以监控整个网络的安全运行。网络服务器的安全设置包括用户口令设置,防止非法用户对重要数据的修改、删除等操作,限制非授权访问。(3)网络防火墙保护:网络防火墙是要隔在网络内部、外部之间的一个安全控制软件,它可以实现对访问的监控和服务的审计控制。通过防火墙可以实现网络监控防止外部入侵,从而保护网络不受攻击。目前防火墙主要有包过滤防火墙、双穴主机防火墙、防火墙等。(4)外部入侵检测监控:虽然防火墙可以抵挡绝大部分网络威胁但是对于内部的攻击却无能为力。因此动态监控网络数据,遇到入侵时及时作出相应响应显得十分重要。检察网络入侵检测可以对非法网络访问起到预警和拒绝作用,从而保护信息网络的安全。(5)网络信息加密保护:对数据加密可以保护检察内网的信息安全。(6)网络病毒软件防护:使用网络防病毒软件,统一对病毒库升级,实现对检察内网的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是检察机关信息化安全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了适应检察机关信息化发展对网络安全的需求,必须从各方面解决网络安全问题,以网络安全为课题的研究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作者:胡勇 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科
参考文献
[1]桂小林.网络技术导论[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08).
州检察院领导:
感谢上级院领导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这充分说明了上级院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我院工作的鼓舞和鞭策。根据楚州检发[200]38号文件和枪支弹药、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现将我院信息化建设、枪支弹药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核定编制61人,现有在职干警52人,平均年龄35.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50名,占总数的96.1%,有党员37名,占总数的71.2%,是一支党员多、学历高,富有朝气的年轻化、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近年来,我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基层院建设,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维护禄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省检察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五好”达标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纠防超期羁押”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接待室”。控告申诉检察科、驻省第二劳教所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分别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三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州检察院表彰为“全州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严打工作先进集体”,院党组连续两年被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等科室先后被州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批干警在各级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中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照高检、省州检察院关于“科技强检”战略的安排部署,我院自200年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使我院的信息技术装备从无到有,办公、办案装备不断得到改善,“科技强检”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省院的要求,我院于200年8月28日成立了检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杜程担任,两位副检察长王立忠、李林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检察技术科科长杨洪清、行政装备科科长张翔会、检察技术科系统管理员罗永森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技术科,罗永森负责具体工作。后由于人员变动,院党组决定由新进的检察技术科网络管理员杨亚丽接替原网络管理员罗永森的工作,负责我院的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于200年4月l8日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杜程担任,分管副检察长王德云、副检察长王立忠、李智远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检察技术科科长杨洪清、办公室主任张翔会、检察技术科网络管理员杨亚丽、办公室机要管理员彭正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技术科,由杨洪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资金投入情况。200年以来,我院信息化建设总共投入资金59.19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补助14万元,省级财政17万元,州级财政8万元,县级财政11.34万元,本院投入8.85万元。
3、现有装备情况。我院计算机局域网最初建于l999年,2000年3月底局域网正式开通试运行。整个局域网配置集线器4台,用1台计算机作为服务器,计算机21台,网络结构采用星型结构,办公楼分布的44个信息点,中心机房(主控室)设在五楼,小范围开展数据流转与信息资源共享。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加之省、州检察院对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原有计算机局域网已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我院按照省院建设百兆网及建成集语音、数据、视频多媒体信息传输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网的要求,于2001年12月重新对计算机局域网进行综合布线,采用美国3m公司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明敷方式,共92个计算机信息点、46个电话语音点、视频点8个。中心机房改建到办公楼三楼中部。2004年12月对新建的技侦综合楼进行了综合布线,共45个计算机信息点、26个电话语音点、11个视频点。
目前,中心机房设备有戴尔服务器1台、华为网络交换机1台、爱乐电话交换机1台、思科路由器1台、ups电源及电池1组、铁塔稳压电源1组和金长城世恒维护用计算机1台。网络终端设备有计算机37台,其中:厦华三宝计算机16台、ibm计算机1台、联想计算机6台、惠普计算机13台、戴尔计算机1台。有笔记本电脑1台,投影仪1部、激光打印机4台、爱普生针式打印机和彩色喷墨打印机各1台、惠普扫描仪2台、刻录机2台。
4、信息技术用房情况。我院现有信息技术用房2间,面积约37平方米,中心机房和机房操作室各一间,中心机房2001年铺设了加厚型全钢抗静电地板,设铝合金玻璃隔断,并建设接地地线和供电专线各一条,安装了防盗门。
(二)、网络管理工作
1、“五统一”执行情况。根据省院通知要求,2001年我院列入全省检察系统第二期信息网络工程建设的基层检察院之一,统一列入规划,并由省院统一了监理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设备、系统软件和部份应用软件统一纳入省政府采购并组织实施,在实际工作中统一了运用。
2、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根据信息网络实际运用的情况,我院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规定加以落实,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3、安全管理情况。我院38台计算机和l台服务器,没有一台与因特网或其他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联接。我院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对本院全体干警进行了保密宣传教育,成立了安全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管理中做出了相关规定;(1)凡属计算机用户,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相联接或与其他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联接。(2)任何科、室、局不得擅自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任何人在网上建立主页或信息,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3)绝密信息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4)禁止在其它网络上处理内容。(5)内部使用的相关业务软件由技术科统一管理,禁止在网络上安装。(6)信息需经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全院干警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4、网络日常维护情况。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系统管理员按照规定认真对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保证了中心机房服务器的正常运转、与上级院的计算机广域网保持畅通,各办公室的专网电话通信畅通。州院通知试线和召开会议时,按时开关机,保证了音频电话会议系统的畅通。
(三)、网络运用情况
1、oa办公自动化运用情况。根据楚州检发[200]32号文件要求,致力推广办公应用软件工作,我院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自安装后运行正常,日常工作将文件、信息、简报通过办公自动化软件上传和下发;接收的文件按规定及时进行传阅、贯彻和办理,初步实现了信息网络上的资源共享,基本满足了办公服务的需求,最终实现检察系统内部公文、信息无纸化处理、传送。
2、综合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我院于200年5月建立了本院的综合信息系统,在工作中不断对综合信息系统的内容更新,为我院干警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台。
3、电子邮件系统应用情况。电子邮件系统投入使用后,邮件发送、接收均属正常,通过电子邮件的应用,保证了上报材料、信息、稿件传送的实际需要。
4、机要通道建设和应用情况。我院的机要通道建设,根据规定,机要通道机房属于保密要害部位,单独设立了机要通道机房,门窗已进行了加固,配备了专用保险柜,安全防范上已做到了“三铁”(铁门、铁窗、铁柜);并配备了机要通道专用计算机、彩色打印机和扫描仪,设备已符合上级院的要求;配备了具有一定计算机技能的干警为系统管理员和机要管理员,已经过州检察院组织的专门培训,实现了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在工作中下载和传输机要文件时,统一印密级字样,同时严禁无关的人员进行查阅,做到了安全和保密的要求。
县电子政务专网建设。通过规范完善与资源整合。满足县乡党政机关及各部门网上办公的应用业务需求。政务专网具备密码管理、信息体系、网络管理、容灾备份、数据管理、信息交换、协同办公、应急指挥等各项功能,按照“标准统一、设置合理、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总体要示。逐步形成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互联互通、公文交换、资源共享、协商办公的基础网络平台和信息交换平台。支持跨部门、跨系统的网上办公业务应用。县政务专网是面向全县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办公业务网,主要是满足部门内部办公、管理、协调和决策的需要,与互联网物理隔离。专网实行统一的应用标准,遵循统一的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项目管理等规范,逐步完善专网建设的标准和规范,重点完善业务协同、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信息共享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标准。
二、具体工作
根据《省政务专网接入方案》要求。以需求为动力。依托公用专用基础通信网络设施,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的原则。以应用为基础。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系统支撑平台、安全保障体系和应用体系,形成以专网(全国党政系统专用)为主体,外网(县政府互联网站)为辅助,内网(办公OA系统)为核心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
联网范围是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及省、市驻县各单位。
联网进度:县电子政务专网建设按照统一安排、分批联网的办法进行。决定我县第一批联网的7个单位共连接4个端口。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工商局各接入一个端口。联网工作具体由县电信局负责组织实施,第一批为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和工商局;第二批为县政府组成部门、省市驻各单位;第三批为各乡(镇)及其他单位。根据整合资金和单位布局等情况。即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接入一个端口。各联网单位要紧密配合,1月29日联网结束并投入使用。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专网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县上的统一安排下。稳步推进我县政务专网建设工作。县电信局要安排精通技术的专业人员负责网络联通工作,积极支持政务专网建设。精心组织实施。负责平台实现与所属部门的横向连接以及两级平台的纵向连接,乡镇和部门直接接入县级平台,不再单独建设。
1.1移动通信技术特征和优势
第一,移动网络覆盖面广,使用方式灵活,扩展性比较好,在使用过程中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地连接到移动网络中去,没有其它硬件软件设备需求,方便快捷地让用户实现网络扩容;第二,移动网络的价格相对而言是比较便宜的,移动网络在建设、维护、扩容等方面都是公开透明的,是值得信赖的网络;第三,移动网络在使用上更为方便。移动网络通过终端提供给用户丰富多彩的软件设施,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新的移动智能通信终端更是不仅仅在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上使用,已经融入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来。
1.2移动通信技术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
随着移动通信网络的不断发展壮大,我国政府也积极地推动电子政务,将移动通信技术应用与高新的电子政务结合起来,不但减少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还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水平和效率;检察机关也在大力发展现代信息系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外出办案时,一些办案场所比如说看守所之类的对嫌疑人进行询问时,移动信息技术可以直接对现场进行监管,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二是在侦查指挥方面,移动通信技术可以实现上下级之间的任务分派、指挥、询问等等,可以将现场情况直接转达到指挥中心,方便了集中的部署和指挥。三是在远程协助方面,专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对相关的操作进行远程协助;特别是在一些重大审讯现场等场合,专家可以通过语音、视频等方式进行远程指导。四是在视频会议方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视频方式进行提审、工作汇报、在线学习等等,不同地区的人员也可以实现共同会议。五是在无线监控方面,对于那些不方便铺设有线网络的地区可以通过无线网络进行覆盖,通过无线网络对这些地方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2移动通信技术在检察信息化应用中的发展
2.1更新思维方式,突破观念壁垒
当前我国政府和许多机构虽然开始实施移动通信技术的应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移动通信技术的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规模小,普及率低,没有从根本上转变机构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因此,我们必须鼓励相关人员学习新技术、开拓新思潮、转变新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移动通信技术在工作生活的利用率。
2.2完善制度机制,统一标准规范
如今,移动通信技术并没有统一标准,不能兼容使用,带来很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政府采购限制、入网许可限制、安全保密限制、技术壁垒、标准真空、标准重叠等更是层出不穷。一方面,在政府机关移动通信应用上,我国政府进行了各种限制,没有采取合理的引导措施;另一方面,如今我国各通信运营商采用了完全自由的3G技术路线,如TD-SCDMA、CDMA2000、WCDMA等。
2.3加强技术研究,注重信息安全
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将会和公民的隐私、社会公平和安全问题联系在一起,移动应用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对提升检察机关移动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保障检察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在检察机关中,信息化建设是重中之重。因此,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立足根本,利用当前越来越先进的移动通信技术,不断提高我国检察机关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增强我国检察机关的管理与技术能力,保障我国的检察工作更为顺利的展开。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