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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详细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后,对市城管局今年以来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说,市城管局以“两创”工作为中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强化市容市貌保障机制,推进重大工程建设进度,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工作成效明显。
指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宜居宜业的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城市规划水平、建设水准的不断提高,对城市管理也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市城管局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不断提高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强调,城市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要抓住城管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全面落实新的城管体制,确保城管工作与城市化进程同发展共进步。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省里批复落实法定职能,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局成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职能、责任到位;二是要按照精细化、以人为本和规范严格的要求,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不断改革创新,建立符合实际的先进城市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三是要全面加强数字城管建设,健全城市管理处置机制,完善考核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四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努力创造城管工作亮点,为打造宜居宜业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在市城管局调研时要求,要抓住城管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夯实管理基础,确保城管工作与城市化进程同发展共进步,为打造宜居宜业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副市长戚兴初参加调研。
在详细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后,对市城管局今年以来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他说,市城管局以“两创”工作为中心,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强化市容市貌保障机制,推进重大工程建设进度,整体工作进展顺利,工作成效明显。
一、城管和谐执法的现实意义
(一)城管和谐执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城管执法部门是构建法制社会、法制政府的重要载体,其执法水平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为我国各个领域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城管执法肩负着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责、解决矛盾冲突、消除不和谐因素、维持社会良好秩序的重要职责。执法的目的是通过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通过文明执法展现城市形象,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从而达到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二)城管和谐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是党的基本治国方略,也是城管执法队伍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做好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因此,城管综合执法必须摒弃过去“重管理、轻人性”的执法模式,通过“为民、亲民、爱民”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体现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城管和谐执法是建设和谐城市的客观需要
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是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除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诸多内在因素外,城市的综合治理、城市的治安状况等,也直接决定了这个城市的发展后劲。因此,城管部门和谐执法、文明执法对于城市发展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从这个角度上看,全面提高城管执法水平,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也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二、当前影响和制约城管和谐执法的主要因素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城管执法工作总体上是和谐的。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城市,使城管综合执法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这些问题可从内、外因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影响城管和谐执法的内部因素
1、城管执法体制尚不完善,为城管和谐执法带来体制上的障碍。我国城管执法起步较晚,虽然由于城市快速发展等原因,许多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但国家至今尚未有专门机关统一进行管理。目前从各省、市情况看,城管执法机构基本由省、市政府政府主管,但职责不统一,处于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状态。由于其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极大地制约了城管综合执法的发展。
2、城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偏低,迟滞了城管综合执法的进程。城管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多大十几部,处罚项目达百余项,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纵观全国情况,城管执法机构组建时间普遍较短,而现有的城管执法人员多来自城管监察队伍及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如市政、园林、规划、建筑、人防等),由此带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虽然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加大了对人员的培训力度,但执法人员的素质仍然不能适应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的需要。而执法人员中还有极少数徇私枉法、野蛮执法者,严重地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二)影响城管和谐综合执法的外部因素
1、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进行城管执法的依据散见于十部法律法规之中,且在实际管理中经常出现法律法规间互相冲突的现象。加之城管执法机构的职能是从原来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中剥离出来的,职能交叉等现象严重存在,难以形成执法合力。而相关部门揽权握责,也给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和阻力。
2、执法环境不好,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在城市管理中由于没有从理念上解决管理的根本问题,因此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为管理而管理、“重建设、轻管理”、“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的现象,突击式、运动式的管理方法普遍存在。在执法过程中,流动商贩与执法人员间的关系常被称之为“猫鼠关系”,就是突击式、运动式管理的直接表现。对于部分下岗职工和外来人员的小本经营,如执法不慎,相关法规极易演变为暴力抗法事件。
三、构建和谐城管执法新模式
营造和谐的生活、工作、创业和发展环境,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它对城管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是构建和谐城管执法的根本要求,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使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迈向正规化
建立健全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是搞好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应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城管执法体系,以避免因体
制断层而造成的各自为政、令出多门的混乱局面,形成全国城管综合执法一盘棋。对此,一是要加快立法步伐,尽快改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不明确、城管执法无法可依的状况;二是要加强立法解释工作,使法律规范更加切合实际,操作性更强,以解决有法难依问题。修改现行的法律、规章中。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符合或不相适应的内容。三是要抓紧制定统一的城管执法法律、规章,改变目前的城管执法缺乏法律规范和错位的现状应避免各种法律、规章在调整社会事务时发生重复、冲突或疏漏,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四是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城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从根本上构建和谐城管执法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宣传,提高城管执法的社会认知度
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的认知度,直接反映城管执法的社会基础。因此,政府和城管执法部门必须千方百计加大对城管综合执法的宣传力度,将人性化管理、人性化执法贯穿执法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强化全民普法教育,使公众了解城管执法。通过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城管执法奠定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强化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探索城管综合执法新模式
城管执法队伍要始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处理好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管理与服务、教育与处罚之间的关系。在执法中,应充分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和实际困难,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以妥善解决困难为主。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宗旨,切实改变“执法就是处罚”的旧观念,不断强化“为民、亲民、爱民”理念,在执法过程中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如在执法中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首犯不罚”,告知相对人违法的事实与危害,讲明其行为导致的后果,从而使当事人自觉接受和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四)打造城市综合执法的过硬团队
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史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需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城管综合执法起步晚,社会认知度较低,且工作性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班子建设,切实把城管执法工作与党史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保持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能够灵活应对城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执法人员以积极的心态投身城管综合执法事业。
二是要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执法人员要加强对党史的政策的学习,夯实政治基础;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不断提高理论素质和执法能力;系统地学习城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学会在复杂的执法环境下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
一、总体概况
2016年以来,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城管局以“转观念、强管理、提标准、上水平”为主线,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2016年城管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政府信息11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逐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成立了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城管局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2016年,根据县政府下发加强信息工作文件要求,城管局提高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同时,根据上级考核要求,修改完善了城管局“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将考核重点转向了重点领域及信息的质量上。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城管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也取得了质的飞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我们做出更多的努力,通过梳理,具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信息公开机制缺乏,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存在信息目录分类杂乱,公开内容与目录说明不相符,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2017年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城市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是针对城管工作的阶段性和连续性特点,以行政管理的长期效益为评判指标,由城管部门通过发挥行政管理各要素及各环节的综合作用,最终实现行政管理效率的一种工作机制。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是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关城管事业能否迈入良性发展轨道的基础环节。所以,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当前影响城管工作长效管理的主要问题
城管工作效率,是衡量城市管理行政活动优劣的综合指标,它是我们城管部门一切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城管工作效率主要包括短期效率和长期效率两个方面,它的体现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我市的情况来看,严重影响长效管理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效率观念淡薄,城管执法缺乏内在动力。城市管理关键靠人。当前,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错,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上不求进步,充“阿混”。有的队员认为城管工作地位低待遇差,干不出什么花头。这些同志没有长远观念,思想不稳定,态度不端正,混一天算一天,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天和尚撞天钟,得过且过。二是工作上不肯主动,当“跟班”。一些队员认为城管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苦差使,小地方人面熟,抬头不见低头见,管理少种刺遇事多栽花,故对违法违规问题熟视无睹、敷衍了事,在工作上不主动、不热情、不负责。三是学习上不下功夫,学“南郭”。个别队员把城管工作看成是简单的体力劳动,认为只不过是“耍耍嘴皮子、动动手腕子、跑跑脚板子”,干这种粗活是没有必要进行学习的,或者说是学与不学一个样的。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积极性的调动,不利于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严重地影响着城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是建立城管长效工作机制,所必需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
2.管理模式陈旧,城管执法缺乏社会基础。许多同志都感到城管工作不好做,广大市民似乎与我们隔着一堵墙,要么是漠不关心,要么是奇缺乏真心,要么是过于“热心”。我们认为,造成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的管理模式还不够完善,缺乏坚实的群众基础。第一,管理的重点还停留于面上,群众性不强。管理工作以面上为主,严防严控,反映的仅仅是行政主管部门的意志,没有把群众的意愿结合到城管执法工作中来,特别是一些阶段性的环境整治活动,声势大回潮快,极为市民所反感。第二,管理的力量还立足于专业队伍,参与性不广。没有充分调动群众的热情,将城管执法置身于群众之外,失去了与群众必要的沟通和联系,使城管工作处于一种“单打独斗、孤军作战”的尴尬境地。第三,管理方式还倚重于管罚,亲和力不足。由于我们的管理对象以弱势群体为主,对这些特殊群体,稍有不注意方式方法和不讲究工作策略的疏忽,就易引起对抗和冲突,给群众留下不好的映象。应该说,这些年通过我们的自身建设,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有所提升,但“开口训人、伸手夺秤”的问题,还是时有发生。这是建立城管长效工作机制,所必需解决的一个基础问题。
3.工作方法简单,城管执法凸显重复低效。认为城管工作无非是纠纠章、罚罚款,对城市管理调查研究不够,缺乏治本的办法和措施。特别是对城市管理中暴露出来的一些“老、大、难”问题,缺乏正确对待的态度、深入研究的耐心、彻底根治的决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工作尚侧重于治标,追求的仅仅是当前效益,这对长远来讲,作用不大。首先,不利于城管工作的良性发展。城市管理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特征,如果不能将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考虑和统筹安排,就容易产生只顾当前效益而忽视长远效益的问题,这无益于整个城管事业的发展。其次,不利于深层次问题的解决。常规的工作方法,只能使用我们浮于面上管理。这种治标的“疗法”,触及不了管理领域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以致我们的工作重复低效,起色不大,效果不佳。这是建立城管长效工作机制,所必需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
二、建立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一些肤浅想法
任何一项行政管理活动,都必需追求行政效率,这是行政管理活动的整体要求。为此,我们应立足于当前,着眼于长远,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充分发挥行政各要素及各环节的作用,着力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使城管事业逐步跨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1.重点放到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机制
城市管理要获得成功的关键环节,是要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才能,这就是所谓的“人本原理”。因此,我们必须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环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首先,要建立严格的人事录用制度。城管人员肩负着管理城市的艰巨任务和光荣使命,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决不能允许有砸城管牌子、损政府声誉的问题出现。必须严把城管人员的“入口关”,切实做到“凡进必考”,尽可能地把一些作风正、文化高、素质好,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人才,充入到我们的这支队伍中来。其次,要加强严格的岗位培训管理。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因人施教,坚持不懈地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城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具体可在“三个结合”上下功夫:一是要把岗位培训与日常的管理和执法工作结合起来。执法人员不仅要知法懂法,更要善于用法,要通过岗位培训,把学到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应用到本职岗位的实践中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类行政事务和违法行为;二是要把岗位培训与解决城管疑难问题结合起来。在城市管理中,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如跨门营业、流动摊贩、乱停乱放、乱贴乱写等城市六乱问题,长期来禁而不止、治而不绝,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根治对策,严重影响着城市管理的效果。我们可在岗位培训中,引导城管人员边工作边调查边研究,集思广益,深挖根源,巧治“顽症”;三是要把岗位培训与鼓励工作创新结合起来。城市管理是一门新的课题,它没有理论可指导,也没有经验可借鉴。特别是城市管理施行综合执法这一新体制后,更要求我们要“用创新的思维想城管、用创新的观点看城管、用创新的精神干城管”。这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管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其三,要进一步加强城管人员的考核、监督、奖惩、升降等配套制度建设。以尊重人、信任人、关怀人和合理使用人为出发点,逐步完善城管队伍的内部管理制度,并通过制度的落实和调节,充分发挥城管队员的积极性及他们的特长、能力和个性,使他们在城市管理的岗位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特别是对热爱岗位、主动负责、乐于奉献、敢抓敢管的优秀人员,要敢于打破用人的身份界限,大胆提拔大胆使用。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
2.重力转到街段管理,建立高效务实的面上工作机制
城市管理的基础在街段。一定要根据街段管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特点,把街段管理列为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研究,并重新进行定位和布局。第一,认真贯彻《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卫生责任区制度。把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这是城管工作管理模式转换的基础环节。我们可在原“门前三包”的基础上,与临街单位和个人签订《卫生责任状》,并责成街段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的执法监察。同时,要设计一些载体,如开展评比“一月一星”、“街段之星”等活动,适时表彰、奖励能自觉服从管理、履行卫生区责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把卫生责任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城管工作体现出广泛的群众参与性。第二,积极推进勤务制度改革,尽快健全街段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街段管理体制,关键要研究管理的方法、管理的内容、管理的要求以及考核的标准和奖惩的措施。一般可采取包路到人制,以徒步管理为主,辅之机动巡逻。城管部门要将街段管理的具体职责、内容和要求,以责任制的形式分解到人,同时建立督查考核机构,加大考查力度,及时兑现奖惩措施,将街段管理人员的经济收入与工作实绩挂起钩来,促使管理人员全面担负起街段管理的工作责任来,以改变过去那种“蜻蜓点水”式的管理方法。第三,仔细分析城管难点问题,牢牢把握城市管理的“主动权”。要从长效管理的高度出发,立足现状,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牵制我们精力的疑难问题。如车辆乱停放问题、占道设摊问题、城市“牛皮癣”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能否得到解决,将对城管工作能否摆脱目前的窘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各地可以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发挥优势挖掘潜力,多方入手多管齐下,通过借助各方面的条件和资源,认真加以解决。如我市在处理流动摊贩这个棘手问题时,就强调一个“疏”字,通过设立“二场二城(建材市场、综合市场、夜宵城、洗车城)”以及鼓励服务性摊点进社区、开辟水果经营一条街等措施,合理分流流动摊点217只,有力地缓解了街段管理的压力;在治理城市“牛皮癣”中,我们推出了重奖措施(抓住1人奖200元),鼓励市民参与管理,使制癣者处于人民战争的大海之中,不敢再轻举妄动。总之,只有紧紧抓住了这些城市管理工作中和“牛鼻子”,才能使城管工作跳出被动作战、重复低效的“怪圈”,切实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并逐步实现管理正常化、工作效能化。
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今天我们在段塘街道召开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建设现场会。刚才,段塘街道办事处郁利祥主任介绍了段塘治安协防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基本情况,感到段塘在这方面确确实实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中“三抓三到位”,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形成治安信息员和协管员体系,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等做法和经验对整个城管系统的治安协防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我代表城管局对段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这方面工作的积极探索和创造的经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真挚的祝贺。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就如何整合资源、使全区城管系统形成积极参与治安协防工作体系讲两方面的意见:
一、为什么要开展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建设工作。
全区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治安协防体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工作的自觉性和制度性。建设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更广泛系统地形成*创安特色的需要。省、市均提出了“平安浙江”、“平安宁波”创建目标,我区也于前几年提出了创建“平安大区”,为维护*辖区治安安定和政治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创造了很多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这项工作需要不断进行丰富和拓展。区领导要求充分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城管系统作为一支具有一定数量和影响力的力量,更要积极有效地参与平安大区建设工作。这方面工作各街道都在做,段塘街道做的更加充分、深入。
(二)是更加有效地参与平安大区建设,更好地回报政法、*等部门和街道对城管系统支持的有效途径。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城管执法队员、从事环卫、绿化、市政设施专业养护的工作人员和城管局、各街道从事城管(爱卫)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共有2000余人。如何统筹全系统工作人员,以便更加有效地融入到平安大区建设实践中?应该说,街道、政法、*等为城管系统治安协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过资源的整合,积极参与治安协防工作,是对政法、*、街道等一直以来对城管工作支持的最好的回报。
(三)是丰富和拓展城市管理“*模式”的需要。这几年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模式”的做法和经验,感觉城管工作更要跳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养护这一狭义的范畴,维护治安安定也是城管系统的本职工作和份内事。区委、区政府确立了包括社区建设、市容环境管理、平安大区建设三项内容的大城管概念,做好治安协防工作,也是实践中对丰富和拓展“*模式”的有益探索。因此,城管系统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份内事,明确工作任务职责,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怎样做好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建设工作。
要建立完善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把城管系统治安协防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一)组织体系。区、街两级建立由区政法委(综治科)、*分局(派出所)指导,区城管局(街道城管科)具体组织,城管执法队伍、养管专业队伍和系统内机关工作人员为网络的全区(街道)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建立区政法、*、城管和各街道参与的区级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协调有关工作。区城管局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队和区属专业养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归口局执法科牵头负责实施。各街道成立以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为组长,分管治安的派出所副所长、综治科、城管科、执法中队和相关养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协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管治安协防各项工作。
(二)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全区城管系统建立起由城管执法队员、养管单位(市政、绿化、环卫、公厕)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协助治安防控队伍,按照“以块为主、分块负责、通力协作、联动作战”的工作方针和“管防并举、一员多能、一岗多职”的原则,参与治安协防工作。街道执法中队(含五中队)、养管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各街道(天一广场综管办)治安协防体系(人员分布表附后),执法中队要将路段(区域)执法巡查与治安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制止和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使城管执法队伍真正成为我区治安防控的重要力量。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了解工作区域范围内的治安管理情况,及时掌握治安动态,发现可疑人员立即与当地派出所或区城管局指挥中心联系(区城管局统一向养管人员发放《*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联络卡》);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进行违法行为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跟踪或及时制止抓获;在处理过程中既要保证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灵活处理各类问题。各街道在建立治安协防体系的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养管人员的协防能力。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执法科、监管科的路面考核人员)、机动中队队员(包括随队民警)要充分发挥岗位优势,认真开展治安协防工作,勇于与各类犯罪分子作斗争,为我区平安大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