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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漏费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2) 16-0075-01
为了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行业竞争力,医院购置了很多先进的医疗设备。然而,在各项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的同时,大量的私收现金、人情检查、漏费情况等问题履见不鲜,给医院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为此我院引进了医疗仪器漏收费管理系统,把电子技术、智能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医疗设备的运用技术有效结合,对医疗仪器实行网络管理,从根本上解决了医疗仪器漏费管理难的问题。
一、系统组成及功能
系统由中央控制软件和医疗设备控制终端两部分组成
(一)中央控制软件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统计查询监控系统,由监督管理部门对各工作站的情况进行查询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模块:控制器统计模块(用于查询统计各工作站工作量、违规操作、控制器月份工作量、月统计汇总、月统计明细等信息)、操作员统计模块(主要用于查询统计应急记录、操作员工作量、操作员违规工作明细、控制器查询模块(主要用于查询控制器工作量及明细、当日工作量及明细、违规操作明细、登录复查病人、退费病人、未查病人、未查病人作废情况等信息)、特殊操作模块(主要功能有退费操作、应急删除、特申审批、体检审批、未查病人作废、交费未查病人作废恢复、体检特申未查记录)、系统设置模块(主要功能有工作站设置、中央监控操作员信息及权限设置、各终端操作员的信息及权限设置、绿色通道相关设置等)。二是工作站管理系统模块,各工作站是可与HIS对接的子系统,接收HIS内生成的患者信息(含病人交费流水号、姓名、性别、检查部位等),在主界面上有五个窗口,分别是“当前正在检查病人详细信息以及控制器当前工作状态窗口”,“收费病人窗口”,“准备检查病人窗口”,“已检查病人窗口”,“登录复查病人窗口”,工作人员点选相应的功能区对控制器下发不同指令。
(二)医疗设备控制终端?医疗设备控制器与传感器两部分组成,医疗设备控制器主芯片实时对传感器采集到的医疗设备工作信息和患者的交费信息进行实时分析。例如:在B超、胃镜检查过程中,通过压力传感器的监测,判断是否已经换人等。
二、医疗设备终端的控制方式
以CT彩超、X线简单叙述控制原理。
(一)CT控制方案
1.扫描层数的测定在CT主供电线路上安装交流互感器,用于识别CT的扫描层数,对于不同的部位,CT的扫描层数是不一样的,对少数增强的病人(需多层),由管理部门单独放号。
2.成像的干扰在CT X线发射器加装干扰器,当非法操作时,起到干扰作用,成像中会有很多微影,医生无法诊断。
3.CT床的控制在CT床上安装红外定位传感器,用于检测CT床的移动及复位;
(二)彩超类控制方案
1.检查床的控制在彩超的检查床腿下安装称重力传感器,用于感应患者在检查过程中数据的变化,系统会自动记录,以备复查,当检查床识别了一个患者之后,其他患者不能再用该患者数据做检查。
2.显示器的控制把彩超显示器的信号输入端子拔下,插接在漏费控制器接线盒的信号输入端上;把漏费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端子插接在显示器的信号输入端上。
3.探头的控制在彩超的检查探头根部安装传感器,当探头工作时,传感器会实时采集到医疗设备的工作信息。
(三)X线的控制方案
1.曝光次数的测定在X线、CR主供电线路上安装交流互感器,用于识别曝光次数。
2.曝光按钮线的控制当有收费和检查信息传到漏费控制器上时,则漏费控制器会根据交费情况,接通曝光按钮,允许曝光。
三、管理的休会
医疗纠纷时医疗律师费用是医疗纠纷一般按照赔偿费用的3%-8%的比例收取律师费。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律师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标的大小、律师专业职务等级、委托人指定等情况,在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收费数额。
(来源:文章屋网 )
一、围绕稳定物价,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调控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干预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今年全年都应当严格把握属于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其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防止出现轮番涨价;执行各项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价格措施,着力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继续落实好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的收费减免政策,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
2、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适应形势变化,适时修订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将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较大、省内供不应求、价格波动较大、或列入价格改革的重要商品纳入监测范围;加大重要商品的监测频率,扩大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点,特别是加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进行监测,注意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及时报告异动预警信息,加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动态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苗头时,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和企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肉禽蛋奶、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等重要生活和生产必需品市场价格动态,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规定等违反有关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要按照国务院2008年1月13日公布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厉查处。
4、加强教育引导。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企业诚信建设,及时政府有关政策和价格信息,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政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二、围绕科学发展,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5、推进电价改革。考虑电网经营企业建设与改造投资还本付息需要、新机组投产造成的购电成本增加等因素,适时疏导累积的电价矛盾;开展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按照国家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方向和具体部署,逐步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合理调整销售电价分类比价关系;深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脱硫电价管理,继续梳理合规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积极运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政策,加强对生物质混燃发电项目的价格监管,进一步优化我省电力能源结构;进一步完善大型高效机组替代小火电机组发电电价政策,落实对企业自备电厂收取政府性基金和系统备用费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节能调度的电价政策;开展电煤价格变化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电网企业数据调查报送制度。
6、完善管道燃气、成品油价格政策。制定进口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和能源结构的优化;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做好理顺成品油价格的相关工作。
7、加快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我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贯彻我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尽快实现城市供水“抄表到户”的终端水价制度,进一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的计价方式改革。
8、加强垃圾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7]183号)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
三、围绕民生民心,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9、加大医药价格改革力度。贯彻国家发改委控制药品价格的精神,继续降低偏高药品价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即将公布的《药品定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和行为;贯彻国家制定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差别政策,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定和调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探索按病种收(付)费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10、进一步整顿教育收费。切实贯彻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杂费政策,做好有关收费政策的落实;根据我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重新核定我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范幼儿园代办费收费行为;结合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教辅材料价格,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11、继续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完善土地价格管理,推进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工作;梳理涉及住房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继续做好住房建设中“两管三线”特别是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规范工作;贯彻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12、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管理。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储备订单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
13、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会同省财政厅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部门进行梳理、归并,并向社会公布;贯彻国家发改委重新修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为合理制定收费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在收费审验合格的基础上,对相关收费单位重新发放新的收费许可证;继续抓好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收费优惠政策以及农民跨地区就业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切实减轻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以及跨地区就业的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14、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出台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相关收费行为;清理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规范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
15、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定调价和定期成本监审,在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期间,必要时要做好对公布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种类进行成本监审;逐步建立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成本资料库,为核算定价成本奠定基础;加强成本监审配套法规建设,完善和规范相关行业调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成本监审人员业务素质,树立成本监审机构的公信力。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烟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规范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制定价格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围绕社会和谐,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6、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单位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价格检查,重点检查“一房一标价”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中介收费情况;资源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建设、技术监督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收费的情况;涉农收费检查,重点检查化肥、饲料、农药、农业用水、农业用电等农资销售价格,稻谷、小麦等农产品收购价格,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农村医疗等涉农收费;对电信、邮政等垄断行业的价格检查,重点检查这些行业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
17、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在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行动,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加强重点时段监管,组织开展重要节假日和“两会”、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建立健全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和公布制度,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18、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推进全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价格举报快速反应能力建设;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提高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对案情简单的案件,要迅速办结,并回复举报人,对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案件,要及时把办理进度告知举报人。
19、提高价格认证服务水平。促进价格认证机构、行为、技术的规范化,进一步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加大专家库的建设力度,形成全省性专家网络;加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定和复核裁定,做好价格鉴定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起草;将涉税、涉烟工作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延伸认证工作范围。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开拓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的价格认证业务和矿产资源价格、假冒伪劣药品价格鉴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业务。
五、围绕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
20、注重总结推广。适时总结近年来各地开展的工作经验,提炼各地的工作特色和好的做法;按照“公示价格政策、解决价格矛盾、价格信息、建设维护价格服务网络、引导规范价格诚信建设”这一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价格服务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情况报送、效果反馈、业绩考评等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探索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低成本、高效率、广覆盖的价格服务新路子。
21、扩大服务范围。进校园方面:进一步拓展进校园网络的覆盖面,把加入进校园网络的学校拓展到初中以上学校,重大的教育收费政策的制定和收费标准的调整通过网络向社会征求意见。进农家方面:紧紧围绕“四项服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企业方面:巩固与完善五项制度,即挂钩联系制度、企业缴费登记监测制度、物价员制度、公示栏公示制度、提醒告诫制度。进医院方面:认真探索推进“进社区医院”工作。进景区方面:开展巡访,查找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指导。进社区方面:继续促进条件成熟的社区开展活动,建立社区价格服务队伍。进商场方面:继续开展“诚信商场”、“信用单位”的评选活动。
22、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物价员队伍,对于已经建立起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对义务监督员、物价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其价格服务与监督的水平;尚未建立物价员队伍的地方,要积极参照兄弟市、县的做法,想方设法把这项工作做起来。
主要任务目标是,围绕“服务民生”一条主线,突出六大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城市化价格服务,加强旅游节价格管理,加强涉农价格服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价格支持,加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1、加强价格监测监控预警。一是重点品种专人负责日监测,既要检测价格,也要监测经营变化,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上报。二是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和监测监控预警作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提高预见性,为县委、政府和上级提供决策依据。
2、突出价格监测监管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尤其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监测监管;二是加强鲜奶价格监管,对鲜奶价格实行指导,及时指导价格。帮助奶加工企业与奶农建立价格联动机制,促进全县奶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甜菜、土豆、特色蔬菜的价格监管,定期价格信息,及时把握市场动态,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有序。四是突出重点时段,加强对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五是突出重点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3、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提高普及率和准确率,净化消费环境与经营环境。采取教育引导、提醒告诫、帮助整改等措施,促使经营者主动加强价格诚信。
4、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价格异常波动应急调控领导小组的职能,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分工负责,共同努力,做好稳定市场物价工作,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圆满完成全县控价目标。
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价格检查。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
6、组织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着力落实国家对“三农”的各项价格优惠政策和补偿政策。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土、供电、农牧等各项涉农收费检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完善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农资市场价格监管。
7、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工作;继续抓好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落实工作,着力整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8、组织开展医药价格检查。认真落实医药改革措施,重点检查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销售价格、医疗器械销售加价率、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全面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
9、组织开展电、油、气价格检查。严肃查处成品油价外加价、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的违法行为,查处液化气乱涨价的行为。查处擅自提高电价的行为。
10、组织开展市场中介和行业协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类中介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超范围服务、超标准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向委托人提供虚假信息,拆解收费项目变相多收费等。
11、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抓试点树典型,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色的价格服务新亮点。构建集价格监督网络、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价格诚信建设以及价格举报四位一体的价格服务网络,努力提高价格举报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认真搞好收费清理,加强收费管理工作
12、大力开展收费清理工作。认真抓好国家、省取消、降低收费标准项目的落实工作,确保已清理取消的收费项目落到实处。
13、规范民办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保持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总体上稳定。规范幼儿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14、要认真执行省局下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收费许可证核发程序,严禁“以证代文”、“以证批费”。
15、完善收费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证一卷,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按照《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规则》重点对收费单位的收费收入和支出变化情况进行年审。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收费统计报告工作。
四是加强价格认证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16、开展价格认证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国家《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管理办法》,提高价格鉴定工作的整体水平。
17、做好价格认证中心干部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正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学习,在物价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五是加强物价干部素质建设,创建充满活力的物价队伍
18、提高物价干部理论水平。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加强物价干部的理论培训,努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9、提高物价干部的业务素质。要夯实功底,加强基本功训练,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物价干部队伍。
20、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理论调研活动,要围绕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选择1-2个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物价系统的整体工作水平。
六是加强廉政和效能建设,树立物价队伍良好社会形象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岗位的监督。使“物价工作为民生”走进群众,贴近实际,倾听呼声,掌握民情,树立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1.12008年~2014年收治参合农民人数情况:
①收治参合住院患者例数由2012例增加到8710例,年均增长率32.94%。②一级护理人数由612人增加到3290人,年均增长率36.88%,一级护理人数占农合患者人数比由30.41%增加到37.77%。③外科手术人数(不包括介入手术)由586例增加到4656例,年均增长率47.80%。外科手术人数占农合患者人数比由29.12%增加到53.46%。④肿瘤患者例数由89例降低到85例,年均增长率7.53%。肿瘤患者例数占农合患者例数比由4.42%降低到0.97%。⑤所有介入手术患者例数由70例增加到736例,年均增长率49.37%。所有介入手术患者例数占农合患者例数比由3.48%增加到8.45%。⑥心血管内科患者例数由201例增加到941例,年均增长率40.21%。心血管内科患者例数占农合患者例数比由9.99%增加到10.80%。⑦脑血管内科患者例数由245例增加到1083例,年均增长率35.56%。脑血管内科患者例数占农合患者例数比由12.18%增加到12.43%。其中一些重大手术比如开颅手术患者占脑外科农合患者数的约30%,子宫全切患者占妇产科农合患者例数的约40%,开胸手术患者占胸外科农合患者例数的23%,肿瘤介入手术患者占肿瘤科农合患者例数的39.5%。
1.22008年~2014年收治参合农民费用情况:
①参合住院患者均次费用由6,200.45元增加到9,800.00元,年均增长率7.94%。2008~2014年期间,参合患者在我院住院费用略高于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②次均自费药品费用由8.20元增加到11.34元,年均增长率6.01%,减免金额逐年增长。
2新农合患者均次住院费用增长原因分析
①重大疾病患者较多,目前重大疾病如肿瘤、尿毒症、外科重大手术、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血管疾病等发病率比以往大幅度提高,治疗费用较大,从相关数据分析,我院农合患者中重大疾病患者较多,且重大手术所占比例较大。②来我院就诊的患者病情复杂、急、难、重的患者居多,从2014年数据看,农合患者一级护理比例是37.77%,可见危重患者之多,因此在复杂条件下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必须有医疗费用作支撑。③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许多新技术新项目层出不穷,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的医疗需求也明显提高,导致医疗费用增长。④物价逐渐上涨,近几年物价一直在逐年上涨,尤其是外科手术费、麻醉费。
3控制患者均次住院费用增长需要改进的几点措施
3.1加强医院收费管理:
①建立健全医院价格管理责任制度:确保依法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管理政策和医院医疗、行政的各项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收费。②完善价格公示制度: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物价查询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随时公示医疗、药品等价格。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新相应的内容。③加强医院收费透明度:实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要求住院清单必须与医嘱相符,且经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并加盖农合收费专用章后方可由科室留存,切实保证患者住院费用与医嘱一致,让患者明白消费。同时建立费用审核制度,提供费用总清单。④建立医药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制度:形成常态运行机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实现无违规收费。⑤完善投诉管理制度:由医院物价管理办公室负责患者对医院价格问题的咨询和查询,并如实提供价格及费用信息。医院物价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对待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⑥严格把关医院医疗设备及耗材的购进:不能收费的原则上不予购进,如临床确需的,可先申报,待批准后方可入院,不能申报或不予批准的,成本由医院或科室承担。
3.2加强医院用药及卫材使用管理,控制不合理费用:
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医疗药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制定用药行为规范,确保药品质量从而实现合理用药。②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确需使用目录外药品的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并填写自负药品清单并交患者或家属签字。③临床医生在日常的诊疗过程中要降低抗生素使用率,对参合农民住院过程中出现滥用药、滥检查、开大处方、搭车开药等现象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患者或家属在住院过程中的不合理要求,医生需向其说明情况,并可拒绝其无理要求。④诊疗过程中,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治原则。对参合农民的辅助检查、诊疗,要坚持“保证基本医疗”的原则,自觉执行《实施办法》,不得随意扩大检查项目;严格掌握大型设备检查的指征,能够用常规检查确诊的不得用特殊检查,不得使用与疾病无关的特殊检查;因病情需要必须到上级医院作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应当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并由科室报医保科,再报市医保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切实做好先申报审批后检查的原则;治疗措施应当在基本诊疗项目范围内选择,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诊疗项目的自费诊疗项目或部分报销的诊疗项目,应告知参合患者或其家属,并经签字同意。
3.3加强医院监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建立参合患者登记认证制度、定期查房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新农合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新农合监督举报制度,开展参合农民满意度调查活动。在费用控制上,规范医疗收费及医疗诊断和治疗服务行为,执行新农合基本药品及诊疗项目,对人均住院医药费用实行限额等措施,做到科学医治、合理收费,维护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参合农民提供比较优质、可及、费用低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对新农合社会监督员明查、暗访、调研、问责、举报等进行反馈、分析、整改,杜绝过度医疗与不合理现象。制定新农合宣传工作制度、新农合服务承诺制度,医院建立监督台、设置物价查询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随时公示医疗、药品等价格等内容。设立公示举报电话、减免项目、结算报销和新农合政策信息,推出政策、就医、监督指南等。
3.4加强医院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①对新农合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②加强医院新农合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③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便民服务措施。为满足参合农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参合农民在我院看病,做到“当天出院、当天报销”。报销费用实行我院垫付制度。
3.5加强医院成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