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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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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安全制度

疾病预防安全制度范文第1篇

一、计算机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病毒存在的问题

计算机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病毒所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自然灾害

目前大多数计算机信息系统比较容易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包括湿度、温度、冲击、振动等诸多因素。而不少计算机房常忽视防震、防火、防电磁泄漏等方面的工作,接地系统也考虑的不够周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2.软件漏洞

黑客对计算机发动攻击往往把网络软件的漏洞当成最好的利用条件,此外,还有软件“后门”的问题,这些“后门”都是软件设计编程人员为了自己方便才进行设置的,通常情况下,外人难以得知,而一旦“后门”洞开,其后果和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3.黑客的攻击和威胁

在当前的计算机网络上,黑客攻击事件频频发生,愈演愈烈,已成为具有一定技术和经济条件的各种各样的攻击者活动的舞台。之所以会出现黑客,大多情况下,并非黑客本身有随意入侵的本事,往往只是因为他们善于发现并利用漏洞。信息网络具有缺陷和不完善性,这正好成了黑客或病毒进行攻击的绝佳途径,信息网络的脆弱,引起了不少信息社会的脆弱和安全问题,对人们和社会构成了极大威胁。

4.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通常是一种由人为编制、对计算机性能和数据进行破坏且能够自我复制的程序代码,它感染速度快、破坏性强,且传播形式复杂,很难彻底清除,可以轻易对硬盘、光驱、主板等造成破坏,是当今网络安全的头号强敌,一旦病毒在网路上扩散,会引起网络的瘫痪,使之不能正常运行。所以,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尤其重要。

二、计算机网络安全和计算机病毒的防范措施

1.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是指根据一定的算法,将原有的明文或数据进行一定的加密转换,对所进行的存储和传输工作进行加密,只有相关的信息使用者进行解密之后才能对相关数据进行使用,这同时也是数据保密性得以实现的有效保证。通常来说,加密算法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对称加密算法,另一种是非对称加密算法。对称加密算法主要是指进行解密的钥匙都是一样的,而非对称加密算法所受用的钥匙是不一样的,相对来说,非对称加密的方法运用更为广泛。

2.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运用广泛,主要用于网络访问控制、阻止外部人员非法进入,能够有效地对内网资源进行保护。防火墙对数据包中的源地址和目标地址以及源端口和目标端口等信息进行检测,再与提前设置的访问控制规则进行匹配,若成功,就允许数据包通过 ;若不成功,就丢弃数据包。状态检测防火墙是当下市场上最常见的。防火墙一般只能防止外部,对内部网络起不了作用。

3.物理隔离网闸

物理隔离网闸的主要作用就是对信息的安全性进行保护,其工作原理就是运用多种的控制功能进行固态开关的控制,从而保证对相对独立的主机系统进行一定的读写分析。而进行连接的主系统间,并没有相关的物理连接和逻辑连接,同时也不存在对信息包转发的依据,所以,从物理方面来说,物理隔离网可以有效的对黑客进行预防。

4.防病毒技术

计算机病毒的特点通常就是 :繁殖性强、攻击隐蔽性强、潜伏时间长、传播方式多样、破坏能力大,其注入技术可分为无线电方式、后门攻击式、固化式方式以及数据控制连接方式等。几乎所有的计算机病毒都是人造的,这也导致计算机病毒对其系统自身和信息储存等危害非常大。网络病毒技术一般有三种,一是病毒预防技术,利用固有的常驻系统内存,优先获得系统控制权,判定病毒是否存在,做好病毒扩散的预防工作;二是病毒检测技术,对文件自身特征和病毒特征对计算机进行侦测,判断系统是否感染病毒;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现阶段信息网络安全以及网络病毒问题越来越严重,相应的,数据保密也发展到了更重要的阶段,数据保密技术已经成为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研究的重点内容。当前情况下,我国的网络安全技术所运用的主要技术有入侵检测技术、防火墙技术以及网络病毒技术等,相应的,网络安全不仅需要技术的提升,同时还需要加强社会法律法规,并对数据信息的安全防范意识进行加强,大力的进行宣传教育,尽可能的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傅伟 , 李建 , 张新友 . 计算机网络安全及其防范技术 [J]. 科技广场,2008(08) :42-43.

[2]刘闻翎 . 局域网病毒分析及企业网络安全策略 [J]. 有色冶金设计与研究,2010(05):36-38.

疾病预防安全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门冬氨酸-鸟氨酸;病毒性肝炎;脂肪肝;临床疗效;安全性

病毒性肝炎已成为现在世界上传染性较强的疾病之一[1]。近几年,病毒性肝炎后脂肪肝检出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并发症的发生会对肝功能造成进一步的损伤,甚至加重患者的病况,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门冬氨酸-鸟氨酸是现在临床用于治疗病毒性肝炎后脂肪肝的新型药物,为了分其临床作用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7月~2015年7月在我院接受治疗的92例病毒性肝炎后脂肪肝患者,随机分为两组,实验组:男23例,女23例,年龄22~64岁,平均年龄(38.67±15.64)岁,病程为6~21年,平均病程(10.54±5.14)年;对照组:男24例,女22例,年龄21~66岁,平均年龄(39.58±13.15)岁,病程为6~23年,平均病程(10.52±5.13)年。在年龄、性别、病程上等基础资料,两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

1.2 方法 对照组实行常规治疗,给予充足的能量、维生素、促肝细胞生长素等药物,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实验组同时使用冬氨酸-鸟氨酸治疗,将7.5g门冬氨酸-鸟氨酸(国家准字:H20090120,生产企业: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与250ml生理盐水混合静脉注射,1次/d。

1.3疗效评定标准[2] 完全缓解:临床检验指标处于正常值之内;部分缓解:临床检验指标处于正常值周围;稳定:临床检测指标高于正常值;进展:疾病存在甚至严重,临床检验指标远远高于正常值。有效率为完全缓解与部分缓解的总和。临床控制率为完全缓解、部分缓解和稳定的总和。

1.4观察指标 观察和记录两组患者的转氨酶水平和血脂水平。转氨酶水平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和天冬氨酸转移酶(AST)水平来表示;血脂水平用总胆固醇(TC)水平、甘油三酯(TG)水平、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水平以及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LDL-C)。

1.5统计学分析 使用SPSS15.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当P

2 结果

2.1比对两组患者的转氨酶水平和血脂水平 实验组患者的转氨酶ALT、AST水平明显好于对照组,且实验组患者的血脂水平与对照组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

2.2 比对两组患者的临床作用效果 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有效率显著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

2.3 比对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实验组患者的主要不良反应头晕有1例,心悸有1例,呕吐有2例,浮肿有0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30%;对照组患者主要不良反应头晕有4例,心悸有2例,呕吐有3例,浮肿有1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1.74%;,两组相比存在明显差异(χ2=7.3583,P=0.0362),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脂肪肝和病毒性肝炎都是现在人类所面临的重大疾病,脂肪肝在临床上不是单独的疾病而是一种临床现象,都是病理改变造成的,会直接对肝功能造成严重影响;肝脏是脂质代谢中必不可少的作用组织,病毒性肝炎的发生会间接引发脂肪肝的并发,两种疾病之间是有一定相关联系[3,4]。临床上要根据病毒性脂肪肝患者的病况给予针对性的治疗才能起到明显的作用效果,门冬氨酸-鸟氨酸是现在治疗该病的首选药物。研究证实,实验组患者的转氨酶ALT、AST水平明显好于对照组患者的,且实验组患者的血脂水平与对照组存在显著的差异;实验组患者的临床有效率、疾病控制率显著优于对照组患者的;实验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对照组相比明显较少,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

综上,在临床上治疗病毒性肝炎后脂肪肝时,采用门冬氨酸鸟氨酸治疗的临床效果更为显著,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肝功能恶化程度,降低药物副作用程度,改善患者的病情,为患者机体恢复创造优越条件。

参考文献:

[1]王振华,周春艳,周文亮.门冬氨酸-鸟氨酸治疗病毒性肝炎后脂肪肝临床效果观察[J].国际病毒学杂志,2015,22(z1):209,211.

[2]陈小松.慢性病毒性肝炎合并脂肪肝的临床诊治分析[J].现代诊断与治疗 ,2013,24(11):2574-2575.

[3]田丽艳,陆伦根,唐承薇,等.门冬氨酸-鸟氨酸颗粒剂治疗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的多剂量平行对照临床研究[J].中华肝脏病杂志,2013,21(7):528-532.

疾病预防安全制度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国家、省、设区的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原则,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

第四条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规划与指导,负责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发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作用,提高辖区疾病预防控制的综合能力。

第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职能范围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七条城乡基层预防保健组织接受所在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具体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任务。

第八条国家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鼓励、支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四级。

第十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专业特点与功能定位,以及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实际,明确职责和任务,合理设置内设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健全机制,规范管理,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能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第十二条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实施全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开展质量检查和效果评估;组织实施全国性重大疾病监测、预测、调查、处理,研究全国重大疾病与公共卫生问题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控制策略;

(二)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机制,指导和参与地方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参加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开展免疫规划策略研究和实施效果评价,对预防性生物制品应用提供技术指导;

(四)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卫生检验工作规范化;负责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技术管理和菌毒种保存管理;

(五)建立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管理全国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健康危害因素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六)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体系,研究和推广安全性评价新技术、新方法;

(七)组织实施国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

(八)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仲裁工作,负责指导全国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九)负责疾病预防控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考核;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规范性指导;

(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拟订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

第十三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本省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对重大疾病流行趋势进行监测与预测预警;实施辖区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开展疫苗使用效果评价,参与重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处置;

(二)组建应急处理队伍,指导和开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及毒物与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和毒理学检验,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

(四)建设省级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全省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网络;

(五)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开展卫生学评价和干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危险性评价、监测和预警工作;

(六)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仲裁工作,承担辖区内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七)指导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八)开展对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考核;规范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九)参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参与拟订国家公共卫生相关标准。

第十四条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二)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三)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四)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七)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五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五)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六)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七)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第三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自查、抽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实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十八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统一的专用标志,专用标志由卫生部制定。

第十九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置,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执行。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以及内部考核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人员聘用制,逐步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

第二十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要以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十一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配备能够熟练掌握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实验室检验等相关技能的人员,在疫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有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

加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人员数量的比例在规定编制内为:国家级和省级20~30%、设区的市级30~40%、县级40~50%。

第二十二条加强队伍建设,调整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要领导应由专业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对业务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保证业务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培训。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按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17号)和《关于农村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若干意见》(财社〔*〕14号)的规定,由同级政府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计划等部门要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内人数和预算定额落实人员经费,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必要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业务经费,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重点疫情监测、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项工作的合理需要。

第二十六条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地方病和职业病的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重大灾害防疫等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十七条在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同时,卫生部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完善公共卫生财政经费保障体系的要求,在深入研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济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财政补助有关政策和办法。

第五章城乡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城乡基层预防保健网络的建设,合理安排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和建设资金,保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九条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可由政府举办的卫生机构提供,并按其服务数量与质量,予以合理经费补助;也可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或者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按照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购买,所需经费列入卫生经费预算。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管理指导下,承担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疾病与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三)指导有关单位和群众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五)承担乡村(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的具体工作;

(六)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三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的预防保健组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核定预防保健人员。业务、机构建设与发展等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任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补助。

第三十二条充分发挥村级卫生人员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任务,协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三十三条乡村医生和个体开业医生承担预防保健任务的报酬,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乡(镇)卫生院等机构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绩效考核结果给予补助。

第三十四条提高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素质,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接受相关学历教育。非卫生技术人员要有计划地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分流。

疾病预防安全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动物;疾病;防治技术

随着禽流感、SAPS等大规模疫情的爆发人们发现从家畜到野生动物,动物疾病给社会安全带来的损失都可能是灾难性的。动物疾病防治的技术措施也自然而然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1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的重要性

动物疾病一旦爆发,不仅对经济效益是一次重大打击,而且对人们身体健康也会造成很大程度的危害。因为对动物疾病预防工作的不了解和轻视,导致大规模养殖场所极易爆发动物疾病,并且容易扩散和传播,一旦疾病爆发就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进行治疗。导致经济效益降低,如果疫情无法及时控制造成人畜交叉感染,如禽流感、SARS病毒和非洲埃博拉病毒这样的疫情一旦爆发,治理难度非常大,将给公共卫生事业造成严重威胁。

2国内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的发展趋势

2.1国内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的现实情况

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家畜的年饲养量可达20亿只,禽类饲养量更是高达160亿只以上水产品也达到3600万吨以上家养宠物的饲养置也在逐年增长。虽然我国在动物预防和治疗方面在近年来取得了一定进步,养殖企业针对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的工作也有所加强,但面对动物疾病爆发的严峻形势,我国的动物疾病防治工作依然有一些不足之处。国家动物疾病防治技术相对落后海关检疫过程中制度不够完善等方面依旧有待改进。

2.2国外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的技术情况

国外的动物疾病防治工作相较于国内来说要好一些。以狂犬病的预防为例,大部分狂犬病是通过家养犬与野生动物的接触将致病病毒携带到身上,主人在与家养犬接触这样的途径传播给人类的。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几十年都没有出现狂犬病,因为家养犬管理的工作到位;还有是因为野外狂犬病毒携带率非常低,他们通过向野外大规模抛洒带有疫苗诱饵的方法,有效的控制了野生病毒的传播和扩散。

3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的技术措施

近年来爆发的大规模严重疫情,多数是由于动物疾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预防治疗,动物死亡后尸体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进而产生环境污染,造成了动物疾病爆发。经历了SARS和禽流感的肆虐之后,人们对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3.1重视畜牧养殖工作的日常管理

首先,在养殖过程中动物的饮食要保持卫生和健康,定期的消毒和通风对控制疾病的爆发有着积极作用,对养殖环境温度、湿度的调控也要进行合理规划,在适宜动物生长的同时,对致病菌的控制也非常重要。其次,控制养殖的规模,不要为一时的利益遮蔽双眼,健康科学的发展才是畜牧业未来的方向。历史已经给了我们教训,畜牧养殖工作的管理每个细节部马虎不得。

3.2做好针对动物疾病的免疫检疫工作

动物疾病的预防主要采用注射疫苗的方式,疫苗在动物体内形成抗体可以阻挡病原体的入侵。但是注射疫苗的防治方式是有时间限制的,养殖者应及时对养殖动物进行新疫苗注射,避免出现疾病隐患。对动物的检疫应做好两个方面:活体检疫,检验部门应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检疫,保证市场流通的部是合格产品;屠宰检疫,要确保没有疾病的动物才能进行屠宰,对带病动物应及时处理和销毁。

3.3针对动物疾病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制度

面对动物疾病引发疫情时出现大范围、快速传播感染的可能性,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制度对于疫情的及时发现和控制必不可少,也是控制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有效手段。

3.4对大众推广动物疾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在我国,进行大规模畜牧养殖的工作者大多是文化素质水平不高的农民,他们对动物疾病的防治工作认知较差,这就要求我国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有效的将动物疾病防治的相关知识和必要性告知他们,提高他们的重视程度,让养殖者积极主动的做好相关工作,以此降低疾病爆发几率。当然除了养殖者外,那些平日常与动物接触的人也应该了解动物疾病方面的知识,做到防范于未然。

疾病预防安全制度范文第5篇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三、报告数据管理

(一)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二)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控,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市(地)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建立地方疫情分析制度。

3、用于对外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向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上年报告的个案数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七、考核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