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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节水 保障体系 建议
近年来我国农业节水得到了较快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业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但与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形势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农业节水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仍然严重滞后。关键是没有建立适应现行农业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业节水的保障体系。发展农业节水不仅是技术问题,更主要是管理体制和政策问题,涉及用水管理体制和投资机制、水价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创新和观念更新等诸多方面。必须从农业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农业节水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一、制约我国农业节水发展的主要问题
1.缺乏科学统筹规划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是农业节水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由于以往对农业节水发展战略和客观规律研究不够,在指导和推动农业节水工作中存在着主观性、盲目性。有些地方不考虑当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片面强调单项技术,盲目追求“先进技术”,造成一些节水工程高投入、低效益。有些地方对水资源状况不清,对上下游的关系研究不够,没有考虑生态环境用水,盲目扩大灌溉面积及高耗水作物,造成过量引用地表水,超量开采地下水。已经制定的一些农业节水发展规划,由于没能很好地与当地的水资源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国民经济总体规划相协调,往往难以落实。
2.管理体制不适应
①水资源管理不统一。我国《水法》规定,“国务院水行政部门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但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造成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地表水与地下水、取水与排水、清水与脏水的管理不统一,有限的水资源不能得到合理、高效地开发利用。处于上游及靠近河流的地区无节制的引水,不仅浪费了水资源,而且引发土壤次生盐碱化,甚至造成下游河道断流。在下游和距河流较远的地区,由于河水供不应求而大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形成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在许多灌区,由于地表水与地下水没能实行统一管理,不同水源的水价政策不协调,致使能有效提高灌区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井渠结合方式长期难以推开。
②灌区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我国灌区管理体制基本上是事业型的,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产权不清。主管部门与灌区及用水者的职责模糊,灌区及用水者只管用不管修,致使国家和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更不能保值增值。二是经营不能自主、经费不能自给。灌区管理单位对灌区工程建设和水量调度缺乏自主权,行政干预较多。目前灌区的主要经济收入是水费,由于水价普遍低于成本,多数灌区入不敷出,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三是灌区用水计量设施不配套,主管部门对灌区用水定额与节水指标没有考核。许多灌区为了增加水费收入而设法鼓励农民多用水。四是灌区管理机构臃肿,增加了灌区负担。五是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机制尚未普遍建立起来。
3.投入严重不足,投资政策不合理
①投入严重不足。80年代以来,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基本建设总投资的比重逐年下降,在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中灌溉工程的比重也在不断减小,由50年代的30%降到1994年的10%。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地方对农田水利的投资和农民投劳均大幅减少。1999年以来,国家大幅度增加了水利投资,但主要用于大江大河整治。据统计,“九五”前3年,我国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50亿元,其中,国家基建投资10亿元,地方财政投资60亿元,中央安排专项贷款53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3.16亿元),群众自筹127亿元。也就说,在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总投资中,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占30%,农民自筹和贷款占70%。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广大农民的收入还很低,难以承担全面推进农业节水的投资需求。
②投资政策不合理。从目前国家水利投资政策看,只有电站、大坝和堤防工程能立上项,节水灌溉工程难以立项。1997年国务院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从现行的农田水利投资政策看,国家只投资输水量在1m3/s以上的干、支渠道,其他小型渠道及田间工程由地方配套建设。由于国家投资与地方配套及农民投劳没有形成一体化管理,地方配套资金和农民投劳往往不落实,致使许多灌区形成了“半拉子工程”,国家投资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此外,由于目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农用机井投资很少,主要靠农民投资,致使一些可以实行井渠结合的灌区也不能实行。
4.水价低,水价政策不到位
目前我国农业水价政策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水价过低。我国现行的供水成本计算只包括供水工程的基本折旧费和运行管理费,没有考虑利润、水资源费等,定价明显偏低。而且目前大部分灌区实行的水价还普遍低于供水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每亩次多灌水100m3也不过3~5元钱,而相应的节水投资大大超过多交的水费,如何能够调动农民节水投资的积极性?二是地表水和地下水收费政策不统一,不利于区域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三是喝“大锅水”问题普遍存在。由于灌区渠系控制及量水设施不配套,不能实行按方收费,普遍实行按面积计收水费。这种水费计收办法不仅不能限制农民多用水,反而使农民产生少灌水吃亏的想法。
5.技术体系不健全,节水灌溉设备不配套
由于多年来科研单位研究开发方向分散、企业研究开发能力不足以及产、学、研结合不紧密。整体来看,我国农业节水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成果转化率低。原有的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已不适应农业节水技术普及和推广的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门类齐全的节水灌溉设备生产企业,产品数量基本满足需求。但由于生产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生产装备及产品质量比较差,没有形成规模化、系列化、标准化生产。据1999年水利部质检中心对全国16个省(市)35家企业(50种产品)的随机抽检结果,产品不合格率为40%左右,说明国产节水灌溉产品质量问题十分突出。
二、对策和建议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①农业节水中长期发展规划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并与各地的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及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协调,并充分考虑我国加入WTO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对农业节水的需求。
②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保护为前提,统筹考虑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雨水、灌溉回归水及城市污水等的开发与利用。实行以供定需的方针,以水定产业结构,以水定经济布局,以水定发展速度和建设规模。统筹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做到量水而行。
③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水资源状况、气候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作物种类、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不同地区、不同阶段的农业节水发展模式。
④根据我国农业实行的实际,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以农业节水为龙头适时推进农业规模经营。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①在区域上,以北方地区特别是华北和西北地区为重点。华北和西北地区的耕地资源和光热资源丰富,但水资源严重短缺。发展农业节水是解决该地区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措施。
②在地区和种植结构上,以大田作物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为重点。大田作物面积大、投入产出效益低,农民收入低,农民难以自筹资金建设节水工程。
③在工程建设上,以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这些灌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农业用水量大,节水潜力大。
④在技术上,以普及推广适用型节水技术为主,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为辅。继续普及和推广渠道防渗和管道输水技术;大力推广改进地面灌溉新技术;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作物种植区和农业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积极采用喷灌、微灌等先进节水技术。
3.增加投资渠道,改革和完善投资政策
①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业节水投入机制,增加投资渠道,改革和完善投资政策。国家应将农业节水工程作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计划。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贫困地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应以国家和各级政府投资为主。
②建立国家和省级农业节水发展专项资金。主要资金来源有:各级政府的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支农资金、小农水事业费、中央和地方收缴的水利建设基金提取一定比例、水资源费和水费收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的补偿资金等。同时建议开辟新的资金渠道:一是目前城市生活和工业年用水量约1600亿m3,已占全国总用水量的29%,应从计收的水费中提取或附加一定比例用于农业节水;二是未来新增的供水量主要是用于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可从每年新增收的水费中提取或附加一定比例用于农业节水。
③我国加入WTO后国家对农副产品的市场补贴将大幅度减少,建议国家将这种补贴转为农田水利设施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预算中应明确用于农业节水的投资比例,并逐年有所增加。建议国家采取税收、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投资农业节水。
④国家农贷资金要优先安排农业节水投资,提高贴息标准,延长还款年限,研究制定适合不同贷款对象的担保、抵押及还贷办法。
⑤农业节水工程可采取“以奖代补”和“先干后补”等方式,调动乡村和农民投资、投劳的积极性。继续实行“以工代赈”、“投劳折资”等行之有效的政策,充分发挥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农民以各种形式投入农业节水工程建设。
⑥实行农业节水工程投资与建设的统一管理。根据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和工程性质,合理确定国家、地方和农民的投资比例。对不同来源的资金和投劳实行“捆绑式”管理和使用,实现从骨干工程到田间工程的整体规划,统一实施,防止因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农民投劳不落实造成的“半拉子工程”。
4.以节水为核心改革灌区管理体制
①明晰产权,实行灌区企业化管理。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明确产权。拥有产权的政府部门可将灌区改造成国家控股公司,聘请企业法人,用企业管理方式经营管理大中型灌区。
②改革和完善灌区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对灌区实行以节水为主的多指标考核。如考核完成灌溉面积、灌水定额、节水指标、工程维修管理等,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探索对灌区投资及经济管理的新方法,以解决目前灌区靠多卖水增加收入的问题。
③积极引入世界银行推荐的灌溉公司管理模式。灌区作为农业供水批发商负责支渠以上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经民主选举成立的用水者协会可作为灌区用水的零售商,按政府定价把水售给用户,收取水费,并承担斗、农渠及田间工程的管理、维修,对节水大户给予奖励。
④井灌区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组织或成立灌溉公司。由县水务局统一管理全县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统一发放地下水开采许可证,总体控制机井布局和开采量。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和技术服务,并建立行之有效的村级管理组织。也可成立县、乡、村灌溉服务公司,在县统一管理下实行有偿灌溉服务,协商定价,政府规定最高限价。
5.改革水价制度,建立合理补偿机制
①科学核定农业用水成本,扣除因管理单位机构臃肿导致的成本增加,逐步实施成本加微利的定价原则。
②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科学核定农业用水定额,作为农户基本使用水权。在定额范围内实行基本水价,超额部分实行累进加价。
③对一些经济收入低或供水成本过高、暂时难以按成本收费的地区,可采取提价与补贴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供水成本与价格倒挂问题,并逐步把水费补贴转移到对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的补贴上。
④建立并完善农业用水计量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加快实行按方计量、按户收费,尽快扭转喝“大锅水”的平均主义现象。
6.健全农业节水技术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①全面落实国务院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农业节水科技行动,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高效用水技术与设备。
②增加各级政府对农业节水的科技投入。农业节水的科技投入要以各级政府为主,加大对农业节水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科研单位、大学与企业的一体化,产研结合,优势互补,联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尽快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③实施国家节水灌溉设备产业化工程。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在资金和政策上择优支持骨干、龙头企业,促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④研究制定科学的灌区水资源优化调度方案。根据不同地区水土资源条件,科学制定农业灌溉定额和农业节水指标体系,集成配套农业节水技术,积极示范和推广非充分灌溉技术。
⑤建立健全农业节水技术推广体系。积极稳妥地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调动农民、企业参加农业节水技术推广,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的新型农业节水技术推广体系。
7.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①加强对农业节水的领导和部门协调。建议国务院建立全国农业节水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农业节水重大问题,水利部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计划、财政、农业、科技、林业、气象、环境、金融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业节水工作。
②实行国家、流域和地区水资源统一管理。明确各流域机构与地方水务局的关系和职责,实现水资源从上游到下游、从地表水到地下水、从引水水源到排水出口,从水量到水质、从农业用水到城镇和工业用水的统一管理,实现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
③建立严格的农业用水与节水管理制度。农业用水要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要在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的基础上,明确各地区农业用水总量和灌溉用水定额两套控制指标,作为管理农业用水的基本依据。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大流域用水总量分配,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分配的指标,逐级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合理制定本地区灌溉用水定额。各地区和用水户要在用水指标控制下节约用水、高效用水。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节约的水允许有偿转让。国家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资源分配利用和地下水开采状况的监察、审计。
④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监测。在地下水超采区(尤其是华北地区),要限制机井密度和单井抽水量,尤其要控制对深层地下水开采。同时采取雨洪利用、井渠结合等措施有计划地回补地下水。
⑤建立健全大型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制度。成立由投资、投劳的各方代表参加的工程管理委员会。大、中型农业节水工程应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和财务审计制。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
⑥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兴建的节水灌溉工程,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优先选用国家法定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建立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节水灌溉材料设备质量监督体系,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抽查,提高行业和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
8.加快农业节水法规建设
①尽快制定《农业节水法》,将推广农业节水的原则和要求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实施业节水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大中型灌区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确立水费制定的原则与计收方法,明确农业节水管理体制及节约水资源转让等经济法律问题。
②尽快制定《农业节水工作条例》和《农业节水管理办法》,使农业节水的具体政策更加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合理低价中标方法从整体上降低了工程造价,但也同时使工程承包风险加大、承包企业利润下滑,使建设市场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如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低价抢标、买标卖标、偷工减料、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现象更加突出。如果对这些现象不能有效监管和及时治理,合理低价中标制度是无法正常实施的,这就需要在完善合理低价中标的配套制度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
【关键词】 合理低价中标、制度保障、监管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基本要求是,从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确定经评审的评标价最低者为中标人,但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除外。
合理低价中标方法从整体上降低了工程造价,但也同时使工程承包风险加大、承包企业利润下滑,使建设市场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如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低价抢标、买标卖标、偷工减料、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现象更加突出。如果对这些现象不能有效监管和及时治理,合理低价中标制度是无法正常实施的,这就需要在完善合理低价中标的配套制度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
下面,我们分别从制度保障及监管俩个方面,简要地分析一下,如何保障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实施。
一、合理低价中标的制度保障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意义重大,在现行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的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制定了诸多的制度保障措施,诸如大力推行工程量清招标制度、工程量清单核查、监管制度及投标价限价制度等。
1、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制度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报价,并按照合理低价中标的招标方式。工程量清单招标中的一个核心要求是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在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过程中,应紧紧围绕“合理低价中标—风险包干—标后监管—市场清出”四个关键环节贯彻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模式。
2、工程量清单核查、监管制度
工程量清单核查、监管制度主要分标前核查制度有标后监管制度。标前核查制度属于“事前控制”。在开标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工程量清单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以行政监督意见书的方式责令整改,同时将整改意见报告招标监管部门,未整改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招投标程序。标后监管制度主要通过标后处理质量投诉制度及定期进行清单质量大检查等方式来实施。
3、投标价限制制度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投标价限制制度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确保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科学合理,既要防止高价,也要避免非理性的低价。这就要求建立一套完善的价格竞争机制,以保证投标价格在一定范围内充分竞争。
在合理低价中标法进行招投标的,大多数实行最高控制价制度。最高控制价也称为“拦标价”或“截标价”,是投标人公开的最高投标限价,它是招标工程最高预期价格,旨在合理竞争指明方向,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4、投标承包风险包干制度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工程应实行承包风险包干制。风险包干的范围应包含工程量错漏、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变化等因素,风险包干系数为3%--5%。投标人必须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以及对现场周边环境的考察,结合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市场行情的判断进行综合报价,综合报价必须体现风险包干费用。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价签订合同,对风险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得追加合同价款。
5、工程担保制度
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招标的工程应建立工程投标提保、工程承包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具体实施时,投标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2%,且总价不高于80万元,可以货币形式,也可由银行出具保函。履约保证金一般不低于10%。
6、勘察、设计审核制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相关部门负责对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进行审核把关,以确保设计文件满足的要求。勘察设计,是工程的前提,也是招标的前提。勘察设计的深度、精度如何,对工程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如设计深度、精度不够,就会造成施工边更改,工程造价不断上升,结果往往是决算价远远高于中标价,使得最低价中标价完全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7、招标文件备案制度
为保证合理低价中标的顺利推行,应对招标文件及最高控制价实行备案制度。招标文件的备案意在保证招标条款及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最高控制价备案意在从宏观上控制工程造价水平,使竞价合理的价格水平上。招标文件备案资料包括招标登记备案资料、招标文件备案资料、招标工程控制价备案资料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资料。
二、合理低价中标法的监管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监管和和信用监管二个方面。
(一)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市场监管
1、严格市场的准入与清出制度
合理低价中标制度下的市场监管的重点就是要严格市场的准入与清出制度。做法有投标时投标单位应提交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项目班子的人员必须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现投标单位人员,特别是建造师应提交社保证明等其他必须的证明,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项目上使用;对于挂靠、转包等违规施工企业,责令其限期清场退出等。
2、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管
对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为防止投标人先采取低价中标,在实施时不认真履行投标承诺、现场人员不到位、偷工减料、拖欠农民工资等问题,应加强实行对中标后项目施工行为和监理行为跟踪监督、动态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定期公布,并作为企业资质晋升年检、投标入围、评价企业信用等方面的依据。
(二) 合理低价中标法的信用监管
合理低价中标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一种要约与承诺,实施合理低价中标制度同样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信用监管机制。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提醒我们,诚信经济不是仅有道德约束就可以形成的,还需要建立诚信制度的有效监管和失信惩罚机制。我国现行并不缺乏失信惩罚的约束机制,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甚至《刑法》中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与失信惩罚的条款,但信用监管的形式及力度均不够。
综述:合理低价中标法能够有效地控制造价,节约投资,减少浪费,是目前我国积极推行的招标方式。为了确保合理低价法的顺利实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更加重视合理低价中标法的制度保障与监管的建设,特别是监管环节中的信用监管。
参考文献
[1] 路晓庆.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研究》[D].西南大学.2007
为做好劳动鉴定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鉴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开展病伤职工致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工作。
企业要按照隶属关系,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职工按照京劳险发字〔1994〕48号文件中《北京市劳动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分别报送市或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严格按职责分工,进行劳动鉴定工作。即:市属企业及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的病伤职工,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中央在京企业(不含原行业统筹企业)、区(县)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由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
中央在京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病伤职工的劳动鉴定工作,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劳动鉴定的有关政策和标准,对病伤职工致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在鉴定工作中,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劳动鉴定政策和标准为尺度,公正、合理地对病伤职工致残、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
目前,在国家没有颁布新标准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要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至4级)》执行,符合1至4级条件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此标准没有规定的疾病可依据《北京市职工因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工作能力鉴定标准试行草案》(市劳险字〔1979〕37号)中相关条款进行劳动鉴定,达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按照京劳社工发〔1999〕42号文件要求对于1997年以前发生的陈旧性工伤人员进行的劳动鉴定,鉴于大部分鉴定工作已经完成,今后采取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致残程度的劳动鉴定工作。
三、企业要加强劳动鉴定工作管理,做好病伤职工劳动鉴定的组织工作。
企业必须重视劳动鉴定工作,加强领导,专人负责,要按照劳动鉴定程序(附件一),做好病伤职工劳动鉴定的组织和准备工作。需劳动鉴定的职工,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或病历摘要)、化验单、X光片等劳动鉴定病历资料(要求见附件二),因工负伤的人员还要提供工伤认定和职业病诊断资料。如资料不齐,企业劳动鉴定机构要协助职工搜集有关资料。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对职工的劳动鉴定病历资料要进行初审,按照政策和标准严格把关,诊断证明明确且资料齐全的,由企业填写《职工劳动鉴定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书面申请、劳动鉴定资料一并报主管局、总公司审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企业报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无上级主管的企业,可直接报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审核企业上报的劳动鉴定材料时,对无诊断结论或诊断结论不明确、因病办理退休的医疗诊断结论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或劳动鉴定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企业。符合劳动鉴定要求的,由企业负责通知和组织病伤职工,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到场进行劳动鉴定。企业在领取职工劳动鉴定结论后的7日内要将结论通知职工本人。企业或职工对劳动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通知后的15日内,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鉴。
鉴于近期因病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人员较多,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劳动鉴定材料的准备,以便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做好原行业统筹企业病伤职工的劳动鉴定工作。
为保证原行业统筹企业病伤职工劳动鉴定工作有序进行,按照京劳社养发〔1999〕26号文件要求,各行业系统对1998年1月1日以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了退休的人员,企业要按有关政策和劳动鉴定标准进行自查,对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且劳动鉴定材料齐全的,按行业系统将劳动鉴定材料上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职工劳动鉴定。
五、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加强劳动鉴定管理,进一步做好病伤职工的劳动鉴定工作。
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要健全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和劳动鉴定程序,加强对医疗专家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此项工作另行布置)。在对病伤职工劳动鉴定时,要严格执行劳动鉴定标准,每例鉴定的医疗专家不得少于3名,鉴定结论要在3名医疗专家签字后方可做为劳动鉴定有效依据。
为严格控制职工因病办理退休、退职,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区、县劳动鉴定工作采取定量控制与抽查劳动鉴定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每次病伤职工劳动鉴定后,要填写《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花名册》(样表附后),并于15日内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公开办事制度,严肃组织纪律,杜绝弄虚作假。
各级劳动鉴定机构,要认真执行劳动鉴定政策,严格劳动鉴定标准,充分发挥劳动鉴定的职能和作用,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劳动鉴定标准为尺度,定性正确,定量准确,保证劳动鉴定客观、科学、公正。同时,劳动鉴定机构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坚决杜绝利用非法手段骗取劳动鉴定结论等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从事劳动鉴定的工作人员要为政清廉,以高度负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做好劳动鉴定工作,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为企业和职工服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并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劳动鉴定结论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要通报批评,并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附件一: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鉴定程序一、鉴定材料准备阶段:
1.企业职工参加劳动鉴定,首先向本单位劳动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鉴定的原因和本人病伤及医治情况,并提供与病情有关的详细病历资料,主要资料包括:诊断证明书,住院、门诊病历(或病历摘要),X或CT片及报告书,化验单等材料。
2.企业劳动鉴定机构接到职工的书面申请后,要审核职工提供的病历资料是否真实、齐全。不齐的,企业要协助做好资料的搜集工作。
3.企业要为资料真实、齐全的职工,认真逐项地填写《职工劳动鉴定表》。对申请提前因病退休的职工,企业要对照劳动鉴定的政策标准进行审核,诊断明确,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且病历资料齐全的,方可填写。
4.企业备齐劳动鉴定材料,上报主管局、总公司劳动处审核,审核同意后,企业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无主管上级的企业,可直接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劳动鉴定材料包括:《职工劳动鉴定表》(一式三份),职工书面申请(医疗期满的职工需附上职工医疗期协议书,工伤与职业病职工需持有《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明确的诊断证明,职工的详细病历资料(见附件二)。
二、劳动鉴定材料审核鉴定阶段
1.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每月1~10日(不包括复鉴)对各企业劳动鉴定机构上报的劳动鉴定材料进行初审,劳动鉴定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企业。
2.经初审劳动鉴定材料符合要求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有关医疗专家对病伤职工分科别进行医疗技术鉴定。企业劳动鉴定机构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安排职工到场鉴定。
3.专家做现场鉴定时,要向病伤职工或企业人员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检查结束后,被鉴定人员要离开现场。专家在认真核对病伤职工的病历资料后,仔细填写《伤、病情况鉴定摘要》,形成医疗技术鉴定意见。
4.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有关政策和标准,会同医疗专家讨论鉴定意见,形成劳动鉴定结论。
三、劳动鉴定结论通知阶段
1.职工现场鉴定后的次月1~10日,企业劳动鉴定机构人员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劳动鉴定结论。企业劳动鉴定机构须在领取劳动鉴定结论后的七日内通知到职工本人。
2.职工在劳动鉴定后病情有发展的,再次申报劳动鉴定,必须在半年后按劳动鉴定程序进行鉴定。
3.企业或职工个人对劳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后的十五日内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请复鉴,复鉴程序按照劳动鉴定程序执行。
附件二:劳动鉴定详细病历资料患下列疾病进行劳动鉴定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各种器质性心脏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近期不同时期异常心电图2张以上;超声心电图或造影,证明有心脏实质的改变。
2.高血压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近期心电图,超声心动报告;肾功能(BUN,肌酐)化验单,尿常规化验单;近期眼底检查结果。
3.肺部疾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不能少于10次治疗;典型X光片,碘化油造影检查;近期的血气检查,肺功能报告。
4.肝脏疾病:
半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不能少于6次;肝功能检查不能少于3次;超声波检查或X光检查及其他检查。
5.肾脏疾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不能少于10次治疗;肾功能检查;其它有关化验,如尿、血、血浆白蛋白化验单。
6.脑部疾病:
一年以上的原始病历记录(涂改,追补的记录均无效),不能少于10次治疗;近半年的系统治疗病历;确诊时和近期的CT片或核磁共振检查及报告书。
7.内分泌疾病:
确诊重型糖尿病的原始记录一年以上;近半年至一年的血和尿化验,不能少于5次;近期心电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材料,如:眼底、尿蛋白检查。
8.骨科疾病:
一年以上的病历记录;确诊时和近期X光片,CT片或核磁共振及报告书。
9.眼科疾病:
职工的既往病历及近期一个月的就诊病历;病历中必须有近一个月内的裸眼视力、矫正视力、验光度数;必要时提供视野检查图、眼压、X光片或CT片。
10.耳鼻喉科疾病:
职工的既往病历;耳科需提供半年以内的电测听检查结果;必要时需做诱发电位检查。
11.血液疾病:
近一年系统治疗的原始记录;近半年的各种检查化验,如:骨髓化验、血液化验等。
12.癫痫疾病:
系统、正规治疗一年以上病历,应有发作记录、服药记录;脑电图异常的检查材料。
13.精神疾病:
精神病专科医院(安定医院、回龙观医院、北医六院)治疗记录病历或住院记录。
14.肿瘤疾病:
系统、正规治疗的病历记录;X光片,CT片或核磁共振检查及报告书;病理检查结果。
附件三: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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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 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参加工作时间|医疗诊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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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土资源;工程核心;数据库
中图分类号: F27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7)03-86-2
0 引言
“一张图”工程是实现以图管地,实现批、供、用、补、查综合管理的一种技术途径,是结合地理信息应用的管理方式创新与变革,考虑到各地的经济发展、区域特色、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因此“一张图”工程也必然具有明显的区位特征。本文尝试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的现状,在解读“一张图”工程的基础上,提出加快嘉兴市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的总体思路。
1 “一张图”工程提出的背景
自国土资源部2004年启动“金土工程”以来,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建设,部、省、市、县四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基本建成了主要的业务审批系统,但随着应用的不断深入应用,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各业务系统建设都以条线为主,相互独立,信息不共享,不统一。以上情况造成了数据汇总中不同层面数据矛盾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综合分析、领导决策应用的置信度降低,因此2009年国土资源部提出以二调数据为基础建设“一张图”工程。“一张图”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内部数据共享,消除各业务部门间数据的不统一,做到以地图为基础的管理“一张皮”,因此“一张图”工程建设的切入点是地图的统一管理与展示。
2 “一张图”工程和“金土工程”的关系
从广义的角度看,“一张图”工程建设是为了实现以图管地,图是基础,管是目标,是审批的全过程,因此从内涵讲就是以地图为基础的实现内部数据共享的国土资源信息化的过程,和“金土工程”相比,“一张图”工程的提法更具体,工作内容更清晰,并明确地提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突破口是地图的统一管理与展示基础上的“以图管地”。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管”的外延可自然地扩展到“综合监管平台”、“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和“统一共享服务平台”,这和“金土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基本一致的。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为“一张图”工程是“金土工程”另一个角度的解释和应用描述。
3 “一张图”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张图”工程提出的背景是为了实现“以图管地”和“以图管矿”,图管好,明确地理位置,地和矿就容易管好。“一张图”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层级和所处的区域有关,如部、省、市三级“一张图”工程建设的内容和侧重面分别是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并不相同;同时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富矿区和贫矿区也不一样;另一方面,在时序上随着管理阶段的不同,管理的深度和侧重面也不同,因此“一张图”工程的内容也随之发生动态的调整。
嘉兴市地处长江中下游,为冲积平原,水网地区,是长三角的地理中心,历史以来农业精耕细作,商业和手工业发达,很早就已进入了资源管理精细化的模式。土地作为发展之母,是最重要的要素资源之一,更需要在精细化管理中挖潜,加大土地利用的腾挪空间,因此嘉兴市“一张图”工程建设应以小比例尺的供地管理为主,以矿政和地质环境管理为辅,主要涉及规划、耕保和利用三个处室,以法规的两网化管理为切入点,以“一张图”工程的核心数据库建设为先期目标。
4 “一张图”工程核心数据库建设的原则
4.1 先完成,再完善
“一张图”工程核心数据库建设的工作内容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在工作的开展中我们要抓住主旨,逐步推进,以土地利用和遥感影像为底图先完成规划、耕保、供地和执法巡查数据库的地图统一管理、简单分析统计和建立数据统一更新机制为基础,再拓展深化应用。成功地建设“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的关键是建立科W的数据统一更新机制,实现动态变更。
4.2 先管图,后审批
“一张图”工程核心数据库建设的目标是统一地图管理基础上的审批系统建设,统一的地图管理是技术问题,审批系统建设是管理问题。“一张图”工程核心数据库建设的资金筹措管理可分为二期,一期是统一地图管理系统建设,第二期是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在工作内容上应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是地图统一建库;第二是审批系统开发;第三是二者的整合和应用的深化。先管图,后审批的实质是找准切入点,分期实现阶段目标,强化风险管控。
4.3 先简单,后复杂
“一张图”工程核心数据库建设涉及所有、历年的供地、农转用数据,从实际情况分析,这些数据以2000年为分界,成果质量有明显的差异,2000年以前的成果不完整,收集复杂,耗工费时,因此在项目实施中应先把2000年以后的完成,进行系统试运行、磨合,总结经验,再逐步补全以往的数据,这有利于加快项目进度,加快项目绩效的体现。
4.4 先成势,后成事
“一张图”工程建设是国土资源部“十二五”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一张图”工程核心数据库建设是工作的开始,是嘉兴全域土地要素资源管理的一项大的变革。投入大,见效慢,项目建成后,不仅是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基础,也是嘉兴市政府的一项重要信息化资产,因此项目实施中要结合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统一监管平台和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先形成总体框架,做好包装,做好宣传,做好成果在全市横向部门间的数据共享服务准备,以引导的方式尽可能的实现信息化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5 “一张图”工程核心数据库建设总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