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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阳能产业发展优势
山东省是我国太阳能大省,据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08年全省共有各类规模以上太阳能企业(含光热和光伏)387家,实现销售收入315亿元,走在了全国同行业的前列;2010年,再次将2008年、2009年的数据刷新。
1.光热产业稳居行业龙头。
山东拥有力诺、皇明、桑乐等行业领军企业和海尔、天丰、黄金等一大批太阳能二线品牌,形成了济南和德州两个太阳能核心产业基地,拥有国内最完整的太阳能光热产业链,是国内太阳能生产和应用最成熟的省份。从产业链角度看,在石英砂环节,力诺集团拥有一座可开采100年的石英砂矿山,临沂市又是我国著名的“石英砂之乡”,原料供给充足;在毛坯管生产环节,力诺集团毛坯管产量占到国内市场份额的51%,诸城天旭和兖州曜晖毛坯管产量也位居行业前列;在镀膜管生产环节,力诺集团镀膜管产量占到国内中高端市场的70%,皇明、桑乐、天旭等企业也都形成了较大的产能;在热水器生产环节,力诺、皇明和桑乐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占到国内市场份额的16%左右。
综合而言,山东省在太阳能光热领域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太阳能热水器名牌产品最多,在行业目前仅有的7个中国名牌中,山东省就占据了其中的3席,占到42.9%;二是光热产业链最完整,拥有目前行业唯一的从石英砂、毛坯管、镀膜管到集热器、热水器和热水工程的完整产业链;三是太阳能热水器产能最大,2008年太阳能热水器产能突破1000万平方米,占到国内总产量的30%左右;四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最多,截至2008年,全省累计推广1000多万平方米,相当于欧盟15年、北美30多年的推广量;五是太阳能下乡中标企业最多,在全国中标的92家企业中,山东就达到了20家,占到中标企业总数的21.7%;六是太阳能技术水平最高,拥有行业首条全自动真空镀膜生产线和太阳能热水器生产线,中高温研发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
2.光伏产业发挥后发优势。
山东省在太阳能光伏领域起步较晚,目前尚不具备与江苏、河北、江西等光伏大省相抗衡的实力。但是随着2008年力诺集团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的投产,山东太阳能光伏产业后发优势逐步显现。特别是近两年,山东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大动作不断,2008年7月17日,力诺300MW光伏电池片项目一期50MW正式投产,产品平均转化效率达到17%,位居行业领先水平;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8月14日,中国光伏集团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在欧交所创业板Alternext市场成功上市,募集资金512万欧元,成为了我国第11家在海外上市的光伏企业;10月23日,由(香港)宇骏集团有限公司独资建设的太阳能硅片项目正式落户潍坊高新区,该项目计划在第一年内硅片切割规模达到60兆瓦,5年内达到1000兆瓦生产规模;今年4月18日,晟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达90亿元的光伏项目在济南市商河县正式开工建设,预计建成后将形成2000MW太阳能多晶硅、1000MW电池片及光伏组件产能;随后的5月16日,山东昂立天晟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12.8亿元的光伏项目在枣庄高新区正式开建,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100MW光伏电池片和100MW光伏组件的产能,年产值将突破30亿元人民币。预想这些项目均能够按期完工的话,山东省也必将在我国光伏产业中占据一席之地。
二、太阳能产业发展政策
山东省太阳能产业发展独树一帜,在很大程度上与山东省对于太阳能发展的重视程度密不可分。早在2007年10月,山东省经贸委和财政厅就联合出台了《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教育系统集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给予30~50%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最高补贴额为150万元人民币,这极大地促进了山东省太阳能光热产业的发展。在山东省集热系统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山东省内多个城市出台了类似的补贴政策,如东营市政府大力实施“百村万户太阳能工程”,按照农户安装每台太阳能热水器1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对集热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的太阳能集中供热工程,每平方米则给予500元的补助。德州市政府启动了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对于新建太阳能集热系统,给予基础教育学校50%、其他学校和宾馆30%的补贴资金。在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方面,2008年至今,山东省包括济南、青岛、威海等在内的多个城市都出台了12层以下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强装令”,为太阳能热水器在山东省内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9年3月下旬,山东省经贸委和节能办联合《山东省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打造济南和德州两大太阳能产业基地,拉长光热和光伏两大产业链,实现光热、光伏产业的协调发展,此外,该指导意见还制定了山东省太阳能产业发展目标,即到2011年,全省太阳能热利用产业销售收入达到550 亿元、太阳能热水器产量达到2600万平方米;全省太阳能光伏产业销售收入达到350亿元、光伏电池组件产量500兆瓦。
除了政策法规,山东省还从多个渠道对太阳能企业发展给予扶持帮助。2007年,力诺集团正式开工建设300MW光伏电池片项目,随后该项目被列入了山东省和济南市重点建设工程,得到山东省政府2000万元科研资金扶持;2007年元月,以皇明集团为太阳能产业核心的德州市正式获准举办第四届世界太阳城大会,2008年4月,山东省省长姜大明专门到德州调研太阳能产业,并明确表态将全力支持德州市举办世界太阳城大会,随后,山东省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都对德州市和皇明集团给予了重点支持。2009年4月份,山东省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了由省节能办主任任会长的山东省太阳能协会,该协会将对全省太阳能产业的发展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太阳能产业发展趋势
太阳能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市场发展远未成熟,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并不能代表将来的发展趋势,因此,无论是目前行业的领军企业,还是刚刚进入的后起之秀,都应该认真研究太阳能行业发展趋势,科学制定本企业发展规划,认真搞好企业管理和科技创新,从而实现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下面结合自身的理解,对山东省太阳能光热和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进行逐一分析。
1.光热发展趋势。
随着太阳能下乡和“能效标识”等工作的逐步开展,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其整个行业的竞争发展态势将和当年电视机行业的竞争态势相仿,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最终形成十几家大型太阳能企业并存的局面,而这十几家太阳能企业,无论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
凡是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的企业,都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都是对自身发展有准确定位的企业。纵观国内太阳能热利用企业,真正在技术领域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的,还是以山东的企业为多。一是力诺集团,依托德国PARADIGMA公司和清华大学雄厚的技术研发优势,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和中高温应用领域优势明显,而这两点,正是太阳能热利用最核心的两个发展方向;二是皇明太阳能集团,依靠以章其初博士为核心的研发团队,在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设备的全自动升级上优势显著,而这,不仅提高了劳动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还使生产线大规模复制成为了可能;三是桑乐太阳能,以山东省科学院强有力的博士团队为后盾,在全自动数字化太阳能应用领域优势突出,该公司目前也是我国在新农村市场开拓领域最成功的企业。
以这几家企业目前的情势,倘若不出现大的决策失误或突发事件,都应该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起来。此外,海尔太阳能依靠海尔集团完善的销售网络渠道,将其在家电领域的竞争优势扩展到太阳能领域,或许能够取得较大的发展。其他诸如天丰、黄金等获得家电下乡资格的二线品牌,只有充分把握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科学决策、强化营销、加大研发,才可能后来居上,更上一层楼。
2.光伏发展趋势。
山东省在光伏领域起步较晚,发展较慢,尚未形成核心竞争优势。但正如前文所述,山东省太阳能光伏产业新建大项目不断,这又使我们对山东省光伏产业的发展充满了更多期望。但随着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的逐渐降低,行业内的竞争态势将日趋激烈,在经历一段时间的企业混战后,行业洗牌将在所难免。在硅片生产领域,倘若晟朗2000MW多晶硅片项目能够于2012年顺利投产,届时也至少是国内前五位的硅片生产企业,因为目前全球最大的硅片生产企业江西赛维LDK2009年的产能仍维持在1500MW。在晶硅电池片生产领域,力诺和晟朗都制定了宏伟的发展规划,但最终生存并发展起来的,是在技术进步、市场开拓、企业管理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倘若两家企业能够在2012年前形成1000MW产能的话,也将会有机会进入中国前十强,目前无锡尚德的产能已达1000MW,产量为497MW。在薄膜电池生产领域,省内主要有孚日光伏和威海中玻两家企业,而孚日光伏最具发展潜力,它生产的是CIGSSe薄膜太阳电池,今年第三季度产能将达到60MW,最终将形成240MW产能,据有关证券机构评估,该企业成为中国First solar的机会为70%,仅次于天威薄膜的90%,这充分说明了该企业在薄膜领域强劲的发展态势。在太阳能工程领域,力诺和华艺将是山东省光伏工程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力量,力诺集团正在积极筹建1.6MW光伏发电工程,又与日喀则行署签约10MW光伏发电项目,这充分说明集团在光伏工程领域的优势;华艺集团自主研发的自动跟踪电站方面比固定安装的光伏系统发电量可提高40%,目前年产能可达500MW,市场竞争优势明显。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4318万千瓦,年发电量392亿千瓦时。2015年新增装机容量1513万千瓦,同比增长54%,占全球新增装机的四分之一以上。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德国,成为全球装机最大的国家和光伏第一大市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显示,2015年多晶硅产量超过16.5万吨,同比增长21%;组件全年产量超过43GW,同比增长20.8%。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产能过剩等问题接踵而至,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严重的弃光现象。国网能源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国家电网调度范围(不含蒙西)累计弃光电量为46.5亿千瓦时,弃光率12.62%,大部分集中在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四省区。
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光伏产业投资快速增长,尤其是制造端的电池、硅片等呈现出快速扩张状态,应当警惕短期行情上扬导致的大幅度扩产从而造成产能过剩。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光伏产业投资快速增长尤其是制造端的电池、硅片等呈现出快速扩张状态应当警惕短期行情上扬导致的大幅度扩产从而造成产能过剩。
再次过剩已不远
上一轮中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阴云并未消散太久。
得益于本世纪初全球对于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视,中国光伏作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好景不长,从2011年开始欧美等国先后对中国光伏提起反补贴、反倾销的贸易诉讼,过度依赖外需的中国光伏行业全面跌入低谷,国内知名的光伏企业无锡尚德和江西赛维遭受重创,最终走向了破产重组。
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扩大国内市场,2013至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左右。在利好政策推动下,2014年中国光伏产业全面复苏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市场。
在光伏装机量迅速攀升的同时,西部地区主要建设集中式地面电站,但因开局不合理、当地电力消纳能力不足、电网建设周期不同步、外送输电通道容量有限等原因,原本具有优势光照资源条件的地区反而出现了严重的弃光。比如,2015年甘肃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61小时,弃光率达31%;新疆自治区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42小时,弃光率达26%。弃光给光伏电站经营者带来严重的损失。2015年,仅国网公司调度范围(不含蒙西)累计弃光电量46.5亿千瓦时,损失折合人民币4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补贴决定了光伏电站的生死。目前,光伏电站超过一半的收入依靠国家补贴。以甘肃为例,标杆电价为0.9元/千瓦,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电网以脱硫煤电价支付的0.2978元和来源于国家补贴的0.6022元。但近两年,大量的地面光伏电站只能收到电网以脱硫煤电标杆电价支付的电费,部分补贴款拖欠长达两年,光伏企业发展前景堪忧。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国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不足以满足目前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是造成补贴拖欠的关键原因。
为缓解补贴拖欠问题,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至0.019元/千瓦时。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测算,按照现行征收标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在能够应收尽收的情况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将增加163亿元左右,但由于2015年两次下调煤电标杆电价导致可再生能源补贴需求增加149亿元。这意味着,提高的征收标准带来的基金净增加约10亿元,无法满足当前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的需要,未来拖欠补贴或将成为常态。
在拖欠补贴短期无法解决的情况下,部分光伏企业为了抢占资源、争取更高的上网电价,依然在西部布局大型电站,甚至不惜未批先建,会进一步加剧弃光现象。“由于下游电站建设过热,必然让上游制造端做出相对应扩大产能的反应,结果或将导致光伏制造端再次出现过剩的状况。”陈康平说。
抑制过剩的药方
业内人士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太阳能发电建设规模管理,规范太阳能发电市场投资开发秩序;根据并网消纳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具有明显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特征的光伏发电的开发规模和节奏,避免过快发展加剧发电能力过剩,造成行业资产利用效率下降。
控制弃光限电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是首要任务,方法可参照治理弃风问题上的一些政策。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弃风严重地区各类电源建设节奏。在电力供应严重过剩且弃风严重的地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研究暂停或暂缓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各类电源核准建设的措施,避免弃风情况进一步恶化。其中,去年弃风较严重或弃风率增长较快的地区,包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2016年度暂不安排新增常规风电项目建设规模。
对于光伏来说,这样的政策同样适用。如对在青海、宁夏等已出现弃光限电现象的区域投资光伏电站的企业予以警示并适当控制装机指标下达的节奏;对于弃光率超过20%的新疆、甘肃等地区,应结合当前及“十三五”期间电力消费增速减挡的实际,加强区域电网规划和电力需求预测,在弃光限电问题解决前,同样应该减少甚至停止扩大建设规模。
充分发挥市场在项目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采用竞争方式使上网电价进一步下降,促使光伏尽快平价上网缓解国家补贴压力也是方法之一。比如,2015年9月国家相关部门给予呼和浩特市20万千瓦竞争降价上网光伏指标,通过竞争上网电价最终确定为0.85元/千瓦时,提前一年实现了呼和浩特地区标杆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5元的目标,减少了补贴需求。
从2006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新能源产业的配套鼓励政策,新能源产业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正成长为我国未来的新兴支柱产业。但同时中国新能源产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和挑战,合理优化新能源产业结构,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依据优势对新能源产业进行合理布局,这对于实现中国新能源产业的健康优质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能源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的一半,目前能源消耗量已占到世界第二位。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对能源的需求量大幅上升,即将面临着能源短缺的瓶颈约束。同时,由于中国一直以来以煤炭消费为主的能源结构,燃煤造成的大气污染日益严重,使得中国的环境承载能力已不堪重负,发展新能源产业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国在发展新能源方面具有巨大优势和潜力。中国仅太阳能、风能、水能和生物质能等资源,在现有科学技术水平下,一年可以获得的资源量达73亿tce,大约是2000年中国全国能源消费量13亿tce的5.6倍、煤炭消费量的8.3倍。并且新能源的资源分布非常广泛,为建立分散型能源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中国目前太阳能热水器装机容量在全球居于首位,同时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大太阳能电池生产国。
中国新能源产业规模逐年扩大,如果将大水电装机计算在内,中国是世界上新能源开发规模最大的国家。截至2010年,太阳能电池产量突破3GW,保持全球第一大太阳能电池生产国地位;风电新增装机突破1GW,成为全球新增装机最大的国家;燃料乙醇的产量也只是位居美国和巴西之后。
预计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2.9亿千瓦,约占总装机的17%。其中,核电装机将达到8600万千瓦,风电装机接近1.5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200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将达到3000万千瓦。
中国对于新能源产业也给予了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七个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全面启动下,我国2011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可以预见,随着国内市场的全面开启,未来中国的清洁能源将迈上更高的台阶。
预计在未来十年中国新能源产业仍会持续快速增长,市场规模继续扩大,成为世界新能源产业最具发展潜力的核心市场。
近年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各地对新能源产业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都有了很大提升。2010年10月,国务院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将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根据规划,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被立足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并逐步打造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中,新能源最有可能成为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攻方向,从而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
确立以太阳能和风能等为重点的发展方向
根据资源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确立以太阳能和风能、核能和生物质能为重点的发展方向。
太阳能是资源潜力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风能、生物质能及某些海洋能都间接或直接来自于太阳能,地球每年接收的太阳辐射能量相当于当前世界一次能源供应量的1 万倍。我国的太阳能开发和利用已经走在世界最前列,太阳能光伏电池的产量也已经跃居世界第一。太阳能热可显著减少煤炭消耗,也相应减少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同时发展太阳能能够促进系统安装和生产配套设备以及大中型晶体硅、薄膜电池的芯片和组件等产业的发展。另外,太阳能的开发将会有利于解决电力发展的区域限制,到2020年中国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将达到约3亿平方米,光伏发电约10万千瓦时,将解决约100万户偏远地区农牧民生活用电问题。我国应进一步扩大在太阳能开发和利用方面的优势,同时把发展并网光伏和屋顶光伏作为长期发展重点。
风能是利用成本最低的新型可再生能源,风电成本可以在几年内降低到常规发电的水平,目前已经初步具备市场化运作的条件。风电也是效率极高的新型绿色能源,据统计,风力发电每生产100万千瓦时的电量,便能减少排放600吨的二氧化碳。我国风力资源较丰富的区域为西部地区及东部沿海,属于电网难以到达或电力供应紧张的地区,发展风电能够有效缓解供电紧张的局面,是该区域近期和中期的努力方向。风电产业增长速度居各种新能源发展之首,前景十分看好。
生物质能的使用总体上不会增加环境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环保效应明显,同时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将推动农业、林业等关联产业的发展,比较适宜中国的国情,应作为中国新能源产业中重点的发展方向。
同时,考虑到短期内煤炭仍将是中国支柱能源消费品这一中国能源结构特色,以及燃煤给中国带来的巨大环境污染影响,政府应大力发展和推广清洁煤使用技术,实现煤炭向绿色能源的转化,这对于我国的能源工业和新能源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构建完善的法规体系规范,推进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
为了促进新能源的发展, 我国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编制完成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等, 为发展新能源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确立,明确规范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主体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和措施,包括制定新能源中长期总量目标与发展规划,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技术开发,实行新能源优惠上网电价,设立新能源财政专项资金等。
美国和西方国家非常重视通过制定能源战略、政策、法规来具体指导本国能源产业的有序发展。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制定是建立在大量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的基础之上,因此具有很好的全局预见性、可操作性和政策的连续性,值得借鉴。
另外,国家有关部门和政府还应密切跟踪国外新能源现状,充分考虑新能源资源储量、技术发展水平、环境减排目标、常规能源现状等因素,对我国新能源发展规划做出适当调整和完善,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只有实现新能源的大规模产业化和市场化,才有可能使新能源的利用成本降至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为新能源普及打下基础。在新能源开发成本较高、使用不便的情况下,推进新能源产业化和市场化必须由政府作为推手。促进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措施涉及电价、配额、示范工程、技术转化、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投资融资等,要对各种新能源的不同特点进行充分分析,分门别类地制定合适的激励政策。
国家应及时更新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指导目录,引导、鼓励企业和个人对新能源的投资。同时,也要对新能源投资行为进行规范,避免造成局部重复投资或投资过热,约束高污染新能源行业的投资行为。为保证政策的长期有效要建立完善的督促检查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以维护国家政策措施的严肃性。
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创新的支持力度
在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的国家,政府的激励政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税收、补贴、低息贷款、加速折旧、帮助开拓市场等,这是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如美国加州的“购买降价”政策,日本政府对并网光伏发电系统的工程补贴,德国的收购光伏上网电价制度等。
目前,我国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完整,各级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还远远不够。我国应从政府投入、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积极向市场化方向转变。加大风险投资在新能源领域的融资规模;借鉴国外绿色证书交易模式,在国内各省区市间建立市场化的激励机制,调动资源丰富地区开发利用新能源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和BOT投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进行融资建设。
具体来说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做法,适时出台风电、太阳能的“电价――利率联动机制”,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为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行业的电价补贴提供保证,从根本上解决风电、太阳能项目赢利能力差的问题,创造风电、太阳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国新能源技术水平偏低,核心技术多依赖国外,技术对外依存度高。由于缺乏足够的开发与研究,不少关键性设备不得不进口,导致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足。目前我国从事新能源技术研究的机构分布在上百个高校和科研机构,数量虽多,但由于力量分散,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并不多。
可以建议整合具有一定实力的新能源研究机构,成立中央级新能源科学研究院,并建立合理的激励制度和薪酬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行业内高端研究人才。我国还应适时改变相对封闭的科研体制,打造开放的科研合作平台,密切与国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同时我国可以充分利用CDM机制,注重先进技术的引进并进行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努力实现技术水平的跨跃式发展。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增长,江西省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很多学者对新兴产业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新兴产业发展对于优化我国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兴产业由于其有较强的创新性,且处于生命周期的成长期,容易产生比较旺盛的产品需求,对经济增长有不竭的推动力。因此对扩大就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数量提高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切合我国现阶段发展实际,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长久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全球新一轮的经济发展大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其自身的重要使命,在我国现阶段发展中,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作用不仅体现在其对核心技术的掌握与前沿科技的运用上,更重要的是它要运用产业自身的优势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扩大内需,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二、江西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现状
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和升级,2009年 12月,江西省率先在全国了第一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提出,对江西省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三年多的时间,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平稳高位运行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着不少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较好,但整体产业规模较小。
作为江西省未来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较好,对江西省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加。2012 年江西省全年实现地区产值 11583.8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所占比重仅为 13.54%,还不到 15%。在《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2015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力争达到 1.5 万亿元,经济总量占江西省的比重要提高到 60%。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大力发展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扩大产业发展规模。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但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
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生产能力迅速扩张。2012 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从 1 月到 12 月,累计同比增长幅度在 21.6%到 23.4%之间稳定波动,其中有五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加值增速高于江西省平均水平,这五个产业分别是: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光伏,文化及创意,绿色食品。2012 年实现利润增长的产业是:风能核能,非金属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半导体照明,绿色食品制造,生物及新医药,金属新材料产业。利润出现下降的产业是:光伏产业、航空制造产业和文化及创意制造产业。金属新材料产业的利润是 163.99 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8.4%。虽然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但产业之间发展不平衡,应采取措施防止产业之间的差距继续拉大。
(三)产业集聚格局初步形成,但区域发展不平衡。
江西省注重发挥资源优势,夯实产业基础,引导企业集聚,不断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布局,产业集聚格局初步形成。金属新材料产业大力打造“世界铜都”-鹰潭,加快建设南昌铜精品产业,同时把上饶、抚州、赣州发展为铜加工聚集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产业围绕南昌、景德镇、上饶、宜春、赣州来重点布局。半导体照明产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区域收入鹰潭、新余、南昌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74.08亿元、1385.04 亿元、1232.25 亿元,合计为 4391.37 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51.43%;而其它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为:4146.83 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48.57%。鹰潭、新余、南昌三地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收益较多,而其它地区从中收益相对少,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
三、江西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路径选择及对策
(一)合理引导规划,发展本地区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省内现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高新技术产业中选拔具有较强优势的产业进行优先布局,从全省的高度对这些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进行总体规划,制定长期有效的发展规划,为属于同一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造横向的竞争与合作平台,发挥产业内部互促力量,为实现并加强全省范围内的产业综合实力奠定基础。建立全省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各市区初具规模战略性新兴产业联动发展,形成以大带小,大型产业重拳出击、深入拓展自身优势,小型产业稳步前进、逐步占领市场的省内战略发展格局。
(二)拓宽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国家和地区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战略与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其带有新兴产业的色彩,并且大多数依靠先进科技作为企业发展的支撑,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其具有投资额大,实现经济效益回报时间长的特点。又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发展还不成熟,因此对该类产业的投资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但是风险与机遇并存,要想实现产业的发展、经济的跨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是必要的,大量资金支持是产生重大科技成果的必要条件。
(三)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既具有高新技术产业所要求的科技含量,又包含新兴产业所代表的前沿性,因此科技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最重视的因素江西省依据本省具体情况,对本省未来的技术发展战略准确定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此基础上,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从财政、金融、法律等方面对积极创新的企业给予优惠,对先进技术成果给予产权保护,充分调动省内各方积极性,同时为省内各种知识、技术交流创造机会,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大力推进江西省技术创新、技术研发不断向前推进。
参考文献:
[1]艾伯特·赫希曼.经济发展战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陈仲常.产业经济理论与实证分析[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
发改委官员表示,
“十二五”期间将着重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和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势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产业发展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信息引导,提出对策措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宏观引导出台七个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决定》和“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7个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物联网、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等一系列细分领域的专项规划,形成了系统完整的规划体系,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国家相继出台了新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高技术服务业指导意见、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产业政策,启动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编制工作,引导新兴产业发展。
加大要素支持 设立专项资金
2011年,中央财政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需求激励、商业模式创新等综合扶持方式,以组织实施参股创投基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等为载体,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尽早形成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4个省市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规模,新批复了41只创投基金的设立方案,吸引社会资本70多亿元。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引》等一系列政策,促进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创新。
在高校增设了25种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和收益权、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改革等试点政策,加快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力储备。
加快体制改革 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已启动
在三网融合方面,组织了第一批12个地区(城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试点地区的IPTV试商用业务用户达到350万户,基于有线电视网的宽带接入用户超过100万户,第二批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业已启动。在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新能源配额制方面,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4厘调整为8厘,制定了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
在天津、河北等10省市启动了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在北京、天津、上海等7个省市启动了碳排放交易试点,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军民融合、空域管制等方面的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强化科技创新 重点部署新能源等领域
“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都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了重点部署,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通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在高性能中央处理器(CPU)、12英寸65-40纳米介质刻蚀机、快速成像测井技术装备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瓶颈技术。
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组织实施了智能制造装备、新型显示、云计算等重大产业专项和深圳国家基因库、卫星及应用等重大项目,增强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加快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环节。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推进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了北京音视频、重庆超声治疗医疗器械、深圳新能源等8个产业专利联盟,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积极培育市场电动汽车等标准已进入试点
组织实施了节能惠民、十城万盏、十城千辆、金太阳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广节能空调3000多万台、节能汽车360多万辆、高效节能电机400多万千瓦、节能灯1.6亿只、160万盏以上LED灯,试点运行各类电动汽车1.4万辆,建设光伏发电项目343个。
组织建设云计算及信息安全示范专项,在北京、深圳等5个城市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促进云计算的广泛应用。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标准和产品技术标准,2011年共批准了90余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标准。电动汽车、三网融合、物联网、半导体照明等标准已进入标准化试点阶段。
加强相关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新建成通航支线机场4个,着力改善了支线机场助航灯光和仪表着陆系统等基础设施,加快阿拉善盟通勤航空试点工作进度。加快建设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检定中心、国家农业生物安全大科学工程,为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条件。
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了第二批、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名单。进一步扩大废旧商品回收体系试点城市范围。完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和注册管理体制,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全国各省份纷纷出台实施采购机制的基本办法。
开展国际合作 推动高端研发服务外包拓展
利用高访、双边经贸合作机制,以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平台,大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交流与项目对接。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落实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