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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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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2、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当形成书面文件,与相关资料一同妥善归档保管。

3、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内部的规划、技术、财会、法律等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4、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采取签订保密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标底编制、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5、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财会部门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设项目,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支付资金。

6、加强对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行政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校内部管理 外部监控 质量保障体系

日本高等教育促进了日本经济的崛起和发展。日本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与社会监控构建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日本高等教育实现稳健发展强而有力的保证。日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日本高等教育的基石,而大学评价制度评估、监督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起到外部监控作用。内部管理与外部监控两者的有机结合构建的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了日本高等教育质量。当前,中国正处于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重要阶段。“教授治校”、“高校自主化”、“去行政化”等高校管理制度改革理念层出不穷。我们可以从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发展历程中借鉴经验、吸取教训,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更快、更高、更强的发展。

一、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简介

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历程中,如何提高教育质量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众所周知,产品质量的管理在生产部门内部进行,生产部门外部对产品质量发挥监控作用,生产部门与外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笔者认为:保证与提高教学质量如同保证与提高产品质量,高校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控两者不可或缺。如何将内部管理与外部监控有机结合?以下是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几点作法。

1.“以人为本”的日本高校内部管理制度

无论是企业管理还是高校内部管理,管理行为的本质就是人的管理。日本高校管理及其改革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其中,两会制度和人事制度具有代表性,值得中国高校改革借鉴。

(1)日本高校两级管理制度(两会制度)――“评议会”和“教授会”

日本高校内部管理实行两级管理制度。评议会是日本高校内部管理的指挥中枢,教授会则是日常教学科研工作的管理机构。日本高校两会制具有权威性、民主性、代表性、规范性等特点。它们都是根据《日本教育法》和《大学设置基准》的相关规定设立。

评议会由校长领导,其成员包括各学部部长、事务局长、教学学部部长、学生部长、研究所所长、图书馆馆长、各学部选出的两名教授组成。评议会负责审议学校重要事项,统领和监督各学部教授会。评议会议员实行任期制,各学部推选上来的两名教授任期两年。

教授会是各学部的权力审议机构。各学部的学部长担任会长。由学部的教授、副教授和其他学部成员构成。教授会负责审议学部的一切重大事项,比如,制订学部教学科研计划、学科专业课程设置计划、分配教师的科研任务和授课、制订学生管理方案等。教授会重要职权还包括对教师的选拔、考核、职务晋升以及选举学部长并监督其工作。

(2)21世纪的日本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其内部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是高校内部管理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与失败直接影响高校内部管理工作的效果。2005年,全国六所公立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标志着日本高等教育人事改革正式启动。此次改革的关键是公立大学法人化转变,改革后,教职员从公务员转变成非公务员,他们的权力和义务不再受到《公务员法》《教育公务员特例法》的保护,而是全面适用国家的公务员《基准法》。

此次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了日本传统的职场终身雇佣制,对教员及职员都采取工作业绩考核下的聘用制,其涉及的层面不仅是教员,也包括在高校管理机构就职的职员。

2.以第三方评价为主体的外部监控体系评估和监督高校内部管理制度

20世纪90年代初,《大学设置基准》的修订标志着日本高等教育改革翻开全新的一页。新修订的《大学设置基准》规定:为了提高教育、研究水平,构建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高校必须建立自我评价机制,成立自我评价机构,高校自我评价机制对高等教育改革最大的贡献在于促进高校改进教育现状,提高高校教育质量。但是,高校自我评价制度也存在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高校内部缺少评价专家、评价结果在各高校之间缺少比较。于是,对高校实施自身与政府之外的第三访评价称成为21世纪日本高校改革的任务之一。2000年,日本成立高等教育评价与学位授予机构。主要工作是每隔五年对大学的教学和科研进行评估。评估过程是:首先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制订评价指标,各高校根据评价指标开展自我评价,然后将自我评价结果报送第三方评价机构,最后由该机构根据实地考察得出评价结果并通知学校。

自此,由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大学内部管理与外部监控构建的日本高校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起来了。

二、日本高校内部管理与社会监控构建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启示

1.依法治教,健全高等教育法律保障体系

评议会、教授会作为日本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具有代表性、民主性的特点,是日本高校教育质量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在近两年的中国高等教育改革浪潮中,效仿日本高等教育两会制,实行“教授治校”的观点被众多专家学者提出。但是,如果没有强而有力的法律保证制度的权威性,那么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势必会流于形式。日本高校的评议会和教授会不仅没有形同虚设,反而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与日本社会教育法规的健全息息相关。明治初年确立高等教育制度以来,日本制定了二十几部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并逐步形成了高教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不仅体现在它由横向的各法律组成,还表现在它是纵向的,是由上位法、下位法(国家制定),实施令(内阁制定)、实施规定(文部省制定)组成的法律网络。无论是人事还是财务管理,所有与高校管理有关的事项都可以在法律体系中找到依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两会制度赖以生存的土壤,两会的地位是由相关法律确定的,受到法律严格保护。脱离了法律,它在高校管理中的绝对权威性就失去了保障。

由此可见,如何做到“教授治校”?如何避免“教授治校”流于形式?进一步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立法、健全法律保障体系是重要前提。深圳大学和南方科技大学作为高校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已经率先向深圳市政府提交申请,希望两所大学的章程交深圳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成为深圳特区的法律,真正做到依法办学。这样做不仅使“教授治校”有了法律保护,也可以避免政府直接与学校打交道造成的行政干预。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改革试点的不断摸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高等教育法律保障体系将逐渐完善。依法治教保障下的教授治校一定能够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

2.以“法人化”改革为依托,实行高校领导层、行政层、教学科研层的综合性人事制度改革

日本公立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是以法人化为特点的综合性改革,不是以教师为改革对象的单项突进。法人化后,教师与行政管理人员都面临着从公务员到非公务员的转变。这个过程中,受到冲击不仅是教师,而且包括高校的行政人员。改革对各行政岗位设置的必要性、职员的数量和质量进行了新的整理,并引入以能力、业绩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实行以能力等级制度为基础的任用制和工资制,代替以前的出勤工资制度。日本的人事制度改革为什么把高校的行政人员也纳入其中,而中国的历次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却只是以教师为主要改革对象?原因之一是政府主导的高校评估,以及具有社会效应的“中国高校排行榜”,其各项评价指标都与教师和科研有关,这使高校领导层认为只有加强对教师的严格管理才能提升竞争力,忽视了对行政人员的管理。但是,高校作为一个社会综合体,各个部分的共同参与是它良性运作的保证。因此,人事改革必须是以“法人化”改革为依托,实行高校领导层、行政层、教学科研层的综合性人事制度改革。目前,中国的高校普遍存在行政人员办事效率低下、组织结构臃肿、工作内容不饱满等诸多问题。一线教师作为学校的支撑力量,其地位和待遇反而比工作相对轻松的行政人员低。如果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人事改革与教师人事改革不同时进行,那么改革势必引起教师的强烈不满。高校法人化后,现代大学的正常运转,离不开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精干而又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因此,管理队伍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同等重要。

3.建立第三方评价为主体的外部监控体系,有效评估、监督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构成和运行

随着高等教育规模化,教育质量的提高不再是高校内部的事情。它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成为政府关注下的公共事业。在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前提下,引入第三方评价的监控体系,能够有效发挥评估、监督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作用。处理好两者关系,将直接带动教育质量的提高。

如何使外部监控在高校质量保证体系中发挥作用?日本的作法值得我们借鉴。首先,要加强高校评估法制建设。日本的大学评估、学位授予机构是依据《国立大学法人法概要》建立的,权威而又充分的法律依据使评估工作得以正常运作。其次,要建立政府、社会共同构建的高校评估体系。2001年,在高校自我评价制度实施十年后,日本政府设立了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大学评价机构,即第三方评估机构。所谓第三方评估,是指文部省承认的独立于政府的实体,按照文部省公布的标准和组织方法对高等教育进行的评估。作为独立于政府和教育界的认证机构,它能够真正做到不受政府和教育界的影响,提供公平的认证结论。最后,为维护各高校的办学特色和自,不根据评估结果对各高校进行排名,分出三六九等,只是将评估结果以易于明白的形式公布,希望国民对高校办学理解、支持,从而促进其发展。

三、结论

在进入21世纪的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从制度上保证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课题。分析与借鉴日本的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能够加速改革速度。在现代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中,内部管理制度是前提,起着基础性、根本性的作用,它与外部监控制度的协调发展一定能够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曹晶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高效性的对策研究.[N].商情,2009(12).

[2]关正夫.日本的大学教育改革――历史、现状,展望[M].日本:玉川大学出版部,1998.

[3]殷晓东.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2006,(24).

[4]袁本涛.面向未来的日本高等教育改革[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2,(2).

行政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思考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越来越快,所以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实现自身的又好又快发展,如果仅仅是依赖固有的管理和控制方法,那么这样一来就极易导致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结构限制行政事业单位的革新[1-2]。虽然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已经将自身的内部控制提上日程,并或多或少地促进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改革,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因为存在着长时间缺乏内外部约束机制、单位管理不够集中等问题和不足之处,所以,就非常有必要不断地对其进行完善。为了更好的适应外部全新环境的变化,并提升自身内部控制管理能力,所以就非常有必要致力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研究,以便可以促使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一)实施内部控制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逐渐加强对本质的改革,所以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范围也得到了迅速的扩大,不但需要进行日常基本的工作职能,还要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来,以此更好地维护我国公民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即政治和经济。因为在我国社会中,行政事业单位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所以,其不但承载着人民所赋予的使命,而且还掌握着巨大的权力,基于此,这样就极易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在并无内部控制的情形下,发生非法地行使自己所拥有权力的情况,使得公民应有的权利和权益根本无法得到保证。如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出现了利用职权非法取得钱财等问题,而针对所存在着的这些问题,仅仅通过政府设置的规定进行限定是根本不够的,还必须着手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通过内部控制,可以较好地明文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流程,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能够始终基于公民的角度上辩证地看待问题,奉公守法,公正地执行法律。

(二)通过内部控制实现经济效益目标

行政事业单位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在追求社会效益目标的同时,还要不断地致力于经济效益目标的追求。由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发展仍然处于传统的状态,所以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其发展的难度,致使行政事业单位无法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目的,甚至会出现资金浪费等情况的发生。但通过内部控制,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更具有规范性,加快工作速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平衡其内外部的关系,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整体水平,最后保证其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

(三)实施内部控制可以防止资产流失

事实上,可以这样说,财政拨款是行政事业单位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基于此,就非常有必要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以此来防止私吞等情况的发生。并不断地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可以根据财务制度的要求有效开展,提高财务工作的严谨性,尽可能地防止因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单位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发生,在根源上遏制私吞公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实施内部控制是行政事业单位适应时展的要求

现如今,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生产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面临巨大的压力,对于行政管理部门而言,内部管理机制的健全是有效履行好各项行政职能的前提。一旦市场经济发展到相应的程度,那么内部控制的问题就会越来越显著。所以,为了更好地优化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效果,就非常有必要加强内部控制的提升。事实上,要想更好地实现改革现代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的目标,就离不开内部管理控制的支持,只有致力于内部控制管理的工作,才可以在时代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最大程度上提高社会效益。

二、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管理模式的限制

现阶段,虽然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内部改革的目标,但纵观实际情况来看,其管理模式并未从真正意义上得到创新,所以致使内部控制无法更好地实施[3]。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是“金字塔型”的管理模式,虽然此种模式可以较好地提高其的工作效率,避免权力分散的情况发生,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极易造成判断错误的情况发生。另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无法实现约束,所以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內部机构之间制衡作用的发挥。而且与一般的企业不同,通过企业内部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较好地监督企业的决策等。所以纵观行政事业单位来看,虽然已经建立了相关的机构,但因为深受“金字塔”模式的影响,所以就限制其应有作用的发挥。

(二)会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事实上,可以这样说,会计管理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对行政事业单位整体的财务水平有着深远的影响。但是,从我国的现阶段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制度仍然存在造假账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会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现状,势必会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力,无法更好地开展评估和监督其预算等各项工作。

(三)对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度

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缺乏强有力的执行力度,具体以财政资金的使用和支出为主。尽管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设置了管理层,但由于其对部门的控制并不严格,所以就造成一些部门并未严格根据批准流程申请资金,最终造成财政经费管理缺乏条理性。同时,也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的难度,使得其财务数据无法得到更好的管理。

(四)不具备有效的监督机构

基本上,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是以横纵向来实施的。横向主要是指审计部门,而纵向则主要指的是管理层的监督。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审计部门仍旧无法脱离其他部门的约束,由此一来就导致审计部门无法充分地发挥出来自身所具有的监督职能。另外,管理层对下层部门的监督经常存在滞后性,再加上其隶属关系,所以就出现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任其所为的情况,最终使得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得到更好的监督。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对现有管理模式进行改革

针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而言,要想更好的迎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就非常有必要改革产权制度,并加快对自身现有管理模式改革的脚步。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要积极学习我国企业法人内部管理制度,创建和完善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真正意义上实现各项权利的分离。通过各级管理机构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另外,给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充分的重视,避免发生管理不当的情况,明确划分和规范不同机构的职能和权力,有效管理资产,保证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权力和职责可以分配得更清楚。

(二)健全会计管理制度

归根结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在于完善会计管理制度[4]。而会计管理制度的健全则必须着手于预算的审查和批准制度,并且只有经过层层的审查和申请流程,才可以通过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预算,对于预算的内容等都需要充分地反映在申请表中。财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由上一级负责部门审核批准。同时作为会计事务管理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还必须要有效的监督和评估预算使用的情况,并不断地改善会计管理系统的信息化。随着科学技术的纵深化发展,会计事务的管理也相比较之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开始趋向于信息化方向发展。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致力于对会计管理技术的改善,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创建完善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以此来达到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质量的目的。

(三)全面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执行力度

事实上,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而言,要想切实的达到制定的目标,不但需要着手于制度本身,还离不开行政事业单位各方人员的支持。创建完善的领导责任制,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并将责任风险与主要负责人的决策联系起来,促使负责人在进行重大决策时可以慎重做出正确的决定。另外,针对有关项目,有必要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和外界公开信息,方便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工作部门和公众可以对其展开更好的监督。不但如此,还必须加强对员工培训的重视,并对于参加行政单位应聘的人员,要制定相对应的筛选标准,对于综合素质高的应聘者要优先录取,避免招聘人员出现非法行使自己掌握的权力等情况。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员工,则必须实施相应的培训,以便提高员工自身的整体能力,同时定期对员工的表现实施评估,促使其可以依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四)加强审计制度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制度,提高审计制度的独立性,切实的发挥其所具有的监督作用。但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审计制度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审计制度的运行是一个动态监管的过程,离不开会计制度和经费使用的支持。所以,为了确保审计制度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就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其他部门做好配合的工作,以便能够有效地监督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理的过程中突出“快、全、多”三个特点。一是快行动。接到上级关于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了清理任务。二是全清理。对局内各办公室所有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排查,做到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多沟通。在自查清理过程中,我局主动向市民政局请示,了解上面动态,一方面加强与内部各办公室的协调和沟通,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另一方面经常就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与县法制办进行沟通。并对现保留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及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统计和审定。对保留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次审核,及时进行了公示。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合法性审查

2005年,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1997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再次清理,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经梳理清查,我局目前不存在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

为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我局建立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凡我局印发或代县政府起草的涉及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做好备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许可事项过程的内外监督。一是通过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我局的行政许可行为。二是通过严格规范的年度审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1)地名管理;(2)退伍士兵安置;(3)地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核准事项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核事项是:(1)社会福利企业;(2)行政区划;(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4)评残、补换发伤残证;(5)殡葬改革设施建设。

备案事项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收费项目是:(1)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收费;(2)结婚证、婚姻申请书、离婚证工本费;(3)收养登记。

四、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行政许可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按照省、市民政厅局的要求,设立了蹋雪无痕县婚姻登记处,实行全县婚姻登记集中办理。二是制定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为实施《行政许可法》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制定了政务公开方案,修订完善了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退役士兵安置、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评定、评残和补换发伤残证、社会福利企业审核、地名及行政区划管理、婚姻登记、换发老年人优待证等项事务,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的程序、依据、条件、标准和时限。四是侧重于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修改完善了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文件收发及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考勤及请假制度》和《月工作报告制度》在内的《蹋雪无痕县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内容具体细化分解到各个岗位上。五是建立了执法责任制度、监督奖惩制度和为民服务承诺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政务公开,落实公开承诺,杜绝乱收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基本实现了民政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及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成立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指定3名工作人员做具体的实施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意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主动进行清理,建立落实管理制度,为顺利实施《行政许可法》,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自查。

一、开展项目及主体的清理、确认和公示

全面清理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首要条件。我局在进行清理的过程中突出“快、全、多”三个特点。一是快行动。接到上级关于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清理,在规定时间内按期完成了清理任务。二是全清理。对局内各办公室所有涉及行政许可项目及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排查,做到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多沟通。在自查清理过程中,我局主动向市民政局请示,了解上面动态,一方面加强与内部各办公室的协调和沟通,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讨论,另一方面经常就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和了解到的最新情况与县法制办进行沟通。并对现保留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及办理时限进行了再次统计和审定。对保留项目和收费项目进行了再次审核,及时进行了公示。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合法性审查

2005年,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1997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再次清理,对已经明确被取消或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予以废止。经梳理清查,我局目前不存在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

为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我局建立了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凡我局印发或代县政府起草的涉及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在签发前必须做好备案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许可事项正确实施

为保证行政许可事项的正确实施,我局高度重视对行政许可事项过程的内外监督。一是通过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规范我局的行政许可行为。二是通过严格规范的年度审查,设立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目前,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1)地名管理;(2)退伍士兵安置;(3)地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核准事项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核事项是:(1)社会福利企业;(2)行政区划;(3)革命烈士、因公牺牲;(4)评残、补换发伤残证;(5)殡葬改革设施建设。

备案事项是: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收费项目是:(1)社会团体登记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收费;(2)结婚证、婚姻申请书、离婚证工本费;(3)收养登记。

行政内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二、调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2月底前完成;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的重新梳理工作,3月底前完成;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修订完善《罚没物品管理规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2001年第16号令),对罚没物品的移交、保管、拍卖、销毁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做到环环紧扣,不留漏洞。

四、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法制员做到每卷必审,并建立阅卷登记;每半年组织人员对稽查大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审查评比,评选出优质案卷,结合年终考核给予奖励。

五、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适时召开民主恳谈会,听取干部职工对局党委局班子决策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完善局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

六、做好重新修订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审核工作。对重点修订的《机关管理补充规定》、《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8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把关,特别是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条款,不得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八、建立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制度。根据市普法办的要求,制定局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九、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传达法制例会相关精神。根据市法制办法制例会的情况,结合局行政执法实际,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