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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开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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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课程开发主体

校本课程开发主体范文第1篇

一、关于中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主体地位不同观点的检视

从收集到的相关文献和资料来看,近年来人们主要从如下方面认识并论证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问题:其一,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构成上,确认学生的主体地位。其理由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具有多元性和内在结构性,是由校长、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及社区人士等共同组成的“校本课程开发的共同体”。所以,学生是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当然主体。有研究者还从外缘主体与内核主体、一般主体与支柱主体、现实主体和潜在主体等不同维度,论证并确认学生是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内核主体、支柱主体、潜在主体[1]。其二,从校本课程开发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视角,确认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其理由是课程最终要落实到学生身上,被学生体验到并获得学习经验。所以,校本课程开发的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要求就在于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2]。因此,校本课程开发必须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并围绕满足学生这一主体的发展需要而展开。其三,从分析学生课程权利的视角,确认学生在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其理由是权利是由法律规约的一种利益,或权益人有权获得的利益。学生作为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之一自然需要获得更多的课程权利。校本课程是学生课程权利得以实现的最佳平台。赋予“学生课程权利”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前提。立于这一视角,有研究者提出,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学生权利应该包含两种层级:首先是参与权;其次是个人话语权。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学生权利的产生,并进一步指出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主体地位的权利包括:知情权、主张权、选择权、课程设计权、参与实施权、评价权等[3]。当然,还有诸多研究者从主体的哲学思考、建构主义等后现代课程理论、课程管理制度及体制改革、课程开发民主化、个性化等诸多视角来认识和论证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在此不论。本文不是有意论驳或商榷上述不同的认识和论证的合理性,而是在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层面上追问和反思如下问题:一是校本课程开发是否需要课程开发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二是学生是否具有开发校本课程的能力?如果学生参与或承担校本课程开发,是否会无形地增大学生的学业负担?三是究竟如何认识、定位和体现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

二、关于中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主体地位问题的追问及论析

校本课程开发,一是指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即在学校层面通过选择、改编、整合、补充、拓展等方式,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进行再加工、再创造,使之符合学生、学校的特点和需要;二是指以学校为基地、在学校这一教育场域中依据学校自身享有的课程权利自行展开课程研制,即狭义上的校本课程开发。前者属于“原型”改造或整合性的校本课程开发,而后者则属于创建性的校本课程开发。但无论是在哪一层意义上,校本课程开发都内含着课程决策、课程需求评估、课程规划与设计、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课程实施与评价等系列课程研制活动。由此可见,作为承担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具有课程开发的能力或掌握课程开发的相关知识和技术是基本的要求,如,怎样作出校本课程开发的需求评估?如何规划和设计校本课程开发方案?如何确定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怎样选择校本课程内容?如何核算校本课程开发的投入成本?等等。所以,校本课程开发,是在课程意义上的研制活动,不是学生组织几次兴趣活动、参与编写课外读物或阅读资料、开展几次探究性或合作学习或组织几次教学实验等,就可以冠之以校本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开发有着自身的规定性,决不是主观随意,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承担或胜任的。

如果说学生只是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并不具体地承担校本课程开发的任务,那么,学生这一主体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究竟参与了什么?是提课程建议还是表达课程需要或课程权利诉求?是参与审议和评价校本课程开发方案还是监督和反馈校本课程开发过程?或者程序性地列席参与以体现校本课程开发的民主性?等等。这就需要在认识上给予清晰的定位,明确学生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的主体地位,否则,笼统地或模糊地说学生是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仍不明确究竟参与了什么,怎么参与以及发挥什么样的主体作用等问题。

如果说学生享有校本课程开发的知情权、主张权、课程设计权、选择权、参与实施权和评价权等课程权利,那么,这些课程权利是否就能说明并论证学生是承担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如知情权,如果告知或公布校本课程开发的相关信息让学生了解,确实体现出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尊重,但实际上学生仍没有具体地开发校本课程,学生仍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受益者而不是开发者。再如学生的主张权或话语权。如果学生提出或表达出关于校本课程开发的诉求或主张,无论是直接地还是间接地影响了校本课程开发,都能够体现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所发挥的主体作用,但学生的这种主体作用毋宁说是学生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受益主体所具有的“建言权”和“参与权”的表达,其实学生仍不具体地承担校本课程开发的任务;但如果说学生享有课程设计权,这种说法确实需要审慎地界定。现实地讲,如果把校本课程的设计托付于学生,那么,究竟是尊重学生的课程权利还是在“过度消费”学生的课程权利?是否会增大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学生真的具有课程设计的能力?这些问题,还需人们客观现实地分析和思考,不能把法律层面上的权利概念不加分析和甄别就“拿来”套用。当然,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诸如选择权、参与实施权和评价权等课程权利,仍需要尊重,但也应该慎用,否则,学生的课程权利就会被虚化、文本化或口号化。其实,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确认学生的课程权利,其根本要义在于校本课程开发者把满足学生发展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中心价值和目标,在于开发出旨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多样的、可 供学生选择的校本课程以唤醒和培养学生的主体性等。所以,尊重学生的课程权利是毋庸置疑的,但必须对学生课程权利作出清晰定位,以避免在认识上造成混淆。

基于上述的检视、追问、质疑和论析,我们认为,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如何定位和体现落实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等问题,确实还需要全面地反思和检视。我们决不是否认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应享有的课程权利,但脱离现实或过于把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进行应然性的抽象或想象性的抬高,其实并不利于学生主体地位及课程权利在实践层面上得以实质性地落实。这就现实地要求人们必须理性而具体地对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进行适切性定位,或给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一个适当的、符合学生身份及能力和学识水平的主体地位,这本身就是对学生课程权利的尊重。

三、中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主体地位的重构

1.学生是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主体和价值主体

校本课程开发,无论是在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校本化的层面上,还是在学校自行开发校本课程的层面上,其课程目标及价值取向都定位于以学生发展为本。也就是说,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是校本课程开发的逻辑起点、价值取向和最终目标,并支配校本课程开发及实施的全过程。如果说国家课程校本化体现出对学生发展的共性要求、地方课程校本化体现出学生发展的区域性、地方性特色要求,那么,学校自行开发的校本课程,则满足于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和多样化发展。虽然这三类课程在知识体系、课程存在形态等方面有所差异,但这三类课程的功能一体化,既满足了学校教育的社会化目的及目标,也为学生的个性化、多样化和差异化发展提供了现实的课程平台。所以,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和价值,并不在于开发出多少有特色、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校本课程,而在于开发出的校本课程能否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唯此才能体现出校本课程开发的特色化、个性化和多样化的本质意义和价值。因此,从校本课程开发的目的论和价值论的层面上,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首先应定位于校本课程开发的目标主体和价值主体上,这也是学校开发校本课程的基本指导思想。

2.学生是校本课程开发中的有限参与主体

首先,由学校校长、教务主任、教研人员、教师和学生等不同身份的主体所构成的具有内部层次结构的校本课程开发的共同体,不仅讲求民主协商与合作,也讲求权责分工。从课程领导和承担校本课程开发的权责分工上讲,校长、教务主任是校本课程开发的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教研人员和教师,因其身份及课程教学的专业性和专门化,则主要承担具体开发校本课程的任务。那么,学生的权责,并不是在于具体地承担校本课程开发,而是以学生的主体身份参与决策、规划、设计和审议等课程研制活动,并在参与的过程中提出学生自身的课程需要、诉求、主张等。对学生这种有限参与主体的定位,决不是有意降低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享有的主体地位。其实,学生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其要义在于体现校本课程开发的民主化,体现对学生主体地位及其课程权利的尊重,体现让学生学会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等。所以,虽然学生的这种参与具有程序化民主的属性,但决不应理解为学生主体被边缘化或虚化。其次,校本课程开发,是学校的一项重要的课程研制活动,具有组织性、制度性、计划性、审议性和过程性等属性特征,即使学生具有校本课程开发的能力,不需要教师的组织和引领,学生也不可能全过程地参与或“事事躬亲”,毕竟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和发展,是需要有充足的学习时间作为保障的。这是客观事实。如果学生有时间有兴趣参与,还是值得提倡的,但也必须考虑是否会无形地增大学生的学业负担。如果以增大学生的学业负担为代价而“倡导”学生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或证明学生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这本身就是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误解或误读。因此,学生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是以主体的身份有限地参与,决不可不顾及学生的身份以及学生自身能力和学识水平的限定而盲目地夸大其主体地位和作用,还是应把学生定位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有限参与主体,更符合学生的身份,也符合校本课程开发的民主化诉求。

3.学生是校本课程开发中的受益主体

虽然学生是校本课程开发共同体中的主体之一,但因校本课程开发共同体中不同主体权责分工的差异,主体的角色地位及功能属性也存在不同。正如前文所言,校长和教务主任是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同时又是校本课程开发的责任承担者,是校本课程开发的责任主体。而教研人员和教师,则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业务主体或执行主体。虽然教研人员和教师也承担一定的责任,但主要是业务上的专业责任,而不是行政责任和决策责任。而学生,首先不是校本课程开发的责任主体,也不是校本课程开发的业务主体,而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受益主体。这一主体地位,内在地决定了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角色地位和身份,即校本课程开发的受益者。正是学生的这种受益者身份和角色地位,也内在地决定了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职责不在于具体地承担开发校本课程的任务,而是以受益者的主体身份和角色地位,提出校本课程开发的课程需求、建议,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决策、审议和评价等。所以,强调学生以主体身份参与校本课程开发,其要义在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体验校本课程开发的过程及其复杂性,让学生珍惜自身的课程权利,学会选择、学会负责、学会合作、学会自身权利的表达和保护等。立于这一视角来审视学生在校本课程中的主体地位,那么,强调学生能够开发属于学生自己的课程,或主张把校本课程开发的权力归还于学生等观点,其主观愿望以及所体现出的人文主义的浪漫情怀,确实值得尊重,但还是应把“理想照进现实”,更能具体地体现认识论和价值论的现实意义和价值,也能在理论与实践、事实与价值辩证统一的层面上厘清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究竟是什么,规范校本课程开发共同体中的权责利的关系,赋予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适当的、符合学生身份的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1]冯铁山.试论学生主体地位及其确立的策略.哈尔滨学院学报,2005(8).

[2] 陈佑清.从认识主体到实践主体.中国教育学刊,2000(1).

[3] 赵兵.浅析学生在校本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现代教育科学,2008(1).

[4] 殷晓静.校本课程开发中学生地位与作用的思考.当代教育论坛,2003(7).

校本课程开发主体范文第2篇

一、体育校本课程开发基本情况

1.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总体情况不好

在所调查的44所学校当中,有43.18%的学校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体育校本课程开发,其中重点中学6所占调查总数的75%;完全中学6所占调查总数的37.5%;初级中学7所占调查总数的35%。表现出重点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开况好于完全中学学校,完全中学学校好于初级中学学校的状况。这说明,体育师资、场地器材条件、经费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部分学校体育校本课程的开展。但是从调查过程的实际访谈中得知,有相当一部分学校是为了应付上级教育部门的教学检查而仓促准备实施的,且在实施过程中脱离学校实际、缺乏科学的评估、严密的设计和科学的论证,如此一来,校本课程开发或开设成了“一次性工程”,形同虚设,不少校本开发纯属短期行为。

2.体育校本课程开发项目及呈现形式单一

在对19所开发体育校本课程学校所开发的项目调查中,所开发的体育校本课程项目共15类项目,其出现频率分别为健美操9次;武术(操)6次;游戏4次;高跷竞速2次;毽球5次;篮球4次;三人板鞋4次;抛绣球2次;器械拓展训练类2次;跳绳3次;田径3次;形体2次;乒乓球2次;竹竿舞2次;打陀螺1次;珍珠球2次;羽毛球1次;理论课类1次。由以上调查可见,大部分体育校本课程项目集中在了健美操、游戏、武术(操)等项目上,体育校本课程开发项目范围比较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体育新兴项目及体育理论内容课程较少,课程大多数是以体育大课间的形式出现。另外在实际调查的访谈中还了解到,各学校所开发的体育校本课程基本上都没有向上级部门上报,而且对课程本身的评价还停留在校本课程开发主体的评价,仅有两所学校对校本课程的评价是通过学校课程领导小组来实施的。

形成以上原因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由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规定学校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而开发健美操、武术操校本课程则有利于课间操的实施;二是由于开发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和新兴体育项目为校本课程所需度人力,物力,时间相对较多,因此各个学校都在回避这样的校本课程开发;三是开发新兴体育项目、少数民族体育项目和体育理论课程需要教师有更多的理论准备和前期的工作准备。

3.开发体育校本课程学校选择开发项目依据与实现形式不合理

新一轮课程改革所颁布的《课程标准》逐步改变了过去《体育教学大纲》统得过死的局面,以目标统领内容,只确立了一个内容结构框架,确定了不同学习领域、不同层次的基本目标,至于具体采用什么内容、什么方式和步骤去实现这些目标,各地、各校有充分的开发空间,每个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校本教材,因此,如何选择校本课程开发成为各个学校体育教师关注的问题。调查显示开设体育校本课程学校中,以学校体育特色为依据的有10项;以教师特长为依据的有9项;以学生体育需求为依据的有8项,而综合考虑的仅仅有4项。

根据校本课程开发的内容来源和活动方式,可以把校本课程开发活动分为两类:一类是显性校本课程,即所有的课程内容都是新开发的,没有依赖现有的课程材料,是较高层次的校本课程开发;另一类是隐性校本课程,即从现有课程材料中选择合适的内容并稍加改进,如课程选择、课程改编、课程整合、课程补充、课程拓展等。对体育校本课程开发实现形式的调查结果显示:出现最多的是选用已有课程和拓展已有课程作为本校的体育校本课程,而能够体现教师课程开发能力的补充课程和新编课程则排到了第4和第3的位置,以上调查结果表明广大体育教师在课程开发能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其主要原因是:第一,教师缺乏相应的校本课程开发的理论指导;第二,教师平时的教学工作量过大,很少再能抽出时间来搞校本课程开发。广西少数民族及民族体育项目众多,为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丰富的课程资源,这就要求体育教师在课程开发过程中积极探索适合广西特殊地理及人文环境的体育校本课程。

4.体育校本课程开发主体仅以教师为主

在所开发的体育校本课程当中,有14项是由学校的部分教师开发的;占开设体育校本课程学校的73.68%;分别有7项是由个别教师或全体教师开发的,占开设学校的36.84%;由学生开发的体育校本课程则仅有两项;而由课程专家、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开发的体育校本课程为零项。在体育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由全体教师开发的全新的校本课程被称为“高级的校本课程”,它是集中着教师集体的智慧、经验和能力,体现了最新的学术动态和课程发展理论。由学生开发的体育校本课程,是学生体育需求、兴趣爱好的积极表现,更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体育课程的学习。而由课程专家、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开发的校本课程则体现着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良好互动,为学校体育与社区体育的结合打好基础。因此在体育校本课程开发中应该加强全体教师的合作意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协调各方面力量,使体育校本课程开发向更加合理的方向发展。

二、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相关学习、培训及后勤保障情况

1.体育教师参加课程改革学习、培训较少

调查结果显示:在对132人的调查中,有47人从来没有参加过关于体育校本课程的学习或培训,占调查教师的35.61%;仅参加过一次学习或培训的教师38人,占调查教师的28.79%;参加过两次学习或培训的教师19人,占调查教师的14.39%;而参加过三次或三次以上学习或培训的教师只有28人,只占调查教师的21.21%。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当前广西体育教师新课程标准学习或培训虽然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着培训内容安排与参训人员的实际需求脱节的问题,例如:学习或培训内容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因此,在教师学习与培训方面应通过职前师范教育和在职教师进修,有针对性地帮助教师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使学习与培训工作灵活多变,增强适应性。

2.教学设施不能满足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教研室建设滞后

在对学校现有教学场地、器材设施能否满足体育校本课程开发需要的调查结果中,仅有12人选择能够满足,占调查人数的9.09%;有52人认为不能满足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需要,占调查教师人数的39.39%。体育场地器材影响学生体育活动的兴趣。同时一个学校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建设直接决定着这个学校体育教学的开展。因此对体育校本课程进行足够的投入是保证课程开发顺利进行的前提,也是吸引教师积极参与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学校经济状况的制约,体育场地、器材不能满足体育教学及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需要。

学校教学任务完成得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研室的工作。调查显示有9所学校已经成立了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教研组且取得一定成效,仅占调查学校的20.45%;有17所学校还没有将教研组建设列入计划,占调查学校的38.64%。说明广西中学体育校本教研组建设情况不尽如人意,各学校应该加紧成立相应的校本课程开发组织机构,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体育教学与体育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进行。

3.开发学校经费投入不足、对开发主体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仅有15.79%的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有充足的经费投入;而没有经费的学校则占31.58%;在对待校本课程开发主体奖惩这一问题上,仅有2所学校有奖励措施,仅占调查学校的10.53%。因此学校应该在有限的经费投入上进一步加强对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支持力度,同时对校本课程开发主体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从而进一步调动开发主体的积极性。

4.体育校本课程与其他学校缺乏交流

在调查的19所学校中,与其他学校经常交流的只有3所,仅占15.79;与其他学校偶尔交流的9所,占47.37%;没有交流的7所,占36.84%。

校本课程开发实质上是以学校为基地进行的、开放的、民主的决策过程,旨在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它以学校为本,但并不把目光局限于本校,拒绝与外部的对话合作,而是要超越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以本校教师为主体,但并不是教师孤立的个人行为,它更需要借助外部力量联合开发。校本课程开发决不是学校自我封闭、学校和地方间相互割据,它需要与不同学校、不同的机构、不同的群体进行沟通、启发激励、交流分享与竞争合作,需要吸纳不同的智慧,倾听多种声音与诉求,借鉴不同的经验以及方法策略来创造性地生成校本课程的开发思路、方案与策略。同时要善于发挥条件较好学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既可以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取长补短;又能优化课程资源配置,提高现有校本课程资源的利用率,以加快薄弱校本课程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挖掘、激活学校课程开发的潜力,丰富、扩充校本课程的内涵,增强校本课程的活力。

5.时间、场地设备资源及具体做法成为体育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的主要困难

校本课程尽管有国家课程不可代替的优点,但也存在不可否认的弱点,再加之我国校本课程开发起步较晚,而且缺乏充分的规划与组织,使得我们至今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认识还十分薄弱。尤其传统教育模式下培养的教师,已习惯于利用已有成果,对于自己去选择课程内容,并进行课程设计已不太适应,尤其是部分中小学体育教师,每周近20学时的体育课,再加上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及课余运动训练等,几乎再难以抽出时间去精选、改编、创新体育教材。实施体育校本课程开发过程所遇到的困难的调查中,体育教师认为在课程开发中遇到的最突出的困难就是工作量大,教师的时间和能力不够,有89.66%的教师选择了次选项;其次是体育场地设备资源不足,有81.03%的教师选择;第三是整体规划不足,具体做法模糊,有75.86%的教师选择。

三、结论与建议

1.广西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整体情况不太理想,所开发的校本课程项目不均衡且比较单一,体育新兴项目校本课程较少,尤其是广西少数民族特色项目的校本课程开发有待进一步加强。建立以高校、广西体育教研中心及其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为主体的校本课程开发机构,加强对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指导和服务。

2.学校领导对体育的支持力度不大、经费投入不够、场地器材不足制约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教师工作量较大,教师的时间,能力不够、体育场地设施资源不足、整体规划不足,具体做法模糊成为影响已实施体育校本课程开发学校的主要因素,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教研室及校本课程开发机制不完善。改变学校领导观念,加强资金投入。学校要在保证基本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的基础上,投入校本课程开发专项资金,实施相应的奖励措施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

3.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近几年新课程标准的学习和接受与体育教学相关的培训较少,难以适应课程结构改革的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制度与学校教研制度。加强对在职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对体育教师进行培训,突出目前适应新课程标准的难点,把教师能力欠缺的方面作为培训核心内容。同时应该提倡一种自下而上的“实践——评估——开发——反思——改进”的课程开发模式。

4.体育校本课程开发主体比较单一,课程开发内容不能满足学生体育需求。因为课程开发主体基本上均为教师,而作为课程具体实施对象的学生基本没有参与课程的开发。体育校本课程开发要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也参与到校本课程开发之中,鼓励其他校本课程开发主体参与校本课程开发。

参考文献

[1] 崔允漷.校本课程开发: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9).

[2] 吴刚平.校本课程开发.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

[3] 李秋初,李艳萍.体育校本课程的价值目标.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

[4] 阎智力,商伟.体育教师专业发展与校本课程开发.教育科学2004(5).

校本课程开发主体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小学;校本课程;调查研究

一、研究方案设计

1.研究目的及方法

研究试图通过选取某省部分样本地区校本课程建设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影响因素,从而为区域及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提供意见及建议。在借鉴有关文献资料基础上,通过样本地区教研员、校长、教师及学生等座谈访谈及问卷调查,全面了解当前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的整体现状,发现存在问题并就原因进行分析,从而提出改进的措施及方法。

2.调查问卷的设计

为便于对样本进行统计,反映受访对象群体性倾向意见,调研采用统一调查问卷,问卷题型分为封闭型及开放型两大类,以封闭型为主。调查内容包括对校本课程的认识、校本课程开况、校本课程实施情况、校本课程评价情况。调查问卷的设计参考了相关文献资料并征求了专家意见。调查问卷分学生卷和教师卷,考虑到学生的认知水平,小学阶段选取五、六年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学生答卷时由任课教师以举例的方式对校本课程相关概念进行简要解释。

3.调查样本的选择

样本选择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城乡差异、学校差异等相关因素,调查范围涉及8个市(区、县)的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选取。共发放问卷720份(其中教师问卷180份,学生问卷540份),回收有效问卷570份(其中教师问卷148份,学生问卷422份)。

二、研究结果分析

1.校本课程开发总体状况

(1)校本课程开发的认识来源。调查结果显示,培训、反思、同伴互助及自学等方式成为教师认识校本课程的主要来源。其中,29%的教师对校本课程的认识来自参加学校组织的正式培训;26%的教师对校本课程的认识来自于实践中的反思与总结;通过与同事等交流认识校本课程的教师占25%;有15%的教师通过自学相关文献资料来认识校本课程。

(2)校本课程的开发主体。调查结果显示,校本课程建设参与主体范围有限,约48%的受访者认为所在学校校本课程开发者是学校行政人员及骨干教师,约17%的受访者认为只有部分教师参与,有9%的受访者认为有部分学生参与,还有7%的受访者认为有部分家长参与。

(3)校本课程的主要内容。调查结果显示,校本课程主题广泛,内容涉及安全教育、心理健康、环境保护、德育、艺术类和乡土文化等多个方面。开设安全教育校本课程最为普遍,有“交通安全常识学习”“安全常识及急救技巧”等;其次是心理健康类课程,有“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等;艺术类校本课程也是多种多样,有书法、围棋等;还有融合地方文化的校本课程,如“走进岭南文化”“潮汕人文”等。

(4)校本课程开发的资源利用。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学校都重视开发过程中的资源利用,约76%的校本课程在开发过程中利用并整合了家庭及所在社区等社会资源。有的学校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并结合办学特色等开发校本课程,也有学校利用地方乡土文化开设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校本课程,如“潮州大锣鼓”等。

(5)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困难。调查发现,教师普遍认为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及急需解决的问题,包括缺乏专业指导及缺少经费;对校本课程缺乏全面、科学认识;开发校本课程时间、精力不够;缺少课程资源;缺乏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意识、能力、技术等。

此外,调查还发现:仍有约13%的样本校没能按要求开设校本课程,且不同学校校本课程数量、内容、资源利用及质量等存在较明显差异;开设校本课程的民办学校比例明显偏低,只占调研样本民办学校总数的57%;城乡差异明显,其中能开设校本课程的城市学校比例较高,乡镇学校次之,农村学校比例最低。

2.校本课程实施总体情况

(1)校本课程实施的管理制度。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样本校都能设立校本课程组织和实施机构,并明确相关工作机制。也有约28%的学校对校本课程缺少必要管理及规范,还有24%的教师并不清楚学校是否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2)校本课程实施的条件保障。调查结果显示,有83%的样本校明确安排了校本课程授课教师及授课场地,并有固定时间及课程计划安排,但只有65%的样本校能设立校本课程组织和实施机构,其中设立校本课程组织和实施机构的城市学校及乡镇学校比例比农村学校高。

(3)校本课程实施面临的主要困难。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对象大都感同身受,认为校本课程实施面临的最大困难主要是缺少课程资源和缺少经费,升学特别是高考压力导致校本课程不能真正按照计划落实等。

3.校本课程评价的总体情况

(1)对教师及学生的评价。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大多数学校能开设校本课程,但相应评价机制并没有很好地建立。对教师参与校本课程实施进行全面系统考核评价的样本校只有31%,41%的样本校只对教师参与校本课程的部分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还有23%的样本校完全没有进行考核评价。在学生评价方面,只有35%的样本校对学生参加校本课程学习后的发展做出较全面评价,而约有19%的样本校完全没有做出评价;有37%的样本校只进行部分评价;还有部分样本校虽然对学生进行了评价,但评价思路及方式方法并不清晰、具体。

(2)u价或考核形式的改进。即使已建立校本课程评价制度的样本校,其评价理念、方式等同样有待改进。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希望校本课程评价或考核形式能多种多样,其中最希望通过实践操作来考核,其次是展评成果、师生共同评定等级,或根据平时表现来考核。学生最不希望通过答辩或纸笔测试来考核。

三、问题探讨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认为校本课程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及问题。

一是畸形的教育质量观影响校本课程建设。当下,不少学校仍以成绩作为衡量学生唯一标准,在这种教育质量文化观下,校本课程流于形式,没有得到真正重视。调查结果显示,有的样本校开设校本课程只为应付上级检查;有的教师认为校本课程加重学校和教师负担;还有10%的受访教师认为“把国家课程完成好,学生就能发展好,没必要开设校本课程”。而且有的学校将校本课程开发作为面子工程,数量、规模上盲目扩张,重视形式上校本教材的编写而忽视了学生成长真正需求。

二是校本课程资源开发及利用存在不足。其一,课程教学资源相对匮乏。教师对各种资源筛选、整合能力不够,海量的互联网信息资源及社区等社会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其二,现存有限的校本课程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共享。校本课程开发应是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专家等相关人士集体合作的过程,但不少样本校的校本课程开发仅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及少数骨干教师参与,教师群体参与度较低。同时,校本课程开发、实施、评价等过程也仅局限于学校内部,校与校之间的资源没有实现有效的共享及融合。

三是教师的校本课程建设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其一,对校本课程资源缺乏科学、全面的认识。校本课程资源是指在校本课程开发、实施和评价等整个过程中可以利用的一切人力、物力和自然资源的总和,包含学校、家庭和社会中的各种资源。有相当部分教师对校本课程的认识有限,如认为只有教材才是校本课程资源,或认为校本课程仅仅以教材为基础,对教材内容进行扩充。其二,课程开发能力与技能有待提升。教师的课程意识淡薄,对课程的独立判断能力以及课程开发的积极性、创造性在传统惯性的教育教学实践中逐渐消退,课程开发能力与技能普遍欠缺。

四是校本课程建设参与主体范围有待拓展。调查发现,样本校的校本课程建设主要力量还是学校行政及骨干教师,教师群体的参与面及相关利益群体如学生、家长、专家、社区参与程度较低。这样往往导致校本课程建设投入大却效果不佳。

五是校本课程评价机制有待完善。评价是检验课程实施效果的重要标准。从整体情况看,校本课程评价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仅缺乏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评价,还忽视对校本课程实施过程的评价;现有校本课程评价方式、方法单一,科学性还有待提高。还有相当部分山区、农村学校没有评价方案。这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善提升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四、讨论及建议

第一,全面、科学认识校本课程的内涵及重要价值。长期以来的统一课程制度导致学校、教师课程意识淡薄,包括对校本课程的认识不够科学,如将校本课程建设等同于教材编写或校本教材开放,认为校本课程就是活动课或选修课;对校本课程的重要价值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理解校本课程建设对弥补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不足,对促进学校特色办学、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价值。因此,全面、科学认识校本课程的内涵、重要价值仍然相当有必要。

第二,充分挖掘和利用校本课程建设资源。课程建设离不开资源的开发及利用。首先,要重视挖掘校内资源,包括学校文化环境、师资或者现有课程等。教师是校本课程的开发者、实施者,也是课程资源的重要部分。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教学特点,其擅长的部分就是潜在的校本课程资源。其次,要积极开发校外资源。课程资源范围广泛,本土文化、人文地理及社区、社会资源等都可作为课程资源。最后,在课程开发过程中可与其他兄弟学校互相交流、互相借鉴。通过建立校内外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虽然校本课程建设在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存在明显差异,但农村或山区并不意味着课程资源缺乏,这些地区往往具有独特的历史传统、自然风貌、地域文化,有着保存完好的自然生态环境、独特的饮食文化等,这些都是可利用的校本课程资源。

第三,大力提升教师的校本课程建设能力。受传统知识本位影响,国内教师培养往往重视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传授,教师自身的知识、能力与校本课程建设所要求的教师主体地位的知识及能力不太匹配。因此,加教师校本课程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培训尤其重要,包括强化课程意识,全面深刻认识校本课程的重要意义,了解校本课程的内涵、特点;学会校本课程建设基本方法、程序与技能等。在校本课程开发、实施及评价的过程中,教师需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自主意识和能力,加强学习、善于思考、勤于实践,深化同伴之间的合作交流,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1]。

第四,积极拓展校本课程建设参与主体。拓展参与主体对校本课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六类人员应参加课程决策,包括专业人物、团体代表、专业人士和一些任课教师、专职人员、非专业的市民代表、学生[2]。校本课程建设是一个民主、开放、连续的动态过程,体现参与、对话、互动、合作。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中要注重伙伴协作关系,包括与大中小学的联系,与专家的联系,以及与家长、社区、社会的联系。

第五,健全校本课程评价体系及机制。作为一种价值判断,校本课程评价具有导向、质量监控及激励等重要作用,是校本课程建设成败的关键环节。校本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结果,而且要关注过程。为此,应该对校本课程的组织、开发、实施等进行全程评价,力求评价动态化、制度化。此外,每所学校都是独特的组织个体,不可能用整齐划一的体系来评价校本课程实施成效。要保证校本课程的质量、特色, 中小学须有自觉、自律的学校内部评价及改进机制,围绕校本课程开展自我评价, 不断反思校本课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自我诊断,自我改进。

第六,切实完善校本课程保障机制。再造、重组学校的组织结构是实施校本课程开发、实施、评价的必然。一般认为,在学校层面要成立以下类似机构或组织。其一是校本课程开发委员会,负责校本课程开发的统筹、规划,保障必要的人、财、物、时间、信息等。其二是校本课程开发指导委员会,提供校本课程开发的专业技术指导、支持,包括对遇到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研究,及时指导并解决。此外,还可成立如校本课程开发小组、校本课程审定委员会等类似组织机构,制定有关校本课程教研、课程评价等相关制度。

第七,强化专业机构对校本课程建设的技术支持。虽然集课程开发者、实施者、参与者、评价者等多重角色于一体,但教师的课程建设能力普遍有待提升。对于“你认为校本课程开发中最大的困难是什么”这一问题,教师选择“缺乏专业指导”的比例最高。校本课程建设迫切需要课程专家、教科研人员等的专业支持。在区域层面可从多方面为学校校本课程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加强通过教科研机构传播校本课程建设的相关理论、方法、技术,提供校本课程建设案例、资料、信息,建立区域层面专家资源库评估校本课程开发质量,引导学校开发特色校本课程等。

参考文献

校本课程开发主体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体育,校本课程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数理统计等对青山区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开发进行研究,通过对青山区中学体育教师的调查中得出,青山区中学体育教师能够加入到校本课程开发中来,在他们看来,影响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因素主要是校长的参与和支持、体育教师的综合素质、体育场地设施的缺乏。以传统体育项目和民族民间体育项目为特色的。

1.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1 研究对象:青山区中学体育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利用。

1.2 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

查阅大量国内外相关校本课程开发、新课程改革、校本教材开发等资料,把握了新课程改革发展现状,掌握了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理论依据。

2.结果与分析

2.1 校本课程开发的概念。

校本课程(school-based curriculum)即以学校为本位、由学校自己确定的课程,它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对应。校本课程的思想源自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校本课程实质上是一个以学校为基地进行课程开发的民主决策的过程,即校长、教师、课程专家、学生以及家长和社区人士共同参与学校课程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价活动。

2.2 青山区中学的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状况调查。

从总体来讲,广大体育教师对目前所进行的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态度是积极的,调查数据表明有90.7%的人愿意参与校本课程开发活动,同时有94.4%的人认为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是重要的。但体育教师对校本课程开发的了解程度并不深入,这一结果表明,体育教师尽管有较好的愿望,但对如何进行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缺乏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体育校本课程的发展。另外,在对体育教师为何愿意参与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因调查中,有66.6%的人认为这是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有68.5%的人认为它可以满足本校学生的体育需求,有66.6%的认为它可以发挥本校体育课程资源的优势,77.7%的人认为校本课程开发可以使学校办出体育特色。在对不愿意参与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原因调查中,有5.6%的人认为对体育教师要求过高,有11.1%的人认为体育教师工作量过大;有24.1%的人认为目前学校的体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有12.9%的人认为学校对体育校本课程开发不重视。

2.3 青山区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开发遵循的原则。

2.3.1 科学性原则。

开发体育课程资源也应当科学,要符合《课程标准》的新理念,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要根据三维健康观、体育自身的特点以及课程发展的趋势,将学习内容划分为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五个领域,构建以民俗体育为体育课程的校本课程。

2.3.2 实用性原则。

研究开发的体育课程资源,既要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终身受益,又要适用于课堂教学,具有可操作性,简单易行。

2.4 青山区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影响因素。

2.4.1 学校管理者。在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活动中,校长作为一名教育者,其主要作用在于实现教育思想的领导,从而实现学校集体在教育理念上的统一。领导学校,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上的领导。

2.5.2 体育教师。三级课程的实施使教师成为校本开发的主体之一,尤其在校本课程开发中,教师更是处于极为关键的地位。斯坦豪斯认为:整个课程的开发过程就是一个问题探索研究的过程,课程开发者不在是解决办法的人。因为,各个学校的情况不同,学校是课程开发的中心,所以必须让教师从事课程研究和开发工作。体育教师是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最主要承担者和实际的操作者,在整个课程开发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正如斯坦豪斯所言“没有教师的发展就没有课程开发”,这充分说明了教师是影响校本课程开发成败的关键因素。良好的专业精神可以使体育教师对教育实践工作保持积极的反省、反思、探究或改革的习惯与态度,并能与教育工作情境中的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团队精神。

2.5.3 学生。学生是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合作者。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讲,“课程是为学生而存在的”。反过来说,关于课程的一切活动也必然受到学生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作为立足于学校本身而展开的校本课程开发更是如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学生“作为课程开发产品的实际用户,即学校师生开始拥有足够的选择权利和选择空间时,学生在决定课程开发活动走向中的意义就更加突出了。”

2.6 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策略。

实行三级课程管理后,学校和体育教师的主体地位逐渐受到重视,保证学校和体育教师开发课程的专业自这也就是要鼓励每个体育教师都积极地参与体育校本课程的开发,让体育教师在参与中体会到成功与自信,从教育科研的角度看,草根模式是课程改革的一种行动研究,也是体育教师在课程改革中主动发展的一种机制。通过这种方式,体育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参与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积极性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使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成为体育教师自主发展的一种机制。

3.结论

3.1 青山区区中学体育校本课程开发的现状是:37.6%的学校已经开发了体育校本课程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32.8%的学校正在进行体育校本课程的试验开发。

校本课程开发主体范文第5篇

在课程评价方面,国内外已有较为权威的界定。美国著名的课程论专家、“课程评价之父”――拉尔夫・泰勒(Ralph Tyler)认为,课程评价过程在实质上是一个确定课程与教学实际达到教育目标的程度的过程[1]。华东师范大学钟启泉、张华等学者认为,课程评价是根据某种标准,以一定的方法对课程计划、活动及其结果等进行描述的过程[2]。国内专家也对校本课程评价作出了自己的界定,如江苏徐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孟宪平认为,校本课程评价是校长和教师对本校开发的课程进行质量分析和监控的过程,也是学校对校本课程进行跟踪管理的过程。综上所述,校本课程评价是指由学校自主进行的旨在提高校本课程开发质量的发展性评价,评价贯穿于校本课程开发的整个过程,具有多元的评价主体和评价标准,评价的结果将直接体现在课程开发的过程中。校本课程评价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以学校为主体各类人员广泛参与的自我评价

评价作为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理所当然是课程评价的主体,有责任制定配套的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以学校为评价主体,使评价具有较大的独立性、自主性和灵活性;评价完后可直接诊断、改进课程,具有较高的效率和针对性。评价主体除了学校的管理者之外,还应包括教师、学生、社区有关人员、家长等的参与,形成一个由与校本课程有关的各类人员广泛参与的评价主体网络。他们均是校本课程开发实施的相关人员,对此有较深的了解和体会,具有较大的发言权。通过各相关人员的集思广益,可从各种角度完善校本课程。

2.以促进校本课程发展为目标的发展性评价

校本课程评价也是一种发展性评价,它区别于选拔性评价和水平性评价,更注重诊断、激励和发展。校本课程评价要关注学生的需要,关注学生和教师的尊严和感受,注重发挥评价的促进作用。发展性评价在学生评价上,注重将评价结果恰当地、及时地反馈给学生,从而对自身有个全面、客观的认识,并以此为依据,完善自身的不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教师评价上,可以使教师看到课程自身的缺陷,激发教师继续改进和完善的欲望,从而使教师在某一方面的知识得到拓宽,能力得到加强,综合素质也随之提高。在校本课程自身的评价上,强调以改进为本,建立促进校本课程健康发展的评价体系。

3.贯穿于课程开发始终的全程评价

校本课程开发包括环境与需求分析、课程目标设置、课程组织、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各个开发阶段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循环反复、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它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通过评价来不断完善、修订。具体来说,校本课程评价应包括对校本课程本身的评价和校本课程效果的评价两部分。校本课程本身的评价包括对学校背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的评价。校本课程效果评价主要是指校本课程实施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影响。评价不是校本课程开发工作的终结,而是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一个重要环节。评价是对校本课程开发的各个步骤进行价值判断,从而进行理性决策的过程。

4.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多样化评价方式

校本课程评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不仅注重学生在学习课程中身心的发展,更注重教师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中专业素质的提升。在评价学生时,要注意学生本身的学习基础和各年龄段学生的特点,不能以划一的标准去评价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的个体,要针对学生个体间的差异进行评价。另外,校本课程的实施除了本校的教职员工外,还可以是校外的专业人员和社区有关人员等。因此,校本课程评价不可能只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它必然会因课程内容、实施方式、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二、 校本课程评价的实施策略

1.多方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评价主体

要改变过去以管理者为主的单一评价主体的状况,实现课程评价的民主化、多样化。校本课程评价是一个民主开放的信息流动的过程,在多元主体的多方面参与下,实现信息的有效流动。教师和学生作为校本课程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他们在校本课程的评价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成为课程评价的中坚力量和主力军。课程评价专家则是掌握校本课程评价理论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可以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学生家长、社区代表也要参与校本课程的评价,学生家长、社区代表的教育需求与期望可以为我们的校本课程开发提供重要的反馈信息。各相关人员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主动接纳和认同评价结果,自觉改进工作和学习过程中的行为,实现自我发展。

2.以人为本,制定一体化的评价标准

科学的校本课程评价标准必须坚持设计合理,实施到位,以人为本,旨在发展的一体化原则。校本课程评价标准的一体化突出地表现在以下方面。从纵向上看,在校本课程开发的每个阶段都有一系列的评价标准。在校本课程开发的准备阶段,必须首先进行相应的背景性评价。在校本课程的实施阶段,必须进行同步的质量监督性评价。校本课程开发评价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是结果性评价,结果性评价是对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优缺点所进行的判断。从横向上看,课程开发的每个阶段又要制定多个层次的评价标准。比如说,在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中可分为三个层次:最低层――知识与技能、中间层――过程与方法、最高层――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可分为知识、方法、情感三个层面。因此,学生学业评价内容不仅仅要关注知识技能的评价,还要注重过程与方法的评价,更要重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评价,努力做到评价内容的全面化、层次化和一体化。由于学生个体存在显著差异,评价的标准必须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理念,不应拘泥于单一尺度,力求构建一体化的评价标准。

3.灵活多变,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

校本课程评价涵盖的内容颇为丰富。从纵向上看,主要是指对校本课程开发过程各个阶段的评价。从横向上来说,包括对课程方案本身的评价和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以及学生学业成就评定。正是由于校本课程评价内容的广泛化、多元化,我们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在进行背景评价时可以采用系统分析、调查、访谈、座谈、诊断性测验、文献法等方法。在进行过程评价时可以采用描述性评价、故事评价、个案评价、苏格拉底式研讨评定法等。在进行成果评价的具体操作时,可以借鉴档案袋评价、实作评价、测验法、问卷法、观察与访谈、360度评价法等方法。

4.积极对待,认同多样化的评价结果

校本课程的评价以改善校本课程质量为目的,是一种重视课程开发过程的发展性评价。不同的评价主体、评价标准以及评价方法,必然会有不同的评价结果,并且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评价结果。而且由于学生具有不同的能力、性格、倾向、兴趣、需要及家庭环境,评价的结果也必然会多样化。但是,这种多元性的结果正是校本课程所追求的,在多元价值观的影响下,我们理应接受评价结果的多样化。只有积极对待不同的结果,才能使校本课程体现其本质内涵,即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而设计的理念,更好地发挥校本课程的作用。只有积极对待评价的结果,才能为学生与校本课程的发展提供全面而详尽的信息。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