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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隐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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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隐患点

企业安全隐患点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 生产隐患 防御措施

一、它产生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一)领导认识不到位,灌输教育不彻底

安全生产是电力生产的基础,是电力生产永恒的主题,但个别领导不能把安全生产重要性的理念灌输到员工中去,致使部分员工一方面认为安全的规章制度定得太苛刻,不理解;另一方面在思想上不重视,从而重突击、轻平时,重检查、轻整改,使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干起来不要。有的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不能横到边、纵到底;在安全教育上,不能达到自上而下灌输与自下而上的落实互动,安全责任压力不能全部传递到每一个员工。

(二)从实际工作出发,培养员工安全意识

安全意识的灌输并非是一朝一夕自然形成的,而是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精心培育起来的。实践是培育安全意识的沃土,没有实践安全精神就无法树立。不仅要抓好宏观建设,把企业安全意识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纳入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更重要的是在日常工作中从细微之处抓起,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横及到边,纵及到底。同时要注意职工群众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要把职工作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统一体,逐步形成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保安全的良好机制。

(三)制度本身的不公正、不平等,放大了执行难度

有些企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人和事,不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不是一视同仁,而是有亲有疏、有轻有重、有严有松,挫伤了部分员工遵章守纪的积极性;有些规章本身带有不平等,执行中只管员工不管领导,造成上行下效,放大了违章纠章难度,使规章制度难以落实和执行。

(四)制度执行不较真、不碰硬,助长了有章不循

有些企业对安全生产违章现象睁只眼闭只眼,不出事无人发现,发现了也无人管、无人查,甚至相互推诿扯皮,谁也不愿做得罪人的事;出了事,先是能瞒则瞒、能捂则捂,瞒不住、捂不了,则大事报小、小事报了;对事故责任有关人员的处理,前怕狼后怕虎,当惩不惩、当严不严,助长了有章不循的歪风。

(五)管理缺位

工作负责人现场召开班前会对作业人员进行任务分工后,较少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管理,施工现场没有得到很好的管控。管理错位,在施工任务较重、难度较高的情况下,通常会设置专责监护人对现场一特定人员、特定地段、特定任务进行监护。部份专责监护人在现场未能履行自已管理职责,造成现场安全监护在一定程度失控。管理越位,有些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到现场监督时,权责不分明,有随意指挥的现象。他们经常替代了工作负责人的职责,干扰了施工作业步骤,分散作业人员的注意力。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加强安全教育,使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要着眼员工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要自上而下宣传贯彻上级的安全理念。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首先要把上级的安全理念、安全工作规定按照三级管理体制自上而下地贯彻、落实,然后再自下而上地检查落实情况,防止中间棚架现象;要下潜,重心下移,了解生产一线设备、人员的状况,对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要把握员工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要从员工的角度出发,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要以人为本,进行人文关怀。要带着感情去抓安全,从关心员工的生命和家庭幸福出发去抓安全,用身边的事故教育身边的员工,使员工把违章造成的后果入脑、入心,造成”违章”心理障碍,不愿违章、不想违章、不去违章、不敢违章。安全生产过程管理从安全制度建立、安全教育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分析处罚管理到事故后管理应该是闭环管理过程,在监管过程中要挤干其中的水分,杜绝、避免事故后管理。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监督作用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企业经营层、中层管理人员、安监部专工、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的层层监督作用,使有章不循现象一出现就能及时发现、一发现就能及时纠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是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委员会的主体监督作用。二是要发挥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作用。依法搞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全面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及时发现和纠正有章不循的问题。

企业安全隐患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推进、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的原则,学习借鉴北京市顺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经验,以建立企业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推进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和政府实施动态监管为核心,以强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考核机制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逐步形成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筑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建立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开展建设试点,市级试点单位安排在道路运输企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选择1个单位进行试点。2013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初步建设。通过“平台”建设,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促进企业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排查转变,由行政执法推动向落实主体责任转变,由治标难治本向提升本质安全转变,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工作内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企业分类分级,细化完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等。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企业分类分级。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调查、登记各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规模、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等,掌握企业底数及其基本情况,建立监管监察对象数据库。

按照企业基本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属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相似性,对企业进行分类,对同一类型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安全等级评定。确定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范围,建立“按类分级、依级监管”的安全监管模式。

(二)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开展自查自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为基础,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企业要按照标准和规定及时主动自查自报安全隐患,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依托“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安全隐患动态监管统计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记录和管理。通过该系统,企业对自查隐患、上报隐患、整改隐患和接受监督指导等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自查自报隐患数据、日常执法检查数据、隐患整改和监管措施执行到位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所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有效监管。

(四)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监察方式。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皖政〔2008〕69号)和《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合政办〔2009〕4号)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依照企业的分类分级,在监管频次和内容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监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落实隐患治理程序。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1〕75号)和《关于加强中央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12〕2号)精神,通过全面调查摸底,确定分级管理企业名单,全面落实行业安全隐患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隐患治理程序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六)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各单位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结果量化,将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和分类分级、细化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以及加强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推进体系建设的过程管理,纳入对部门和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报隐患的企业,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的同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公示,对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企业,优先安排重大隐患整治技改贴息(补助)资金。

四、工作步骤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主要分为建设试点、推广普及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一)建设试点阶段(2012年5月至年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将在道路运输企业中确定1-2家开展试点工作。

5-6月份,局将根据市安委办专题会议精神,召开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和《工作指南》进行宣贯,明确阶段任务、工作措施和宣贯要求,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

7月份至年底,根据市安办统一安排,在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同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和危险有害因素等实际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力争今年底前达标。

(二)推广普及阶段(2013年)。借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推广普及达标,在部分小微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小微企业中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王贤泰局长任组长,徐祚青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有关处室、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王村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余立同志任联络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项资金,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评定,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要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责任。市运管处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建设工作,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全市水上交通运输行业的建设工作,市质监站、市公路局和市地方公路处共同负责全市交通建设行业的建设工作。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将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工作进展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企业安全隐患点范文第3篇

__县粮食局

粮食购销企业安全生产事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大局,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形势下,企业有识之士对安全生产早已引起高度正视,特别在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时代,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就是最大的效益、最现实的效益。作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做到安全生产的万无一失,必须将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列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粮食购销企业安全隐患的重点

粮食购销企业虽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但针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特点,有些安全隐患还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加以正视,笔者认为,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主要应注重从以下方面排查安全生产的隐患部位:一是粮食熏蒸药剂的购入、保管、领用、投放环节,注意是否有随意存放、领用不遵守制度、投放使用不按操作规程的现象,多余药剂是否及时缴回保管;二是机电设备使用中,注意是否有未领取上岗证人员操作机电设备,机电设备有无防护设施、电路有无老化、有无未经检测设备或超龄设备投入使用的情况;三是仓库维修工程中,注意检查施工队是否具备安全施工资质、有无签订安全施工责任状、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设施有无保障等;四是装卸运输环节,是否有装卸运输合同,装卸运输企业是否具备资质、有无投保,装卸运输工具是否经专业部门检测;五是仓房设施,检查是否有墙基下沉、墙面开裂、门窗老化、库区周围排水通风不畅等影响粮食堆放的问题;六是库区码头是否有下沉移位、栏杆不牢或桩基断裂等现象;七是仓房登高设施是否有护栏装置、有无老化锈蚀松动现象;八是出租资产中的承租人是否存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行为,是否在承租合同中明确安全经营的责任,是否建立安全责任保证金制度;九是消防器材及设施是否俱全,消防设备有无锈蚀、堵塞、破损,消防水源是否通畅,消防药剂是否失效;十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启动预案有无可操作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是否熟悉,安全责任理念是否深入人心。企业排查隐患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的过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一定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整改,否则,安全隐患的排查将会失去应有的意义。要注意查不出安全隐患的企业,就是隐藏着安全事故的企业,只有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才能真正防患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粮食购销企业安全生产机制的建立

企业安全隐患点范文第4篇

关键词:钢铁企业 安全生产 控制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2-140-02

1 钢铁行业安全技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特点

通过对近年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进行分析,对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挖掘,笔者总结了我国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与工业气体(如煤气、氨气等)相关的安全事故频发。随着我国钢铁产业的规模的扩大,钢铁企业对一些新型工业原料和新工艺进行了广泛的运用,包括CCPP、干熄焦等。与这些工业原料和新工艺配套使用的是包括氧气、煤气及一系列惰性气体在内的工业气体,这样就造成这些工业气体的使用率越来越高。而大部分的钢铁企业还是沿用以前的安全技术标准,没有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升级,造成安全技术手段及安全生产规范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由于缺乏必要的防护措施,由工业气体引发的中毒等事故日益增多。

(2)安全设施存在巨大的隐患。工艺安全技术升级的配套措施不到位。许多大型国有企业的设备存在严重老化的问题,造成问题多,故障频发,而相应的升级改造又受到资金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而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项目的改扩建水平较低,技术规范不到位,造成许多固有缺陷和隐患。例如现在很多企业使用的吊运钢包,还是采用的非冶金专用的铸造工艺。许多国企的存在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或者技术问题,造成生产安全设施完备,新建的系统与老系统不兼容的问题。总而言之,钢铁企业的安全隐患治理难度很大。

(3)生产技术与安全保障系统不匹配。随着钢铁产业中的新型信息技术和控制技术的广泛应用,我国的钢铁产业向高、精、尖的方向发展。而与这些生产技术配套的安全技术却还很陈旧,不能适应钢铁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

2 安全技术监督的主要对策

2.1 新型安全管理体系的导入

在做任何安全技术改革之前,要引导人们的思想观念改变,从意识上来改革,对安全保障工作只考虑如何去达成,去实践。如果只是知而不行的空谈,就没有意义,要做到知行合一,从企业的最高主管到基层主管,达成共识,对安全保障技术带给我们巨大的改善效果,要有信念和信心,相信会取得卓越成果。另外我们可以成立一个安全生产监督小组,由各级部门主管组成,重新检视企业的安全系统流程和标准,订出安全技术改革初期阶段的目标和计划,并落实地去执行。

2.2 创建有自律精神的生产现场

钢铁企业的生产环境中安全保障工作,有的企业做得很好,也有做得不好,管理得很好的企业并不表示没有安全隐患,安全工作做得不好的钢铁企业并不表示有许多安全隐患存在,不论是什么样的工厂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故此,可以说任何钢铁企业都有安全隐患存在,好的钢铁企业和差劲的钢铁企业的差异在于对种种安全隐患的洞察力,以及解决安全隐患的毅力和能力,优秀的钢铁企业首先将现场的安全隐患显现,然后针对安全隐患发挥全企业员工的才能,加以解决;差劲的钢铁企业则相反,无法知道安全隐患所在,即使别人将安全隐患指正出来,不但没有感激之情,相反认为是在找麻烦和他过不去,拒绝安全隐患所在,反而又以其它方式将安全隐患掩盖,要不用更多的安全监督队伍来监督生产,以求安心,殊不知对安全隐患的无视,本身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为什么会掩盖安全隐患,当然不是有意,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不知不觉地掉入这样错误,另一点是对自己的认识不清,不了解自己的能力如何,还没有去进行一些改变时,就将这样那样的困难放到前面,最终什么改善也没有去做,自然失去改善的机会。

一个会将安全隐患显现的钢铁企业,就具有自律的精神,对于外界的环境能够感觉出来,并且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说我们身体皮肤被擦伤出血,不需作任何处理也不至于血液流干而死掉,体内的血小板自然会做出反应,形成血栓,使创伤面流出的血液快速凝固,还有身体里有不舒服就可感觉出来,就医诊治,如果我们生产现场能做到这样,所有的安全隐患就无处可遁形。钢铁生产现场只有开工,就会有安全隐患存在,解决之后,又会有新安全隐患存在,如能依次将安全隐患解决掉,就是改善的意义,差劲的企业就是缺乏发掘安全隐患,解决安全隐患的能力,如果有安全隐患而不能显现出来,安全事故发生也被隐藏起来,有时明知安全隐患很多,而不是采取积极面去考虑如何改善,而是采取消极面来应对,如将在制品库存加到无限大,这样的企业当然不会改善进步。其实,我们往往在解决安全隐患的过程中又发现许多的安全隐患,只要继续解决下去,就能积累解决安全隐患的能力,所以,安全隐患就是宝藏。越多越好,当然,对安全隐患要有正确的认识,是指潜在的,还是没有造成损失前就把它找出来,并把它加以改善,消灭掉;如果同一个安全隐患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发生,那就不是安全隐患,而是灾难。

要使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显现出来,就必须先能区分正常与异常的现象,要能一看就知道异常的现象是否存在,并加以改善,而且改善的速度要快,要以对造成损失有切肤之痛的感觉来促使改善的加速进行,要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做管理之基础,即为“5S”工作。

2.3 特种设备的监督及管理

在钢铁生产的过程当中,是需要各种复杂的工程来共同完成的,其中会运用到许多特种设备,所以,我们要对特种设备制定专门的监督方案。在这之前,我们要搞清楚哪些是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那些危险性比较强,且容易造成人或设备产生事故的机械设备。对特种设备的监督包括起重、压力、运输等设备及锅炉、压力容器等,这些设备都是危险性比较强的,另外还包括在安全方面的专用的仪器等都属于特种设备。我们对这些特种设备的监督及管理都是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安全保护的。

2.4 对具有严重危害作业场所的监督和管理

在钢铁生产的过程中,一般都会有大量的粉尘产生,并且有很大一部分还对我们人体有巨大的毒害,除此之外,在生产的过程中还会产正大量具有高度危害的接触性毒物,这些有毒物质的危害性是相当严重的,所以就需要我们对这样的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监督和管理。在监督的过程中,其主要的任务就是保证这些有严重危害的作业场所中的有害物质不能够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且要对使用及产生这些有害物质的加工过程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在我国,有许多的钢铁生产企业,在生产管理当中的水平也都不尽相同,所以,在这样复杂的环境及条件下,我们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首先应当将主次分清,对不同层次的企业进行分类的指导。我们应当最先消除最严重的危害,其次再逐渐的改善企业当中其它的条件,从而达到最终的目的。

2.5 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三同时”监督

企业安全隐患点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促检查、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以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处各行业(领域)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铸造等工业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寒流、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企业。

(二)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为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治理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险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排查不细致的单位要作为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执法检查的重点强化整改。同时要继续加大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力度,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排查治理方式: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并通过网格化平台上报,同时上报给相关责任部门。

二是各村(居)和有关单位检查。各村(居)、各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严格落实“四定”措施,对已经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彻底、到位;对到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安全隐患较大短时间内无法整改或责任部门不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办事处安监办公室。

三是办事处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对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提报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复查,确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办事处将召开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针对每条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由办事处挂牌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促检查、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和单位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办事处安监办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同时,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检查、除隐患、防事故”专项行动要深入一线,坚决克服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等问题,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依靠职工群众和专业人员,责任到人,细化到岗位、到设备、到工艺流程,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一个死角,不遗漏一个场所,不放过一台设施设备,不留一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