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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依法治税工作水平,按照省市税务局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对三项制度工作的开展和推行予以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通过专题培训、会前学法等多种方式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按照上级安排和相关文件规定推行展开三项制度工作,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围绕进一步打造“法治税务”的目标,在做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我局积极落实审核制度、审核细则、审核主体,以确保在需要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时守住合法底线。
我局重大事项法制审核主体为法制股,法制审核人员为法制股股长,主管局长,法制股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学习,确保法制审核准确到位。
根据《河北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及《河北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规定,我局需要提请法制审核的重大事项包括:适用一般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及决定对数额较大(我局定为50万元)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核准五类。
(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
我局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县政务平台网站、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触摸屏、办税厅LED显示屏等方式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事前公开
按照**省税务系统《税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税务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范围、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的内容明确后在税务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系统中的税务执法公示信息采集平台上进行公开;在现行《纳税服务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了监督投诉、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公开内容,方便了纳税人申请办理涉税事项。
(二)事中公示
我局在服务和执法事项告知、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听证和非即办事项四类税收执法工过程中,需要事中公示。在办税服务厅公开明示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务、执法服务事项等信息。同时,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等规定的制式文书样本,制作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特别是对“双定户”税收核定、行政处罚告知等事项,依法履行了在执法过程中公开有关信息的规定。定向公示办理过程中,我局对依申请的税收执法事项定向公示办理过程。办税服务窗口配置了“一机双屏”,面向当事人公开即办事项的办理过程;对非即办的依纳税人申请事项,逐步开通“网上税务局”办理进度查询功能,增强纳税人的知情权和获得感。
(三)事后公开
依据《**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我局应事后公开的事项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四类的**项,具体包括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定期定额户核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结果、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信息、享受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信息、委托代征信息、终止委托代征信息、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情况、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纳税信用评定结果为A级纳税人名单、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结果为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欠税信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结果、税收个案批复及企保证金收取返还情况。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河北省税务系统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贯彻办法中对记录方式、项目、要求以及记录结果的管理、使用、归档等作出的规定,并按照《税收执法事项清单》确定音像记录事项和适用执法岗位。我单位共有执法人员**人,共配备31台执法记录仪,配备数量占人数比例为16%。按照《税收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要求,由法制股专人进行了设备调试,并通过PC客户端对执法记录仪进行了使用单位、设备编号、日期时间等参数的设置,然后交由各部门领用,设立使用台账,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各分局及时将执法的音像长传至税务执法三项制度信息化系统中的税务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向,保证做到事项准确,资料存储无误。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立三项制度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每季度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上,充分讨论、部署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将三项制度工作重视程度再上升一个高度,引起全局重视,确保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进落实。
(二)规范操作流程
按照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县局局工作实际情况,规范三项制度推进工作流程,明确具体公示平台,需要公示的信息以及公示责任分工;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事项、执法记录仪管理以及执法记录信息存储工作;具体法制审核事项、审核流程、审核效力。努力构建“制度明晰、分工明确、操作规范”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一、紧紧围绕本职工作,严格案件审核。
市局法制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时限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和裁量关,严格各项法律审核。2010年上半年,法制处共审核各类刑事案件146案,其中延长刑拘91案,取保候审案件43案,监视居住案件5案,撤销案件7案;共审批行政案件66案,共行政拘留31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30人,罚款5人;共审核办案单位呈报劳教62起,经审核批准劳教47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起,其中维持6起,撤销1起,其他5起案件正在办理中。在所有审核、审批的案件中,没有一起复议被撤销或诉讼败诉,审核准确率达100%。
二、紧紧围绕提高民警素质,强化教育培训。
(一)开展了全市公安大讲堂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10年XX市公安局开展了全市公安大讲堂活动,3月4日,副市长、公安局长郭法杰以《从舆情关注的XX籍三起案例中折射出的执法问题》为主题,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为全市公安民警作了首场专题辅导讲座,使广大民警进一步认识到必须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增强了坚持“平和、理性,规范、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二)组织收看了公安部执法细则电视电话会议辅导讲座。元月27日、4月15日,公安部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开设了两堂执法细则辅导讲座。市局和各县(市)局、分局分别设立了分会场,主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刑侦、治安、网监、经侦、交警、禁毒、消防、法制等单位的全体民警以及组教(政工)部门负责人共300多人收听收看了讲座。通过学习,使广大民警对管辖、立案、勘验检查、扣押和调取证据、讯(询)问当事人、执行等程序规定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
(三)服务基层,强化执法培训工作。2010年上半年以来,市局法制处派专人分别到XX县局、文峰分局、XX县局、市刑侦支队就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案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常见案件办理中疑难问题分析等对基层民警进行培训,针对基层民警平常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处理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三、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
(一)加强执法动态监督,出台《XX市公安局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暂行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关于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讯问工作,有效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的发生,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市局决定对重大案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市局法制处按照安排进行了广泛调研,并于3月16日召集市局刑侦支队、监管支队、通信处、城区6个分局和XX县公安局刑侦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召开了专题座谈会。3月24日,市局法制处研究出台了《XX市公安局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印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随后,市局法制处收集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改,并提交市局党委会研究。龙安公安分局目前已经在全分局所有讯(询)问场所安装了录音录像设备,并已投入使用。
(二)加强个案监督,认真办理领导批示案件。按照领导批示要求,市局法制处安排专人通过调阅卷宗、询问案件承办人等方式相继对文峰分局经侦大队办理的赵彦彬职务侵占案、XX县局韩陵派出所办理的郭燕涛被伤害案、XX县局经侦大队办理的张世明合同诈骗案等在侦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审核把关、督促办理,并全部按时、按要求上报了办理情况。
(三)组织开展执法办案卷宗互评工作。为认真落实省厅案卷质量四级评查制度,市局法制处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第一次、第二次执法办案卷宗双月互评工作。互评采取市局统一抽卷、各单位互相评查的方式。抽卷范围为各单位2010年1月至今办理的刑事、行政卷宗。法制处要求各单位参加考评人员严格按照《全国公安机关“三考”执法办案卷宗考评标准》进行阅卷,认真查找问题,严禁走过场,并将对各单位的阅卷情况进行抽查,对严重不负责任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对市局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市局法制处先后对《XX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公安民警及其家属利用民警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若干规定》、《XX市公安局关于对案件查处不力实施责任追究的规定》、《XX市公安局财物管理规定》、《XX市公安局车辆管理规定》、《XX市公安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对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四、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搞好法律服务。
(一)为市局中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市局法制处先后收集汇编了《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相关法律法规》、《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一封信》、《XX市公安局法制副校长进校园法制宣讲讲义》、《维护校园安全处理相关案件的法律依据和适用标准》,为市局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春风送暖三进活动、维护校园安全等工作,及时提供法律保障。
(二)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公安系统执法满意率。3月1日,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法制处参加了正月十六古庙会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印发宣传材料、接受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参加了“5.16”春风送暖进残疾人家暨全国助残日活动。5月16日是全国第20个助残日,市局联合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政广场开展了“春风送暖进残疾人家庭”暨“全国助残日”的现场活动,市局法制处指派专人携带宣传资料、宣传版面参加了活动,活动期间设置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知识、残疾人交通安全知识、残疾人维权知识等主题宣传展版,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到残疾朋友的一致好评。
一、××度工作回顾
(一)、重职能拓展,执法领域有延伸。,。今年,名分局、大队全面落实市局工作指导思想,执法任务得以全面落实。××年全年度共办理案件53069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42423件,一般程序案件10646件。罚款金额共计8654792.53元。
全局各项职能稳步拓展,处罚案件涉及八项职能。其中一般程序案件中,市容环卫类案件8111件,占总处罚案件的76%,处罚金额4147380元,;园林绿化类95件,占0.9%,处罚金额263873元;市政公用类1500件,占14.1%,处罚金额1177279元;环保类599件,占5.6%,处罚金额1983381元;工商类69件,占0.65%,处罚金额9100元;河道管理类269件,占2.5%,处罚金额516400元。市容环卫类案件比重有所下降,其它七项职能的执法工作得到了加强。
环保类案件所占比重比去年有了明显增长,表明了我局执法面上进一步拓展。环保类案件的处罚种类已涉及违反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及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处罚种类包括了环保法律、法规涉及的大部分违法行为,比去年有了显著拓展。在市政公用处罚案件中,我局第一次市政公用领域存在的对二次供水、转供水、盗用公共供水及擅自改动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并收到了良好成效。在其它各类职能中,执法领域均有所延伸。大案、要案的办理得到了显著增长。截至今年11月份,上报市局审核的案件已达449件,与去年全年386件相对增长了16%。
(二)、重案件规范,案件质量有提升。
法制处严格落实市局提出的执法规范化要求,今年法制处在规范案件办理,提高案件质量上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审核监督工作。今年,法制处进一步加强处室对分局案件的审核工作,同时加强对分局法制科、中队案件审核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市局、分局、中队的三级审核机制。处室对案件审核工作做到合理分工,既提高了处室的整体工作力量,又发挥了处室工作人员的专业特长。到今年11月份,法制处共审核案件449件,其中因案件办理不规范予以退案补办的16件,经审核分局上报的处罚建议不合理予以变更的72件。经退案补办后,各分局、大队都能认真听取法制处的指导意见,并及时查漏补缺。案件办理工作日趋规范。
2、加强听证工作。法制处把加强听证工作作为规范执法程序的突破口。年,初,我处对较大数额罚款的听证标准予以了进一步确认,经审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处依法律规定把环保类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的听证标准进行了重新确定,这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截止11月份,法制处共召开听证会55次(去年全年5次)。通过听证程序后作出的处罚决定,目前还没有一个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加强强制执行工作。今年我局因处罚力度加大等多种原因,强制执行案件大量增加,共有120件上报法院强制执行,是去年的近三倍。因鹿城区法院工作量大,目前只有28件案件已得以执行,多数案件还正在办理。大量的强制执行案件大大增加了我处的工作量。我处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沟通,争取法院的大力支持。并要对所有案件予以复印归档上报,与法院一同走访被执行人。但强制执行难问题还依然存在。
4、加强复议应诉工作。法制处一直来都极为重视各种法制监督,并一直把降低行政复议率与行政诉讼率作为处室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我局共有20件案件被行政相对人提请行政复议,3件案件被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中,当事人事后自行撤回1件,有6件经复议后得以维持,2件要求我局重新作出处罚决定,2件被撤销,还有1件被变更处罚决定,我局自纠3件,还有5件未审结。3件诉讼案件中,1件得以维持,1件变更,还有1件在二审阶段被中院撤销。总的来说,今年案件复议率去年基本持平,诉讼率略有下降。法制处在应对复议及诉讼案件中,及时与市法制办、鹿城区法院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做到了认真应对,积极总结,不断提高答辩应诉水平。
(三)、重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有加强。
我局一直把培训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之一。法制处严格落实我局2004年学习培训工作意见,建立了以中队为基础、以分局(大队)为核心、以市局为保障的培训体系。今年法制处以行政许可法及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培训重点,到各分局(大队)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均达两次以上,培训内容切合工作实际,取得了较好效果。我处还指导各分局开展各自的学习培训工作,分局、大队举办了多次法制座谈会、法制研计会、中队间业务交流会等各项活动。法制处还每月定期召开各分局、大队法制科工作人员会议,及时向下属单位通报案件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掌握各分局、大队的执法工作动态,加强了法制处对执法工作的指导。下半年,法制处为加强我局法制文化建设,活跃法制学习气氛,结合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在全局组织了法制辩论赛。辩论赛得到了各分局、大队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重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有突破。
1、认真完成提案、议案办理。今年我局主办的市人大建议5件,会办2,主办的市政协提案6件,会办1件,共14件。我处根据局党组的要求,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专题研究办理工作。对办理的议案提案进行分门别类,落实到辖区分局、责任中队,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摸底,了解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我局还以点带面开展整治活动,如委员们对餐饮提出意见、建议,围绕餐饮业开展相关的整治。在办理过程中,还及时与领衔代表委员联系、见面,及时汇报办理情况,反复征询他们的意见。7月1日,召开议案提案办理答复面商会,征询代表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及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其它意见。最后,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今年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
2、认真做好服务分局工作。我处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做好处室管理的内务工作。我们把执法证件办理、执法文书编印、法制资料订阅、案卷的归档管理做为重要的日常任务,做到早为分局工作考虑,为一线执法队员着想,做好处室的服务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稳步推进金融法制工作
中支党委充分认识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始终高度重视金融法制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金融法制工作,在研究工作思路、落实工作措施时,把法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年工作要点》、《办公室年工作要点》中明确今年金融法制的工作重点。二是部署开展了全辖人民银行办公室系统依法行政劳动竞赛。内容包括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依法合规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开展金融机构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情况等。鼓励辖区各支行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方法,规范执法工作程序,总结归纳依法行政先进经验,促使全辖进一步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把金融法制工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各支行和中支各科室的绩效考核挂钩。
二、注重业务检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央行履职能力
今年全辖共对72家金融机构开展了执法检查,其中对18家金融机构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了反假货币、人民币账户管理、反洗钱、存款准备金情况、国库业务及外汇业务等各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落实整改,涉及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截至12月底,全辖共处罚金额203.3万元,有效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了我市经济金融的稳定。一是下发开展综合业务执法检查的通知,制定详细的综合执法检查方案,并提出检查工作要求。二是抽调机关各科室和辖区各支行业务骨干组成三个检查组,明确职责分工,在对业务内容进行整合分类的基础上,依照各自人员的业务特点和工作特长进行合理分工组合,落实各检查项目AB制,提高检查效率。三是举办全辖执法检查培训会。今年,在综合执法检查前召集全辖执法人员举办了执法检查培训会,专题讲解新修订的《执法检查操作规程》及检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相关业务的检查内容、方法、程序等,有效提高了辖区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四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在综合执法检查的后期,分别召集被检查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指出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向检查人员反馈和进行核查,做到每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被查单位无疑义,得到了被查金融机构的认可和支持。
三、重视法律服务,深化服务内涵,有效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中支本级规范性文件和各项法律文书的审核、登记备案工作。办公室及时对各科室业务检查以及综合执法检查形成的各类文书,包括现场执法检查意见书、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的审核意见。二是规范合同审核制度。及时对行里的采购、租赁等各种合同进行审核,在合同文本上注明审核意见,所有合同必须经法律事务部门在合同审核单上签字确认方可发出,避免合同中出现对中支不利的条款。截至12月,共审核合同文本55份。三是严格把关各县支行的行政处罚工作。对辖区各支行的行政处罚案件要求统一实行报备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经中支办公室审核方能实施,以保证案件处理质量,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风险。四是重视提高全辖法制工作水平,为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证。今年中支办公室组织人员编印了行政执法手册,内容包括了各项业务检查培训资料、《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及行政执法题库。并将执法手册发给各支行、各科室的执法人员,组织大家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工作不出差错。召开了辖区支行办公室主任会议,为辖区办公室主任和法制干部提供法制培训,详细解读总行新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及中支新修订的执法检查操作规程,讲解合同审核中应注意的问题,切实提高辖区支行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四、强化法制宣传,提高法制意识,全面开展金融法制宣传工作
积极组织中支机关各科室及辖内各支行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形式多样的金融法制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和其他与人民银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社会公众认识到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法定职责以及在宏观调控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是加强与当地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扩大宣传效果。如每季度在广播电台“阳光热线”广播节目中,行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受邀担任嘉宾,宣讲金融法律知识,与广大听众进行互动,为其答疑解惑,将金融法律政策通过声波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借助政府网络平台,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如利用当地政府政务公开网等媒介,定期各类金融法律知识、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动态。三是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等特定日期组织人员在社区、广场设摊咨询,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金融法律意识。如开展个人征信法律知识宣传周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等,把金融法律法规送到金融机构、企业和公民的手中,引导各方依法合规开展和参与金融活动,增强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自觉性,提升了社会金融法律意识。此外,在法制宣传活动中,我们还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途径,增强金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一、加强案件审核,确保案件质量。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自从我从事公安法制工作以来,始终牢记着这个宗旨,今年以来,我继续狠抓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对于每一起报送回来的案件,都逐一的进行审核,认真查找案件办理当中的问题,在审核工作中,我坚持做到案卷不看完不放手,问题不找准不放过,事情不解决不放下。在案件审核当中,共发现各类问题/处,对于这些问题,我都逐一列出清单反馈回案件办理单位。今年,共审核各类案件/案,按照案件审核标准,评查合格案件/案,依照规定退查/案,通过我审核的案件,没有被相关机关退查的问题发生。在案件的研究中,我认真履行法制审核部门的职权,及时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参考。
当前,随着对公安执法工作要求的越来越严格,有一些办案民警还有些不适应的地方,个别民警对案件的审核把关还有不理解的地方,认为法制部门是在挑刺、找毛病,对此,我总是认真的进行解释,结合现状,在案件的审核过程中,我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能通过弥补解决的坚决不退查,能现场解决的坚决不发评查通知书,对于一些不大的问题,我多次亲自找到办案人员,进行耐心的讲解,帮助办案人员解决问题,还多次会同办案人员一同进行调查取证,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又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办案民警对案件审核评查的抵触情绪。5月份,我还组织各办案单位,进行了案件交*评比活动,达到了相互交流、相互提高的目的。
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今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刑事案件现场勘察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暂行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工作,先后进行了3次测试,并举办了知识竞赛活动。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把培训和案件审核工作结合起来,在评查案件中以案说法,加深了民警的印象。在6月份开办的警察夜校上,我就公安机关办理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讲解,帮助民警正确的处理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每周三的法制学习日,我都是精心准备,采取多种方法,强化学习效果,对一些典型案例,积极引导民警进行讨论,一年来,共组织学习40多次,学习各类篇目100余篇。对一些存在典型过错的案件,我认真进行剖析,在对交警大队违规处罚违章一案进行剖析以后,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规范执法讨论活动,深刻分析民警思想深处的原因,完善了一批执法制度,推动了全局规范执法建设的步伐。
三、坚持执法检查制度,及时查纠执法当中存在的问题。
继续严格执行县局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制度,检查中,我注意与办案民警深入交流,边检查边讨论,共同学习提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查纠。结合今年开展的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活动,我与其他民警一道,对各单位20*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进行了一次彻底复查,纠正了一批问题。为了找准我们在执法办案当中存在的问题,我与其他民警一道,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包括曾经受到打击处理的人员1000多人,征求各类意见和建议/条,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类和分析,提出了可供参考的意见。积极参与到违规案件的清理活动当中,对近年来办案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清收违规收取的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