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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时间
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奖励范围
省行以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为单位进行考核奖励;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根据省行奖励办法制定完善本行奖励详细实施细则,考核奖励到人,包括二级分行、支行及二级支行所有从事个人信贷营销和审查审批人员。将贷款投放量、完成计划情况与风险控制指标统一起来,奖励与完成任务和贷款质量挂钩,对前台营销和审查审批实行联动考核。
三、考核激励目标
确保我行个人信贷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亿元,个人贷款累计投放达××亿元,不良贷款余额控制××亿元内,利息收入×亿元
四、奖励办法
对各行的个人贷款投放量和增长额进行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进行一次奖励。
(一)对个人贷款投放量和增长额奖励
1.投放量奖励,每月按当月的贷款累计投放量给予各二级分行万分之三的奖励,根据当月各行个人贷款的累计发放统计情况,次月由省分行个人信贷部考核后,人力资源部将万分之三的奖励费用拨付给二级行。计算公式:
奖励金额=当月该行个人贷款累计投放额×万分之三
2.增长额奖励。省行按照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半年增长量的万分之八进行奖励,每半年奖励一次,根据半年各行个人贷款的增长情况,次月由省分行个人信贷部考核后,人力资源部将万分之八的奖励费用拨付给二级行。计算公式:
奖励金额=[该行个人贷款期末余额-年初(或上半年末)余额]×万分之八
3.在个人贷款投放量奖励万分之三中提取万分之零点三;在增长额奖励万分之八中提取万分之一,专项用于奖励个人信贷审批中心人员,由省行统一考核发放。
(二)个人创优评先奖励
1.个人信贷营销明星。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支行的个人信贷营销人员。
评选标准:个人半年累计营销(营销楼盘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类和个人消费贷款类合计不含助学贷款,下同)五百万元以上,全年累计营销千万元以上,所营销贷款当年单个客户无不良纪录,无“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혂痐省行营业部、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全省排名取前三十名。
2.个人信贷优秀审批员。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个人信贷审批中心审查、审批人员。
评选标准:严格按照总省行个人信贷管理制度审批业务,个人半年累计审批千笔或累计审批金额五千万元以上,全年累计两千笔以上或全年累计审批金额亿元以上,经手审批的新发放业务当年无不良贷款,审批准确,审批效率高,无“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혂痐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省行按事迹材料评定当选혂痐省行营业部、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省行按事迹材料评定出十名优秀审批员。
3.个人信贷优秀贷后管理员。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个人信贷贷后管理中心管理人员。
评选标准:能够按照总省行要求积极开展清收催收,监督、检查、监测发现重大问题或贷后管理事迹突出,如成功堵住假按揭假车贷,检查监测出假按揭假车贷或贷款诈骗行为并挽回经济损失的,成功清收(不含不良贷款、已核销除外,另行奖励)期房烂尾工程的等혂痐省行营业部、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省行按事迹材料评定出十名优秀贷后管理员。
(三)集体创优评先奖励
1.个人信贷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
评选标准:完成省行下达增长目标、不良贷款质量压降目标、利息收入指标综合排名。完成全年指标前三名,设一、二、三等奖。
2.个人信贷特别能战斗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相对独立消费信贷管理部门、个人信贷营销部门、各支行、二级支行和分理处。
评选标准:省行营业部、各二级分行相对独立个人信贷营销部门、消费信贷管理部门评选标准:营销额全省排名在前、同业发展领先、审批效率和审批质量及贷后管理水平较高,该行新发放贷款无不良纪录的,无“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在总、省行各部门和银监局及审计署等部门合规检查中,无严重违规情况,不良贷款催收及时效果显著,不良率控制在2%以下。
各支行、二级支行和分理处评选标准:营销业绩在1亿元以上、不良率控制在2%,在二级分行综合排名前三名,无“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혂痐各省行营业部、各二级行推荐上报省行,省行按事迹材料评定出十名个人信贷先进管理集体。
(四)表彰形式
1.个人创优评先奖励:每半年和年度表彰一次,对营销明星、优秀审批员、优秀贷后管理员,省行以文件形式进行表彰分别授予“个人信贷营销明星”、“个人信贷优秀审批员”、“个人信贷优秀贷后管理员”荣誉称号,同时半年每人一次性奖励1000元,全年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被总行授予“个人贷款季度营销管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被总行授予年度各类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省行另行奖励。
2.集体创优评先奖励:对先进单位、特别能战斗先进集体省行以文件形式进行表彰,分别授予“个人信贷先进单位”和“个人信贷特别能战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对先进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前三名,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对特别能战斗先进集体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
被总行授予年度先进单位(集体)荣誉称号,省行另行奖励。
五、考核奖励要求
1.省行对各行个人贷款不良率指标进行考核(不含助学不良贷款),以年初个人贷款不良率为基数(剔除今年已核销贷款金额),年初个人贷款不良率在2%以内的,六月末或年末不良贷款额较年初虽有上升,但不良率仍控制在2%以内,不取消增长额奖励;年初个人贷款不良率超过2%的,六月末或年末不良贷款率较年初继续上升的,取消半年或全年增长额奖励。发生“假按揭假车贷”和贷款诈骗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的,取消参加个人创优评先奖励和集体创优评先奖励的评选资格。
2.各行要根据省行办法出台奖励实施细则,要合理确定前台营销人员和审查审批人员的奖励标准,充分调动个人信贷业务人员和客户经理拓展市场,服务客户的工作积极性,确保考核激励取得明显成效。各行需将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上报省行,省行将对各行奖励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对营销进展和贷款质量情况按月进行通报。
3.各行要建立严格的客户经理写实记录和工作量逐级核对制度,不得弄虚作假,各行必须要将奖金落实到个人,严禁层层截留,确保实现个贷人员绩效挂钩,落实到个人。
4.各行在考核中要严格执行总、省行关于个人信贷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防信贷风险,确保我行个人信贷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教体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局行风建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实施。
二、考核对象
市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
三、考核内容
具体见附件《学校行风建设工作量化考核表》。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四、考核办法
1、分级考核。教体局负责对各直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和有关民办学校的考核;乡镇(街道)中小学(园)的下属学校(园),由管辖学校(园)考核。学校(含下属学校)有书面告诫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含下属学校)不得评为行风建设先进集体,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自评和局级考评相结合。学校对照考核方案先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由市教体局行风建设办公室进行考评,结合群众评议和平时投诉查实的结果,定出每校的考核分。
3、设立行风建设重点窗口贡献奖。凡列入全市行风建设重点窗口评议在前三位的单位,分别加8、7、6分,并授予前二位的单位行风建设贡献奖;评议在后三位的,分别减8、7、6分。
4、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1)有严重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2)有乱收费的;
(3)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及以上处分的。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在年底通报;
2、考核结果纳入市教体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3、评选行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行风建设考核结果处于前8位(问卷调查回收有效票15票及以上,考核得满分多于8位的,以有效票回收率高低取舍)的学校,评为年度教体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4、确定年度考核末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一律定为末等:
(1)无一票否决学校的,考核结果处于后3位的学校;
(2)少于3个学校一票否决的,考核结果处于后3位(含一票否决)的学校;
(3)多于3个一票否决的学校,除一票否决学校外,再加考核结果末位的学校。
一、认真履行职能,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各项审判工作稳步推进
2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06件,同比增加965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341件,同比多结523件,其中审理结案率为86.1%,实现了我院历史上首次结案突破两千件的新跨越。
——加强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5件,审结227件,判处人犯458人,特别是对寻衅滋事、盗窃、抢劫、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等多发性团伙犯罪案件32起163人进行严厉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了全县的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促进未成年犯得到及时矫治。另一方面,还立足刑事审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判处管制、缓刑的人员进行跟踪调查,排除不安定因素;坚持送法进学校,并通过公开宣判、以案讲法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52件,调解结案831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4%。一方面,坚持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为缓解金融危机给我县部分企业带来的冲击,全面落实《关于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积极开展司法调解,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促使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帮助涉诉企业渡过暂时的危机;同时,我们还送法进企,向部分企业印发了《企业经营风险告知书》,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的风险意识,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一方面,不断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全面加强司法调解,成立诉前调解庭,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整合审判资源,拓宽调解范围,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把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实现了全员全程调解的工作格局。
——促进和谐互信,依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既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国土、城建等部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成本;注重做好行政案件当事人协调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案件协调率达23.6%。同时,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将行政审判融入全县“三个大变样”中心工作,积极参与解决拆迁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县“三年大变样”和县城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执行工作中,以制度建设促执行工作,相继出台了《执行案件期限管理办法》、《消极执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执行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全年执结各类案件453件,执结率达75.2%,使执行工作逐步纳入良性轨道。同时,按照中央和最高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我院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建立了执行救济基金,解决了一大批申请人为特困群体而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活动中,共执结各类积案241件,实现了有财产案件和重点案件执结率“双百”的工作目标,执结数和执结率均居全市法院前列。
二、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民生审务,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我院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重,让公正司法、为民办案意识植根于全体干警心中。深入开展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活动,切实关注民生,把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让法律公正存信于社会,施惠于群众。
一是给合审判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承诺了17条司法便民措施,设立了“假日法庭”,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制度,方便了群众诉讼;二是继续完善立案大厅功能,使之集咨询、诉前调解、立案、接访等多种便民利民服务于一身,并设置了当事人休息、饮水等人性化服务设施;三是印制《诉讼风险提示书》、《申请执行需知》、《民事诉讼时效》等诉讼指南资料,不但发放给当事人,而且利用农村集日向社会发放,进行法律宣传,指导和规范诉讼行为;四是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深入基层,贴近民情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巡回调解,就地办案,减轻了群众诉累;五是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我院依法为特困企业和家庭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72.3万元,确保当事人无钱也能打得起官司,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六是高度关注涉及民生的诉讼难点案件,对涉及弱势群体的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快执,着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一年来,妥善审理和执行弱势群体的案件,依法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农民工称赞我院法官为“法律的维护者、民工的保护神”。
三、认真解决涉诉案件,全力维护国庆维稳工作
20**年的维稳工作异常繁重,我院一方面,狠抓日常工作,认真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案件首问首办责任制,畅通渠道,及时解决初信初访问题;一方面,大力开展积案化解活动,严格落实案件调度会制度、案件周通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和案件听证会等项制度,坚持“有理推定、带着感情、穷尽一切手段”的工作要求,集全院及社会各界之合力,解决了一批积案。去年共办结积案26件,上级交办的8件案件均如期办结。另一方面,认真做好稳控工作,对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稳控措施,完成了“敏感期零进京上访”的工作目标,我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安保稳定工作贡献奖”,被市中院授予“稳控工作先进集体”,并作为全市法院唯一代表,被市中院推荐为“全省法院国庆安保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
四、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为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审判质量年”活动。为提升审判监督管理效率,丰富审判监督管理手段,大力加强了信息化建设;为增强审判监督管理的针对性,修订完善了《案件评查办法和标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杜绝了案件评查的盲区,规范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增强审判监督管理的工作效果,制定了《审判质效考核办法》,从审判的公正、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对审判员、执行员分类进行考核,并统一为各业务庭和每名法官、执行员和书记员建立了司法档案,将考核结果列为对干警的提拔任用及奖惩的主要依据。通过努力,我院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已初步建立,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去年我院在全省法院“审判质量年”活动和司法档案管理工作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市中院在我院召开了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推广了我院经验,并推荐我院为“全省法院系统审判质量年活动先进集体”。
五、坚持从严治院,努力锻造高素质法官队伍
我院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努力提升全院干警素质。一方面,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审判质量年”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整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确保法院办案的正确政治方向;以开展“十佳标兵”评树活动、设立光荣榜等形式,大力弘扬先进,着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局面;同时,还采取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职业技能考核等形式,大力开展司法能力建设。一方面,坚持教育与监督制约并重,反复组织干警学习各项禁令,做到警钟长鸣;在全市法院率先设立了廉政监察员,实行案件监督卡,强化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制定了《错案及瑕疵案件追究办法》,为干警公正司法、依法办案设定了“高压线”。另一方面,我院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对市中院发还改判的案件及涉法涉诉案件逐一剖析,对认定为错案或瑕疵案件的法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对违纪干警严肃予以查究,并召开警示教育会,教育干警争做廉洁司法、公正司法的模范。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我院的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全年收到群众赠送锦旗、匾、表扬信15面(件)。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回眸过去的一年,我们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教师进修学校的亲自指导下,继续牢记一个宗旨、突出三项管理、实施四项工程、落实六项制度、开展八个一活动,兑现奖罚机制。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要、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向导、师训为重点、质量为根本、安全为前提、后勤为保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构建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由于各校领导高瞻远瞩,治校有方,教职工爱岗敬业,辛勤耕耘,学校成绩喜人,捷报频传!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中心校加快了标准化建设进程,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中心校先后购置了幼儿桌椅150套,上多媒体一部,安装监控摄像头10个,新建校园橱窗10个;各村级小学利用假期时间有计划地粉刷教室,平整操场,修建花坛,购买教学设备,以上合计用资近10万元,办学质量整体提高。
二、中心校开展了“两风”教育工作,强化了“三乱”工作的治理力度。结合县教育局纠风治乱工作会议精神,中心校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召开全乡领导、教师会,坚决杜绝了“三乱”现象的发生。在民和乡党委组织的“双述双评”活动中,中心校是为数不多受到好评的单位,在历次审计检查中都受到表扬。中心校被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授予“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一、继续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从今年起,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每年的10至11月完成对当年标准化学校的评估验收抽查工作。为此,请各县(市、区)根据建设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务于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今年全市创建9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任务。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上半年对今年申报的标准化合格学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过程性督导检查,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终结性评估验收,对于当年不能完成的要转至下年。今年还要对2012年评估认定的标准化合格学校所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复查。
按省文件要求,今年还要对全市2009年首批验收认定的13所标准化学校(认定三年以上)进行“回头看”复检。按照省里要求,“如整改不明显、不彻底、不扩展,甚至降至标准化标准以下的,各级督导部门有权按照评估机制的职能,实施降等或取消标准化建设合格资格”。市教育督导室已经下发了复检文件。
结合对标准化学校的督评,今年继续开展省级一类学校评估验收工作。
二、继续开展全市公办幼儿园建设等项工作的专项督导
2013年是实施国家学前教育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今年上半年市教育督导室要对全市公办园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过程性督导,年末将进行终结性督评,同时还要对幼儿园内涵建设的重点项目进行督导。根据督评结果,对于在学前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今年还要配合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对职业教育、学校体卫艺、特殊教育工作等专项督导检查。
三、继续对三级课程开设和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阶段终结性督导评估
建立与实施中小学三级课程开设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评估机制,现已连续进行了两年。今年要以农村中小学为督评重点,对三级课程开设及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阶段终结性专项督导评估。通过督评,全面促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开齐开全开足三级课程。进一步提升素质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督导评估结果,评选表彰新课程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校本课程开发与开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继续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工作
按照《黑河市教育质量评价奖励办法(试行)》,今年将进行2012至2013学年度以全市普通高中为重点的,涵括标准化学校、省级一类学校、市级以上重点职业技术学校、规模独立幼儿园等类别的第三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工作,8月份完成。
五、继续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提高督学效益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工作,认真实施省、市及本地的督学责任区制度及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督学责任区机制,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在学校工作中的监督保障作用。一是要科学划分督学责任区,明确责任区督学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规范责任区督学的工作流程;二是要加强督学队伍专业化建设,配强配足政治、业务素质高的督学人员;三是要加强督导责任区的工作考核和评价,提高督导的质量和效益;四是要为督导责任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和财力保障,保障其工作条件。督学责任区每年要选择几个重点督导内容,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定期和随访督查,并抓好督导结果的运用,促进中小学健康发展。
六、加强教育督导机制建设,提高督导工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