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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BT;建设项目;审计;优势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05-000-02
一、采用BT方式可为项目业主筹措建设资金,缓解建设期间的资金压力
同时,通过成立BT项目公司,项目建设方可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实现表外融资,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分散投资风险。
二、采用BT方式可以降低工程实施难度,提高投资建设效率
BT项目由建设方负责工程全过程,包括工程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建设环节,因而可以有效实现设计、施工的紧密衔接,减少建设管理和协调环节,实现工程建设的一体化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BT方式一般采用固定价格合同,通过锁定工程造价和工期,可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转移业主的投资建设风险
四、BT项目回购资金有保证,投资风险小
BT方式通过设置回购承诺和回购担保的方式,可降低投资回收风险,其投资回收期限较短。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BT项目是一种良好的投资渠道,通过BT方式参与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既有利于避免与中小建筑企业的恶性竞争,又能发挥企业自身技术和资金的综合优势。
五、查什么
(一)项目背景
BT项目建设打破了过去由投资人直接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实施投资的传统,改由投资人通过对出资人的融资间接投入建设费用,同时承担融资费用。只是建设项目因融资方式不同导致建设方式改变,并未改变政府是最终出资人的实质,也未改变建设项目资金的国有属性,审计机关有权且有责任对BT项目进行审计监督。2014年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投资人,由其承担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政府,政府
按照合同约定回购的项目”,明确了国家建设项目也包含BT建设模式项目。
(二)项目特点
1.BT参与主体的特殊性
BT建设项目明确政府作为委托方将需要建设项目委托投资人和施工单位进行融资建设,并按规定支付其建设费用和融资费用,最终获取建设项目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政府的目标在于降低建设费用和融资费用。业主为特殊主体,即政府、政府组成部门。投资人为具备一定投融资能力和建设资质的投资公司、建筑企业等。
2.BT投资客体的特殊性
其特殊性在于:一是BT项目的客体大部分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如城市轨道交通、桥梁、公路等,不同于其他投资项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对其享有建设权和所有权;二是BT投资客体的所有权存在转移性,即业主通过合同方式把某一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的权利和责任委托给投资人,投资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回购项目并获得项目所有权。
投资人和施工单位作为受托方接受政府的要约,按政府对建设项目要求进行融资并实施建设,并按约定接受其建设费用,交付建设项目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而投资人和施工单位的目标在于提高建设费用和融资费用,从而获取更高经济回报。
3.BT参与主体法律关系的复杂性
BT项目涉及融资、投资、建设、转让等一系列活动,参与人包括政府、投资人、施工企业、原材料供应商、融资担保人以及其他可能的参与人,从而形成了众多参与人的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
4..BT方式所涉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合同确立的
其中包括贷款合同、建设合同、回购协议、回购资金担保、完工履约担保以及联合体协议等,是一系列合同的有机组合。
(三)审计内容
由于采用B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项目建设、移交等阶段,涉及到政府许可、审批以及资金担保等诸多环节。
重点对项目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征地拆迁、设备(材料)采购、工程造价(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财务收支等环节作为跟踪审计重点。
1.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审计
BT项目是否经过本级发改、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报同级或上级政府批准;融资实施方案、建设方案是否经过同级或上级政府的批准
投资人的确定是否经过公开招投标,如采取邀请招标的,是否经过批准;投资人是否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是否具备良好的财务投资实力及银行资信能力,是否具备国家核定的与融资项目规模、类型相适应的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投资人的业绩情况、履约信用、回购价、投资收益、回购期、经营期等内容是否进行了综合评审等;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是否依法公开招标。
2.对BT项目合同等相关资料审计
加强对合同等业务性资料进行重点审查,包括深入分析相关招标文件,以确定BT项目性质,开展对BT项目背景情况和运作整体情况调查,对政府回购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计;资金使用、回购款及调整、回购款的支付;双方权利与义务(包括工程管理、质量管理、有关的资金投入等),合同的变更与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BT项目回购价(合同总价)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概算内,审查回购价的组成及确定原则。
3.征地拆迁审计
一是审核资金在支付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是采取征地包干方式的,审核是否以包干名义,巧立名目挤占征地补偿费用。
三是由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配的征地补偿费用,审核是否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并定期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收支状况。
四是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应监督其进行张榜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深入群众调查核实
4.工程造价审计
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是对计量计价审核。在明确承包商工程计量与计价的原则和要求前提下,跟踪审计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和施工单位现场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工程相关重大节点进行资料收集,对于土方工程、隐蔽工程等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工程量实施现场监督,必要时对监理的数据进行现场复测和计量,掌握一手真实数据。
5.设备材料采购审计
重点审查是否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是否按招标书中要求设备的技术规格、型号、参数、性能选择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时间、型号等是否符合标书要求,有无质检部门报告;项目采购费用合同规定支付方式是否合理。
六、怎么查
除了按常规建设项目的审计思路外,从审计方法的选取、手段优化和组织形式方面进行创新。在审计方法上将常规审计方法与计算机审计方法有机结合。积极合理运用新型审计手段,以国家审计为主、合理运用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等各方力量,最大程度发挥审计效能。审计方式上,结合项目实际,对投资额度大,建设周期长的项目采取全程跟踪审计。
七、为什么这么查
通过对我市33个BT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发现从项目建设前期招投标,合同签订和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一)审计结果
1.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融资实施方案、建设方案未经过同级或上级政府的批准进行建设,BT投资人未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2)设计、监理、重要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未通过公开招标。
(3)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将设计、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X公司实施的滨江景观带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
2.BT、BOT项目合同签订、执行及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订方面,缺乏风险控制
合同签订方面存在主要条款不完整,无总投资控制目标,缺乏投资控制相应约束条款。
(2)BT项目回购价组成、利息或回报率的约定存在问题
某项目虽已于2013年10月21日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企业,但截至审计日,尚未与施工中标企业签订项目施工合同,回购协议中也未对BT项目回报率进行书面约定。
(3)项目投资人未与政府签订回购承诺函及第三方担保协议。
(二)审计方法经验总结
1.在审计内容上,根据BT建设项目特点,紧紧把握前期审批、过程控制、和项目终结审查三个主要环节开展跟踪审计
(1)对BT项目前期审批决策开展跟踪审计,全面降低项目风险,保证政府利益不受侵犯,同时保证投资人合法权益。
包括:是否认真编制方案,加强评估论证,完善决策机制,严格实施方案四个方面进行审计。在可研阶段是否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和论证,从投资决策阶段就开始进行风险分析。是否周密组织编制融资建设方案,严格设置项目的各项具体条件。业主是否对建设方案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咨询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并报项目所属的市、县(区)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业主是否严格依据经政府批准的融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
避免BT项目按一般建设工程承包办理相应手续,重视BT项目的签约管理和履约管理,对有关合同方,建立完善风险预防机制,拟定风险应对措施。
(2)对过程控制开展跟踪审计
一是强化项目招标审计。BT项目特殊性决定了招投标是其重要环节。与一般建设工程项目不同,BT项目首先要确定投资人,再由投资人承担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首先需要招标确定投资人,其次是投资人依据国家规定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环节的招标。不仅要对投资人、还要对勘察、设计、建立、采购等招标情况进行审计。
审查招标资料与中标合同一致性;审查合同签证时间,对合同滞后性原因进行分析。个别BT项目投资人为获取更多利益,提出过度要求,往往导致谈判时间超出文件规定时限。
不仅要对不规范招标行为进行审计(应公开招标的,降低公开程度,打球。进行邀请招标或竞争性报价项目或商务谈判);还要对项目进行肢解、规避招标行为进行审计(将一个项目肢解成若干个小项目规避招标)。
二是加强对BT项目分包、转包行为审计。在BT项目中,工程分包和转包情况比较普遍,是影响项目工程质量的重要风险因素。审计中要注意对此种行为进行详细审查。
三是对BT合同签订开展跟踪审计,控制合同风险,从而达到控制投资总额目的。对BT项目投资收益和回购方式等关键性条款,对合同价款、投资回报率、工期和回购期、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风险分配、工程分包、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投资回报和回购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与索赔、纠纷争议解决程序等作详细审查,科学合理确认回购价格,减轻政府回购成本。
四是对工程造价(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结算)进行跟踪审计。特别关注对BT项目设计变更资料和施工单位现场签证资料的实施跟踪,在工程关键节点进行资料收集,明确有关单位的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
(3)开展对项目终结的竣工决算、财务收支审计,为政府回购奠定基础。
2.在审计组织实施上
从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适合项目审计的专业人才,由审计机关牵头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更好地解决跟踪审计力量不足的困难。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种类;合同管理;管理措施;探讨
0引言
自从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完善我国建筑市场,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加强建筑工程执法力度,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三控”目标的实现,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诸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诸如合同订立人对有关法律和法规不清,合同无台帐,无专人管理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针对工程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制定、履行、索赔等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着手进行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工作。通过实行对合同的正确管理,实现对建筑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预控目标,以法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其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其重要性和意义表现在: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依法办事和鼓励自由竞争,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筑法等等)管理。
2)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要求。现代企业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业主与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发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建筑施工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合同的内容也直接关系双方的根本利益。
3)强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约率。
4)合同管理对开拓国际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也有十分重要意义。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引用国际通用条款或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自觉按合同办事,对开拓和开放工程建设市场,发展建筑业,为国家创汇和节约建设资金,全面提高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意义。2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鉴订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法人(业主,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日期和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2000]16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部65号令)等是此合同的签订依据。
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业主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的协议,该协议称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对象,双方权利、义务、责任、酬金、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其主要特征是高智能的技术。《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92)价费字479号)等为监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与竣工时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条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71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4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建设部80号令)等。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和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和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
4)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具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设立、变更、终止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详情、合同价款、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和计量方法、包装方式、付款方式和办法、交货期限、违约责任及其他条款等。其法律依据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和地方法规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们在建筑工程中应
用较少,这里就不在赘述。
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做好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
4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筑法规及合同法教育,培训合同管理人才。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合同当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工作,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地方政府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项目业主、建筑企业内部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
3)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有助于合同签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另一方面,便于政府合同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的裁决。
4)实现建设合同的计算机管理。建立以微机数据库系统为基础的合同管理,便于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誉、守合同”评比活动,使大家关心合同管理,增强大家自觉履行合同意识。
6)借鉴和运用国外先进经验和通用规范。借鉴国外运行的合同管理经验,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编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或其他国家一些成功经验。对完善我国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场开发,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总之,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创造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参考文献
[1]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编写委员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
关键词 智慧教育模式;民办高校;建筑专业课程;建筑法规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6)24-0065-03
Preliminary Study on Private Collage’s Architectural Wisdom Education Model//CAO Xiuli
Abstract In this paper, we firstly define the connotation of wisdom education pattern, and then emphasize the significance and necessity to build wisdom education model for private colleges. Lastly, we take Building Codes for example, apply the building contents and practice of the WEM in private colleges. The application of the WEM in Building Codes course has achieved good teaching results, which is the future good foundation for private colleges on forming professi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on the student’s personality, intelli-gence learning.
Key words wisdom education model; private collage; architectural curriculum; building codes
1 智慧教育模式的内涵
早在2006年,美国布朗大学Warren Simmons教授为解决美国城市教育面临的教育不可持续发展,以及学生知识技能的培养不能迎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这两个重要挑战,提出智慧教育系统的愿景。Simmons从“智慧”“教育”和“系统”三个方面指出智慧教育应该是灵活、高效、自适应的,应该充分重视教育的服务功能,应该更加强调社区、学校、家长等成员的系统参与性[1]。
祝智庭教授认为:“智慧教育是教育信息化的新境界,其基本内涵是通过构建智慧学习环境,运用智慧教学法,促进学习者进行智慧学习,从而提升成才期望。”[2]
此外,一直处于智慧教育研究前沿的韩国政府则出台“智慧教育推进战略”,明确指出智慧教育是一个智能的、自适应的教学系统,它能够满足21世纪知识社会对教学法、课程、评价、教师等新的要求,学习模式是在良好的信息环境下对社会性学习和适应性学习的整合。
综上,智慧教育旨在通过智能的技术设备和装备高效整合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学习资源,强调社会、学校和家长等的积极参与性,借助教师的智慧教学法,从而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学习支持服务。因此,本文欲研究的智慧教育模式内涵是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无线宽带网络等智能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社会、学校和家长等相关利益者沉浸式的参与,整合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学习资源,借助教师的智慧教学手段和方法,为学习者营造个性化、智能化的学习环境,进而促进学生多重智能发展的教育体系,最终实现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目标。
2 民办高校智慧教育模式构建的意义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信息技术对教育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强调,应该“加快对课程和专业的数字化改造,创新信息化教学与学习方式,提升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创新人才培B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此,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无线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数字教育的高级发展阶段――智慧教育[3]应运而生。
与此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还强调,“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专业特色是民办高校办学特色的重要体现,是民办高校吸引生源、形成社会地位的基础,是民办高校塑造学校形象、提高知名度的重要途径,是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是衡量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类型的重要标志。是否具有特色是决定一个专业教育市场竞争力大小的关键因素[4]。
综上,对民办高校专业课程的智慧教育模式构建进行研究,既是信息化时代对传统教育模式改革的大势所趋,也是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
3 智慧教育模式的构建及实践应用
智慧教育模式的构建 本文在对民办高校发展需求和建筑专业课程特点研究的基础上,以智慧学习活动为核心,借助信息化云平台的手段(如微信、学习群、工作群、校园通等),连接学校管理者、学生家长、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协作,通过微课+电子书包+精品课程+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采用在线评价和反馈的机制,构建民办高校建筑专业的智慧教育模式。本文的智慧教育模式主要内容如图1所示。
1)学生的智慧学习。智慧教育模式的核心是学生的自主、智慧学习活动。学生自主借助学校的智慧学习环境、教师的智慧教学和家长的沉浸式参与,通过在线学习、课堂讨论、小组协作和项目实践等活动,逐步成为善于学习、善于协作、善于沟通、善于研判、善于创意、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智慧型人才。
2)教师的智慧教学。在教学中,根据渐进式知识内化的特质,遵循知识内化基本原理,围绕“课前―课中―课后”三个基本环节实施教学活动,通过微课+电子书包+精品课程+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将课前知识的传递、课中知识的应用内化和课后知识的巩固有机结合,创设良好的学生自主学习环境和氛围,深化了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学校的智慧学习环境。学校为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交流平台及丰富的共享资源,及时收集学生、教师和家长的评价反馈,不断完善其自身的师生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水平、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程度及其与社会接轨、合作的实践化水平等。
4)家长的智慧参与。家长积极参与学生的学习、教师的教学活动和学校的管理工作,不仅可以及时了解到学生的学习动态和学校的管理模式,还可以将自身的社会实践知识及时输入学生的学习内容,有助于教师知识层面的扩充和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提高。
智慧教育模式的实践应用 本文以建筑法规课程为例,分别从学生的智慧学习、教师的智慧教学、学校的智慧学习环境和家长的智慧参与阐述智慧教育模式的应用。建筑法规课程智慧教育模式实践应用内容见表1。
1)建筑专业学生的智慧学习。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分组接受学习任务,采取观看视频、角色扮演、实地参观、课上法规案例演习、聆听讲座等形式完成教学任务,并及时将学习成果反给教师和家长。
2)教师的智慧教学。郑州财经学院建筑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此总体目标指导下,教师结合建筑法规课程特点,进行教学目标分解,在课前、课中和课后等不同时段采取不同的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进而促进学生完成智慧学习。建筑法规课程特点表现为:
①跨学科性、内容多;
②知识本身理论性强,且与工程实践结合紧密;
③课程政策性强、课时有限。
3)学校的智慧学习环境。在课程的整个授课过程中,学校提供无线网络、教学平台和图书馆等资源,以辅助学生和教师更好地完成任务。
4)家长的智慧参与。根据对近5年建筑专业学生的家庭情况统计分析,建筑专业30%左右的学生家长从事建筑相关行业,这为构建智慧教育模式研究提供了较丰富的社会资源。在学生的智慧学习过程中,家长通过在线分享工程经验、在线答疑、课堂讲座等方式参与其中。家长的智慧参与既为学生提供了较好的工程实践经验,也为学生将来走向社会指引了良好的方向。
同时笔者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做了改革,即:
学生最终考试成绩=平时成绩50%(出勤率+小组表现+
任务完成情况,小组打分、教师核定)+考试成绩50%
智慧教育模式实践应用结果初步分析 笔者在2013―2015年连续3个学年,对同是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分别采用传统教学模式和智慧教学模式进行实践,其教学结果分析内容见表2。
由表2统计结果可知,智慧教育模式提高了学生的出勤率、学习积极性及动手实践能力,也让学生对自己将来的职业方向和社会责任感有了较清晰的认识。
4 总结
本文对民办高校建筑类专业智慧教育模式的构建开展了理论研究,以建筑法规课程进行了智慧教育模式实践应用,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希冀将其研究成果应用于民办高校的其他专业课程建设中,为智慧课程、智慧校园的建设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立新,朱弘扬.国际智慧教育的进展及其启示[J].教育发展研究,2015(5):54-55.
[2]祝智庭,贺斌.智慧教育:教育信息化的新境界[J].电化教育研究,2012(12):5-13.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状况;探讨;建议
一、当前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在旧的管理体制中探索着一步步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整理、规范,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太快,且中国的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出台与之相应的法规、条文势在必行。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主要反映在,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取费普遍较低。严重制约着监理行业的发展,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使监理企业无法挽留和吸引高素质监理人才,严重影响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同时,由于缺少必要的经费,多数监理企业无力组建能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完备实验室,缺少性能优良的检测、监测仪器和设备,从而使监理工作受到影响。监理机构难以完全行使监理职责。在建筑行业市场机制中,市场的主体应该由业主--监理机构--承包商三方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授权,承包商实施,监理机构监督,相互衔接,层层制约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展开和最终目标的达成。监理机构在其中扮演监督的角色,监督承包商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对业主负责,然而,监理工作在实际开展的时候却未必能完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很多时侯,监理工程师被充当作承包商的质检员。业主对施工过程主观干预较多。业主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经常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理企业低价抢标和业主盲目压价;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随意压低监理费,拖欠监理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过多的干预监理工作。监理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不清晰。普遍规模小,实力弱。
二、目前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建筑法》中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内容及权限,书面通知施工承包企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做好施工质量的的监理,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的保障。这个环节的管理其实就是质量控制,做到每个环节不出问题,最终达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对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借鉴国际和国内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熟练掌握工程合同文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项目总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三、改变目前建设监理状况的建议
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规范企业和业主行为,是“三制”良性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加强监理人员法制理论学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理论依据,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加强承包商监理知识方面的理论引导,提高承包商对“监理”的正确认识,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我国实行监理制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要想改变这一状况既要从完善既有的监理制度,也要加强建设单位和建立企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监理人员强岗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四、总结
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导地位日益提高。在对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等目标最终达成方面的影响日益显著。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在为建设工程提高施工质量、节约投资成本、缩短施工周期等方面创造了条件,建设监理工作,正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方向迈进。目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虽然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但随着市场的导向作用,其发展的速度正在逐渐加快,并且监理的内容和形式也正在发生变化,有理由相信,不远的将来一个成熟、完善、开放的监理行业会最终形成。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S].1998.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条文说明[S].2002.
[3]田金信.建设项目管理[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关键词:教学改革;建设法规;执业资格;工程管理专业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2909(2015)05007504
2014年10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整理并公布了近两年各地本科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其中工程管理专业为河北省和安徽省本科就业率较低的专业[1]。作为省属地方高校,
南通大学于2001年开始招收工程管理本科生,主要培养面向建筑企业工程一线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当前
工程管理专业就业率降低,除了与当前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业不景气和开设该专业的高校众多等大背景有关之外,还与高校的人才培养体制有关。社会衡量高校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重要尺度是毕业生的执业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2009年修订)中明确其评估的目的是使该专业毕业生符合未来国家规定的申请参加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考试的教育标准要求。因此,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尤其是核心课程的教学改革,应与执业资格制度挂钩,着力培养学生的执业能力。
建设法规是绝大多数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也是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文章以选取建设法规课程为研究对象,面向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从教学大纲的修订、教学内容的优化、教学方法的创新、考核评价的改革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旨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使学生具备
较强的法律意识,掌握建设法规、法律的主要内容,并学以致用。
一、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
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在其职业生涯中可能面临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而对南通大学历届毕业生的调研结果表明:大多数毕业生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和造价管理等工作,与其相关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主要涉及关于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三类,因而文中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指以上三类。
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根据其考试类型不同,其考试大纲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也稍有区别,但绝大数内容有交叉和相同之处,主要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详见表1。考试大纲是针对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是考试命题和复习备考的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则是指导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落实。为了使建设法规课程教学与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接轨,有必要根据相关执业资格考试大纲重新修订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既要避免相关课程内容之间的重复,
使教学活动达到本科学历教育的要求,又要培养学生的执业能力。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应覆盖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法规相关考点,对于类同的考点所对应的知识点在教学要求和课时分配时要有所侧重,且应主要放在建设法规课程中讲授。与此同时,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中的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也应根据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予以全面改革。
二、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的优化
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改革要着眼于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执业能力的培养,及时更新、优化,减少与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重复,提高教学效率。
根据表1中的类同考点,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大纲等资料[2-6]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分析考点之间的内在关系,然后进行整合。查询建筑法的具体内容得知第二章为建筑许可,该章节与建造师考试大纲中的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所含的内容大致相同,而建筑法中的其它几章则涉及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这其中除了建筑工程监理这一章,其它则与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含内容大致相同。虽然建筑法是建筑行业的大法,其法律效力较高,但与上述专门法律和法规相比,其所含内容不够详尽,教学时应以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主。此外,通过对比发现,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分则中的建设工程合同分别与建造师考试大纲中的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大致相同。综上所述,建造师等三大类执业资格考试涉及法律法规的共同考点有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