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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孟子 孝道 养亲
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孝者,致天下之致,成天下之成,美天下之美。孝是一种传统,孝是一种责任,孝者重长辈之意,孝者稳定伦常。在亘古的历史长河中,孝起源于母系氏族时代,为了氏族的生存与延续产生了尊老养老的观念。
孟子继承了先人的孝道思想,并加以发展,形成了一套系统的孝道观念,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具有不可磨灭的时代价值。
一、关于孝的重要性
(一)孝可以促进天下和谐、太平。
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意思是天下的基础在于国家,国家的基础在于家庭,可见家庭的和谐是天下太平的基础。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其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处理好家庭关系关键在于一个“孝”字,按照中国古人的思想,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必先行其孝。这体现出孝与天下太平紧密相关。孟子认为“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只要所有的人都爱自己的父母,尊敬自己的长辈,那么天下就太平了。
(二)孝可以增进个体人生幸福。
孟子曰:“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者不与存焉。”据此人生的三大乐趣之首在于“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人的生命来源于父母,生养之恩大于天,是人世间最大的恩情。若是父母安康长寿,子女能尽心报答养育之恩,人生才能得以完美幸福,有俗语曰:家有老,如有宝。因此在孟子看来,孝是人生的大事,“事孰为大,事亲为大”正体现了这一点。并且“唯孝顺父母可以解忧”与之交相辉映。可见,在孟子的思想观念中,孝对于个体人生有着重大意义。
(三)孝是人德之本。
孟子曰:“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意思是不能得到父母的欢心,就不可以作为人,不能够顺从父母的意愿就不可以为人之子。在这里,“为人”、“为子”的责任在于“得亲”、“顺亲”,取得父母的欢心成为做人的标准,顺从父母的意愿成为为人子女的义务。又有“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将孝作为与禽兽相区分的标志,孝是人类特有的品质,不孝者不可以为人,不可以为子。
二、关于孝的基本范畴
根据孟子的意思,孝的内涵是:“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此之谓孝也”,即是说,孝是子女之于父母一生践履的职责与义务。
(一)父母在生时,一定要做到“事之以礼”。
在孟子看来,儿女要对父母做到“事之以礼”,不仅需要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层面上全面地孝敬父母,而且要将孝德推己及人,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此外,还要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要做对不起父母的事情,具体说要做到以下四点:
1.养亲之“口体”。
养口体,即养父母衣食住行。父母在年老时丧失劳动能力,甚至丧失自理能力,当然就无所谓经济来源,这就得靠子女给予物质支持,这是赡养父母的最基础、最首要的条件。孟子认为子女行孝、赡养父母,一方面要尽力满足父母的物质需求,让他们“可以衣帛”、“可以食肉”。另一方面要将父母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做到“不负戴于道路也实现在物质生活层面对父母有所“养”,是尽孝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这根源于人的自然报恩观念。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更何况于人,母亲十月怀胎,历经生死考验生下子女,父母含辛茹苦,将子女养育、教育。其间的苦只有为人父母方能体会。因此当父母年老的时候,在物质生活上满足父母,让父母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必然成为每个人应尽的道德义务。
2.养亲之精神。
所谓的养亲之精神就是对父母在精神生活方面的奉养。物质生活的满足是远远不够的,对父母精神生活的奉养更为重要,为人子女应该让父母精神充实愉悦,才能称得上是真孝。在孟子的孝道体系中,具体通过慕亲、尊亲、顺亲、得亲、谏亲与谅亲几方面来体现在精神生活上对父母的孝养。
子女一是要做到“慕亲”,即眷念父母。孟子曰:“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於君则热中”,意思是人在幼小的时候,就依恋父母;懂得找对象了,就倾慕年轻美貌的女子;有了妻子,就眷念妻子;做了官就思念君主,得不到君主信任,心里就热辣辣的难受。这样不是孝,孟子认为“大孝终身慕父母”。为人父母者,不管孩子多大,始终将孩子视为生命之最要,对待孩子的那颗慈爱之心一生不变,而孩子大部分都仅是少时慕父母。而舜作为大孝的典范,五十而慕父母,备受孟子赞益。因此,孟子强调子女始终要有眷念父母之心。
二是要做到“尊亲”,即尊敬父母。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孝子最大的事情没有超过尊敬父母的。又有“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尊敬却不爱护等于是养猪,爱护而不尊敬,等于是养犬马。可见,孟子强调一定要尊敬父母,仅仅做到能养,而不敬,就和养猪及养犬马没有什么区别了。用心去感受父母的需要,用心去与父母交流,始终对父母怀有敬爱之心,这才是真正的孝。尊敬父母是一种子女对父母怀有敬爱之情的外在表现,是一种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中对亲情的道德要求。
三是要做到“顺亲”、“得亲”、“谏亲”。孟子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意思是不顺从父母的意志就不可以做儿子,没有取得父母的欢心就不可以做人。“得亲”、“顺亲”是为人子女的责任与义务。孟子在强调子女要顺从父母的意愿,不要让父母不开心的同时又主张有所变通,不能愚昧地“顺亲”。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父母有错时,子女要审慎对待。“亲子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父母的过错很大时,子女应该怨,并规劝。不怨反而是不孝,因为这样是让父母错下去,子女深爱父母就不能漠视父母的过错,那样会对父母本身造成严重影响。但是如果父母的过错小就不能怨了,怨了就是不孝。“亲之过小而怨,是也”,“不可矶,亦不孝也”。
四是要做到“谅亲”,即谅解父母。孟子以大孝之至的舜为例,主张谅解父母的过错。舜的父母不喜欢他,这让舜非常痛心,然而出于无奈,也只能“往于田,号泣于昊天”,在父母面前依然毕恭毕敬,尽心孝顺。他说:“我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爱我,于我何哉?”在舜贵为天子后,给予父母的是最大的尊敬与孝,即“以天下养”。舜能够不计较不喜欢自己,甚至几次想害死自己的父母与弟弟,仍然尽到儿子的责任,对父母尽孝。真正做到了“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可之谓孝之至也。
3.孝及他人。
孟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根据仁的要求,他提出了博爱天下的思想,“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而“仁之实,事亲是也”,“孝”作为“仁”的根本,必然成为孟子所提倡的观念。孟子讲的孝也不仅仅局限于指家庭内部的子女父母关系,还进一步扩展到指所有年轻人对长者的尊敬与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即是证明。这样形成一种全社会孝道盛行的良好风气。其实,孝及他人也是孝敬自己父母,保存自己父母的表现,因为孟子曰:“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可见加害别人其实就是加害自己的亲人,同样是大不孝的行为。所以对其他人的尊敬与孝非常重要。
4.作为子女,千万不能有不孝的行为。
孟子在《离娄下》中写道:“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将不孝的行为分为五种:其一是四肢懒惰、不务正业、生活没有保障,当然就不可能管父母的生活;其二是沉迷于赌博、下棋、饮酒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不管父母的生活;其三是贪图钱财、偏袒妻子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其四是放纵自己的声望,使父母蒙受耻辱;其五是好勇斗狠连累父母,使父母操心。此五种不孝表现都是不考虑父母的养育之恩,皆被世俗社会认为是大大不孝的行为。
(二)父母在死时,应该“葬之以礼”。
孟子认为对待丧葬要超过养生,“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为什么呢?根据朱熹在《孟子集注:离娄下注》中的解释:事生固当爱敬,然亦人道之常耳;至于送死,则人道之大变。孝子之事亲,舍是无以用其力矣。故尤以为大事,而必诚必信,不使少有后日之悔也。所以孟子主张厚葬父母,“亲丧固所自尽也”,要竭尽全力做好父母的丧事。“不以天下俭其亲”,“不以俭而慢其亲”。通过厚葬来表达对父母最大的敬爱与孝心。但是他也主张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来为父母举办丧事,而不是故意苛求。另外孟子十分重视棺木的选用,“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乎?”他尤其重视棺木的厚度,这样才不至于使死者的身体接近泥土。
(三)父母在死后应该守孝三年,做到祭之以礼。
孔子提倡以三年之丧来怀念死去的父母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孟子继承了孔子这一主张,他说:“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即不守孝三年,即使非常重视守孝三月的缌麻、守孝五月的小功等也会被认为不识大体。但是同时孟子又提出了权益之变,如果确实不能守孝三年,可适当缩短守孝时间,但不可以无故这样做,否者何以言孝。
孟子还主张要对死去的父母“祭之以时”,表达对父母的怀念,“永言孝思”。
三、孝道的教育与培养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人天生就知道爱自己的亲人,是人的天性,孝正是人天生具有的良知、良能,但是需要扩充与发展。“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加之各种现实的诱惑,许多不孝的例子比比皆是,这使孝道的培养成为必然。
首先,孟子认为学校德育是培养孝道观念的主要途径。对于孝的培养主要是以学校为载体的,因为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主要方式。孝道教育的成效直接受学校相关教育的影响。所以,孟子主张通过学校教育加强孝观念的培养,“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那样就可以“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同时学校的教育目标是“明人伦”,“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人伦的内容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由此不难看出人伦的首要标准是父与子的“亲”,即孝要处理的关系,学校教育将孝道教育排于首要地位。
其次,家庭教育对于孝道观念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孟子提倡“易子而教”,以达到不影响父子关系、不影响孝道实施的目的。父母教育子女可能会因为意见不同而相互埋怨,而在父母子女之间产生“责善”,不利于父子关系的发展,因为“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责善则离,离责不祥莫大焉”。
最后,归根到底,一个人能否具有孝的品质,主要在于他是否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修养。所以孝的培养要充分发挥个体的主观能动作用,自觉完善自身的修养。孟子在《尽心》中指出道德修养论的基本纲领:“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四、孝的时代价值
(一)弘扬孝道是老龄化社会的必需。
201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根据国际标准,65岁及以上人口占7%,即为老年型人口类型。故得出结论,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经济基础仍然薄弱,养老制度还未完善。2012年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问题,但其作用非常有限。因此,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子女赡养父母,在目前乃至今后很长时间仍是主要的养老方式。老人能否安然度过愉快的晚年生活关键在于子女是否行孝。这表明,弘扬孝道是当今社会现实所需。
(二)弘扬孝道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保障。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会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歇动力。要全面认识祖国的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传承的灵魂,是五千年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动力。而孝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弘扬孝道有利于中华文明的传承与发展,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保障。
(三)弘扬孝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在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导的现今社会,人们的价值观发生改变,实用主义、金钱主义成为主导观念,学校教育也越来越倾向于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忽视人文科学的教育,从而导致人文精神的匮乏与缺失。人们的“善端”未得到扩充,导致养老问题日益严重,不孝的例子比比皆是。在农村,主要表现为不养亲之“口体”,由于经济条件差而不能给予父母基本的物质支持,无奈之下出现了年迈老人拾荒的现象,让“颁白者附带于道路”。在城市,主要表现为子女因工作繁忙而无法亲自照顾老人,父母只有被送往养老院,不能享受天伦之乐,精神生活极其匮乏。然而种种原因都不能成为不能尽孝的借口,只要在内心深处有孝养父母的观念,相信什么困难都能克服,必定会将赡养父母放于重中之重的地位。
古有“老二十四孝”,今有“新二十四孝”。可见孝字无论在历史长河的哪个阶段,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孝,不仅仅是一种传统,更是一种美行;孝,不仅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践行。孝者行天下,天下大同。
参考文献:
[1]王立民,译评.孟子[M].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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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锋.论孟子的孝道思想[J].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报,2003(2).
论文关键词:《论语》;孔子;孝;生命意识;关爱型校园
孝道。自古以来都是中国传统道德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孝之品质也是传统优秀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爱型校园建设。要求“培养学生敬重生命、关爱他人、关心团队的人文素养和美德”。衣俊卿教授指出建设关爱型校园“是培养学生尊重生命、关爱他人、关心团队的人文素养和美德,实现人与人的和谐统一.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加具体化和人性化的重要载体”,并且指出“爱是一种人生和社会不可或缺的伟大力量,越是在世俗化的社会条件下,越是要重视关爱、感恩、善良等传统美德,要坚信大爱无疆、善行天下”。《论语》中充满了爱的思想,而“孝”这一人类最本真的爱,在《论语》中更是多有记载。孔子认为:“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并且把学生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德行放在了学业之前,要求“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论语?学而》)。
通过研读《论语》,可以发现孔子的孝道伦理思想根植于日常生活,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恰恰体现了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个体主体性的尊重。由此观之,孝道伦理思想不但与当今大学生张扬个性、凸显个体主体性并不冲突,而且是个体主体性完善的必要部分。是构建和谐的人伦关系和关爱型校园的重要因素。
一、孝之生命意识根源
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孔子那里,孝源自于对生命的敬重和对时间的敬畏。源自于人性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和质朴敦厚的生活情感。出生与死亡构成了个体生命的两个端点。现世生存(生命之过程)构成了个体生命的线段,而父母与子女是两截生命线段的交集。生命线段在历史长河中原本就是十分短的,而这一段交集又是短而又短的。孔予清晰地看到了个体生命的有限性,提出了“未知生,焉知死”的现世生存法则;孔子深刻的感受到了根源于个体生命有限性的紧迫感,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孔子真切的体悟到了生命消逝的痛楚,提出了“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事亲态度。
(一)对生命的敬重。孔子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只用一个钩的绳竿而不用多钩的绳竿,更不用渔网去大量地捕鱼,也绝不会射杀归巢之鸟,绝不轻易伤害太多性命,或妨碍动物的成长。孔子更敬重人的生命。《论语-乡党》篇中所记载的孔子马厩失火,是孔子对人生命的敬重最直观的体现。“厩焚。子退朝,日:‘伤人乎?’不问马。”孔子关心人胜过财产,在他眼里,马或者马厩,作为财产来说都无法与人的生命相提并论。
对生命的敬重.还体现在对自己和父母身体、生命的爱惜。孔子认为维持自己的健康,保全自己的性命是一种自然而又基本的孝。虽然作为个体的人来自于偶然,然而作为类存在的人却不能随意处理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盂武伯曾向孔子问什么是孝,孔子告诉他:“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这就是说,孝,一方面,对于父母来说是唯恐子女生病;另一方面,对于子女来说就是只让父母仅仅为自己的身体而担忧。仅让父母为自己是否健康而担忧,而不要让父母在其他方面操心。这在孔子看来。或许就是一种最简单的孝了。孔子认为常常记起父母的年龄,亦是一种自然而又基本的孝。对父母的担忧,既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养亲之情,又是一种对生命的深刻关切。《孔子?里仁》记载道:“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就是说,孝,一方面,要常常将父母的年龄记在心中;另一方面,知道了父母的年龄,就有一种又喜又忧的情感:为父母添了年岁、高寿而高兴;又为父母年龄增长、临近生命之大限而感到恐惧,忧虑不能与父母相处的更久,尽孝的时间越来越少。这在孔子看来。或许就是一种予死于生、而依然无法逃避生命之终结,对生命之敬重的真情流露。
(二)对时间的感慨。孔子,深刻的感受到根源于个体生命有限性的紧迫感,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孔子站在河边,望着滔滔流水,感叹道:“消逝的时光如河水一样呀!日夜不停地流去!”(《论语?子罕》)从这我们看得出孔子对时间无情流逝的一种慨叹。时间的流逝无法改变,正如东去的流水连绵不断;生命的逝去也是无法改变,正如日夜交替之不可改变。
时间在人类个体生命上体现为年龄,犹如在树木上体现为年轮。年龄,在孔子看来,绝不是一个机械的数字概念。也绝不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概念。而是一种载有人生感慨记录的年轮。有时他说自己“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有时又感慨“吾老矣,不能用也”(《论语?微子》)。出于对生命意识的觉知,对时间飞逝的敬畏,对人类历史的崇敬,孔子对老者十分敬重。他参加乡人饮酒聚会的场合――“乡人饮酒”,离席之际,总是“杖者出,斯出矣”(《论语?乡党》)。等到年长于自己的人都走了出去.才离开。
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只有一次的,时间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有限的。但是人类自我的繁衍生息,消解了生命的一次性和时问的有限性。时间在这里通过人类的历史而具有了积淀人类情感的意义;而在这延续不断的情感积淀中.生命被赋予以新的认识,个体被赋予以责任感和历史感。孝的思想也在这其中得以生发、扩充和传承。
(三)普通的回报之情。孔子的孝思想深人质朴的现实生活,深人人性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和质朴敦厚的生活情感。从普通的时间、年龄、生老、病死却道出了实实在在的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在孔子看来,孝是人的内在要求,不只是一种规范,而是一种天生的事亲反哺之情,是自然而然的、天经地义的、由衷而发的感情。父母对年幼的孩子精心照料、付出了慈爱,孩子回过头来照顾年老后的父母、孝养双亲。《孔子?阳货》篇记载,宰我向孔子提出了对“三年之期”的质疑,认为三年守丧期间不兴礼乐,礼乐必坏:三年不事耕作,民必无所生;自然界以一年为循环之期,守丧一年也就可以了。孔子不跟宰我讨论这些外在的东西,把问题的焦点直指人心,问宰我只守丧一年是否心安。在孔子看来,礼只是心中感受的外在表现,三年才能心安:“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解释说小孩子要在父母怀中待满三年才能完全离开,替父母守孝三年,才是合于感情、合于自然之道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洞察了人的本性,对父母的情感是源自父母对自己的情感,心安源自于对父母的那种真挚感情的充分流露。或许在孔子看来,三年之期也不能达到心安的状态.因为父母之怀岂是三年就能离开了?
从普通的回报之情,孔子将孝之思想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却娓娓道来。人人可以接受。如同一位邻家智慧的老者与自己的交谈。朴实却一点儿一点儿的引起内心的激荡与自我的反思。
二、孝之对生命的敬养
(一)孝之有所养。孔子认为孝首先要有所养,要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奉。子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父母衣食无忧。《论语?为政》子游问孝一段“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以及子夏问孝一段“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都体现了这一思想。孔子讲的孝道,首先就是一种最普通的“乌鸦反哺”回报之情。父母对孩子精心照料、付出了慈爱,辛苦把子女养大;孩子成人后回过头来照顾年老后的父母。保障父母物质生活的需要,孝养双亲,使其安度晚年。
(二)孝之敬其心。孔子认为,除了要对父母尽各种赡养的义务.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奉外.更重要的是对父母要有诚敬之心,要有毕恭毕敬之神态,和颜悦色之态度。《论语?为政》记载:“子夏问孝。子日:‘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子夏来问孝,孔子说,有事的时候要替父母办好,有好吃的要拿给父母享用。但这不一定就是孝。因为还有一个态度问题:“色难。”即只有对父母经常保持和颜悦色,怀有敬爱之心才是真正的“孝”,而这是最难做到的。只养不敬,孔子认为与禽兽无别,不能称之为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明确提出,只有对父母怀有孝敬之情,物质上的供养才能真正与饲养动物区别开来。 敬其心要忧其思。子女应该心里怀有父母,关心他们。《论语?为政》记载盂武伯向孔子问孝,孔子回答:“父母唯其疾之忧。”或是解释为忧虑父母年老患病,或是解释为只让父母为自己的身体而担忧。两者都体现了子女要体谅父母的心思.要使父母精神愉悦,心情畅快,减少对子女的担心和忧虑。《论语?里仁》中孔子还认为要为父母的高寿而高兴,为父母的年高体衰而忧虑,体现出一种忧思之情。
敬其心要“无违”。无违于生命大道的流转,无违于礼,无违于心。《论语?为政》记载孟懿子向孔子问孝。“子日:‘无违。”’樊迟继而问什么是无违,孔子对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就是指不违背礼制、按礼节侍奉父母的含义。活着要按规定的礼节侍奉父母;死后,也要按照礼节安葬、祭祀他们。《论语?里仁》则记载着要对父母无违于心:“子曰:‘事父母几谏,谏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这就是说子女在侍奉父母的时候,尽可能顺从和满足他们的要求和愿望,当父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做子女的要用婉转的语气委婉地加以劝谏,若自己的意见终不被父母接纳,也不要怀有忿恨之心,对父母恶言相向,而仍然要恭敬顺从,一如既往地孝敬父母,为父母营造一个舒心的家庭环境,以颐养天年。
(三)孝之竭其力。《论语?学而》记载子夏的一句话,其中说到“事父母能竭其力”。南怀瑾先生解读这段话时就认为儿女对父母的孝心只要发自内心尽心、竭力即可。不必强求物质的富足。尽孝,只要“竭其力”,量力而行,力所不能及也无须强求。古语说:“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尽孝在一定程度上只要尽心竭力就可,如果一定要表现在物质上,那么穷人家里就不会有孝子了。尽到自己的心力.就可以称为孝了。
(四)孝之观其行。孔子认为做子女的要竭其力敬养父母,要有孝之心。还要有孝之行。要将内心的诚敬落实到具体的日常行为上。子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里仁》)这就是说,是否是孝子,需要观察子女的言行,只有在父母不在了,仍然无改于父之光明正道,感情没有淡化,才是最大的孝。孔子还主张:“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这是说为了避免父母的担忧以及很好的侍奉双亲,就不要随便远游。而如果非要远行。则必须是“游必有方”,走正途办正事行正道,减少父母的担忧,并且要时常挂记着父母双亲。
三、孔子孝伦理思想与关爱型校园建设
孔子的孝道伦理思想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能够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提高大学生自身的道德素养。完善大学生的个体主体性。促进关爱型校园的建设。
(一)孝养双亲,培育感恩之心。孔子讲的孝悌,是一种最普通的回报之情。子女对父母的孝养首先就是一种感恩。当代大学生所处的环境充满了挑战和竞争.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才能够更好的对待人生环境。
(二)孝养双亲,培育爱国之心。爱家爱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爱国始于爱家、孝亲,爱国主义教育从孝养双亲人手,可以避免抽象的、空洞的宏观说教,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性。孔子的孝道伦理,从孝养双亲开始,扩展到整个宗族血亲,继而延伸到整个宗族国家,为整个宗族的发展、国家的安定提供了一套可以依托的理论。《论语》中记载有子的一句话:“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当代大学生多数是独生子,宗族家庭观念淡化,但是最基本的家庭结构单元存在,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就应着眼于大学生的家庭生活.从大学生的孝养双亲开始。由个人的孝养父母。推广至爱众人、爱祖国。或许可以称为孝的当代精神。
论文摘要:孝道被先秦儒家视为“诸德之首”,是先秦儒家人文伦理的基石。本文首先阐述了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产生和发展,接着又对孝道思想进行了辩证的分析,指出孝是一个优弊共存的“杂糅体”,即有其适应时展的合理性因素,又有其阻碍社会发展的局限性,最后指出弘扬先秦儒家孝道思想对于当今社会仍有重要意义。
先秦儒家开创了我国的传统文化,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所构建的孝道观,则是这一传统文化的核心概念,是儒家人文理论的基石。注重孝道,是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道德传统,是中国人个人道德的根源。它不但对中国古代社会和民众产生了广泛的思想影响,而且对当今中国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作用。
一、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人际的政治伦理关系都是以氏族、家庭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因此,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便是具有浓厚的血缘宗法成分。一般说来,同一血缘关系的人,为了本氏族的安定和繁荣,需要相互关心、帮助。父母有责任抚养、教育子女,子女应该尊敬、赡养父母。这样,就有了同一血缘关系的孝。
“孝”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到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一夫一妻制使得父子关系确实可靠,且导致承认并确定子女对其先父财产的独占权利的情况下才开始产生的。“孝”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要求子女奉养、尊敬和服从。到西周时期,随着父权家长制的确立,“孝”和以“孝”为主的宗法道德规范最终确立并完善起来。由于周代建立了完备的宗法分封制,建立了以“立子立嫡”的君位传统世袭制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孝”的观念及其作用进一步升华,并与政治相结合成为调整和维护政治关系的行为准则。“有孝有德”就成为了西周的“道德纲领”。周代的“孝”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奉养、恭敬父母;第二,祭祀先祖。春秋战国时代诸子之学勃兴,学者们对“孝”有了更深的见解。孔子继承了西周的“孝”观念,并把它系统化,确定为普遍的伦理模式。
在《论语·学而》中,“孝”被作为“仁”之本。“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孔子认为“孝”不仅体现在父母生前,最难的是保持到最终。“父母既没,敬行其身,无遗父母恶名,可谓能终矣”。孟子对孝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和发挥,认为“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懒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亦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离娄下》)。战国后期的墨家认为:以爱亲利亲为己任,就是孝,孝不必图回报。此外,《韩非子》《吕氏春秋》都有专篇论“孝”,战国时还产生了《孝经》,这些文献表明孝道的框架在先秦已经完成。《孝经》把孝与治理国家的政治手段相结合,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受到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孝的道德观念也就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最有影响、最富特色的规范之一。
二、对先秦儒家“孝道”的辩证分析
先秦儒家孝道思想有其丰富的内涵,几千年来,它已经成为指导我国人民家庭生活的行为准则。先秦儒家孝道有其合理性因素也有其不合理性因素,对此我们应作辩证分析。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赡养父母。赡养父母的规定表明在以家庭为社会基本单位的状况下,子女对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这种道德义务是人类种族繁衍的需要,也是人生自然规律发展的要求。当子女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时,父母有抚养他们的义务;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则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传统孝道中赡养双亲的这一规定符合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人生从小到老的自然规律性,是积极合理的内容,应该继承弘扬。
2.爱亲、敬亲。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但这种感情害怕时间一长,由于受到多种干扰而被丢弃,因而儒家提倡孝这一文化道德规范,以维护人类的这种美好感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很难想像一个人连给予自己的生命的父母或者养育自己的人都不爱不敬,他怎么能生发对他人、社会、国家、民族的爱呢?怎么会有健全的人格结构和良好品质呢?因此,爱敬父母可以说是人类的一种永恒价值。
3.尊老敬老。儒家把孝不仅仅限于父子关系,而且要求尊重家族中的一切老者尊者。根据“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思想,他们由尊养家庭老者再扩大到尊养社会上所有长者和老人,要求人们不但孝敬自己的父母,而且也要用同样的感情去敬爱别人的父母。尊老的确是中华民族的独特传统,它已经以言语、警句的形式,积淀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潜意识之中,这也是我们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
另一方面,先秦儒家孝道又有其不合理因素,先秦儒家把“孝”作为仁之本,把“孝”看成“诸德之首”,使“孝”这一伦理范畴,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被强化,其影响是非常大的,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
1.“无违”之孝道。使家庭伦理表现出浓厚的封建专制色彩,父子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产生了权威人格倾向传统孝道讲究“父慈子孝”,但一向讲“子孝”的场合多,讲“父慈”地方少。“子孝”要求儿子对父母尽义务,做到“事父母,能竭其力”,无条件地绝对顺从父母,父亲死后还要尽三年之丧,三年之内“无改于父之道”,这一思想,表现出浓厚的封建社会家长制的意识,父子之间人格上具有明显的隶属关系。这“无违”之孝道,是建立在无条件的服从的基础上,这样的孝道,对维护家庭制度是有功的,却不容易培养出独立的人格。
2.“忠孝合一”的观念,使孝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基本道德力量。“孝亲”本是家庭中的道德规范,最初与忠君并无直接关系。到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以宗法式家庭形式组织社会,建立了以皇帝绝对权威为基础的封建家天下。在这种封建等级制社会里,父亲是一家之长,皇帝是一国之尊。对封建家长的绝对尽孝,扩大到国家就是对君主的绝对尽忠。这样,孝亲与忠君便密切联系起来。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也大力宣扬“忠孝合一,移孝忠君”的思想,还提出:孝是忠的前提忠是孝的结果。为了忠,必须讲孝,当忠孝不能两全时,则要求人们“舍孝尽忠”。在当代民主社会,封建皇权统治已不复存在,但对孝具有服务于专制统治特性与历史应保持清晰的理智,防止其流毒影响。还有一些观点,如“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这些封建性糟粕,不管当时还是其后,都应予批判与否定。
三、先秦儒家孝道的现代意义
孝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和作用。人们用孝来调节家庭关系,使之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古代,中华民族有着敬老孝亲的良好风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弘扬养老敬老的孝道德传统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弘扬孝道思想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保证
我国是世界上人IZl总数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年人绝对数最大和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安排和解决好亿万老人的养老问题,将是我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其实,家庭养老是迄今为止最古老、最基本和最富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而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就是传统的孝文化。传统孝文化中养老敬老的规范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即传统伦理的“孝”成为处理亲子关系的规范和最高准则,成为支撑家庭养老功能的文化价值机制。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突出的表现就是小辈不养老不敬老。有些子女只顾自己和小家庭的利益,拒不赡养甚至虐待自己的父母,迫使一些老人和子女对簿公堂,家庭赡养纠纷日益增多,有的甚至发展成刑事案件。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积极寻求社会采取措施之外,更重要的是呼唤人们的真情良知。因此,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弘扬孝道思想有助于解决当前家庭代际矛盾
孝,其基本含义就是家庭亲子关系间的道德规范。孝观念最初是基于对人们家庭生活的维护,以一种家庭伦常的形态而出现的。从现代家庭来看,家庭结构和亲子关系较之古代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家庭这种组织形式依然存在,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中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依然需要调节,所以说孝依然具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天然基础。
从现实情况来看,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人的尊老、敬老、养老观念在淡化,个人利益观念逐渐增强,许多青年人的伦理道德意识丧失,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无视老年人权益,不少老年人不仅得不到子女必要的尊重和理解,甚至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受到子女的侵犯。一些与儿女同住的老人更是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他们生活上得不到照顾,情感上缺乏关爱,不少的老人倍感孤独与绝望。以上种种不孝的现象反映了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代际关系的困境,说明许多家庭尚未真正树立起尊老养老的观念和赡养老人的责任感。因此,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孝观念就显得非常必要。它不仅能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建设和谐平等的现代亲子关系所必需的。
(三)弘扬孝道思想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起点
“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的爱心,是形成个人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先秦儒家强调“百善孝为先”,认为孝是实现一切善行的力量源泉和根本,奉行孝道是追求各种美德的起点。人世间诸多美德,都是以“孝行”为基础衍生出来的。孝行源于父母对子女无私的爱,人生之初,最初感知的必是父母之爱,面对的是家庭内成员之间关系,对人的爱心也就首先应该施加于家庭成员的身上,这便是孑L子所倡导的“孝悌”之道,“弟子,人则孝,出则悌”。子女最先从父母那里感受到人间的爱,这种爱必然培养出子女对父母的爱。因此,施爱施敬当从亲始,这是有一定的天然的合理性的。那些提出以家庭道德为起点强化孝道教育,使子女爱父母、爱家庭而逐步发展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的观点,是合乎道德教育规律的,它是培养个人道德素质的起点,是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切人点,它也是当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在对少年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时,注重培养他们的孝道,以使他们从小具有爱心,形成社会责任感,这对培养“四有新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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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肖群忠.《伦理与传统》[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9)
关键词:中国传统家训;孝道;家庭美德;社会风尚;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B8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2-0105-04
家训是中国古代家庭教育的一种文献形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宝库中一份极具特色的丰厚的道德文化遗产。家训又称家戒、家范、家约、庭诰、庭训等,是指家庭或家族中父祖等长辈训示、教诲子孙及族人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等的行为准则。历观我国古代卷帙浩繁的家训史,“孝”始终作为最重要的一个德目放在首位,是历代家训的伦理核心。梳理和弘扬传统家训中孝道思想的合理成分, 对加强我国当前的家庭美德建设及形成孝亲尊老良好社会风尚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传统家训中孝道思想的基本内容
我国传统家庭道德教育十分重视对子弟的孝道训诫,而历代的祖训家诫、宗谱族规是教育、鞭策子弟尊老孝亲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在历朝历代众多家训之中,比较著名的有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唐李世民的《帝范》,宋司马光的《家范》、陆游的《放翁家训》、袁采的《袁氏世范》,元郑太和的《郑氏规范》,明方孝孺的《家人箴》,清朱柏庐的《朱子家训》、孙奇逢的《孝友堂家训》等,它们都是古代进行孝道教育的范本。
我国传统家训中蕴涵着极为丰富的孝道思想,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如下八个方面:
1.存身惜名,勿让亲忧。传统家训深受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1]220思想之影响,提出了“安其身以安父母之心,孝莫大焉”[2]233的主张。北齐的颜之推在《养生》篇中告诫子孙:“夫生不可不惜”,[3]190要求其做到“爱先人之遗体,惜己身之分气”。[3]18他还强调,为了保全生命,绝不可去做可能危及自己生命安全的事情,尤其不要“涉险畏之途,干祸难之事”,因为“贪欲以伤生,谗慝而致死,此君子之所惜哉”。[3]190有的家训还指出,为了对父母尽孝道,子女应爱惜与身体并行的身名,不做有污身名而使父母受辱的事情。如:明代的何尔健在《廷尉公训约》中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人莫重于一身,而身莫大于能守。欲守其身,必先严绝匪彝。损己之友,且莫相交;无益之事,且莫妄作。”[4]770强调为了保全父母给予自己的身体,必须时时注意自己的品行,一定不要去做违背常规的事情,不要交损己之友,不要妄做无益之事。明代官吏彭端吾在其所著《彭氏家训》中提出,“孝”的最高标准是“保此身”“做好人”,他说:“保此身以安父母心,做好人以继父母志,便是至孝。”[4]643清代学者石成金嘱咐子弟,对他本人最好的悼念就是“凡出言行事,俱守我之仁厚勤俭,不堕家声,是即孝道矣”。[5]978
2.奉养父母,尽心竭力。许多家训都强调,子女对父母尽孝的最基本要求和表现,就是在物质上竭尽所能供奉父母的衣、食、住、行,使其终生衣食无忧。颜之推提出:“幼少之日, 既有供养之勤;成立之年,便增妻孥之累。”[3]187认为从“幼少”到“成年”,赡养父母都是子女的基本职责。北宋著名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强调要在饮食上尽心赡养父母,“以其饮食忠养之”。[6]196明朝刑部尚书林俊在《林氏家训》中指出:“人子事亲,无论穷富,当以奉养为先。富者能奉以甘旨,而贫者以菽水承欢,各凭其力。”[7]76认为无论贫富,一定要竭尽气力赡养父母。
除了物质上对父母的尽力赡养之外,传统家训还对如何做到在生活上不辞辛劳、无微不至地尽心侍奉父母提出了明确、详尽的要求。如:唐代《女论语》提出:“父母年老,朝夕忧惶。补联鞋袜,做造衣裳。四时八节,孝养相当。父母有疾,身莫离床。衣不解带,汤药亲尝。祷造神o,保佑安康。”[8]1327清代的姚廷杰在《教孝篇》中提出了尽孝应该注意的事项,“与其有病而药饵,不若未病而药饵。与其用药饵以治病之发,又不若慎寒暑以杜病之源。古之孝子,视无形、听无声,若夫寒燠,犹为易察。为人子者,知亲老矣,老则性易执而思忽迷,其于寒燠之节,饮食之宜,老人仅可自主一二。子若媳宜提携之,珍惜之,察其情形而裒益之,以待赤子者待老人,则老人安。”[8]1412指出子女在生活上对父母的悉心照料关键要做到四点:一是未病之前准备好药饵;二是未病之前杜绝病源;三是要注意寒、暖之节与饮食之宜;四是以对待孩子的方式对待老人。
3.孝敬父母,尊重长者。古人认为,养亲只是最低层次的孝,敬亲则是比养亲更高层次的一种孝行,“人子之事亲也,事心为上,事身次之,最下事身而不恤其心,又其下事之以文而不恤其身。”[9]4故此,传统家训的孝道训诫特别提倡和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司马光提出,对父母不恭敬,则与禽兽无异。他说:“养父母而不恭敬,何异于养犬马。”[10]102明仁孝文皇后在《内训》中提出,“敬”是孝之本,而“养”则是孝之末,“孝敬者,事亲之本也。养非难也,敬为难。以饮食孝奉为孝,斯末矣。”[11]659
传统家训认为,子女对父母的“孝敬”,一方面体现在对父母要怀有“诚敬”之本心。明代的宋诩在《宋氏家要部》中指出:“事之必尽其诚,爱之必加以敬,人之奉亲而不失乎诚敬,斯可以言孝矣。虽鲜衣美食,苟不能体其心之所思,遂其心之所乐,乌在其有诚敬乎?”[4]649康熙训诫诸皇子孝敬父母时要做到,“惟持善心,行合道理”,[12]45“诚敬存心,实心体贴”。[12]47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子女对父母要和颜悦色,使其精神愉悦。明代以至孝闻名的何伦在《何氏家规》中说:“今之人以能养为孝者何?盖缘不顾父母而私妻子,倒行逆施者众,彼善于此,故与之耳。殊不知孝之道,岂养之一事所能尽哉?要有深爱婉容,而承颜顺志,尊敬谨畏,而惟命是从。稍有斯须欺慢违忤,或伤教败礼,取辱贻忧,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8]1394明末清初理学大家孙逢奇认为,赡养父母,不但要“养其口”,更要“养其志”。“养志”,即尊重、体贴、敬爱父母,给予父母更多精神上的慰藉。他在《孝友堂家训》中指出:“父母于赤子,无一件不是养志。人子于父母,只养口体,此心何安?无论慈父慈母,即三家村老妪养儿,未有不心诚求之者。故事亲若曾子,仅称得一个‘可’字。”[5]935
有的家训还提出,孝敬的对象除了父母、祖父母等内亲之外,应推而广之为外祖父母、岳父母,以及伯、叔、姑、舅等旁系血亲,并一直可扩而大之为天下所有的长辈和老人。如清代教育家吴汝纶说:“孝不但敬爱生父,凡伯父叔父,皆当敬爱之;不但敬爱生母,凡嫡母继母、伯叔母,皆当敬爱之,乃谓之孝。”[5]1749
4.父慈子孝,慈孝相应。传统家训不但要求子女对家长行“孝”道,而且特别强调家长对子女的抚养、关心和爱护,即要求做到慈孝相应。南朝宋文学家颜延之强调,慈、孝与友、悌是双向的且以上对下的要求在先,他在《庭诰》中说:“欲求子孝必先慈,将责弟悌务为友。虽孝不待慈,而慈固植孝;悌非期友,而友亦立悌。”[8]1510颜之推认为,孝伦理规范的维持,不能光靠子女单方面的行为,父母对子女的慈爱也是促使子女能尽孝的重要条件,“夫风化者,自上而行于下者也,自先而施于后者也。是以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矣。”[3]30司马光在《家范》中指出,子女对父亲不孝顺与父亲对子女不慈祥,罪过是一样的。他说:“盖言不孝不慈,其罪均也。”[13]40南宋士大夫袁采认为,父子双方只有各尽其道,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才能保持双方关系的和睦与融洽。“人之父子,或不思各尽其道,而互相责备者,尤启不和之渐也。若各能反思,则无事矣。”[8]1374并进而提出若“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而子愈孝,子孝而父益慈,无偏胜之患矣”。[8]1375
5.父母有错,委婉劝谏。传统家训大都强调,孝敬父母并不是毫无原则地对其一味顺从,如果父母有过错,子女应对其进行劝谏。司马光提出,父母有过,儿女必须谏争,以补救父母之过失。他说:“谏者,为救过也。亲之命可从而不从,是悖戾也;不可从而从之,则陷亲于大恶。然而不谏,是路人。故当不义则不可不争也。”[13]85清代名儒刘沅在其《家言》中强调:“父母有过,阿意曲从,反为大不孝。若有大过,必委曲解救,毋使其事毁德。”[8]1427认为父母有过失,曲意顺从是大不孝。父母如有大错,一定要委婉地加以弥补,不使父母所做的事有毁德行。
同时,大多数家训要求子女劝谏父母时应注意方式方法,尽量做到婉容悦色。如:司马光特别提醒子女在规劝时应仔细观察父母的情绪好坏,等到父母平心静气时,方可柔声规劝。假如父母不听子女的规劝,孝敬之意不能有丝毫减弱,反而应当更加恭谨,等父母高兴时再去规劝。他援引《礼记・内则》中的话指出:“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则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14]263林俊的思想与之十分相似,他说:“亲有过,子女应柔声婉言劝谏,万一不从,应俟亲愉悦时再谏,不陷父母于不义,亦为孝之一端。”[7]77
6.薄以葬亲,诚以祭亲。传统家训认为,孝敬父母不仅表现在父母生前,父母去世以后慎重地举办丧事以寄哀思,虔诚地祭祀以追念先祖,即慎终追远,也是孝道的重要体现,“慎终而丧尽其礼,追远而祭尽其诚,则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而后尽思慕之道矣。”[4]649故而,家训十分重视丧葬之礼,要求子弟“以丧葬祭祀为重事”。[4]769认为父母活着时不能好生奉养,死后又不能好生殡葬,是对父母极大的不孝顺,“生不能养,死不能葬,大不孝于父母。”[15]23但家训大多嘱告子弟家人不必厚葬,认为薄葬亦孝。唐朝中期著名大臣姚崇主张丧葬从简,“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使伤素业。”[8]911他还举例说明薄葬古已有之,迄今还传为美谈,“昔孔丘亚圣,母墓毁而不修;梁鸿至贤,父亡席卷而葬。昔杨震、赵咨、卢植、张奂,皆当代英达,通识千古,咸有遗言,属以薄葬。”[8]911并进而指出厚葬的结果是不仅浪费钱财,而且容易招致墓盗,弄得死者尸骸暴露于野,这样其子孙也难逃不孝之讥,“至今亡者致戮尸暴骸之酷,存者陷不忠不孝之诮。”[8]911唐朝大臣卢承庆临终前作《教戒》一文,告诫儿子办理丧事务必从简。他说:“死生至理,亦犹朝之有暮。吾终,敛以常服;晦朔常馔,不用牲牢;坟高可认,不须广大;事办即葬,不须卜择;墓中器物,瓷漆而已;有棺无椁,务在简要;碑志但记官号、年代,不须广事文饰。”[4]223
古人认为,除了安葬父母,祭祀父母亡灵也是孝行的继续,“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6]43颜之推十分重视祭祀之礼,他在《终制》篇曰:“四时祭祀,周、孔所教,欲人勿死其亲,不忘孝道也。”[3]279在他看来,一年四个时节对祖先进行祭祀是周公、孔子所教导的,这是希望人们不要忘记他们死去的亲人,不要忘记孝道。一些家训特别强调,祭祀时一定要做到虔诚、恭敬。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朱柏庐提出:“祖宗虽远,祭祀不可不诚”,[8]1014告诫子弟祭祀祖宗时应诚心诚意。被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赐名为“江南第一家”的郑氏家族在其家训《郑氏规范》中对祭祀时的礼仪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祭祀务在孝敬,以尽报本之诚。其或行礼不恭,离席自便,与夫跛倚、欠伸、哕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督过议罚。督过不言,众则罚之。”[16]114
7.秉承遗志,显亲扬名。传统家训认为,父母死后除了慎终追远之外,孝子还应该继承父母的遗志,显亲扬名,光耀门楣,这是对父母乃至祖先最大和最高层次的孝。
西汉史学家司马谈临终前告诫儿子司马迁说:“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夫天下称颂周公,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风,达太王、王季之思虑,爰及公刘,以尊后稷也。”[15]50认为扬名后世,光耀父母,这是大孝。天下的人之所以称颂周公,是因为他能歌颂文王、武王的功德,宣扬周公召公艰苦创业的作风,表达古公父、季历的思想,直到公刘的功业,以崇尚先祖后稷。以卧冰求鲤、侍奉继母的故事感动后人的晋代孝子王祥认为,孝的最高标准就是“扬名显亲”,他说:“扬名显亲,孝之至也。”[15]98明代著名的思想家王阳明提出:“夫人子之孝,莫大于显亲”,[17]1080认为为人子女最大的孝敬在于显亲扬名,给父母带来荣耀。清代学者王心敬则在《丰川家训》中要求:“为人子者,须时时有显亲扬名、立身行道之意。”[16]378强调为人子女者心中应时时想着怎样才能显亲扬名、光耀门庭。清人张习礼认为孝顺父母有大小偏全的区别,他将孝分为三个等级,其中显亲扬名是最高的孝。他说:“孝有大小、有偏全。扬名显亲上也,克家干蛊,不坠先人之志,次也。服劳奉养,又其次也。此大小之分也。能全上三者,上也。否则视其所急,尽吾力之所至,而次第图之,此亦不失为孝子矣。此偏全之分也。”[5]961
8.移孝忠君,报效国家。传统家训认为,在家国同构的体制下,忠孝本是一体,“孝”是“忠”的缩小,“忠”是“孝”的放大和升华,将孝道推广开去就是忠,即所谓“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1]222“移孝忠君”。唐代文学家刘禹锡认为忠孝合一,二者须臾不可分离。他在《名子说》中告诫两个儿子:“夫忠孝之于人,如食与衣,不可斯须离也,岂俟余勖哉?”[18]433南宋词人叶梦得告诫子孙,忠与孝缺一不可:“夫孝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故孝必贵于忠。忠敬不存,所率皆非其道。是以忠不及而失其守,非惟危身,而辱必及其亲也。故君子行其孝,必先以忠。”[8]1387很多家训还强调,国之忠臣,即家之孝子。如:唐朝的杜正伦在《百行章》中说:“在家能孝,于君则忠。”[19]115唐太宗告诫儿子吴王恪,在外面能尽大臣对君主的忠诚,在家里能尽儿子对父亲的孝道,“外为君臣之忠,内有父子之孝。”[19]115孙逢奇认为,事亲不孝,则事君必定不忠。他说:“孝者所以事君也,为子不孝,断未有为臣而忠者。”[5]945
二、中国传统家训中孝道思想的当代价值
传统家训中的孝道思想是先人们留下的一笔十分丰厚宝贵的伦理文化遗产,剔除其落后成分和封建性的糟粕,在当前批判地继承和弘扬传统家训孝道思想的精华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
1.有助于促进个体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提升道德素养。爱亲与敬老是一切道德的起点,是形成个人良好道德品质之根源。爱集体、爱民族、爱国家、爱人民等社会性情感,最初都是源自于对父母的“亲亲”之爱,个体对他人及社会的爱与责任正是在对父母的爱与责任感中不断地扩充、升华而形成的。《孝经》曰:“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1]221这是完全符合道德发展规律的。一个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关心、不爱戴、不尊敬的人,很难相信他会真心实意地去爱他人、爱集体、爱祖国。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呢?罗国杰教授提出:“一个人有没有道德和道德层次的高低,当然要看许多方面,但是,谁都不能够否认,一个人是否自觉自愿地报答他人对自己的恩惠,是否回报父母、他人、社会、国家在自己成长、发展中的帮助,是衡量、测试和评价一个人有没有道德和道德高尚或卑下的一个重要的标准。”[20]
今天,我们应从传统家训自子弟幼小时就注重对其的孝道教育中汲取有益因子,将孝道教育作为对青少年进行人情陶冶、道德升华最基本的手段和最有效的途径,作为提高当代人道德素质的切入点,从而促进个体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和道德素养的提升。
2.有助于应对老龄化浪潮,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老龄化速度发展最快的国家。据统计,截至 2014年底,我国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预计到 2020年,老龄人口将达到 2.5亿;到 2050年,老龄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5%左右。而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口老龄化不相适应。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 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老年人基本没有社会养老保险或养老金数目极为有限,其养老的依靠还主要在于子女和家庭。这就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传统的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养老的基本模式。在此社会形势下,积极弘扬传统家训中养老、敬老、爱老的孝道思想,从物质和精神上赡养父母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父母含辛茹苦抚养子女长大成人, 当父母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能力的时候,子女应竭尽全力承担起照顾、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使父母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地得到满足。这既是传统孝道伦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负责任的现代公民最根本的品德。同时,对于老人而言,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子女的精神关怀和慰藉是他们最期盼和渴求的,也是对他们最大的孝敬。子女应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父母进行精神赡养,使父母在心情舒畅、精神愉悦中安度晚年。
因此,大力弘扬传统家训中养老敬老的思想,积极推进传统的反哺式家庭养老模式,不但能在物质上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在精神上给老年人提供宝贵的情感慰藉,而且也减轻了人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沉重负担,解决了老有所养的问题。
3.有助于建立和睦的家庭关系,树立良好家风。传统家训认为,“父慈”与“子孝”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维系家庭和睦必不可少的道德内核。若为人父母者能尽心尽力地抚养、爱护子女,为人子女者能诚心诚意地关心、孝敬父母,那么家庭中就会形成一种父慈子孝的充满浓郁亲情的和睦温馨的良好氛围,从而实现明仁孝文皇后所希望的“上慈而不懈,则下顺而益亲”的良好效果。中国传统家庭正是依赖于“父慈子孝”的伦理规范浓化了代际亲情,树立起互助友爱的良好家风,实现了古人“齐家”之目的。今天,我们继承和弘扬传统家训中父慈子孝的伦理规范,使每个家庭都能营造和建立起“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以及尊老爱幼的和谐温暖的良好氛围,树立家庭尊老敬老的良好家风,则无疑能减少家庭生活中的磨擦和冲突,使家庭生活变得更加和睦、幸福,从而使家庭具有更强的凝聚力和更多的天伦之乐。
4.有助于形成孝亲尊老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统家训孝道教化中蕴含的“广敬”“博爱”的思想是形成孝亲尊老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的催化剂。《孝经・天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1]24即是说,能够敬爱自己父母的人,就不会厌恶别人的父母;能够尊敬自己父母的人,也不会怠慢别人的父母。又说:“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21]400认为对父母的“亲亲”之爱,可以推己及人,推及到尊敬世上所有的长辈和老人,即孟子所谓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这就把孝伦理推广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道德,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民族传统和人道主义精神。在市场经济下的今天,我们尤其应当提倡“广敬”“博爱”这种由近及远、由己及人的“大孝”精神。有了这样一种“大孝”精神,整个社会就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道德风尚。若社会上尊老 、敬老蔚然成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会减少,社会和谐、稳定也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5.有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孝道思想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情怀的感情基础,是爱国报国心的根源。“孝”最初的含义是指建立在祖先崇拜基础上的“尊祖敬宗”的宗族道德,爱国爱邦的潜在意识最初都是由“尊祖敬宗”的情感升华而来的,孝亲与爱国是一脉相承的。《礼记・大传》说:“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22]7所以,从古至今,所有中华儿女都视报效祖国为人世间最大的孝义和德行,具有最崇高的价值,正如林俊在《林氏家训》中所指出的:“孝始于事亲,终于报国;移孝以作忠,即显亲以全孝。此谓之大孝。”[7]76
由于“孝”本身蕴含着对祖先的崇拜、对亲人的眷顾、对乡土的依恋等内涵, 具有血浓于水的强大感召力和亲和力,所以它最能唤起人们的孝亲意识,勾起人们思乡寻根之情,成为民族凝聚力的道德基础。也正因为如此,每当历史上出现外族入侵之时,中华民族都能够团结一致,万众一心抵御外侮。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侨居世界各地的华裔,仍然关心祖国的发展,甚至不远万里,回到祖国寻根问祖,祭扫先辈墓园,寻访先辈家谱,为家乡的建设慷慨解囊,以寄托他们的孝思之情。这种由敬祖孝亲的情感而衍生的邦国之恋、乡土之思,将全世界中华儿女紧紧地团结在一起,形成中华民族强大的亲和力与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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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从丧葬礼仪中体现孝道思想的观念 自古有之。现今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种观念依然表现得非常突出。文章通过对霍山县农村丧葬礼仪的分析,说明其在 当今农村思想文化建设 中的作用。
丧葬礼 仪与孝道 观念 是 中国传 统 思 想文 化 的重要 组成部 分 。自先秦开 始 ,二者 便 有机 地结 合 起来 。古 人 把送 死作为尽孝的极其重要的标志 ,《中庸》记载 :事死如生 ,事亡如存 ,仁 智备矣 。儒 家是 孝道 思 想 的主要 倡 导者 ,十 分 重视“孝 ”在丧 葬 中的作 用 。孔 子 有言 日 :“生 ,事之 以礼 ;死 ,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孔子主张从精神上悼念亡者。他的孝道观 ,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孔子继承人的孟子和苟子,都是儒 家孝道丧葬观的典型代表。孟子认为孝道是丧葬观的主体精神,主张厚葬就是为了讲礼尽孝否则即为不孝。苟子也十分注重孝在丧葬礼仪中的地位 ,他认为“厚其生而薄其死 ,是敬其有知而漫其无知也 ,是奸人之道”。在儒家几位代表人物的积极倡导下 ,两汉以后的历朝历代都奉行“慎终追远”。“事亡如事存”的儒家孝道丧葬观 ,认为孝莫重于丧。这种观念代代传承,如今 已深深地植根于人们的思想之中。现今很多地方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诸多丧葬礼仪仍然能凸现出较为浓厚 的孝道观念。
霍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 ,大别山北麓 ,地势南高北低地貌特征为“七山~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可见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交通相对落后,尤其是那些地 处深山的农村地区,受自然条件的限制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受新事物、新理念的影响较小,旧风俗很容易被保留,体现孝道思想的诸多丧葬礼仪就是其 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兹挑选当地农村丧葬礼仪中与孝道思想相关的内容分述如下。
(一)守灵
当地葬礼的整个过程一般为 3天时间,即死者要在家中正厅停放 3天。3天里要举行诸多与死者相关的仪 式,“守灵”就是其中的~项。“守灵”即在停放尸体 的正厅里要昼夜有人守着。守灵的人基本上是死者的子孙或其直系亲属,儿子往往 因为白天的事务 比较繁忙,所以白天的守灵对他们是不作硬性要求的,但是在夜晚 ,儿子是一定要参与守灵的。守 灵 的 同时 ,还要 在 正厅 大 门内侧 事先放 置的一 个谓之 “老盆 ”的容 器 里 祭 烧 “表 纸 ”,且 边烧 边 念 叨着 “×××来 领钱”之类的句子 ,以此祈求死者在阴间能有足够的花销。如果子女不在死者身边守着,死者则会显得很孤单 ,这便意味着 子 女 “不孝 ”。
(二)哭丧
当地某人去世后 ,其亲人都会痛哭流泪。姑且不论所有痛哭之人是否真的悲伤 ,但痛哭的程度足以显示他们是否懂礼或孝顺与否。尤其对于女眷,她们须不时地在死者面前高声嚎哭,同时述说着死者生前的好处,或者喊出死者命苦之类的言辞。一些会哭的女性在很多时候还会采用一种近似唱腔的音调来倾诉 自己的情感。哭的越“悲伤”,在外人眼里就越能表现出她们对死者逝去的伤痛。哭丧之人如若是死者的同辈,别人会认为她们非常的懂礼;若是死者的晚辈 ,则 说 明她们 既懂礼 ,又孝 顺 。如果整 个 葬礼 中听不 见哭声 ,则与死者相关的女眷们会被他人视为不懂礼或不孝,同时 也会让操 办 丧事 的主人 家在颜 面上 大打 折扣 。
(三)二次葬
所谓二次葬 ,即人死后将装有尸体的棺木停放在地表某一特定的位置,随后通过 自然腐蚀的方式处理尸体 ,等到尸体的骨 肉完全分离后再收骨埋葬的过程。第一次葬,在地表停放棺木的地方叫厝基 ,棺木在此处停放的时间为 3年或更长时间 ,3年后开棺整理骨骸,然后再埋入地下。地表停放的时间越长就越 能显示死者后辈的孝顺。一般情况下.小孩夭折,非正常死亡或死者生前孤身一人,则省去第一道程序而将其直接埋入地下。“这种先停尸后下葬的做法反映了中国文化中“孝”的内容,表达活人不忍亲人离去的依依之情”[1]。另据《墨子·节葬下》:“楚之南 ,有炎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为孝子。”由此推断,春秋战国之际,在我国南部地区就 已出现了先让肌体腐烂,然后在拾骨埋葬的二次葬俗,而且在当时,人们 已经把这种习俗与孝道观念联系起来了。
(四)满五七
下葬后 的第一个七 天 叫“头七 ”。接着 是 “二七 ”、“三七直 至“五七 ”。“五七 ”是指 下葬 后 的第 五 个七 天 .当地 人把 这一天称作“满五七”。“五七”是“头七”至“五七”中最为隆重的一 次祭 奠。 “五七 ”这一 天要 举行 的 主要 的祭 奠仪 式被 称作 “烧 库 ”。按 传统 观 念 。人 们 大都 相 信人 死 后会 有 灵 魂 存在,现世中的人在逝世后可以到另一个世界继续生活。因此 。人们在 以现 实生 活为 原型 的基 础 上 ,为 死者 即将 在 另一个世界 的生活 做好 准备 ,“烧库 ”就是 一 个典 型 的 例子 。其实,这里所说的“库”。就是请专门的工 匠一般用红麻的桔梗捆扎起来的房屋状的结构.在 内部陈设一些 必备的“生活用品”和“家具”,这些物品都是 以现实生活为模型的,如衣物橱具、柜子、电视机 、手表等。“库房”扎好之后。四周再用不同颜色 的纸裱糊 起 来 。“烧库 ”的地点 通 常较 平 坦 、空 旷。烧的过程中,附带将死者生前的衣物一起烧掉。孝子们要跪在“库”的 四周 ,直 至其 烧尽 为止 。如 果 死者 有 已出嫁的女儿“五七”当天的开销一般 由女儿家(其实 即女婿家)支付。俗称“五七不吃家中饭”.女儿的这种做法体现了她们尽孝的义务,算是她们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最后一次回报。当然 ,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也有将“烧库”的程序省略掉的情况。
(五)新七月半
“新七月半”是指死者下葬后 的第一个农历七月十五这一天参加祭奠的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是一次小范围的祭奠。参加祭奠的人会携 带一些礼物至丧主家中.数量较多的“纸币”是礼物中的重要一项。一般午餐过后的下午,大家会带 上准 备好 的酒 、菜 、纸钱 和 鞭 炮 之类 的物 品 来 到 坟地然后鸣放鞭炮 ,祭烧纸钱 ,并将酒菜泼洒在坟头。当然,一些女眷通常会象征性的嚎哭几声。当地习俗有将农历七月十五 定为 “鬼节 ”的说 法 ,既然是 阴 间 的节 日。那 么 身在 现 世的子孙下辈为他们 已过世长辈的第一个节 日做适当的准 备自然是义不容辞的。如果不按期操办。则可能会被 民众斥为不孝之子。
(六)守孝
古人有“三年之丧”一说。孔子弟子子宰认为三年之丧太久 ,孔子批评道 :“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 ,然 后免于 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 。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父母乎”(《论语邛日货》)。小孩子出世后 ,三年不离开 父母 的怀抱 ,故父母亡故后子女要还报三年。按传统规定 。在这三年之内要穿白鞋。不可以结婚。三年内过年时门上 的春联不可以是红色的。一般第一年不贴春联,第二年为绿色,第三年为紫色。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这些要求开始慢慢变得不严格起来.不过春联的贴法在当地倒是比较完整地保留着 。三年之内的这些做法仍然是出于对逝者的尽孝。三年后则基本上宣告“守孝”的结束。
(七)坟她 的选址与坟墓的维修
当地对坟地的选址是非常考究的,因为人们相信祖上坟地风水的好坏 。将影响子孙未来的前途和命运 。子孙如若升官发财 ,升学就业 ,家道 中兴等 ,人们往往会迷信地认为其祖坟找到了一块风水宝地 .用当地的话叫做 “老坟葬得好”,“祖坟冒了青烟”。反之 。也会归咎于祖坟的选址出了问题。坟地是风水先生当时选址的.但对坟墓的维修则是一个长期 的过程 。有些 家 庭 因受经 济 条件 的限制 .在 死者 下葬 的当时不能将坟墓整理的非常讲究。但往后会慢慢弥补。如坟地 的绿化 ,立碑,用砖 、石块和水泥将坟墓加固等。如果出现坟墓长期失修或坍塌不修的情况。则死者的后辈将被冠以不孝之骂名,甚至连死者本身也会被咒骂一通 .说其“没有下辈 了”之 类 的话 农村丧葬礼仪根植于 中国传统的孝道文化观.其精华与糟粕并存,在社会发展和历史沿革下 ,既有其积极意义同时也存在许多不合理 的因素。
(一)体现 在丧葬礼仪中的孝道现的正面作用
目前在广大农村 ,人们过于追求个人物质利益 。人际关系表现 为 紧张 与不 和谐 ,尊 老 养老 敬老 的思 想观 念和传 统的家庭伦理道德观 日趋淡化,青年一代缺乏基本的养老礼仪,不尽赡养义务和虐待老人 的现 象时常发生。因此.与诸多丧葬礼 仪相 关 的孝道 观 的倡 导就 显 得十 分必要 。
首先 ,它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农村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家庭伦理关系。在农村地区 。一个大家族可以由很多个同姓支系构成,每个分支又是由众多个体家庭组合起来的。在 日常生活中,各家顾各家的情形在事实上已非常明显。一般说来,“是否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利益有关常常决定了人们是否会继承或者珍视传统”。[2]flI]是说 ,当牵涉到个体家庭的实际利益时 ,人们往往不会顾及家族传统的.因此出现为某事互相争执不休以致于大打出手的情况并不少见。但当家族内部有丧事时 ,人们 暂时会放弃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最大限度地将人力、物力、财力投 入到葬礼之中。本来可能是兄弟反目、长幼无序 的家庭此时往往会变得步调一致.更多地服从于葬礼 的安排 。因为此时谁也不会因平时的利益冲突而遭受公众舆论的压力。背上不懂礼或不孝的骂名。由此加强了农村大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的情感联 系.有助于增强农村社会凝聚力和传统的家庭伦理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孝道观相联 系的丧葬活动此时已成 为一种消除社会矛盾的平台。
其次 ,它有助于在现实生活中倡导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从目前中国人 口发展的总态势看。中国社会老龄化的速度惊人。据有关报道 ,现在 已有 1.43亿人超过 60岁占 13亿总人口的 11%。超过 85%的农村老年人没有社会保险,只能依靠家庭。就安徽的情况而言。“目前农村老年人口已占全省老龄人口的 76%。今后几十年内。老年人 口的数量将以年均 3%以上 的速度递增,至 2050年 。全省 65岁以上老年人 口比重将迅速增长到 25.69%”。我国农村经济基础还相对薄弱,生活质量不高,同时缺乏良好 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农村老年群体必将给家庭 、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如不能很好解决 。将会带来一系列社会经济与文化难题.如城乡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社会伦理道德观的 日渐沦丧等。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稳定。孝道思想的倡导就是要时刻提醒人们尊敬老人 、爱护老人 ,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给老年人 以全面 的照顾 。让他们健康长寿 .使其老 有所 养 。老 有所终 。
(二)与丧葬 相关的孝道观的负面影响
其实,一味地强调与丧葬礼仪相关的孝道观念.长期将必然导致该观念在农村丧葬活动中的地位日渐上升 ,以致于 仪式的操办者在整个丧葬仪式举行的过程中,会处处受制于仪式的种种安排是否能真正体现出他们尽孝的意图。因此 ,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因为顾及到个人或家族的面子问题 ,在举办丧礼时时常带有十分牵强的意味。往往做出一些自己很不情愿去做而又不得不做的事。以此来证明他们是真的“尽孝”了。在外人看来 。他们也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孝子”。又如,许多参加丧礼 的女眷。她们 是哭丧 的主要 力量 ,“哭丧 ”对 她们 的要 求就是要大声地哭。即使她们并不能真正地伤心流泪。但是,她们那种似哭非哭的唱腔往往成为他人评头论是的标准 ,她们放声大哭了。就能说明她们是非常“懂礼”或“孝顺”了,对她们自己也是件非常体面的事。这 即是典型的“愚孝”。
在人们的传统生死观中。人死后是有灵魂存在的,祖先灵魂的庇佑与否是其自身及其子孙后辈能否顺利 以致黄腾达的标尺之一。人死后所到的另一个世界与现实世界是相似的。有自上而下的掌权者 ,也有贫富差距等等。对灵魂的信仰使得生者大办丧事以取悦死者 ,祈 求平安 。“即使那些曾在死者生前极为不孝的子女。这时也希望把丧葬仪式搞得隆重一些 。显示他们还是很孝顺的,以求得死者的谅解 .不至于遭受惩罚”。[4]这也是一种典型的“愚孝”观念。要改变这些思想观念 ,必须要解放思想。用教育的手段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逐步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
民俗是中华民族传统的文化心理和行为习惯 的直接体现。丧葬礼仪作为中国传统 民俗的一部分,农民和农村地区是其依存的主体和主要地区,因此,它对农村思想文化建设有重要影响。民俗有体现真善美和健康伦理道德的良风美俗。也有凸现假丑恶并束缚人们 思想观念的卑劣陋俗。在当今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要继承和发扬优良民俗,抵制和反对各种陈规陋习 。
中国农村人口众 多。农民知识水平低下,小生产者意识相对浓厚 .相 当一部分农民的文化生活就是在接受传统民俗文化。参与现实民俗活动 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体现孝道观念的部分丧葬风俗 。在很大程度上蕴含着风水迷信,鬼神观念等唯心主义的成份。因此,农民在参与丧礼 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其中一些不良思想的影响。另~方面,在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过程中,后辈文化往往是前辈文化的复制 ,前辈的价值观念。行为礼仪等均可能为后世所仿效,进而导致后辈 自我意识、创新意识 的缺失。故上一代在葬俗 中所遵循的种种规范与禁忌很容易影nr~ ,J他们的下一代 。继而这些规范又有被继续传承的可能。传承的内容,有优良的成份,但也有很 多糟粕,如人死后的灵魂不灵观 。坟地选择过程中浓厚的风水观等。这种传承性在文化建设水平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表现的尤为突出。败坏农村社会风气的同时 。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
“事死如事生”的思想 自古至今一直左右着人们的丧事行为 。其主旨就是要求人们在对待死者的态度上要与生者等量齐观。对待长者的丧事要慎重,要严格按照丧葬礼仪的程序行事 ,这样才是行孝的最佳体现 。如果子孙后辈为前辈举行的丧葬仪式过于简单。就 会被民间社会舆论斥为 “不孝”。其 次,丧葬仪式的隆重与否 ,排场的大小,“吊丧 ”人数的多少及参与“吊丧”者的身份是死者及丧主社会地位及经济实力的重要体现 。是衡量后辈对长 辈是否“孝顺”,炫耀家族 门风的标志。因此,不少地方在举行葬礼的过程中,讲究排场 ,相互攀比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浪费。这些观念的长期存在 。必将不利于农村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阻碍 农 民思想 观念 的现代 化进 程 。所以对这些不正确的思想要逐步加以改造。用简单文明的丧葬新风尚代替旧有的繁纹缛节。最后。诸如丧葬仪式中的二次葬俗 。占用了农村大量的山林和土地 。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将装有尸体的棺材停放地表 ,肌肉腐烂会产生大量的细菌,很容易传播疾病,不利于农民的身体健康 ,对农村聚落的空气 质 量也造成了严重污染 。
社会转型时期 ,新风尚与旧习俗交替发展。因此要时刻教育人们树立科学发展观,根据时展的要求 ,积极引导民风 ,倡导农 民 风 易俗 ,摒弃传统礼仪 中的不 良成 分,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和社会进步相一致的新葬俗。以进一步推进农村家庭伦理道德与思想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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