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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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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企业评选办法

先进企业评选办法范文第1篇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

晋煤劳发〔2010〕514号 关于在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特聘

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活动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市工会、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平朔煤炭工业总公司、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班组、班组长和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进一步加强班组建设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212号)、《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09〕15号)、《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总工发〔2005〕25号)和《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0]74号)的要求,经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简称“争创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不断提升班组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完善班组安全建设管理制度为保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在全省煤矿广泛开展“争创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以煤矿班组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夯实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培养和造就一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团队和谐、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使其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坚固基石,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争创三优”活动要围绕全省煤炭工业“三个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活动的主要任务、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切实将“争创三优”活动融入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班组安全建设的全过程.

(二)突出主线、统筹兼顾.要充分利用“争创三优”活动这一载体,抓住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这条主线,把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与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班组安全建设结合起来;与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各类达标活动结合起来;与强化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提升员工整体素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不断深化.

(三)注重实际、务求实效.“争创三优”活动要紧紧抓住加强班组安全建设,落实班组长和群监员安全管理责任,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争创三优”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做虚功、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全省煤矿 “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统筹协调活动开展的各项工作.

组 长:王守祯 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副组长:王学军 省煤炭工业厅副厅长

韩世敏 省煤炭工业厅副巡视员

王 珍 省总工会纪检组长

梁云祥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马光生 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处长

李建廷 省煤炭工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常佃军 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冯卫星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人事处处长

贾熙锋 省煤矿工会副主席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马光生(兼)

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切实做好计划安排,明确活动的重点、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及时收集意见建议,研究分析问题,加强沟通交流,确保“争创三优”活动扎实推进.

四、评选表彰

(一)细化制定评选办法.为推动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开展,根据安监总煤行[2010]74号文件精神,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办法,详见附件1).各地区、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评选范围和对象、原则和要求、评选条件和程序、表彰命名、表彰奖励等事项.

(二)组织评审考察推荐.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与全国同步,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要按照评选表彰办法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评选出的先进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进行评审选拔,按照《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所分配各项表彰名额数量的2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推荐申报,并排出次序,经领导组研究评定后原则上按分配名额进行表彰.

全省向全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的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当年表彰的全省优秀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中综合考察,择优选定,提出建议名单,经领导组审议,反馈所在单位后按全国优秀填写相关推荐材料,按规定进行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 “争创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争创三优”活动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减少“三违”、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和造就大批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爱岗敬业、团队和谐、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重要手段,务必要切实增强开展“争创三优”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注重培养典型.在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中要注重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对班组建设相对薄弱的企业重点加强指导;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出具有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全面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争创特色.要在把握“争创三优”活动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制定出符合自身特点的具体目标、工作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立足于不同阶段、不同时间的重点工作,运用不同的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活动效果,突出争创特色,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工具,加大对“争创三优”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导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宣传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促进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按时上报材料.今年是全国和全省“争创三优”活动开展第一年,考察推荐评比时间较紧,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各地区、各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本级“争创三优”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没有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领导机构,没有制定方案或逾期不报各类推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2、各地区、各单位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第一次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表各一式6份,经各级签署意见后,附评分细则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要将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排出次序,并填报《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推荐排序表》(附件3)后,一式2份与推荐表一并上报.

3、全国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第一次评选推荐工作,由于时间较紧,为确保我省能按时上报,各地区、各单位将所推荐的全省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同时按全国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表进行填写,并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后,一式6份于7月10日前一同上报,由领导组办公室从中综合考察,择优选定,完善手续,按时上报.

4、正常评选的当年4月30日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省级优秀推荐材料.

5、正常评选的当年6月30日前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国家级优秀推荐材料,确保我省按时上报全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所有报送材料均附电子文档(有关文档可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山西煤炭信息网下载),评选时间、名额分配等情况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煤炭工业厅劳动用工管理处

邮 编:030012

联系人:赵一兵 孙占国

电 话:0351-4117102 4117103(传真)

邮 箱:sxmtldyggl@163.com

附件:

1、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2、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表彰名额分配表.xls

3、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推荐名额排序表.xls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班组长、特聘

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为充分发挥煤矿企业班组、班组长和特聘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0]74号)要求,全面推进全省煤矿开展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活动(简称“争创三优”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经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全省煤矿企业从事生产建设作业,重点是煤矿井下作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班组长和群监员.

二、评选时间及表彰规模

评选表彰活动从2010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

每次分别评选出优秀安全班组50个,优秀班组长50名,优秀群监员50名;十佳安全班组10个,十佳班组长10名,十佳群监员10名.

三、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

(一)优秀安全班组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2、班组管理规范有序,有完善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实行安全生产风险预控管理,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益,各岗位职责明确落实到人;班组安全信息管理细致准确.

3、现场安全管理扎实有效,班组成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遵章守纪,年度内无“三违”行为.

4、积极参加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理论学习,定期组织班组内部培训,班组成员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业务保安能力强;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在企业组织技术比武中成绩优异;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实践活动,学技术、钻业务、争先进、保安全的氛围浓厚.

5、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班组安全生产在市级或国有煤炭集团范围内处于领先水平,连续三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岗位达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材料消耗完成节能降耗指标.

6、民主管理好,班务公开,班组文化特色鲜明,班组思想政治工作形式新颖多样,效果明显,班组成员团结和谐,党员和骨干作用发挥好,班组成员队伍稳定,精神面貌好,团结向上,战斗力和凝聚力强.

(二)优秀班组长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2、责任意识强,注重健全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并督促落实到位,善于抓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善于学习,业务和安全技能素质过硬,一专多能;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革新、管理创新实践、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抓好班组成员岗位技能培训和“师带徒”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队伍素质.

4、履职能力强,劳动组织合理,科学分解落实生产任务,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狠抓节能降耗,生产效益好;狠抓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全面提高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

5、注重班组团队建设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实事求是,民主管理,积极开展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活动,了解和掌握班组成员的思想动态,能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心理因素,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6、带头遵守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在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有效防止事故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7、担任班组长三年(含)以上现职,所带班组年度无“三违”,连续三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优秀群监员评选条件(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

1、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

3、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维护职工利益,有效履行群监员职责,严格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落实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按批准的技术措施进行生产,严禁违规作业;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记录清楚.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圆满完成生产任务,积极参加企业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培训,业务技能和安全监督能力强.

5、在发现、排除事故隐患,维护班组成员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有效防止事故及制止“三违”行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6、聘任符合《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家〈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担任群监员三年(含)以上现职,年度内无“三违”行动.

为增强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的科学性,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条件进行了具体量化,基本分为100分,附加分充分体现突出安全和业务技能,分值最高为10分,具体评分细则见各推荐表.

四、十佳安全班组、十佳班组长和十佳群监员评选条件

(一)十佳安全班组评选条件

十佳安全班组除应具备优秀安全班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成效明显,学习和创新氛围浓厚,遵章守纪和安全意识强,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严格落实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班组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有创新和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3、班组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含)以上,安全生产指标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连续五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4、班组成员技能全面,班组骨干一专多能,岗位练兵成效显著,评选当年或上一年度在市级(国有煤炭集团)及以上组织的技术比武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二)十佳班组长评选条件

十佳班组长除应具备优秀班组长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进取、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管理严格,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善于总结经验,学习创新能力强,对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有创新和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3、贯彻以为人本思想,班组建设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特色鲜明,在全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担任班组长五年(含)以上现职,所带班组连续五年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十佳群监员评选条件

十佳群监员除应具备优秀群监员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敢于抵制违章指挥行为,遇有紧急情况敢于命令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在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方面事迹突出.

2、注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安全素质高,行使安全监督能力强,方法有创新.

3、创造性地发挥群监员职能,对群监组织建设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有突出贡献.

4、担任群监员五年(含)以上现职,期间个人无“三违”行为,所在班组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群监员推荐评选程序

1、煤矿企业根据评选条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摸底,择优推荐申报,按隶属关系将推荐材料上报至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国有煤炭集团公司).

2、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国有煤炭集团公司)根据所分配的各项表彰名额数量2倍,会同煤矿企业所在市工会、市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煤矿工会初评后,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3、由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评审,提出表彰名单,提请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审议确定.

(二)十佳安全班组、十佳班组长和十佳群监员评选程序

1、由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从全省表彰的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中择优综合考察,提出建议名单.

2、将建议名单反馈市级工会、省煤矿工会征求意见,市级工会、省煤矿工会会同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分别填报“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报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

3、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将推荐名单提请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审议确定.

六、表彰命名

(一)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省煤炭工业厅、省总工会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表彰,分别授予“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全省煤矿优秀群监员”、“全省煤矿十佳安全班组”、“全省煤矿十佳班组长”、“全省煤矿十佳群监员”称号,并颁发证书或牌匾,同时获得全国先进的推荐资格.

(二)获得“全省煤矿十佳安全班组”、“全省煤矿十佳班组长”、“全省煤矿十佳群监员”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同时获得“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按照有关程序申报,履行手续.

七、评选工作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禁止人为拔高、造假,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二)评选必须有依据,评分细则所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评选结束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三)推荐的对象必须自下而上产生,要经过公示等民主程序,对公示过程中的举报反映,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提出明确意见.

(四)推荐对象所在煤矿企业评选周期内发生重特大死亡事故;未建立工会和职代会;未推行“五个统一”的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未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存在非法违法劳动用工行为;劳动关系不和谐,取消企业推荐和参评资格.

(五)申报“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同时参照省总工会有关规定.各市工会要会同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六)各地区、各单位务于评选当年4月30日前完成向全省煤矿“争创三优”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推荐上报的所有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七)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所在企业给予奖励.

附表:

1、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推荐表(封面).doc

全省煤矿优秀安全班组推荐表(表芯).xls

2、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推荐表(封面).doc

全省煤矿优秀班组长推荐表(表芯).xls

先进企业评选办法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抓治安保稳定”活动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激励各地各部门团结奋战、合力攻坚,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着力营造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群防群治的治安环境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氛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参与部门、组织(个人)先进评选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治安保稳定”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镇(街道)。

(二)奖励方法

镇(街道)按“抓治安保稳定”考核结果取前六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作为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对获得一等奖的镇(街道)奖励1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镇(街道)奖励8万元,获得三等奖的镇(街道)奖励6万元。其他镇(街道)按考核分值予以奖励。

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对象

基层参与部门、组织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分四类,给予奖励。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先进集体(20个)

评选对象:“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有关牵头部门下属单位。

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成绩突出,效果明显。

(2)群防群治防控工作好(10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

评选条件:

①重视群防群治工作,有一支常年性巡逻队,有若干名志愿者,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义务巡逻,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群众反映良好;

②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和户户联防,有明显成效或典型事例;

③“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

(3)支持参与好、发动员工好、内部安保好(10个)

评选对象:企事业单位、商会

评选条件:

①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②企业内保工作好,并积极参与、支持辖区群防群治工作;

③组织或开展企企联防;

④一年来无“两抢一盗”案件发生。

(4)封闭管理好(8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评选条件:

①大力开展农村封闭式小区建设,成效明显;

②大力推进城区老小区改造,围合式自治管理成效明显。

(5)防范效果好(12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专业巡防队伍,志愿者队伍、和谐促进员队伍

评选条件:

①成立并开展工作6个月以上;

②集体平均每人参与“三打一反”攻坚行动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③有比较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④有相对稳定的人员组成和服务内容,经常性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

⑤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用发挥好,成效明显、社会反映良好;

⑥活动区域内,未发生重特大或有影响的“三打一反”案件。

2.优秀个人,分四类,给予奖励。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先进个人(150名)

评选对象:“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参与部门个人,镇(街道)所属单位个人。

评选条件:

全力参与“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成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

(2)组织发动好(20名)

评选对象:村(社区)、企业负责人或班子成员

评选条件:

①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三打一反”攻坚行动,群防群治工作好;

②“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

③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无越级上访和重特大发生;

④企业内保工作好,并积极参与、支持、赞助辖区群防群治工作。

(3)坚持参加好(30名)

评选对象:专业巡逻队员和志愿者。

评选条件:

①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②积极参加“三打一反”攻坚行动,义务夜巡或志愿者相关服务工作1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超过100小时以上或有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

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某项具体工作,尽心尽力,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④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体现良好的社会风尚。

(4)防控效果好(50名)

评选对象:出租房屋房东、小区物业人员、企业内保人员、旅馆工作人员等

评选条件:

①认真履行房东职责,积极提供治安信息、线索,以房管人作用明显的;

②小区物业人员尽心尽职、积极采取防控管理措施,小区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

③企业内保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参加村企联防,企业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

④旅馆工作人员责任心强,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动,工作突出的;

⑤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

(三)评选程序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评选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1),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请市“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先进企业评选办法范文第3篇

在第107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女工身心健康、丰富女工的文化生活、加强女工的沟通与交流,展现女工在建筑行业爱岗敬业和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凸显女工在工作岗位积极向上、魅力自信的精彩人生,弘扬女工在xx建筑业发展中的时代精神。xx省建筑业协会开展以“建筑人生·铿锵玫瑰”为主题的庆祝“三八”妇女节公益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建筑人生·铿锵玫瑰

二、活动时间:2017年3月7日(周x)

上午9:00--12:00 “铿锵玫瑰”时尚女性知识讲座

下午13:30--16:00 “三八”妇女节联欢活动

报到时间:3月7日上午8点

三、活动地点:xx 酒店电话:xx

四、活动内容:

(一)评选20xx年度xx省先进女职工活动

参评人员范围:

凡我省建筑业企业在册在岗女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职业道德、优良的家庭美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坚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3、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团结同志,邻里和睦,严于律已,宽厚待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公认度;

评选办法:

1、各建筑业企业根据评选条件要求,评选推荐一人;

2、推荐的人选经所在企业审定,填写“先进女职工申报表”一式二份,并附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提交工作照和生活照2张(提交电子版),于3月13日前报信息传媒部,(xx);

3、上报的人选经xx省建筑业协会审定后予以表彰,先进事迹刊登在《xx建筑业》杂志上进行宣传,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举办“铿锵玫瑰”时尚女性知识讲座

1、“打造知性女人,成就精彩人生”知识讲座

2、“提升自我,尊享幸福生活”讲座

(三)“三八”妇女节联欢活动

1、“铿锵玫瑰·魅力女人”节目表演。为展现我省建筑业职业女性健康、自信、活力、时尚的时代形象,举办“铿锵玫瑰·魅力女人”节目表演赛。表演节目形式不限,舞蹈、小品、相声、演唱等健康向上的内容均可。节目由各单位选送,也可由个人自由报名参与(所报送节目必须是本单位女职工所演,可以有本单位男职工助演)。协会将根据报送节目内容、形式等进行筛选,最终确定8-10个节目在活动当天进行决赛及汇报演出,并评选优秀节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现场趣味游戏及抽奖。

五、参加人员

xx省建筑业女企业家、女总工程师、女项目经理、女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本次活动的开展,认真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参加本次活动,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参加联欢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于3月3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节目报送与辛xx(xx);各单位于3月3日15:00前将参会人员信息报李xx(xx)。

先进企业评选办法范文第4篇

工业园技改增容工程是公司扭亏挖潜的创业工程,也是公司创新技术、跨越发展的里程碑工程。自20__年6月份动工以来,广大员工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投身到工程建设之中,克服了资金短缺、供货延期、环境条件恶劣等重重困难,仅用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就圆满完成了技改增容工程[文秘站网-]建设任务,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

为了总结技改增容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发扬公司员工励精图治、艰苦创业的拼搏精神,充分肯定和表彰广大员工对企业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技改增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__年度成立并参加技改增容工程建设的单位。

2、直接参与工程建设的公司员工。

3、参加工程安装时间不足全程2/3或施工期出勤率不足95%的单位和员工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工程建设先进单位

1、单位成员团结协作,服从指挥,勤奋工作,能够认真到位地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团队观念和集体形象。

2、遵章守纪,管理严格,无工作失误,未发生人身伤害和安全责任事故。

3、计划周密,组织得力,工作规范高效,在工程建设中成绩突出。

(二)、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1、勤奋学习业务知识,工作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在工程建设中成绩突出。

2、遵章守纪,安全工作,无人身伤害事故及违章违纪行为。

3、加班加点,忘我工作,无工作失误和过失,出勤率在95%以上。

(三)、工程建设特殊贡献奖

1、工作认真负责,独当一面,能够科学合理地组织安装工作,在工程建设中表现突出。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规章制度,在安装工作中无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成绩优异。

3、顾全大局,率先垂范,在工程建设中任劳任怨,能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工程建设先进单位

1、按照安装项目部和关联职能部室总数20%的比例确定工程建设先进单位。

2、由公司工程安装调试指挥部具体负责先进单位的推选确定工作。

3、12月15日前将评选结果书面报总经理办公室。

(二)、工程建设先进个人

1、按照参与施工单位人数20%的比例确定先进名额。

2、各单位自行负责本专业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3、12月15日前将评选结果书面报总经理办公室。

(三)、工程建设特殊贡献奖

1、由工程安装调试指挥部负责评选工作。

2、12月15日前将评选结果书面报总经理办公室。

四、总经理办公室协同人力部、生产技术部和企管部审查评选结果,并提报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经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由公司统一组织表彰。

五、注意事项

先进企业评选办法范文第5篇

一、奖项设置

1、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3个)

2、民营企业纳税100强

3、全民创业标兵(40名)

二、考核办法

(一)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

1、考核对象:各县(市、区)。

2、考核指标:企业增加值、营业收入、上交税收、民营经济工作、招商引资、争创品牌。

3、计分办法:

(1)基本分:100分。

A、企业增加值(1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计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超目标任务比例最高的计2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B、营业收入(1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计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超目标任务比例最高的计2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C、上交税收(7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计60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超目标任务比例最高的计10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D、民营经济工作(10分)。县(市、区)政府出台了推进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县(市、区)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或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有独立的县(市、区)、乡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工作职能明确;主管部门的工作经费有保障;成立了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履行职能;设立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局主管的信用担保机构,有注册资本并开展信贷担保业务;民营经济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内容,并对乡镇(街道)进行考核。

(2)附加分:①招商引资:当年招商引资单个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5亿元(外资1000—5000万美元)的加1分,5—10亿元(外资5000万—1亿美元)的加3分,10亿元(外资1亿美元)以上加5分。靖安县、铜鼓县5000万—1亿元(外资500—1000万美元)的加0.5分,1亿元(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加分标准同上。以上项目历年加过分的不重复计算。②争创品牌:当年获得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称号,每个加4分,续认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称号,每个加2分;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称号,每个加1分,续认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称号,每个加0.5分。

4、考核结果:基本分加附加分得分前3名为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

(二)民营企业纳税100强

1、考核对象:全市所有民营企业。

2、评选办法:按当年纳税额(含优惠返还)从高到低取前100名为民营企业纳税100强。

(三)全民创业标兵(40名,其中客商创业标兵和本土创业标兵各20名)

1、考核对象:凡在*春市范围内投资创办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参评条件:

(1)所在企业当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2)所在企业当年上交税金(含优惠返还)200万元以上。

(3)所在企业安排就业人员200人以上。

(4)所在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无偷漏税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无拖欠职工工资现象;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合理使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无严重污染现象;积极回报社会,在扶贫济困、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在社会上有良好声誉。

3、评选办法:由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推荐,择优选定客商创业标兵和本土创业标兵各20名。

三、考评程序

1、各县(市、区)政府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将各项考核数据和材料报市民营企业局。

2、基本分以市民企、统计、税务等部门核定的数据和情况进行评分;加分项目由市民营企业局会同有关部门人员考核认定。

3、市民营企业局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四、奖励办法

(一)对评为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的给予表彰奖励,并发给奖牌。具体奖励标准为:第一名奖6万元、第二名奖5万元、第三名奖4万元。

(二)对评为民营企业纳税100强、全民创业标兵的,发给奖牌或荣誉证书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