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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09-0130-03
一、何为校园欺凌
所谓欺凌,也就是对比自己弱小的一方进行持续、单方面的身体、心理上的攻击,使对方感到痛苦的行为。校园欺凌,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校园中的类似行为。多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中小学阶段是校园欺凌的多发期。由此可见,校园欺凌行为是发生在学校、班级、宿舍等青少年生活环境中的,仅靠个人意志无法摆脱的一个人际关系中产生的。由于大多数国家实行九年制的义务教育制度,因此受害者会长期受到欺凌。
欺凌现象所涉及的人员绝不仅仅是欺凌者与被欺凌者这么简单。它还包括了在一旁起哄和无视的旁观者群体。也正是这个原因,才导致了欺凌问题经常难以被发现的特点。
欺凌是使对方身体、精神感到痛苦的行为。因此,被施加暴力、掠夺钱财之类的行为即使没有明显的证据也非常容易被认知。但是无视、排挤、诽谤、中伤等通过语言方式的欺凌,却容易被视为在一起玩耍、嬉戏而被周围人所忽视。
中小学生处于心智的成长阶段。对很多事情的认识都很朦胧,对他人怜悯与关怀的情感也尚在发育过程之中。而出现在这个阶段的校园欺凌的经历,无疑对成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日本是校园欺凌事件的多发国家之一。针对此现象的研究也早于我国。因此,笔者认为对此现象发生原因进行对比研究对于我国今后防止和整治这一现象有着很重要的作用。
二、出现校园欺凌现象原因的中日比较
纵观两国的校园欺凌现象,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共同点和不同点。
1.共同点
(1)中日两国校园产生欺凌现象原因的第一个共同点在于学校道德教育的欠缺。道德是做人的根本。但是在现行的义务教育的教学计划中,道德教育被严重轻视。大多数学校对道德的教育都很形式化。在日本,10多年前由高学历精英青年群体所发动的奥姆真理教事件,对于现今的日本社会仍起着深远的影响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一味的偏重知识教育,而忽略了道德教育,结果便是培养了一群连最基本的善恶都判断不了的“人才”。
(2)现在的孩子们普遍承受着以往几代人所没有的升学压力。而且这种压力还有愈演愈厉的趋势。上补课班成了家常便饭。孩子们不仅要在正规的学校(第一个学校)学习,放学之后还要去补课班、兴趣班或者家教(第二个学校),回到家后还要继续完成学校、补课班的作业,预习复习等等。于是家庭成为了孩子们的第三所学校。这种学习方式给孩子们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而在某些时候,以游戏的态度欺负弱小,便成为孩子们释放压力的一种途径。我们理解父母们望子成龙的迫切心理,但是如果每天要接连去三个学校学习的话,即便是爱学习的孩子也都会有心理压力。更何况,爱玩是孩子们的天性,大部分孩子并不会出于喜欢而主动学习的。因此在这种环境下孩子们的心理压力之大便可想而知了。如果现代社会能够给孩子们创造一个没有压力的环境的话,学校欺凌现象无疑会减少的。
(3)不管中国还是日本,30年以前还都是每个家庭都有好几个孩子的时代。那是个在家里有很多兄弟姐妹,在外有很多玩伴的时代。在孩子的群体中,会不断发生矛盾和争执。而这些问题大多会由孩子们自己解决。于是孩子们在发生争执和解决问题中生活并成长。因此,在成长的过程中便掌握了打闹(攻击)的方式、限度以及修复人际关系的方式方法。但是,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和日本的少子化进程使儿童在团体中生活成长的机会大幅度减少。兄弟姐妹的数量减少,很多青少年不知道如何与他人相处,不知道在出现问题时应该如何应对。于是便产生了采取欺凌的方式与他人相处的现象。
(4)在现代社会中,媒体成了情报提供、宣传的主要渠道。现在的青少年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杂志等很多媒介获取社会上的信息。比起学校和家庭,这些媒体对青少年的影响更大。另外,随着全球化的进展,国外的一些含有暴力内容的电影、电视、动漫等等大量流入国内。网络、游戏厅也提供大量包含暴力内容的游戏。这些都会给青少年带来不良的影响。青少年时期是人类好奇心最旺盛的时期,也是模仿力最强的时期。因此青少年一旦对此类含有暴力内容的信息产生兴趣并加以模仿,就极有可能会对身边相对弱小的孩子采取暴力行为。
(5)有一些学校及家庭一味的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对于成绩差的学生不够关心,使之成为教育的盲点。而家庭、学校、社会对于这类青少年的暴力行为的重视程度也相对较低。这也成了校园欺凌的一个原因。
2.两国各自的特殊原因
(1)中国
第一,强大的升学压力使现今的学生两极分化现象加剧。虽然素质教育已经进行数年,但是有很多学校、教师仍单纯看重升学率。过分偏向于成绩好的学生,而对于成绩差的学生则不够尊重。处于不利地位的“差生”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关心,而且还会被同学冷落,被群体所孤立。从而导致心中的不满情绪加剧,此时一旦接触到社会的暴力文化,便有可能成为校园欺凌的施暴者。
第二,家庭暴力也是诱导青少年产生欺凌倾向的诱因之一。中国家庭中父母大多需要工作。工作上的繁忙使很多父母对孩子疏于管教。有时甚至当着孩子面夫妻吵架。而且,中国父母对于孩子的过错采取打骂的教育方式比较普遍。父母对待孩子的方式,在无形中成了孩子眼中与他人相处的模范事例。所以导致一部分青少年养成了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
第三,有一些父母即使发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受人欺负,也不积极的解决问题。被抢夺钱财,就给;被打了,认为即使反抗也没有用,所以让孩子休学或者转学。这样的处理方式,只会让被欺负的孩子在心理上更加没有立场,并助长施暴一方的嚣张气焰。成为助长校园欺凌现象蔓延的原因之一。
(2)日本
第一,从日本人的国民性的角度来看,日本人是将忍耐视为做人的一种美德。不管面对多少艰难困苦,也咬牙忍耐没有一句怨言,是日本人的特点之一。因此,日本人比起其他国家的人来说,就更加容易积累精神压力。孩子们从小便被教育要忍耐。即使被责骂也要忍耐着说“是!”,而不能辩解,也经常会从日本父母口中听到“是男子汉就要忍住眼泪!”之类的话语。孩子们在家庭与学校双方积累的压力无处释放,又因为一直在忍耐着,所以一旦到达极限就极易向身边身材瘦小、性格懦弱的同伴产生攻击行为。而受到欺负的一方仍会按照家长及老师教育的那样继续忍耐,因此在学校发生的欺凌现象就更难被发觉。
第二,在日本产生了一种“不以欺负弱小为耻”的畸形文化。一直以来,西洋的文化被称为“罪的文化”,而日本的文化则被称为“耻的文化”。因此可以说,日本人应该是对耻辱感比较敏感的民族。如此说来,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一方这种行为,则应该被视为耻辱。但现实是,软弱且无力反抗者率先成为了被欺凌的对象。“欺凌弱小为耻”这种文化心理在日本社会逐渐淡化,青少年应有的正义感也逐渐消失。
第三,对于校园欺凌现象,装作看不见的旁观者阵营在不断壮大。在以往的日本,青少年被灌输“见义不为,非勇也”的思想。若有人发生争执,即使不关己事,他们也会介入加以制止。但是在今天,在同班同学中即使有人遭到欺凌,大多数青少年都会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日本朋友曾与笔者谈及过其班级出现过的欺凌现象。当被问及“看到他人被欺凌时你会怎么样”时,他的回答是“如果出手制止的话,也许会牵连到自己也被欺负。所以虽然会很同情,但是大家都不会加以制止。”在这一点上,相比起中国,日本方面表现出了更加明显的无视倾向。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导致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原因并不在某一个方面,而是整个社会大环境的问题。因此为了防止校园欺凌继续危害青少年,我们就必须要思考如何构建一个适合的环境,使得青少年能够健康成长
三、校园欺凌的对策
校园欺凌这一现象,可以说已经不是某些人或者某个地域、团体所面临的问题,而是已经成为一个引起全社会瞩目的社会问题。因此,并非是某一个人的力量就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1.家庭
在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部分已经阐述过,欺凌问题与家庭教育有着密切的关联。每个家庭都必须认识到,我们有责任让孩子掌握作为一个“人”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认知与态度。也就是对善恶的判断、正义感以及对他人的关怀和帮助弱者的勇气。希望每个家庭都能经常对孩子的生活态度予以关注,在平时的生活当中教育,并使其掌握判断善恶和关怀他人的能力。想要做到这点,便需要以浓厚的亲情和相互信赖的关系作为基础。另外,父母必须重新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将“欺凌弱者,是作为一个人所不被允许的”这一观点贯彻始终。并不断完善自身的生活态度,为孩子的人格培养作出良好的示范作用。
家庭,必须是一个由深厚亲情和信赖关系所紧密维系的人际关系所支撑的场所。对于被欺凌的青少年,家庭必须要成为能使其放松下来的心灵的归宿。尤其是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往往会出于不想让父母担心而羞于承认和坦白被欺负的事实。对此,希望父母及监护人能够真正理解并接纳孩子。
为了使家庭能够成为孩子心灵的归宿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对孩子的日常生活给予充分的关注。父母们的主要任务是要注意观察孩子是否有欺凌行为或者被欺凌,并细心捉捕孩子所发出的危险信号。希望广大父母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对孩子温暖守护的重要性。
其次,作为父母,主动营造一个与孩子互动的场所与机会,并努力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也是很重要的。在日常生活中尽可能的在家人一起吃饭的时间多聊聊天,偶尔和孩子一起进行郊游等野外活动,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重要的是创造这样的机会。通过互动,打破以往单纯的按学习成绩对孩子进行评价的方式,减少给孩子的压力,以更加宽容的方式守护孩子成长。尊重孩子的特长和个性。另外,对于人生目标、学习目的、梦想和希望等等话题的探讨也尤为重要。
最后,无论哪个孩子身上,都有可能发生欺凌问题。希望所有父母都能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在家庭当中营造一个让孩子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诉说烦恼的氛围便成为重中之重。为此,父母必须在平时就有给与孩子一个坚强后盾的姿态。让孩子知道即使遇到了烦恼和困难,也可以放心和家长诉说。
2.学校
对于学生来说,学校应该是一个可以愉快学习、活动的场所。应该让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存在感和自我实现的喜悦。对于校园欺凌问题,学校有责任解决。学校方面要坚持“决不允许欺凌现象的存在。也绝不允许鼓动、无视欺凌行为”的态度。并让学生知道,根据情况校方会采取开除学籍等严肃的处理方式。
如果不通过强化道德教育来培养学生对人性的尊重、正义感以及对他人关怀的心灵,社会将会朝危险的方向发展下去。尤其是现行的教育体制缺乏尊重他人、培养正义感、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等内容和环节,而这些又恰恰是人生中最为重要的素质。
在升学竞争白热化的现今学校中,很多成绩不好的学生被教师、班集体所忽略。校方要以身作则,教育学生们知道、理解除了学习成绩,还有很多评价人的方式。因此,对于在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志愿者活动的学生,校方要积极予以奖励。通过这种奖励制度,使拥有不同才能和性格的学生们拥有自信。
3.社会
作为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广大企事业单位能够为解决校园欺凌问题予以尽可能的帮助。例如,可以采取公益广告的形式提倡解决校园欺凌问题;也可以赞助各类媒体共同创造和谐环境来遏制欺凌现象的发生。
在信息化进程中,各类媒体对青少年的影响尤为重大。虽然各类媒体具有报道的自由和语言表达的自由,但是为了青少年的人性的培养,希望媒体注意其报道的内容和方式是否妥当。
在电视节目方面,有很多是通过欺负、嘲笑他人的方式来取悦观众。青少年观众通过观看此类节目,会错误地认为自己也可以采取此类行为来获得。然而通过欺凌他人来获取,这样一种与人权相关的卑鄙行为是绝不能被允许的。另外,电视节目当中的暴力和有关死亡的情节也会给孩子们的心灵带来影响。作为家长,在观看此类电视节目时要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而电视节目的制作方,也应该适当做出考虑和让步。
通过校园问题,让我们每个成年人认识到在意识上需要产生重大的变化。第一点是在缺乏关怀,以自我中心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连带感逐渐稀薄化。在物质丰富的当代社会,人们之间的关系相当脆弱。这一点恰恰成为了允许欺凌现象存在的背景之一。我们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充分认识到这点,并进行深刻的反省。
另外一点是对于欺凌现象本身的认识。欺凌现象,也存在于成年人的社会当中。想要彻底根绝,是极其困难的。但是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欺凌弱者这一卑劣的行为都绝不能被正当化。因此,必须要在全社会范围内确立一种“决不允许欺凌行为出现”的明确规则。并用坚决的态度来正视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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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瑞典;校园欺凌;立法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5)12A-0003-04
校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社会问题,因其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家庭、学校和整个社会的稳定而引起各国普遍关注,已成为国内外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研究热点[1]。瑞典将校园欺凌界定为学校的学生经常对其他同学实施排挤、暴力、侮辱、歧视、谐戏、嫌弃、破坏持有物品、诽谤、监禁等致使其身体或精神受到损害的行为。瑞典1993年修改《学校法》时,规定了教师有预防校园欺凌的义务,以防止任何形态的欺凌行为对学生造成侵害。《学校法》规定,为确保学生在学校获得知识以及健康成长,必须保障学生拥有能够安全学习的环境。学校的教育活动应当秉承民主主义价值观、人的生命不可侵犯、尊重个人自由和尊严、所有人平等、相互协作等理念。2010年瑞典全面修改《学校法》,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制度,规定了教师和校长对欺凌行为有报告义务及法律责任,明确了国家学校监督团在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的作用。为落实《学校法》,瑞典教育部设立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学校可全部或部分实施这些项目,教育部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瑞典校园欺凌立法和实施项目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在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方面,我国有必要借鉴瑞典的立法和实务经验,构筑我国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制度。
一、学校、教师和有关机关对校园欺凌的法定职责
《学校法》的预防校园欺凌制度适用于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所有学校。该法规定,学校经营者以及教职员工有义务防止学生遭受欺凌,学校经营者必须每年制订详细的《禁止校园欺凌计划》,规划第二年将着手实施的具体措施。在新的一年开始阶段,须对上一年度相关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实施效果进行说明。同样的要求是,教育部也必须定期对全国学校的校园欺凌预防和规制措施进行调查,评估实施效果,并分析各种措施是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法》特别强化了教育机构的报告义务,规定教师以及其他员工发现欺凌现象时,有义务向校长报告,校长应当立即向学校经营者报告,收到报告的经营者必须及时进行事实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欺凌行为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学校经营者防止和规制校园欺凌行为属于法定责任,但他们往往因缺乏获知欺凌行为的相关信息而难以采取措施,因此,立法上赋予了教师、校长等的通报义务。《学校法》还规定教师和学校经营者对协助事实调查的学生,或者对教师和校长违反通报义务而进行告发或提出申诉的学生不得实施报复行为。
教师、校长、学校经营者违反报告以及事实调查义务,致使欺凌行为给学生造成损害的,学校经营者应当给予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由法院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认定;违反立法上的其他义务造成损害也应给予补偿,只有侵害是轻微的或者并未实施报复行为的才免于赔偿。在此类诉讼中,即使受害的学生败诉,只要当初时有合理的理由,也可无需承担胜诉者的诉讼费用,甚至法院还可以令学校经营者承担败诉者的诉讼费用。立法上减轻者的证明责任,者只需提出遭受了欺凌行为或者受到学校一方的报复这些大致事实即可,学校经营者则必须对不存在欺凌行为或报复行为负担举证责任。从《学校法》的规定来看,学校承担欺凌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遵循无过错原则,只要学校未能防止欺凌现象的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不看是否采取了有关措施,学校方面不能以尽到管理职责为由进行抗辩。
《学校法》对国家学校监督团在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方面的作用也进行了规定。国家学校监督团是独立于教育部的机构,其任务是对学校经营方面的效率以及教育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并进行评估,对小学至高中阶段的私立学校的建立作出许可[2]。该机构有权基于评估结果对学校经营者提出劝告和建议,令其修正有关问题。当学校经营者不按照要求修正错误时,该机构可以作出罚款的决定,甚至可以对私立学校给予取消办学资格的处罚。国家学校监督团设置幼儿及学生监督官(barn och elev ombudet),监督官主要职责是保护幼儿及学生的人权。监督官有权对学校发出防止校园欺凌的劝告,当发生欺凌事件时,可以提出应对欺凌行为的措施。监督官还与地方自治团体进行合作,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此外,监督官还有权受理关于校园欺凌的申告,并对此进行调查。在征得被欺凌者同意后,幼儿及学生监督官可以以学校经营者为被告代替学生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如果被欺凌者不满16岁,诉讼应征得其父母的同意。
二、对欺凌行为实施者的规诫措施
《学校法》规定,教师和校长在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时,为了规制相关行为可采取符合法律规定的各种规诫措施,但无论采取何种措施,均应制作书面记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给予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规诫措施是为了发挥更好的教育作用。从有效的对策角度来看,与其把对学生的处罚作为主要手段,倒不如强化学校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基于这一理念,瑞典对欺凌行为实施者的规诫措施更为人性化。
基础学校、萨米人学校、基础养护学校、特殊学校、高中学校、高等养护学校可以令在班级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退出教室,直至授课结束。上述学校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可以在学校监督下,令其放学后留在学校最长一个小时,或者提前一小时到校。经调查后确认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校长可以提出书面警告,警告书中必须写明如果不停止欺凌行为将采取的措施,该警告内容必须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对于6岁生的学前班、萨米人学校、基础学校、基础养护学校、特殊学校、高中学校以及高等养护学校的学生,在学校采取有关措施未见效果、或者出于保护其他学生安全学习的需要,校长可以对其采取调换班级或者在该校其他场所授课之措施,并通知监护人。不过,这一措施实施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周。在前一措施无效或者无法实施前一措施时,校长可令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暂时转学,但必须与转入学校的校长进行商议并通知监护人,暂时转学措施最长不超过4周。
在实施义务教育的基础学校、特殊学校以及萨米人学校,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校长可以作出暂时停学的决定:第一,出于保护其他学生安全学习的需要有必要给予停学处分;第二,学校在采取有关措施后仍然无法制止欺凌行为;第三,对停学的学生耽误的课程能够进行补课。停学处分的目的主要是在停学期间考虑要采取其他何种措施更为有效,因此,停学处分不得随意适用,并且一次不得超过1周,半年内不得实施2次以上。在作出停学决定前,必须为学生的监护人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若学生不满18岁,必须将决定通知社会福利委员会。停学期间学生的监护责任归于父母,不过,学校必须对停学学生的补课进行合理安排,不得耽误学生的学习。
在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学校、高等养护学校以及以移民为教育对象的瑞典语教育学校,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校长也可令其停学(停学决定应当立即生效),停学措施原则上不得超过2周,只有在停学时间短无法达到规制欺凌行为的目的,或出于其他需要应当延长的,才可延长停学时间,不过半年内停学不得超过3次。同样,这种停学需将有关决定通知监护人和社会福利委员会。
三、学校实施的欺凌行为预防项目
对校园暴力进行事先预防,将其制止于萌芽状态,远比事态发生后采取临时救济措施更为重要,这已被国外学者所公认[3]。1993年的校园欺凌立法要求教育行政机构制订欺凌预防对策,以使校园欺凌法制得到有效落实。从1993年开始,瑞典逐渐在全国的学校实施教育部的“校园欺凌预防项目”。该项目的实践性目标是:第一,提高欺凌行为的问题意识,积累应对知识;第二,构建学生的父母与教师之间积极且真挚的协作关系;第三,创制明确的欺凌行为预防规则;第四,强化对被害人的保护。基于上述目标,教育部要求学校从学校层面、班级层面、个人层面实施综合的对策。
在学校层面,召开由校长、教师、心理学家、社会福祉学家、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全校会议,研讨校园欺凌问题,制订长期预防计划。学校完善课间和午休时的监督方法,教师与学生共同度过休息时间,与学生一起参加活动,发现欺凌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设置校园欺凌热线电话,为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心理治疗,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由家长、学生和教师共同研讨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教师之间结成预防和应对小组,小组成员之间进行信息交流,介绍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班级层面,由学生制订班级规则,约定不实施欺凌行为,对遭受欺凌者提供帮助,关照容易被排挤的同学。班级每周召开一次班会,讨论如何维持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良好关系,并对校园欺凌问题进行讨论。学生之间结成学习小组,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建立友好关系。定期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室内外活动,通过旅游、夏令营、舞会等各种活动,培养学生的团体意识与合作意识。召开由学生和家长以及老师参加的会议,讨论校园欺凌问题,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
在个人层面,教师一旦发现欺凌现象,立即与行为实施者和被欺凌者进行谈话,命令欺凌者不得实施欺凌行为,对被欺凌者进行保护。如果欺凌事态比较严重,应邀请双方家长共同商讨对策,制订解决方案。借助有影响力学生的力量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欺凌问题,选任个别学生作为监视员,及时向教师报告欺凌行为。邀请欺凌行为实施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长参加咨询会议,倾听专家的意见。
瑞典教育部2011年1月28日公布了《校园欺凌方法的评价》报告书,这是在对全国部分学校实施的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调查后形成的报告。报告书认为,学校导入的预防对策绝大部分发挥着有效作用,但是也有个别措施效果并不明显甚至出现逆效果,比如,选任学生作为监视者、经常召开全校的欺凌问题会议、强化教师和学生间的关系、教师与加害者和受害者个别谈话等一些对策效果并不明显。此次评估活动,还进一步明确了导入欺凌行为预防项目时学校方面存在的问题。比如,一些学校的准备工作不充分,缺乏对教师的培训以及明确的愿景和计划;学校选择项目以及评估实施效果时,缺乏从学生的视角考虑问题。项目的导入由校长和学校经营者单方面决定,缺乏听取教师的意见,因此,一些预防项目的内容不符合教师的要求以及学校的实际状况。
四、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瑞典通过立法强化校园欺凌的预防和规制,学校制订预防和规制计划,教育部定期检查各学校的实施计划,公开检查结果。对欺凌行为人尽管可以实施规诫措施,但目的并不是处罚学生,而是为了发挥教育作用,创造安全学习的环境。我国同样存在校园欺凌现象,且近几年来愈加严重,但目前尚未对预防和规制校园欺凌问题从国家层面构筑相关制度。我国有必要借鉴瑞典的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起真正有效的预防机制。
1.提高学校对预防校园欺凌意义的认识
我国教育机构一直以来忽视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和规制,只有当学生之间发生明显的暴力行为时,学校才有可能介入,对其他类型的欺凌行为几乎疏于管理。学校和教师非常缺乏校园欺凌预防方面的意识,认为学校只要做好学科知识传授即可。学校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还应当发挥保护学生基本人权、通过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基于此,我国有必要通过完善教育立法,强化学校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其人格健全发展的理念,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学校的社会性作用。
2.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经常性学校教育
瑞典各学校根据立法规定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检验。我国可借鉴瑞典的经验,将预防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内容的一部分,编制通识性校园欺凌预防教材,并配合视频宣传资料,以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向学生经常性地宣讲校园欺凌的危害及预防的意义,培养学生正确的社会观和价值观。还可以根据教材编写一些情境表演剧本,让学生在扮演不同角色过程中体验遭受欺凌者的心灵痛苦以及加害者的自责感。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应当成为课堂教学内容的一部分,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学生日常行为,提高学生自觉地不实施欺凌行为的意识。
3.强化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瑞典在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时,注重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成学生之间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我国的学校过于注重学习成绩或特别技能的培养,而对学生的人格教育、社会关系教育、合作与交流能力教育不足。我国中小学校应当改革教育内容与方法,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认识遵守规则的重要意义,学会与他人相处,正确处理发生的问题,掌握融入社会的基本常识和手段。
4.提升教师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能力
瑞典各学校在实施校园欺凌预防项目过程中,注重通过培训提升教师的相关能力。我国亦有必要利用适当方式对教师进行培训,使其提升发现和处理欺凌行为的能力。教师的素养不仅仅在于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技巧,还在于能够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为班级或学校创造和谐环境,促进学生之间关系的良性发展。若教师缺乏此能力,可能会造成学生间的矛盾激化、学生与教师情绪对立、学生厌学等现象,因此,提升教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至关重要。
5.建立社会合力预防校园欺凌机制
瑞典注重借助社会力量预防校园欺凌问题,甚至在制订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时邀请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学生家长参加,共同商讨对策方案。在我国,杜绝或减少校园欺凌问题仅依赖学校是无法实现的,同样需要借助社会的各种力量。我国有必要研究如何建构一套学校与政府、社会、家长顺畅合作的机制,优化预防校园欺凌的大环境。
6.研究校园欺凌的立法问题
从瑞典经验来看,如果缺乏校园欺凌的立法,很难减少或杜绝校园欺凌现象。我国应当尽快启动校园欺凌立法工作,对立法模式和内容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制订符合我国社会传统、经济发展情况的法律,保护我国青少年健康成长,避免青少年因遭受校园欺凌形成消极的人生观和社会观,确保学校的教育能够培养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国家公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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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心城市;校园欺凌;身心健康;社会安全
中心城市在一定区域内是政治、文化、科技、交通、教育、通信等的中心,是具有综合功能或多种主导功能、起着枢纽作用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市小学是指地理位置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的小学,受到城市开放的思想、多元的文化、繁荣的经济和忙碌的交通等因素的影响,中心城市小学的生源构成较为复杂。外在因素的影响和学生自身成长经历的限制,使中心城市小学校园欺凌问题更为凸显。
一、校园欺凌行为概述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负弱小的行为,令受害者在肉体、心灵、精神等方面感到痛苦和难以接受,对学习和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受害者学业成绩下降,对校园生活丧失兴趣等不良后果。
欺凌行为的主要方式有对受害者进行重复的物理攻击,如徒手进行掌掴拍打、对受害人的肢体进行反复推撞,找借口干涉侵占受害者的个人钱财,有意损毁教科书、学习用具,贬抑评论嘲笑受害者的长相体貌、价值取向、家庭结构和家庭情况等,当下还包括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如在网站论坛和社交媒体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分的言论等。
行为发生的主体是欺凌者和受到欺凌的受害者,通常还包括协助者(Assistant)和附和者(Reinforcer),后两者间接地支持欺凌行为的发生,在欺凌行为进行时采取了支持、暗示、观看甚至是呐喊助威等行为,诱发、促成、恶化了欺凌行为。
欺凌者通常有意或寻找借口在校园或校园周边实施欺凌行为,但通常不会认为或直接承认欺凌行为的不正确性,凭借自身的身体优势或不良舆论的暗示和影响对受害者进行欺凌。受害者一般身体弱小,交往能力或交际方式欠缺,个别受害者胆小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主要原因是校园欺凌单方面的冷处理并不奏效,因为同学相处的空间和时间让任何形式的报复都具有存在的可能和条件。
二、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原因分析
1.学生处理社会与自我关系时的必经阶段
学龄前的幼儿,主要以家庭和社区为生活区域,活动范围有限。人际交往的层级较低,以单向交往的结构进行,表现为成人对幼儿的友好关怀和悉心照顾。交往中的互动是在成人的鼓励和引导下被动完成的,比如肢体上的微笑、握手、亲吻,语言上的问好、感谢、再见等。幼儿园是由家庭向社会的过渡单位,身体和心智不足以产生欺凌行为。进入小学是人接受社会化教育的真正开始,自我意识逐渐形成,保护自己和人际交往并存,当这种并存关系失衡时,欺凌现象将不可避免。因此,小学校园欺凌现象是学生在处理社会与自我关系时产生的。
2.媒体多元的开放性增加了模仿的可能性
国家在21世纪初就实现了广播电视信号的村村通工程,亦为全国近13.5亿人民都能接收到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信号,2016年1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达6.88亿。在媒体覆盖生活的今天,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被在受众面前没有任何技术屏障,网络社交媒体的易操作性、对自媒体兴起的热忱和没有把关编审程序的随意传播都会让校园欺凌现象无处遁形,而公开的欺凌事件有人模仿的可能无限增加。
3.家庭暴力对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
从2008年开始,家庭暴力就被纳入出警范围,这一事实一方面说明法律的改革和进步,但另一方面说明家庭暴力已成为家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限制因素。父母无休止的争吵、恶语相向和殴打谩骂不仅会损坏当事人的身心健康,更为重要的是以家庭为主要生活场所的孩子,会在和同学遇到矛盾和冲突时潜意识中采取暴力行为。
由此可见,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构成因素是多方面的,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积极的对策研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十分必要。
三、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对策研究
1.有效利用课堂进行社会化教育
全国小学当下普遍使用的是北师版和人教版教材,语文教科书和思想品德教科书等科目所选用的素材多以介绍自然风光和人文科学为主,主题都是正面的宣教,鲜有负面材料的教育,但适当的负面材料可以起到威慑、提醒、教育和警示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利用严肃的课堂和鲜活的负面材料,对学生可能遇到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和解读,教授学生一些防范方法,引导学生正确处理自己的负面情绪和交往中产生的纠纷,就可以将校园欺凌事件前置,避免欺凌行为的直接发生。
2.增强学生的媒介素养
儿童媒介素养问题近来备受学者关注,他们认为新旧媒体重新整合,融合发展,将使全国近9000万少年儿童处于媒体的包围之中,但儿童评价信息的能力受到年龄和心智发展的局限而十分有限;吸睛式的标题,缺乏深度的碎片信息,对儿童理性思考能力的培养不利,批判力的培养更是无法跟进,导致儿童的媒介素养参差不齐。所以,媒体应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留意儿童接受信息的特殊性,家长应起到纠偏和监督的义务,让孩子对媒体保持应有的距离,逐步提高评价媒体信息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媒介素养。
3.校园欺凌应纳入安全教育的范畴
社会学认为城市越发达、交通越拥挤,人的压力越大,随之而来的负面情绪也会增多,生活在中心城市的学生的生存状况不应忽视,教育部门采用网络安全教育平台,通过短片和问答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但多数学校都是以家庭作业的形式完成的,完成的效果无从监控。倘能将这种基于现代网络教育进行的安全教育纳入有组织的学校教育,从完成的内容到完成过程的监督直至完成的效果进行全程跟踪,或效果比独自完成更好。
校园欺凌行为不仅在行为发生时给主要当事人带来身心伤害和学业成绩影响,最重要的是,任由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会导致当事双方的成长烦恼,长大后的欺凌当事人极有可能是明天的犯罪嫌疑人。因此,应对校园欺凌问题多加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为社会安全、校园安全、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燕秋.校园欺凌研究综述[J].教育教学论坛,2016(7).
[2]魏叶美,范国睿.社会学理论视域下的校园欺凌现象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16(2).
关键词 全校参与 欺凌行为 校园安全
中图分类号:G471 文献标识码:A
South Africa "Whole School" Mode to Prevent
Campus Bullying Behavior
――Interpretation and Inspiration of School Safety Framework Workbook
HU Yan, ZHU Dan
(Faculty of Education,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Abstract To address bullying in schools, South Africa published a workbook, taking the whole-school approach to addressing bullying in schools. The paper introduces and interprets the whole-school approach, inspires China to address bullying in schools and maintain school safety.
Key words the whole-school approach; bullying; school safety
1 南非 “全校参与”模式①的基本框架
1.1 “全校参与”模式的实施主体构成与职责
(1)校长。从整体上看,校长在该模式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宏观的把握方向,统筹学校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保障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2)行政管理人员。参与制定学校政策。行政管理人员要定期邀请家长来商讨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和反欺凌行为政策;通过致家长书,向家长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最新进展;动员家长与学生一起讨论学校的安全行为规范和政策,共同签署这些文件。
(3)学校安全委员会。制定学校安全计划。学校安全委员会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行为规范和政策;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制定欺凌行为的预防和解决措施;在情况发生时,第一时间集结人力干预处理。
定期组织家长见面会。见面会的时间最好是家长下班以后或者周末,主要讨论学生的近期状况、学校的政策和其它事宜。当需要家长协助解决问题时,安全委员会要安排家访或校访。
(4)教师。制定“门口安全公约”。教师要把班级安全规范贴在教室的门上或门外,方便学生每次走进或走出教室时看到。
记录班级日常情况。教师要及时了解班上学生的动态,通过记日记来捕捉容易忽略的细节,做好欺凌行为的防范工作,监控事件发生的前后过程。
开放办公时间。学生更倾向于在没有同龄人在场时向教师报告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身边的欺凌行为。教师要设定开放的办公时间,学生可以单独向教师诉说目击的或经历的欺凌事件。
经常给家长打电话或写信。教师要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在行为表现上的改进和学习成绩的进步。
(5)家长。熟悉学校的政策,与学校保持联系。家长要多关注学校的学生行为规范和反欺凌行为政策,经常与学校沟通,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
经常与孩子讨论欺凌行为。家长要教育孩子如何识别欺凌行为,懂得分辨自己或身边的同学是否被欺负。
树立文明行为的榜样。在日常交往过程中,家长要以身作则,教育孩子不要用暴力解决问题,机智和美德更能赢得赞赏。
(6)学生。及时汇报。学生不仅不应该欺负他人,还应该明辨是非,干预阻止欺凌行为,并勇于向成人举报。
拒绝欺凌行为。学生要认识到欺凌行为的危害,懂得用智慧和美德化解生活中的危机;在课堂内外积极学习欺凌行为的应对策略,妥善解决欺凌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1.2 “全校参与”模式的实施程序
第一步:全面定义欺凌行为,确保定义涵盖了欺凌行为的不同类型。第二步:评估现状。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调查,从而了解学校里欺凌行为的现状。这项评估应该重点研究有谁参与,发生了什么,什么时候发生,在哪里发生,为什么发生,后果怎样。也可以运用访谈、高发区域绘图和教师评分等方法来全面了解学校里欺凌行为的现状。第三步:建立或者巩固校园安全体系,协调组织各项活动。学校安全委员会以宣传教育欺凌行为为主题定期组织活动。在学生中成立顾问小组,探讨防范欺凌行为的措施,学校在设计反欺凌行为的政策和干预措施时可以充分吸收这些学生的想法。第四步:制定条例和政策。学校领导、教师、后勤人员、学生代表委员会和全体学生,应当与学校安全委员会一起制定欺凌行为的管理条例。学校的政策和行为规范都应该传达反欺凌行为的信息,指出各方扮演的角色和担当的责任。第五步:宣传并实施这些条例和政策。政策经批准后应该正式向所有学生、教师和家长公布,确保各方成员了解政策的内容。政策的实施需要所有教职工、学生和家长的不断支持和努力。第六步:组织反欺凌行为的连续训练。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任课教师、非任课教师和其他员工进行制止和干预欺凌行为的训练,提高应对欺凌行为的能力。第七步:加强对欺凌行为高发区域的监管。欺凌行为多数发生在成人不在场的地方。安排成人在高发区域,例如走廊、厕所、操场角落,进行巡查,高年级的学生经过训练后也可以参与监管这些区域。第八步:正确地处理欺凌行为。欺凌行为发生时,在场的教职工都应该进行快速有效的干预,制止欺凌行为。受过训练的员工应当分别与被欺负者和欺负行为实施者谈话,了解发生的状况,确定事发原因。处理欺凌行为时还应当联系双方父母,一起解决问题。第九步:利用课堂时间做好欺凌行为的预防工作。课堂教学和讨论应该教授学生如何应对欺凌问题。学校的课程应当传达反欺凌行为的主题思想和信息,转变学生对欺凌行为的认知,使学生认识到欺负他人是不对的,当其他学生被欺负或者孤立时,要勇于伸出援手。第十步:监管和评价。定期的审阅和修订政策及干预措施,保证政策和干预措施对学校和学生的适用性。与设计政策和干预措施一样,审阅和修订环节也要由学校全体成员共同参与。
2 南非“全校参与”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2.1 家校合作,共同打造安全的校园环境
就我国而言,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定期与家长联系和沟通,使家长了解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举措;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学习学校的安全行为规范和反欺凌政策,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见面会,给予反馈和意见。学校和家长通力合作,创造有利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校园环境。②
2.2 把安全教育融入现有课程,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
我国中小学要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把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起到实效,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努力创新,力争把安全教育寓于学校生活的每一时段,贯穿于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中小学要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安全防护能力与水平,通过校园网、主题班会、学生社团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③
2.3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制定校园安全条例和政策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逐步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电子门禁、校车GPS,建设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安全技防水平。各中小学应建立24小时门卫和巡查制度,建立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登记制度、验证制度。学校还要针对欺凌行为制定系统的条例和政策,巩固安全防范制度。④
注释
① SCHOOL SAFETY FRAMEWORK: ADDRESSING BULLYING IN SCHOOLS [EB/OL].http://education. gov .za / Programmes / Safetyin Education / tabid / 1048 / Default.aspx.
关键词:初中生;欺凌行为;德育有效性
近年来,新闻媒体报道了多起校园欺凌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给受害学生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也对我国学校教育及人才培养提出新的挑战。在多起校园欺凌事件当事人中,初中生占有很大的比重,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与学生自身密不可分,同时也说明我国初中德育没有充分发挥自身有效性,对初中生人生观、价值观等没能进行良好的引导。本文从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对于初中生成长的重要性入手,对德育在初中生培养中的有效性进行了探讨。初中生处于人生成长的叛逆阶段,同时,相比小学,初中阶段面临更加沉重的学习负担,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如果不懂得调整自己的心理,而学校又过于重视文化知识的传授而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必将导致部分初中生在成长过程中思想发生扭曲,甚至养成语言和行为暴力的习惯。这部分初中生在日常学校生活中会对同学有一些欺凌行为,对同学的身体及心灵造成伤害。我们在加强初中阶段人才培养的同时,必须重视德育的有效性,确保初中生能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品德素养。
一、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对于初中生成长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素质有所提高,国家经济发展对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需求量增加。然而,在传统教育当中,学校及家长对学生文化知识课程倾注了更多的心力,却忽视了德育的重要性。近年来,新闻媒体报道的多起初中生欺凌事件反映了我国现阶段德育有效性不足的一面。学生道德素质水平较低,同自身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及克己的思维品质紧密相连,也与学校忽视德育实效性有重要关系。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初中生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初中德育,促使初中生身心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德育”即通过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思想及行为,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以良好的行为和心理为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新时期,在社会发展对人才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我们不仅需要学生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应当具备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这就要求在初中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智育的培养,同时重视道德教育,并且学校还应及时转变传统的教师评价模式,增加德育教育的内容,促使教师在教学中紧跟时展潮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培养,为我国未来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1]。
二、初中生欺凌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个人原因
1.缺乏正确的情感体验。经调查发现,在多起初中生欺凌案件当中,双方学生在其成长过程中都没有接受到正确的情感体验,这是导致其思想状态异常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如下:首先,缺乏同情心。据有效调查显示,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实施欺凌或被欺凌的学生,更习惯以沉默的态度来面对此事件,但那些未接触这些事件的学生却拥有相对积极的态度,同时,女生的态度要比男生积极。尽管拥有积极的态度,但在事实面前,这些学生仅有少于65%的人愿意出来制止。这充分说明学生消极对待欺凌事件的比例较大。其次,较大的情绪波动[2]。初中生处于叛逆期,没有成熟的自我意识,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极易受到各种负面情绪和思想的影响,自身又无法及时找到解决的办法,因此,思想和情绪变化会很大,在面对某种逼迫的情形时,很容易因激动的情形造成行为失控。
2.行为习惯不良。在最初发生初中生欺凌事件时,由于被欺凌学生没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教师对这方面问题预防的疏忽,部分欺凌行为实施者会避免被追究责任,这样一来,这部分学生会感觉到自己尽管做了伤害别人的事也没有受到惩罚,同时,那些被欺凌的学生也会更加害怕自己,这种现象将导致他们欲望膨胀,会继续实施欺凌行为,长此以往便养成了不良行为的恶习。言语欺凌是整个欺凌行为习惯养成的最初表现,言语中的欺凌最初都不会受到欺凌事件双方的重视[3]。这样一来,实施欺凌行为的初中生就能感受到欺凌过程中自尊心和欲望的膨胀,同时,这种行为并没有被家长或教师进行严格的惩罚,因此,他们开始尝试更加严重的欺凌行为,如殴打等,不良行为习惯的危害开始逐渐显现出来。
(二)学校原因
1.不健全的德育管理。新时期,初中学校在进行正常学习秩序维护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落实德育管理工作。现阶段,我国的初级中学普遍存在德育管理不健全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没有有效监管隐蔽地点。在对多起初中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时发现,这些事件普遍发生在校园内学生和教师很少出入的隐蔽场所,而学校也没有专门针对这些位置设置监控或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逻监视。不严格的监管是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初中学校没有较强的责任意识[4]。近年来,多起初中欺凌行为存在二度伤害发生,这指的是校方和教师在掌握了相关事件的情况后,并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管教,促使欺凌行为实施者再次更严重地实施欺凌行为。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家长为了偏袒自己的孩子及教师不希望事情扩大影响自己事业等。
2.德育体制存在缺陷。在总结欺凌行为的具体原因的过程中发现,我国现阶段的德育体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初中阶段的教学,教师和家长更加注重对学生文化知识的传授,以此来有效面对强大的升学压力。尽管新课程改革得以深入,但部分初中学校还在沿用传统的教育理念及模式,以学生成绩为重点教学目标,忽视了品德教育的重要意义[5]。其次,不恰当的教学方法。在品德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的基础上,我国初中教学开始增加思想品德课程比例,但却没有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教学并没有深入了解初中学生现阶段的心理发展状况,同时也没有遵守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规律,只一味地将传统的道德观念传输给学生,这种教学模式是无法发挥德育的有效性的,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也无法得到确立。
三、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减少初中生欺凌行为的对策
(一)提升学生道德素养
在充分发挥道德教育有效性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注重引导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首先,引导学生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保证自身的行为同自身信仰的准则保持一致。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让自己始终坚持正确的道德行为,并逐渐形成属于自己的道德素养,从而提升自己判断和处理恶性事件的能力。其次,引导学生积极进行自我反思[6]。反思的过程是发现自身问题的过程,是提醒自己以更好的状态和行为面对明天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学生应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来进行思考,从而消除实施欺凌行为的欲望。
(二)养成良好道德习惯
首先,教师在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的过程中,应引导学生对道德发展进行严格的遵守。还可在课堂教学中以举例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德育教学,引导学生了解其他人在面对道德考验的过程中是如何选择的。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逐渐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还会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相关道德准则。其次,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还有助于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自我控制能力[7]。教师在进行德育教学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应引导学生掌握自我管理的方法,实现自我控制。这样一来,未来在面对多种诱惑时,学生就能拥有较强的抵抗能力,这是减少初中生欺凌行为的有效对策。
(三)加强学校德育管理
首先,完善德育管理体制。初中学校在减少校园欺凌行为的过程中,应构建起完善的德育管理体制,积极建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在对校园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使道德教育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是基础。在民主精神下,保证全体教师和学生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共同努力构建完善的德育制度。学校方面应加强这方面工作的落实,学校领导应在严格控制自身行为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在这一过程中,学校可以尝试开展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更多乐趣的同时,促使学生在享受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上,努力去维护它,从而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例如,在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等比赛当中,学生的特长得以发挥,对生活也就更加热爱,道德教育就能更加顺利地实施。其次,转变德育观念。我国传统的初中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文化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新时期应积极转变这一观念,实施文化与道德培养并重的教育理念[8]。因此,新时期我国初级中学可以通过完善德育教学体制,转变传统的教师考核标准,增加德育教学效果评估,促使教师和学生更加重视高尚道德品质的养成。
四、结论
近年来,我国初中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生了多起欺凌事件,这些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道德教育有效性的重视。尽管我国始终重视道德教育,但是,在初中教学过程中,由于升学压力等因素,对德育教学的具体实施有所忽视。因此,在新时期中,我国初级中学应充分发挥道德教育有效性,不断提升学生道德素养的同时,加强学校德育管理,促使德育有效性的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黄成荣,袁志文.穗港澳三地青少年欺凌行为比较与社群福祉观辅导应对[J].青年探索,2010(6):22-29.
[2]曾琬雅,张高宾.现实治疗团体对受霸凌青少年忧郁之辅导效果:以台湾某初中为例[J].青年探索,2011(3):23-29.
[3]朱家安.学校德育矛盾的调查与研究:以广西5所中学为例[J].教育探索,2011(12):142-144.
[4]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08年度立项研究课题名单[J].浙江教育科学,2008(1):59-64.
[5]徐永胜,张克新.传承与创新:2014年河北省中考思想品德试卷评析[J].教育实践与研究(B),2015(4):23-45.
[6]凌绍崇.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社会、家庭德育配合的研究报告[J].广西右江民族师专学报,2000(S2):1-6.
[7]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研究课题目录[J].浙江教育科学,2013(1):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