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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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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业务管理

跨境业务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改革 外汇

一、改革后直接投资本外币业务操作比较

(一)企业办理柜台业务审核资料比较

改革后,办理外汇直接投资业务所需材料较为一致,大部分所需材料在首次登记时均已记录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所需材料银行可以直接打印即可,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仅需直接去银行提供简单的申请材料,且多数情况下无需重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企业办理业务和银行审核业务的手续得到大幅简化。反观人民币直接投资业务,企业在多个环节办理相关业务需重复提交部分材料,且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较多,业务办理效率相对降低。

(二)改革后直接投资本外币业务流程比较

改革后本外币直接投资管理流程大体相同,但影响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办理效率的环节主要体现在:

开户:新设外资企业需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人民币资本金专用账户,银行审核材料多,业务办理流程长,一般需要1-3 个工作日。

资金入账:银行凭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登记信息即可为企业直接办理外汇资本金入账,本币资本金入账则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填写《人民币跨境业务收款说明》,银行在真实性审核后为其办理,此环节一般需要20分钟左右。

验资,使用外币投资的,企业可在银行直接完成,而人民币出资企业如需验资仍需由会计师事务所操作,效率相对较低。

数据报送,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相比,RCPMIS 采集的直接投资信息和资金收付信息相对较多,银行数据报送工作量较大。

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影响

(一)有利影响

一是有利于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改革后,直接投资外汇业务限制大幅放松,直接投资可兑换程度将进一步放大。从长远看,放松乃至取消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收付与汇兑限制,可为市场主体办理直接投资业务提供更多的币种选择,有利于扩大直接投资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二是有利于提高直接投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能力。人民币直投仍纳入外汇监测范畴,弥补了直接投资本外币交叉业务监管的不足,对于加强直接投资跨境资金流动监管、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具有积极作用。三是有利于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业务拓展。与改革前相比,企业本外币直接投资手续均得到大幅简化,有助于企业直接投资本外币交叉业务的办理。

(二)不利影响

一是双重监管加大银行和企业业务办理成本。从实际操作看,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全部以人民币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也难免今后不会发生外汇利润汇出等业务。若企业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业务不在银行外汇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势必会影响企业后续外汇业务的办理。基于这种考虑,企业和银行往往会在本外币系统中均进行登记,造成了多头监管,重复劳动。

二是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全程式监管彰显RCPMIS功能不足。相对而言,RCPMIS仍需改进,系统只采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信息,无法采集直接投资外币业务信息,会影响直接投资本外币交叉业务的有效监管;二是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仍需人民币银行进行复核,变相拖慢了业务办理流程;三是RCPMIS 数据采集项目多,信息量大,且需要银行人工录入,信息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三是部分跨境投融资人民币业务受限影响企业资金运作效率。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多个外汇资本金账户,也可异地开户、异地购付汇,而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只能在注册地银行开立一个专用账户,受限较多,不利于企业自主、灵活地进行人民币资金运作。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发展中面临的几个突出环节,应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有效解决。

(1)适当简化业务审核材料,为市场主体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明确指引。按照有关规定,再造业务流程,制定详细操作指引,简化业务审核手续。如将外商直接投资合规性信息复核权限同样下放至银行,通过RCPMIS查询银行录入的合规性信息,利用RCPMIS 系统加强事后监测和管理。简化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NRA 账户手续,提高账户管理效率。并购或股权转让人民币专用账户在资金流转环节仅起到了过渡作用,监管意义不大,建议取消,并购或股权转让人民币资金可直接进入中方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进一步放宽业务限制,提高人民币跨境资金运作效率。现行管理规定对企业账户管理过于严格,不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由选择银行办理业务,建议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开户数量,允许其异地开户,满足企业实际经营需求。

跨境业务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信息协同;跨境电商;运作模式;运营框架;创新动因

一、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协同化演进趋势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兴起于2007年,受到国内消费者海外购物意愿与日俱增的推动,一批以个人代购、代购网站为代表的跨境电子商务模式逐渐兴起。随着美国亚马逊、易贝等国外知名电商企业扩大对我国的业务布局规模,海淘模式涌现并发展壮大。2012年我国全面启动跨境电商试点城市,自2014年7月起,海关总署《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等一系列利好政策不断出台,推动了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步入规模化、企业化发展轨道。受到协同理念的驱动,跨境贸易从业者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通过组织间合作、业务流程整合等方式实现了全产业链信息协同。

(一)跨境电商关键主体集团化运营

信息经济时代要求企业对市场需求、技术趋势、政策法规、环境规制等方面的变化要有准确的把握,并做出柔性化调整。来自全产业链的信息流是企业做出战略调整的关键资源,因此未来行业发展将以最有利于信息传递与共享的方式演变,也就意味着传统商业模式中阻碍信息流动的要素将改变原有组织方式,通过产业结构化调整实现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信息化协同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在于组织种类多样化与规模分散化,将极大削弱信息传递与信息分享效果,由此引发订单处理流程冗余、前后环节衔接不畅、主体责任划分不清、业务对接标准不一等问题,导致服务水平难以满足消费者预期。未来对信息协同的追求将驱动跨境电商供应链组织向更为集约化的方向发展,对于业务环节的关键主体,如跨境物流、跨境支付结算、互联网营销服务、跨境CRM综合服务等企业,将通过收购或合作方式形成领域内大型集团企业,有核心能力的零散从业主体通过商业生态系统自我调节机制确定自身地位,集群内部分工明确、功能完整,能够向外部提供专业一体化的综合服务,最大化发挥全产业链信息协同优势。另外,集团化运营方式也有利于创新跨境电商业务与政府部门的合作模式,构筑跨境包裹商检、缴税、通关的快捷通道,反向促进信息协同在更广泛领域内发挥作用。

(二)服务管理体系协同化发展

跨境电商业务管理体系归根到底是为满足商品供应商、主体功能运营商以及消费者的服务体系,管理绩效最终表现在产业链服务水平是否提升、终端消费者期望是否更好得到满足。在信息协同作用的推动下,跨境电商管理方式将向更有利于实现服务配套化、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细致的服务内容能够产生更为丰富的运营数据,便于合作企业在流程、功能方面有效对接,更好发挥信息协同优势。跨境电商管理体系一方面鼓励更为合理、领先的服务模式融入产业链中,一方面也要制定相应服务规范来明确服务企业的权利责任和行为准则,使其以更为合理合规的方式开展业务运营。未来跨境电子商务将针对国际间物流成本高、运输周期长、国际支付手续繁琐、支付安全威胁、缺乏跨境信用评价等问题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实现跨境电商产业链升级。

(三)跨行业业务流程协同机制逐渐形成

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是跨境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的重点对象,在信息协同的影响下,“三流”将更为频繁地传递于各业务主体之间,并加速业务流程协同进程。由于企业间主营业务有所差异,在业务操作流程、系统平台接口、数据信息结构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而造成业务协同的障碍。跨境电商管理体系作为产业链中的关键协调者,为实现信息的有效传递与分享,则需要构建跨行业业务流程协同机制,分为技术协同标准和管理协同标准。前者规定各类信息结构、平台接口、操作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的统一标准;后者重点强调业务流程的逻辑关系,如确认支付与发货流程、商品出库与清关服务流程、退换货的物流环节与客户服务流程等。协同机制将推动跨境电商产业链更高程度的信息协同。

二、跨境电子商务运作模式创新动因

(一)破解物流难题

海淘正在成为跨境电商的热点,但是物流却成为阻碍海淘发展的最大痛点,主要问题集中在国际转运方面。其通常的转运流程是:消费者在境外某国网站下单,需要联系好一家当地华人转运公司,在网上下单时填写转运公司仓库地址,要求电商网站先发货到转运公司仓库,通过转运公司将商品运至国内通关,之后再由转运公司对接的国内快递公司负责将商品配送至消费者。这其中经历了电商平台、国外转运公司、国内快递公司等多个业务主体,往往会出现无信息可查的弊端。缺乏信息数据的收集、归类与集成意味着信息协同无从谈起。2014年这种局面被打破,苏宁易购与“洋码头”合作的“全球购”上线,天猫国际海外物流搭建与“洋码头”深度合作,从而形成了本土电商巨头企业与自建海外仓储的B2C进口电商企业联合的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了信息流、资金流与跨境物流三者融合,信息协同整合了商品筛选、订单管理、在线支付、跨境物流等业务,实现了跨境电商服务价值整体放大效应。

(二)提升跨境电商业务管理水平

基于电商平台的跨境交易本身存在参与主体众多、业务流程环节繁复的问题,目前跨境电商依然需要面对系统不对接、信息流不顺畅的现实。信息协同将有益于促进跨境贸易链条各主体企业有序协作与分工业务模式的形成,从而提升全链条业务管理水平。在订单管理环节,多家境外电商网站会将个人用户订单汇聚于转运公司,通过用户识别、订单汇总、订单分类等相关业务环节,提升包裹信息化管理水平,极大降低包裹在接收查验、合并分类过程中的人力成本;在物流管理环节,电子商务网站和转运公司的信息协同能够实现对商品位置移动全过程的记录,包括电商网站发货到转运仓、转运公司再交接给国内物流企业流程中商品是否破损,或者是否存在消费者为了避税没有如实填报包裹信息而存在海关查验扣留的风险等信息,能够在电商发货、转运公司接货、国内配送、末端交付四个环节传递共享,避免了由于信息缺失所导致的业务流程中断以及事件责任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

(三)构筑“快速通关”的海关通道

跨境电商带来的海量包裹涌入海关,传统通关流程难以应付突如其来的业务量增加,比如我国宁波港,一个海关口岸清关人员通常只有3人,上千个包裹的清关工作量可想而知,效率无从谈起。因此转运公司的信息与海关系统对接以实现通关流程协同化,是提升通关效率的关键。转运公司按照海关要求提前提交包裹清单及相关审批公文,海关业务系统接收通关申请并实现在线业务办理,极大缩短现场办公审批时间。另外,信息协同有利于实施海关监管。我国海关对于个人自用的海外入境包裹有着严格的重量和价值限制,转运公司出于成本考虑为消费者提供合箱服务,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构成了转运灰色空间。海关信息不仅对接转运公司,还能够与电商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多方信息验证压缩了利益灰色空间,规范转运市场运作。

(四)压缩跨境电商运营成本

基于供应链理论,上下游成员间有效的信息沟通有利于降低供应链运作成本。跨境电商亦可看作是由众多成员构成的供应链条,包括电商企业、物流公司、航空公司、货代公司和报关公司等,其中国际物流运营占据了供应链成本最大份额。信息协同能够有效降低物流运作成本,一方面,UPS直邮与小转运公司之间产生较大价差的原因在于空运价格,航空公司需要确保运量的可预测性,提前预估下个周期的货运量,UPS通过对接航空公司信息系统提前预定下个周期舱位量,航空公司就会给出较高运价折扣;另一方面,信息协同的成本压缩作用还体现在业务信息平台对传统制国际贸易体系的冲击。传统进口贸易流动效率差、壁垒高、链条长,高物价都会转嫁到消费者。信息平台通过打通上游海外零售商家与下游普通消费者,逐渐打破独家垄断的传统贸易局面,缩短国际贸易链条,节约供应链运作成本。

三、“数字+协同”跨境电子商务运作模式构建

生产力和科技的突飞猛进使跨境电商已经升级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终端的数字贸易。在2017年召开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中小企业联、敦煌网创始人王树彤全面阐述了全球数字贸易的概念,即以线上交易平台为依托,以数据为驱动,包含了营销、支付、仓储、物流、金融、关检税汇等相关服务的智能化贸易业态。其中数字化是手段,以达到多主体、多业务之间紧密协同的目的。因此,以“数字+协同”理念主导的跨境电子商务运作模式创新将打破目前跨境电商平台野蛮增长、盲目扩张以及商业模式不完善等行业格局,引领未来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方向。

(一)基于信息协同的数字化运营框架

协同的核心思想在于通过协同主体相互合作与协调来实现成果放大效应,并不是主体单个行为过程或者某些随机行为拼凑堆叠所能实现的目标。首先,产生信息协同需求是整个信息协同行为的起点,源于个体自身能力无法满足所追求的目标时,必然产生借助外部资源的动机;其次,协同信息查询与获取是能够获得整体放大效应的保障,包括选择适当信息主体与信息客体,从而构成各要素之间协同工作的组织;协同信息共享与利用是真正发挥信息协同优势的关键,借助信息传递与信息共享的功能达到组织间、部门间信息的共知,基于企业期望实现的共同目标,利用信息形成有序的活动计划来满足各方协同需求,创造价值。有效的信息协同行为发生在一个合理的运营体系内部,由于其涵盖全流程业务环节,需要破除企业边界乃至行业边界,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化数字运营体系,如图1所示。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化运营以电商平台为核心,从交易过程主体来看,电商平台连接消费者、商品制造商与供应链服务商;从功能与业务流程来看,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了信息充分共享机制下的生态链协同。协同理论认为,协同过程不同于组织要素简单的数量相加,是通过个体的知识经验并按照一定逻辑进行要素的配置与安排,发挥要素耦合最大效用。从行为角度来看,以追求协同效应的组织成员之间的有序分工与协作是协同理论的具体体现。一方面,跨境电商平台将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功能进行汇总,以模块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形式嵌入功能体系中,通过兼容性操作平台为企业提供公共接口,同时与业务相关的政府部门及银行实现数据互通;另一方面,电商平台利用自动化调度技术,依据业务处理进度实现操作流程动态组合,并按照业务处理需要合理调用实体资源,有效配合阶段性业务需求,业务活动结束后释放系统虚拟流程与占用的实体资源,以备新的业务流程调用。跨境电商生态圈中的信息主体需要对信息客体的匹配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估,对于能够满足协同需求的临时虚拟组织,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传递、共享及集成业务信息;对于不能满足协同需求的结果进行反馈,从而激发新的协同需求。信息主体之间的互动性存在于信息协同行为整个过程中。

(二)“TaaS”跨境电商运作模式

全球跨境贸易数字化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线上展示阶段,产品与服务信息通过网页进行展示,沟通交易全部在线下进行,以1999年阿里巴巴的信息黄页模式为代表;二是线上交易阶段,沟通和交易升级到线上进行,以2004年敦煌网在线交易模式为代表;三是数字贸易时代,以线上交易平台为依托,以数据为驱动的包括营销、支付、物流、金融等智能化贸易业态。随着全球数字贸易模式向更高层次演进,对跨境电商运作模式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跨境贸易活动更加注重及时性、灵活性、服务性,同时针对贸易参与者更具有包容性,基于“TaaS”(贸易即服务)理念的运作模式将为跨境电商提供数字化贸易解决方案。“TaaS”可理解为模块化服务思想,依托于跨境电商平台海量的交易数据和服务数据,将涉及生产端、流通端、采购端诸多服务,构建多维度、小颗粒、标准化的服务模块,其可以自由组合搭建智能贸易解决方案,从而服务于整个跨境贸易生态。如图2所示,“TaaS”跨境电商运作模式为企业提供大数据分析类、业务服务类、风险控制类、品牌服务类四大类解决方案,用户只需要提出要求并选择相应服务模块,解决方案便会自动生成进而调用相应资源完成此项服务,用户不必知晓业务运营者以及资源所有者,通过“TaaS”赋能而专注于自身主营业务的深耕细作。可见“TaaS”模式抓住了数据这个核心资源,通过对数据的沉淀、分析、再利用,加强了复杂业务流程协同,其可以无限延展,横向上可以不断进化新型贸易服务,纵向上可以服务不同类型贸易主体。未来跨境电商将向轻资产、智能化方向演进,“TaaS”理念将成为国际贸易发展主流。

四、信息协同下跨境电商运作模式重构路径

(一)构建以跨境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产业生态集群

海淘正日益成为消费者刚性需求,据尼尔森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海淘族规模将达到3560万人,而海淘模式流程复杂、产业链成员分散、商品较高的代购费及跨境物流延迟、包裹丢失等弊端严重影响消费者跨境购物体验,也阻碍了B2C跨境贸易的健康发展。究其根源,是由于产业链成员间缺乏基于信息协同的有序分工与同步协作,有效发挥信息协同的作用势必变革现有跨境电商产业链结构,将多类型、跨企业、零散分布的信息流汇集于跨境电商平台,围绕信息流搭建平台框架,重新设计业务处理流程,并且从有利于满足订单需求的视角对平台进行功能重组,从而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者有机结合,确保以平台为中心的跨境电商模式顺畅运转。事实上,阿里、京东、1号店、苏宁和亚马逊等电商企业相继推出海淘业务,目的是利用其电商平台的信息协同优势构筑全新产业链结构,使自身通过业务整合以及流程对接成为跨境供应链主体,传统以个体公司为主体的单向弱链接结构形态将被以跨境电商平台为中心的产业链结构所取代。

(二)提升跨境电商数字化运营水平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链涵盖多种业务功能,涉及多个业务主体,要实现信息协同化管理需要借助先进科学技术,构建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作为底层架构的跨境电商管理体系,一方面能够实现跨境物流、国际支付、网络营销等主体业务数字化转换,为关联企业同步化业务内容与协同化业务流程提供信息来源,便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监管订单履行过程中的整体进度,并预知可能存在的风险与瓶颈环节,提前制定突发事件的管理预案;另一方面,以大数据为特征的现代数据分析与挖掘技术能够对现有跨境电商业务体系运营管理提供最优化解决方案,如业务流程改进、功能整合再造等,以及通过运营数据监控来筛选优质表现的企业成员,重组业务体系结构乃至供应链结构,实现跨境电商生态圈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三)创新跨境电商服务体系模块化运营

跨境电子商务本身交易流程复杂,主要原因在于涉及环节多、主体差异大,造成信息难以传递与分享,进而限制产业链服务水平提升。通过将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等复杂业务流程打包成一套完整解决方案,实现服务体系运营方式创新。面对不同业务需求,各项服务内容即为标准化服务模块,可依据不同贸易场景拼装出个性化解决方案。模块化服务方式提升了跨境电商从业主体间协同效率,一方面交易主体在产业链中明确了自身业务范围与主要职责,为上下游伙伴提供业务处理流程、结果等关联信息,提升了订单履行的透明度、连续性,缩短了订单处理时间,提高了订单的客户响应度;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网络耦合效应优势,业务主体之间存在多种功能匹配方式,某些主体间合作如果不能满足总体目标,则可进行重新组合直至实现耦合效应,使商业行为更加合理有序。

(四)构建跨境电商服务过程化管理体系

随着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企业盈利方式开始从基本营业收入向个性化增值服务方向转变,产业结构升级必将带动跨境电商管理体系创新,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业务功能监管为主的管理体系过渡为过程化监管。即服务型供应链监管对象不是业务功能或部门,而是服务。服务本身具有过程化、无形化的特点,服务内容可能跨越多个企业中若干部门的多个功能,单独评估某一功能运营绩效的高低并不能代表整个服务流程绩效,因此跨境电商产业链需要构建针对业务流程的监督、控制、评价、反馈的管理体系,如对流程运行的关键节点设置标准参数以监督业务状态;面对服务流程在某些环节出现隐患与风险的应对机制;构建基于过程的指标体系来评价流程效率等。创新过程化管理将成为未来企业管理体系发展的重点。

参考文献:

1.张夏恒.跨境电商类型与运作模式[J].中国流通经济,2017,31(1)

2.齐伟伟.我国跨境电商产业链构成、问题及创新发展[J].商业经济研究,2020(11)

3.宋凯钰.我国跨境电商发展中的管理制度、问题与对策[J].商业经济研究,2018(18)

4.马捷,张云开,蒲泓宇.信息协同:内涵、概念与研究进展[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8,41(11)

跨境业务管理范文第3篇

(一)外汇政策改革和管理方式转变增强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监测能力

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厉行“五个转变”,对外汇政策和监管系统进行全面的改革和整合,以“以人为本、改善服务、科学监测、风险可控”为政策目标,在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全口径监测分析、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基础上,逐步减少事前审批,重点加强事后监测管理,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投资活动,充分发挥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功能,实现服务涉外经济发展和提升监管效率的有机统一。2012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全国推广和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改革拉开了外汇监管向“主体监管、事后管理、监测分析、无罪假设、负面清单”管理转变的盛大帷幕。

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改变了以往“逐笔核销、事前备案、现场审核、行为监管”为特征的管理模式,实施总量核查和主体分类监管,构建了企业进出口综合监测、主体分类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的新型管理模式,一方面,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场主体对外贸易活动的开展,全面降低社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支持外贸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集中监管资源,加大对风险企业的核查力度,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企业走上合规道路,增强守法经营意识。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实现了对货物贸易跨境资金流动全口径监测分析,加强了监管合力,有效防范和应对跨境资金双向流动风险。

2.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改进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大幅简化事前审批事项,实现以登记为主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同时提升防范风险手段,强化事后管理与统计监测工作。改革强调“登记原则、便利化原则、风险可控原则”,在业务核准方面取消了大部分事前核准,银行主要依据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为企业办理跨境收支与汇兑业务;在业务流程方面大幅取消或简化归并原有的管理环节,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在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监测方面,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全面采集与直接投资全流程有关的资金流出入、汇兑以及境内划转数据,进一步强化事后核查以及统计分析预警机制,增强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及风险防范能力

3.外汇管理战略转型,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和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是我国外汇管理战略转型的重要起点,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实施资本项目、服务贸易及个人外汇业务的全面改革。改革的动因在于,面对涉外经济的飞速发展,需要以全球视野来认识中国经济金融问题,深刻把握开放经济中外汇形势的变化,坚持科学发展,推动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改革将为有效监测跨境资金流动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市场主体日益增专题:跨境资金流动长的便利化需求,实现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个转变”。

(二)商业银行政策践行是涉外经济活动

便利化和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有效监测的纽带商业银行承担国家各项外汇政策的代位监管职责。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并借助商业银行对涉外交易有效实施审核、监督和管理,而商业银行准确高效的外汇代位监管实施是推动涉外经济活动便利化的重要环节。在涉外经济的国际结算中,商业银行位于资金运行闸口的把关环节,直接面向企业,掌握涉外交易的第一手材料,商业银行在涉外经济活动中担任经营和管理并重的角色,尤其是在当前外汇管理模式厉行“五个转变”的趋势下,在外汇政策架构和监管系统设计中,外汇管理局重点开展主体监管,在管理方式上主要采取事后管理和监测分析的方式,将越来越多的行为审核职责直接赋予银行。银行在涉外经济活动发挥愈发重要的作用,具体体现在:

1.有利于降低监督管理成本,商业银行具有网点多、业务人员素质较高的优势,直接服务企业、个人,将部分监管职责直接赋予银行,符合贸易投资便利化原则,大大降低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在监管的同时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充分体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监管理念。

2.便利企业、个人涉外经济活动,减少监管部门事前核准环节,由商业银行根据政策实施审核,执行外汇代位监管,有利于降低企业“脚底成本”,简化外汇业务流程,提高外汇业务效率,便利企业外汇资金的运用。

3.有助于提升跨境资金风险防范能力,商业银行在对企业或个人外汇及收支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审核的同时,需要全面掌握外汇管理政策法规,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程序,有助于加强商业银行跨境资金风险防范。从长远看有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商业银行政策践行是涉外经济活动便利化和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有效监测的纽带。商业银行是以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为经营内容、以盈利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服务企业,因此,客户是各商业银行积极争取的业务资源,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涉外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的制胜之道。而国家赋予商业银行的外汇代位监管职责,是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环节,商业银行责无旁贷。

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思考

“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伴随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人民币跨境流动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产生重要影响。

(一)跨境人民币政策推进及业务发展情况

1.在政策层面,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迈出实质性步伐,从贸易项下人民币结算、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开放政策出台、到货币互换协议的不断签订、香港新加坡伦敦等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打造、两岸金融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人民币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

2.在业务层面,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呈现出“超预期”、“爆发式”的特点,从全国范围来看,继2011年实现3.1倍增长后,2012年,全国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94万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2.06万亿元,占同期海关货物进出口总额的8.4%;2012年全国共办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304亿元,同比增长51%;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2536亿元,同比增长1.8倍,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占同期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约30%。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稳步增加。截至2012年12月末,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已批贷项目金额1011.2亿元,贷款余额438亿元。

3.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方面,以离岸人民币中心为主导、多市场并存的离岸人民币市场体系正在稳步构建。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产品日益丰富,陆续推出人民币存款证、股票、保单、期货、人民币与港币同时计价的“双币双股”等金融产品。与此同时,伦敦、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也在积极探索发展人民币业务,2013年1月数据显示,通过伦敦和新加坡交易的跨境人民币支付额分别增长40%、30%。

(二)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风险控制及防范思考

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风险控制不同于原有基于外汇资金考虑的跨境资金管理模式。一般情况下,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跨境流动不属于外汇资金的跨境流动,不影响外汇储备,因此不会因结售汇造成外汇占款的变化,从而影响到国内的货币市场稳定。但是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因贸易及投资市场环境的变化,仍有可能发生短期内大规模人民币资金通过各种渠道集中涌入或抽离出境的情况,一方面影响货币市场的稳定运行,增加货币市场主体的交易风险,影响货币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另一方面可能与国内货币政策导向不一致,一定程度上对冲我国货币政策效果,影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

1.新型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管体系及监管模式的探索与建立。现阶段,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正在探索建立宏观审慎框架下的新型跨境人民币业务监管体系及监管模式,在分析和识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金融风险与传导机理的基础上,设置风险衡量的指标体系,结合风险预警方法,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和稳定。例如,对于货物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省外汇局创新地运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货物流和资金流全口径(含外币和跨境人民币)监测的功能,借助该系统对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实施主体监管模式的监测和监管;对于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江苏省外汇局紧密发挥监管合力,出台区域性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操作指引,通过人民银行RCPMIS系统数据与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外债监测系统数据的密切核对和规模总控,优质高效满足国家关于资本金全额登记管理以及本外币外债规模合并计算控制等管理要求,同时探索建立资本项目人民币监测使用机制,有效杜绝由于监管系统分设而可能出现的监管灰色地带。

2.跨境人民币业务项下商业银行代位监管职责思考与实践。在跨境人民币政策框架下,赋予商业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职责,人民银行重点进行监测分析和事后管理,可见,在跨境人民币业务项下,商业银行同样承担着重要的代位监管职责。从现阶段跨境人民币政策推进情况看,商业银行都应坚持审慎审核与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的原则,在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同时,发挥本币结算便利化的优势,严格交易背景审核,规范业务流程,实现准确识别异常主体和异常交易,有效防范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例如,货物贸易项下,在人民银行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简化试点政策下,商业银行应寻求将业务流程简化与业务背景真实性审核有机结合的管理措施;在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下,科学借鉴当前外汇业务项下监管政策要求,谨慎审核业务背景材料,有效防控跨境资金无真实交易背景的风险;在资本项下,在精准实施各项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政策、实现审慎监管的原则的同时,大力推动跨境人民币投资业务便利化,深入推进跨境人民币的双向循环,

三、中国银行关于跨境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的几点思考

伴随中国经济的日益开放,涉外贸易和投资活动占中国GDP比重不断提升,涉外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宽,履行有效代位监管职责、提供丰富而与时俱进的涉外金融服务,是商业银行在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然要求,银行的创新能力更是商业银行保持可持续发展和保有市场主导地位的核心要义。

(一)深化管理转型,实现以合规促业务发展经营目标

为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外汇管理正在实施战略转型,跨境人民币政策及系统不断推进和完善,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重视深化管理转型,实现以合规促业务发展的经营目标。

1.在管理目标方面,建立“政策研究、制度建立、管理授权、问题反馈、检查辅导、培训考核、情况通报、定期报告”的外汇及跨境人民币内控管理体系,推进银行合规管理转型。在监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国有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外汇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主渠道的职能,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要求,发挥人才和专业优势,实现落实监管政策、服务客户需求和业务发展的有效统一。

2.在管理举措方面,通过重管理、强机制、勤培训、抓考核,建立明晰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具体包括:建立起行领导全面领导下,业务部门牵头并分工负责且责任明晰的组织架构;夯实层级管理,实施省行、市行、支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制度,将管理措施逐级分解到各项具体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实现有效管理;加强机制建设,规范业务流程,结合各项监管政策制定明确银行业务操作流程,同时加强机构和人员资格准入,在全辖推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制度,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将从业人员的配置及合规操作作为机构资格授权前提条件,从源头上保障外汇业务合规运营;持续培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不断扩大政策宣讲的覆盖面,增强全员内控合规意识;狠抓内控合规考核,将外汇管理等作为内控工作重中之重,将监管政策操作和执行纳入一道防线业务流程,强化内控检查机制,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针有对性地检查和辅导监管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直接与机构内控考核结果挂钩。

(二)丰富服务内涵,打造流程、渠道、产品持续优化创新的涉外金融服务体系

如何将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管理要求与中国银行的传统国际结算优势相结合,有效应对变化中的国际金融环境是当前的重要课题,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重视把握政策变化给商业银行带来的业务发展契机,打造流程、渠道、产品持续优化创新的涉外金融服务

体系。1.流程优化及创新方面,商业银行应保持与监管部门的紧密联系,及时精准解读监管政策和系统管理内涵,在监管政策框架基础上设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业务流程,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密切把握网络环境下业务流程集中处理的涉外金融服务趋势,开展业务流程及管理模式的集约化业务流程再造,有效应对新形势下客户服务需求。

2.渠道优化与创新方面,充分运用网络和电子化的低成本、高效率、高精确度和高覆盖率的特征,大力发展网络、电子化平台,帮助进出口商有效管理操作风险、减少交易风险及避免贸易流延误,帮助进出口商减少贸易融资费用和时间,帮助进口商更严格地进行存货管理、财务管理;密切结合跨境资金运营政策,在监管政策框架下,通过跨境现金管理平台提供跨国集团企业跨境财务管理、资金归集和运用的渠道。

跨境业务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监管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2-0064-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2.15

随着互联网经济和网络购物的发展,以PayPal、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行业迅速崛起。艾瑞咨询集团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1年,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每年增长幅度都在100%以上,呈现快速增长态势[1]。为满足日益普及的跨境网络购物,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推出跨境网上支付业务,对现行外汇管理形成了一定冲击,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外汇监管制度。

一、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发展现状和趋势

第三方支付,是指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家在网上选定要购买的商品后,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台收到货款后通知卖家发货,等买家收到商品后给出确认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就会将货款转入卖家的账户中。买卖双方处于不同国家,将会涉及外汇资金的跨境收付。

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已获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机构共196家,主要有PayPal(易趣公司)、支付宝(阿里巴巴旗下)、财付通(腾讯公司)、广银联(亚马逊)、快钱等支付企业。其中,用户数量最大的是PayPal和支付宝。

由于我国国际贸易进出口快速发展,以及人民币升值和跨境物流配送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已不满足于国内购物,将目光转向海外,跨境网购市场不断扩大。据万事达卡的调研报告显示,中国跨境网购市场呈现逐年递增翻倍趋势,预计2012年将达180亿元,2015年中国海外网购市场将接近500亿元人民币①。因此,拓展跨境支付业务成为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必然选择。目前,国内涉足跨境支付业务的支付企业,除了PayPal外,主要有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龙头企业。PayPal作为国内最大的跨境支付商,2011年在大中华区的总支付金额超过44亿美元,占其亚洲地区收入的40%,并以每年70%的速度增长;拥有超过1亿活跃用户,支付业务遍及全世界190个市场,支持20多种货币交易。但随着国内企业的涉足,PayPal在跨境支付一家独大的局面势必会发生变化。国内市场的逐渐成熟以及消费者对跨国支付需求的日益增长,更多的中国企业将走向国际市场需求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主要模式

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较传统国际贸易有明显优势,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跨境交易,不仅可免去兑换外币的困扰,节省货币转换费和购汇点差等换汇成本,而且交易快捷方便,支付成功率较高,安全性也有保障,能极大提升跨境购物用户体验。其主要模式有:

(一)境内买家向境外购付汇模式

1.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境内买家名义购付汇。境内买家与境外卖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内买家将等值人民币支付给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外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买家名义向外汇指定银行等申请购汇,再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名义向卖家付汇。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支付宝等。

2.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平台名义统一购付汇。境内买家与境外卖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内买家将等值人民币支付给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外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平台名义向外汇指定银行等申请购汇并向卖家付汇。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广银联等。

3.境内买家自行购汇通过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汇。境内买家与境外卖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内买家自行购汇后向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支付外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外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给卖家。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PayPal、Moneybanker等。

(二)境内卖家从境外收结汇模式

1.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统一结汇。境内卖家与境外买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外买家将外汇支付给境内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内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平台名义申请结汇后向境内卖家支付人民币。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快钱、收汇宝等。

2.境内卖家自行结汇。境内卖家与境外买家达成买卖协议后,境外买家将外汇支付给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境内卖家发出买家已付款信息并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后通知境外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收到外汇的境内卖家以自己名义申请结汇。实施此类模式的机构主要有PayPal、Moneybanker等。

三、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外汇监管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交易模式中可以看出,通过第三方进行跨境支付具有极强私密性和隐蔽性。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办理的外汇收支业务,买卖双方达成跨境交易通过一对一的资信往来完成,客户信息处于高度保密状态,外汇指定银行基本不参与其中,无法掌握详细信息,如果缺乏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有效监管约束,将难以有效实施外汇监管。目前在外汇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缺少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市场准入规定,机构资质良莠不齐

2010年6月,人民银行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将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主体的非金融支付机构纳入了监管范围。该《办法》规定了非金融支付机构准入的条件,要求所有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必须申请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否则不得从事网络支付。之后人民银行先后针对互联网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等细分业务领域管理办法,但均是规范支付机构境内业务,未涉及跨境业务的管理。实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跨境支付业务中担负着“准银行”的外汇结算功能,从事外汇业务比从事国内结算承担更大的风险,急需外汇管理部门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外汇市场制定严格的准入门槛。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市场职责不明确,缺失跨境业务操作规范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跨境收付中扮演“代收代付”的角色,如果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参照执行现行银行跨境支付结算规定,有的交易环节操作难度大,有的交易环节无法实施,不利于第三支付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但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涉及到代收代付资金的结售汇、跨境收支、境内划转、账户开立、国际收支申报等多个领域,必须要求其核对客户身份,保守商业机密,保管业务及会计档案,规范开具发票,配合监管机构进行监督与检查,尽职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等等。目前外汇管理法规尚未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交易支付功能所涉及的外汇管理问题进行统一明确和规范,造成其应承担的市场职责和义务不明确。

(三)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监管手段有限,难以实现真实性审核

一是交易双方所提供的客户信息难辨真伪。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像银行等金融机构那样获得身份认证识别系统,也没有要求注册用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因此无法审核注册用户的身份是否真实。二是交易的无纸化和虚拟性带来的单证审核困难。第三方支付跨境交易信息均以电子形式进行传递,而电子单证可被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和痕迹,导致传统的单证审核失去基础。此外,虚拟游戏物品等交易产品具有虚拟特性,交易的真实性更加难以把握。三是缺乏与资金流相匹配的报关信息。货物贸易外汇改革后,将通过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与传统货物贸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的物流方式以快递为主,无法取得海关报关单等合法凭证,缺乏与资金流相匹配的货物流数据,增加了外汇监管工作的难度。四是难以确认跨境交易资金来源及用途。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生的资金收付存在着笔数多、金额小的特点,要完成对数万笔涉外收付资金进行来源及用途的逐笔确认相当困难。

(四)缺乏对沉淀外汇资金的有效监管,容易产生支付和信用风险

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资金划转,第三方支付机构一般都会规定相应的结算周期,支付资金不可避免地会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一定时间的停留而成为沉淀资金。跨境支付交易中,由于物流环节多,时间长,国际结算账户的结算周期加长,资金沉淀风险更为显著。通过第三方机构完成的资金收付过程中,由于银行仅依据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指令即可完成对资金的实际支付,如果交易客户和沉淀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在目前国内缺乏相关监管法律的情况下,可能产生支付风险和信用风险。另外,对于大量外汇沉淀资金每日所产生巨额孳息的归属以及结汇等一系列问题都需加以明确。

(五)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难,存在异常资金流动及洗钱风险

第三方支付是以网络平台为基础,适用主体多数是电子商务的买家和卖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仅提供代付、代收业务,不对网上交易双方货物和价格真实性进行核实。由于目前国内对电子支付业务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和风险控制机制,交易双方通过制造虚假交易,便能在第三方支付平成资金分散转移,达到规避外汇监管的目的。一是部分个人经营性收付汇资金可能逃过外汇监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外汇资金可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混入赡家款、工资汇款等资金中,通过个人非经营性收付汇途径进行跨境转移。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向多人汇入小额资金。居民个人限额以下涉外收入免于申报,个人年度总额以内资金仅凭身份证即可直接结汇,而超过部分可通过在直系亲属账户间境内划转后再行结汇,从而实现异常资金流入。另外,随着洗钱手法的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使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外汇资金的洗钱也成为可能。

四、完善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外汇监管政策建议

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为我国进出口企业和个人提供了网上交易及支付的便利途径,又通过信用中介功能,降低了国内企业进入新市场的信用风险,这一行业的发展将有力推动我国贸易便利化进程。但在我国对外汇资金跨境流动实行较严格监管的背景下,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从多个方面突破了现有的外汇监管体系,产生资金流动的新风险。对此,外汇监管部门应积极应对,平衡严控风险与促进发展的需求,积极支持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规范发展,并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相应监管措施,保障我国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业平稳有序发展。

(一)严把市场准入条件,明确第三方支付跨境支付业务的主体资格

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出台具体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管理办法,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定位为办理本外币兑换和支付清算的非金融机构,作为银行业务的有益补充。参照商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准入标准,建立非金融支付机构跨境业务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明确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外汇业务实施资格管理,颁发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许可证》,从业务经营资格、业务范围、外汇政策监督等方面建立准入标准,明确高管人员需具有外汇从业经验及相关任职资格,规范真实性审核职责及相关权利和义务,禁止不具备条件的支付机构办理跨境支付及相应的结售汇业务。

(二)出台业务操作细则,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业务操作行为

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列入外汇管理主体范围,规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规范经营、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跨境业务时必须核对客户身份,保守商业机密,保管业务及会计档案,规范开具发票,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个人结售汇管理、国际收支申报等业务管理制度。提供逐笔跨境交易对应的交易记录及相关资料,提供终端用户的交易账号及支付路径。建立外汇收支服务报告制度,定期上报跨境交易报告等。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账户进行专户管理,账户内资金的划拨增加审核环节;设置统一的第三方支付跨境业务国际收支及结售汇统计交易编码,进行专项统计与监测;出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结售汇实施细则,规范此类资金结售汇数据的报送与统计归类。

(三)加强监管手段和渠道,提高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交易真实性审核效能

与公安部门协调,对符合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放“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查核居民身份真实性。消除个人网上交易的货物流和资金流匹配监管盲点,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合作银行开立过渡账户,存放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收取或提取的资金,个人资金入账或解付时,需提供大于或等于入账或解付金额的物流清单,防范虚拟物品大额交易。与海关和邮局建立业务数据共享机制,及时了解通过航空等邮寄进出境的数据,以实现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支付数据的货物流总量核对。加强网上即时个人结售汇业务的监管。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合作银行的系统对接,将网上即时个人结售汇业务信息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实时监测个人外汇收支情况,把握跨境交易资金来源和真实用途。

(四)实施资金严格区分管理,防范第三方支付备付金出现信用风险

参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制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外币备付金管理规定,根据与其合作银行情况,允许开立多个外币备用金专用账户,但需向外汇局报送存管协议和相应的账户信息资料。对客户外币备付金账户资金与第三方支付机构自有外汇资金进行严格区分管理,不得混用。外币备用金专用账户收入只允许客户备付金的划入,支出只限于按照客户指令的对外支付,不允许另有其他收入或支出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账户资金实行无息管理,避免此类账户产生大额孳息后因归属问题产生争议。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跨境网络支付业务进行定期审计检查,确保客户的沉淀资金的安全,督促规范跨境网络交易的业务操作。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客户的沉淀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并要按比例上交担保资金,以防范信用风险。

(五)加强监测及查处,坚决打击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一是加强对第三方支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建立非现场监测机制和异常交易预警机制。根据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银行提供的交易主体明细信息,了解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经营情况,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的预警功能,加强对网上跨境交易业务数据的监测、分析和排查,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二是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注重风险防范和完善内控制度。对跨境网络交易中的大额、可疑信息及时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及人民银行反洗钱管理部门,主动加强与反洗钱部门的协调配合,以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跨境支付交易进行洗钱活动。三是建立网上交易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针对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外汇服务运作模式的特点,工商、税务、海关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应加强联合监管,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现市场准入、纳税监管、物流信息等各业务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第三方支付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效果。

参考文献:

跨境业务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互联网+”;跨境电商;生态圈;竞争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驱使下,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使得进出口得到了极大地发展。深入分析当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基本类别,发现当前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型企业。对于跨境电商来说,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应当彻底放弃传统企业发展过程中依赖自身构建企业竞争力的方式,充分借助互联网的基本作用形成合适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电商生态圈,继而在国际市场上形成较强的企业集团贸易竞争优势。相对于传统国际贸易业务,跨境电商业务中企业在国际化竞争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已经产生了明显变化,其自身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必须在自身经营理念和运作方式以及组织构架等多个方面实现系统优化,继而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市场竞争力的大幅提升。

一、分析建立跨境电商生态圈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全国化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也获得迅速的发展。目前来说跨境电商划分为两类,即跨境电子商务与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国内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是B2B对外贸易模式。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社会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重视,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和跨境电子商务的衍生,人们开始将发展目光投入跨境电子商务。但是当前国际政治发展不稳定,导致国际贸易环境非常恶劣,国际贸易规则也随着变化,导致国际市场频频出现新状况,跨境电子商务既是推动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新契机,同时又给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得消费者购买商品有了多样化的选择,极大拓展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市场,提高企业的市场经营利润,同时还能与许多优秀的企业伙伴进行合作和学习,譬如国际贸易创新思维和管理理念以及电商运营能力等。此外,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我国进出口经济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分析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物流系统不健全导致跨境电商发展缓慢

从互联网与现代物流系统角度来看,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业务操作主要划分为两个部分,即商流与物流,健全的物流系统是推动跨境电商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由于建设交通枢纽和物流仓库以及物流中心需要耗费的时间较长,已有的物流系统无法满足跨境电商发展的需求,因此物流系统不健全是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一重大因素。同时已有的物流系统在基础设施与专业化标准上不够统一,从而使得多种运输方式无法实现衔接,影响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2.已有的通关模式导致跨境电商运营成本升高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推动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满足国内外用户群体的商品需求和服务需求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业务核心,但是由于客户群体商品需求量无法明确,因此导致跨境电商的业务营运困难重重,无法对市场需求做出准确判断,只能根据相关数据制定货物运输方案,直接导致供需不平衡,为了满足跨境客户群体的需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只能支付高昂通关费用进行补货,若是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还需要将多余的货物运输回本国,这样会产生大量的关税,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极其不利。为了有效减少供需不平衡现象实施了保税区制度,虽然从某种程度上减轻客户群体和货物数量需求差异的矛盾,但是由于保税监管制度过于复杂和繁琐,因此导致跨境电商的运营成本急剧升高,影跨境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

3.跨境电商企业缺少专业化运营人才

一是跨境电子商务缺少充足的专业化市场运营人员。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始终和企业运营息息相关,而企业运营与专业化的运营人员紧密相连,因此跨境电子商务若想快速发展就需要吸纳优秀的专业化市场运营人员,但实际上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缺少充足的专业化人才。再加上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是进出口贸易,所以对于运营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就需要吸收外语功力深厚和熟知国家进出口贸易法律的人才,减少跨境电商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遭遇的问题,加强对运营人才的培养,保证电商运营人才熟知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以及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全面提高运营人才的综合素质,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二是缺少对国外客户群体消费文化和营销理念的认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主要客户群体是国外用户,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国外客户群体的消费文化与营销理念,迎合客户群体的需求,提高国外用户群体对电商产品的认可。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领人员应当要充分了解国外的法律法规和发展政策,通过国际认可的法规体系来引导用户购买电商产品和服务,避免出现各种国际矛盾和冲突。

三、建立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有效策略

1.不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运营体系

一是形成满足进出口业务快速响应的商业模式。传统商业模式过于合注重规模效应,跨境电商应当要不断转变商业模式,形成适应进出口业务的商业运营模式。相对于传统生产型商业模式来说,跨境电商是结合市场消费群体的实际需求来向上游企业提交生产订单,通过订单生产模式确保证商品生产数量和客户需求量保持一致。为了有效满足市场发展的基本需求,跨境电子商务应当加强对品牌推广与设计研发的重视,准确判断市场需求来制定商品营销计划,从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是跨境电子商务应当要不断加强进出口商品和商品服务的品牌建设力度,提高进出口商品的品牌影响力。不断创新技术不但能够满足国际对于商品和商品服务的需求,还能够全面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的产品影响力和服务品质,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的市场竞争力,拓宽跨境电商产品的发展途径。同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还应当树立良好的绿色生态型品牌形象,汲取国外先进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不断完善已有的生产系统,结合国际市场的要求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构建生态文明的品牌形象,从而全面提升品牌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的经济利润。

2.不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系统

一是跨境电子商务遵循国家商业发展法规,建立完善的互联网生态圈系统。在建立跨境电商生态圈过程中应当要重视电商产业网络空间的集中性和电商生态圈企业的个性化。 跨境电商需要充分重视电子商务运营平台的地位和作用,跨境电商需要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产品销售,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向上游供应商提交生产订单,向下游销售企业提供销售产品。通过电子商务运营平台,跨境电子商务能够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并逐步形成经济影响力,从而成为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跨境电子商务应当充分吸收优势资源建立优秀的电商业务集群。以组织学角度来说,跨境电子商务应当要充分结合成员企业的优势来明确主营业务,从而建立起企业核心业务集群,并逐步构成将核心业务作为企业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将关联产业作为企业重要支撑力量的电商核心业务集群。其中,跨境电商核心业务集群中的所有成员企业都属于独立法人,电商业务集群中的成员企业互相共享资源,互相补给,从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快速发展,对于提高国家的社会经济有着促进的作用。

3.全面提高跨境物流的运营水平

一是利用商流和物流相互结合的方式来全面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各项业务都需要依靠互联网国际贸易商流活动,而国际贸易业务需要商流和物流相互协调才能顺利发展。相对于跨境电子商务来说,跨境物流的主要特点是业务过于复杂,货物流通风险高,跨境物流是影响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的重要因素。跨境电子商务应当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来积累用户群体,不断完善商流系统,同时还要结合用户群体的消费体验和消费反馈优化商品和服务体系。根据用户群体的需求信息来改善物流配送策略,全面提高用户群体的满意度,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可持续发展。

二是跨境物流应当要不断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全面提升跨境物流和跨境电商的契合度。结合当前跨境物流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包含物流配送时间规划、运输风险高以及物流成本高等问题,跨境物流企业应当要积极投入海外仓储和海关通关等资源,构建良好的物流运输体系,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4.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流程

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海关监督管理部门应要加强建设跨境电商诚信体系,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等级构建合适的分级监督管理制度。对于按照国家法制法规经营和诚信经营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海关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称为诚信通关企业,在通关流程上可以提供绿色通道服务,采用抽检和免检等方式来全面提升企业的通关效率。针对于一些缺少诚信的跨境企业,海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纳入失信名单,通过强制监督等方法来提升失信企业的通关成本,减少失信现象的发生,促进跨境电商企业的良性发展。

四、结束语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跨境电子商务得到快速的发展,推动着我国市雒骋椎姆⒄购蜕缁峋济增长。所以,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发展的深入研究具有着重要的意义,结合国际贸易市场发展状况,不断优化国际贸易理念和贸易模式,推动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章ィ徐向阳.打造最优跨境电商生态圈实现“唯一”向“第一”转变[J].杭州(周刊),2016,(12):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