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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结合区安委会《高港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将安全教育纳入各养老机构日常管理,每次院民大会固定安排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内容;在养老院内设立安全专栏,在居室、走廊、餐厅、活动室等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安全提示标语;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职工、院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二是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区民政局联合消防大队对全区各养老机构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门卫值守、内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防范。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为自筹编制人员办理委托人事的有关事宜。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自筹编制人员的接收,联系及办理委托人事、社会险的有关手续和事宜。接到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办理自筹编制人员转回机构的手续。
2、根据机构授权管理自筹编制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未有乙方的书面通知或介绍信,甲方不得应自筹编制人员个人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3、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和人事费,并向机构缴纳。
4、不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社会保险、养老等费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自筹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统一对甲方办理委托有关事宜。自筹编制人员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出具证明或介绍信。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费每人_________元/月(随标准提高增加)。逾期不缴视为滞纳,按日加收3‰-5‰的滞纳费。
5、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办理有关手续,并于合同期满_________日前将续签合同报甲方一份。逾期不报视为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自筹编制人员关系转机构。
6、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按乙方规定)、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负责未实行人事和未实行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费及其他费用。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关键词:转制院所 离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 政策建议
科研院所转制8年来,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形成了一批由技术创新带动的新兴产业,有效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科研院所转制作为我国深层次的科研体制改革,目前在政策和实践方面都存在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在诸多问题中,以科学家、工程师为主体的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是转制科研院所反响比较强烈的焦点性问题,成为影响转制科研院所发展和稳定的因素。解决不当或不能有效解决,将妨碍国家科研院所转制改革目标的实现,亦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中央、地方政府为了解决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及具体措施,但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提解决办法具有较强的短视性和本位主义色彩。
解决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政策,应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的精神,承认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的历史贡献;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和解除转制科研院所的管理压力;体现党和政府对科技工作者的关心。调整、完善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政策的原则应该是:尊重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确保稳定、减少遗留问题、力求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
一、解决基本养老金待遇问题的建议
(一)采用分段计算的“事业待遇+企业待遇”模式
即对事业工龄和企业工龄进行分段计算,来确定退休待遇。此模式比较合理,但要解决费用拨付问题(即事业待遇与企业待遇差的经费来源问题)。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事业和企业统一的社保制度,由企业社保基金来承担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龄待遇”,资金不足。需要各级财政按管辖原则统一拨付,特别是对无事业费拨付和差额事业费拨付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资金,应该统一纳入财政拨付范围,并由地方社保机构按属地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支付养老金。采用此模式的不足之处是财政拨付的时限难以评价。
(二)按工龄分类管理
即对转制前具有30年及以上工龄或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 5年)的员工,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转制前具有15年到29年工龄的员工,采取事业和企业分段计算;具有14年及以下工龄的员工实行企业基本养老金制度(由于我国科研院所上世纪80年代中期普遍实行合同制,到2000年科研院所转制基本是15年左右)。
此模式解决了转制后5年过渡期和过渡期后工龄长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我国绝大多数省市都制定了具有25~30年工龄的员工提前按事业单位退休的政策),对调整和解决中央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待遇问题有一定作用,财政拨付的时限可以评价,但同样存在采用分段计算模式的费用拨付问题。对新转制科研院所退休人员可采取依据事业工作年限进行补偿的方式。
(三)对事业工作年限进行补偿
即对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工龄进行补偿,补偿后进入企业社保。退休后一律执行企业社保待遇。
此模式操作简单,无遗留问题,但由于我国转制科研院所情况比较复杂,各个地区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差异较大,很难进行甄别补偿。
此模式可作为新转制科研院所解决同类问题的有效办法。
二、解决医保及房补等问题的建议
享受事业单位退休的人员医疗待遇、住房补贴,参照转制前有正常事业费拨付单位的相关政策执行,经费由各级财政统一拨付。
对分段计算养老金待遇的员工,在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前,按事业单位的工龄进行适当补偿,补偿经费由各级财政统一拨付;对中央转制科研院所退休人员的补偿标准,按属地化同类人员标准执行,由属地医保机构统一管理。
转制科研院所的住房补贴,执行同城市同类人员住房补贴政策。费用由各级财政统一拨付。
三、解决管理问题的建议
(一)尽早实现社会化管理
转制科研院所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社会保障(退休金、养老金、医疗、房补等)要尽快实现属地社会化管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之前,委托原单位管理。
离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待遇原则上执行同城市同类人员的管理政策,资金来源由各级财政统一拨付;退休人员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待遇由属地社保机构统一管理,日常管理也要尽快实现社会化。
关键词:薪酬;支付;控制
一、传统工资支付内部控制程序
1.履行计划管理程序。确定年度劳动工资总额计划。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是劳动工资计划管理部门根据人员编制确定年度计时工资总额,根据年度产品产量计划和劳动定额计算全部产品工时消耗定额,确定计件工资总额,汇总上报劳动工资主管部门审批后下达执行。
2.日常管理和考核验收。日常管理由考勤人员记录职工出勤记录,由定额管理人员对产量进行验收,由劳动工资管理人员确定计时工资、津贴、补贴和计件工资支付总额,由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支付明细表,劳动工资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工资支付明细表、考勤记录、计件工资总额审批单等资料,审核无误后编制月份职工工资汇总表,计提各项工资附加费。
3.工资支付明细表一式三份。一份兼收据,须由职工个人签收后作为会计支付原始凭证存入会计档案; 一份是工资支付存根,须由职工签收后由工资管理部门存查,年末统一归档永久保管备查; 最后一份作为职工工资支付通知书使用,随现金支付时一并发给职工本人,职工以此为依据审核签收当期工资。
二、传统工资薪酬支付遇到的新问题
一是职工薪酬支付范围扩大了,在公司体制下,职工薪酬涵盖了所有与职工报酬相关的项目,除了包括非货币福利及辞退福利等,新增加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补充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诸多长期性社会保障统筹和延时兑现薪酬; 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存款实名制和现代信息技术进步,使网银功能和个人信用卡被广泛使用。支付职工薪酬出现了网银支付、委托金融机构工资等新情况。
由于职工薪酬范围扩大和支付方式进步,根据职工薪酬支付内部控制原理,不断更新职工薪酬支付控制程序,完善控制证据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必然要求。职工薪酬中的社会保障支出,由于其有延时特性,兑现期限较长,个别职工对其关注度远不及当前工资和奖金,如果对这部分职工薪酬疏忽控制,将会形成差错得不到即时被发现,发现后不易核实和纠正。例如职工养老保险金,须等到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方可陆续兑现,职工退休后即便发现养老统筹金缴交有差错,其查询和纠正的难度也是相当大的。专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的年金基金,虽然每周公布年金净值,职工也要对自己名下的年金基金总股本随时掌握才能使年金透明,让职工真正在退休后受益。此外,在网银支付和委托金融机构工资情况下,传统的工资支付明细表不再具有收据和存根功能,因此,如何科学完善控制证据,堵塞薪酬支付环节内部控制漏洞,成为当务之急。
三、关键控制点
1.薪酬预算执行控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而职工薪酬预算在企业全面预算体制下占有相当比重,因此,薪酬支付严格执行预算是关键控制点之一。薪酬预算的下达、执行、分析、变更一系列流程规范化、科学化,是企业实现年度预算目标的重要保证。吉林森工集团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出台了全员编制管理意见,作为集团内部控制重要规章制度,其意义就在于规范人力资源和与人力资源密切相关的薪酬预算管理。
2.不相容岗位分离制衡。职工薪酬的制表、审核、批办、支付为不相容岗位,要清晰划分,明确责任。
四、控制证据
1.“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月报”分送财务、统计和劳动工资主管部门,保证各归口管理部门报出时点数据一致。须经制表人、汇总人、审核人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以明确制约责任。
2.直接对职工本人发放现金的,职工本人必须在薪酬分配明细表和汇总表上(统领分发人)签字,财务部门主管会计负责及时逐一收回并核对清楚,作为薪酬支付原始附件装订。直接发放现金时,必须单独填制月份工资支付明细表,并在一式三份支付明细表上特别标注 “现金支付”字样,财务部门单独编制会计凭证支付,不得与其它经济业务或采用网银支付或委托其它金融机构工资等非现金支付业务会计凭证混合记录。发放时必须由职工本人或委托人亲自签收,签收的收据联和存根联分别由财务和劳资部门存档备查,发给职工一份核对实收金额。
3.委托金融机构代为发放薪酬的,职工本人无须在薪酬分配明细表或汇总表上签字(可取消领取人签收栏),在表头标明“网银支付”或“委托某某银行”字样。委托发放薪酬时必须附银行支付凭证(支票存根和委托金融机构凭证(业务委托书回单和存款回执)。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薪酬日,财务部门要及时将薪酬分配明细表发放给职工,作为薪酬支付通知书使用。会计处理上,不能与现金支付方式混合编制会计支付凭证,履行制表、汇总、审核、批准程序后,按会计机构负责人指令,由会计人员编制薪酬支付会计凭证,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网银支付(按网银支付流程办理)或委托其它金融机构工资。但必须将个人存款回执、工资委托书及工资机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职工薪酬支付会计凭证后随会计档案存档保管备查。支付完毕,一式三份薪酬支付明细表和汇总表中的两份 (即收据联和存根联)分别由财务、劳资存档备查,另一份分给职工本人,作为薪酬支付通知单使用,便于职工本人核实个人信用卡实际收到的工资是否与通知单载明金额一致。
五、薪酬支付控制的延伸
[关键词] 养老服务 产业化 管理体制
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与黑龙江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滞后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黑龙江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2001年黑龙江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2005年为7.58%(国际上通用的人口老龄化标准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7%),至2008年这一比重已达9.2%。2005年老年人口比重比2001年提高了1.58个百分点,年均增长5.9%; 2008年与2005年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所占比重提高了1.6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6.8%。老年人口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是老龄人口安度晚年的主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重要环节。在国外,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机构被视为“朝阳产业”。一些集医护、康复、疗养、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养老机构大受市场欢迎。目前,黑龙江的养老服务业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因素,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严重滞后,难以满足庞大老年人群,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黑龙江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滞后,主要表现有:
1.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参差不齐。目前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主要有三类,政府办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机构经办的养老机构和民办的养老机构。政府办的养老机构,由于政府全额拨款,管理、服务的人员相对较多,而且管理规范,因而养老院人数爆满。政府办的养老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管理人员多,成本高,大多数养老机构出现亏损状况;二是养老机构数量少,供不应求。有的养老机构排队入住的需要等待1至3年。社会组织经办的养老机构,绝大多数是利用现有的物力及本单位的富余人员,就地转产改办成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经办的养老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缺少规范。由于是利用单位现有资源兴办,专业化程度不够;二是服务人员多是转岗人员和临时招聘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服务意识较差,很难得到老年人认可。因而这类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民办养老机构,大多数建在社区,入住的老年人大多数离家不远,子女探视方便。民办的养老机构的特点是规模不大,经营机制比较灵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最根本的问题是资金困难。民办养老机构建造需要支付昂贵的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运营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非常有限,向银行借贷难度也很大。这使得民办养老机构要么为节省成本而设施简陋,要么因收费太高而没有市场。
2.居家养老服务业起步晚,服务内容单一。黑龙江居家养老服务在面上推开刚刚开始,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未达成共识,尚未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社区资源没有优势组合和充分利用。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还比较单一,主要服务项目大多只是生活照料,而老年人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已不再满足和局限于传统的单一家庭照料模式,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物质和精神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评估监管体系尚未做到制度化、专业化。目前各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体系机构、编制、人员没有落实,而是大多由老龄干部兼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常管理及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工作大多是社区老龄干部分担的,没有一支专职的队伍和工作机构。对服务对象评估没有引入科学的评估组织和标准。
二、黑龙江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对策
1.健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养老服务的法制化,使养老服务有法律法规可依可循,这不仅是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需要,更是整个养老保障体系的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下养老产业的发展做出宏观的规划,城乡的不同服务项目,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建立具体法规。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有法律的制约和监督。
2.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政策支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投资、合作、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建、扩建养老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和社会团体管理部门认定,符合国家相关养老机构标准的,可申请享受一定扶持政策,如对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机构或组织,凡属于非营利性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民办养老机构用于养老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报经税务部门批准,予以减免照顾。
3.抓市场化运作,形成养老服务供需平衡的良性发展机制。市场化运作,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政府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监管,整顿规范市场。严把养老机构成立的审批关,保证质量优良的养老机构准入。通过设置养老服务内容、养老服务标准、价格确定依据和标准、入住对象的评估标准等基本规范,对养老服务产业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
4.加强对老年服务产业专门人才的培养。对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加强对其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的培养。同时,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老年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加快老年服务产业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有条件的院校可设学位培养老年学高级专门人才,以便为社会输送更多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