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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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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性质

校园欺凌的性质范文第1篇

高淳县商业局:

六月十三日来信提出关于职工在私营商店期间和小商小贩在合作商店期间,他们在参加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后怎样计算工龄问题,经与中央劳动部研究,答复如下:

一、原在私营商店以工资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的职工,其在私营商店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转入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后继续工作的,可以将转入前最后一个私营商店的工作时间和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原在私营商店的职工随企业转入合作商店,而后又转入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可将在最后一个私营商店和合作商店的工作时间,连同在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工作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在合作商店的小商小贩,其生活来源主要是工资收入的,他们随合作商店转入国营、公私合营企业以后,可以将在合作商店的工作时间和在国营、公私合营企业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小商小贩在个体经营和合作小组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

校园欺凌的性质范文第2篇

关键词:校园欺凌;社会化;对策

近年来,校园内的欺凌现象有所增加,事件的性质恶劣。根据教育署2002至2003年度的统计数字,校园欺凌与暴力事件约达七百多宗。若扣除学校假期,则平均每日三宗。调查结果还显示,同年,中学教师处理了643起欺负学生案件。中学学生人数为0.14%,表明校园内欺凌案件的严重性。

一原因分析

(一)从家庭角度来看,相当多的父母对阅读自己的孩子越来越感到困惑。与孩子的无效沟通导致父母与父母之间的疏远,这不可避免地会会产生矛盾。如果孩子的情绪没有得到适当的发泄,他们将使用极端的行为来发泄。暴力的情绪会滋生对周边人、事、物的反击,父母平时的疏于教导,忽略孩子的情绪发展,势必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还有一部分欺凌者是在家庭中是十分受溺爱的,家长对孩子的纵容和放任自流,一味地宠溺,致使孩子不懂谦逊,以自己为中心,不考虑除自己以外其他人的感受,从而导致对他看不惯的人或事大打出手。

(二)从学校方面看,近年来,我国也在不断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但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些方面是无法顾及的。受高考制度的深远影响,教育中更多的是重视成绩的高低,而忽略了德育的重视。在埋头苦读的过程中,学生的交际能力在削弱,导致在受到欺凌后,无法得到正常的倾诉,学校的惩戒大多是草草了事,以息事宁人为主。这多方面的阻碍是欺凌事件的推动者,使此类事件仍在不断发生。

(三)从社会方面看,暴力的杀戮游戏,影视剧中的黑社会的形象,在更广阔的意识形态空间中,它甚至影响了欺凌者的道德和价值判断。在欺凌者心中埋下的是对罪恶的深刻认识和崇拜。这种基于非理性的身份和崇拜已成为内化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常态。这使得它们在诸如对待他人等许多方面反映了对主流社会的反叛和仇恨。因为仇视,他们便采用极端的手段来对待他人。

二校园欺凌现象对被欺凌者有危害

近期有关被欺凌者的研究表明这种情况可能持续到成年期,欺凌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精神上的伤害,还有在身体上不可轻易被磨灭的伤痛。在研究中所采访到的儿童,通过对他们的血液检测得到的结果表明,被欺凌次数的增加在他们成年后对长期健康有负面的影响。心理的病痛是隐藏的,具体会影响到他们的哪些方面是不可预测的,是否能完全治愈也是未知的。这可以看出欺凌所带来的伤害是深远而悠长的,在被欺凌者的心中是久久不能抚平的。

三校园欺凌现象的防范

(一)对家庭而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关系中去沟通和对话,是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基础。作为家长来说,在良好的沟通下,平时应多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在发现有任何异常的情况下才能及时发现问题。沟通是一切事端的良好解决办法,如若平时与孩子沟通较少,当孩子遇到问题时,不知和谁倾诉是延迟事态严重发展的阻碍。当问题发生时,作为欺凌者的家长不是一味地谴责,而是要关注到这背后隐藏的原因,孩子的欺凌动作是如何形成的,做到了解事态的起因能更好的解决问题。而作为被欺凌的家长应首先及时疏导及安抚他们的的情绪,可以咨询心理医生,用更好的方式让情绪得到释放。

(二)对学校而言,学校教育应在重视学生成绩提高的同时,也要重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素质教育的推广中,德育是不应被忽视的,在学校生活中,也是一个小型的社会集体,学生们也是在其中学习如何和他人沟通交流。学校也可多培养及发展有关德育教育的活动。通过活动让学生们能意识到建立良好的道德品质的重要性。增强学生们的社会责任感,学校也应积极创设良好的教育氛围,培养融洽的师生同学关系,改善校园环境,使学生能够在和谐、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中快乐成长。为保证学生安全,学校应当在校园内一些偏僻、不易察觉的地带建全监控网络,当发现校园欺凌行为时,应当立即采取制止措施,避免伤害的发生。[1]在处理学生的欺凌行为时,教师应与学生在不公开的场合进行引导,避免伤及学生的自尊心以及避免泄露学生的个人隐私,应引导他们妥善处理冲突,让他们意识到欺凌的后果和严重性,用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学校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应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作为教师,如何在不只惩戒、教化的基础上,使欺凌者真正的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且对于被欺凌者,如何及时安抚情绪,怎样安抚,都是极其重要的。在平时多与学生沟通时,能及时发现不稳定的情绪出现并处理,作为教师可以就校园欺凌问题举办主题班会议,组织学生讨论,以提高学生对欺凌问题的理解,并学习如遇到此问题如何处理。

(三)对于政府来说,政府应尽快加强校园安全立法,从法律的高度保护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法律政策的出台,不仅做到警示欺凌者,并且让部分欺凌者通过法律来反省过错。同时,有必要完善纪律处分机制,使欺凌者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对欺凌者施加必要的惩罚和处分,让被欺凌者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破解学校欺负问题一定要走出两个误区,一是忽略儿童的特殊性,一味简单照搬成人世界里应对欺凌者的策略来解决学校这种问题,用成人理解的方式方法解决儿童所遇到的问题,这并不是解决而是处理,违背儿童成长的规律。二是尝试彻底消除欺凌的行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教化、限制和惩戒欺凌者方面。一味地谴责、教育欺凌者,是在表面化处理问题,事件背后的原因及所带来的的深远的恶性影响,其实并没有消除。理性看待欺凌行为,认识到儿童在各方面的未完成性,并将欺凌行为放在儿童群体交往的大背景下,从教育儿童不去实施和巧妙应对两个方面着手应对这种情况。如此,方能真正走出破解学校欺凌问题的困境。

参考文献

[1]刘琳.浅谈校园欺凌[J].教育导刊,2013(5).

[2]刘天娥,龚伦军.当前校园欺凌行为的特征、成因、与对策[J].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7).

[3]特拉维斯赫希.少年犯罪原因探讨[M].吴宗宪,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5-6.

[4]时蓉华.新编社会心理学概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34-41.

校园欺凌的性质范文第3篇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忽视的社会问题。媒体调查发现,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呈现出参与人群低龄化,女生和留守、流动儿童屡成“主角”,严重暴力倾向,借助互联网炫耀等新特点,亟待引起关注。

女生和留守、流动儿童屡成“主角”

忙于生计,也为了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女儿上中学后,安徽合肥的哥周师傅从未接送过。但最近在“拉活儿”的黄金时段,他都挂起暂停营运的牌子,把车停在路边等候孩子放学。

老周的反常举动,源于连日来在网络上疯传的“学生围殴视频”和其他一些校园欺凌事件。如果女儿周围有什么异常,他希望能第一时间发现“蛛丝马迹”。

湖南一名初三女生遭遇几名未成年人殴打,并被拍下上传网络;浙江庆元县多名初中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男孩捆绑后拳打脚踢,用烟头烫伤并拍摄视频;安徽怀远县某小学13岁的副班长向另外6名同学要钱,并逼迫同学吃污秽物……

校园欺凌一直都有,但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呈现出一系列新特点。从涉事群体的角度看,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校园欺凌呈现低龄化趋势。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以今年1至5月媒体曝光的40起校园欺凌事件为例进行分析,发现75%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42.5%。在此次安徽怀远发生的欺凌事件中,按照受害学生的说法,他们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遭到勒索,那时这些孩子还不到10岁。

“以往校园欺凌当事人高中生多一些,现在初中生和小学生开始增加。”河南省郑州市第九十九中学团委书记鲁泉说,无论是施暴方还是受害人,都呈现低龄化趋势。

其次,女生频频成为“主角”。大多数人对女孩群体的印象都是可爱的、乖乖的,然而近年来女生参与校园欺凌的案例越来越多,让人大跌眼镜。宁夏银川市第十六中学政教处主任闵生肃告诉记者,他所了解的校园欺凌事件,近七成有女生参与,而且“有女生参与,男生往往下手会更狠”。

最后,在流动、留守儿童密集的地方,欺凌事件往往呈高发态势。记者梳理发现,当前校园欺凌事件不少发生在城乡结合部的学校,而这些学校正是流动、留守儿童聚集的地方。

“流动、留守儿童的父母往往忙于生计,很少关心孩子的教育问题,使得这些孩子要么因缺少保护,成为被欺负的对象,要么走上歪路,成为校园‘小霸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于娟娟说,在陌生的城市中,一些流动儿童无法找到自身的定位和价值,甚至被歧视,也很容易成为校园欺凌的施暴者或受害方。

暴力倾向严重,借助网络炫耀

除了涉事群体的变化,当前校园欺凌在手段和方式上,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辱骂殴打、拍摄、捆绑烫伤、械斗伤人……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的报告显示,从2013年1月到2015年5月,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公开报道呈上升趋势,其中包括斗殴、、敲诈财物等。

这份报告中统计了40起校园欺凌事件,其中九成以上造成人身伤害。校园欺凌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的比例居首位。值得注意的是,有7.5%的暴力事件由“偏激心理”引发。

有教育人士向媒体表示,虽然没有统计显示当前的校园欺凌事件多于以往,但通过观察对比可以发现,现在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往往性质更为恶劣、手段更为极端。“在施暴的同时,如今的校园欺凌还带有更强烈的侮辱性。”鲁泉说,用烟头烫、用针扎、扒光衣服、扇耳光等,这些行为会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

“以往校园欺凌比较隐蔽,有个别学生对同学进行敲诈勒索,都是在背地里偷偷摸摸地干,生怕被人发现。现在不一样了,欺负人对于一些学生来说成了‘能耐’,基本公开化了。”于娟娟说,在一些学校,学生之间会形成团伙,甚至与校外人员勾结。

不少教育和法律工作者认为,与互联网结合也是校园欺凌的新特点。“有的学生在网上约架,发个帖子,写好时间地点,然后双方找人群殴。”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业务部主任赵辉指出,不少学生对于施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喜欢把暴行拍成视频上传互联网,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

专家表示,除了暴行本身,涉事学生的态度及心理也很让人担心,被打者大多选择沉默,而打人者则将其视为炫耀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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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凌背后,难以愈合的伤痛

“我走了,无期,不见”――这张纸条的背后,是陕西省蓝田县一名初中女孩无言的痛苦。5月6日,这名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被多名同学殴打讹钱。

半个多月后,女孩家人辗转多地,终于在西安一家面馆找到了她。尽管随后她就读的中学对12名涉事学生进行了处分。但其父亲告诉记者,女儿回来后,心理阴影始终无法消除。她不愿意说话,不愿意去上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把自己彻底封闭了起来,这让作为父亲的他又无奈又痛心。

在青少年成长的关键阶段,校园欺凌往往会使受害者心生恐惧,害怕与人交往,甚至产生对他人和社会的抵触乃至仇视心理。同时,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惩戒和教育,极有可能进一步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2013年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公开的数据,过去10年,西宁市青少年犯罪人数占犯罪总人数的近40%,并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学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年龄原因,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欺凌却不会受到惩罚,这也容易使他们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

校园欺凌的性质范文第4篇

从2000年起,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因意外伤害而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40多人,相当于每天“消失”一个班。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张文新教授对我国9 205名城乡儿童的调查显示,有近1/5的学生卷入欺凌事件,9%为受欺负者,7%为欺负者;挪威的一份调查显示,约15%的学生“有时”或更频繁地卷入欺凌事件;英格兰调查结果显示的比例更高,约27%的小学生和10%的中学生有时或更频繁地被欺负,约12%的小学生和6%的中学生“有时”或更频繁地欺负别人。欺凌现象对校园安全的影响非常严重。

本期关键词:校园欺凌。

在校园里会发生各式各样的身体攻击和言语攻击行为。身体攻击从推搡、冲撞到打人、踢人、抢夺他人东西;言语攻击则从做鬼脸、起外号、挖苦、讽刺到骂人、羞辱人的行为。除了这些直接的攻击之外,还有造谣、孤立、排斥别人等间接或者隐性的攻击。攻击者和被攻击对象既包括学生,也可能包括老师。

心理学界将校园欺凌界定为“力量相对较强的一方(一人或多人)在未受激惹的情况下对较弱小的一方重复进行的攻击”。因此欺负行为与其他攻击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第一,行为双方力量不均衡,比如常常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以强欺弱;第二,欺负者往往是故意的或未受激惹,因此欺负行为的发生与被欺负者无关,在旁观者看来是无缘无故或是单方故意而为;第三,欺负者有时会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反复欺负某个特定的被欺负者。因欺负行为当中,受害者更弱小,常常没有有效的回击手段和条件,因此欺负行为跟一般的攻击行为相比,除身体伤害之外,心理伤害更大。

在各个国家,每天都发生着“校园欺凌”事件,并不时有校园欺凌暴力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案件中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让我们来看一些案例:

a.邯郸,一位女中学生被同校七八个女生多次暴打、折磨,被送进医院。(以众欺寡)

b.广东,一位初二女生得罪了校园里拜把子的七姐妹。七姐妹把该女生虏到一家宾馆,找来4个未成年少男了这个女生,并对她肆意殴打、,还将施虐过程录像,上传网络取乐。(以众欺寡)

c.山东,一位初一男生两次被逼翻墙去给高年级学生买方便面,第二次翻墙的次日被发现死在校园排水沟里。(以大欺小)

d.某小学6年级一位男生,因选班委时没投某同学的票,被那个同学拉到男厕所痛打了一顿,导致成绩下降、闷闷不乐,最后不得不转学。(以强欺弱)

这样的案例举不胜举,几乎每位教师都遇到过不同程度的“校园欺凌”事件。作为教师,当“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在你的学生身上时,你会持怎样的态度?

网上曾流传过这样一个事件:某中学的两名学生上课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

这个事件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尤其是各位教师网友都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观花听静雨:现在的学生有多不好教,不当老师不知道!面对这种事情,老师有时候很无奈。

好心人:有时候,“校园欺凌”事件的受害者恰恰是我们这些当老师的,有的学生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我校的老师还被学生打过,有时候老师也是弱势群体!

孤帆自扬:这种事还得靠老师平时多教育。教不严,师之惰!教师很辛苦,教师不好做,但教师任重而道远!

令狐冲:恪守职业道德,问心无愧!若是遭遇“校园欺凌”,一定把当事人当场拿下,狠批,使劲教育!

天使的眼泪:我们不想站在道德的高坡上,不想享有“人梯”、“园丁”、“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美誉;我们也不想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从事任何一行都要有职业道德,要对得起良心的拷问。

老顽童:还是那句话,在其位,谋其职!既然选择了,再难也要去做!

芒果:就事论事,学生在课堂打架,教师确实有责任制止。不过另一方面也许也显露了我们当前的教育政策着重强调对学生一面倒的保护,而在保护教师方面似乎有很大的缺失,才使得教师连一些正常的批评都不敢开展了。

上弦月: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老师,出现这样的事情是多重原因引起的,值得我们深思的恰恰是背后的多重原因。

飞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只有置身于当时的具体环境,才能切身体会到其中的辛酸!

相关讨论值得我们关注和深思。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花季少年被“校园欺凌”暗伤,面对“校园欺凌”,教师有责任帮助他们摆脱阴影。当然,这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多方努力才能解决。那么,作为教师,面对“校园欺凌”,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样做才能起到更好的作用?让我们一起看看专家的说法。

专家说法:

“观花听静雨”网友提到的“教师的无奈”,也可能代表了很多教师面对“校园欺凌”事件时的感受。一方面,欺凌事件发生最频繁的地方常常是脱离或易于脱离教师监控的地方。比如上学、放学路上最多,然后是操场,其次才是教室和走廊(操场上所发生的欺负行为是教室里的2.5倍,是走廊上的6倍)。因此教师对于教室外的欺负行为难以直接管理。另一方面,当前教师的反欺凌策略少且无力。实际上,经常发生的状况是:被欺负的学生向老师求助―老师批评欺负者―欺负者再去欺负被欺负的学生,如此循环。对于被欺负的学生来说,向老师求助常常并不能把自己解救出来,反而让自己深陷其中;而对于欺负者来说,老师的批评常常只是他欺负行为中的“被人欺负一下”的小插曲,因此,欺负别人―被别人欺负一下―再欺负别人,这似乎成了一个死循环、一个怪圈。

近30年来,各个国家开展了大规模关于欺负行为的研究,结果显示,尽管我们不可能使“校园欺凌”事件绝迹,但是通过科学的干预措施却能有效地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频率,降低其强度。

更新对欺负行为的认识

在生活中,常听教师或家长这样问被欺负的学生:“他怎么不欺负别人,只欺负你呢?”背后的潜台词是:“肯定是你招惹他了。”显然教师和家长都想当然地按照一般性攻击行为的特点来理解欺负行为,想当然地相信“你离他远一点”就能解决问题。但是欺负行为的典型特征之一恰恰是“非激惹性”和“反复发生性”。也就是说,根本不是被欺负者招惹了欺负者。在欺负行为当中,被欺负者实在是很冤枉,他们真的什么都没做。更不幸的是,当被欺负者因为反复被欺负而屡次向老师求助时,老师有时会觉得像是碰上了一个反复喊“狼来了”的小孩,无法理解,进而心生厌烦,简单地把被欺负学生的求助行为当成“告状”或“打小报告”。当然,须要强调的是,确实有些欺负者会利用被欺负者向老师“打小报告”来离间老师和被欺负者的关系,或借老师之手实施间接欺负行为。因此教师和家长要一起积极参与和配合,要对学生课下和休息时间的活动采取适当的监督措施,对于欺负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对事不对人

教师要更新自己对欺负行为的管理策略。从欺负行为的定义来看,教师应意识到自己很容易一不留神就成为“欺负者”,特别是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教师既有身体优势、更有权力优势。如果你对于欺负行为的反应常常像“令狐冲”网友所说的,“一定把当事人当场拿下,狠批,使劲教育”,那么你就要注意了,作为教师,你在这样做的时候也很有可能只是利用了自己的“权力优势”,再次示范了一次“仗势欺人”而已。虽然这不能算是欺负行为(因为事出有因),但是同样是在向学生示范着“狠批”这种言语暴力。

在这一点上,现代教育管理理论的建议是:改人治为法治。教师无须再同时扮演警察、法官、惩罚实施者三合一的角色,而是成为明确的、可执行的规章制度的制订者。比如在班级通过班会或讨论制订出一套针对欺负行为的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定者一视同仁地给予相应的“非敌意”的、“非体罚形式”的惩罚。同时对于在同学之间相互帮助、团结友爱的行为给予及时的鼓励和表扬。这当中的“非敌意”非常关键,也就是说,欺负行为所得到的惩罚或批评并非出自某个人的“气愤”或“生气”,而是欺负行为的自然后果,而且是所有学生都可预见的后果。

这样的处理方式遵循的是“对事不对人”策略,可以妥善地保护被欺负者和欺负者的内在自尊。因为欺负行为本身其实是面双刃剑,欺负者和被欺负者都为其所伤。被欺负的学生除了身心直接受到伤害,还会因害怕受欺负而不敢上学,对学校失去兴趣,反复受欺负会损伤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导致无助、抑郁、焦虑、注意力分散、学习成绩下降以及失眠、恶梦等症状,甚至会引发自杀。而欺负者也可能因为长期习惯于使用欺负行为达到个人目的,形成攻击性人格,最终导致在同伴群体中遭受排斥,进而增加其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有研究显示,“校园欺凌”事件的欺负者成年后的犯罪率是正常人的4倍。

对被欺负者给予支持与帮助

校园欺凌的性质范文第5篇

一般情况下,我认为对打闹事件的处理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分析事情的性质,判读是否需要教师介入。

当出现学生间打闹或打架事件后,班主任首先应根据实际情况细致观察、迅速分析该事件的性质,判断是否需要教师介入。

1.学生间的小打小闹,不需要教师介入。

学生平均每学期在校近一百天,每天近十个小时的接触,自然会产生摩擦和矛盾。由于学校生活过于追求“静”,处于青春期的男生,生理发育非常迅速,却没有足够的宣泄途径。在产生矛盾后,选择武力相对,虽然是很多老师最头疼的行为,但确实是最该被理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自发形成,自动停止。就如案例中两个学生,于老师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他们其实早已经打完了,能自动停止的矛盾,不会是大矛盾;在最后反击一拳之后,他们能破涕为笑,更说明这个事件之小。

教师不介入学生间的小矛盾,其实正是给了学生摸索人际交往并形成个人交往经验的机会,男生在打闹中形成自我的交往模式,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思考、整合并提升为经验,知道什么样的方式才能与人共融。教师的介入,人为阻断学生的体验,不利于人际交往模式的自我形成。

2.教师解决不了的问题,不适合教师单独介入。

有些学生打闹事件性质比较恶劣,甚至造成了一定的人身伤害,且有多次再生的可能性。近几年频繁被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都是不恰当交往的恶性情况。这种情况不适合教师尤其是班主任,个人单独介入处理。一旦牵涉到人身安全和伤害,就超出了班主任个人处理的能力范围。此时我们需要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配合处理。若真是校园欺凌事件,还应考虑上报相关法律部门,依法处理。班主任个人介入,只会造成更加不可收拾的局面。

回到本案例,自然不是我所说的恶劣性质事件。于老师知道打架后的反应是“不能让小宇带着恨离开教室;不能形成永远无法解开的疙瘩”,甚至说出“什么时候原谅你,才能回到座位”。这样的反应有些过于夸大事件本身,追求教育效果的完美。

第二步:若确定介入干预,需发挥教师的正向作用。

如果判断事情的发展情况后,教师决定干预,那么必须发挥其积极的正向调和作用。我很赞同于老师的一个观点,就是希望两个孩子握手言和,不互相计较。那么怎样才能让两个在气头上的学生达成这一结果呢?这里又要分三步。

1.向多方了解情况,理清打闹原因。

班主任若想介入打闹事件,那首先要了解清楚原因。于老师在案例中确实询问了,但是小宇并未做出回应。此时于老师不妨让小宇先单独冷静一会儿,然后去询问小庆打人的理由,而不是一进教室就让小庆罚站并放出狠话,这只会再次激起小庆的情绪,反而让老师陷入僵局。除了小庆,于老师还应该向其他当时在场的同学了解情况,这样既能更全面、客观地把握事情的发展,也有益于营造班级舆论。等了解了一些情况后,于老师可再去跟小宇沟通,把自己了解到的情况跟小宇交换,此时平静一些的小宇也许有话想说了。

2.分清责任,适当惩罚。

等向双方和第三方了解清楚情况后,责任的归属应该比较清楚了,这时于老师可安排小宇和小庆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明确责任,对过错方施以适当的惩罚,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案例中于老师没有说明事情的原因,所以暂时不好判断究竟是小庆一个人的过失,还是在此事件中小宇也有相应责任,姑且不谈。但在我的工作中,可能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会更多一些,所以需要具体客观地分析情况,分清责任,并施加相应惩罚,而不仅仅是口头层面的批评与劝和。

3.疏导情绪,观察变化。

适当惩罚之后,很多老师的工作就结束了。但其实,真正重要的工作才刚开始。惩罚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是为了让学生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负责。学生究竟能不能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是否真正意识到了自己的过失,就需要进一步的疏导和观察。此时,老师应关注学生情绪的变化,责任有不同,情节有轻重,老师要疏导打人和被打者双方的情绪,观察其心理变化。判断双方,特别是被打者,情绪是否得到宣泄了,是否能主动和好,班主任能否此时提出握手言和,又或者暂缓处理,待其一段时间之后自动愈合。

总之,在介入过程中,教师应该发挥自己积极的正向干预作用,而于老师“想要通过惩罚打人者的方式,激发出小宇的宽容大度,促成他们和好如初”,这样的想法太单纯,也不科学。

第三步:做好集体教育,树立良好班风。

打闹可能只是两人或多人之间的事,处罚和教育似乎也仅局限于打架的双方,但值得教育的可不仅仅是打架的两个人。如果班里出现了打闹事件,班主任不妨借此机会,加强集体教育,树立好和谐相处的良好班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