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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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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成效

城市治理成效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内蒙古 城市治理 治理模式

21世纪,世界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城市发展。完善城市治理是建设宜居城市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内蒙古城市的快速发展与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管理病”层出不穷,城市治理水平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求,成为社会最不满意的领域,城市治理面临着如何进一步推进和突破的严峻问题。

一、克服重建轻管,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内蒙古“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指导思想并没有落到实处,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治理因利益松手,规划向开发让路,环境为建设放行的问题。城市治理工作繁琐复杂,财政投入大,见效缓慢。不到情况恶化、上级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之时,只能是讲起来重要,比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地。而城市建设有着效果明显、凸显政绩的特点。博弈之下,地方政府总是把主要精力、人力、财力投入到建设上,这是我国压力型的行政体制在城市发展与治理中的突出体现。由于重“地上建设”,轻“地下治理”,我区很多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维护严重滞后,存在老化、落后、管理不到位问题,例如,地下排水管道由于口径小、后期维护不到位,大雨过后道路臭水积溢,遭遇“内涝”,有的地区管线用不了几年就得重新铺设,各种管线频繁地重复开挖,出现了让百姓叫苦不迭的“马路拉链”现象,给人民的出行带来很多不便,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其实地下管线在国外早已不成为问题了,巴黎、东京、伦敦、罗马、墨西哥、澳大利亚地下水道世界闻名。还有一些城市注重表面繁荣,新区、主街道市容环境的治理并不差,但小街背巷、老区、城中村、建设工地、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就相去甚远了。尤其是在城市中心出现的“城中村”,形成流动人口的聚集地,成为城市治理中对流动摊贩整治、食品安全监管、公共治安管理的难点地区,形成了城市中的“高风险”地区。

究其根源,重建设、轻治理是我区城市发展中出现的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厘清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作为城市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其作为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的职能,突出城市治理中的公共服务导向。改革现有的考核机制,把“民生福祉”作为城市治理的最重要内容。新加坡之所以能成为“花园城市”,与其政府在城市治理方面强调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密不可分。建设重要,治理更重要。一个城市建设再多的道路,如果没有交通管治、交通规则,交通拥堵就不可避免。只有治理改善了,建设才能效益最大化;应把纳税人有限的资金更多地用在普惠性和实用性的民生项目上,少一些观赏性和标志性的建筑,多一些问题意识和民生考量。只有切实把城市治理摆到顶层设计的高度来审视、谋划和推动,才能真正实现建设和治理并举,重在治理。

二、突破城管瓶颈,疏堵结合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城市治理中有许多屡禁不止的现象,如占道经营、乱倒垃圾、车辆乱停、乱贴广告、违章建筑等问题时有发生,长期以来得不到彻底根治,严重损害了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已经成为城市治理的一大瓶颈。目前,城管行政执法局主要将大量的精力花在突击检查、集中整治和事后查处上,有“突击式”“运动式”的特点,行使“未端治理”的职能,许多治理主体采取“游击战术”,再加上具体执法中,大案要案很少,难以向公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管理威慑力不足,使城市治理工作陷入“治理―反弹―再治理”的低水平循环治理怪圈,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却事倍功半。部分城市在治理中疏堵失衡,没有从根本上改善治理局面。为了争创“绿色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忽视困难群体的利益,片面追求城市容貌的整齐划一,盲目取缔所有占道经营,为了创建“无摊城市”,对摊贩采取强驱硬赶、没收经营工具、缴纳高额罚款等强制手段。这种只堵不疏的强硬做法,虽然也能收到一些成效,但却产生了新的问题,同时这种强硬执法方式损害了政府的形象,甚至严重时引发暴力抗法,如今暴力执法与抗法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备受大众和舆论的关注,人们往往站在弱势群体方,势必增加城管工作的开展难度。

要想在治理中突破瓶颈,走出困境,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需要追根溯源,从源头着手,转变治理理念,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行政”向“服务”理念的转变,把监督、治理、服务融合在一起,才能建立起长效的治理机制。实行疏堵结合的政策,管中疏、疏中管,一方面要兼顾困难群众的就业谋生需求和方便市民生活的购物需求,另一方面又能有效缓解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的对立局面。一是要民生先行。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农贸市场、便民超市、公益广告栏、垃圾转运站、停车场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生活环境,而且长远来看也可以降低治理的成本、提升治理的质量。如在小区里设置公共广告栏来疏导小广告,可以减少清除小广告的工作量。出台配套招商政策加快相关市场建设,免费或低租提供给弱势群众,引导马路市场进厅经营,从根本上解决严重影响市容的顽症,切实兼顾好“肚子”与“面子”的关系。二是要科W合理规划。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到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完善一片,坚持主体工程与市政配套工程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使用。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要配套建设城区各类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完善各类集贸市场,努力从源头上合理规划,统筹建设。特别是市政道路的修缮改造,要同步进行各类管线的改造,能入综合管廊的要入综合管廊,避免反复建设,同时使地下建设与地上建设一样完备。三是要实现无缝治理。治理必须由市容治理向综合治理延伸,由重点时段治理向全天候治理延伸,由市区向城郊结合部延伸,由主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由公共地域向居民小区延伸。将各种科技成果进行整合,高度集成应用于城市综合治理中。四是要逐渐转向柔性治理。传统城市管理是以行政命令、制度约束为主导的管理。柔性治理依靠思想文化的灌输,价值观念的认同,感情的互动和良好风气的熏陶来达到治理的目的,维护治理主体的权益、体恤其需求、顾及其感受,体现人文关怀,充分保障人权,是一种能实现高效率与高士气良性循环的治理。总之,从结果导向的问题式管理变为原因导向的预防式治理,才能真正实现标本兼治,才能真正建立城市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创新城市治理模式,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治理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内蒙古城市治理还未摆脱传统行政主导型管理的模式和框框,城市政府主要采取强制性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维护城市运行,充当着“全能政府”的角色,决定一切,包揽一切,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许多负担,导致效率低下,治理成本高,监管权力失控。由于城市治理主体单一,企业及相关组织参与城市经营的途径及其作用有限,公众参与治理制度缺乏。城市治理中凸显的矛盾和难题越来越多,一些看似简单的城市治理问题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事实已经说明,现有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远远落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政府首先需要把自己解放出来,大力推进管理模式改革,培育城市治理网络中的多元主体,构建政府机构、市场部门、社会组织共同治理、相互协调、高效规范的城市治理新格局,从而减轻政府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益、效率。这种治理模式有利于发挥政府、市场、社会这三个主体本身的独特优势:政府的权威公信、财政支撑优势,市场的运营高效、多元竞争优势,社会的个体诉求、公众监督优势。首先,不论在什么时候,政府始终是公共治理的第一发起者和终极责任人,始终是城市公共服务的主要发包方和首席监管人。城市治理主体多元化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的减少或削弱,而是为了政府更有效、更低耗、更有序、更规范地承担作为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责任,更可持续地保障全社会的人本化服务。其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不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会配套实施以及全民参与监督的治理模式。逐步开放城市治理的运营市场、作业市场、保障市场、监督市场。积极把市政建设等市场化,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外包公司负责实施。同时,政府购买服务也要区分对待,比如要为提供纯公益公共服务的市场主体提供货币化的补偿。再次,加强城市治理的公众参与建设,兼顾各方利益。完善电子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城管工作的透明度,市民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随时查阅所需要的信息,同时能发表自己的呼声,提出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拓宽群众参与城管的领域,建立市民听证、市民评议等制度。营造全社会自我监督、自我治理的意识,形成城市治理的广泛群众基础。不过这种模式也要防止政府管控越位和规范缺位,防止市场价格失控和质量失范,防止社会诉求过度和监督过失。

四、整合城市治理力量,强化街道、社区的治理职能

由于城市治理工作量大面广,情况错综复杂,具体治理事项由多个部门承担,问题就出在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在实际中多头重复管理和相互推诿扯皮现象长期存在,导致治理成本高却效率低下,需要引起警惕的是大量的城市问题不断积累,为城市危机事件埋下隐患,被人们称为“城市治理病”。此外,各有关职能部门间归口不一,壁垒森严,协调起来难度很大,配合力差,难以形成合力,增加了城市治理工作开展的难度,严重影响治理效率。尤其是应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联动应急反应能力差,因此,实践中改变各部门各自为政、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局面,形成指挥统一、互联互通、综合调配、行动迅速的危机治理系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城市治理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城市治理体制的承载和支撑。我区城市治理体制重构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区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治理、重心下移、上级监督”的城市治理w制,城市治理网络虽然延伸到了基层,但实际运作中治理重心下移的制度却难以得到落实,尤其是街道和社区在城市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城市治理依然被动滞后,缺乏前瞻、超前的主动治理。城市治理职责的下沉已成为国内城市治理创新和改革的大势所趋,基层公共治理机构将走向城市治理的前沿并成为重要主体之一。推进城市治理重心下移,强化属地化治理,是提高城市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赋予街道相应的治理权、治理经费和治理设备,做到责权利相一致,区(县)治理部门可以下放相应的治理人员,对其工作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社区是最基层、最靠近百姓生活的平台,是城市治理的基础,使其发挥应有作用事关城市治理全局。美国的社区治理做得十分出色,昆明市江北社区云大教工小区治理模式也是一个成功的治理案例。对比之下,我区城市的社区建设显得十分不完善,社区治理的发展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潜力。应确立社区在城市治理中的地位和职责,并对其适当的授权,做到权责一致,费随事转。可以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治理的巡视、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城管执法机关上报,彻底改变“能管的看不见,看见的不能管”的弊端。充分发挥社区的自治管理能力,城市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考核,培育社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突破治理力量不足的瓶颈。从而建立起市政府统一领导,区(县)政府全面负责,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社区居委会自治的城镇综合治理机制。避免政出多头、互相推诿、高耗低效的城镇治理体制弊端。

城市治理成效范文第2篇

本刊第四期刊发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四川警察学院副教授禹竹蕊、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雷振的文章之后,不少读者来电,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本期续登另三篇有重点、有角度的好文,与广大关心城市管理的朋友们共享佳品。

一、从城市管理到城市治理的理念变革

“治理是指一种由共同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全部是政府等公共机构,也不一定依靠国家的强制力量来实现。同时,这个目标也不一定出自合法或正式规定的职责与机制,未必需要依靠强制力量克服挑战而使别人屈从。”[1]通过抛弃传统公共管理垄断和强制性质,“治理”更关注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间的协作和互动。从单一主体到多元主体的转变,是一个权力分享的过程,从而推动公共领域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共同利益,使公共管理结构呈现稳定有序的状态。

当治理理论应用到城市管理领域,便产生了城市治理。瑞士政治学家皮埃尔认为,城市治理是“城市政府与非政府部门相互合作促进城市发展的过程”。[2]从西方国家的实践来看,城市治理的多元主体、协商、合作等理念已经得到广泛认同与运用。

就我国而言,各地城市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机关,但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公众利益需求。

(一)城市事务发展的客观要求

20世纪以来,城市规模扩大使其所面临的公共事务不仅数量增加,而且日益显露出综合性、动态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现阶段,行政管理覆盖面与社会快速变化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一个城市的大部分社会和经济问题的解决,需要有更多社会力量来推动,这就需要建构以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为目标的城市治理模式。

(二)城市管理困境的改革需要

我国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特征为政府集权、城市分级、城乡隔离、垂直切割,其困境主要体现在:(1)规划、建设与管理脱节,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忽视了后续的城市管理。(2)集权与分权的矛盾。城市竞争力的提升要求城市公共权力的相对集中。然而,城市社会事务的复杂化,公民对社会服务及公共参与要求的多样化,又要求公共部门采取贴近社区的分权化管理。(3)条块关系不顺。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的矛盾,体现为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相互扯皮、推诿、争利等行为。(4)责、权、利不匹配。管理责任与权力的脱节与错位,源于城市管理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相互切割所导致的政府权能配置的不合理。各地面临城市管理的困境,积极进行着改革探索,但迄今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须要践行城市治理理念和制度,明确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现状。[3]

(三)民间力量崛起的参与诉求

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使得经济、社会领域出现了部分管理和服务的“真空”,推动了各类社会主体自的不断扩大,新的社会角色和组织大量涌现,民众的权利意识及政治参与意识、参与能力逐渐增强。这种民间力量以自治性为其基本要素,在解决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时,发挥着政府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各国治理潮流的重要影响

当今世界,治理型政府模式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人们甚至将“更少的统治,更多的治理”作为改革和发展的口号。[4]以纽约和东京为例,它们都拥有发达的公共领域,其社会力量相当强大,民间组织多得难以统计。这些组织不仅促进了社会整合和群体间的认同,而且使国家与社会密切沟通,易于使人们对城市的一些重要事项达成合意和共识。在此基础上,城市的各种政令得以畅通。同时,由于这些民间组织类似于遍布社会的大学校,可通过动员、组织、交流、合作、协商等活动,将其成员培养为现代城市所需要的、独立自主和自治自律的市民。[5]

二、城市治理的基本特征

城市治理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核心,因此在诸多方面与城市管理都有所差异。

(一)治理理念的现代性

相对于城市管理的这种单方性、高权性、强制性而言,城市治理则贯彻一系列新理念,包括人本、人文、民主、法治、高效、和谐六个重要理念,构成有机联系、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现代城市治理理念体系。

(二)治理主体的多元性

在城市治理中,政府承担着重要的基本职能和责任,却不再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之外的企业、公民和第三部门等也是公共治理的主体之一。他们在城市各个领域中发挥着各自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分担城市治理的责任,实现对城市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以达到公共管理品质的正当化、公共管理效率的最优化,推动和谐共生的多元化城市治理模式的形成。

(三)治理权力的民主性

政府不再垄断公共权力,而是由各主体共享,每一个治理主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拥有平等的决策权力,拥有自主作出决定的自由。[6]只有充分发挥不同组织的正面功能,才能增强城市治理的有效性和公共服务的优质供给,平衡和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回应社会诉求。

(四)治理方式的丰富性

城市治理在方式上更注重平等对话、谈判、协商等民主方法的运用,特别是积极运用“增量资产”(即以柔性管理为主的新型管理和服务方法),对“存量资产”(即传统管理方法)进行民主化改造,形成刚柔并济的管理机制和方法。这可最大限度地吸引公民、第三部门等共同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过程中,从而切实推动城市各领域由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治理模式的转变。

(五)治理规范的多样性

社会主体的多元化要求由多样性规范来治理社会。实行城市治理,需要恰当运用各种社会规范,进一步发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道德规范、当地习惯等“软法”的作用。这些规范是在现实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具有很强的内生性,更具有灵活性,实施效果会更好。这既是对社会的一种支持,也是社会和政府之间互动的一种表现。

(六)治理效果的长效性

单纯的权力式管理通常容易忽视管理对象的意见,可能导致其不满,城市管理呈现出的秩序也具有不稳定性和暂时性,这在近年频发的中可见端倪。而城市治理提供了多样化的利益表达渠道,使得政府决策在充分吸纳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后而形成,决策的执行过程会更为顺畅,治理效果才会更长效、稳定。

三、城市治理的组成要素

(一)以多元主体参与为中心

城市治理需要把社会各种力量和政府职能结合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合作的公共服务供给系统,该系统中大致包括行政机关、行政助手、社区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市民个人。各类主体分别在不同的城市治理领域以不同方式发挥各自所长。

(二)以体制、制度建构为支撑

城市治理的新理念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应当在实际运作中以体制、制度为支撑和承载,构建其现实路径。在建构相应体制和制度时,需要融入治理的因素。实现城市治理的制度保障包括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社会监督制度、公用事业市场化制度、刚柔并济以柔为主的执法制度等。

(三)以机制、方式创新为抓手

城市治理同样需要机制和方式上的创新,这为促进城市治理提供了新的抓手。“行政权力运行不应只是单一方式的强制性管制,行政管理方式还应符合柔和、弹性、协调的要求,才能实现政府治理的稳定高效化”。[8]可以通过完善居民自治和政民沟通等机制,使用柔性化、民主化、公开化的行政手段(如行政指导等),达到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与双向互动。

(四)以信息技术运用为保障

“新的技术,不但降低了公共服务的成本,同时,它还有助于重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9]信息技术手段的高速发展改变了政府行为的方式,提供了更为便利有效的政治参与途径,提升了公民参与的兴趣和能力,从而改变了传统行政管理中的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促进了政府行为模式转变,有助于实现现代城市治理。

三、《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制度创新

南京市已经认识到城市治理的观念演进和现实需求,经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后颁布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城市治理”,并予其一定程度的制度化,在我国城市尚属首例,其中不乏理论和实践的闪光点。

(一)城市治理的概念阐述

《条例》第二条第一款阐明了城市治理的概念,“是指为了促进城市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增进公众利益,实行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对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市容环卫、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物业管理、应急处置等公共事务和秩序进行综合服务和管理的活动。”

该条第二款则厘定了城市管理与城市治理的关系,指出政府的城市管理行为是城市治理的基础性内容。其中确定的城市管理和城市治理的关系是符合我国实际的。根据前文对城市治理多元主体的论述,现阶段我国的城市治理并不排斥政府的管理职能,政府的城市管理权力行使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主导作用。因此,《条例》阐明实行“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然而,要谨防此种“主导参与”关系变异成为“政府单方决定、公民参与虚置”,这需要实效化的制度支撑。

(二)“公众参与、共同治理”的基本原则

《条例》第四条将“公众参与、共同治理”列为基本原则之一,作为城市治理的核心观念和集中体现,该原则足以彰显城市治理理念在该《条例》中的地位和价值。这类条理法既为《条例》及其细化规则的制定提供了标准,又可在法律空白或存在矛盾时提供行为准则,从价值追求上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正确引导和规范(需要说明的是,条理法是中国人民大学莫于川教授新近概括论述的一个概念,特指立法目的、立法精神、法律价值、法律原则以及特殊条件下的社会公德、当地习惯等成文或不成文的广义法规范。条理法广泛存在、富有功用,执法者和司法者在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等特定情形下,可选择适用立法精神、立法目的、法律价值、法律原则、社会公德、当地习惯等条理法作为判断是非、解决争议、补救权益、处理案件的多样化补充依据)。

(三) 城市治理委员会的设置及运行规则

《条例》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大篇幅规定了“城市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城市治理工作,协调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和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该委员会由公务委员(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市民代表、社会组织等公众委员共同组成。为了提高公众参与度,城市治理委员会的组成要求不低于50%的公众委员。他们具有“依法对城市治理重要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力。

作为体制上的创新,城市治理委员会的设置为公众参与城市治理提供了有力平台和支撑。虽然《条例》囿于地方性法规的篇幅限制,没有规定具体产生办法以及详细议事规则,但第十条第二款已经授权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值得持续关注。

(四)专章规定“公众参与治理”

公众参与是《条例》中的重大创新点,也是难点,城市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城市治理条例的效果好坏,关键就在于公众参与程度和效果。为防止公众参与落空,《条例》详细规定了公众参与的相关内容。

1.公众参与的方式

首先,一般性城市治理活动,公众可以通过专家咨询、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网络征询、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参与。公众委员参与城市治理决策前,应当就会议讨论事项提先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和汇集公众意见。

其次,对于可以市场化的城市治理活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转移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推进政府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

2.参与的多元主体

纵观该章,可以发现《条例》规定了多样的参与主体:包括公民个人、公众委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志愿者组织、中介组织、社区、新闻媒体等。《条例》对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更为细化的规定有待相关下位法律文件的进一步深化。

3.政府的相应义务

政府应当为公众参与提供必要条件,如,在召开座谈会、论证会之前,政府负有公开相关信息、告知参与事项等义务,并应当认真研究公众提出的意见,采纳合理可行的建议。另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众参与提供物质和制度保障。公众依法参与城市治理活动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适当救助或补偿。

除了上述一般性规定以外,《条例》还在第四章“城市管理的具体事项”中将公众参与进一步具体化。如:第二十条规定编制城市各项专项规划应当听取公众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优先适用物业合同以及业主大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对公民自治的尊重。

(五)柔性治理方式的运用

《条例》不仅将“柔性管理、最小损害”确定为基本原则,还在七十二条进一步规定:“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与达到行政目的相适应的行政执法方式,优先采用教育、劝诫、疏导等手段。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经教育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不实施行政处罚。”

可见,《条例》赋予了多种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权利,使有序参与得以法定化、制度化。虽然《条例》的规定仍显简单,但为进一步规则的细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引。

参考文献:

[1]James N.Rosenau and Ernstt-Otto Czemiel, eds.,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5.P.5.

[2]孙荣、徐红、邹珊珊.城市治理:中国的理解与实践[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7.

[3]郭正林.城市管理创新导向:从政府管理到公共治理[J].城市管理,2001,1.

[4]佟德志.从“管理”到“治理”——面向信息时代的政府职能创新[N].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5]张志铭、谢鸿飞、柳志伟、渠涛,等著.世界城市的法治化治理——以纽约市和东京市为参照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338-339.

[6]孙荣、徐红、邹珊珊.城市治理:中国的理解与实践[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20.

[7]莫于川.柔性行政方式法治化研究: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视角[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

城市治理成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生态河道;治理设计;若干思路;分析研究

城市生态河道在某种程度上是城市环境以及水网管理的重要管理因素,城市生态河道治理是一项极为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仅需要涉及到环境科学、景观生态学而且还需要涉及到水利工程学等。城市生态河道治理是保持城市生态河道生物生存的重要举,是提高城市生态河道水体质量的关键。只有做好城市生态河道治理,才可以实现人与水之间的和谐,进而为促进我国城市经济的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改善提供基础。本文主要分析生态河道治理原则,探讨城市生态河道治理与设计思路,为我国城市有关部门在城市生态河道治理与设计方面的开展提供借鉴。

1 城市生态河道治理原则

首先,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的综合性原则。这里的综合性原则不仅仅是指满足人们对于城市生态河道的用水需求,而且还包括城市生态河道的生态功能发挥。因此,在实际的城市生态河道治理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严格遵守河道治理的综合性原则,选择最优质的城市生态河道治理方案,实现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综合效益最大化。

其次,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的协调性原则。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的需要做到与当地的风俗以及周围的环境相协调,按照城市发展特点以及河道的延曲状况进行治理,将河道沿线的周围风光以及整体风貌相结合。

另外,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的自然性原则。城市生态河道治理,不仅仅要因地制宜,还要做到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尤其是对于地形、水文、水下生物等多种因素进行考虑,提高城市生态河道的自然化,保障好城市生态河道水系统的自我能力。

最后,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的经济成本原则。最大限度的降低城市生态河道治理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是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的关键性问题。在进行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的过程中,有关部门治理中需要对于河道治理目标有着清晰的认识,无论是前期的城市生态河道建设期,还是后期的城市生态河道维护期,有关部门都需要做好规划与设计,将城市生态河道治理成本控制在最低限度,提高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综合效益,促进城市生态河道治理可持续发展。

2 城市生态河道治理与设计思路

2.1 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理念

首先是对水体质量的要求。城市生态河道治理需要更加的注重水体质量,毕竟水体质量好的话才可以保证水下生物的生存,水生物才可以保持多样性。其次,城市生态河道两岸的植被种类需要多样化,同时进行绿色群体的搭配,有关部门需要根据不同的水情选择不同的植被物种。如果本身城市生态河道两岸存在着野生的植被物种的话,有关部门可以做到科学利用,进而营造出更加自然的风情。另外,做好河道横纵向的科学规划。城市河道横向上要尽量的保持周围空气以及水分的合理流通,这样可以为河道周围的植被生存创造良好的条件,河道纵向上要在实际的城市生态河道治理中,更好的依偎河道蜿蜒曲折形态,使得城市生态河道的那种自然特性充分的表达出来,尽量的减少人工痕迹,更好的体现出河道周围的自然特性。

2.2 城市生态河道设计思路

有关设计单位在对城市生态河道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及回归自然的设计思路。设计单位以及设计人员在对城市生态河道进行设计时,需要更多地关注城市生态河道本身所具有的的排洪、泄水以及生态保护功能,同时,对于城市生态河道所具有的自然景观进行保留,包括生态河道的水草、礁石等。将城市生态河道的自然风光与城市生态河道的重大功能相结合,这也是城市生态河道进行设计的重要目标之一。通过这些设计思路,不仅仅可以实现城市生态河道功能的有效发挥,而且还可以实现城市生态河道生态保护的多元化。通过建设仿自燃型河道,不仅仅可以建立起河道与人的亲近关系,而且还可以满足人们对于河道的实际需求,进而建立起安全、亲水的和谐环境。另一方面,针对目前我国城市生态河道水污染严重的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城市生态河道截污治污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态河道截污治污设施,将城市生活污水以及有害水质全部排挡在城市生态河道之外,保持城市生态河道的自然属性,进而提高城市生态河道截污治污的水平,从而最终实现城市生态河道治理的伟大目标。

2.3 城市生态河护岸应用

城市生态河护岸是城市生态河治理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城市生态河护岸不仅仅包括城市生态河自然护岸,而且还包括城市生态河人工护岸,无论是自然护岸还是人工护岸,城市生态河护岸都是一种采用自然材料而形成的可渗透性界面。城市生态河护岸在实际的城市生态河运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包括防洪、枯水期蓄水以及丰水期泄洪以及调节水位等功能。因此,在实际的城市生态河治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河护岸的治理,提高城市生态河治理综合效益。另外,城市生态河护岸本身也是一种比较丰富的生态系统,对于维持河岸与河岸水体之间的有效调节,保证城市生态河护岸周围空气的流动,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生态河护岸还可以使得河流地貌更加的多样化,进而使得城市生态河的自净能力得到迅速的提升。通过城市生态河护岸在实践中的应用,可以极大地提高城市生态河的治理水平。

3 总结

综上所述,在生态河道治理中,为更好地实现“治污、防洪、还生态、促发展”目的,应当坚持“回归自然”和“以人为本”相结合,树立牢固生态和谐理念,注重开发河道的多种功能。尽管我国城市有关部门在党和国家的生态环保政策引导下,在城市生态河道治理与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在城市生态河道治理与设计方面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河道治理与设计,提高城市生态河道功能与环境双丰收、双效益。

【参考文献】

[1]高晓琴.南通市城市生态河道构建理论及其应用[J].南京林业大学,2013(04).

[2]韩黎.生态河道治理模式及其评价方法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2010(23).

城市治理成效范文第4篇

城市环境是一个城市的“名片”,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体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建设,牢固树立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观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城乡环境建设作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突破口,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抓住风筝会、菜博会和中央领导人视察的机遇,坚持以迎检促进城乡建设,扎扎实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们坚持以舆论为先导,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为综合整治活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市政府于3月上旬召开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下发了《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__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政办发[20__]27号),并专门加强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业务等方面的建设,从组织领导上保障了对综合整治活动的调度、协调、督导和检查。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和现场办公会,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中,我市以街巷道路、违法建设、城市村居、村镇容貌、交通秩序、市场秩序、生态环保、市政设施、占道经营、户外广告等方面为整治重点,对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实行了责任制,确保了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对整治重点,成立了由市级领导负责、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检查考评组,制定了《20__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单位整治工作进度完成情况,并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并按时通报,确保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坚持高起点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为搞好城乡环境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在去年编制完成__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业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全市村镇总体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先后征求了社会各界和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原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加强了规划监督与管理,全面推行“阳光规划”,通过召开座谈会,利用报纸、网站、规划宣传栏等载体,对城市重要地段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批前和批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城市规划的透明度。严格规划审批制度,加强了对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工作的管理,开展了规划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切实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__市城管执法局围绕实施新一轮城市规划,制定出台了《__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部办案程序规定》和《在建违法建筑拆除简易程序规定》,并以此为抓手,结合道路及重点区域整治,对市区内建筑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新的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依法果断处理。截至目前,全市查处违法建筑、用地案件4235件,面积约89.71万平方米,其中已拆除2632件、43.21万平方米,从而有力地打击了违法建设行为,起到了震慑和宣传的双重功效。

三、大力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坚持财政投入、政府举债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围绕老百姓关注的城乡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重点建设项目快速进展。根据全市建设工作会议部署,__市20__年度城市建设的总投资为50亿元,其中__市中心市区完成投资30亿元,重点实施“一河、一山、七中心”九大新项目,完成“一河、两路、两广场”五大续建工程。目前,虞河综合整治工程已全部竣工,完成概算投资5.3亿元,建成“一水、三瀑、九溪、十二景区、三十六大景观及三楼、五阁、七榭、二十四亭、两塔双百景点”等景观,将昔日的一条污水河改造成为富有特色的生态长廊和滨水景观带;国际风筝都纪念广场于4月19日建成开放,完成景观建设5.75万平方米,形成“吉祥大道、鸢标广场、芙蓉树阵、民俗长廊、儿童乐园、植物公园、咏筝栈桥、露天剧场、滨河景区、风博广场”十大景观,成为__的标志性广场,既浓缩了风筝文化和 民俗文化精华,又洋溢着强烈的现代文明气息;火车站广场改造工程,建筑面积达35000平方米的火车站站房土建、钢构、幕墙及高架路已基本完成,现正进行室内装修,站前广场已完成规划设计工作;4月20日前完成了宝通街、西环路、北海路、虞河路等11条道路的建设改造及地下管网、停车场、道路绿化和公共厕所的同步配套工作,成为名副其实的景观大道、绿色长廊,实现了道路交通与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的统一。这些精品工程、亮点工程的高标准建成,标志着今年城建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圆满完成全年建设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大力实施环境绿化工程。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市政府在2月21日召开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暨2006年中心市区城市绿化动员大会,重点实施了一山、两河、三大片林、十七条道路、十二块公共绿地、沿街单位立体绿化等绿化工程建设,在全社会广泛动员开展了“绿色家园、绿色__”社会绿化活动,主要通过规划建绿、沿街植绿、拆旧改绿、社会添绿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增加城市绿量,做大绿景,以绿治丑,以绿治脏,让绿化成为__的特色品牌。目前,全市完成城市绿化投资7.1亿元,新改扩建园林绿地3717.9公顷,植树2181.2万株;其中市中心区完成城市绿化投资7589万元,新改扩建园林绿地108.3公顷,植树72.02万株;浮烟山生态绿化工程、城市周边片林工程、道路绿化提升及安顺广场乔木栽植等20__年度市区重点绿化工程已全部完成,全力凸现了__在半岛城市群中“以绿制胜,生态自然”的城市特色。三是全面推进村镇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__市建设部门出台了《__市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市选择诸城市贾悦镇、安丘市景芝镇、寿光市韬田镇、昌邑市围子镇等20个重点镇和50个中心村进行村镇综合整治试点,以农民最急需解决的供水、道路、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统筹兼顾、注重实效,从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加大了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创建文明生态村镇,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参加了省建设厅“齐鲁新农居”优秀农房设计竞赛,2个方案获二等奖,6个方案获三等奖,为农村居民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住宅设计;筹备召开了全市村镇建设工作会议,组织了全市村镇建设观摩学习,为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村镇建设工作开拓了思路,找准了着力点。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村镇建设总投资24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9亿元,绿化投资4.32亿元,旧村改造投资1.5亿元;硬化道路557万平方米,铺装人行道97.61万平方米,新增绿地面积3394.4公顷,绿化植树1408.9万株,管线下地305.3公里,新建排水沟(管)603.3公里,新增路灯5914盏,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7.2万人,新建公厕409个,取缔占路摊点或市场359处,清除卫生死角6858处,清运垃圾55.4万吨,清理“三大堆”7326个,完成旧村改造150个、11722户,进一步完善了基础配套设施,村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其中,寿光市有部分村庄建立了村庄的环卫保洁制度,村民将垃圾袋装化,由村里统一收集至指定场地,乡镇用垃圾车运至垃圾处理场,离市垃圾处理场近的乡镇实现了统一处理。四是环卫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全市建成环卫配套设施5875个,完成环卫设施投资718.9万元,新建了水冲式公厕和垃圾中转站63个,市区16座生态环保移动公厕于风筝会前安装到位,确保了今年风筝会场正常使用;在市区胜利东街、北宫东街、金马路等主次干道增设了300多个高档不锈钢果皮箱,市区生活垃圾、公厕粪便达到了日产日清,63个城中村全部建立了专门的环卫保洁队伍,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有偿代运;市区主干道实现了机械化清扫,环境卫生状况明显好转,垃圾围城、白色树挂等各类影响城乡环境的顽疾得到了基本根治。目前,中心市区生活垃圾清运率、主要道路全日保洁率都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75,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五是公交改革力度得到加大。今年__市公交总公司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新开设了5条线路,改造回收了5条租赁线路,调整了4条老线路,优化了线网布局;筹集资金140余万元,增加营运车辆60台,改善了营运结构,增强了运力;推进智能化公交建设,延长营运时间,风筝会前在所有大公交线路上安装了G自动报站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功能。

四、坚持以治理“脏、乱、差、丑”为重点,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收到显著成效

在今年的综合整治活动中,我们以治脏、治乱、治差、治丑为重点,集中开展了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居民小区等专项整治,“脏、乱、差、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了城乡面貌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一是以实施净化工程为重点,全力“治脏”。共计拆旧改丑29余万平方米,整治店外经营1.1万余户,铺装人行道135.2万平方米,硬化小街小巷41.5万平方米,完成各类房屋、墙体粉刷及整修44.63万平方米,实施楼顶平改坡716栋;在大气环境治理上,重点抓了厂矿企业烟尘排放管理工作,取缔燃煤小锅炉和露天烧烤摊点1061处;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均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基本杜绝了建筑材料占道堆放、建筑垃圾清运抛洒及工地扬尘现象。二是以实施畅通工程为重点,全力“治乱”。市公安局、交通局等部门和有关镇街、街办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春季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风筝会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及“提高市民素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等几次规模较大的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重点对“一人、六车、一市场”(即行人、自行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客运三轮车、公交车、出租车、占路市场)等八个方面的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对行人不走人行道、斑马线,翻越护栏;自行车、摩托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客运三轮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乱穿乱行、乱掉头、不戴头盔;占路市场、店外经营等依法进行了严教、严管、严罚,查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0余万起,市民的 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高,各类不文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区交通环境不断优化。三是以实施美化工程为重点,全力“治差”。坚持综合整治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市政府专门印发了《__市市区露天烧烤等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方案》(潍政办发[20__]68号),并于20__年6月7日召开了动员会,对市区内露天烧烤、早市、夜市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集中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此次集中整治将本着依法管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堵疏结合、建管并举的办法,重点对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及市高新、经济技术两个开发区内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摊点、探头市场以及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等进行治理。集中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限期整改、集中整治、巩固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总体要求是:取缔一切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等违章占道经营行为,使其退路进店、合法经营。市区内的早市、夜市、无设施摊点群,严格按照20__年市政府批准的设置地点、经营范围、开闭市时间设置管理和经营。对未经批准、自发形成的摊点群和早市、夜市,予以取缔,确保市区主次干道、学校门口、商场门前、居民集中的出入口、居民休闲娱乐广场附近,不再有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和大排档。截至目前,全市取缔各类占道经营7.8万余处,整治广告牌匾38000余块,清理乱贴乱画38万余处,同时狠抓了各类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净化的城乡视觉环境。

五、做好结合文章,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新突破

城市治理成效范文第5篇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月活动的安排,今年9月将进行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整治行动,省建设厅制定了两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城乡风貌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使城乡建筑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包括广告、雨棚、空调、防盗栏等)的立面清洁卫生、色彩协调,附着物规格统一;规范或者拆除城区主要节点、重要地段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影响城市风貌、阻碍城市交通的“裙房卡口”和乱搭乱建,进一步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

园林绿化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治理,加强园林绿化组织领导和专业队伍建设,搞好绿地卫生、植物管护和设施管理,加大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屋顶增绿和重点地段绿化景观建设力度,使城乡园林绿化面貌有较大改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基本实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定的城市园林绿化治理目标。

按照省委书记刘奇葆同志“8月启动,9月务见成效”的要求,对照我市现状,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这两项专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健全完善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组织到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以赴,具体抓。专项治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一)明确职责,分清任务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城乡风貌专项治理行动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行动分别由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负责组织领导,两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是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市级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配合。

具体来说,市规建局要牵头做好城乡风貌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城乡风貌治理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的乡镇、村庄和城市主要节点、重要地点“裙房卡口”进行整治;着力推进新建工程配套绿地的建设,切实加强绿地规划指标控制,加强城市景观节点和新区环境绿化规划建设与指导,加大拆除违章建筑的力度,取缔违规违章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施工场所。市城管局要对照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标准,及时整治城乡建筑构筑物立面及附着物,负责规范治理临街建筑的墙面和玻璃、临街店铺、广告、店招、灯箱等;牵头负责城乡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管辖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边坡挡墙绿化和拆违建绿后期管养工作,确保城乡绿化的观赏效果。各县(区)负责组织和领导管辖区内城乡风貌打造和城乡绿化专项治理的实施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治理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投入,重点要搞好事权范围内的示范点打造,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专项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和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安排,制定好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在认真落实自己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区)、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与县(区)、部门联系,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技术服务,确保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自的责任,把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使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项项有回音、条条有落实。

(二)明确重点,制定方案

8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9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而重中之重就是城市主干道、广场、国道、省道、县道道路及周边视野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县和示范点所辖范围,居住小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和道路交汇处等重要节点和部位的治理工作。

各县(区)、乡镇(街办)、企事业单位等责任主体要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两个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与实际,在本月内制定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体现人文特色,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突出示范点的打造工作,并聘请专家或委托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指导优化;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中心城区如何治理,主要街道如何治理,居民区如何治理,城市和乡镇及村庄主要节点、农村主要交通沿线和重要地点“裙房卡口”如何治理,将专项治理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方案要一一对应,严格把关,特别是在示范点的打造上,要对打造全程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确保示范点的打造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迅速启动,确保见到成效

目标任务已确定,关键在于落实。市规建局和市城管局要在今年8月25日前完善各自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县(区)和相关部门;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今天会议要求,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各自的实施方案,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证必要的投入,尽快启动城乡风貌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示范点的打造相结合,精心策划,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花力气、下功夫,在重点部位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域精品亮点,彰显治理工作成效。并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整体推进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市风貌协调,实现道路畅通,提高城乡绿地率,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全民参与

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拆旧建绿工作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单位和个人利益,遇到一定阻力。要把宣传作为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以宣传造声势,以宣传促行动。各级新闻媒体要设专题、辟专栏,多版面、多时段、多频道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和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标牌以及车站、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的固定宣传设施,大力宣传城乡风貌打造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激发全民支持和参与城乡风貌打造、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行。

五、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要强化督促检查,把督查问责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推手来抓,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各部门要着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督查工作机制,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并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查找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新闻媒体要加大曝光力度,充分运用“曝光台”,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暴露出的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效能督查和过错问责。

六、协调三种关系,推进综合治理

(一)协调点的打造与面上治理的关系—以点的打造带动面上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以局部治理带动整体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通过示范点的打造来带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工作。目前我市共确定了乡镇、村庄、街道、社区、农贸市场、学校、旅游休闲场所、产业园区、铁路沿线和交通要道等十类55个示范点,并在其中确定了4个乡镇、5个村庄和密地桥至渡口桥之间道路秩序作为重点打造点。各县(区)和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主题鲜明、特色突出、效果明显”的要求,精心策划,高标准、严要求进行示范点打造。同时,在抓示范点打造的基础上,对面上的治理也不能放松。要按照“要求不减,标准不低,力度不弱”的要求,通过推广示范点的经验,以点带面,既在点上干出成绩,又在面上抓出效果,达到重点推进、全面治理的目的。

(二)协调专项治理与全面治理的关系—以专项治理促进全面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涉及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等方方面面。而专项治理工作是安排一段时间,明确工作重点,集中人力、物力,对某方面的问题进行突出治理,以专项治理成果推进全面治理工作。今天启动的城乡风貌、园林绿化专项治理工作,就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要的一环。各县(区)、各部门在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对其他方面的治理工作也不能放松;既要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又要进行全面治理。我们要确保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各项专项治理,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

(三)协调近期治理与长期治理的关系—以近期治理保障长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