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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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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章制度

税务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一、承诺内容、标准、时限

1、税务登记。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申请后,经审查资料齐全的,随到随办,限时1日内办理完毕(法律规定为30日)。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后,经审核资料齐全的,3日内实施调查,5日内调查完毕,上报审批机关,符合条件的,10内办理认定手续;不符合条件的,10内回复原因。

3、发票发售。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凭发票领购簿随到随售;因特殊原因,不能发售的,当场说明理由。

4、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数据准确的,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15分钟内办理完毕。

5、税务检查。一年内对企业只进行一次税务稽查(辅导性检查除外);一年对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一次税收知识讲座;一年召开一次税企恳谈会。

6、税收服务与咨询。对纳税人办税实行“首问制”、“一站式”服务;实行“三声”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持局长接待日、服务中心领导值班制;设置网络申报、税收公告、税收辅导、政策咨询等窗口,设立服务电话()。

7、税收优惠。(1)减免税政策优惠:每年月对全县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审议,12月25日前批复(或通知)到纳税人手中;对年中需要办理免征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申请后,经审资料齐全的,3日内实施调查,5日内调查完毕,上报审批机关,符合条件的,10内办理批复手续,不符合条件的,10内回复原因。

(2)即征即退(多征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接受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稽查完毕、3个工作日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局,不符合条件的向企业说明理由。市局批复后,自接到审批文件之日起2日内办理退税,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退税(如遇法定节假日、银行等原因),应于第3日派国税干部到纳税户解释清楚,争取纳税人理解。

8、偷、骗税举报查处。偷、骗税案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实施检查,案件查处率100%,并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9、文明廉政。服务中心税务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讲普通话;国税人员使用规范用语,严格执行“五条纪律”:(1)严禁找纳税人报销票据;(2)严禁接受纳税人请吃、请喝、请娱乐;(3)严禁向纳税人借钱、借物;(4)严禁私自调整“双定户”的定税额;(5)严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

二、投诉与监督

我局的承诺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不满意的,可向市国税局、县国税局和县行风热线投诉、举报。县国税局自投诉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15日内处理完毕。若遇特殊情况,负责向举报投诉人作出解释(举报电话:,投诉电话:)。

三、承诺责任

国税干部职工违诺将向纳税人道歉。如对纳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对违反承诺的责任人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公开检查、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等。

四、附则

税务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一)内设机构

**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2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另设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1、办公室

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主要负责人:*)

2、政策法规处

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主要负责人:*)

3、流转税管理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

(主要负责人:*)

4、所得税管理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

5、征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主要负责人:*)

6、财务管理处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主要负责人:*)

7、计划统计处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

(主要负责人:*)

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主要负责人:*)

9、国际税务管理处

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

(主要负责人:*)

10、人事处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主要负责人:*)

11、教育处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国税文化建设和干部能力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

12、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主要负责人:*)

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巡视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视组人员管理、后勤保障;研究、组织、协调本省的巡视工作;承办总局巡视办、省局党组和纪检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税务干部培训中心除外)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主要负责人:*)

(二)直属机构

**省国家税务局设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

1、稽查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主要负责人:*)

2、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对所辖部分省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主要负责人:*)

(三)事业单位

**省国家税务局设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

1、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实施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省国税数据的加工、存储、及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培训工作。

(主要负责人:*)

2、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和房产;负责基建工作;负责水电气设备、车辆的购置、使用、维修和管理;负责局机关税务服装的制做和发放、办公用品等物品的购置、保管和分配;负责生活保障、来宾接待、会议安排、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社区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

3、**省税务干部学校

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的具体工作;负责高层次和专门人才教育培养;负责远程教育和管理;负责全系统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税收课题科研和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科研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

4、税收科学研究所

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税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全系统税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推广;跟踪经济和税收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组织有关税收调研成果的评选和奖励;办好税收宣传、科研刊物;承担税务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主要负责人:*)

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年检等工作;负责税务师事务所机构的审核、报批并对其执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后续教育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人:*)

税务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 PCIS模型; 纳税服务; 质量

一、概述

税务文化建设是一个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建设相对于其他形态的文化建设而言,对于提升纳税质量,乃至构建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在我国税务系统对于税务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日益加强的同时,人们对税务文化建设的认识却依然未达成明确的共识,有些人对税务文化这一概念表示怀疑或者不认同,甚至误以为这是在追赶文化热。因此,从现实角度来看,构建完整的税务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或者说建立健全税务文化机制以提升税收服务越来越重要而且越来越迫切。

二、税务文化内涵及模型建立

(一)税务文化的内涵

PCIS模型即税务文化模型,税务文化是税务系统在长期的税收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富有税务特色的指导思想、税务精神、行为规范和税务形象的总和,是各种物质形式、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价值观念、职业道德在实践中累积而成的总和,它包括物质体系、行为体系、制度体系和精神体系四个层面。

关于税务文化的含义,国内的学者还没有达成共识。而国外的一些学者认为“一国特定的税务文化是与国家税务制度特别是执法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全部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总和,它历史性地植根于该国的文化中,因为相互影响而产生依赖与联系”。其实研究税务文化,不能简单地从管理人的角度出发,还必须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

(二)税务文化模型的建立

税务文化的主体包括政府、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根据他们在税务文化活动中所形成的关系,建立一个税务文化模型(如图1)。

如图1所示,税务文化的三个主体之间相互联系,但由于三方在税务活动中都以自己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因此就产生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如何让政府按照社会公众利益的最大化来行事,成为一个大难题。假设政府官员的正常薪资为A,他利用职权获得的额外利益为B,政府官员被发现的可能性为C,被发现罚金为D,处罚的概率为d,那么他们面临两种选择:1.公众(纳税人)利益最大化;2.自身利益最大化。

假设政府官员做了第一种选择,他的预期效用为Ew(以货币计量),那么他们得到的将是好的名声。如果其选择第二种F,它的预期效果用I来表示,即在没有被发现的情况下为:I=A+B;当他们的行为被发现,则效用为A-Dd+B(1-d),那么I=(1-C)(A+B)+C[A-Dd+B(1-d)]=A+B-Cd(D+B)。

根据上述公式,政府官员只有在违背委托人意愿且违背发现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纳税人利益的最大化,除此之外,就是通过高薪养廉这一途径,也就是增加政府官员的固定薪资。

当然除了政府官员的因素,还有纳税人和征税人的因素,纳税人:逃税和不逃税;征税人:稽查和不稽查。假设纳税人的真实收入为Z,税率为Y,逃税比为X,被发现所承担的罚款率为W,纳税人履行税收的服从成本为R,稽查成本为S,则会出现4种情况,如表1。

根据上面的分析可知,纳税人偷税的影响因素很多,被发现的风险很大,假设把纳税人的逃税概率设为P,稽查概率为O,则期望收益为:

期望收益(O=1,P)=P(YZ+WXZ-S)+(1-P)(YZ-S)

=PYZ+PWXZ-PS+YZ-S-PYZ+PS

=PWXZ+YZ-S

期望收益(O=0,P)=P[(Y-X)Z]+(1-P)YZ

=PYZ-PXZ+YZ-PYZ

=YZ-PXZ

令期望收益(O=1,P)=期望收益(O=0,P),则PWXZ+YZ-S=YZ-PXZ,P*=S/(WXZ-XZ)。

综上所述,纳税人的逃税概率高低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纳税人本身、征税人、政府官员等。

三、税务文化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的途径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树立税收服务理念

当今的社会是和谐的社会,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必须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务文化。通过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提供创新学习培训场所,完善监督约束体系,从而促使税务干部素质的全面提升,呼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税务部门要树立新的税收服务观,做到“全心全意”和“群众满意”。

(二)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立于科学实践之上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构建税务文化,必须强化依法治税,这也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根本和保证。通过合理、严谨的税收法制体系,健全税收执法体系,营造税收法治氛围,确保先进税务文化创建过程的健康、有序进行。而科学是文化发展的灵魂,建设税务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文化传统、税收法制等多门学科,在创建过程中,只有不断研究、科学实践,才能不走弯路,形成健康向上的整体文化意识,发挥税收文化的综合效用。

(三)建立纳税服务评价反馈机制和创新与激励机制

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将纳税服务的形式、内容、要求、标准以及奖惩措施确定下来,形成一整套全国税务机关皆应遵守的纳税服务规范性文件,使纳税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考核指标,将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细化、量化。健全纳税服务内部和外部监督考核体系,畅通评价渠道,采取网站评价、问卷调查、面对面或背靠背倾听意见建议等形式开展纳税服务考核考评,从而形成内外联动的全方位的服务品质监管体系,真正做到以制度文化规范纳税服务。

四、PCIS模型在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中的作用

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之一,税务文化建设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税务机关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进行完善的重要措施,对于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1.税务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税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利于增强他们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当前和谐社会将以人为本作为基本原则,而税务文化建设遵循了这个原则,并立足在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税务文化建设能够提高人的自觉能动性。当前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国家之间变幻莫测的关系,社会上消极颓废的生活方式、对糜烂人生的追求,价值取向趋于低级庸俗和道德行为衰败堕落腐化,这些都严重影响着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使他们的思想扭曲、变形、异化。而税务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就是解决关于‘人’的问题,包括人的思想、精神、情感、态度、行为等等。”因此,通过税务文化建设能够使税务干部树立“以人为本”的人本理念,增强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主人翁意识,塑造税务干部勤奋敬业精神,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弘扬“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以此改善税务机关的公众形象。当然税务文化建设只是一个引导,还需要全体税务人员的共同努力,要真正做到“为国聚财,执法为民”,这必须得深深融入所有税务人员的思想意识中,促使税务人员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发生转变,最终“主动服务、勤于服务、敢于服务和规范服务”。

首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则是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特征,因此税务部门应该正确处理两方面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通过简化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手段;保障国家税收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关系。努力实现服务动机与服务效果的统一,既要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又要注重服务的质量和实际的效果。

其次,当前社会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多元化现象,有的干部因为受外界影响,缺乏改革创新精神,没有上进心、事业心,缺乏责任感等,还有的干部一味追求个人利益,盲目攀比,只讲待遇不比奉献。要从根源上抵制各种腐朽文化和错误思想的侵蚀,坚持以先进的文化为指引,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通过先进税务文化的指引、鼓励、制约、凝集作用,引导税务干部形成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正、服务意识强的税务干部团队。

税务文化建设与传统的管理理论单纯强调制度的硬约束不同,它更强调不成文的软约束。虽然规章制度对一个组织来说是必要的,但是每个人的行为很难完完全全根据规章制度来做,人不是机器。这些只是外界的强制压力,这种压制有时候会适得其反,这就需要一种精神上的影响。心理深层的影响是最重要的,而税务文化能使员工在心理深层形成一种定势,构造出一种响应机制,使其真正从内心上接受,这样可以减弱硬约束对员工心理的冲撞,削弱其心理抵抗力,从而对税务人员产生强大、持久的约束效果。这种心理或是精神上的约束是一种从心理上对自我的管理与约束。

税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四个方面的建设,即深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态文化,用这些先进的税务文化来提高税务人员的精神品质,彰显广大税务人员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形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能够以崇高的精神引导税务人员塑造良好形象,以科学的机制规范税务人员塑造良好形象,用丰富的活动教化税务人员塑造良好形象,以优雅的环境影响税务人员塑造良好形象。

2.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有利于税务部门树立良好的形象和优化税收服务。税务文化建设通过对干部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培养干部的服务思想,从而提升税务部门形象。良好的形象会使纳税人对税务部门产生信赖感,提高纳税工作效率,提升整体形象。税务文化建设也具有凝聚功能,当一种税务文化的价值观被广大职工认同之后,它就会成为成员之间的一种粘合剂,从各方面将成员团结起来,使其具有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通过这种凝聚作用,员工会对单位产生一种强烈的归属感,把他们个人的思想感情同命运与国税的兴衰密切联系起来。这种向心力,必然会形成巨大的整体效益。

3.税务文化建设有利于建立起新型的税收征纳关系。任何文化的前提都是以法律为准绳,而税务文化也不例外,在建立新型的征税关系时要把税收文化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依法纳税机制,税务文化规范是展现税务文化功能所必需的规范主体,而税务文化只有建立在税务文化的制度层面上才得以健康、持续的发展,税务文化规范对税务文化体系起到了整合的作用,使其各构成要素得到有机调节,促进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合理化。

4.从国际环境层面来看,要有效克服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就得紧紧把握住金融危机给我们带来的机遇,而税务文化建设对此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就是要有机结合税务文化的各项功能和税收的各项工作,以此充分发挥税务文化促进宏观调控、改善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等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只有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了,纳税服务质量才会相应提高。

五、结束语

构建税务文化是促进税收服务质量提升的最好举措。税务文化建设是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是对税务服务规范化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体现了和谐社会下以人为本、科学创新的理念,文化具有渗透和辐射的作用,税务文化通过其独特的渗透力和辐射力夯实管理基础,从而达到巩固和提高税收管理的目的,以最终实现税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人性化管理。

“以人为本,科学创新”是税务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同时,纳税服务质量只有以税务文化建设为依托,才能真正贯彻落实依法纳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唯有将建设税务文化和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两者有机结合,才能使税务文化力量达到最佳效力,才能找到与纳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才能使税务文化建设活动持久地、健康地、稳健地开展下去。

【参考文献】

[1] 沈飞.地方税务文化建设研究——以江苏省为例[D].上海交通大学,2009.

[2] 逄承伟.浅议我国税务文化建设[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税务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我国税务是在税务咨询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20世纪80年代初期,一些地区的离退休税务干部为帮助纳税人准确纳税,经批准组成了税务咨询机构,从事财务、会计、税法等方面的咨询工作。从1988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逐步开展了税收征管改革,辽宁、吉林等地的一些地区结合征管方式的改变,进行了税务的试点工作。1993年,国家在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并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办法。199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税务试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税务工作。1996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与人事部联合制定颁布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把税务人员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准入控制制度的范围,税务行业同注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一样,成为国家保护和鼓励发展的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行业。随后,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制定并下发了《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组建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等文件,加强了对税务行业的管理。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央及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开始对税务行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以促进税务事业的健康发展。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我国税务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并不断得以完善。税务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自发到有序,已形成了一定规模。据统计,截止1999年上半年,全国共有税务机构4 100多家,从业人员近10万人,已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有2.6万人(不含1999年通过统一考试的人数)。从业务的开展情况看,据抽样调查测算,目前全国委托税务的纳税人约占9%左右,其中:单项约占70%,全面约占30%;在项目上,纳税申报约占30%,纳税审查占25%,税务顾问占18%,税务登记等简单事项占13%;其他涉税事项占14%。根据对六省市部分地区的3 600户纳税人进行抽样调查显示:凡是委托税务的纳税人,其申报率为100%,申报准确率在97%以上,均高于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率和准确率;争议发生率不高于1%,低于未委托的1.3%。实践证明,税务工作的开展,有力地配合了税收征管改革,使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形成了有效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委托税务的户数还较少,比例还比较低,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如日本有85%以上的企业委托税理士事务所代办纳税事宜;美国约有50%的企业和几乎是100%的个人,其纳税事宜是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的;澳大利亚约有70%以上的纳税人也是通过税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相比之下,我国税务的发展速度是比较缓慢的,巨大的市场需求潜力需要进一步挖掘。当然,这与我国税务起步较晚有关,但也有其他方面的因素。

二、税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税务作为市场中介服务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其发展速度受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两方面影响。我国税务行业发展缓慢,其主要原因是市场需求缺乏,有效供应不足。影响税务市场供求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经济发展程度

税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从世界范围看,实行税务制的国家都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市场经济愈发展,社会分工愈精细,专业化、社会化程度愈高,作为一种以脑力劳动为主的智能型中介服务便会应运而生并发展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正在经历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市场经济的发展尚不充分,税务的发展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影响了行业的发展速度。

(二)依法治税环境

加强税收征管、强化依法治税是税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推行纳税申报制度是税务产生的前提条件。因为只有推行申报制度,某些纳税人才会出于自身专业知识、办税能力、纳税成本的考虑,以及为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寻找税务中介服务,税务才能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执法严格、处罚得力,是促进税务发展的外部条件。实行税务制的国家,一般都是征管方法较科学、征管手段较先进、处罚力度较大。如日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对偷逃漏税行为普遍实行重罚。因此,许多纳税人因惧怕违法受罚而聘请税务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尽管实行了纳税申报制度,但有些税务机关却擅自改变税款征收办法,如有些地区的税务部门扩大了核定征收的范围,把本应采用查账征收的固定业户也采取了定税、包税的办法,甚至出现企业所得税附征现象,即按销售收入和当地规定的附征率计算附征企业所得税。这种做法,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也使税务丧失了一部分市场,造成市场需求缺乏。在税务处罚上,虽然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规定了对违反税法行为和涉税犯罪行为的处罚办法,但由于某些执法者素质不高,执法不严,处罚不力,使得某些纳税人感到没有外在压力,因而缺乏寻找税务的内在动力。

(三)公民的纳税意识

纳税意识是人们对纳税问题在思想、观念上的反映,如什么是税收?为什么要纳税?如何纳税?不纳税要承担什么责任?等等。纳税意识的强弱,一般与人们的思想、文化、业务素质以及税收法律环境有关。如果纳税人综合素质较高,税收法律环境建设较好,纳税人就会对纳税问题有一个正确认识,因而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或者因惧怕违法受罚而依法纳税。于是,某些纳税人便会出于自身办税能力的考虑而寻求社会中介服务。而我国某些纳税人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纳税自觉性较低。有些纳税人存有偷逃骗税心理,自行申报不实,更不愿让人介入,何况还要在纳税之外支付费用。这种思想意识影响了税务业务的开展。

(四)税务制度健全程度

税务制度健全与否,是影响税务市场规范性的重要因素。实行税务制的国家,都有较健全的税务法规相约束。如:日本有税理士法,韩国有税务士法,美国有税务规则等。目前,我国的税务法规主要是《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税务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等。这些法规,为税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出台较晚,法律级次不高,相应的约束力也较弱。另外,有关税务业务开展的规章制度尚不完善,缺乏质量监控,影响了税务的发展。

(五)税务机构运作状况

机构运作状况,如管理力度、执业水准、收费情况、社会形象等,是影响税务市场需求的重要因素。质量高,有效供给充足,将会拉动市场需求,从而促进税务的发展。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税务运作状况并不十分理想,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税务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比较薄弱;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执业秩序较为混乱,影响了税务的社会形象;二是有些地区凭借税务机关的行政权力,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占领市场;一些机构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税务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后果,三是层次较低,服务质量较差。据调查统计,目前税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只有18%,大专学历的占46%,中专以下学历的占36%。这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与国内相关行业比较也有较大差距。多数机构只是从事纳税申报、发票领购、小型业户的建帐和记帐等一些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至于如审查纳税情况、税收筹划等较高层次、较高水准的业务开展较少,质量难以保证,使税务工作在低水平、低层次上运转。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税务市场的拓展。

三、推动税务发展的对策

不难看出,发展税务行业,一要考虑税务生存和发展的大环境,二要考虑税务的执业状况。从市场需求和有效供给两方面入手,并辅之以其他手段,激活税务市场,以此推动税务的发展。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给税务提供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以后,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为了适应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机制,在公平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将其全部精力集中于自身的经营管理,对其他的社会需求,就要通过市场中介服务予以满足。由于国家与企业的收入分配关系最终要统一到税收分配关系上来,因而税收负担的高低将会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者非常关注的问题。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可能花费大量的时间来研究税法,于是便会产生委托税务的愿望。通过税务,既可以使其享受到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避免因违反税法而受到处罚。

(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严格依法治税

1.积极推行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征管模式。取消税务专管员制度,强化查帐征收和纳税申报制度,加强税务稽查,从征收和稽查两个环节激发社会对税务的市场需求。

2.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各级税务部门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加大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构成涉税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税法的威慑力,增强纳税自觉性。

只有全社会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法律环境形成,才能促进税务业的发展。

(三)加强宣传工作,增强纳税意识和意识

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税法宣传,使纳税人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为什么要纳税、纳什么税、如何纳税、不纳税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增强其纳税自觉性。另一方面,要进行税务宣传,使税务部门、税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充分认识税务的性质、职责和作用,增强意识。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保证税务制度化、规范化

1.建立健全税务制度。税务制度主要是税务的行政管理制度和行业管理制度。现阶段,应在继续执行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紧制定有关税务业务开展的具体规章制度,如税务工作规程、税务收费办法等;完善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规范税务工作,约束人员的行为。

2.建立健全税务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工作。对税务行业的管理,一要靠行政管理,二要靠行业自律管理。这就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把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组建好,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同时,组建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自律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各地税务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税务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使机构尽快向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转化,以充分体现社会中介组织的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加强对本地区的税务机构的执业指导、监督、检查,使税务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

(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准,提供有效供给

税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求发展。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引进高素质人才,积极拓展业务内容,开展高层次的服务项目,为纳税人提供高水准、高质量的智能型服务。

另外,国家应适当规定税务的法定业务,赋予注册税务师一定的查帐鉴证权。建议现阶段应作如下规定:

1.企业申请减税免税或申请退税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出具的查帐鉴证书;

2.企业申请延期纳税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出具的理由鉴证书;

3.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出具的有关销售额和财务核算情况的查帐鉴证书;

4.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具的有关扣除项目情况的查帐鉴证书;

5.企业办理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应提供由注册税务师所在机构出具的纳税调整项目计划书。

这样,既有利于保证纳税人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防止税收流失;又有利于促进税务行业的发展,发挥税务中介组织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梁榕,张瑞清。我国税务市场发展的受控因素及对策[j].财贸经济,1998,(7):34—37.

税务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资金支付;制度;防范风险

工程资金在支付的时候风险较多,财务支付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都跟踪参与,监督资金流向,才能保证项目工程款用于工程支付。而要保证支付安全,规章制度是第一位的。

一、如何控制资金支付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1.1建章立制是根本

制度是根本,执行是保障。项目一进场财务部门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与各部门充分沟通建立切实可行的管控流程。项目财务制度与流程适时在项目员工大会上宣贯,以求得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支持、理解与践行。规章制度的制定,使工程项目各项经济活动有章可循,有效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为全员融入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1.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建立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严禁一人控制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有效防止内部员工舞弊风险。

1.3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工程项目一旦中标,其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支付主要涉及材料采购、劳务经营结算支付。控制支付风险的前提在于建立健全经营合同台帐,准确理解掌握合同中的支付条款,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严禁“三无”(无合同、无结算、无票据)支付。主动与工程、经营、材料物资部门沟通、交流,根据资金支付及材料领用分配汇总表,及时更新经营台帐信息。根据工程进度,结合标后预算和施工图预算,适时对劳务分包台帐进行动态分析,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预警,提醒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1.4重视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为有效防止劳务资质单位和合同授权结算人转移工程款提前收回利润,挤占民工工资,挪用工程款,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阻碍工程进度,提倡民工工资银行建卡发放制度。在人事、工程、经营等有关部门通力配合下,人事及时准确建立民工进出场台帐,定期或不定期考勤民工,保证考勤记录的完整性、连续性、动态性。根据工程、经营部门提供的完善的支付结算资料,财务首先安排一定工程结算款支付到民工个人银行卡或摄像监督现场发放,确保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发放情况定期现场公示,取消民工后顾之忧,减少民工工资纠纷问题,从而在民工层面降低劳务分包风险,有力的推动工程顺利进行。

二、如何控制资金支付过程中的税务风险、审计风险

从近年来国家审计署及地方审计局对已竣工工程的大量外部审计报告分析,结合税务部门对已完工工程的完税审核,资金流向是否合规与付款资料是否完善逐渐成为审计与税务检查的重点,也是各单位必须规范、完善的主要管理环节和关键控制点。现实中个别单位出现资金流向与合同收款单位、出具结算发票(或收款收据的)单位不相符、委托付款中公款进个人帐户的现象不少,潜在增加了检查人员认为存在转移资金与套取资金的嫌疑。

为防范审计风险、顺利通过各项税务检查,减少和避免各类外部审计及税务检查给项目及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和潜在的经济处罚,财务工作者必须在平时的业务工作中主动识别、规避税务风险、审计风险,高度重视资金流向规范、付款资料完善等资金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把付款关

财务部门必须取得完善的付款资料才对外支付各种款项。对外支付严格执行“三合一”(即合同单位、发票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要求,同时必须取得以下资料并完善支付手续:

1、银行结算付款方式,必须取得盖有银行“业务办讫章”的真实结算凭据。以“汇款”方式支付的款项,付款资料必须附有盖银行“业务办讫章”的结算“回单联”。重点关注“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的各种款项,支付资料不仅要有发票、支票存根和收据,还必须取得盖有银行“业务办讫章”转帐进帐单中的“付款单位留存联”。条件适合的项目与公司,应大力推广网上银行,网上银行支付能有效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2、各种结算方式,必须取得有权结算依据及证明结算人身份的资料。

2.1对外支付各种款项,对方结算人必须是合同约定的授权结算人;同时,办理结算付款时,必须留存“授权结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固定联系电话等证明“授权结算人”身份和保持联络的资料。

2.2对外支付各种款项,合同未约定授权结算人或存在委托转帐支付的,合同结算单位必须出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转帐支付附件构成如下:

a、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认可的授权委托书

b、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c、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d、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e、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严格控制工程款、材料款支付中的委托转账支付,严查以委托转账支付支付名义公款转入个人账户现象。

3、完善付款依据及责任手续

各单位必须改变“领导签字就付款”的思维定势及做法,要明确付款的依据是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的合同与结算资料。有关人员按规定的业务处理程序履行职责并签字报领导审批,是保证付款环节规范、合理的必要前提。

3.1完善小额对外付款资料

对结算价值较小的零星采购及各种零星费用报销,付款时直接列入费用或工程成本等科目的对外支付业务,必须将结算资料(包括合同、发票、签字手续齐全的结算单或原始单据汇总资料及附件明细、验收证明等原始签认单据)作为必要的付款条件。零星材料采购和各零星费用报销,要重视网络发票真伪查验,一旦发票查验不合规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