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保险行业如何盈利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主持人:卢晓平
嘉宾:巴曙松 郝演苏
巴曙松:华尔街有一句话评价银行业:"你要想知道哪一家银行会出问题,就看哪一家银行扩张得最快".对于快速扩张的保险行业来说,同样有借鉴意义。
郝演苏:虽然保险行业发展潜力看好,但潜在的市场与现实的市场毕竟是两回事。如果现有的发展大大超过了现实的市场,必然带来很多忧患。
我国保险行业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时期,随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进入操作阶段,其已成为金融业一支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怎样保持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记者邀请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博士和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围绕着保险公司的发展状况、前景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快速扩容关注风险控制
主持人:记得上世纪90年代初期,证券公司发展非常红火,人才涌入如潮。现在的保险公司发展状况与之很相似。你们认为其中的异同在什么地方?
郝演苏:去年是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发展迅猛的一年。中国保监会解冻了停止8年的中资保险公司的审批工作,2004年中国保险市场打破连续8年不批设中资保险公司的坚冰,中国保监会一口气批准了十几家财险、寿险、农业险、健康险、养老保险等新公司筹建;同时还加快了保险外资公司审批步伐。
保险机构的壮大,不仅从数量上丰富了保险市场的主体,而且促进了保险市场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可以说,去年是保险行业主体提速的开始年。如果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不出5年,中国保险市场将拥有100多家保险机构。这样的规模可以与鼎盛时期的证券公司相比拟了。
巴曙松:当前,随着保险公司的上市和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发展,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依存度增加;保险公司也已经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因此,把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对照起来分析,很有意义。
总体来说,市场主体的扩张是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还不是全部。实际上,从2004年底的统计看,全国保费收入为4318亿元,保险深度达到3.4%,保险密度332元。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超过1万亿元,达到11853亿元。与此同时,保险体制改革的推进也比较快,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上市,其中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是中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在境外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但是,金融业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平稳的环境,华尔街有一句话评价银行业:"你要想知道哪一家银行会出问题,就看哪一家银行扩张得最快".对于快速扩张的保险行业来说,同样有借鉴意义。实际上,证券公司积累下来的许多问题,不是在资金紧张、业务萎缩的时期出现的,恰恰是在业务扩张最快、资金相对充裕的时期形成的。因此,越是加快发展,越要强调风险控制。
逐利资本缘何青睐保险业
主持人:为什么资本对于保险行业投资会如此钟情?这与当初资本青睐证券行业是同出一辙吗?
郝演苏:资本总是追逐利润的,但如果认识不清,资本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中远集团投资平安保险,在6年间年年分红,投资回报率超过400%.最初参与发起平安保险的招商局,也在2002年退出时获得了10倍的收益;首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2001年出资1.8亿元与大连实德集团公司等国内七家企业在上海组建生命人寿保险,两年后首钢股份可分享的所有者权益达到2.75亿元,是当年投资额的152.8%。
但总体上看,作为寿险公司,一般有6到8年的投资期,但放大到10多年,好的平均每年的回报应该在10%以上。财产保险公司也需要3至4年的投资期,并且,财产险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并不高。有些投资人把现在的保险市场想得太乐观了,仅仅看到现有披露的少数成功案例,而多数亏钱的买卖都没有被曝光。实际上保险市场目前的总体回报率不是很理想,因为寿险公司是需要长期经营的,而财险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
巴曙松:资本纷纷涌入保险行业,实际上是在商业动机的驱动下,推动不同金融行业的利润平均化。目前来说,银行、证券和保险几个行业之间的盈利能力还是有较大的差异,资本的涌入实际上是市场力量在试图拉平这种差距。至于这些资本是否会经历证券公司的发展所遇到的历程,如果从盈利水平看,回答是肯定的。
证券公司遇到的挫折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发展过快。中国资本市场是有远大发展空间的市场,只不过一些市场制度的缺陷抑制了其增长潜力的发挥。证券公司发展的教训在于,即使在证券行业获得暴利的阶段,因为特定的行业结构和治理结构,这些证券公司的暴利并没有转化为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因此,我们应在保险公司快速增长的阶段及时完善预警、超前的监管制度,为可能在竞争中出现失败的保险公司设定市场化的退出机制,防止在一个存在制度缺陷的环境下快速扩张。
当然,如果快速的进入同时伴随快速的业务增长和盈利增长,这种增长是有实际需求支持的,关键是保险公司是否有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争取这种盈利机会,是否拥有核心竞争力来为公司、为股东、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
处理好增长与利润两个目标
主持人:这样快速度地发展市场主体,会对保险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在发展中,我们应强调质量还是效益?
郝演苏:我对现在这样快速的发展市场主体持有一定的疑虑。虽然保险行业发展潜力看好,但潜在的市场与现实的市场毕竟是两回事。如果现有的发展大大超过了现实的市场,必然带来很多忧患。
保监会之所以按住中资新牌照8年不发,主要是为了培育1996年成立的那批小公司迅速成长起来,以时间换这些小公司的成长空间。设想一下,如果1996年以后继续再批新中资公司,就可能出现一批本土的小公司。还有,很多不熟悉金融市场的民营公司进入保险行业,求利心切,有可能出现杀鸡取卵的局面。尽管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保险保障基金,但一旦出现保险公司倒闭清算,必然给社会和投资者造成很大的影响。
巴曙松: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在快速的扩容之后,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增长与利润这两个关键目标的关系问题。从国际惯例看,增长和利润这两个保险企业的战略目标之间具有复杂的关系,有时是互补的,有时则是互相竞争的。
保险公司在确定增长目标时,需要考虑的是:究竟主要是依赖内部增长还是依赖外部增长;究竟是对现有业务领域的增长还是在新业务领域的增长;究竟是依赖原有的金融工具还是创新金融工具基础上的增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增长导向的市场战略主要依赖于保险公司能否通过自身的市场行为,唤起和满足新的保险需求,或者是否是追求对竞争者增加压力。
与增长导向的战略目标相对应的是利润导向的战略目标。在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中,确定利润战略比增长战略困难得多,因为决定利润的因素众多。从短期乃至中期看,利润目标与增长目标通常是相互竞争的,只有从长期的观点可以实现利润目标和增长目标的兼容。因此,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实际的经营决策中都必须面临增长目标和利润目标的协调和兼容。理论上比较好的选择是,保持增长和利润这两个目标的螺旋状的互动,例如起步阶段强调增长,并容忍适度的利润减少;在获取一定的市场份额之后,强调巩固份额基础上的利润上升,随后增长战略重新加强和利润战略重要性退后,出现增长和利润的涨跌互现、相互推高的螺旋状发展。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最大的挑战恰恰是在如何实现这种螺旋状的上升。许多保险公司往往容易滞留在一味强调规模扩张的第一阶段,显然是不能持续的。
防范行业内不公平竞争
主持人:外资保险公司目前的发展速度已经超过了中资,这在证券市场尚未发生过。这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巴曙松:实际上,目前证券行业在对外开放中的滞后,是导致其当前经营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过度的保护,实际上使其丧失了竞争力。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都是最早开放、最早直接面对国际竞争的行业。2004年以来,不仅外资保险公司的发展速度快于中资,实际上外资银行的增长速度也快于中资,总体上看,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已经基本渡过了适应期,开始进入平稳增长期。
从目前银行、证券、保险三个行业开放的深度和广度看,保险业要高于银行业,证券业开放程度最小。这种格局是基于中国金融市场的现实需求而形成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中国金融业开放的风险与收益的权衡。实际上,中国保险市场基础较为薄弱,加上处于转轨期的中国对于保险的需求增长较快,外资保险的加入能够弥补这一巨大的缺口,因而对现有中资保险公司的正面冲击并不明显。可以说,没有及时的开放,保险业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快的进展。
当然,在原来竞争力相对弱小的保险领域快速开放,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在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时,往往会选择一些占有公共资源、带有垄断性质的国内企业,利用公共资源参与市场竞争,从而造成对市场公正秩序的损害。
因此,在坚持履行保险领域对外开放承诺的同时,我们需要把保险领域的对外开放与民族保险业的适度保护有机结合起来,重点引进中国保险市场相对较为欠缺、但是又十分必需的健康险、责任险和农业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公司,在地区导向上引导其进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同时要构建一个平等面向中资和外资的监管平台。
郝演苏: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与其他组织形式保险公司之间不公平竞争的状况值得重视。那些参与合资的外资保险公司,将成为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的最大受益者,而民族保险业的根本利益将受到严重冲击。
【关键词】平安保险 股利政策 股东因素
融资、投资、分配是企业财务活动三大主要板块,但长久以来,无论是企业自身还是学术研究都好像注重于前两大领域,对利润分配有所忽视。然而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生产,这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劳动成果如何分配对于调整生产关系,维持劳动者积极性有着重大意义。企业不应仅着眼于如何盈利,也应关注如何分配利润。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恰当的股利分配政策,不仅可以树立起良好的公司形象,而且还能激发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投资的热情,从而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条件和机会。所以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是极为必要的,本文就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为例,研究其股利政策形式,影响因素和意义。
以下就是平安保险在2007年上市以来主要的股利分配政策。
由表1和图1可知,平安保险股利政策有以下特点。
第一:从形式上来说,平安保险股利发放形式单一,只表现为现金分红。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主要的股利分配形式有派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现送股转增组合以及当年不分配利润也不转增股本几种。选择不同方式分配利润受到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主要有公司内部环境,包括盈利能力、变现能力、股东心理倾向、股本结构,投资机会、自身行业特征以及生命周期等,还有外部宏观环境,包括法律法规、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等。结合这些因素分析,平安保险采取单一的现金分红形式可能有以下原因:
首先,作为中国保险行业的几大寡头之一,平安的盈利能力是毋庸置疑的,就算受金融危机冲击,其雄厚的基础仍可以作为保障。由其综合财务能力在行业排名可见一斑。
图2综合财务评估
其次,股东因素。平安保险100%是流通股,且由下中国平安主要股东列表来看,主要股东所占比例最大不超过10%,没有一大股东占绝对支配地位,且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不超过40%。所以平安绝大多数股东为散户,他们不像具有控股权的大股东那样担心如果大量发放现金股利后再发行新股会稀释自己的所有权,而是依靠股利来维持生活,希望公司能支付固定的股利。另一方面,他们认为现实股利与留存收益再投资可能使股价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相比更具确定性,可规避风险。所以,平安股利政策倾向于现金分红。
另外,这也是与平安自身资产结构决定的。由图3可看出,在平安资产中,权益资本只占很小比例,平安的融资政策可能更注重借贷,所以其股利政策就不倾向于配送股。
最后,每股分红占盈利比例稳定但偏低,绝大年份低于40%(其中中国平安2008年由于投资富通减值,故次年度数值不具代表性)。我想这主要是受平安保险生命周期和保险行业特征影响。目前我国金融环境日益改善,保险行业有很大发展空间。在保险公司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为满足偿付能力的要求,保险公司首要选择的是降低股利支付率,通过留存收益增加保险公司资本。而就此行业特征来说,对保险公司的资本结构而言,股利分配后的留存收益是保险公司补充资本的重要渠道。就交易成本而言,从长期来看,如果留存收益能够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那这种内源式资本供给机制就是保险公司资本供给方式的最佳制度安排。所以,平安也就尽可能减少现金分红,留足留存收益。
由上所述,平安保险的股利政策就是尽可能少地分配利润,即使要分配也仅选择现金分红。这种方式最大的好处是公司完全处于主动方式,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和弹性去选择投资。另一方面,这种方式最大的缺点是可能引起保险公司自身股价的降低。在投资者看来,通过留存收益投资而来的资本利得的不确定性要高于股利支付的不确定性。当保险公司提高股利支付率时,就会降低投资者风险,保险公司股票价格会上升;如果降低其股利支付率或延迟支付股利,则会增加投资者风险,从而导致股票价格下降。因此,保险公司的股利政策是重要的资本管理工具,影响着公司的市场价值,对于保险公司内源式资本供给机制的运用有着强烈的影响。
关键词:保险行业; 品牌营销
行业作为一个能够影响国家经济和国泰民安的经济领域,每个保险企业也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它不应只是简单的营销产品,盲目销售保险产品。随着近年来保险市场的不断扩大,外来企业的增多,保险行业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保险企业实施品牌营销战略显得十分重要,从短期来讲可以使企业比较快速的获得客户的信赖获取市场的主动,从长远来讲,品牌营销是企业能够一直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因此品牌营销可以对我国的保险企业产生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一、获得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提高核心竞争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保险市场不断扩大,不仅我国国内出现了很多的竞争主体,国外很多的保险企业也参与其中,竞争非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进行差异化营销就非常必要,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提供的产品能从众多的保险公司中脱颖而出。
企业加强品牌营销,品牌营销所形成的竞争力相对于其他的营销策略更为持久,品牌营销可以为保险公司创造以下的竞争优势:拥有品牌的保险企业所推出的产品只要能不断随着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它就能获得永久的市场竞争力,产品相对于其他企业的产品更容易为普通消费者所接受,保险企业能一直成为行业领导者。成为市场的领导者就意味着企业可以获得巨大的市场份额,绝对的客户忠诚度,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品牌可以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保险企业作为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它的稳定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险品牌可以成为保险企业抵抗竞争的有力工具,在品牌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品牌可以为企业吸引更多的投资和银行贷款,保险企业可以不断扩大规模,吸引人才,改进技术从而不断获得竞争优势。
二、提高我国保险行业的经营层次
企业界流传这样一句话:一流企业做品牌,二流企业做市场,三流的企业做质量。我们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绝对不是说企业不重视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的开发,而是强调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和层次的时候,在奠定了一定的质量和市场的基础之上更重视品牌的建设,重视产品附加值的增加,重视品牌营销对企业产生积极作用的营销策略。一般来说,企业以品牌为核心进行的企业经营,总是能将得到社会和市场认可的价值与品牌更好的结合从而更容易被市场和消费者所接受,并且将一切企业活动提升到品牌形象的层面上,将这些运用在我国保险行业中,从而就能很好的提高我国保险行业的整体经营品味。
三、 巩固已有的市场份额和地位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外保险企业加入到中国市场中,市场竞争主体不断增加,国外保险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先进的专业技术,成熟的经营方式,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对我国保险企业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度它们的加入导致我国保险企业利润极大的下滑,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但是我国保险企业在很多的险种领域依然能够保持很大的市场份额和强有力的竞争能力。
自然国外企业的加盟也带来了机遇,我国保险企业同国外先进的保险公司相比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它们先进的理念和科学的营销策略给我国保险企业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也让我国大量的保险行业从业者得到了科学的培养和锻炼,从而提高了整体的从业素质。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保险企业加强品牌的建设,已经具有了雄厚的竞争实力,经营方式也逐步同国际市场接轨。
四、有助于我国保险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过去比较封闭的市场变得更加开放,既给我国保险行业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很大的机遇,随着我国保险企业资本实力的增强和竞争能力的提高,我国很多保险企业也在开始迈向全球化的步伐,走出国门,我国保险企业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相对于国外先进的成熟的保险企业,我国保险企业在资金、管理、服务上都有差距,走出去的企业要加强品牌的建设,实施品牌营销策略,以从国外比较成熟的保险市场分得一杯羹。品牌营销要求企业做好市场细分,国外保险市场发展很早相对比较成熟,我国保险企业需细分市场,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推出最适合消费者需要的保险产品,要获得消费者的信赖,产品的质量也必须要过关,品牌营销也要求企业在服务上有特色,要让消费者能够切身感受到在购买产品当时和购买产品之后享受到企业提供的优质服务,保险产品的营销手段也要创新,不能简单的只是直销的方式,加入优秀的广告创意、利用先进的网络、巧妙的传播等手段,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这样我国保险企业才可以在全球化的进程中获取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陈嘉庚,2011:《基于品牌管理的市场市场营销策略探析》,《中国商贸》,第二期,P33~P36.
[2] 郭洪,2011:《品牌营销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P5~P17.
[3] 黄建明,2003:《保险行业的市场营销创新》,《甘肃农业》,第十期,P45~P46.
[4] 刘欢,2009:《保险公司品牌营销问题研究》,《保险研究》,第六期,P100~P103.
关键词:保险 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 保证 说明 弃权与禁止反言 体现 保险监管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和保险法将其规定为基本原则的原因
最大诚信原则作为现代保险法的四大基本原则之一,最早起源于海上保险。在早期的海上保险中,投保人投保时作为保险标的的船舶或者货物经常已在海上或在其他港口,真实情况如何,在当时的条件下,只能依赖于投保人的告知;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告知决定是否承保及估算保险风险、确定保险费率。因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告知的真实性对保险人来说有重大的影响,诚信原则对保险合同当事人的要求较一般的民事合同要求就更高、更具体,即要遵守最大诚信原则。该原则在《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中首先得到确定,该法第17条规定:“海上保险是建立在最大诚信原则基础上的契约,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他方可以宣告契约无效。”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
保险合同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一种射幸合同,诚实信用是评价保险合同效力的基础,对保险合同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我国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第一,“语义说”。其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民事活动的参加者不进行任何欺诈、恪守信用的要求;①
第二,“一般条款说”。其认为,诚实信用原则是外延不十分确定,但是具有强制性效力的一般条款;②
第三,“立法者意志说”。其主张,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及当事人利益、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者的意志,就是立法者实现上述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③
第四,“双重功能说”。其主张,诚实信用原则由于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合为一体,兼有法律调节和道德调节的双重功能,使法律条文具有极大的弹性,法院因而享有较大的裁量权,能够据以排除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直接调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④
第五,“层次构成说”。其主张诚实信用原则应从立法目的、规范内容和司法意义三个层面来进行分析;⑤
第六,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有“信”的因素,即法律关系的一面,顾及他方利益,衡量对方对自己的一方有何期待,并使其正当期待不致落空;二是,含有“诚的因素”,“诚”即“成”,包括成己成人,成其事务;三是,遵从交易习惯之意,但不包括不利于当事人正当期待之保护的交易习惯。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信全面而完整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承诺。
(二)诚信原则作为保险法基本原则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是由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保险活动之所以强调最大诚信原则,其原因有:
第一,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具有不确定性。所谓射幸合同,即当事人全体或其中的一人取决于不确定的事件,对财产取得利益或遭受损失的一种相互的协议。⑦对于射幸合同,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及如何确定保险费率,全依赖于对保险标的的客观判断,只有当合同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时,作为保险合同一方的保险人才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然而作为保险风险的大小发生与否与当事人密切相关,对保险人而言,如果风险不发生,则无需支付保险金。因此,保险合同与一般的经济合同中风险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有着本质的区别。现代保险的经营是依据“大数法则”为基础开展的,在“大数法则”下,保险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构成用于承担保险风险的保险基金;这个保险基金是每个被保险人所共有的,每个被保险人的利益是一致的,这个基金如同公共财产一样,虽然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但是任何一个人都不能随意去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也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的破坏;同样,任何一个被保险人的恶意行为所导致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损害,其实质不是损害保险人的利益,而是通过破坏保险基金的稳定,直接影响了每一个被保险人的利益。故保险合同双方都必须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严格履行保险合同。
第二,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相比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一方面,保险合同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标的或者人身将来可能发生的危险,属于不确定的状态,保险人之所以能够承保处于不确定的危险,是基于其对危险发生程度的估计和计算。由于投保前后,保险标的均在被保险人控制之下,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最为清楚,而保险人作为危险的承担者却很难全面了解保险标的的具体状况;另一方面,由于保险合同条款是专业人士拟定的,其内容往往很复杂并包括诸多保险专业术语,一般人对保险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涉及专业性和技术性问题的条款很难准确理解,因此,如果没有对投保人和保险人最大诚信的要求,保险人以及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受利益的驱动而可能发生的逆选择将大大增加,从而危及到保险行业的正常发展。
第三,从保险的行业特性来看,保险离不开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被誉为社会的稳定器。保险经营的特征表现为:其一,保险费收取的分散性,保险运作的原理就是各个投保人通过向保险人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从而形成一定的保险基金,由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可能出现的风险;投保人越多,收取的保险费越多,保险基金越大,保险经营越安全,保险分摊也就越合理,从而保险人盈利的可能性就越大。这些要求保险人坚持最大诚信原则,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投保;其二,保险经营的安全性。稳健经营是对保险行业的特别要求,我国对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也有明确的限制,这也符合投保人的利益;其三保险资金的负债性。保险资金属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负债,保险人不得将保险资金作为盈利分配,也不得作为利润上缴,只能充分利用确保增值,因此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最大诚信原则。
综上所述,保险行业是以诚信为本的行业,诚信是保险业的基础;保险合同及行业特点决定了保险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反言义务。
(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义务
关健词:保险行业培训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我国经济增长较快,保险需求量较大;保险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从事保险销售工作的人员也越来越多。但管理落后、员工素质低下已成为保险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特别是进入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预计未来几年全球财产保险业将面临增长放缓的局面。我国又有不少保险公司特别是地方保险公司发展历史不长,员工培训经验不足,措施不当,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培训效果,使得培训出现了亏本。长此下去将影响地方保险业质量的提高,制约地方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为了了解地方保险行业员工培训的现状,对**市部分保险行业进行问卷调查,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素质。
一、资料来源与方法
资源来源于**市8家保险公司的问卷调查,其中发放调查表至各保险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手中。共发放调查表210份,回收166份,回收率79%,有效问卷164份,有效率98.7%;涉及太平洋寿险**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分公司等,虽然这些数据不能完全代表地方保险行业,但是这些数据足以反映地方保险行业员工培训的现状,调查的结果有一定的代表性,可以作为统计说明。
二、地方保险公司员工培训现状分析
2.1地方保险公司员工培训的现状
2.1.1管理者和员工对培训需求的主观认识保险公司培训员工有其客观必然性,但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和员工对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又如何呢?调查结果表明,8家保险公司的管理人员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有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但愿在具体的座谈中我发现,8.6%的公司管理者认为公司对员工进行培主的需要“非常强烈”,44.3%的管理者认为对员工进行部训的需要“比较强烈”,表示需要程度“一般”的占39.3%,而没有公司管理者认为没必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因此大多数公司管理者认为培训是必要。
可见,多数管理者认识到了企业培训的重要性,而保险公司员工怎么样看待这个问题呢?在所调查的公司员工中,他们根据自己的经历肯定了学校教育与公司培训的重要价值,11.1%的人认为正规的学校教育对自己比较适用,而的88.9%的人认为企业培训更为重要,在深度访谈的结果表明,不同的员工做出不同的回答,主要是根据其个人的学习经历和工作岗位,很难简单地得出学校教育比公司培训重要,还是企业培训比学校教育重要的结论。
2.1.2保险公司员工需要培训的内容毫无疑问,保险公司培训员工的目的是增加盈利。但是选择哪些项目进行培训才能达到最大限度的盈利的目的呢?这里存在着公司管理者对于各种培训内容的价值判断问题。在对**市8家保险公司管理者的调查中发现,在非常需要的培训项目选择上,首先是以培养团队精神为目的的培训(44.4%),其次是应用性比较强的专业技能培训(44.4%),再次是以塑造或灌输企业文化为目的的培训(11%);而对员工的培训调查问卷中发现多数员工更重视应用性比较强的专业技能培训(51.4%),部分公司也尽力满足员工的需求。虽然对于培训各家保险公司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但具体的培训内容不一定完全按照管理者的意愿实施。
2.1.3保险公司开展培训数量在这个问题的调查结果是认为每年该开展2次或以上企业占83.4%,开展1-2次占16.6%。这个问题,反映出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数量之少,而要求多开展培训的强烈愿望。在一些先进的公司里,职工培训是经常的事。如摩托罗拉公司的员工培训规定:每年每位员工至少要接受40小时与工作有关的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新员工入职、企业文化、专业技能、语言及海外有关知识等。摩托罗拉公司还积极积推广电子学习(e-learning),公司要求员工每年电子学习要达8小时以上。
2.1.4保险公司培训的途径公司在确定了培训内容之后,就要考虑通过哪些途径对员工进行培训,当然也会认真考虑成本与效益的问题。在对**市8家保险公司的调查问卷中发现,在“更愿意”的培训途径的选择上,首先是本单位内部培训机构,其次是政府办的各类培训中心,再次是有业务关系的其它单位。总的来说,保险公司培训的途径是以自己单位内部培训机构为主,以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的其他单位和政府主办的各类培训中心为辅。而在与之座谈中得知,公司培训员工首公司内部培训机构,不仅是为了节约开支,也是因为部分公司内部的培训机构有较为正规的教学计划、师资队伍和较为先进的教学手段,培训针对性较强,员工的收效也较大。而通过座谈了解到管理者更多地是从经济角度衡量投入产出比,对培训的直接费用、间接成本与培训收益进行对比分析而后做出的选择。
从对**市8家保险公司问卷调查中,我们不难发现由于地方保险行业的发展历史短,加之地处较落后的地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地方保险公司在培训的深化及发展也还存在很多需要加强的方面,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2.2地方保险行业员工培训存在的问题分析
2.2.1缺乏正确的培训理念和指导思想由于培训并不能直接产生于经济效益,是只见“投入”不见“产出”的“亏本买卖”,出于节约成本理念,能省则省,尤其是见于培训了员工要么“跳槽”要么要求“加薪”的两难境地。这些原因造成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对待培训的随意性比较大,不能从公司战略的角度来看待培训,过分强调短期效应,使得培训缺乏长期、系统的战略支技,往往流于形式。培训的首要目的应该是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然而**市的某些保险公司的领导对培训定位不清,并不是十分清楚公司人力瓶颈所在,也没有认真分析公司的困境是否通过培训就可以解决,只是简单地认为培训就是组织理论学习,教会员工基本的岗位技能和知识,无需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联系起来,以至于将培训变成一种盲目的应急式、救火式工作,无法将培训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达不到真正激励员工的目的,更谈不上将培训制度融入公司文化之中,同时,在这种观念引导之下,公司往往会忽视对管理层和决策领导的培训,忽略培训的潜在价值。
2.2.2缺乏各层级管理者对培训的支持力度员工培训如果离开各层级管理者的支持,培训效果就很难保证。因为培训的很多工作,特别是培训需求分析和培训效果的跟踪都离不开一线管理者的支持和帮助。而地方的多数保险公司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培训实施保障体系,各层级管理者对自己在培训工作中的职责不明确,所以在团队建设中,还有很多管理人员认为员工技能缺乏和绩效低下是因为培训工作做的不好,跟他们毫无关系,甚至推卸责任。
2.2.3缺乏对培训过程的监督和培训效果的评估培训过程的监督和培训效果的评估是培训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数地方保险公司没有完善的培训效果评估体系,或者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评的方法单一,效果评估工作仅仅停留在培训后的简单考试上,而事后又不再做跟踪调查,使培训与实际需求脱节,培训是否成功,能否为企业带来预期收益,不得而知。这样不仅仅不能达到考评培训效果促进培训工作,对培训上的巨大投入也不能收到预期的回报。培训结束就意味着培训者与公司、与被培训者脱离了关系,缺乏严格的监督制度及效果反馈系统,如此循环使受训者的工作技能、工作行为、工作态度改进不大,并导致受训者丧失再次受训的信心和兴趣。
参考文献:
[1]徐融.《企业培训宝典》(第一版).中国商业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