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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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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债券

房地产企业债券范文第1篇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债务结构

在我国经济飞速增长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的大背景下,房地产业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提升,但同时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主要还是依赖我国长期的货币超发和信贷的超水平投放,由此导致的房地产业负债规模和负债程度都很高。目前,我国通货膨胀水平持续维持在高位运行且国家近年调控房价力度较大导致房地产企业融资受限,融资规模变小,直接制约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基于此,本文从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分析入手,并提出了房地产企业如何拓宽融资渠道的对策。

一、融资概述

融资就是资金的融通,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狭义上看,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是一种资金的单向流入的活动。企业从自身生产经营现状及资金运用情况出发,根据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策略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内部积累或向企业的投资者及债权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一种经济活动。企业筹集资金总是基于一定的动因的,一般来说企业融资主要是出于扩张发展、借新债还旧债或者是基于以上的混合目的。从广义上看,融资也叫金融,是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资金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是一种资金的双向流入和流出活动。

二、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状况分析

1、经营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仍处于规模普遍偏小、风险较大的阶段。2003年全国范围内房地产企业为37123个,被明确划分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的上市公司仅为59家,仅占全国房企的0.16%。行业平均利润率较高,行业发展时间尚短,还没有完成优胜劣汰的过程是导致此种情况的基本原因。2001年-2010年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逐年增长,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步入了“黄金期”,无论是发展规模或是销售利润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企业资金实力不断扩充,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占有较大份额。但与其他房地产市场较发达的国家相比,代表中国的房地产企业精英的上市公司在规模上也明显处于劣势。截止2010年,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中北京城建、万科等七家公司总资产虽然已超过400亿元,但与香港的长江实业、新鸿基等资产早已超过1000亿元的地产公司相比,中国上市房地产公司的规模仍然偏小。

2、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分析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经济年鉴

从2004-2010年间中国房地产资金结构分布情况(见表1),可发现下列特征:从总体规模上,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业投入始终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贷款规模和资金投入规模快速增加也使得我们不能忽视资金风险。尽管经过近些年来的宏观调控,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风险整体下降了,但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比例逐年提高,实际上这部分资金主要由商品房销售收入转变而来。以我国房地产企业的龙头――万科集团为例,2009年以来,万科公司债务和权益资本总额的增长率在40%以上,甚至超过了土地资源储备增长的速度。从总体的资产负债水平看,万科与全国房地产企业平均高达74%的资产负债率相比,还是处于财务安全边界内。从短期融资方面来看,万科短期融资一度所占比例过高,2011年三季度,短期债务占到了总债务的85%,债务长、短期结构严重失衡,万科短期偿还债务风险加大,从融资渠道方面来看,由于银行两次加息和“121文件”的出台,原本是房地产行业主要融资渠道的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两种经营性举债融资渠道还有银行借款急剧缩减,万科开始拓展其他融资渠道,主要有基金、信托和股权融资三种渠道。但是前后融资所得数目还是难以弥补新建项目所需的融资需要量,万科的资金缺口将会更大,短时间内仍难摆脱投融困境。我国房地产企业的龙头万科集团资金状况的不佳可以从总体上反映出我国房地产企业资金状况不佳的现状。

3、房地产企业债务结构特征分析

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主要受益于直接支持企业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通过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增加房屋销售和扩大房地产需求。资金是企业生存的命脉。负债生存是中国房地产公司的实质。因此,房地产行业经营的特殊性使得其成为一个高负债的行业。早在2005年时中国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就已高达75%,资产负债率低于行业的平均水平是因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定向增发等股权融资手段筹集资金。但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圈钱”活动受到遏制以及资本市场不景气,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越来越困难,进而在外部销售不景气的情况下,不得不使得房地产上市公司寻找股市之外新的融资渠道。2010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增大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从债务来源结构特征来看,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单一,大部分依赖于外部资金尤其是银行信贷资金,民间资本获取较少,而且,在现阶段国家宏观调控情况下,企业销售不畅,导致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比其他行业高。从债务期限结构来看,由于中长期的贷款审批难度大,无法满足企业大规模融资,导致很多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大多来源于银行的短期贷款,导致企业财务风险增加,短期偿还债务的压力增大。

三、对房地产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路径思考

1、改变融资观念,努力拓宽融资渠道

从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来看,当前不仅仅是缺少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单一,更重要的是缺少如何找到适当的融资渠道的方法。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建立正确的融资观念,善于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缓解目前房地产企业融资压力。首先,房地产企业要建立融资战略,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渠道。如创业期从担保公司获取创业启动资金,成长期与银行借款拓展业务发展,成熟期甚至可以引入风险基金或上市融资等等。其次,房地产企业可以开发民间融资渠道,目前国家正通过多种政策形式为民间借贷行为松绑。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充分运用国家的金融政策和对民间资本合法化的有利政策空间,改变过去房地产企业只能通过银行融资或等待机会上市融资的狭隘融资观念,应该把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拿到地面上来,应拓展工作思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壮大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实力。

2、发展直接融资渠道融资

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自身积累经验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急需打开“外源之门”,从而在根源上缓解房地产企业融资困难的紧张局面。因此,应进一步发展完善债券融资市场,发展完善股权融资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调整改善资金来源结构,构建直接融资体系对满足房地产企业的长期性资金需要符合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建立多层次、专业化的房地产企业资本服务市场。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房地产企业资本融资市场体系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二板市场和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就其分工来看,二板市场主要解决处于创业中后期阶段的房地产企业融资问题;区域性小额资本市场则主要为达不到进入二板市场资格标准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包括为处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提供私人权益性资本。同时结合房地产企业实际,应在产业集群中进行产业连接,组合房地产集团企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积极促成其上市,通过规模的积聚效应来最大限度筹集发展资金。

3、大力发展房地产公司债券

房地产产业通过发展债券市场,可以把社会资金吸引过来,变成一种大众化投资方式,实现房地产投资的社会化。目前房地产债券市场在国内还很难发展,主要表现在债券市场规模偏小,债券产品单一,风险较大,尚未建立有效的信用评估体系和债务清理机制,使得现有债务市场运行很不规范。但在房地产投融资机构的转型阶段,房地产债券市场有着良好的发展机会。政府应该从政策、法规、制度上为企业利用债券融资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的环境。放宽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同时逐步放松对企业债券的利率约束,给予房地产企业充分的自利。其次,要建立健全多层次的企业债券市场,提高企业债券流动性和可转换性,建立投资企业债券的风险转移机制。再次,要增加房地产债券的品种,增加长短期债券发行配比额度,完善评价债券等级的中介市场,确保房地产债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4、扩大房地产金融

房地产企业负债融资的渠道是负债对象管理的基础,负债融资的来源不同使得债权人类型的不同。在美国,房地产投资机构很多,融资渠道相当广,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债权人主要可分四种:存贷款机构,寿险和养老基金机构,中介、抵押和信托机构,以及联邦政府相关机构。而在我国,房地产企业单一的负债融资的银行借款渠道造成了我国房地产企业负债融资对银行负债的严重依赖。要摆脱这种依赖,降低负债比例,扩大房地产金融势在必行。同时依托房地产企业的资产优势,大力发展资产抵押市场,各类抵押公司即中介机构,为开发商或者房地产购买者寻找投资来源,并为投资者发放房地产贷款。随着二级房地产市场中抵押贷款的增多这些机构日渐活跃起来,从事住宅和收益型房地产贷款的发放和服务性的工作是它们的主要业务。但这类负债融资渠道的发展,离不开房地产的证券化。

参考文献:

[1]王冬霞,姚金杰.我国房地产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实证研究[J].新疆财经.2009(1)

[2]杨方敏,罗鹏.我国房地产企业负债水平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9,5(10)

[3]李丹.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宽房地产融资渠道[J].中国房地产金融 .2006(12)

房地产企业债券范文第2篇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

作为典型的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对金融市场具有天然的高度依赖,而发展滞后的房地产融资市场必然会拖累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正常供给,不利于平抑高涨的房价;与此同时,为了回应融资困局,房地产业纷纷开始探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房地产融资也成为业内最受关注的议题,能否尽快建立健全的多渠道融资体系,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已成为房地产业发展的关键。经历多轮宏观政策调控之后,银根越收越紧,开发商的融资问题成为影响生存和发展的首要问题,客观上要求开发商由依赖银行贷款转而寻求多元化融资之略。面对严格的土地政策和不利的金融政策,国内房地产开发商在融资战略和战术上可能会发生质的变化。房地产金融在“十一五”期间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房地产信贷政策的松紧问题,而是房地产融资渠道宽窄的问题。多元化融资是国家宏观调控背景下房地产业的必然选择,但如何降低融资成本,哪种融资工具的使用成本最低廉,是房地产企业考虑最多的问题。

一、银行贷款

房地产贷款是指与房产或地产的开发、经营、消费等活动有关的贷款,主要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商业用房贷款等。至今银行贷款仍然是我国房地产最主要的融资渠道,至少7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资金仍然来自商业银行系统。而这种以银行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模式必然会把整个房地产业的风险完全风险集中到银行身上,改变国内单一的以银行为主导的房地产融资模式已是迫在眉睫。随着央行“121号文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7个方面提高了门槛,再加上“8.31大限”,预示着房地产开发商凭借银行资金买地开发模式的终结。在新的融资限制条件下,实际上可以说多数房地产企业是难以继续依赖银行贷款的。尽管2005年被媒体和诸多业界人士热捧的多元化融资,再2006年挟其突起之势,浩浩荡荡扑面而来。然而,这新的一年中,作为房地产融资主渠道的银行,内对各路新融资方式的挑战,外临外资银行等强敌逼近,其江湖老大的地位却依然难以撼动。2006年银行仍作为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当然,银行融资门槛将越来越高,银行贷款在房地产资金链中的比例会逐渐减少:非银行融资渠道将加速放开,直接融资和证券化融资加快不仅是银行为了减低自身的风险,仅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房地产金融模式分析,银行信贷的比例也是逐步降低,银行信贷衍生品和非信贷类的融资品种层出不穷且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大量的资金自然而然会进入房地产市场,以银行为主导的模式主要会使今后金融市场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根据我们现在房地产市场的经营状况,在目前的情况下,房地产以银行为主导的模式,短期内不会改变。也就是说大多数金融资产掌握在银行手里,银行是不可能轻易转移出来。当然我们以银行为主导的方式,并不会说完全是单一的方式,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市场多元化,肯定是今后一段时间内要进行的,比我们想象的肯定要快。

二、上市融资

理论上讲,公开上市是最佳途径,因为直接融资,可从容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但是,房地产企业上市非常困难,因为它的赢利模式有别于一般工业企业,资金流不连续,呈现周期性的大进大出的状况,难以达到上市要求,如要求设立满3年,有最近3年可比性的盈利,发行人业务和管理层近3年未变等。上市曾是房地产企业梦寐以求的一条融资渠道,但是在1994年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中国证监会决定暂不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上市申请,直到2001年初才解除了这一禁令。有数据显示,2002年以来全国有20多家地产公司并购上市,以股权融资的方式买壳进入股票市场,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如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置业等开发商已纷纷通过买壳,成功参股或控股上市公司。另据统计,到2004年初,已有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金地集团、上海复地等60多家房地产企业实现了在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当然,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是通过买壳、重组来上市。买壳上市就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收购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或其他资产,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或其他资产,形成新的主营业务,从而实现该公司间接上市的目的。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具有很大的优势。一些急于扩充规模和资金的有发展潜力的大中型企业还可以考虑买(借)壳上市进行融资。因为房地产行业本身的这种资金密集型、周期性、受政策影响比较大的特点,房企借助资本市场会成为一个趋势。但因为房地产泡沫,房地产企业直接上市面临监管层大量的法律法规的屏障。因此,很多好的房地产公司一直在寻求香港、新加坡上市。其余的则考虑通过借壳上市打开资本市场的通道。2006年初,各大房地产上市公司陆续了年报,大部分公司的利润普遍比上年出现了大幅增长。由于各大公司都在增加土地储备,房地产企业普遍表现出强烈的融资;中动。据悉,2006年国资委和证监会有意降低房地产企业上市门槛,保利地产已经率先敲开了A股市场大门。很多好的房地产公司也正在酝酿直接IPO。但是在新一轮宏观调控的影响下,以内地发展为主要目标的房地产企业纷纷放缓在香港、新加坡、A股市场的融资步伐。可以这么说,在2006年通过在国内股市IP0融资或买壳上市后再融资,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仍然将是一种奢望。

三、房地产债券融资

房地产债券是企业债券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并不多见。房地产债券最先出现在1992年,由海南经济特区的开发商推出房地产投资券,分别是“万国投资券”、“伯乐投资券”以及“富岛投资券”,总计1.5亿元,这三种投资券按《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对具体项目发行,实际上是资产负债表外(Off-balancesheet)的房地产项目债券。同年9月北京华远房地产发行了2,900万元、利率为10.1%、限期为3.5年的债券,这属于资产负债表内的房地产企业债券。由于后来接连出现企业债券到

期无法偿还的事件,我国债券市场从此陷入低潮,国家采取了严厉措施,限制企业发行债券,尤其严格限制房地产企业,1993年到1998年上半年,房地产企业没有公开发行房地产债券。1998年以来,有4家房地产企业发行了债券,分别是:深圳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翠海花园项目发行的“1998深振业债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发行的“首创债券”,用于北京市六个居民小区的商品房建设;北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总公司发行的“莲花小区建设债券”;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华远债券”,用于北京市西城区

东冠英小区危旧改造。近年来,发行房地产债券的企业也屈指可数,发债融资对筹资企业的条件要求较高,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很难涉足。再加上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企业债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国内房地产企业大都不采用该种融资方式。多年来,债券融资在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所占的份额一直很低,而且1997-2001年一路下滑,2002年虽然有较大反弹,但是2003年却下降到1997年以来的最低点,2004年房地产企业债券只占当年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的0.001%。这与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阶段是不适应的,应当大力拓展债券融资的空间。从我国目前来看,由于发债主体资格的严格要求和债券市场的发展状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债券筹资的渠道同样并不畅通。2004年伴随《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国家对于债券融资的态度会有实质性改变,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融资空间将会增大。按照我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比例”的发展思路,2006年债券市场的发行量将有一个大的增长已成必然。而像短期融资券、企业债的发行更有可能成倍增长。因此可以相信,包括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将成为2006年房地产公司除银行外最可能企及的方式。当然,国家应适度放宽对房地产企业债券发行主体、融资项目和利率等限制条件,增加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发行长期债券的额度,为房地产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mezzaninefinancing)是指从风险与收益角度来看,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投资形式。“夹层融资”可创新的金融产品很多,一部分可以转让咸股份,一部分可以转让成债券;在结构上,可以是本金和利息按月付给投资人,也可以在前期急需资金的时候只支付利息,最后才归还本金。因此,其灵活性非常适合于房地产业。“夹层融资”模式大致分为四种:第一种是股权回购式,就是募集资金投到房地产公司股权中,然后再回购,这是比较低级的;第二种是房地产公司一方面贷款,另一方面将部分股权和股权受益权给信托公司,即“贷款+信托公司十股权质押”模式;第三种模式是贷款加认股期权,到期贷款作为优先债券偿还;第四种模式是多层创新。在“夹层融资”,这种大的制度安排下,房地产金融创新空间很大,在债权、股权、收益权方面可进行多种创新组合。夹层融资是一种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夹层融资可以绕开银监会212号文件规定的新发行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开发商必须“四证”齐全、自有资金超过35%、同时具备二级以上开发资质的政策,根据自身的偏好选择投资。而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夹层融资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可以根据募集资金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夹层融资的提供者可以调整还款方式,使之符合借款者的现金流要求及其他特性。夹层融资的最大优点体现为灵活性,通过融合不同的债权及股权特征,夹层融资可以产生无数的组合,以满足投资人及借款者的各种需求。自银监会2005年9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风险控制的“212”号文件后,其政策不仅将以“过桥贷款”为初衷的信托融资通道牢牢扼制住,而且也令先前在房地产信托业务中普遍采用的抵押式贷款融资和财产信托转让受益权式融资的主流手法就此终结。但在行业中已经将房地产信托业务作为主流盈利模式的信托公司一定不会受到政策的束缚,而将会去寻求更为安全、更具有操作性的创新模式。此种业务创新的信息已经在2005年的第4季度体现出来,行业内房地产创新业务的“夹层融资”、股权投资和债权融资等多种创新手法纷纷登台。联华信托2005年推出的“联信·宝利”7号通过信托持股,在收益权上加以区分,成为我国首个夹层融资信托产品。“联信·宝利”7号信托资金将投资于大连琥珀湾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的股权,项目公司由联华信托和大连百年城集团各出资5,000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20%的股份,1,5亿元信托资金入股占项目公司股份60%。而在1.5亿元的信托资金中,“联信·宝利”7号的信托受益人设置为优先受益人和劣后受益人。信托计划终止时,优先受益人优先参与信托利益分配,劣后受益人次级参与信托利益分配。外来资金的投资加上自有资金的进入构成了夹层融资信托模式。该模式大量采用了基金要素进行设计,是我国房地产信托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五、房地产信托

在银信贷收紧的情况下,房地产信托迅速成为近年来异常活跃的房地产融资方式。我国的房地产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委托经营、管理和处分的财产为房地产及相关财务的信托。自2001年我国信托投资“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相继出台以来,信托公司在房地产资金融通市场上开始扮演起日趋重要的角色。自2002年以来信托投资公司发行一系列房地产信托计划,特别是央行“121文件”以后,房地产开发商把融资的目光转向房地产信托产品。房地产信托是金融信托业与房地产业相互融合的产物,它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最的资金和手段。房地产信托在资金运用上,可以横跨产业投资、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形式多种多样:如通过贷款、股权融资和交易等方式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或者阶段性地购买房地产企业,然后再以卖出的方式融入资金。与其他模式,比如上市、海外融资、企业债券、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模式相比,虽然房地产信托融资本身也有诸如“200份”、流通性、营销方式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和缺欠,但信托的宏观环境相对其他融资工具而言要宽松得多。2005年国内房地产信托市场继续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不仅信托品种及规模迅速扩大,而且信托产品结构也呈多元化态势。据市场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信托市场共发行房地产信托121只,募集资金规模157.27亿元,绝对额大幅增加了35.1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11%和28.73%。其

产品发行数量和规模均为信托行业自2002年重新登记以来的最高峰值。当2006年金融服务领域全面开放、房地产行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以后,我国房地产信托融资将会有大幅度发展。2006年我国房地产信托的发展方向应是为房地产开发、收购、买卖、租赁、管理等各环节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适应房地产行业的特点,提供有效的资金融通和风险管理手段。2006年房地产信托市场将会出现如下五大特征:(1)整体趋势先抑后扬。(2)专业化、细腻化将会稳步推动市场向成熟迈进。(3)信托商将在212号文的“后房地产信托时代”,逐步亮剑。(4)房地产信托投融资的区域化将趋明显。(5)产品发行总量会走低,但总体发行规模将继续放大。随着信托计划200份的可能突破及分类监管的正式实施,2006年有望成为信托行业走向规范与专业的转折之年。经过短时期的低迷之后,房地产信托产品2006年6月份重新坐上信托产品的头把交椅,发行规模达到21.34亿元,占当月发行的信托产品总规模的三成之多。尽管政府调控楼市的步伐目前正在加快,陆续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导致银行对房地产的信贷进一步收紧,然而与房地产业有关的信托产品却没有因此而收缩。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房地产的暴利时代即将过去,却仍不妨碍房地产作为一种商品所能产生的可观收益。房地产信托的再次火爆,让投资者发现,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可以从房地产市场获得颇为丰厚的收益。虽然目前房地产信托投资规模仍然很小,但却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可能成为房地产资金供给渠道的有效补充和主流发展方向之一。

六、海外地产基金

目前外资地产基金进入国内资本市场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申请中国政府特别批准运作地产项目或是购买不良资产;二是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合法规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过回购房、买断、租约等直接或迂回方式实现资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我国房地产业的高回报吸引了众多的海外地产基金,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凯德置地“中国住宅发展基金”、澳洲麦格理集团旗下基金公司MGPA、SUN-REF盛阳地产基金、荷兰国际集团(1NG-GROUP)、美林投资银行、美国汉斯地产公司等争先登陆中国,大手笔收购了一些大型商场、大城市繁华地带写字楼,或股权投资于房地产建设项目,有些则独立开发房地产项目。2005年8月26日,软银亚洲投资基金、美国凯雷投资集团与顺驰(中国)不动产网络集团签订了战略投资协议,软银亚洲和凯雷分别投资了3,5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分别占有顺驰(中国)不动产网络集团15%和7.5%的股份。业界专家分析,2006年金融要全面开放,外资银行、外来资金必将成为中国房地产新的力量。海外地产基金采取多种渠道陆续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拓宽了国内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海外基金与国内房地产企业合作的特点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资金在中国房地产进行投资,大都选择大型的房地产企业,对企业的信誉、规模和实力要求比较高。但是,有实力的开发商相对其他企业来说有更宽泛的融资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国房地产的影响力还十分有限。由于国情不同、政策存在不确定性、资金退出风险等原因,注入中国房地产业的海外资金似乎仍处于谨慎“试水”阶段,2006年可望有新的突破。从发展趋势看,在未来两三年内境外基金将快速增加,这些境外基金将带来他们的资金和经验,并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中国房地产行业。当然,要使得海外基金成为房地产企业的一大资金来源,还需要相关政策、法律的完善,和国内企业运作的日益规范化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日益透明化。

七、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IEstatelnvestmentTrusts,简写为REITs),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制度。REITs实际上是一种采取公司或者商业信托组织形式,集聚多个投资者的资金,收购并持有房地产或者为房地产进行融资,并享受税收优惠的投资机构,这种购买相应地为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渠道。由于房地产投资基金对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属于股权投资,不会给企业增加债务负担;同时,它又以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为基本原则,其在一个房地产企业的投资不会超过基金净资产额的一定比例,使企业不会丧失自主经营权。REITs是房地产信托发展的归宿。REITs在国外发展较成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及欧洲主要国家的交易所都已有REITs上市,与普通股票一样交易。2005年7月,嘉德置地、摩根斯丹利房地产基金、美国西蒙地产集团先后与深国投下的商用置业公司签订合同,合作开发内地商业地产。在这些举动的背后,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的身影隐约可见。由于缺乏相应的立法,我国资本市场上的REITs尚未定型,至今国内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REITs产品。2005年11月,在全国商业地产情况调查组向国务院递交的调查报告中,商务部明确提出开放REITs通道的建议,国内旺ITs正从激烈探讨悄悄地向实质性尝试迈进。至2005年年末,内地在香港共有三只REITs上市,市值达到31亿美元,投资回报率5%-6%左右。对国内的地产商来说,REITs虽好,但操作起来却难。由于相应制度不健全,在国内操作REITs面临“双重税收”(投资公司在取得信托收益以及收益向投资人进行分配时都需要缴税)问题,投资回报率要求较高,国内的房地产公司一般难以承受。由于没有设立REITs方面的合法机制,内地开发商都希望在香港或新加坡上市自己的REITs,也乐于和外资基金合作。REITs俨然已成为2006年房地产领域最为热门的话题。据了解,目前已经进入上市通道将于2006年在新加坡或香港发行REITs的企业包括华银投资、大连万达集团、华润置地(1109.HK)、北辰实业(0588.HK)等。2006年将有更多打包国内物业的REITs项目在香港发行。2006年将拉开内地房地产项目的REITs奔赴海外上市的大幕。中国内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到香港资本市场上发行REITs进行融资,从宏观上而言,有利于降低中国银行业贷款中房地产贷款的比重,减轻房地产行业周期性波动对于中国商业银行体系的;中击;从微观上而言,有利于中国房地产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中国的房地产业已经发展到资本主导的阶段,发展REITs产品与REITs市场将是未来中国房地

产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从某种意义上讲,REITs将改变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些运作规则及固有理念,也将缔造一个全新的“地产金融”时代。当然,中国在目前的制度下,发展REITs还需要时间。

八、其他方式

1、私募融资。作为一股不容忽视的民间力量,在股市和房市这样一些高回报的行业中,私募基金无时不在证明自己的存在,甚至充当房价大幅波动的罪魁祸首。向私募基金的融资有时不太规范和不易监管,据估算,十余年间,民间私募基金投向全国房地产业的资金已经超过了千亿元规模。在当前房地产开发和开发型证券融资受条件制约的情况下,采取私募方式融通资金是值得探索的道路之一。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已为房地产金融的创新预留了空间,私募信托基金可用于项目开发或房地产投资即物业收购,而私募发行股票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房地产开发商和股东筹集难题。当前由于我们对私募基金没有法律规范,也缺乏对合格投资人的划分标准,往往使一些缺乏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力的人参与集合信托计划,蕴藏了较大的市场风险。私募房地产信托基金由于投资标底和募集的基金份额流动性均不高,私募发行股票也存在范围有限、流动性不高的问题,因而这两种融资方式都有较大局限性。

2、典当融资。对于国内数量众多的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宏观调控之后的资金问题与大型开发商相比显得尤为突出。在主要渠道提高门槛之后,重新开辟融资渠道成为现实的选择。此时,房地产典当作为一种替补融资手段进入开发商的视野。典当行可以利用其方便、快捷的业务特点,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业务。随着我国监管部门对房屋抵押典当的等不动产项目的解禁,房屋正在成为今天典当行最大标的业务。2006年上海、天津等经济发达城市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率先出台了典当行开展房地产抵押业务的政策,天津市更将在建商品房、期房划入典当行可涉足的领域。这为各省规范合法地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带来了更多的盼望。在短期小金额资金融通的过程中,典当融资发挥了它灵活的作用,但是相对于房地产企业巨额融资需求来说,典当金额规模太小了,融资成本也较高。典当融资虽然不占主流地位,但依然是解决房地产企业短期资金困难的一束救命稻草。典当融资在2005年扮演了中小房地产企业救命稻草的角色,也成为一些大企业首选的应急融资方式。由于成本太高,2006年内典当融资的非主流地位难以改变,但将有越来越多主营房地产业务的典当行出现。

房地产企业债券范文第3篇

摘 要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传统的融资方式已无法满足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要求,我国房地产行业出现了瓶颈。本文主要结合我国房地产业融资方式的特点,分析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问题,探求适合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融资方式 研究 对策

房地产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典型特点为:高风险、高投入及高回报。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作需要富余的筹备资金作为保障,因此采用何种融资方式对房地产企业而言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我国房地产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我国房地产业瓶颈的有效措施。

一、主要融资方式

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包括:1.上市融资;上市是快速获取巨额资金的重要渠道,上市融资包括直接发行上市和利用壳公司资源间接上市。然而当前我国上市的房地公司并不多,在全国房地产企业中所占比例甚小。其主要原因是上市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查过程,并且初期成本较高。对于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新开发商)而言上市融资这一方式的壁垒较高[1],大多不愿意采用该方法。2.债券融资;债券融资可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房地产开发带来大规模的长期资金,用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项目投资等。按融资期限分为短期融资券和中长期债券,债券融资具有成本低,透明度高的优势,但也存在融资风险大,融资弹性小和对企业要求高的局限性,该方式是目前国内企业较为常用的融资方式之一。然而真正可以使用该融资方式的企业多为资质好、规模较大的企业。从承销商的角度看,向大企业发放债券所获得的利益要高于发放给中小房地产开发商。3.银行信贷;从银行贷款是目前我国开发商的主要筹资渠道,短期信贷只能作为企业的流动周转资金,在开发项目建成阶段,可以以此作为抵押,申请长期信贷,主要分为土地整理贷款和开发建筑贷款。4.信托融资;投资者将购买信托作为投资手段,收益于房地产的升值。一来可以增加房地产的资金来源,减缓银行风险,二来可以缓和房地产供求关系。因税收政策及某些政治因素,这种融资方式在我国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发展。5.资产证券化;它包括两种方式:项目融资证券化及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增加资金来源,降低银行贷款压力。6.夹层融资;该融资方式是当前新兴的融资模式,它是指在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是否确定于优先债务和股本融资之间的一种融资形式。房地产领域中通常把不同的债权与股权进行组合,灵活性高和门槛低是其最大的优势。该融资方式在发达国家已有先例并取得成功,但在我国较为罕见。7.其他融资方式;还有利用外资、回租融资、回买融资、租赁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

二、存在的问题

1.单一的融资方式

当前我国房地产的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等其他融资方式所占的比重很小。从企业统计视觉看,企业原有资金、银行贷款、预售款以及建筑企业垫资是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主要来源[2]。银行贷款与预售款都源自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对于银行贷款具有很高的依赖性。银行贷款的缺点在于贷款有时间和条件限制,企业融资过度依赖银行贷款容易出现资金断链等系列问题。

2.融资体系不健全

我国房地产业经过近10年的高速发展,已成为我过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尽管一段时间以来出现了房地产泡沫争论以及央行出台收紧信贷的政策,但房地产开发资金规模仍保持着持续上升的趋势。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体系还不够完善,市场化程度不高,融资渠道狭窄、单一的融资结构致使资金富裕者的大量资金没有有效的通道直接进入房地产业,只能为储蓄进入银行体系。当房地产企业需要资金的时候,只能选择银行贷款,这不仅制约了房地产的发展,也给银行体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

3.金融环境基础薄弱

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制度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市场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特别是缺乏对不良信用行为的惩戒机制和相关的立法保障。信用制度的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模式发展的重要因素。

4.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出台的关于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产业基金法、税法和物权法[3]等。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为房地产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但因国家的宏观调控,房地产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如房产的投资基金和债券融资方面的法律就没有得到完善。这都会限制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影响房地产业的发展。因此要拓宽房地产的融资渠道和改变单一的融资结构,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亟待施行。

三、改变房地产业融资方式的有效措施

1.拓展融资渠道,融资方式多样化

要想改变我国房地产业的现状,首先就要拓展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以下重点介绍几种有效拓宽融资渠道的方法:1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当前这种融资方式在我国房地产业中较为少见,只有少数企业能够采用该方式进行融资。随着我国股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证券市场也有了很大发展。房产业进入股市是未来发展的趋势。股票发行和上市对企业的资质有一定的要求,因而房地产企业应当着力改造自身的形象,扩大规模,朝着大型企业的方向发展。2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企业债券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企业债券的优点在于其发行的程序较为简捷,融资期限也较长,利率较低等。房地产企业可在利率市场化之后提高债券利率,吸引更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加盟,为自身发展融到更多的筹备资金。3吸收保险基金。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公司的流动资金不断增加。然而保险公司的投资余地受限,如若能吸引保险基金投入到房地产行业中来,不仅能充分发挥保险基金的作用,还能够为房地产业筹备发展资金,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融资手段。

2.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一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就很少采用直接融资这一渠道,因此房地产业直接融资所占的比重极少,且融资渠道狭窄。目前房地产业中很多融资方式只适用于大型房地产企业,某些融资方式的要求过高,中小型企业无法选取很多的融资方式筹备资金。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各种类型房产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场所,通过该体系,减少房地产行业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增加直接融资的比例,分散金融风险,保证房地产行业的正常发展。建立资本市场体系不能仅凭房地产业的努力,还需要政府的扶持。政府应当发挥其职能,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对房地产业新型的融资手段以及收益的来源和分配实行宏观调控,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投资的法律政策[4],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其提供政策支持。

发行债券及股票上市等融资方式在我国有了一定的发展,其对国民经济有一定的影响。债券市场具备有了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其中国债和金融债券的信誉及回报率较高,对完善债券的交易市场有很大的帮助。资本市场发展扩大了房地产证券市场的规模,资本市场有着丰富的证券品种,促进了房地产融资方式的多样化。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小有规模,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上海和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STAQ系统及NET系统证券交易市场[5]。我国的证券市场的硬件及软件设施均位于国际先进行列,资本和证券交易市场的完善为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总之,房地产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条件、对资金的需要以及融资难度等方面的因素,选择一种适合企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好的融资方案有助于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方式能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雄厚的资金储备,可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针对我国房地产行业所出现的问题,各房地产企业应当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实现融资方式多样化,为企业的发展积累足够资金;政府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建立完善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国房地产业的正常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蒙,李雅妹.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研究.商业文化.2011(4):137.

[2]孙美松,姜效.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2):82-83.

[3]李则潮.浅议我国房地产行业融资策略.时代经贸.2008(10):89.

房地产企业债券范文第4篇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活动

一、相关概述

在新的宏观调控大环境下,房地产政策和措施相继出台,在这一情况下房地产企业传统的融资渠道所具有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出来,已经能够影响到房地产行业的顺利发展。我国房地产在进行管理中过渡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这常常会导致房地产行业融资风险过于集中,房地产存在资金瓶颈等,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较大。

结合管理实践,房地产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当积极拓展自身融资渠道,构建更为合理科学的融资渠道和资金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和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并完善房地产行业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房地产行业信贷监管机制,依靠融资渠道的科学化、合理化推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融资指的是企业货币资金的融通,企业管理者在金融市场中进行资金贷放或者资金筹集的经济活动。从狭义角度上讲,融资又是指企业进行资金筹集的过程。企业管理者应当积极结合自身的资金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企业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在科学合理预测判断的基础上从一定的渠道向企业的债权人或者企业的投资者进行资金筹集,对资金进行有效组织,以此来确保企业资金的运作需求,满足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一般来讲,企业进行资金筹集活动应当按照一定的原则,并合理选择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通常情况下,企业进行融资活动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目的,即企业扩张、企业偿还债务以及其他混合型的目标等。

二、房地产传统融资渠道存在的弊端分析

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融资活动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尽管商业银行信贷这一传统的融资活动在房地产行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的贡献,但是其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房地产行业的实际融资渠道依旧比较单一,房地产行业在进行融资活动时主要还是围绕商业银行贷款、预收账款等方式,上市融资、债券融资、海外融资等其他的融资渠道常常受到金融政策的约束,很难发挥实际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融资渠道单一。我国房地产在进行管理中过渡依赖于商业银行贷款,这常常会导致房地产行业融资风险过于集中,房地产存在资金瓶颈等,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较大。对于银行贷款的依赖过重,一旦发生财务危机很难化解。

不仅如此,房地产融资体系中,缺少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专业性的房地产投资机构、抵押贷款机构、保障机构以及担保机构等比较缺乏,规模化、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依旧需要进一步改进,同时缺少配套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中介服务配套机构,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需要进一步发展。房地产融资瓶颈需要进一步破解,对于房地产金融体系中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应当有效防范,减少因为资金瓶颈影响企业的顺利发展。

三、拓展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的内容分析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获得及时充足的资金支持,有效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是房地产项目顺利开展运行的前提和保障,也是房地产企业管理者所必须重视的重要内容。

企业自筹资金,是房地产企业在初始阶段常用的融资方式和渠道,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公司股东追加企业股本金或者股东借款的方式来实现的。但是在房地产价值不断升高,资金周期不断延长,企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难以有效满足房地产行业的融资需求。

预售资金是房地产企业通过房地产预售所获得的资金,它是当前房地产市场中比较常用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在房地产环境以及区位等相关条件都比较好的情况下,依靠房地产预售能够有效筹集到必要的房地产建设资金。

商业银行贷款是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最为重要也是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和手段,据统计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金中七成以上都是源自于商业银行贷款。房地产企业合作融资也是房地产行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它主要包括外资合作以及内资合作两种。其中外资合作是指成立合资或者合作公司,依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或者管理技术,进行资金优势的互相补充。依靠合资合作方式能够共同推动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从这个角度上讲,合作融资是我国房地产行业最为可行的一种融资方式。

信托融资指的是信托公司对于盈利前景比较好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或者房地产企业进行信托贷款或者直接参与到信托投资的一种融资方式。实施信托融资具有较强的优势,相比较于银行贷款,信托融资能够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期限的弹性也比较大,在不提高企业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可以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同时信托公司还可以针对房地产企业本身的具体项目以及实际的运营需求设计个性化的资金支持方案,信托融资既具有制度优势,同时又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在房地产企业困难时信托融资是比较好的选择。房地产债券是房地产企业债券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实际管理中很多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都比较困难。

房地产证券化是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房地产证券化能够进一步推动房地产经营实现专业化,同时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是房地产行业融资的合理途径。在这其中最为主要的形式就是上市,依靠公司上市能够迅速筹集大额资金并可以作为注册资本利用,扩大企业规模,有效化解风险,并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的投资者也可以分享房地产经营利润,推动房地产企业从原先的国有制向着股份制方向发展,对于改善资本结构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除此之外,中小型房地产企业还可以依靠企业之间的土地转让或者项目收购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效益,扩大企业规模,进而实现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的目标。

另外,房地产私募投资基金也是房地产行业进行融资的另一种方式,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产物,当前发展比较顺利,属于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募集资金并进行投资管理的新型融资手段,是一种向着特定的对象发行私募股权基金来筹集资金,以股权的形式进行房地产投资的融资形式。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可以分为资金的筹集、资金的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以及基金退出这四个阶段,也是当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新兴的一种融资形式。

参考文献:

[1]于涛.宏观调控下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困境及建议[J].经营管理者.2013(07)

房地产企业债券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宏观调控;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

在金融危机及宏观调控的双重冲击下,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周期性调整阶段,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低迷,融资难度加大.对绝大多数中小房地产企业而言,如何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解决融资问题是目前的头等大事。探讨在目前形势下采用何种切实可行的融资模式对中小房地产企业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我国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实际融资现状

自2005年起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在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逐渐显现下,再加上此次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表现低迷,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缺口不断加大,融资难度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地根银根紧缩,融资难度加大

地根紧缩。自2002年5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全面确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后,由此国家对土地市场的调控拉开了序幕,此后国家陆续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加大对土地调控和土地管理的力度。地根紧缩使得企业获取土地的难度明显加大,土地招挂拍制度的实行,使企业的拿地成本大大提高,无形中压缩了中小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对本来资金就不宽裕的中小房地产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银根紧缩。早在2003年年底开始的新一轮宏观调控过程中,国家就房地产业持续过热的状况,适时推出了一些政策措施。央行与银监会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 对开发商开发项目自有资金比例、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多个方面作了规范。统计显示,我国房地产开发商50%以上的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贷款。在国家严控房地产信贷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融资渠道获得巨大的资金支持,突破资金困局,抵御风险并发展壮大,是令中小房地产企业很头痛的一个问题。

2.税收政策日趋完善,利润空间逐渐下调

从2005年起,国家开始运用税收手段来调控房地产市场,自 2005年5月从税收入手整顿房地产市场开始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12月 等文件,对于土地增值税,之前国家是采用预征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通常均采用留下几套房不卖来拖延清算,但自从颁布后,在原有税收漏洞被堵住的同时企业的税负也相应的增加。这一连串税收政策效应的逐渐显现,使得大多数中小开发企业的利润空间进一步下调,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二、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没有资金就没有房地产,房地产与资金天生就是一对弈生兄弟,在连续紧缩银根的状况下,资金已成为制约中小房地产企业发展的瓶颈。在实际融资中,中小房地产企业确实也存在不少问题,具有代表性有以下几个:

1.侧重于间接融资, 直接融资偏小

参照目前中小房地产企业通行的开发模式,中小房地产企业所需的项目开发资金中,至少35%是自有资金,35%是银行贷款,另外的30%是来自于回笼的房款,房款中的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银行的按揭贷款,所以房地产企业所需的开发资金中50%以上是来自于银行,在很大程度上房地产企业还是非常依赖于银行信贷的支持。随着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效应的逐步显现,银行信贷被不断收紧,房地产企业的银行贷款门槛被大大抬高,这种传统的融资局面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近几年来,虽然股票、债券等房地产直接融资工具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中小房地产企业受自身资产规模、盈利能力、企业信用等因素的局限,发行股票、债券等已几乎成为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专利,真正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资工具的中小房地产企业少之有少,直接融资比重明显偏小,融资结构不合理,在短时期内中小房地产企业仍然难以摆脱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局面。

2.侧重于隐性融资

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房产商长期处于卖方市场,部分建筑承包商为了中标取得项目的建筑施工权,通常只能接受开发商提出的垫资施工要求,这样在无形中房地产企业获取一笔免息贷款。虽然此前国家明文规定建筑商不得垫资,但此种做法的事实普遍存在,这也在侧面反映出中小房地产企业在目前严峻形势下的资金状况,也是中小房地产企业的一种无奈之举.再有,按照通常的工程付款模式,房地产企业一般均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工程款,这种付款方式实质上也是一种变相的融资。最后,许多中小房地产企业往往通过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进行资金拆借.通过这些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压力非常大,只能通过变相的手法来维持企业的资金运转.

3.多数融资方式针对性不强,缺少可操作性

尽管目前多元化的融资趋势日趋明显, 上市一直是房地产企业梦寐以求的一条融资渠道, 发行股票上市融资可能在理论上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直接融资渠道,但是,房地产企业上市本身就存在比较高的准入门槛,对少部分实力大的房地产企业是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而大多数中小房地产企业由于先天条件的不足,普遍存在信用级别差、净资产额偏低、现金流不稳定等问题,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企业信用等方面都达不到相应的上市条件。近年来,发行房地产债券的企业也屈指可数,发债融资对筹资企业的条件要求较高,再加上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和企业债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国内房地产企业大都不采用该种融资方式,中小型房地产企业更是很难涉足。

从目前中小房地产企业实际操作来看,最有效最直接的还是银行贷款,除此以外虽然目前还存在许多融资方式,诸如上市融资、债券融资等,但这些基本都是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专利融资方式,对绝大多数中小房地产企业而言,只是镜中月,水中花,实际操作性不是很强.

三、进一步完善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

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小房地产企业来说,在现有的以银行信贷为主的融资手段受到一定制约的情况下,应积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融资模式,一般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融资。

1.积极发展民间融资

针对房地产业资金的匮乏,在2009年1月6日闭幕的央行工作会议,奠定了2009年央行将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基本思路。在这次会议中,央行肯定地提出并强调要大力发挥民间金融的作用,使得中小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民间金融获得民间资本,,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中小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渠道,缓解或解决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难、资金紧缺的问题。

2.房地产委托贷款

按照目前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之间直接借贷是所禁止的,而企业间或企业与个人间通过银行进行一对一的委托贷款是合法的,因此,委托贷款已日渐成为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成了许多资金拆借的安全通道。房地产委托贷款的期限通常都比较短,一般在1年以内。和其他融资手段相比,委托贷款不仅限制条件少、门槛低,而且操作方便容易实现。

3.进行合作开发

中小房地产企业如果拥有土地或其它资源,但资金实力不够,可以通过合作开发的形式,引进有资金实力的合作伙伴共同对项目进行开发,双方共享开发的收益,共担风险。通常中小房地产企业都会寻求与有资金实力的大企业合作,这样在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的同时又可以借助大企业的良好声誉来提高自身企业的知名度。另外,中小房地产企业也会选择与承建项目的建筑企业联姻, 由建筑企业出资建设,开发企业出土地,合作开发,在当前也是一种很普遍的开发模式。总之,只要双方能合作能成功,对中小房地产企业而言也不失为一条融资捷径。

4.典当融资

目前一些中小房地产企业手中已经有项目在建,但由于房屋销售不畅,资金周转困难,短期资金压力很大,典当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已成为中小房地产企业新的融资渠道之一。一些资金雄厚的全国大型典当行成为不少中小房地产开发商的一个重要选择,将他们现有的土地、楼盘作为抵押物,谋求流动资金。尽管房产典当金额小,融资成本高,在众多的融资手段中不占主流地位,但典当融资依然是解决中小房地产企业短期资金困难的有效方法之一。

5.产权交易

在整体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由于房地产行业资金消耗量大、开发周期长,对于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来说,只能选择暂时退出房地产市场。而对以房地产开发为生的中小房地产企业来说,由于整个市场的持续低迷以及前期的信贷紧缩使得企业资金链出现危机,只能出让部分开发项目、股权或土地以换得喘气的机会。

以上几种融资方法对于中小房地产企业而言都具有可操作性,每个中小房地产企业都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模式。

参考文献:

[1]刘晴:我国房地产业融资问题及对策研究.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