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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博士生导师齐东方教授,首先我代表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的全体同仁对齐东方教授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院主要负责西安地区文物古迹的调查、勘探、发掘与研究工作;对出土文物、库藏文物等进行修复、整理、保护与研究;发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的作用,宣扬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推动国际文化遗产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推动中国对丝路沿线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领域的智力援助。
音乐学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具备教学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音乐教育教学与研究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及其他音乐工作者。
舞蹈学专业:培养掌握舞蹈学专业的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的表演与实践能力,具有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表演、编导及艺术教学工作者。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1、音乐学50名:声乐、钢琴、手风琴、器乐(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打击乐)。(限山西、陕西、河北、甘肃等地)考生;
2、舞蹈学专业10名(限山西、河北等地)考生。
注:上述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最后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
学费标准:7000元/年。
三、招生对象与要求
按照各省市2015年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舞蹈专业考生年龄限22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四、报名办法
考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印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并参加专业考试。没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区外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
陕西省:西安美术学院(西安市)
1月29日—30日
1月31日
音乐学
甘肃省:兰州城市学院(兰州市)
2月1日—2日
2月4日
音乐学
山西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
2月12日—13日
2月13日-14日
音乐学、舞蹈学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石家庄市)
2月28日、3月1日
3月2日—3日
音乐学、舞蹈学
六、考试科目
音乐学:
1、声乐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一首;
2、钢琴、手风琴、器乐考生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音乐综合考试(视唱、模唱),视唱(五线谱、简谱均可)。
舞蹈专业:
1、基本功测试 (软开度、跳、转、翻、技巧等) ;
2、舞蹈表演测试(2分钟内,伴奏自带);
3、即兴表演测试(按指定音乐即兴起舞,限命题表演)。
七、成绩考核与划线
1.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各专业分值具体分配如下:
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240分,音乐综合考试60分(视唱40分、模唱20分)。
舞蹈专业:基本功考试150分,舞蹈表演100分,即兴表演50分。
2.划线办法:
各专业的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者,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分别划线。请考生按照各省市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艺术类考试成绩时间,来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也可于5月18日后登陆imnu.edu.cn查询术科加试合格情况及考试成绩。
八、政审和体检
考生的政审和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录取方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省市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文化课达到各省市的分数线以上,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十、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关键词: 粟; 黍; 鉴定标准; 植物考古
Abstract:We present evidence from ethnography and experimental processing of foxtail millet (Setaria italica) in China that spikelets containing incompletely filled (or immature) grains constitute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typical millet harvests and are removed along with other by-products after threshing and winnowing. This study provides a baseline for the identification of immature foxtail grains in archaeobotanical assemblages. Similar by-products are expected from Panicum miliaceum processing. Immature millet grains are a frequent component of archaeobotanical assemblages in Neolithic and Bronze Age China, and criteria for their recognition are presented based on our modern experimental result and illustrated with archaeobotanical examples from Shandong and Henan. It is seed morphology rather than size plays a determinative role in the identification of foxtail millet. It is suggested that those grains with a narrow egg-shaped embryo, which is about 5/6 of the whole grain, and have a round shape can be classed as foxtail millet even though they are small, flat and squashed. While different grades of immaturity in millet grains might be defined, the interpretative potential of these appears to be the same as these are concentrated in winnowing waste. This study confirms the suggestion that the ratio of immature to mature millet grains can be employed in archaeobotany in considering whether or not early stage crop-processing (threshing and winnowing) contributed to the formation of particular archaeological millet assemblages.
Key words: Setaria italica, Panicum miliaceum, identification criteria, Paleoethnobotany
一、 前 言
粟(Setaria italica)和黍(Panicum miliaceum)两种小米是中国北方史前旱作农业的主要粮食作物, 通常被认为起源于中国①,并在世界其他地区,如欧洲地区的早期遗址中广泛分布,因此有关这类作物的鉴定一直备受关注,目前已有一系列论文对其炭化形态的鉴定标准进行了论述②。此外,近年来也有一些研究从植硅石和淀粉粒的角度探讨粟、黍的鉴定标准③,但是这些研究的鉴定标准主要集中于成熟的粟类作物(这里的粟类作物指粟和黍)种子及其外稃形态特征④,对于植物考古样品中可能存在的不成熟粟类作物的鉴定却鲜有研究。最近Giedre Motuzaite-Matuzeviciute等人的研究显示⑤,不成熟黍粒的形态在完成授粉8~10天之后即可辨认,而且炭化实验证明这种不成熟黍粒在一定的炭化温度下能够得以保存,其形态类似于乌克兰考古遗址中出土的黍粒。另外,Fuller and Zhang⑥在颍河流域的植物考古报告中指出样品中存在大量不成熟粟、黍籽粒,并认为这些不成熟的籽粒可能主要来自粟类作物加工扬场阶段的副产品。因此,不成熟粟、黍籽粒在植物考古样品中所占的比例可以作为判断作物加工阶段的一个指标⑦。
然而在东亚地区的植物考古研究中,不成熟粟类作物的重要性及其与其他小粒黍亚科植物种子的区分并不明确,因此我们进行了一次关于粟的作物加工研究,借以确认作物加工尤其是作物加工早期阶段遗存中是否存在不成熟粟粒,探讨不成熟粟粒在区别作物加工不同阶段、特别是作物加工早期阶段扬场的产品和副产品的作用,并探讨不成熟粟类作物的鉴定标准。我们先对实验进行介绍,然后简单回顾了中国北方新石器时代植物考古样品(颍河流域和桐林遗址)中存在的不成熟粟类作物种子,并讨论其对探讨作物加工研究的意义。
尽管在世界其他地区(如印度和尼泊尔)有关于其他粟类作物品种加工的民族学研究⑧,为粟类作物加工的基本程序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但目前为止尚无有关粟的作物加工的民族学研究。刘歆益博士曾经在中国东北地区对黍的加工进行过研究⑨,但这一研究没有指出不成熟黍的鉴定标准及其在作物加工研究中的意义。粟类作物加工的基本要求类似于稻谷和其他带壳谷物的加工⑩,都需要脱粒和扬场,以便将粟的小穗(带壳粟粒)与其他茎秆和杂草之类的杂物区分开来。这之后又是另一轮脱壳和扬场的程序,以便将脱壳后的干净谷粒与谷壳等作物加工的副产品区分开来。由于当地粟的脱壳等后期加工程序是由机器进行的,因此本文的研究集中于作物加工的早期阶段,即脱粒和扬场阶段。
二、 材料与方法
实验是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的一个现代村庄(宋家村)(图一)进行的。该区气候属于温带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1.8℃,年平均降水量为750毫米,主要降水集中于夏季。旱作农业是该区农业主体。农作物种植主要依靠自然降水,遇有干旱年份,在离水源较近的地区会辅以灌溉。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花生、大豆等,通常小麦、玉米、花生等作物春季播种,秋季收获,小麦则是秋季播种,夏初收获。粟和黍在当地处于小杂粮的地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地农民多注重果树的栽培与管理,例如苹果、樱桃等,粟、黍的种植量很少,只是偶尔有农户小规模种植。粟、黍的生长期短,可以春季播种,夏末秋初收获,或者夏季播种,秋季收获11。这类作物通常被种在小块的山地里,播种、耕作、收割等都采用传统的非机械化的方式,在少数情况下,会使用拖拉机耕地,施用除草剂,但由于种植量小,所以早期作物加工还是采用传统的非机械化的方式,这无疑可以为史前社会的作物加工提供一个可参考的类比。
实验中所使用的粟是当地农民从一个大约0.02亩的田块中收割的,而早期作物加工(图二)则是第一作者在当地两位农民的指导下进行的。所有的粟都经过了脱粒加工,但由于时间的限制,后期的扬场只随机选取了小部分样品进行处理。经过处理以后的干净小穗(带壳粟粒)被储藏起来,留待食用时再进行脱壳等后期加工程序。我们从这些干净小穗中随机采集了4份样品。
扬场阶段的副产品在加工场地上形成一个椭圆形的堆积,我们以操作者站立的地方为基点,对这一椭圆形堆积进行了测量,并按照堆积的分布特点将其区分为Ⅰ、Ⅱ、Ⅲ三个区域。距离操作者1~40厘米处为Ⅰ区,40~80厘米处为Ⅱ区,90~180厘米处为Ⅲ区(图三)。其中Ⅰ区距离操作者最近,Ⅱ区为堆积最厚处,堆积厚度由此区向Ⅰ区和Ⅲ区逐渐变薄。从操作者站立的地方开始到堆积分布的尽头,我们以20厘米为间隔,共采集10份样品。
为了便于观察和分析,我们从每份样品中取出5ml进一步分析。方法是先去掉谷糠和小穗轴等杂物,记录其中小穗的数量,然后对这些小穗进行脱壳,记录脱壳后产生的米粒的数量(表一)。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们从留待储藏的干净谷物中采集了4份样品,实际上只对一份样品进行了细致处理和量化分析,但观察显示这4份样品的不同组成部分的比例是类似的。
三、 作物加工过程
在这一部分,我们根据作者的观察和当地两位农民的描述,对作物加工的过程进行描述。
1. 作物的收割与晾晒
作物的收割方法对接下来作物加工过程中是否会混入杂草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根据Reddy在南亚的研究,小米类作物的收割基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A类和B类)。如果只收割谷穗,那么在其后的作物加工过程中就基本排除了混入杂草的可能性;如果连带一部分作物茎秆一起收割,则会在收割的作物中包括一些比较高的杂草;而如果从作物茎秆的底部收割,则会在收获的农作物中包括高矮不同的杂草12。在本文的研究地区,粟的收割方法通常是只收割穗部,这一方法类似于Reddy在南亚研究的A类作物的收割方法,但也有些当地农民在收获时会连带植物的茎秆一起收割,然后将其运回住处。尽管这一收割方法类似于Reddy研究中的B类作物的收割方法,这就意味着这一过程中会有杂草被同时收割,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后期的作物加工过程中,谷穗首先被切割下来才进行进一步的脱粒、扬场等加工程序,这实际上与Reddy研究的A类作物相似,基本排除了在作物加工过程中混入杂草的可能性。
粟穗比较紧密,而Reddy研究的B类作物(Panicum sumatrense)的穗比较松散,这可能是导致两种作物收割和加工方式不同的原因,但是Lundstrom-Baudais等学者在尼泊尔观察到当地黍的收割方式是只收割穗部13,这说明作物收割方式可能不是由作物形态而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例如作物茎秆的用途、文化传统等因素。
将粟穗从茎秆上切割下来以后,茎秆通常被用作牲畜饲料或者燃料,谷穗一般会被晾晒几天,以便易于脱粒。
2. 脱粒
对于数量较少的小杂粮,当地通常有两种脱粒方式,即用棍子或者用连枷敲打。连枷的敲打面较大,因此相对于用棍子敲打,使用连枷效率要高一些,但连枷作为一种专门的脱粒工具在当地已经很少见了,因此我们的实验采用的脱粒方式是用棍子敲打。脱粒时,我们先将谷穗摊在打扫干净的场地上,然后用棍子敲打,直到大多数小穗都从谷穗上脱落。谷物脱粒可以采用不同的方式,例如在印度有使用人、畜脚踩的方式14,在泰国有使用拖拉机碾压的方式15,在国内也有将农作物晾晒在公路上利用过往的车辆进行碾压脱粒的方式,但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其目的是相同的,即将谷粒从谷穗上分离出来。在此实验中,脱粒阶段的产品是粟的小穗,副产品则包括没有或者带有极少数小穗的小穗轴和一些比较薄的外层颖片。这些副产品一般被用作饲料或燃料。
用棍子反复敲打后, 多数小穗会从谷穗上脱落下来,这时可以用耙子将已经没有小穗或者带有很少小穗的穗轴集中到一起,并将其与已脱落的小穗分离开来。对这些被分离出来的穗轴可以视其脱粒情况以及时间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再次脱粒。在我们的实验中,由于时间限制,我们没有对这些分离出来的穗轴进行再次加工,而是直接将其作物废弃物处理,即作物牲畜饲料或者燃料。
3. 扬场和储存
扬场的目的是将粟的小穗与其他杂物分离开来。在当地有两种常用的扬场方式,一种是用木锨借助风力扬场,另一种用簸箕簸扬。用木锨借助风力扬场,可以将小穗与颖片以及一些小的穗轴等作物加工的副产品去掉。一般做法是用木锨将谷物扔到适当的高度,谷物飘落的过程中比较重的小穗会集中落于场地的一端,而比较轻的副产品会飘落在另一端从而与谷物分开。就非机械化的扬场方式而言,使用风力扬场的效率较高,但是利用风力扬场需要风力大小适中,也需要准备开阔的场地,而用簸箕簸扬,则不受这些限制,但是相较于借助风力扬场,用簸箕更费时费力,因此这种方法一般只适用于对少量谷物进行处理。在本文的实验中,我们选用了用簸箕簸扬的方法处理了一小部分样品。
这里的簸箕是一种特制的谷物加工工具,平面呈梯形,前浅后深。方法是将经过脱粒并去掉穗轴等废弃物后的小穗置于簸箕中,通过有节奏的左右摇晃、上下颠簸等动作,可以将轻的颖片、小的穗轴、不成熟小穗等废弃物与干净的谷物分开。用簸箕簸扬以后,干净的小穗被收藏起来,留待日后要食用时再进行脱壳、扬场等加工程序,但当地的传统谷物脱壳方式已经被机械脱壳方式所取代,找不到传统的脱壳工具(碾盘),因此我们的实验集中于作物加工的早期阶段。用簸箕簸扬产生的废弃物在当地一般作为家禽饲料或者用作枕头的填充物。
总体而言,粟的作物加工早期阶段与Reddy在印度进行的小米类作物加工、Lundstrom-Baudais在尼泊尔进行的黍的加工以及Thompson在泰国进行的大米的加工程序是类似的16。尽管作物收割方式(收割高度)不同,但所有的作物加工程序都可以包括在Reddy的B类作物加工模式中。因此,本文没有对不同作物加工阶段的作物不同部位的组合成分以及不同成分在考古遗址中保存的可能性进行探讨,相反这一实验旨在探讨作物加工早期阶段不成熟粟粒与成熟粟粒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
四、 分析和讨论
1. 不成熟粟的鉴定
上文中我们提到对采集的样品进行了脱壳处理,结果发现脱壳以后的米粒大小、形态差别很大,基本上可以分为A、B、C、D四种类型(图四)。四种类型的米粒数量详见表二。从整体而言,A类米粒的形状圆滚、饱满,个体较大,长宽平均值分别为1.59毫米和1.49毫米。这类米粒实际上属于典型的成熟粟的形态,对于这类粟的鉴定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标准17。与A类米粒相比,B类米粒的整体形状看似更扁一些、更长一些,似乎可以归纳为略带扁平的长圆形,但是这两类的粟的尺寸差别不是太大,因此似乎可以将二者都视为成熟粟。与A类和B类米粒相比,C类和D类米粒尺寸要小得多,形状也更加扁平,而且表面有明显的皱缩。这两类米粒可能属于收获时尚未成熟的粟。C类米粒与D类米粒的不同之处在于,D类米粒更小,更有可能是收获时尚未成熟。我们将C类与D类米粒合并在一起作为不成熟粟。需要说明的是,尽管这四类米粒的形状和尺寸有很大的不同,但他们具有明显的共同点:胚区明显,呈窄卵形,胚区长一般为种子长的5/6。也有些种子的胚区很短,仅占种子的长度的1/3左右,但是这类种子的比例非常小(大约3%)。
为了更明确地界定四类米粒之间的区别,我们分别从四类米粒中随机挑选了30粒进行测量,测量结果详见表三,从中可见一个由圆变扁、由大变小的趋势。如果把测量结果用散点图的形式表现出来(图五),可以看出成熟米粒(A类和B类)与不成熟米类(C类和D类)之间很少有重叠,可以很明显地区分开来。
这一结果在对考古遗址中出土的粟进行鉴定时具有重要意义。Fuller and Zhang在颖河流域的植物考古报告中指出,植物遗存组合中存在很多不成熟粟、黍。根据我们的实验结果看来,考古遗址出土的植物遗存中的确可能包括不成熟的谷物籽粒,特别是考虑到古代农业技术水平落后的条件下,不成熟谷粒的比例可能更高,尤其是当谷物收割时间过早或者是谷物成熟时间差异比较大时,这种情况更容易出现。正如傅稻镰等人在对野生稻的采集和栽培的研究中所讨论的18,在粟类作物的采集和早期栽培过程中可能会有更高比例的不成熟籽粒。
尽管有学者已经进行了一些有关粟、黍鉴定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都集中于对成熟粟、黍或者粟、黍淀粉粒、植硅石的研究,而没有关于不成熟粟的鉴定标准。因此,根据我们的实验结果,在刘长江等先生对成熟粟的鉴定标准基础上,可以对不成熟粟的鉴定标准加以补充,即在不成熟粟的鉴定过程中,尺寸不是唯一的标准,相反种子形状的特点具有更重要的指示作用。我们认为,那些整体形状呈圆形,胚区呈窄卵形,胚区长约占种子长5/6的种子,即便很小,很扁,甚至像被挤压过,都可以鉴定为粟。理论上讲,类似的标准也适用于不成熟黍的鉴定,对于不成熟黍的鉴定也有学者进行过专门的讨论19。如果将不成熟粟的鉴定标准与一些已发表的植物考古报告中的图片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在以往的鉴定中有些不成熟粟被鉴定为黍亚科,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黍,这就意味着在这些报告中农作物的比例被降低了,而杂草的比例则被提高了。这就使得来自不同实验室之间的报告数据很难进行量化比较。
为了说明考古遗址中存在不成熟粟类作物籽粒,我们在这里提供了一些来自山东和河南地区的考古遗址中出土的典型成熟粟、黍和不成熟粟、黍的照片和手绘图片。图六中的不成熟粟、黍来自颍河流域龙山时期的两个遗址石道(SHD)和下毋(XIW)。图七中的黍和图八中的粟来自山东桐林遗址一份龙山时期的样品。我们希望能借此对考古遗址中不成熟粟、黍的认识有所帮助,而对不成熟粟、黍的分析则有助于作物加工活动的探讨,也可能有助于对作物驯化过程中成熟粟、黍的比例变化情况的探讨。
2. 有关作物加工活动的探讨
从扬场阶段的废弃物(副产品)在作物加工场地上的堆积分布来看,废弃物中包含的粟的小穗(带壳粟粒)越少,废弃物距离堆积的中心区域(II区)越远。同样,四种不同形态的米粒(不带壳)在堆积中的分布也呈现出类似的特点。米粒的数量从中心区向边缘的两区逐渐减少(图九)。这表明作物加工废弃物的不同组成部分根据其重量等特点的不同,分别落在不同的区域。重量越轻,飘落的地方越远,重量越重,飘落的地方越近。
如果我们在考古遗址中能够发现类似的堆积,那是再理想不过的了,可以为我们寻找考古遗址中的粮食加工场所提供最直接的证据,但实际上但这种情况是很难遇到的。首先,作物加工的早期阶段可能在离聚落比较远的田地里进行,使得这类作物加工废弃物很少有机会接触到火,因而很难在考古遗址中保存下来20。即便作物加工早期阶段有可能在聚落内进行,作物加工的副产品可能被用作燃料或者禽畜的饲料,这就会导致不同程度的移动和混合。此外,在我们的研究中,操作者始终站在同一位置,因此作物加工废弃物会在加工场地上形成有规律的堆积,但实际上,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可能变换位置,从而形成不同的堆积特点。因此我们这里的实验结果与考古遗址中出土的作物遗存不是一个简单的对应关系。关键问题在于植物遗存在考古遗址中得以保存通常需要与火接触并被炭化,但是有多种方式可以使植物遗存被炭化。
然而,不管古人运用的是哪种作物加工方式,有一点是古今相同的,那就是作物加工的目的去掉不可食用的糠壳、穗轴、茎秆、不成熟的作物籽粒等,保留可食用的作物籽粒。在加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成熟的粟粒(带壳)落入废弃物堆积中,但成熟粟粒是要保留的对象,而不成熟粟粒是要去除的对象,因此经过早期加工后,留待储藏的粟粒应该是成熟的粟,这些成熟的粟经脱壳后会产生A类和B类形态的米粒;而在作物加工废弃物中,相对于成熟粟,不成熟粟应该占有较高的比例,这些不成熟粟经过脱壳后会产生C类和D类形态的米粒(图一、图一一)。换言之,在存储的干净的粟和废弃物堆积中,成熟粟粒与不成熟粟粒会形成鲜明的对比。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假设考古遗址中发现的成熟粟粒(A类米粒和B类米类)的比例远远高于不成熟粟粒(C类米粒和D类米粒)的比例,可能说明这是经过初步加工后储藏的干净谷物或者是作物加工脱壳等后期阶段的废弃物。如果不成熟粟粒的比例大大高于成熟粟粒的比例,则可能说明是作物加工早期阶段特别是扬场阶段的废弃物。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分别计算了留待储藏的样品和作物加工扬场废弃物中脱壳后产生的成熟米粒(A类米粒+B类米粒)和不成熟米粒(C类米粒+D类米粒)的比例。由于时间限制我们只对一份留待储藏的样品进行了脱壳处理,结果发现这份样品中成熟米粒与不成熟米粒的比值(169)非常高,说明留待储藏的产品中绝大部分为成熟米粒。因而我们可以推想在对储藏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加工,即脱壳和进一步扬场过程中,也有可能无意散落一部分米粒,而这部分散落的米粒如果能在考古遗址中得以保存的话,相对于作物加工早期阶段来讲,其中可能会包含较高比例的成熟米粒。我们分析的10份废弃物样品,尽管分别取自废弃物堆积的不同位置(Ⅰ区、Ⅱ区、Ⅲ区),但其中成熟米粒与不成熟米粒的比值变化不大,在0.5~0.64之间变化,平均值为0.58(图一二),因此即便作物加工早期扬场阶段的废弃物可能不会像本实验中有规律地分布,而是被有意或无意混合在一起,那么其中成熟谷粒与不成熟谷粒的比例可能也不会有太大变化,很有可能在0.5~0.6左右。基于此,我们可以比较有把握地说,在作物加工早期阶段(脱粒、扬场)的废弃物中,不成熟粟的数量至少是成熟粟的一倍以上,而在作物加工后期阶段(脱壳、扬场)的废弃物中可能有较高比例的成熟粟粒。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因素,像作物加工的操作者、不同加工方法以及不同的环境因素等都可能影响到不成熟米粒和成熟米粒的比例。另外,炭化过程也可能对成熟粟粒和不成熟粟粒产生不同的影响。尽管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但在作物加工早期阶段的废弃物中有更多不成熟粟粒,而在干净的留待储藏的粟中有更多成熟粟粒,这一基本原则是正确的。因此,不成熟粟粒的比例和成熟粟粒的比例,与作物加工的其他指标,像杂草与谷物的比例,大杂草与小杂草的比例等相结合可以用来推断考古遗址中的作物加工模式。
五、 结 语
在这一研究中我们展示了不成熟米粒在作物加工特别是作物加工早期阶段废弃物中的重要性,也用来自考古遗址中不成熟粟、黍的实例说明了不成熟粟、黍的鉴定标准。种子形态应该是鉴定的主要标准,胚区形状、胚区长度和种子的形状等关键特征在不成熟粟、黍中都是可鉴定的。这类不成熟种子的边缘通常看起来比较薄,有褶皱,像经过“挤压”。Motuzaite-Matuzeviciute等人指出,在授粉之后一个星期到10天期间所形成的不成熟黍粒,在形态上可能还不可辨认,尽管如此,多数不成熟粟(即便是很小、很扁的不成熟粟,可能完成授粉之后只有两个或者不足两个星期)的鉴定都是可以确定的。
我们的研究结果肯定了Fuller and Zhang在颍河流域植物考古报告中指出的不成熟粟、黍的相关性,指出了不成熟粟、黍在以往研究中被忽略的可能性。在有些情况下,不成熟粟、黍与马唐属、其他狗尾草属、黍属植物种子被归为黍亚科,这就使得不同遗址间的量化比较难以进行。我们通过对早期作物加工阶段(扬场)废弃物中和留待储藏的产品中粟的小穗(带壳粟粒)的分析探讨了成熟粟和不成熟粟的比例。在留待储藏的产品中,成熟米粒的比例远远高于不成熟米粒的比例,即成熟粟与不成熟粟的比值要远远大于1。相反,在作物加工废弃物中不成熟粟的比例相对较高,即成熟粟与不成熟粟的比值小于1。这些标准与其他标准相结合,可能用来推断考古遗址中的作物加工活动,更好地理解以炭化粟类作物为主的植物考古样品的形成机制,并有可能用作物加工模式进一步探讨不同遗址或时代之间的社会差异。
注释:
① a. Austin DF (2006) Fox-tail millets (Setaria: Poaceae) abandoned foods in two hemispheres. Economic Botany 60 (2): 143-158; b. Lu TLD (2006) The occurrence of cereal cultivation in China. Asian perspectives 45 (2): 129-158; c. Hunt HV, Linden MV, Liu X, Motuzaite-Matuzeviciute G, Colledge S, Jones MK (2008) Millets across Eurasia: chronology and context of early records of the genera Panicum and Setaria from archaeological sites in the Old World. Vegetation History and Archaeobotany 17, supplement 1:5-18; d. Liu X, Hunt HV, Jones MK (2009) River valleys and foothills: changing archaeological perceptions of North China's earliest farms. Antiquity 83: 8295; e. Zhao Z (2011) New Archaeobotanic Data for the Study of the Origins of Agriculture in China. Current Anthropology 52 (S4) S295-306.
② a. Nesbitt M, Summer GD (1988) Some recent discoveries of millet (Panicum miliacerum L. and Setaria italica ( L.) P. Beauv) at excavations in Turkey and Iran. Anatolian studies 38: 85-97; b. Nasu H, Momohara A, Yasuda Y, He J (2006) The occurrence and identification of Setaria italica (L.) P. Beauv. (foxtail millet) grains from Chengtoushan site (ca. 5800 cal B.P.) in central China, with reference to the domestication centre in Asia. Vegetation History and Archaeobotany On-line first [10.1007/s00334-006-0068-4]; c. 刘长江、孔昭宸:《粟、黍形态的比较及其在考古鉴定中的意义》,《考古》2004年第8期; d. Fuller DQ, Zhang H (2007) A Preliminary Report of the Survey Archaeobotany of the Upper Ying Valley (Henan Province). In: School of Archaeology and Museology, Peiking Universtiy and Hena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rchaeology (eds.) Dengfeng wangchenggang yizhi de faxian yu yanjiu [Archaeological Discovery and Research at the Wangchenggang Site in Dengfeng (2002-2005)]. Zhengzhou: Great Elephant Publisher, 916-958. [in Chinese and English]
③ a. Lu H, Zhang J, Wu N, Liu K-b, Xu D, et al. (2009) Phytolith analysis for the discrimination of foxtail millet (Setaria italica) and common millet (Panicum miliaceum). PloS ONE 4 (2): e4448. doi:10.1371 journal.pone.0004448; b. Zhang J, Lu H, Wu N, Yang X, Diao X (2011) Phytolith analysis for differentiating between foxtail millet (Setaria italica) and Green foxtail (Setaria viridis). PLoS ONE 6 (5): e19726. doi:10.1371 journal.pone.0019726; c. 杨晓燕、孔昭宸、刘长江、葛全胜:《中国北方现代粟、黍及其野生近缘种的淀粉粒形态数据分析》,《第四纪研究》30卷第2期; d. 葛威、刘莉、金正耀:《几种禾本科植物淀粉粒形态比较及其考古学意义》,《第四纪研究》30卷第2期.
④ a. Nasu H, Momohara A, Yasuda Y, He J (2006) The occurrence and identification of Setaria italica (L.) P. Beauv. (foxtail millet) grains from Chengtoushan site (ca. 5800 cal B.P.) in central China, with reference to the domestication centre in Asia. Vegetation History and Archaeobotany On-line first [10.1007/s00334-006-0068-4]; b. 同注2c.
⑤、19 Motuzaite-Matuzeviciute G, Hunt HV, Jones MK (2011) Experimental approaches to understanding variation in grain size in Panicum miliaceum (broomcorn millet) and its relevance for interpreting archaeobotanical assemblages. Vegetation History and Archaeobotany, online first, DOI: 10.1007/s00334-011-0322-2Online FirstTM
⑥ Fuller D. Q, Zhang H (2007) A Preliminary Report of the Survey Archaeobotany of the Upper Ying Valley (Henan Province). In: School of Archaeology and Museology, Peiking Universtiy and Henan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Cultural Relics and Archaeology (eds.) Dengfeng wangchenggang yizhi de faxian yu yanjiu [Archaeological Discovery and Research at the Wangchenggang Site in Dengfeng (2002-2005)]. Zhengzhou: Great Elephant Publisher, 916-958. [in Chinese and English]
⑦ a. 同注6. b. Zhang H, Bevan A, Fuller DQ, Fang YM (2010) Archaeobotanical and GIS-based approaches to prehistoric agriculture in the Upper Ying Valley, Henan, China. 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Science 37: 1480-1489.
⑧ a. Reddy SN (1997) If the threshing floor could talk: integr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pastrolism during the Late Harappan in Gujurat, India. Journal of Anthropological Archaeology 16: 162-187; b. Reddy SN (2003) Discerning palates of the past: an ethnoarchaeological study of crop cultivation and plant usage in India. Ethnoarchaeological Series 5, International Monographs in Prehistory, Ann Arbor, Michigan; c. Fuller DQ, Weber SA (2005) Formation processes and paleoethnobotanical interpretation in South Asia. 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 in History and Archaeology 2 (1):93-115; d. Harvey EL, Fuller DQ (2005) Investigating crop processing using phytolith: the example of rice and millets. 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Science 32: 739-752.
⑨ Liu X (2010) Food webs, subsistence and changing culture: the development of early farming communities in the Chifeng region, north China. Cambridge University, unpublished PhD thesis
⑩、14、16 Harvey EL, Fuller DQ (2005) Investigating crop processing using phytolith: the example of rice and millets. 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Science 32: 739-752.
11 蒙当地农民告知。
12 同注8a、b。
13 Lundstr?m-Baudais K, Rachoud-Schneider AM, Baudais D, Poissonnier B (2002) Le broyage dans la cha?ne de transformation du millet (Panicum miliaceum): outils, gestes et écofacts. In: Procopiou H, Treuil R (eds.) Moudre et Broyer: I Méthodes. Paris: Comité des Travaux Historiques et Scientifiques, pp155-180.
15 Thompson GB (1996) The excavations of Khok Phanom Di: a prehistoric site in Central Thailand, Volume IV: Subsistence and environment: the botanical evidence, The biological remains (PartII). Oxbow Books, Oxford.
17 刘长江、孔昭宸:《粟、黍形态的比较及其在考古鉴定中的意义》,《考古》2004年第8期.
因此,从对高校整体水平的评估,转变为对高校下属学院(或系、所)的评估,是有效的应对之举。
“悖论”何生
对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指责之一是评估指标体系的齐整化,或者说大一统性。
对此,教育部有理由申辩,指标体系明明把办学指导思想列为一级指标,还兼顾了特色项目,怎么说是齐整化?更何况,与水平评估方案配套,2002年又对医药、财经、政法、师范等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做出调整;2004年8月,对医药类院校部分评估指标进一步调整;2006年9月,教育部办公厅又印发《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及体育类、艺术类高等学校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
从纵向比较来看,2002年之前的评估实际上考虑到了各个高校的实力,并加以区别对待。始于1994年的合格评估主要用于1976年以后新建、本科教育历史较短、基础比较薄弱的学校;始于1996年的优秀评估主要用于100所左右本科教育历史长、基础好、工作水平高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而针对介于上述两类学校之间的普通院校,则于1999年开始采用了随机性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和优秀评估都针对不同科类进行了分别评估,在考虑到各类高校实力的基础上,还兼顾了各类高校的特色。而在2002年的方案里,地方高校要与重点高校接受同一套指标体系的切割和审视。2006年9月,教育部认识到了这一点,对部分重点建设高校的评估指标进行了调整。而此时,至少有412所普通本科院校已经接受了评估。
现行本科教学评估方案是以2001年随机性水平评估方案的调整意见为基础,将合格评估、优秀评估和随机性水平评估三种方案合并而成。作为一个整合体,2002年方案指标体系的设计理念简单明晰,突出重点,适用于各类普通本科院校。应该说,这是试图简便高效地对本科院校做出评估的一种努力。出台该评估方案的现实背景,则是高校合并导致的综合化以及高校的趋同之势。后者体现在学科专业设置上的趋同。尤其是高教扩招之后,随着办学资源日益吃紧,高校合并,趋同之风日烈。既如此,分科类分实力来进行评估似乎没有必要。
高校趋同带来的是高校无特色。可以说,高校趋同为评估指标体系的齐整化提供了现实背景,而评估指标体系的大一统性,无疑反过来强化了这种趋同。说到底,本科教学评估的落脚点应是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及其就业出路,而在现实操作中,评估却人为加剧了人才无特色化和平庸化,这不能不说是评估的一大悖论。
一种颠覆
如果我们低调地把评估的性质界定为合格评估,那么,它所遭受的指责可能会小得多。因为,优秀意味着在某个范围内的不平庸、少数和特色,这是一个个性化和相对化的概念。
如果要对全国700余所普通本科高校进行优劣高下的评定,显然是目前所用的大体相同的标准无法胜任的。
2005年4月,教育部公布了2004年接受评估的54所高校的评估结果:其中30所高校“优秀”、19所高校“良好”、5所高校“合格”。如此多的“优秀”,不仅与我们对高校现状的直观感觉有不小差距,更是对优秀内涵的篡改。
当评估的结果显示越来越多的“优秀”的时候,随后被评估的高校所面临的压力就越来越大。竞优已经从一决雄雌的决心,转变为对颜面不保的担忧,从对卓越的努力攀登,转变为翻越底线的苦苦挣扎。其结果必然让翘首以待的民众和高校失望――它似乎什么都没有说明,但另一方面,它似乎又说明了一切。当无法从评估结果中读出中国高等教育的真实状况时,我们有理由比评估前更加困惑。
要找回评估已然失去了的严谨性和权威性,目前的本科教学评估应低调地回归到合格评估,将目前我国本科教学评估结论从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转变为通过、待考察和不通过三种。合格评估意味着对高校办学能力底线的判断,这种判断并没有阻止高校朝自己的发展方向努力,其所产生的齐整化和去特色化的弊病要少得多。更重要的是,这种转变将淡化评估作为官方排行榜的影响,减少高校的造假行为和形式主义之风。
考虑到目前我国高校现实,合格评估的有效实施,也需要在技术设计层面上加以推敲。随着高校合并、扩招及办学资源日益吃紧,多数高校纷纷上马热门专业。以传媒相关本科专业为例,2006年,设立新闻学的本科院校有229所,设立广播电视新闻学的高校有158所,设立广告学的高校有262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高校有127所。此外,新兴的交叉专业,如动画、数字媒体技术、录音艺术等不断涌现,这种高校内部各类专业交叉、衍生的现实,已经使任何一种分类显得含糊而笼统――无论是按学校的学科分布特点分为综合性、多科性和单科性院校,或者按学校功能特点分为研究型、教学科研型和教学型院校,或者按学校的实力和办学历史分为重点院校、一般院校和新升格的本科院校。这些分类,包括目前对医药、财经、政法、师范、体育、艺术类普通本科高校进行的小幅指标调整,都显得过于简单。
更可行的做法是,从对各个高校的评估,转变为对高校的各个学院(或系、所)的评估。作为各学院(或系、所)的联合体,一所大学的水平,取决于学院(或系、所)的水平。从对高校整体水平的评估,转变为对高校下属学院(或系、所)水平的评估,要求制订出学院(或系、所)的指标体系,组织相关领域的同行进行评估。由此取代对医药、财经、政法、师范、体育、艺术类普通本科高校进行的小幅指标调整。
对学院(或系、所)进行评估,是对目前高校评估方式的颠覆。这意味着评估工作量的加大――首先必须打破以高校为整体的评估指标体系,制订出高校各个学院(或系、所)的相应指标体系。
但是,此举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具体有三:其一,评估指标体系的针对性提高,从而将原来的大一统性减少到最低;其二,每所学院的评估者是该领域的同行或专家,他们今日是该学院的评估者,明天可能就是该学院同行的评估对象,评估者自始至终都与评估对象密切合作与交流,保证了评估的专业性和互动性;其三,调动各个学院(或系、所)的积极性,使评估成为一种全校的共同价值的创造过程。另一个附带的好处是,它可以清除当前高校内部普遍存在的学术山头主义和部门主义,优化学科设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做好评估需权力下放
尽管本科教学发生在教师和学生之间,但目前我国本科教学评估基本上还是政府和高校上层领导之间的互动。
从现实情况来看,大学学院(或系、所)本科教学评估本质上是一种学院认证和专业认证。这也必然要求评估执行者具有专业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不是校长或教务处处长的行政权威,而是某一专业领域的学术权威。
从一开始,中国高校的教学评估就是由教育部牵头进行的一项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行动。2004年8月,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成立,作为教育部直属的正司级行政性事业单位,其性质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1994年成立)一样,都是政策指导类机构。我们看到在教育部价值预设下安身立命的评估中心,并没有使本科教学评估摆脱中央管制的模式,也无助于提高评估结果的公信力。
官方评估的利弊得失不可一概而论。至少,明智的校长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把官方评估作为提高办学质量、争取资源的重要途径。但是相反的情况似乎更加普遍。在评估过程中,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现象的严重程度有目共睹。
根据教高评中心[2006]1号文件规定,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原则上只抽查在校学生近一年的试卷、实验实习报告和调阅最近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针对教师教案的抽查,也以教师的当年教案为主;2007年4月份下发的《关于严肃评估纪律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实效的通知》(教高评中心[2007]2号),明确指出“不搞迎评演练等有可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活动”,“保证教学数据与教学文件的原始性与真实性、不虚构、不编造。不得修改及补做以往的考试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这表明,在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已是普遍现象,最后需要用正式文件进行约束。
这也说明官方主导的评估行为本身极容易遭受后现代式的攻击和逆反,这是个不争的事实。无论姿态主动与否,大学已经身不由己地陷入了只能依赖教育部准则行事的尴尬处境中。
事实已经无数次地告诉人们,仅靠行政杠杆根本撬不动中国高校这块巨石,不恢复高校原有的自组织能力,高校的事就不可能办好,而高校的自组织能力只能靠学者和学者社团自身力量一点一滴地复原,才有可能真正具有力量。
我国本科教学评估,期待由政府主办转变为政府委托专业学会或民间团体来负责实际执行。评估的有效展开,有赖于评估中介机构的真正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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