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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用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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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用工管理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用电安全

对于建筑施工现常而言,电力是其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施工所需要的设施电气安装等都里离不开电力。工程建设逐步朝向科技化以及智能化发展,施工也越来越机械化以及自动化,于是就更离不开电力的支持。但是,任何事物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电力亦是如此,它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带来优势的同时,也给其带来一些麻烦。建筑施工工地所使用的用地设施种类较多,用电量较大,客观环境比较多变,容易出现触电身亡问题。于是,就要注重用电管理,文章就该内容进行阐述。

1 存在的问题

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环境比较恶劣,施工是漏天作业的,会遇到大风,雨水,曝晒以及尘土等问题,再加上建筑施工工地机械设施的使用以及机动车的行使等,比较容易触碰与撞击电气设施,进而可能够会造成电气故障的出现。

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工作的,可能会遇到降雨等天气,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就会被雨淋,水溅,会弄湿施工人员的衣服与皮肤,于是他们的阻抗能力不强,而且有的施工人员并没有通过电工基础知识以及电力安全知识的培训,于是,在具体的电力使用操作中,对电力技术的使用不到位,对电力的安全使用没有足够的认识,电力操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造成施工者触电受伤或者死亡的事故出现,于此同时,建筑施工工地所使用的线路几乎都是临时性的,大多数是架空线路,这也会容易造成施工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地点电线放置比较凌乱,不仅没有将电线架空,也没有对其采取一定的保护性对策,更有甚者,有的电线还泡在水里,也有的电线被物体碾压,施工人员私自接电线、拉电线,所使用的电线表皮破裂,所使用的电气等没有采取防雨措施。没有做好施工用电维护管理为引起电气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要素。很多建筑施工工地没有安排专业的电气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凭借自己在工作中积累的一点经验进行操作,没有做好施工用电检查修复工作,不仅没有解决电气设备问题,还让其带病工作;管理人员没有将用电的详细情况向其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没有给予安全检查记录以及电工维修工作足够的重视。

2 应对措施

(1)在配电箱里装开关与保护器。首先,安装紧急开关。由于建筑工地里经常会有起重机和卷扬机以及传送带等实施,它们会经常出现紧急停车的现象,于是一定要安装紧急开关设备,使其能够快速地切断电路,防止出现电击事故。其次,电器隔离。受某些原因的影响,会导致低压线路中的中压线带有一定电位,而在建筑施工工地又经常需要挪移电气设备以及修理电气线路,但一般的三级电气无法将中性线断开,如果此时有人触碰到中性线时就会容易出现电击现象,于是,一定要将中性线以及全部的相线一起断开。然后用四极电器处理三相四线制回路,用两极电气处理单相回路。最后,漏电保护。受建筑工地施工条件以及人员对电线管理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可能会导致电线的表皮破损,不仅可能会造成施工人员身体触及带电导体出现触电事故,还有可能由于电气设备外壳有电压,故障电压扩展所引起触电事故。于是一定要合理的安装漏电保护器来避免电击事故的出现。

(2)整套配电设施要与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建筑工地的施工环境条件不好,于是就对电气设备的选用有较高的需求,于是,ICE标准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制定了建筑工地所使用配套电气设备的规格与标准,它的具体要求如下:第一,配套的电气设备能够满足施工地很多不利的因素,例如雨淋,日晒,尘土,碰撞等,对于撞击来讲,ICE标准对建筑施工工地电气配套设备能够承受撞击的力度以及它的实验手段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在选择使用时可以参考该规定。第二,电气设备可以满足各种环境的建筑施工工地。第三,整套配电设施可以满足各种施工人员的需求。非电气施工者常常使用电源插头连接电源,要将插座安装在插座箱之中,或者是把不受风雨影响的插座安装于配电箱外壁上。对于带电导体的开关设备以及配电箱,由电气工作者去操作。

(3)施工工地布线。第一,建筑施工用电系统一定要使用三级配电系统,在总配电箱之下可以安装多个分配电箱,在分配电箱之下可以安装对个开关箱,然后自开关箱接线到电气设备上。第二,施工现场根据“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进行安装,也就是一台电气设备有其专用的开关箱,禁止出现多台用电设备使用同一个开关箱。第三,架空线路应该布置于受起重机,行使车辆撞击较少的地方,尽可能地降低导线连接头承受能力;建筑施工工地电缆的铺设方向要尽可能地不和车行道有交叉,如果有交叉时一定要电缆套上钢管。第四,施工工地配电箱的安装应该要满足如下需求:固定配电箱的中心点和地面的垂直距离为一点四米到一点六米之间,可以移动的配电箱中心点和地面的垂直距离最佳是零点八米至一点六米之间。第五,配电箱附近要配有一定的标志牌,避免出现施工人员错误操作。

(4)注重平时检查。建筑施工工地电气设备安装以及电气设备的适使用状况具有多变性,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要进行查看以外,在其使用时也要进行查看,消除潜在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里。需要查看的有:首先,漏电保护器的有效性。第二,接地线的连接状况,以及用电设施的PE线连接情况。第三,用电设备运行状况会否正常,暴露带电导体是不是在是施工人员展臂范围以外。

(5)具有用电安全意识。自建筑工程项目开始,就将用电安全放在重要的地位上,尤其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一定要将安全生产贯彻并落实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将安全意识灌注到施工人员的脑子里,加深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具体落实到相关人员身上,严格依照“安全一票否决制”。

除此以外,不顾是什么系统,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线路都要受漏电保护器的保护,电气设备也是如此,它们在漏电保护器下,可设成两级或者是设成三级。供手提式设施用电的插座回路要安装额定电流小于三十漏电动作电流的漏电保护器,除此意外的用三百到五百漏电动作电流的漏电保护器进行保护。如果施工工地的规模较大,可以实行三级保护。

3 总结

建筑行业为我国的四大经济支柱之一,其发展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与此同时,建筑行业的危险性比较高,容易出现事故的行业。对于建筑施工工地用电安全处理采用一定的用电安全技术手段以外,还要根据设计与有关规定的要求,采用满足要求的材料制造配电箱以及开关箱,在一定时间里对漏电保护器实行详细的检查等对策,注重对建筑施工人员进行用电知识与技能培训,使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得以提升,监理单位也要不定期地对建筑施工工地用电状况进行检查,有效地降低或者是避免电击事故的出现,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能够安全顺利地完成,提升建筑企业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刘亚峰,王坚.浅议加强工地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与临时用电的安全做法[J].内蒙古广播与电视技术,2011(02).

[2]关柏峰.论建筑施工用电中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J].建材与装饰(中旬刊),2010(25).

[3]谢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及安全保障技术[J].山西建筑,2009(23).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预应力管庄;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措施

引 言

随着我国科技的迅猛发展,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楼盘开盘,人们在购买楼房的过程中,不仅观注重楼的外表与面积,还会注意到这幢楼是否足够的安全,为了有效的控制建筑的安全与质量,我国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这一方面的法律,而预应力管桩在运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能够严格有效的监控,这样就会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建筑的质量与安全。

1 什么是预应力管庄及预应力管庄的特点

预应力管桩是离心混凝土管,可分为后张法预应力管桩和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并且采用预应力的技术与离心闸管技术相互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施工技术,它在高层的建筑领域及桥梁的领域有显着的应用。预应力管庄自身具有很多的特点,例如:质量好、强度大、污染小、穿透力强以及施工时快捷方便等优点。与其它的管桩相比,预应力管桩也具有一下的优点:

(1)质量稳定可靠:预应力管桩一般由专门厂家生产,通常是离心混凝土管,而且采用蒸汽养护。它是在专门的生产上面进行预制生产,其生产的质量经过了严格的把关和检测,因此才能对其质量有所保证。

(2)施工快捷迅速:因为预应力管桩是由专门的厂家生产,所以就不存在在施工之前需要进行长时间的准备工作,从而它的工期就能大大的缩减。

(3)效费比比较高:由于是专门的生产,所以它的效率会大大提高,并且,工厂对于它的定价要求也比较合理。

(4)能穿越较深的土层:预应力管桩具有很高的硬度,因此可以用专门的打桩机械而不会使它损坏,可以穿越较厚的土层。

(5)使用的范围比较广泛:预应力管桩具有不同的大小,不同的形状以及不同的长度,因此它的适用范围比较广。

2 预应力管桩的施工技术

预应力管桩的施工方法有静压法和锤击法两种,它的施工流程为,前期的施工准备施工的测量过程中的放置线位预应力管庄的桩基就位对管桩的起吊以及就位压桩用电焊进行接桩的工作焊接质量的检测及标定压桩,直至以前设计的深度对整个管庄的质量检测制作模板,进行安装混凝土的浇灌与养护工程完成后的检验。施工技术如下:

(1)施工前的准备:在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打桩设备各部分的功能,以确保它在正常的状态下工作,检测外观的质量,避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伤,并且要由专业的人员标定出场地的桩位,其偏差不得大于20mm。

(2)桩位的放置:施工过程中,桩位的放置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以及在施工现场确定坐标点和水准点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一般采用全站仪和经纬仪进行对桩位的确定。

(3)压桩的过程:压桩机械准备好后,将它移动到准备好的桩位点,然后对桩身进行起吊操作,将其移动到装机中,然后调节平衡使其对应,最后用经纬仪对垂直度的核查,开启压桩机械,进行压装操作,并记录压桩时间及压力表的读数,在压桩过程中,其速度要保持一定并且经行要连续压桩。

(4)对垂直度的控制:在放置经纬仪时要保证与装机的正面和侧面九十度的正角。

(5)送桩的过程:在进行送桩之前,应该运用水准仪对地面的标高进行检测,并且在送桩杆上进行相应的标记,而且要在送桩的过程中也要桩进行实时的检测,在送桩时送桩器应该与桩进行匹配,在送桩机器与桩之间也要加一定的物质,例如是具有弹性的垫子,其厚度应该不小于60mm。并且在送桩的工程中也要经常的对机垫进行检测与换新,以免对整个送桩过程产生不好的影响。

(6)管桩的堆放:在现场堆放时,堆放的场地应该平整、坚实,偏差不应该超过20mm并且在柴油打桩机的旁单层堆放时,需要设置支垫。在静态打桩机十五厘米以上堆放时,不应超过四层。

(7)桩帽的施工过程:在管桩施工之后,如果可以进行桩帽的施工,就要对桩帽进行施工,根据桩帽的尺寸进行挖土操作。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清洗操作,在清理干净之后用喷水的方式对桩内部机抗的底部进行润湿操作。

3 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最常见的检测方法有静载检测和低应变检测,静载检测是检测承受力,低应变检测是检测桩身的完整性。施工检测时主要检测的方面是材料的质量,管桩长度的检测,沉桩的位置是否到位,施工过程及施工完成后的检测和检测技术等等。

(1)原材料的检测:预应力管桩在使用前应该进行质量的检测,有缺陷的放弃使用,预应力管桩脱模放置后即可进行在厂内的吊运。

(2)沉桩位置是否到位的检测:要选择适合型号的打桩机械进行打桩,以防止锤体的质量满足不了所需要的要求。在对硬土层进行打桩时,应控制打桩时的时间,以免使摩擦力增大,打桩将变得更加困难。碰到障碍物时,若障碍物比较浅,可以将桩,然后清除障碍物后把坑填平压实,再进行沉桩。若障碍物比较深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与负责单位进行协商并找出办法。

(3)管桩的长度的检测:用油漆在管桩的端部标记处位置和长度,并且在桩身上做出一米的长度标记,在压后面的桩位时要检查一下它的前一个桩的桩位偏置的情况,在结束之后,再检查打入的深度,并且记录每一个桩实际测量的深度。

(4)施工过程时的检测:在管桩的起吊过程中,检测场地的坚实成度以及起吊的方法是否正确,检测管桩桩身垂直的成度,焊接的质量,在送桩过程中,检测送桩的深度是否达到预计要求同时检查桩头标高是否达到要求等。若在打桩过程中出现不能连续的贯入,桩头或者桩身的混凝土出现裂缝的情况时,应该停止打桩,并且要查明导致这些现象的原因,找出解决的办法。

(5)施工完成后的检测:在施工完成后,应该小心保护高出地面的桩头,防止由于某些原因使桩头损坏。在挖掘过程中,应该控制入土的深度,打桩结束后应进行检测,若符合要求则进行下一道工序。

(6)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施工单位应规定的质量来进行对工程进行实施,而不是为了快速的完成而偷工减料,应该在每一道质量监督认可上签字,只有上一道施工工序达到施工的预测质量时,方可对下一道工序进行施工。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一旦发生质量满足不了要求时,就必须对其进行停工处理,并且采取一些列的方法和措施和对其进行弥补,严重者直接停工或返工。

4 安全措施

(1)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没有工伤事件、无重大机械事件、无火灾事件的发生等,那么就需要要求对施工人员做相应的教育工作,并且严格的执行安全行为规范的内容,坚持员工执证上岗,并且要安排单一的工作岗位,不要随意攒动员工的岗位。

(2)要及时进行检查,做到问题及时的发现并且解决。

(3)要对机械及时的保养及检查,检查装机的各个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做好交接准备,如有损坏要及时的修复和替换。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后才可以投入使用,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行安全的管理,以保证人身安全。

5 结束语

在当今科技的快速发展中,预应力管桩的运用已经越来越广泛,但是在施工和设计时仍然会出现许多不同的问题,这就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也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测的细小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考虑全面并且做好防护措施,以提高建筑的安全程度。

参考文献

[1]范茂林.软土地基处理中预应力管桩施工技术的探讨[J].赤子(中旬),2014,12(24):174~178.

[2]王银霞.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在长春地区的适宜性研究[D].吉林大学,2013,12(24):153~157.

[3]傅建舟.软土地基预应力管桩纠偏补强与施工质量控制[D].浙江大学,2008,12(24):152~156.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目标控制 管理措施

Abstract: quality, schedule and cost is the main control factors of project management. Ensure that the cost, schedule effective control, it must be to quality premise, to find the optimal schedule and cost solutions, which is the goal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Key words: the project management aim control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海岛地区建筑物,就其各专业本身,如建筑的外形、使用功能、结构型式、安全合理性等,不论在设计,还是在施工方面的质量,都能得到很好的控制和保证。但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交叉配合与协调工作,经常处理得不尽人意。到了工程施工的后期,由于这些问题,往往出现返工,造成工程投资的极大消费,影响工期,有的还会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严重的甚至带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见,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管理工作不仅很重要,同时也很必要。

1施工中的问题与原因

出现问题的原因很多,牵涉到从设计、施工到项目经理、甲方,多专业技术工种,多单位部门的方方面面,归纳起来主要有几点:

1.1 技术质量方面

现代建筑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涉及的专业越来越多,安装的质量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每一个专业既有自己的特定位置空间、技术要求,同时又必须满足其他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需求。如果在技术上未能充分全面考虑,特别是一些交叉部位的细节考虑不周,则极易产生问题。再者,由于现代建筑的个性化,每一栋建筑都是一件特有的产品,每一条管线、设备都有特定的要求,少有类同,这也增加了技术工作难度,增加了各专业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可能性。同时由于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应用,施工人员未能及时掌握,也会带来问题。

1.2管理方面

由于现行的管理体制,施工单位的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分包单位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十分明确。主观上各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总希望相关单位承担更多的工作。往往造成工序上的遗漏,人为地带来一些问题,增加了协调管理的复杂性。

此外,施工组织管理不健全,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参差不齐,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与不便,也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2 “四大控制”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

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搞好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2.1 进度控制

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在项目实施之前,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科学的进度计划。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后的实施条件。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编好工程进度计划。为了搞好土建与安装的配合,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请安装人员一起参加。根据进度计划配置人数、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使投入的人力、设备、周转材料确保工程进度。

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订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用旬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总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余地。

2.2 成本控制

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项目经理和预算员要参与投标书的编制。项目中标后,要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去完成。项目经理与预算员对标书确定的造价和工期最有发言权。

2.3 质量控制

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

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因此,必须确保主体结构质量。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室、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项目部的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随着科技进步,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施工企业对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班组自检,项目部抽检,监理验收,实行“三检”制度,其目的在于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搞好技术交底。班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使工人心中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把握好的技术难点。

2.4 安全控制

建立安全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订立安全责任书,发生安全事故,各级责任人和班组都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安。全设施投入不能省,特别是企业改制以后,安全设施投入更不能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你安全投入的费用大得多,而且,造成的影响很大。

3管理工作的方法

3.1加强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加强管理,是指在现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工程质量品质的一些关键问题,从技术、人事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目标责任。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3.2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作为技术管理人员,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包括:电气部分与土建的协调;给排水与建筑结构的协调;建筑的外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预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等。

3.3 提高专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产品质量的好坏与从业人员的水平素质不可分。在搞好管理的同时,应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施工中不遗琐碎,不留后患。

4 加强民用建筑施工的管理的创新

目前,我国民用建筑施工的管理已普遍实行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但是方法多是照搬、照抄其他行业的科学管理方式,并不完全适应工程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弊端和缺点都逐渐暴露出来,如果长期的硬性坚持下去,必将不利于整个建筑行业中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必须在现有工程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加以适当的创新,以满足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需求。工程管理方法的创新需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4.1吸收和借鉴世界先进经验,对我国的工程管理方法加以创新

一些发达国家的建筑行业发展历史较悠久,在长期的管理工作中,早已形成一套完善的工程管理理论和方法。国内的工程施工单位要注重对国外先进管理理念的吸收和借鉴,但绝对不是全部将其拿过来,直接应用于国内的工程管理工作中。而是要对外国的工程管理经验做充分的分析与研究,并坚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学习原则,结合国内工建筑行业的现状和行业发展需求,加以适当的创新,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建筑行业市场,并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4.2提高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等诸多问题,因此建筑施工管理方法的创新关键在于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只有具备了丰富的工程管理知识、工程施工常识、工程管理法律知识等基本技能,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并对工程施工提供可行性、客观、有价值的意见。只有高素质的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到建立管理方法的创新工作中,才能有效改善国内工程管理方法较落后的现实。

4.3在总结工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工程管理方法进行创新

我国工程管理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多年的工程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也积累了很多经验。建筑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是工程管理发展与进步的基石。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只有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管理方法进行更新和完善,才能保证工程管理方法的不断创新。

5结束语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电器安装;防雷;施工技术;

中图分类号:G642;TU85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2-0164-01

1 建筑电气安装中防雷接地施工概述

1.1 原理及重要性

对于我国面临的众多自然灾害而言,雷电无疑是影响较为严重的一项,为我国带来的经济财产损失不计其数,并且人们的生命安全也遭受了严重的威胁,我国的城市发展建设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如果想要继续保持下去,就要加强对雷电的预防,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样才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宝贵的贡献,同时也能使电气工程的建设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在我国进入雨季后,雷电天气时有发生,在这种天气环境下,电气工程的重要性就@得十分重要,因为一旦出现雷电,就会出现强大的电流,电流造成的危害性是无穷的,并且这一损失也是无法挽回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充分的保证人们的安全性以及财产免受损失,就要采取适当的施工技术将电流通过一定的方式导入到大地之中,大地能够容纳大量的电荷,因此,可以将这种危害性得到进一步的弱化,最终转移到房屋建筑的外部,使人们免受影响。由此可见,开展防雷接地施工在电气工程中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防雷装置的主要构成

从广义上来讲,在进行电气安装工程的过程中,应该从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考量,这几点内容都是电气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一是用于接收雷电的装置,这一装置的构成在一般情况下为接收杆,由金属构成,例如避雷针就是常见的雷电接收杆,通常在建筑中是必备的设备。其二是接地线,接地线的作用是将雷电通过接地线传导给大地,减少雷电对建筑造成的损失。其三为接地装置,这一装置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居于核心的地位,没有接地装置的设置,电流就无法顺利的导入到大地之中。

1.3 防雷接地施工常见的问题

在电气安装时,常见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在安装避雷针时,没有事先进行检查,避雷针存在缺陷却没有发现,导致不能有效的接收电流。2)连接线的长度没有达到建筑所规定的要求,长度不足就不能将其顺利的焊接在指定的位置上,因而就会造成电击事件的发生。3)接地装置既然是防雷接地施工中的核心环节,就一定能够要掩埋到一定的深度,这样才能保证其充分的发挥价值,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却存在掩埋深度不足的情况,导致防雷接地工程不达标。除了上述的问题外,还存在没有合理对插座进行安装以及相关设备不合格等情况,严重影响了防雷接地施工的效果。

2 建筑电气防雷接地施工中常见的问题

在现代建筑电气安装防雷接地施工中,经常会出现一些不良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施工人员或其他的相关人员对防雷接地工程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引起的。

主要包括:(1)避雷带损坏或者变形,没有提前预留引下线的外接线;(2)连接避雷带、引下线和均压环的长度较短,且焊接不良;(3)接地装置的掩埋比较浅,且未对地里的引出线进行防腐处理,使引出线出现腐蚀现象;(4)屋面金属物品没有和防雷系统进行合理的连接;(5)防雷装置中的螺栓连接片无作合理的处理;(6)缺乏合理的插座地线安装。(7)防侧击雷施工问题;(8)卫生间等电位盒安装问题。

3 防雷与接地装置安装

3.1 安装中必需的施工准备

3.1.1 施工作业需保证的条件

在防雷与接地装置安装技术中,接地体包括人工接地体和利用地板钢筋、深基础作为接地体,其中人工接地体要保证接地置的场地不被占用,而且要清理得比较好。还要注意防雷引下线所需的作业条件:建筑物需有脚手架和爬梯;要保证能上人操作;结构柱钢筋绑扎也必须是完好的。

3.1.2 安装施工所需的材质和工具

在安装防雷与接地装置时,首先要了解防雷装置,装置的部件最好采用镀锌的材料或者铅包钢材料,并且在安装施工的过程中应时刻注意镀锌层和铅包层是否完好无损,这里说的铅包钢材料主要有铅包钢接地线和铅包钢接地极两种材料,而主要的镀锌材料也有多种,扁钢、圆钢、铅丝、角钢、垫圈等都是其主要材料,每一种材料都是必不可少的。

3.2 安装施工前必须了解相关的规定

在安装操作过程中,首先一定要把好质量关,对施工中材料的材质及规格型号都应该符合规定,并符合设计的要求,要做到防雷与接地装置的材料表面没有严重的缺陷和裂纹;要知道不同材质需要注意的事项。

3.3 安装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的安全事项

①安装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必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一定要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督查,所有的施工人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②工具要有专人看护,看管好各个带电开关,谨防发生漏电、触电的事故,做到安全用电;③安装防雷接地装置有时是高空作业,这就要求相关的施工人员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结束语

建筑电气安装中的防雷接地工作是建筑中必须的工序。防雷工作意义重大,小则影响个人家庭,大则影响到国家的安定和谐。因此,不但要熟练掌握安装技术,还要将相关注意事项铭记于心,这样才能避免相关事故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只有这样,防雷工作才能更好地展开。

参考文献

[1] 梁波基.防雷与接地技术在建筑电气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J].四川建材.2012(01).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和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承投资建设的建设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第三条各县、区政府(含市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

市和县、区政府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

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建筑工地规范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实施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辖区工程建设施工总、分包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查处违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公安机关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违法人员,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不法行为。

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建设工程项目,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对本企业所属建筑工地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总责。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实行劳务分包的,对监督劳务分包企业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负责。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设立或确定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本企业的农民工相关事务管理,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范农民工使用台帐,保存农民工工资发放原始资料等。

第二章农民工用工管理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身份核查登记,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用工备案及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被招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告知工程所在地和本企业的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队(班、组,下同)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取得法人委托授权的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用工方)与施工作业队签订内部分包、项劳务合同只能作为企业一种内部经济承包形式,不能取代劳动合同,必须先与其所涉及人员分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方可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准确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和完成的工作数量,并由农民工签字确认,向农民工发放当日用工确认单,作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用工方使用临时工(即建筑工地俗称点工,含计时工,下同)时,必须签发点工派工通知单,并由点工签收,各执一份,通知单应包含工作内容、数量、计酬标准等。当点工完成派给的工作任务后,用工方必须即时支付劳动报酬。

临时工应妥善保存用工方下达的点工派工通知单,作为结算依据。未收到点工派工通知单的农民工,应及时要求用工方补办手续,并办理完成工作量确认手续,以便结算、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

第十条工程项目开工时,工程项目部必须在建筑工地生活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本企业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并纳入项目部项目经理职责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期间,工程项目部应当在建筑工地生活区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必须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实行劳务分包的,还必须监督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必须责令限期公示,否则不予结算劳务分包余款。

第十三条按省有关要求,大力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推广使用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采取施工作业队(班、组)长代领的方式支付农民工工资。凡因代领,发生农民工本人未领到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承担未支付责任。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企业内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农民工用工和工资支付检查活动时,要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发现的问题,以及纠正处理情况,建立完善企业内部信用业绩考核档案。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部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按合同约定对劳务费进行一次结算,并足额支付农民工剩余应得工资。

第十七条对承担工期不足1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终止或者依法解除合同,必须在办理终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同时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

第十九条在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建筑施工企业、总承包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未结清工程款前,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建设单位或总承包施工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造成不良影响的,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档案。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

第二十条禁止任何建筑施工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建筑施工企业将劳务分包作业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或以签订类似“内部劳务协议”替代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实行劳务分包的,必须负责检查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派驻建筑工地的农民工是否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应持证上岗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纳入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应持证而未持证上岗的人员,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的项目部必须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并责令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改正。

第二十二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实行劳务分包的,必须监督检查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并纳入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发现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必须责令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在拨付劳务分包款同时,监督劳务分包企业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不采取劳务分包形式,使用自有劳务组织施工的,应当加强对本企业各项目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核发施工许可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作为检查的必备条件,不达标准的,不予办理开工许可。

第二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拆借。

第二十六条当建筑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时,属于自身经济等因素确实无能力支付的,应及时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设单位缴纳的,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数额以建设单位拖欠的工程款为限;

(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建筑施工企业缴纳的,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调查认定的事实为准。

第二十七条需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于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函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书面形式的函告,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划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银行账户,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发放。对于启动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建设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限期补足。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完工,需要清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时,由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在工地醒目位置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公示完毕后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三级证明,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三级证明办理清退手续。

第六章举报投诉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一)建筑施工企业未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未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四)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合同的;

(五)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办理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的;

(六)建筑工地醒目位置未张贴悬挂农民工维权投诉举报电话牌的;

(七)未在工程施工期间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的;

(八)未在建筑工程竣工时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的;

(九)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

第三十条当建筑工地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遵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投诉,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或妨碍、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多个农民工进行投诉时,应当委派代表进行投诉。建筑工地农民工投诉时,可以先向所属的建筑施工企业投诉受理部门进行投诉。

第三十一条建筑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接访农民工投诉负总责。建筑业企业农民工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农民工投诉,并建立农民工投诉受理台帐,委派专人接访农民工投诉。接访人员要耐心倾听农民工投诉原由,并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投诉事项。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农民工投诉事项,应当耐心解释,做好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禁止以粗暴、简单的方式接访农民工投诉。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地农民工按照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三项内容进行投诉的,必须出示本人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或点工派工通知单,以及完成的劳动工作量等书面资料,或者其他类似证明性材料。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补台,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作。要完善健全建设领域农民工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制度,畅通农民工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化解矛盾。要加大力度,开展建筑工地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建筑业企业应当完善农民工问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值班制度,负责农民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建筑业企业负责人,以及存在农民工问题的项目部项目经理应当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确保农民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运行。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总承包、分包企业违反本规定造成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分包企业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企业负责人不得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已被评为先进企业的,以及企业负责人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要通过相应的程序予以撤销。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总承包、分包企业违反本办法造成工资拖欠的,要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将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向人行等相关部门予以通报。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总承包、分包企业违反本办法造成工资拖欠且产生不良影响的,要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记入“不良信誉”记录。后果严重的要给予限制项目开发建设、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处理,后果特别严重的要清出本市建设、建筑市场。

第三十八条建设单位、总承包、分包企业违反本办法造成工资拖欠且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50人以上的)突发事件的,市、县区应急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5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农民工必须按程序通过合法途径讨薪,如组织者出现欺薪、诈薪或采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秩序并给社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