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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是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不同学科对“区域”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
对区域的研究,最早来源于地理学的发展,是地理学的三大分支之一。随着对区域研究的广泛深入,逐渐融入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形成了区域研究的综合性特征。
区域规划是国家政府进行区域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之一。当代的城市竞争已不再是单一的城市间的竞争,是以中心城市为主导与其周边城镇构成的区域或城市群之间的竞争。当前,在中国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构筑一个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和引导整个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区域研究的理论基础发展于Lewis Mumford的“田园城市”和Patrick Geddes 的“进化中的城市” 的思想。“田园城市”要求突破城市的界限,将城市和周边的自然村落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城市的发展问题,体现了最本质的区域规划思想。“进化中的城市”认为,人类居住地与特定地点之间存在着一种已经存在的、由地方经济性质所决定的内在联系,场所、工作和人是一体的。他指出一个城市的工业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向郊区拓展已成为一种必然,地区城市联系日益紧密,结合成巨大的城市集聚区或形成城市群。因此原来局限于单个的城市规划应当转变为对以一个中心城市为主的区域的整体规划,将城市和周边的乡镇纳入统一体系之中,使规划包含若干个城市以及他们周围的影响地区,由此形成了区域规划的思想。
20世纪初期,在Lewis Mumford和Patrick Geddes 的“进化中的城市”的理论的影响下,许多国家开始着手于区域规划的研究与实施。1920年5月德国的德鲁尔煤矿居民点协会编制的鲁尔区«区域居民点总体规划»开创了区域规划的先河;1921年前苏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经济区划,成为国家计划指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全国进行分区开发的典型;1929年美国编制了区域规划。1944年英国学者 Patrick Abercrombie 主持编制了大伦敦区域规划,成为以大城市为中心进行区域发展规划的典范。
随后出现的区域规划理论有:
工业区位论:由德国学者W. Launhard最先提出。随后,德国经济学家A. Weber 和美国空间经济学家E. M. Hoover 等发展了工业区位理论。工业区位理论可以划分为最低成本学派、运输费用学派、市场区位学派和社会行为学派等四类,其中以最低成本学派影响面最大。工业区位论主要针对工业的市场、运输、生产、原料等一系列对工业利润最大化的影响因素的分析,用于合理协调区域的产业布局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心地理论:由德国地理学家W. Christaller 1933年在他的«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一书中首次发表了这一理论。他的中心地概念是指一个区域的中心城市,它集合了区域的中心功能和综合功能。该理论认为不同等级的中心地依据三种不同的功能控制关系(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构成三种不同等级的数量体系(分别为K3、K4和K7系统),在空间上也具有不同的结构形态。中心地理论在今后的区域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指导地位。
增长极核理论:首先由法国经济学者F. Perroux 于50年代提出,后经美英学者A. O. Hirschman,J. Boudeville和M. Hanson 等进一步完善。该理论主要针对区域间中心城市形成的必要条件进行研究。
区域空间结构理论:主要包括城市本身的发展规模及空间结构组织规律、城市对周边乡镇的吸聚模式和区域内各个城市相互联结的城市网络结构形态等三个层次的研究内容。其中包含了城市最佳规模理论、空间吸聚理论、区域空间结构演变阶段和类型分异理论等理论。该理论认为区域空间结构的演变阶段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a)低水平的均衡阶段。是区域间合作的初级阶段,各城市之间相互影响较小,处于均衡发展时期。多为农业社会的典型空间形态; b)极核式集聚发展阶段,是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阶段。区域间的合作优势开始在在中心城市显现,各城市之间开始出现非均衡发展。表现为前中期工业化社会的典型形态;c)由极核扩散发展的阶段。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处于饱和状态,出现了向周边主要城市的扩散,促使区域间多中心城市的形成。多为中后期工业化社会的典型形态;d)高水平的均衡阶段。以网络化、均衡化、多中心为特征的空间结构,地区间的阻隔和差异已逐渐消失并完全融合为一个整体,整个区域的空间和资源得到更充分和合理的利用,区域优势明显。处于高水平、动态的均衡发展之中。多为后工业化社会或信息社会的典型空间形态。该理论对区域间各城市依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合理定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区域规划的制定,关系着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战略实施。区域规划理论的发展,是区域规划在实践中的经验提炼,是指导区域规划制定的可靠依据和有力佐证。在制定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时,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理论,扬长避短,找出适合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方案。
参考文献:
[1] 彭震伟,«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
[2] 顾朝林,«概念规划»。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材料仓房条件:地坪不返潮、墙体无裂缝、门窗能密闭,达到安全储藏要求的平房仓。粮质要求:入库玉米水分一般不超过16.0%,其中最高水分不超过17.0%,杂质0.7%以下,对杂质聚集区的处理及时、彻底,其它指标符合国标要求。化学药剂:敌敌畏、磷化铝片剂。粮温检测系统:模拟型或数字型测温系统。通风系统:大功率离心风机,固定于仓房内的小功率轴流风机,地上笼通风系统。清理设备:具有初清、风选、筛选等功能。1.2 技术方法1.2.1 高水分玉米离心风机通风降水技术采用大功率离心风机通风降水,选择单位通风量25m3/h?t~30m3/h?t,采用压入式间歇通风方式,作业100h左右,玉米水分可由16.0%降至14.0%以下。
1.2.2 轴流风机保水降温通风技术每年冬季选择气温低、湿度大的天气(雨雪天除外),打开所有通风口(挡好防鼠板),同时关闭所有门窗并用塑料薄膜密封,开启两台轴流风机,使冷空气从通风口进入,经过地上笼通风系统,穿透粮堆经轴流风机的运行强制排出仓外。实行吸出式间歇通风方式,一般在20d左右就能将粮温(20℃)降至0℃以下,单位能耗在0.02kW?h/~0.03kW?h/℃?t。
1.2.3 环流熏蒸技术根据害虫发生的实际情况,一般在每年的7月中旬到8月上旬(第一年入库的玉米在7月上旬)进行熏蒸,设定350mL/m3以上熏蒸浓度,有效浓度密闭时间21d。可彻底杀灭各虫期的害虫。
1.2.4 动态潮解环流熏蒸技术设定浓度在200mL/m3~300mL/m3(根据害虫的敏感性而定,德州地区玉米主要害虫虫种是长角谷盗和蛾类)。一直密闭到10月上旬,浓度降至40mL/m3以下,开仓散气处理残渣。1.2.5 玉米入库后仓内处理方法入满仓后,对粮面进行平整,布设测温电缆,仓门布防虫线。通过机械通风降水达到安全水分后,再铺设粮面走道板,密封门窗。2 分析与讨论
2.1 玉米储存管理工艺流程
2.2 玉米储存管理工艺分析
2.2.1 玉米入库的管理在玉米入库过程中,应尽量使其混合均匀,以防止在通风降水过程中某个局部点水分高而影响储粮安全。入库前过筛一定要彻底,入库杂质控制在0.7%以下,其次对由于机械入库而形成的杂质聚集区要最大限度地予以清除,否则易造成通风、熏蒸“死角”,给储粮安全带来隐患。
2.2.2 玉米入仓第一年的管理对于新入库的玉米,满仓后进行仓内整理,此项工作约一周内完成。进入11月,采用节能型轴流风机降温通风,使粮堆平均粮温降至10℃以下。次年4月~5月,使用大功率离心风机进行通风降水,应特别注意粮堆表层至1m之间水分变化情况,必要时可采用翻倒、挖沟通风等措施以降低上层水分。同时,在使用大功率离心风机进行压入式降水时,应将水分较高的粮食放置在粮堆底层,而将水分较低的粮食放置于粮堆中上层。次年11月,采用节能型轴流风机保水降温通风,水分降幅可控制在0.7%~0.8%,粮堆平均温度可降至3℃~6℃之下,以保证次年平均粮温在15℃以下,最高粮温不超过25℃。根据仓内害虫的发生情况,一般在7月中旬到8月上旬采用环流熏蒸技术,彻底杀灭各虫期的害虫。
2.2.3 玉米入仓一年以上的管理储存一年以上的玉米,在做好日常检查的同时,6月以后重点检查粮堆表面至1.5m以上粮食害虫发生情况,同时做好防护工作。玉米虫害发生时间较小麦早一些,一般情况下,发生在每年的7月中旬到8月上旬,主要集中在距粮面1m以上,采用动态潮解熏蒸,浓度设定在300mL/m3,保证有效密封时间,可有效杀死各种害虫,散气时间根据仓内实际浓度而定。近年来,书虱发生情况较为严重,粮堆表面密度在30头/m2~1000头/m2。3月粮堆表层1m处和粮温较高部位就有发生,密度在30头/kg~70头/kg,5月份气温回升后主要在粮堆表层和仓房向阳面活动。我们采用自然通风———敌敌畏诱杀———低浓度间歇投药长时间熏蒸。为避免交叉感染,在做好仓房防护同时,定期对仓房外墙喷洒敌敌畏,使书虱得到有效控制。
2.3 讨论
2.3.1 按照以上储存管理工艺,玉米在入仓第一年的11月采用轴流风机进行两次保水降温,并在4、5月采用离心风机再进行一次通风降水,可保证次年粮温达到15℃以下,避免了盲目、随意地机械通风,降低了储粮成本,并在节能降耗的同时有效地保证了玉米的储存安全。
关键词:区域经济差异理论研究
一、主要的区域均衡发展理论简介与评述
1.赖宾斯坦的临界最小努力命题论。主张发展中国家应努力使经济达到一定水平,冲破低水平均衡状态,以取得长期的持续增长。不发达经济中,人均收入提高或下降的刺激力量并存,如果经济发展的努力达不到一定水平,提高人均收入的刺激小于临界规模,那就不能克服发展障碍,冲破低水平均衡状态。为使一国经济取得长期持续增长,就必须在一定时期受到大于临界最小规模的增长刺激。
2.纳尔森的低水平陷阱论:以马尔萨斯理论为基础,说明发展中国家存在低水平人均收入反复轮回的现象。不发达经济的痼疾表现为人均实际收入处于仅够糊口或接近于维持生命的低水平均衡状态;很低的居民收入使储蓄和投资受到极大局限;如果以增大国民收入来提高储蓄和投资,又通常导致人口增长,从而又将人均收入推回到低水平均衡状态中,这是不发达经济难以逾越的一个陷阱。在外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要走出陷阱,就必须使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人口增长率。
3.罗森斯坦—罗丹的大推进论。主张发展中国家在投资上以一定的速度和规模持续作用于各产业,从而冲破其发展的瓶颈。此论在发展中国家较有市场,原因在于它的三个“不可分性”的理论基础即社会分摊资本的不可分性、需求的不可分性、储蓄供给的不可分性以及外部经济效果具有更能说服人的证据。
4.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和平衡增长理论。资本缺乏是阻碍不发达国家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由投资诱力不足和储蓄能力太弱造成的,而这两个问题的产生又是由于资本供给和需求两方面都存在恶性循环:但贫困恶性循环并非一成不变,平衡增长可以摆脱恶性循环,是扩大市场容量和造成投资诱力的一种必须的方法。
上述理论应用在区域经济中就形成了区域均衡发展理论,它不仅强调部门或产业间的平衡发展、同步发展,而且强调区域间或区域内部的平衡(同步)发展,即空间的均衡化。认为随着生产要素的区际流动,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将趋于收敛(平衡),因此主张在区域内均衡布局生产力,空间上均衡投资,各产业均衡发展,齐头并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理论的缺陷之一在于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对于一般区域特别是不发达区域来说,不可能具备推动所有产业和区域均衡发展的资本和其他资源,在经济发展初期很难做到均衡发展。缺陷之二,忽略了规模效应和技术进步因素,似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就能决定劳动和资本的流动,就能决定工资报酬率和资本收益率的高低。但事实上,市场力量的作用通常趋向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差异。发达区域由于具有更好的基础设施、服务和更大的市场,必然对资本和劳动具有更强的吸引力,从而产生极化效应,形成规模经济,虽然也有发达区域向周围区域的扩展效应,但在完全市场中,极化效应往往超过扩展效应,使区际差异加大。另外,技术条件不同也会使资本收益率大不相同,此时的资本要素流动会造成不发达区域资本要素更加稀缺,经济发展更加困难。
区域均衡发展理论显然是从理性观念出发,采用静态分析方法,把问题过分简单化了,与发展中国家的客观现实距离太大,无法解释现实的经济增长过程,无法为区域发展问题找到出路。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非均衡发展理论对发展中国家更有合理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主要的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简介与评述
按发展阶段的适用性,非均衡发展理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时间变量的,主要包括循环累积因果论、不平衡增长论与产业关联论、增长极理论,中心—论、梯度推移理论等;另一类是有时间变量的,主要以倒“U”型理论为代表。
1.冈纳·缨尔达尔的循环累积因果论。该理论认为,经济发展过程在空间上并不是同时产生和均匀扩散的,而是从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始,一旦这些区域由于初始优势而比其他区域超前发展,则由于既得优势,这些区域就通过累积因果过程,不断积累有利因素继续超前发展,从而进一步强化和加剧区域间的不平衡,导致增长区域和滞后区域之间发生空间相互作用,由此产生两种相反的效应:一是回流效应,表现为各生产要素从不发达区域向发达区域流动,使区域经济差异不断扩大;二是扩散效应,表现为各生产要素从发达区域向不发达区域流动,使区域发展差异得到缩小。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回流效应远大于扩散效应,即发达区域更发达,落后区域更落后。基于此,缪尔达尔提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主张。在经济发展初期,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寻求较好的投资效率和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通过扩散效应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也要防止累积循环因果造成贫富差距的无限扩大,政府必须制定一系列特殊政策来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以缩小经济差异。
2.艾尔伯特·赫希曼的不平衡增长论。该理论认为经济进步并不同时出现在每一处,经济进步的巨大推动力将使经济增长围绕最初的出发点集中,增长极的出现必然意味着增长在区域间的不平等是经济增长不可避免的伴生物,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他提出了与回流效应和扩散效应相对应的“极化效应”和“涓滴效应”。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极化效应占主导地位,因此区域差异会逐渐扩大;但从长期看,涓滴效应将缩小区域差异。3.佩鲁的增长极理论。法国经济学家佩鲁首次提出的增长极概念的出发点是抽象的经济空间,是以部门分工所决定的产业联系为主要
内容,所关心的是各种经济单元之间的联系。他认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各部门,而是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部门,然后通过不同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终极影响。显然,他主要强调规模大、创新能力高、增长快速、居支配地位的且能促进其他部门发展的推进型单元即主导产业部门,着重强调产业间的关联推动效应。布代维尔从理论上将增长极概念的经济空间推广到地理空间,认为经济空间不仅包含了经济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也包括了经济现象的区位关系或地域结构关系。因此,增长极概念有两种含义:一是在经济意义上特指推进型主导产业部门;二是地理意义上特指区位条件优越的地区。应指出的是,点—轴开发理论可看作是增长极和生长轴理论的延伸,它不仅强调“点”(城市或优区位地区)的开发,而且强调“轴”(点与点之间的交通干线)的开发,以点带轴,点轴贯通,形成点轴系统。
4.弗里德曼的中心—论。在考虑区际不平衡较长期的演变趋势基础上,将经济系统空间结构划分为中心和两部分,二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二元空间结构。中心区发展条件较优越,经济效益较高,处于支配地位,而区发展条件较差,经济效益较低,处于被支配地位。因此,经济发展必然伴随着各生产要素从区向中心区的净转移。在经济发展初始阶段,二元结构十分明显,最初表现为一种单核结构,随着经济进入起飞阶段,单核结构逐渐为多核结构替代,当经济进入持续增长阶段,随着政府政策干预,中心和界限会逐渐消失,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体化,各区域优势充分发挥,经济获得全面发展。该理论对制定区域发展政策具有指导意义,但其关于二元区域结构随经济进入持续增长阶段而消失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5.区域经济梯度推移理论。基础是美国的跨国企业问题专家弗农等的工业生产生命循环阶段论。认为工业各部门甚至各种工业产品都处在不同的生命循环阶段上,在发展中必须经历创新、发展、成熟、衰老四个阶段,并且在不同阶段,将由兴旺部门转为停滞部门,最后成为衰退部门。区域经济学者把生命循环论引用到区域经济学中,创造了区域经济梯度转移理论。根据该理论,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处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梯度上,世界上每出现一种新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都会随时间推税由高梯度区向低梯度区传递,威尔伯等人形象地称之为“工业区位向下渗透”现象。
无时间变量的区域非均衡学派虽然正确指出了不同区域间经济增长率的差异,但不能因此而断定区际差异必然会不可逆转地不断扩大。因为各种非均衡增长模型片面地强调了累积性优势的作用,忽视了空间距离、社会行为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意义。缪尔达尔和赫希曼的理论动摇了市场机制能自动缩小区域经济差异的传统观念,并引起一场关于经济发展趋同或趋异的大论战。但是在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逊的倒“U”型理论提出之前,论战缺乏实证基础。他的研究使讨论向实证化方向迈出了有力的一步,倒“U”型理论也成为有时间变量的非均衡发展理论的代表。
6.威廉姆逊的倒“U”型理论。威廉姆逊把库兹涅茨的收入分配倒“U”型假说应用到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提出了区域经济差异的倒“U”型理论。他通过实证分析指出,无论是截面分析还是时间序列分析,结果都表明,发展阶段与区域差异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如图1所示)。这一理论将时序问题引入了区域空间结构变动分析。由此可见,倒“U”型理论的特征在于均衡与增长之间的替代关系依时间的推移而呈非线性变化。
纵观上述两类非均衡发展理论,其共同的特点是,二元经济条件下的区域经济发展轨迹必然是非均衡的,但随着发展水平的提高,二元经济必然会向更高层次的一元经济即区域经济一体化过渡。其区别主要在于,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均衡与增长的替代关系,因而各有适用范围。在关于增长是否不论所处发展阶段如何都存在对非均衡的依赖性问题上,这两类理论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增长极理论、不平衡增长论和梯度转移理论倾向于认为无论处在经济发展的哪个阶段,进一步的增长总要求打破原有的均衡。而倒“U”型理论则强调经济发展程度较高时期增长对均衡的依赖。
论文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推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抢占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制高点的战略选择。
一、理论依据
金融倾斜是政府采用宏观干预的方法,制定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产业政策。金融倾斜又可以分为自然倾斜和人为倾斜,自然金融倾斜是由于金融业作为服务产业,其存在是依托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在没有国家干预的情况下,金融业的发展选择必然是一个自然的选择过程,或者说金融集中发展区域必然是一个经济发展层度相对较高的地区。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与经济相生相伴的金融产业也往往是相对落后的。因此,作为国家支持其经济快速发展的区域,选择人为金融倾斜的政策可能更符合国家鼓励落后地区发展的政策。这些政策措施本质上属于产业发展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在把某些优惠政策措施应用于某一区域后,由于金融业的弥散、渗透功能,金融业对区域经济、其他产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乃至企业经营运作都发挥了其作为资本聚、散纽带的资金配置职能,同时提供了资金与效率的支持。
在区域金融倾斜政策的制定方面,由于金融业牵涉的面广,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出台都极为谨慎。目前金融政策的制定者是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者是银监会,考虑到金融的风险和监管的困难,在区域金融倾斜上,很少见到针对某一地区特点的金融扶持政策。虽然央行可以在政策性金融领域发挥应有的对区域经济的支持作用,或者可以在区域的宏观上实行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和再贴现政策,欠发达省区可比发达省区低若干比率,用以增加货币供给,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更快速的发展。然而由于政策性金融的局限性和金融政策出台的谨慎性,市场化的发展需要市场化运作的金融体系。因而央行与银监会在研究制定金融政策时应更多地考虑地区性金融特点,在深入研究区域地方经济特点基础上,制定针对地方特点的金融业务和风险监管活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建立专门性质或以某种业务、功能为主的区域金融中心。区域金融中心是以经济区域为基础而形成的以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的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资金融通和聚散的枢纽、货币金融业务的汇集和转口地。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形成除了需要有一个作为区域经济中心的城市外,还需具备优良的经济金融发展环境、金融市场发育健全、金融人才资源充足等条件。
区域金融中心定位从中央的角度上看更多体现的是微观层面的目标,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中心的清晰明确的定位对其形成是至关重要的。金融中心定位上:一是区域定位。在金融中心的服务区域定位上,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战略步骤:首先确立中心城市,然后再在稍大范围内的区域建立金融集中区。在这个基础上,必须从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寻求更有潜力的发展方向,在全国的城市区域分工中确立自己有利、合适的位置,再进而确定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的主要服务方向。二是金融业务定位。一个功能业务全面的金融中心包括建立地区性融资、投资、产权交易中心以及地区性商业银行等等服务于本地区的支柱产业和潜力产业。区域金融中心建立之初其金融业务定位应更倾向于先建立专门领域的金融中心,而不是考虑首先建立一个功能全面包含广泛的金融中心。三是金融功能定位。金融功能包括金融的外部效应和金融体系的内部效应,其对经济有正向功能和负向功能是金融体系整体对经济与社会的总体相协调、适应、吻合而产生的效率与效益。体现在它的配置功能上,其功能已经辐射外化成为经济的发动机。因此区域金融中心的定位应逐步有所扩大,可以考虑发展金融业成为地区性的支柱产业之一。四是区域金融的结构定位。在既定的银行主导融资环境下,商业银行为控制风险,必然导致优势企业可以获得充裕的资金,一方面大量企业又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局面,因此必须在这个银行主导融资的环境中,先建立深刻熟悉和掌握地区经济特点的区域银行,建立地区信用融资模式,以扶持本地区支柱和潜力产业为发展目标,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再发展到市场主导主导融资的结构模式。
二、实践与建议
近几年,兰州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出现了积极变化,经济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城乡人民生活不断改善。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机构不断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质量,金融机构体系和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商业化经营步伐加快,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逐步规范。地方金融机构通过深化改革和综合治理,产权结构和经营机制出现了积极变化,资本充足率提高,资产质量明显改善,风险控制能力增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全面清理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风险得到有效化解,资本市场发展进一步规范。保险业改革不断推进,市场开拓能力明显增强,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构建兰州区域金融中心,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是我们实践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而金融中心对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打造一个兰州区域金融中心,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
实践中,在区域经济发展路径选择上,金融带动经济发展已经是区域经济快速崛起的成功经验。我国,金融资源的聚集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主导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兰州投资拉动增长特征明显,而且固定资产投资与银行贷款存在很强的相关性。这不仅为项目融资规模扩大开辟了新的市场发展空间,而且也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发达地区。打造兰州区域性金融中心就是为了更加积极地应对挑战,努力掌握金融资源市场竞争的主动权,把金融作为重要抓手,有效突破加快发展的资本瓶颈。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这就是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要求,做大做强石化、有色、冶金、能源等优势主导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最活跃的经济群体就是中小企业,他们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催生新兴产业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打造金融中心,就是为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强力推动金融与工业的互动发展,通过金融资源的快速积聚和集中,带动并促进工业企业和工业产业集群、实现跨越式发展。金融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金融中心,目的就是要鼓励支持金融业率先发展、加快发展,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上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此,必须做到:宏观层面: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兰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提升到战略层面;二是成立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加强组织保障;三是规划先行,推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四是立法推动,加强法律保障。微观层面:一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金融人才中心和金融灾备中心,完善金融市场诚信体系;二是吸引和培育金融机构,制定促进金融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扶持兰州银行等本土金融机构;三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设立有色金属商品交易所,扶持低碳企业上市、发债;四是创新金融业务,开展装备制造业投融资、碳权质押贷款和金融服务外包等业务。
参考文献
[1]李波.武汉建立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几个问题[J].长江论坛,2004(4).
一、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产生
区域创新系统的产生是一个演化积累的过程。对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创新理论,从而把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产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二十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一书中首次将“创新”引入经济学的范畴,提出了创新理论,并认为创新是新技术、新发明在商业中的首次应用,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实现生产要素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
第二阶段是创新系统概念的提出。门斯在其《技术的僵局》一书中分析创新与经济发展周期的规律问题时,研究了基本创新的集群式出现的现象。创新集群概念的出现可以被看作创新系统概念的一种重要形式。
第三阶段是英国学者弗里曼在1987年研究日本的技术政策和经济绩效时,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他将国家创新系统定义为: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作用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改进和扩散。
第四阶段是随着国家创新系统研究的逐步深入,众多学者发现,如果缺乏区域的支撑,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会特别的空泛和笼统,不能很好的解释区域层面上的创新活动,因此难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1992年英国学者库克首先提出了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并在其后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较早和较全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从而开创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先河。此后,众多的国内外学者专家在此基础上对区域创新系统理论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
从整体上看,区域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基础和分支。而从产生的时间上看,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是产生于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之后,是在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分析研究深化之后产生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区域创新系统理论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延伸,它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区域化和本地化。
二、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整体研究
(一)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和涵义。最早提出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英国卡迪夫大学教授库克对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是:企业及其他机构经由以根植性为特征的制度环境系统的从事交互学习。可以从三个方面理解库克的定义:(1)交互学习;(2)环境;(3)根植性。
还有其他国外的学者也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定义。瑙韦莱斯和里德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区域内一套经济的、政治的和制度的关系,能促进知识迅速扩散和产生最佳业绩的集体学习过程。”
区域创新系统理论从国外迅速传到了国内,国内众多学者在借鉴国外对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基础上,融合了我国的具体实践,提出众多对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定义和看法。如黄鲁成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创新机构和组织)、非主体要素(创新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以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
丁焕峰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指一个区域内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及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组成的为创新、储备、使用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
以上观点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进行了描述。综合分析已有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可以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内涵有以下几点:(1)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2)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单元;(3)不同创新单元之间通过关联,构成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4)创新单元通过创新(组织和空间)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社会、经济、生态产生影响;(5)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自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实现创新的持续发展。
(二)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国外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主要是阿希姆和艾萨克森的观点。他们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由两类主体和它们之间的互动构成的。第一类是区域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同时包括其支撑产业;第二类主体是制度基础设施,如研究和高等教育机构、技术扩散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
国内学术界对区域创新系统构成有多种看法。胡志坚和苏靖认为,构成区域创新系统的主要要素有主体要素、功能要素和环境要素,其中主体要素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功能要素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环境要素包括体制、机制、政府或法制调控、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条件等。张敦富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应包括创新结构、创新资源、中介服务系统、管理系统四个相互关联、相互协调的主要组成部分。
综上国内外各种观点,这里可以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主要包括了三个子系统,即主体子系统、运作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主体子系统有三个要素:一是企业;二是研究和科研机构;三是中介机构。运作子系统主要是指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等,即创新运作的各个环节。环境子系统是指政府的政策法规、基础设施等。
(三)区域创新系统的特征和功能。一般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具有客观性、多样性、整体性、自组织性和开放性的特征。
区域创新系统的功能研究侧重于区域创新对区域经济增长、经济的区域竞争能力以及区域整体竞争力的贡献。黄鲁成认为区域创新系统应具有:(1)协调功能;(2)催化功能;(3)化险功能;(4)解惑功能。
三、区域创新系统的衍生研究
(一)区域创新的过程研究。关于区域创新过程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区域创新运行机制;另一个是区域创新的模式研究。
1、区域创新的运行机制。运行机制是区域创新系统进行创新的必要条件,只有运行机制形成并运转正常,区域创新系统才能进行创新活动。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运行机制,有人认为主要包括:(1)利益驱动机制;(2)学习培训机制;(3)决策信息机制;(4)竞争协作机制。
2、区域创新系统模式。纵观国内外各学者对区域创新系统模式的论述,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把区域创新系统的模式分为线性模式和非线性模式(网络化模式);另一类是分为自主创新模式、模仿创新模式和合作创新模式。
(1)线性模式与非线性模式。传统的线性创新模式观点提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这种观点认为,技术创新的过程一般遵循发明―开发―设计―中试―生产―销售等简单的线性过程。内尔森等学者较早的提出,由于创新过程的长期复杂性和外部的不确定性,企业创新能力不能仅仅限制在单一的企业内部,创新过程不再是简单地按照原来的线性模式发生。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成为创新的结点,而创新的来源也扩展到企业的供应商、客商以及内部的市场化过程。相对于线性模式而言,以上创新模式可称为非线性模式。
(2)自主创新模式、模仿创新模式和合作创新模式。学者傅家骥在参考了国外的研究成果后提出了三个基本区域创新系统的创新发展模式:自主创新模式;模仿创新模式;合作创新模式。
(二)区域创新环境研究。区域创新环境概念是由1985年成立的欧洲创新研究小组(GREMI)率先提出的。他们将创新环境定义为:在有限的区域内,主要的行为主体(结点)通过相互之间的协同作用和集体学习过程,而建立的非正式的复杂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提高了本地的创新能力。有国外学者认为,本地环境(主要指社会人文环境)作为创新的“温床”或孵化器,对于创新的产生具有决定作用。还有国外学者认为,创新环境是指整个地域生产系统的创新问题。创新环境的内容,不仅仅包括区域内的企业对于生产问题和市场机会的共同理解、企业家的精神、企业的行为模式、企业利用技术方式等,更应考虑到企业外部的技术文化、技能、劳动力市场等非物质的社会文化因子的创新环境。
四、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研究评价
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研究自上世纪末以来,发展十分迅速,并很快的与实践相结合。但毕竟发展时间比较短,因此在参考了国内外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的研究,发现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区域创新系统的理论体系没有完全建立,缺乏深厚的理论基础,对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都是以案例为基础,不同的案例都有不同的政策环境和组织结构。且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在一些基本概念上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不同学者在界定区域创新系统时具有不同的创新观点。
2、区域创新系统理论缺乏对创新服务的分析。区域创新系统往往基于对高科技企业的研究,这些企业既是新技术的生产者,也是新技术的使用者。在一个交互式网络创新环境中,中间服务部门起着催化剂和协调者的角色。对于创新服务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作用机制,创新系统理论缺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