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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研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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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研究理论

区域研究理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区域规划;理论研究;战略发展

“区域”是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不同学科对“区域”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

对区域的研究,最早来源于地理学的发展,是地理学的三大分支之一。随着对区域研究的广泛深入,逐渐融入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形成了区域研究的综合性特征。

区域规划是国家政府进行区域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之一。当代的城市竞争已不再是单一的城市间的竞争,是以中心城市为主导与其周边城镇构成的区域或城市群之间的竞争。当前,在中国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构筑一个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和引导整个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区域研究的理论基础发展于Lewis Mumford的“田园城市”和Patrick Geddes 的“进化中的城市” 的思想。“田园城市”要求突破城市的界限,将城市和周边的自然村落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城市的发展问题,体现了最本质的区域规划思想。“进化中的城市”认为,人类居住地与特定地点之间存在着一种已经存在的、由地方经济性质所决定的内在联系,场所、工作和人是一体的。他指出一个城市的工业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向郊区拓展已成为一种必然,地区城市联系日益紧密,结合成巨大的城市集聚区或形成城市群。因此原来局限于单个的城市规划应当转变为对以一个中心城市为主的区域的整体规划,将城市和周边的乡镇纳入统一体系之中,使规划包含若干个城市以及他们周围的影响地区,由此形成了区域规划的思想。

20世纪初期,在Lewis Mumford和Patrick Geddes 的“进化中的城市”的理论的影响下,许多国家开始着手于区域规划的研究与实施。1920年5月德国的德鲁尔煤矿居民点协会编制的鲁尔区«区域居民点总体规划»开创了区域规划的先河;1921年前苏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经济区划,成为国家计划指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全国进行分区开发的典型;1929年美国编制了区域规划。1944年英国学者 Patrick Abercrombie 主持编制了大伦敦区域规划,成为以大城市为中心进行区域发展规划的典范。

随后出现的区域规划理论有:

工业区位论:由德国学者W. Launhard最先提出。随后,德国经济学家A. Weber 和美国空间经济学家E. M. Hoover 等发展了工业区位理论。工业区位理论可以划分为最低成本学派、运输费用学派、市场区位学派和社会行为学派等四类,其中以最低成本学派影响面最大。工业区位论主要针对工业的市场、运输、生产、原料等一系列对工业利润最大化的影响因素的分析,用于合理协调区域的产业布局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心地理论:由德国地理学家W. Christaller 1933年在他的«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一书中首次发表了这一理论。他的中心地概念是指一个区域的中心城市,它集合了区域的中心功能和综合功能。该理论认为不同等级的中心地依据三种不同的功能控制关系(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构成三种不同等级的数量体系(分别为K3、K4和K7系统),在空间上也具有不同的结构形态。中心地理论在今后的区域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指导地位。

增长极核理论:首先由法国经济学者F. Perroux 于50年代提出,后经美英学者A. O. Hirschman,J. Boudeville和M. Hanson 等进一步完善。该理论主要针对区域间中心城市形成的必要条件进行研究。

区域空间结构理论:主要包括城市本身的发展规模及空间结构组织规律、城市对周边乡镇的吸聚模式和区域内各个城市相互联结的城市网络结构形态等三个层次的研究内容。其中包含了城市最佳规模理论、空间吸聚理论、区域空间结构演变阶段和类型分异理论等理论。该理论认为区域空间结构的演变阶段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a)低水平的均衡阶段。是区域间合作的初级阶段,各城市之间相互影响较小,处于均衡发展时期。多为农业社会的典型空间形态; b)极核式集聚发展阶段,是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阶段。区域间的合作优势开始在在中心城市显现,各城市之间开始出现非均衡发展。表现为前中期工业化社会的典型形态;c)由极核扩散发展的阶段。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处于饱和状态,出现了向周边主要城市的扩散,促使区域间多中心城市的形成。多为中后期工业化社会的典型形态;d)高水平的均衡阶段。以网络化、均衡化、多中心为特征的空间结构,地区间的阻隔和差异已逐渐消失并完全融合为一个整体,整个区域的空间和资源得到更充分和合理的利用,区域优势明显。处于高水平、动态的均衡发展之中。多为后工业化社会或信息社会的典型空间形态。该理论对区域间各城市依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合理定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区域规划的制定,关系着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战略实施。区域规划理论的发展,是区域规划在实践中的经验提炼,是指导区域规划制定的可靠依据和有力佐证。在制定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时,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理论,扬长避短,找出适合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方案。

参考文献:

[1] 彭震伟,«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

[2] 顾朝林,«概念规划»。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区域研究理论范文第2篇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材料仓房条件:地坪不返潮、墙体无裂缝、门窗能密闭,达到安全储藏要求的平房仓。粮质要求:入库玉米水分一般不超过16.0%,其中最高水分不超过17.0%,杂质0.7%以下,对杂质聚集区的处理及时、彻底,其它指标符合国标要求。化学药剂:敌敌畏、磷化铝片剂。粮温检测系统:模拟型或数字型测温系统。通风系统:大功率离心风机,固定于仓房内的小功率轴流风机,地上笼通风系统。清理设备:具有初清、风选、筛选等功能。1.2 技术方法1.2.1 高水分玉米离心风机通风降水技术采用大功率离心风机通风降水,选择单位通风量25m3/h?t~30m3/h?t,采用压入式间歇通风方式,作业100h左右,玉米水分可由16.0%降至14.0%以下。

   1.2.2 轴流风机保水降温通风技术每年冬季选择气温低、湿度大的天气(雨雪天除外),打开所有通风口(挡好防鼠板),同时关闭所有门窗并用塑料薄膜密封,开启两台轴流风机,使冷空气从通风口进入,经过地上笼通风系统,穿透粮堆经轴流风机的运行强制排出仓外。实行吸出式间歇通风方式,一般在20d左右就能将粮温(20℃)降至0℃以下,单位能耗在0.02kW?h/~0.03kW?h/℃?t。

   1.2.3 环流熏蒸技术根据害虫发生的实际情况,一般在每年的7月中旬到8月上旬(第一年入库的玉米在7月上旬)进行熏蒸,设定350mL/m3以上熏蒸浓度,有效浓度密闭时间21d。可彻底杀灭各虫期的害虫。

   1.2.4 动态潮解环流熏蒸技术设定浓度在200mL/m3~300mL/m3(根据害虫的敏感性而定,德州地区玉米主要害虫虫种是长角谷盗和蛾类)。一直密闭到10月上旬,浓度降至40mL/m3以下,开仓散气处理残渣。1.2.5 玉米入库后仓内处理方法入满仓后,对粮面进行平整,布设测温电缆,仓门布防虫线。通过机械通风降水达到安全水分后,再铺设粮面走道板,密封门窗。2 分析与讨论

   2.1 玉米储存管理工艺流程

   2.2 玉米储存管理工艺分析

   2.2.1 玉米入库的管理在玉米入库过程中,应尽量使其混合均匀,以防止在通风降水过程中某个局部点水分高而影响储粮安全。入库前过筛一定要彻底,入库杂质控制在0.7%以下,其次对由于机械入库而形成的杂质聚集区要最大限度地予以清除,否则易造成通风、熏蒸“死角”,给储粮安全带来隐患。

   2.2.2 玉米入仓第一年的管理对于新入库的玉米,满仓后进行仓内整理,此项工作约一周内完成。进入11月,采用节能型轴流风机降温通风,使粮堆平均粮温降至10℃以下。次年4月~5月,使用大功率离心风机进行通风降水,应特别注意粮堆表层至1m之间水分变化情况,必要时可采用翻倒、挖沟通风等措施以降低上层水分。同时,在使用大功率离心风机进行压入式降水时,应将水分较高的粮食放置在粮堆底层,而将水分较低的粮食放置于粮堆中上层。次年11月,采用节能型轴流风机保水降温通风,水分降幅可控制在0.7%~0.8%,粮堆平均温度可降至3℃~6℃之下,以保证次年平均粮温在15℃以下,最高粮温不超过25℃。根据仓内害虫的发生情况,一般在7月中旬到8月上旬采用环流熏蒸技术,彻底杀灭各虫期的害虫。

   2.2.3 玉米入仓一年以上的管理储存一年以上的玉米,在做好日常检查的同时,6月以后重点检查粮堆表面至1.5m以上粮食害虫发生情况,同时做好防护工作。玉米虫害发生时间较小麦早一些,一般情况下,发生在每年的7月中旬到8月上旬,主要集中在距粮面1m以上,采用动态潮解熏蒸,浓度设定在300mL/m3,保证有效密封时间,可有效杀死各种害虫,散气时间根据仓内实际浓度而定。近年来,书虱发生情况较为严重,粮堆表面密度在30头/m2~1000头/m2。3月粮堆表层1m处和粮温较高部位就有发生,密度在30头/kg~70头/kg,5月份气温回升后主要在粮堆表层和仓房向阳面活动。我们采用自然通风———敌敌畏诱杀———低浓度间歇投药长时间熏蒸。为避免交叉感染,在做好仓房防护同时,定期对仓房外墙喷洒敌敌畏,使书虱得到有效控制。

   2.3 讨论

   2.3.1 按照以上储存管理工艺,玉米在入仓第一年的11月采用轴流风机进行两次保水降温,并在4、5月采用离心风机再进行一次通风降水,可保证次年粮温达到15℃以下,避免了盲目、随意地机械通风,降低了储粮成本,并在节能降耗的同时有效地保证了玉米的储存安全。

区域研究理论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区域经济差异理论研究

一、主要的区域均衡发展理论简介与评述

1.赖宾斯坦的临界最小努力命题论。主张发展中国家应努力使经济达到一定水平,冲破低水平均衡状态,以取得长期的持续增长。不发达经济中,人均收入提高或下降的刺激力量并存,如果经济发展的努力达不到一定水平,提高人均收入的刺激小于临界规模,那就不能克服发展障碍,冲破低水平均衡状态。为使一国经济取得长期持续增长,就必须在一定时期受到大于临界最小规模的增长刺激。

2.纳尔森的低水平陷阱论:以马尔萨斯理论为基础,说明发展中国家存在低水平人均收入反复轮回的现象。不发达经济的痼疾表现为人均实际收入处于仅够糊口或接近于维持生命的低水平均衡状态;很低的居民收入使储蓄和投资受到极大局限;如果以增大国民收入来提高储蓄和投资,又通常导致人口增长,从而又将人均收入推回到低水平均衡状态中,这是不发达经济难以逾越的一个陷阱。在外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要走出陷阱,就必须使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人口增长率。

3.罗森斯坦—罗丹的大推进论。主张发展中国家在投资上以一定的速度和规模持续作用于各产业,从而冲破其发展的瓶颈。此论在发展中国家较有市场,原因在于它的三个“不可分性”的理论基础即社会分摊资本的不可分性、需求的不可分性、储蓄供给的不可分性以及外部经济效果具有更能说服人的证据。

4.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和平衡增长理论。资本缺乏是阻碍不发达国家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由投资诱力不足和储蓄能力太弱造成的,而这两个问题的产生又是由于资本供给和需求两方面都存在恶性循环:但贫困恶性循环并非一成不变,平衡增长可以摆脱恶性循环,是扩大市场容量和造成投资诱力的一种必须的方法。

上述理论应用在区域经济中就形成了区域均衡发展理论,它不仅强调部门或产业间的平衡发展、同步发展,而且强调区域间或区域内部的平衡(同步)发展,即空间的均衡化。认为随着生产要素的区际流动,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将趋于收敛(平衡),因此主张在区域内均衡布局生产力,空间上均衡投资,各产业均衡发展,齐头并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理论的缺陷之一在于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对于一般区域特别是不发达区域来说,不可能具备推动所有产业和区域均衡发展的资本和其他资源,在经济发展初期很难做到均衡发展。缺陷之二,忽略了规模效应和技术进步因素,似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就能决定劳动和资本的流动,就能决定工资报酬率和资本收益率的高低。但事实上,市场力量的作用通常趋向增加而不是减少区域差异。发达区域由于具有更好的基础设施、服务和更大的市场,必然对资本和劳动具有更强的吸引力,从而产生极化效应,形成规模经济,虽然也有发达区域向周围区域的扩展效应,但在完全市场中,极化效应往往超过扩展效应,使区际差异加大。另外,技术条件不同也会使资本收益率大不相同,此时的资本要素流动会造成不发达区域资本要素更加稀缺,经济发展更加困难。

区域均衡发展理论显然是从理性观念出发,采用静态分析方法,把问题过分简单化了,与发展中国家的客观现实距离太大,无法解释现实的经济增长过程,无法为区域发展问题找到出路。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非均衡发展理论对发展中国家更有合理性和现实指导意义。

二、主要的区域非均衡发展理论简介与评述

按发展阶段的适用性,非均衡发展理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时间变量的,主要包括循环累积因果论、不平衡增长论与产业关联论、增长极理论,中心—论、梯度推移理论等;另一类是有时间变量的,主要以倒“U”型理论为代表。

1.冈纳·缨尔达尔的循环累积因果论。该理论认为,经济发展过程在空间上并不是同时产生和均匀扩散的,而是从一些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始,一旦这些区域由于初始优势而比其他区域超前发展,则由于既得优势,这些区域就通过累积因果过程,不断积累有利因素继续超前发展,从而进一步强化和加剧区域间的不平衡,导致增长区域和滞后区域之间发生空间相互作用,由此产生两种相反的效应:一是回流效应,表现为各生产要素从不发达区域向发达区域流动,使区域经济差异不断扩大;二是扩散效应,表现为各生产要素从发达区域向不发达区域流动,使区域发展差异得到缩小。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回流效应远大于扩散效应,即发达区域更发达,落后区域更落后。基于此,缪尔达尔提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主张。在经济发展初期,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寻求较好的投资效率和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通过扩散效应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也要防止累积循环因果造成贫富差距的无限扩大,政府必须制定一系列特殊政策来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以缩小经济差异。

2.艾尔伯特·赫希曼的不平衡增长论。该理论认为经济进步并不同时出现在每一处,经济进步的巨大推动力将使经济增长围绕最初的出发点集中,增长极的出现必然意味着增长在区域间的不平等是经济增长不可避免的伴生物,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他提出了与回流效应和扩散效应相对应的“极化效应”和“涓滴效应”。在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极化效应占主导地位,因此区域差异会逐渐扩大;但从长期看,涓滴效应将缩小区域差异。3.佩鲁的增长极理论。法国经济学家佩鲁首次提出的增长极概念的出发点是抽象的经济空间,是以部门分工所决定的产业联系为主要

内容,所关心的是各种经济单元之间的联系。他认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各部门,而是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部门,然后通过不同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终极影响。显然,他主要强调规模大、创新能力高、增长快速、居支配地位的且能促进其他部门发展的推进型单元即主导产业部门,着重强调产业间的关联推动效应。布代维尔从理论上将增长极概念的经济空间推广到地理空间,认为经济空间不仅包含了经济变量之间的结构关系,也包括了经济现象的区位关系或地域结构关系。因此,增长极概念有两种含义:一是在经济意义上特指推进型主导产业部门;二是地理意义上特指区位条件优越的地区。应指出的是,点—轴开发理论可看作是增长极和生长轴理论的延伸,它不仅强调“点”(城市或优区位地区)的开发,而且强调“轴”(点与点之间的交通干线)的开发,以点带轴,点轴贯通,形成点轴系统。

4.弗里德曼的中心—论。在考虑区际不平衡较长期的演变趋势基础上,将经济系统空间结构划分为中心和两部分,二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二元空间结构。中心区发展条件较优越,经济效益较高,处于支配地位,而区发展条件较差,经济效益较低,处于被支配地位。因此,经济发展必然伴随着各生产要素从区向中心区的净转移。在经济发展初始阶段,二元结构十分明显,最初表现为一种单核结构,随着经济进入起飞阶段,单核结构逐渐为多核结构替代,当经济进入持续增长阶段,随着政府政策干预,中心和界限会逐渐消失,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体化,各区域优势充分发挥,经济获得全面发展。该理论对制定区域发展政策具有指导意义,但其关于二元区域结构随经济进入持续增长阶段而消失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5.区域经济梯度推移理论。基础是美国的跨国企业问题专家弗农等的工业生产生命循环阶段论。认为工业各部门甚至各种工业产品都处在不同的生命循环阶段上,在发展中必须经历创新、发展、成熟、衰老四个阶段,并且在不同阶段,将由兴旺部门转为停滞部门,最后成为衰退部门。区域经济学者把生命循环论引用到区域经济学中,创造了区域经济梯度转移理论。根据该理论,每个国家或地区都处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梯度上,世界上每出现一种新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都会随时间推税由高梯度区向低梯度区传递,威尔伯等人形象地称之为“工业区位向下渗透”现象。

无时间变量的区域非均衡学派虽然正确指出了不同区域间经济增长率的差异,但不能因此而断定区际差异必然会不可逆转地不断扩大。因为各种非均衡增长模型片面地强调了累积性优势的作用,忽视了空间距离、社会行为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意义。缪尔达尔和赫希曼的理论动摇了市场机制能自动缩小区域经济差异的传统观念,并引起一场关于经济发展趋同或趋异的大论战。但是在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逊的倒“U”型理论提出之前,论战缺乏实证基础。他的研究使讨论向实证化方向迈出了有力的一步,倒“U”型理论也成为有时间变量的非均衡发展理论的代表。

6.威廉姆逊的倒“U”型理论。威廉姆逊把库兹涅茨的收入分配倒“U”型假说应用到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提出了区域经济差异的倒“U”型理论。他通过实证分析指出,无论是截面分析还是时间序列分析,结果都表明,发展阶段与区域差异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如图1所示)。这一理论将时序问题引入了区域空间结构变动分析。由此可见,倒“U”型理论的特征在于均衡与增长之间的替代关系依时间的推移而呈非线性变化。

纵观上述两类非均衡发展理论,其共同的特点是,二元经济条件下的区域经济发展轨迹必然是非均衡的,但随着发展水平的提高,二元经济必然会向更高层次的一元经济即区域经济一体化过渡。其区别主要在于,它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均衡与增长的替代关系,因而各有适用范围。在关于增长是否不论所处发展阶段如何都存在对非均衡的依赖性问题上,这两类理论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增长极理论、不平衡增长论和梯度转移理论倾向于认为无论处在经济发展的哪个阶段,进一步的增长总要求打破原有的均衡。而倒“U”型理论则强调经济发展程度较高时期增长对均衡的依赖。

区域研究理论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社区 社区管理 无讼社区 社区法官

随着改革开放及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的概念及社区的管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区纠纷数量剧增,社区矛盾变得多样化和新型化。

一、社区及社区管理的概念

(一)社区的概念

社区一词系从英文Community翻译而来,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Ferdinand.Tonnies)在其1887年发表的经典著作《社区与社会》中首次使用该词。他认为,社区较社会而言,人与人的关系更积极,人们之间相互更熟悉。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这一词汇就已传入中国,但官方提出社区服务这一概念,是在1986年由国家民政部提出,之后社区这一概念才为广大群众所知晓。

由于学者立场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对于社区的界定亦有不同见解。一般而言,社区是指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地域、人口、组织结构和文化构成了社区的四个要素。官方文件即中法办[2000]23号文件将社区界定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由此,我们看到社区这一概念从其产生伊始,所强调的就是社会生活共同体,正如这一概念的首倡者滕尼斯所言“社区中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很亲近”。

(二)社区管理的概念

社区的形成必然带来相应管理方式的变化,而所谓社区管理是指社区内各机构、单位、组织、团体和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全方位的自我组织、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区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完善社区管理方式,对于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区管理的现状

居民是社区的主体,也是社区法治的主体,居民稳定社区就稳定。故法治进社区,对社区进行法制化管理成为当前维稳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笔者现将法治社区的背景及必要性逐一进行分析:

首先,目前社区逐渐成为纠纷矛盾相对集中的敏感地,究其原因主要如下:(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关系也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人们遇到更多的社会、经济、法律等问题。(2)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的逐渐提高,伴随而来的是法律需求不断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不断增强。现在的社区纠纷与过去相比,具有复杂性、难调性、易激化性等特点,例如在社区内占用公共绿地的纠纷、乱打乱建影响居民采光通风的纠纷、物业管理与业主的纠纷、遗产继承和赡养纠纷等等,这些纠纷仅仅依靠说服教育、行政手段远远不够,还必须依靠法律手段,化解矛盾,促进稳定。因此实现社区有序管理,需要法律进社区。

其次,社区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城市居民和单位居住、生活及工作的重要场所,它既要满足居民高质量的生活需求,又要全面发展,包括社区管理、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治安、社区卫生等,致力于形成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规范有序的管理、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安全的社区治安秩序、舒适优雅的环境等。而社区工程的有序运作,需要法律进社区,通过社区法治可以发挥其教育、规范、引导、惩诫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健康发展。

最后,随着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社区作为辖区基层管理的载体,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除担负着物业、治安、环境、绿化等等,还担负着低保救助、出租房、暂住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等。各种社会问题使社区管理职能加大,要想管理好,必需步入法治化轨道。促进社区健康发展,需要法律进社区。

三、“无讼社区”理念的现实可操作性

(一)“无讼社区”的概念及提出背景

“无讼”来源于《论语》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是一个社会因没有纷争和犯罪而不需要法律或虽有法律而搁置不用的一种理想状态。作为城市基本单元的社区,人与人之间同质化弱、松散性强、追求独立诉求的“陌生人社会”特征愈加明显。将社区作为载体,把“无讼”和“社区”两个源于传统和现代的元素有机融合,寻求解决纠纷的新思路,在动态平衡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成为当今法院因应时代变化的全新实践。

(二)目前“无讼社区”的运作模式

“无讼社区”就是要争取在社区化诉、少讼、最终实现无讼。为此,法官要转变思维,走出法庭,司法服务前移,深入社区从矛盾的源头着手,化纠纷于萌芽中。实践证明,无讼社区不是空中楼阁,建立起一套高效、便捷的化讼机制,是我们实现社区无讼的制度保障。我们和社区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等职能部门联动,搭建灵活多样的化讼平台。同时,整合社区内各种资源,发挥合力优势,提升社区自我修复、自我管理的能力。群众参与无讼建设,从外部引导,到自发、自觉,需要我们将无讼理念广为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社区法官,顾名思义,就是法官要走出法庭,走进社区,从而缩短法院、法官与市民之间的距离,改变过去上法院打官司的单一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与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建法律服务网,力争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社区法官工作机制,是通过发挥社区法官“1”的核心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所、派出所、人民群众等“N”个综治资源的作用,共同预防和减少纠纷,营造无讼和谐社区,同时也缩短了法院、法官与百姓之间的距离,提升了法院和法官在百姓心目中的亲和力。

“无讼社区”向社区派驻法官,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法院的这种做法表面上看似乎“浪费资源”,其实却神似“自塞一眼”,实际运作的效果有如虚竹大破珍珑棋局。大量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官、社区工作者、专家学者或人民调解员的调解,得到有效化解。“无讼社区”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一招妙棋,成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厦门样本”。

“无讼社区”的做法也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很多矛盾纠纷当事人都认同一个观点:如果没有“无讼”调解,他们的纠纷只能决断于法庭。正是有了法官的源头介入和社区工作者的“人情化”调解,他们最后才化“干戈”为“玉帛”。

的确,化解矛盾纠纷最关键要注重源头预防,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无讼社区”有机融合了法院、社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的力量,构建起了多元化的纠纷调解机制,畅通了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改变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社会管理机制。

四、“无讼社区”的发展

无讼社区”的创建从根本上说就是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把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基层,充分发挥社区法官和基层组织的作用,把社会管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前端,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源头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社会问题,把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当然,创建“无讼社区”,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长期的坚持和付出。如何进一步推动“无讼社区”的发展,笔者建议:

(一)拓展“社区”概念的外延

将传统意义上的居民居住区拓展到具有同类性质、同一地域的人群中,从小区拓展到景区、校区、厂区、商圈、港口等。精心培育“无讼社区”、“无讼校区”、“无讼商圈”、“无讼行业”、“无讼交通”等“无讼”品牌,以点带面,拓宽“无讼”内涵,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营造出“少讼、化讼、无讼”的良好氛围。例如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着力培育鼓浪屿“无讼景区”品牌。2009年12月,思明法院鼓浪屿法庭与鼓浪屿街道内厝社区启动“无讼社区”创建活动。作为全区创建“无讼社区”首个试点单位,内厝社区先行先试,探索出了“一份协议、一个平台、一道程序”的运行机制。社区法官每双周三下午到社区“法律诊所”坐镇,为辖区居民和游客提供司法服务和纠纷调解。2011年“法律诊所”成功调处民间纠纷21件。在法律诊所基础上,鼓浪屿法庭与鼓浪屿家庭旅馆商家协会签订协议,共建“司法馆家”平台,引导家庭旅馆业主诚信、依法经营,第一时间化解旅游纠纷,保障旅游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思明区法院还培育出厦门大学“无讼校区”品牌。2010年11月,思明法院滨海法庭、厦门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公室、白城社区、演武社区五方签订共建协议,启动全国首个“无讼校区”。法院选派法官开展巡回审判、司法确认、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厦门大学法律事务办联同社区及时掌握纠纷信息,协调各部门化解矛盾;共建“阳光法律服务站”,依托法律援助平台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对校内和社区纠纷预先排查,审判机构诉前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和诉外。2011年“无讼校区”共举办3场法律咨询活动,受众达千余人,化解校区周边邻里纠纷112件。

区域研究理论范文第5篇

结构主义者认为,新古典主义者依靠从演绎逻辑推导出来的理方式的假定为出发点,通过从前提到前提的推论,预先设定某种从事经济活动的公理。他们基本上不关心特定国家的特定社会文化背景和经济结构,也不注意分析特定的社会集团及个人从事经济活动的实际动机和行为方式上的特征。他们所做的仅仅是在经济分析中以“经济人”假定来回避所有可能遇到的棘手难题。即便是在建构有关经济主体行为方式的理论模型时,也往往把经济现实同理论模型等同起来,甚至认为经验的行为方式不会超出同理论模型的假设前提相符的理想的行为方式。[1]结构学派的重要代表普雷维什(Prebisch.R,1961)[2]指出,经济发展要求生产方式、经济与社会结构、收入分配模式都发生变动,未能及时的促进这些变动或者只是部分地而不是全面地对这些变动作出反映,都将导致或加重经济失衡。从而得出结构变动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的结论。按照《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的释义,结构主义从根本上说是向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假定进行挑战的一种研究方法,其主要特征是把考察对象当作一种“体系”,即考察一个整体的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不是孤立地研究各个部分,从更特殊的意义上说,这个概念被这样一些理论家所使用,他们主张存在着不可能观察到但能产生可以观察到的社会经济现象的一组社会经济结构。[3]

二、结构主义区域均衡增长理论

(一)罗森斯坦一罗丹的“大推进”理论

罗森斯坦一罗丹(Paul,N・Rosenstein―Rodan)[4]在他的著名论文《东欧和东南欧国家工业化问题》(1943)中认为,发展中国家要从根本上解决贫穷落后问题,关键在于实现工业化。而要实现工业化,首要的障碍是资本形成不足。在增加资本形成的过程中,由于资本的供给、储蓄和市场需求的“不可分性”,小规模的、个别部门的投资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实行“大推进”战略,在各个工业部门全面地进行大量投资,使各种工业部门都发展起来,才能相互依赖,互为市场,克服“不可分性”,实现工业的大发展。因此他认为在投资时做到,按同一投资率对各工业部门进行投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工业部门之间发展协调、比例均衡,按同一增长速度发展,使产品的生产与需求达到平衡。

(二)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到平衡增长理论

纳克斯(Nurkse,R)[5]在《不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1953)一书中,提出了“贫困恶性循环”理论,他认为,发展中国家穷是因为收入太低,导致供给方面储蓄水平太低,需求方面市场容量太小、投资引诱不足,从而造成了贫困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一困境,必须同时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进行大量投资,纳克斯指出,“如果各资本同时投资于广泛不同的行业……其结果是市场的全面扩大。在若干个互补性行业中使用更多更好工具的人们相互成为客户。从他们互为对方提供市场并且互相支持这个意义上看,大部分迎合大众消费的行业是互补的。归根结底,这种基本的互补性起源于人类欲望的多样性。‘平衡增长’的论据是建立在对‘平衡饮食’的需要基础上的。”

(三)纳尔逊的“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纳尔逊(Nelson,R.R)[6]发表《不发达国家的一种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1956)一文,以马尔萨斯(Malthus,T.R)理论为基础,利用数学模型分别考察了不发达国家人均资本、人口增长、产出的增长与人均收入增长的关系,并综合研究了在人均收入和人口按不同速率增长的情况下人均资本与资本形成问题,从而形成了“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他认为发展中国家人口的过速增长是阻碍人均收入迅速提高的陷阱。人均实际收入处于仅够糊口或接近于维持生命的低水平均衡状态,为了冲出“陷阱”,必须进行大规模的资本投资,使投资和产出的增长超过人口增长,人均收入增长率超过人口增长率。

(四)评析

结构主义区域经济均衡增长理论的贡献有两方面:第一,不仅强调部门或产业间的平衡发展、同步发展,而且强调区域间或区域内部的平衡(同步)发展,即空间的均衡化。第二,认为随着生产要素的区际流动,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将趋于收敛(平衡)。因此,主张在区域内均衡布局生产力,空间上均衡投资,各产业均衡发展,齐头并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结构主义区域经济均衡增长理论的缺陷如下:第一,均衡发展理论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对于不发达区域来说,由于资本和资源的“瓶颈”,在经济发展初期很难做到均衡发展。第二,忽略了规模效应和技术进步因素。发达区域由于具有更好的基础设施、服务和更大的市场,必然对资本和劳动具有更强的吸引力,从而产生极化效应,形成规模经济,虽然也有发达区域向周围区域的扩展效应,但在完全市场中,极化效应往往超过扩展效应,使区际差异加大。另外,技术条件不同也会使资本收益率大不相同,此时的资本要素流动会造成不发达区域资本要素更加稀缺,经济发展更加困难。第三,区域均衡发展理论显然是从理性观念出发,采用静态分析方法,把问题过分简单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客观现实距离太大,无法解释现实的经济增长过程,无法为区域发展问题找到出路。

三、结构主义区域非均衡增长理论

20世纪50、60年代,结构主义者从结构变革角度分析和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不发达和向发达状况转化问题。这一理论体系的主要代表有刘易斯(Lewis,W,A.)、缪尔达尔(Myrdal,G.)、辛格(Singer,H.W.)、普雷维什(Prebisch,R.)、赫希曼(Hirschman,A.O.)和钱纳里(Chenery,H.B.)等人。其中主要的理论有以下几种:

(一)“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理论

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Myrdal,G.)在其《经济理论和不发达地区》(1957)一书中,提出了“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理论,强调“扩散效应”和“回波效应”的作用。缪尔达尔提出,不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存在着一种“地理上的二元经济”,即经济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并存的二元结构。由于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之间不断相互作用产生了不断增加的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使核心地区表现为一种上升的正反馈运动,而边缘地区则表现为下降的负反馈运动,由此产生和拉大了区域差异。缪尔达尔由此提出了区域发展的政策主张“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政府应当采用不平衡发展战略,通过发展计划和投资,优先发展那些具有较强发展势头的地区,以求得较好的投资效率和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

也要防止累积因果循环造成地区贫富差距的无限扩大,这时需要通过一系列特殊的区域经济政策,刺激落后地区的发展,缩小区域经济差异。

(二)不平衡增长理论

赫希曼(Hirschman,A.O)在《经济发展战略》(1958)一书中,同意发展中国家必须进行大规模投资来突破贫困的恶性循环的观点,但认为把投资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平衡发展战略不能解决投资决策机制问题。一个经济发展战略必须首先解决投资决策机制问题,才有可能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推动经济增长和发展。鉴于这种思想,他提出了“引致投资最大化”原理和“联系效应”理论来解释。他认为,投资项目序列中的偏好应当是“引致决策”最大化,即能通过自身发展“引致”其他项目最快发展的投资项目。在把“引致决策”应用于经由“短缺的发展”和经由“超能力的发展”的选择中,推导出两个诱导机制:一个是投入供应、派生需求或后向联系效应;一个是前向联系效应。这样一种“联系效应”就是新的经济增长的有效机制。赫尔希曼认为,凡是有联系效应的产业,不论是后向联系还是前向联系,都能够通过这个产业的扩张而产生引致投资,引致投资不仅能促进前向、后向联系部门的发展它反过来还可以推动该产业的进一步扩张,从而使整个产业部门都得到发展,实现经济增长。同时他指出,在选择适当的投资项目优先发展时,不仅应当选择具有联系效应的产业,更应当选择联系效应最大的产业优先发展,这就是产业部门发展优先次序选择的技术标准,是不平衡增长理论的核心。

(三)中心―理论

发展经济学家普雷维什(Prebisch,R.)发表《拉美的经济发展及主要问题》(1950)一文,最先创立了“中心―”的结构主义分析范式[7]。“中心”与“”构成一个统一和动态的世界经济体系,表现为整体性、差异性和不平等性。不平等性是这一理论的关键和最终落脚点。在技术进步及其传播机制的作用下,“中心”与“”之间形成了不平等的国际分工,中心国家主要以生产和出口工业制成品为主,而国家则以生产和出口初级产品为主。中心国家享受着技术进步带来的所有好处,生产率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而国家则由于同质性和单一性的经济,除初级产品外其他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工业发展十分缓慢,资本品生产几乎是一个空白,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经济结构的转变过程来克服。弗里德曼(Friedmann,J.R.P.)[8]。进一步发展了中心―理论,把社会发展过程也纳入到思考过程中。按照弗里德曼的观点,中心区是创新活动活跃的地区,具有使区服从和依附的权威和力量。中心区通过优势效应、信息效应、心里效应、现代化效应、联动效应和生产效应支配着区。但是,这种趋势并非长期不变,到了一定阶段,由于中心与在权力分配上的不平等,会使中心和之间在文化、心里、政治、等方面矛盾尖锐化,争取发展过程优势的要求越来越大,必然伴随产生潜在的社会冲突,此时由于政府政策的干预,中心和界限会逐渐消失,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体化,各区域优势充分发挥,经济获得全面发展。

(四)威廉姆逊倒“U”理论

1965年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Williamson,J.C.)[9]通过实证分析方法,根据24个国家的截面数据和10个国家的时间序列数据提出来的一种假说。该理论认为,注重经济效益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是通过“一系列的不平衡”实现的。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区域间成长的差距将逐步扩大,呈现不平衡增长,但经过一段时期,地区差距将逐渐保持平稳。当经济进入成熟期以后,地区差距最终将会趋于缩小。这一理论将时间因素引入区域空间结构变动分析,注意到均衡与增长之间的替代关系随时间推移呈非线性变化,强调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时期增长对均衡的依赖。这种运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规律达到平衡发展的目标,也成了区域规划实践的重要指导思想。

(五)评析

结构主义区域经济非均衡增长理论的贡献如下:第一,不平衡增长论强调资源稀缺对经济发展的约束,提出资源应合理配置这一重大课题,这是比较符合发展中国家现状的,抓住了经济发展初期各种问题的关键。第二,不平衡增长既强调了经济计划的必要性,又特别强调了市场机制的重要性。第三,不平衡增长论提出的“引致决策最大化”原理、“联系效应”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国民经济各产业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人们从总体上和局部上认识一国的经济现状与特点,对于私人投资者和计划工作者制定正确的经济决策,提供了一种理论依据和有效的工具。第四,不平衡增长论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发展路线或新的思路,它告诉人们,各个国家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发展道路或战略。缺陷如下:第一,不平衡增长理论低估了产业部门间不平衡增长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经济总体发展不协调或结构严重失衡;资源稀缺可能会产生垄断,阻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第二,高估了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的作用,忽视了其市场残缺不全、价格刺激反应不够灵敏等问题。第三,该理论更多地关注结果――倒“U”的终点,忽略了从初始到成熟的这一过程中,地区差距可能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所带来的经济停滞的高昂代价。第四,非均衡增长模型片面地强调了累积性优势的作用,忽视了空间距离、社会行为和社会经济结构的意义和作用。

四、结构主义区域均衡增长理论和区域非均衡增长理论的关系

赫希曼认为平衡增长与不平衡增长是从不同角度、不同时期、不同阶段考虑问题的;所以他指出,“在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引起平衡增长可能性的正是过去不平衡增长的经历”。由此可见,赫希曼强调不平衡增长,目的还是要实现更高层次和更高水平增长,只不过平衡增长是目标,不平衡增长是手段。关于这一点,斯特里顿、辛格(Singer,H.)等人也持相同看法[10]。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图,绘制了区域平衡增长和不平衡增长的路线图,如图1。平衡增长的路线是一条直线,且较短;而不平衡增长是一条曲线,并且较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在不平衡增长和平衡增长路线之间可能存在一种“校正”机制。当经济体按照不平衡增长路径发展,并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产生一种“压力”,迫使经济体采取措施,从而返回到平衡增长的路径;当然,也许这里会存在一种路径依赖,所以必须是采取政府干预的政策。第二,不平衡增长和平衡增长路径虽然不同,但是其最终结果是殊途同归的,即都是使经济向某一目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