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施工扬尘总结

施工扬尘总结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施工扬尘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施工扬尘总结

施工扬尘总结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施工扬尘总结范文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市环境保护蓝天工程方案(20*~2010年)》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解决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确保“蓝天工程”20*年建设系统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市建筑施工20*年蓝天工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加强监管,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促使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任务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暂行规定》,落实工作职责,明确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总承包单位负总责,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必须制订具体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建立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所有工地要认真落实防止扬尘措施,严格按标准设置工地围栏,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污染;对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的覆盖率力争达到65%;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力争达到80%;主、次干道两侧的工地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冲洗出工地车辆车轮,减少工程车辆带泥上路现象;可以洒水的拆除工程必须洒水压尘,气象预报风速达5级以上时停止拆除作业;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城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三、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安监站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作进一步部署。提高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抓好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认识,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建立扬尘污染控制长效管理机制,为蓝天工程作出应有贡献。

2.大力宣传教育,鼓励全员参与。

各参建单位要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施工扬尘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建设;扬尘污染;控制

一、建筑施工扬尘的形成原因

1.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建筑施工现场由于道路未全面硬化或者路面散落沉积物由于过往车辆引起的扬尘。

3.建筑施工中的基础工程(边坡、基坑喷锚施工)、土石方工程(爆破、土方开挖)、结构工程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4.现场筛砂、砂浆制作等工艺流程所引起的扬尘。

5.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等在装卸、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及其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道路不平整或装载过量等因素造成的抛散。

二、制定严重污染天气下的应急措施

目前雾霾天气呈高发、多发态势,而扬尘又是引发雾霾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保证在雾霾天气出现后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措施缩短雾霾的持续时间、减小雾霾造成的危害,建议制定在雾霾出现后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环保部门对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将应急相应划分为两个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 在二级预警时,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规程》要求,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全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尽量减少室外露天作业。当达到一级预警时,除按二级预警措施执行外。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三、建立长效防尘机制

(一)建章立制、综合评价

1.制定相关地方法规和标准,执行许可制度

相关部门应针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土石方及主体施工应制定统一的施工要求,核发施工手续,并将降低扬尘污染措施的可行性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

在既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土石方、主体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扬尘污染进行评估,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其中必须包含具有可操作性的防尘措施。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时将施工方案上报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实行施工企业综合评价制度

根据总承包企业及土石方等相关分包单位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施工项目的过程状况,定期对相关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对管理水平较高,措施完善的企业实行诚信加分,对管理不到位,施工过程中防尘状况较差的企业实行淘汰清除制度。

3.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处罚制度

对已开始施工的各类在建项目联合相关部门实行动态监管,将防尘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巡查内容,对多次出现违反扬尘防治要求的项目,制定相应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停工整改的处罚措施。特别是多次因为扬尘引起群众投诉的项目要从重处罚。

(二)明确相关单位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组织责任单位,应明确工程项目扬尘控制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制订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并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施工扬尘控制方案的具体实施;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扬尘控制各项措施的落实;合理安排工期,将包含扬尘控制内容的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费按规定支付到位;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做好现场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不得降低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标准。

2.施工(总承包)单位扬尘控制的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扬尘控制的实施责任单位,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针对周边环境并结合现场管理规范制订扬尘控制的措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做好扬尘控制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扬尘控制的措施,确保各项扬尘控制的措施落到实处;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冲洗设备,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确保泥浆不外溢,车辆不带泥上路;开工前完成场内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堆放场地硬化,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防尘措施,积极改进施工工艺、降低扬尘污染。

3.监理单位扬尘控制的责任

监理单位是扬尘控制的监理责任单位,应加强日常检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立定期检查及日常巡查制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控制方案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对未按标准和要求执行的工程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责令整改或停工。

4.劳务企业防尘责任

劳务单位中的从业人员作为在建项目施工过程的直接参与者,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作为劳务企业,应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宣传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使防尘意识和防尘措施能够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其次,配合总包单位改进施工工艺工法,主动提升自身从业水平,尽可能地减少因为工艺流程而造成的扬尘污染。

5.监管部门的防尘责任

为规范建筑施工领域扬尘污染的防治措施,进一步落实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要求,各级各部门应打破部门限制。是否可考虑由人民政府组织本地住建、城管、环卫、绿化、环保、卫生、食药、交通、公安等部门统一协调、制定相应的工作联动机制,从各自领域对扬尘污染采取多路突破、全方位管控、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有利局面。无论从扬尘污染后的应急处理,还是建立防控扬尘的长效机制,通过横向到边的部门联动,达到扬尘污染纵向到底的治理效果。

(三)施工前严格审查、施工中动态监督、施工后总结提高

项目开工前,针对现场的道路硬化、洒水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存放及运输措施、土方及松散建筑材料的覆盖、车辆冲洗、现场围挡和其他针对特殊场所、重点部位的防尘措施进行逐条落实,以此作为下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该项目的防尘措施执行情况,防尘设施使用情况以及防尘费用投入情况作为日常管理的内容,将防尘设施、设备、场地布置作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内容。并建议将项目的防尘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作为创优的必须条件。对于商混企业的生产过程,可由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标准化设施规定,将防尘的硬件投入作为投产或继续生产的前置条件,生产过程中可参照施工项目执行动态管理。

施工过程结束后进行防尘综合评价,将防尘措施完善、防尘设施齐备、防尘费用投入到位、防尘效果较好的项目进行通报,加诚信得分;反之则扣减诚信得分。将多个项目因为防尘较好而加分的企业建立良好企业信用名录,将多个项目因为防尘较差而扣分的企业实行环境保护重点监控,连续监控三年的企业建议清除本地建筑市场。针对商混站,在一个生产周期(建议以一年为一个计算周期)后可按照施工过程结束后的情况进行评价,以此评价结果作为商混企业诚信体系加分或扣分的依据。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强调社会主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建筑施工领域防治扬尘、保护环境势在必行,这不仅是改善我国居民生活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国建筑行业从粗放施工到集约经营转变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施工扬尘总结范文第4篇

今年我们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建筑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强化建筑队伍资质管理工作,对于无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承包范围的施工队伍,决不允许承包建筑工程任务,对来我县施工的外地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了进沧进冀备案手续。同时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督导企业加强自身的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按规定为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保证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住建局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明确了检查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为顺利开展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及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传达、安排布置到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促使企业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坚决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三个关口,密切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建筑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二是严把责任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严把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缴纳和监管关。

1、县住建局对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按职责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

2、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做好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要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做好砂石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管理,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照的土方、运渣车辆进行土方开挖和渣土运输。

3、施工企业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4、监理企业应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管范畴,将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县住建局报告。

突出抓好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扬尘治理宣传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

1、施工现场围挡。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治、美观,外立面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比例不得低于20%,突出景观效果;围挡内侧不得挤压物料。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大门应整洁、美观。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净高不小

于4米,门头及门柱按规定设置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及宣传标语等内容。大门口处应设置警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无破损,正立面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内容的条幅。各施工现场应在工地出入口处加装高清晰度的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出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保证视频装置正常运行。2、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土方、沙石堆必须进行覆盖,其他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绿化和喷水降尘管理。大型公建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3、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全面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避免撒漏。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严格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与使用。

4、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挂设定型化标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材料堆放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工程推行预制砂浆。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二是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行动。2015年上半年以来,我股共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季节性抽查及配合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120余次,检查涉及施工企业10余家,检查项目8个,发现安全隐患近30余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建管工程项目近35万平方米。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被查的每一个工程都集中讲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定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整改落实,要求各施工企业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监理核准后报我股室,并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加大对施工现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有效的确保了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一是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创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对施工、监理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县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严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审查。一是对不具备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禁承接工程建设;二是对未按要求做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其备案登记;三是对未按要求缴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工程,一律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施工现场实际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措施费缴入专户的情况;五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六是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四)推行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样板工程。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15年将加大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合理制定达标计划,引导一般企业开展安全规范化建设,推进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文明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并积极参加省、市样板工地文明工地的创建。二是各施工企业要积极争创省、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通过省、市样板文明工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把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辐射到每一个在建工程,促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施工扬尘总结范文第5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市住建委关于“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要求,继续深化建筑从业人员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着力培育具有较高素养的职工队伍,着力营造净化美化的内外环境,着力保障施工项目的优质安全,着力营造各方支持的和谐关系,着力构建文明施工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区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区建筑行业“文明施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建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为局办公室、建管处、质监站、监察大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深化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建设,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持续有效推进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考勤工作,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全区建筑企业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着力提升建筑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要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不定期地开展文体活动。要积极开展“文明班组、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培养和塑造职工讲文明、重礼仪、守规范、明操守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务工人员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努力营造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深化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按照《市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区住建局《关于印发〈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大力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严格落实现场围档设置、出场车辆冲洗等8个100%扬尘控制指标;全面执行《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进一步规范工地围档、封闭管理、内部环境道路、材料堆放、噪声及渣土处置、生产垃圾处理;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认真做好工地围档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刊载内容比例不少于30%;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积极配合保洁单位做好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的保持工作。

(三)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一是完善文明标化工地管理办法,改进文明标化工地的评审程序,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都纳入最终考评结果,完成由节点考核向全过程考核的转变,施工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穿整个施工阶段。二是加大《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应用力度,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体责任。三是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科技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动态监控,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建设各方主体要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全数创优夺杯活动,施工企业在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建设中“市标化工地”创出率不低于50%。

(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我局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定于6月下旬开展“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组织全区企业及部分外地企业开展学习、参观、观摩活动,着力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五)继续深化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施工人员要积极参加开展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活动,把文明施工争创活动与立功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的争先创优局面。将“优胜杯”评选结果可以纳入文明标化工地、优胜企业评选的业绩材料。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30日前)

制定活动方案,布置落实。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短信、宣传活动等形式,号召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文明施工主题活动。

(二)实施阶段(7月到9月)

1、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继续扎实推进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工作,做好现场信用信息归集和输入,各方建设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文明施工主体责任。

3、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各施工企业组织企业内部“树标杆、学标杆”示范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4、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各项应急处置,有效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5、督促指导在建建筑工程运用工地封闭围档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6、积极开展文明标化工作评审及“优胜杯”创建活动。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到9月)

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根据《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选标准》、《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浙文明办〔2014〕8号)等相关文件和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我局将在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抽查,重点检查挖土阶段项目在扬尘控制、围档美化及其他文明施工情况。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到12月)

1、对申报文明施工“优胜杯”的候选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2、对文明标化工地进行评审。

3、总结活动经验,提出新的目标与要求,把文明施工全面引向深入。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该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全面落实工作措施。

(二)要加强对各工程项目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到施工一线进行指导督查,帮助项目部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为“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