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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总战略和建设“平安”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努力,使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存在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从11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个整治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取得人民群众对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组织人员重点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出租房较集中的区域,宣传有关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规定和安全使用房屋的知识,提高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要从保障房屋承租人自身安全和利益出发,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方案于12月1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市衢化路272号市消防支队,联系人:陈巨生,联系电话、传真:3080605)。要结合排查整治情况,对《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标准(征求意见稿)》于1月20日前提出修改意见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根据各地实际出台辖区的整治标准。
(二)排查摸底阶段(1月至3月)。各县(市、区)政府要统一组织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商、电力、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整治工作组,负责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安全监管站等基层单位和村(居)委会,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专管员、协管员等队伍的作用,对本辖区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填写登记表(附件3)。要将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出租房列入整治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附件4),建立台帐,健全档案。要认真剖析,针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签订整改责任书,落实整改责任。各地出租房排查摸底的情况和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出租房情况,于3月31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4月至9月)。各地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督促房屋租赁双方签订协议,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纳入整治的出租房存在火灾隐患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地要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烟雾报警、简易喷淋、救生缓降等消防安全技术,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改善出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市政府将组织专门工作组,指导帮助整治。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建设、规划、工商、电力、房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出租房违法行为。流动人员多、租赁需求大的区域, 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第2页
要通过建设员工公寓等办法,统筹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各县(市、区)整改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对本地区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要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各地检查验收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10月31日前向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全市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全省出租房火灾频发,我市也时有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教训,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市政府建立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要根据省消防总队要求和我市实际抓紧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并加强对各地组织实施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份内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防火委的作用,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努力提高街沿街业户、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夯实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基础,尽快实现商业街消防安全形势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目标和工作任务
针对街消防硬件尚不完善,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以消除居民用电、用气不规范,违章搭建、消防通道不畅、消防水源不足等火灾隐患,增强居民消防意识为目标,由区、街两级财政共同投入,对商业街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逐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商业街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和长治久安。
主要整治内容:1.消防设备、设施缺少、损坏,街内店铺燃气、用电安全隐患;2.街内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垃圾死角、停放车辆等影响疏散的安全隐患;3.街内经营商户消防安全意识差,自救、逃生技能缺乏等安全隐患;4.人员力量、资金投入缺乏,体制机制不畅等管理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
1.负责本次集中整治的牵头抓总工作,负责整治经费的审核、拨付。
2.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组织街巷内商户开展消防演练。
3.负责协调组织公安、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对街内业户、居民的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区消防大队(历下公安分局)
1.负责对街内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火灾隐患,并分析汇总。
2.加强消防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责令沿线业户做好以下消防整改工作:一是对小餐饮场所内电气线路进行穿管,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二是使用市供气部门符合相应标准的专用瓶装液化气,厨房安装乙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有效隔离;三是主体建筑应满足二级耐火等级以上要求;四是厨房按照3.6米距离设置简易自动喷淋设施和独立式自动报警装置;五是油烟机每天一清理;六是小旅馆二层及以上的每个房间配置一条逃生绳,每个房间安装独立式自动报警装置。(泉城路街道办事处配合)
3.悬挂、张贴各类消防安全标识、警示、提示牌板,监督、指导各业户对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九小场所“一懂三会”的基本内容,员工达到10人以上的业户开展灭火疏散演练,保证疏散通道安全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区安监局配合)
4.每周在街内至少组织两次执法检查,查处各商户消防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定期对消防巡查员进行培训。(泉城路街道办事处配合)
(三)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1.加大投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房进行改造。
2.联系供电部门整修改造街外部区域的民用、商用、公用电气线路,增设漏电保护器,论证检测整个区域公用、民用、营业场所使用的电力总荷载,达到电气线路敷设规范、电力荷载符合要求。(区市政局配合)
3.对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人员疏散的隔离桩进行撤除,对街巷两侧占道经营的临时摊点及场所悬挂的牌匾、广告牌进行清除(严禁广告牌遮挡窗户);严禁各类机动车辆进入,科学划定街内住户非机动车辆停车区域并进行规范管理。(区执法局、公安分局配合)
4.街南北主干线撤掉垃圾筒,加大环卫保洁频次,增加保洁力量,街巷内垃圾随产随清,确保道路畅通。(区城管局配合)
5.加强日常管理,调整人员的配备,增加街管理办公室人员和环卫保洁员,安排专人加强小型消防车日常维护,确保随时能够正常使用。
6.建立起巡查工作责任和兼职消防员值班责任机制,对管理人员分工、责任、培训等方面研究详细的规章制度,报区安委会备案。同时,在现有力量的基础上,再合理调配、增加人员,对街实行24小时监管,督促业户和居民做好消防防范,一旦有火情发生,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警。
(四)历下交警大队
负责在街南北两侧设置机动车辆禁行标志。
(五)区市政局
利用街地下供水主管,在适当的位置增设3个消防栓,保证出水压力,并在每处消防栓设置一个灭火工具箱,放置必备的灭火设备,与消防栓配套使用。(泉城路街道办事处、区消防大队配合)
(六)泉城路商业街管委办
在泉城路街南口划出停放消防车辆专用停车位。
四、时间要求
(一)集中排查摸底阶段(6月21日-6月27日)。由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按照片区划分,对街内的所有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同时进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做到每家每户检查一遍,每家每户制定一套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8日-7月28日)。按照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对照整改措施,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督促各单位进行火灾隐患的整改。
(三)全面验收阶段(7月29日-8月10日)。由安委会组织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整改方案和建设标准,对所有场所进行集中检查验收。
(四)巩固总结阶段(8月11日-8月30日)。在全面验收的基础上,由公安、安监、消防、城管、执法、市政等职能部门和泉城路街道办事处、泉城路商业街管委办,对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确定长效管理的措施机制,最终研究建立起街安全方面综合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打造“平安历下”的重要抓手。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街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高压态势,扎扎实实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好商业街各类消防隐患。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清剿火患”战役顺利开展,成立街道“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剿火患”战役工作。
二、战役目标
(一)深入排查社会单位、社区火灾隐患,开展“回头看”,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和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沿街店铺、私房出租屋等单位的消防监管,及时联系相关执法部门,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各社区要全面摸排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建立和完善重点监控单位档案,对隐患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切实做到对火灾隐患的动态数据底数清、情况明,对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机制,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进一步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使社会化消防管理走上系统化、模式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针对各社区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重点整治范畴,尤其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沿街店铺“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着力消除影响辖区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火灾高危单位。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私房出租户等。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私房出租户的检查力度,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等场所存在的建筑耐火等级低、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未经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四)群众举报和投诉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场所。对群众通过市长专线、网络邮件、电话信箱等渠道举报和投诉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尤其是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阻塞、封闭、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消防逃生通道等行为,逐一进行实地核查,情况属实的,应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应报告街道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治。
(五)已排查未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已排查过的区域、单位和场所全面开展“回头看”,严厉整治排查未整改、整改不彻底、整改完毕又回潮等现象,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月日)。各社区要对照街道通知,以“清剿火患”战役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集中动员社区力量,抓好消防隐患的排查整治。要全面动员消防单位负责人、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房业主进行自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机关各部门要到挂点社区加强督导,保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抓好火灾防控各项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2年月日至12月31日)。各社区在6月底前要进一步完善、上报街道统一的“三合一”场所摸底调查表。要结合五一、“九八”贸洽会、国庆、党的“十”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将未排查到位、已排查未整治等区域和场所列入重点,及时联系街道采取措施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阶段(2013年1月1日至1月15日)。各社区要对辖区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列入社区年终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清剿火患”是公安部、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领导务必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持续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抓手,在整治火灾隐患上出实招,切实消除每一个安全隐患。
(二)明确任务,强化督导。各社区要进一步明确、细化“清剿火患”战役的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消防“网格化”排查工作模式,不断健全以街道为大网络,居委会为中网络,居民楼、社会单位为小网格的“网格化”排查机制,明确每个网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责任区域和工作任务。发动网格内所有力量拉网排查,延伸管理触角,严防失控漏管。要利用“网格化”排查模式,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切实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小单位、小场所编列在册,纳入监管视线,实施动态监管。街道领导将带队检查一定数量的单位场所,积极参与“清剿火患”战役。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乡镇敬老院的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的实战水平、全面提高供养对象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础的建设水平等要求,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敬老院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全面推进编制“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修订敬老院消防规划,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等内容。
3.落实“六加一”措施。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院民。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全县所有农村敬老院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4.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各乡镇要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5.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和我省制定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督促敬老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各敬老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自我管理水平。
6.加强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动乡镇敬老院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企业、民间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推动乡镇敬老院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三)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要发动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类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工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辖区敬老院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阵地和户外视频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大力开展针对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敬老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100%持证率的目标。
(四)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全县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应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要集中开展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各乡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天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省、市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迅速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任务,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县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帮扶。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我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健全灭火应急求援体系,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增强我局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平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于年月25日进行全局消防安全检查。
2、排查整改。局属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反复排查事故隐患,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的“五落实”。与此同时,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局属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指导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安全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和事故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整改。尤其是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工作节点更要加强检查与督查,确保安全。
3、责任追究。要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和先进部门要进行表扬、总结,同时,对因管理失职、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直管公房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具体排查整治内容如下:
1、直管公房管理区域
检查直管公房非住宅、自管产业出租作为经营娱乐项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情况及场所消防安全情况;违章建筑(擅自加层、加高、扩建、占用公共消防通道)情况;改变房屋居住性质作为营业用房(含破墙开店)情况;用电、用火不当行为及其它危及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2、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
对受委托实施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指导、检查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共用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供配电系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和特种行业资格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以及是否按照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和交接的相关规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