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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省厅开展的“水政监察队伍素质提升年”、市局开展的创建文明行业和打造优质水利服务品牌活动为契机,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贯彻落实“三项承诺”、“六条禁令”,严格贯彻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使我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达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廉洁务实、监督有效、保障有力。
1、开展水政监察队伍网络规范化达标建设。中队是水政监察队伍的骨干力量,是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主力军,是水政监察网络的末端,在发现和协助查处水事违法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中队达标建设标准,切实提高中队规范化建设水平。
2、强化执法业务技能培训。要始终把学习培训作为强化业务技能的有效手段,认真落实培训制度,今年要组织1-2次全市水政监察人员参加的业务技能培训。认真选送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组织的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技能与技巧。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第四届全省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第四届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推动全体水政监察人员开展在职学习和岗位锻炼。
3、全面提高水政信息化水平。今年是水利现代化建设关键之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水利现代化主要内容,提高水政监察信息化建设水平。大队要继续将水事案件从立案、审核、告知到处罚决定、处罚执法等过程,全部实现网上运转,增强办案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中队要进一步落实好各类报表信息上报和简易案件查处,重要水事案件要及时上报。
二、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高水政监察工作效能
目前,我市水行政执法已形成了执法巡查、日常执法和专项执法活动相结合,上下联动、部门联合的执法模式。今年要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1、认真组织水行政执法巡查。要继续以《市水政监察执法巡查制度》为依据,开展好执法巡查。大队在重点做好本级巡查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各中队开展执法巡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中队要根据各自的辖区组织开展执法巡查,审批的涉水项目监管要到位,确保水事违法行为能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扭转事后查处与事前监管的根本转变。
2、深化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去年,我市积极开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很大成效。今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我市转发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各中队要在宣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内容和方式,加大对违法取水、破坏水资源、违反节约用水规定和违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行为的专项执法力度,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3、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执法巡查月”活动。各单位要在去年开展“学习培训和执法巡查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全体水政监察人员进行学习,深入领会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及相关要求,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通过自学和集中辅导,不断提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扎实开展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水事违法违章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形成合力查处水事案件。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执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水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坚持有案必查原则,对危及防汛安全、水资源安全、水工程安全等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到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部门干预、暴力抗法等情况,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多级联动,协同办案。
三、加强采砂监管,切实提高河道采砂管理能力
河道采砂管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危险性,当前要以采砂管理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为抓手,全面推进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1、继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是维护河势稳定,确保防洪通航安全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大队对重要水域、易发非法采砂江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沿江各中队要积极配合,中队要坚持每天巡查一次。充分发挥与海事、地方公安、长航公安、港政、渔政建立的联合执法平台作用,特别是要借助海事的执法力量,努力营造打击非法采砂的良好氛围。
一、做好水事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行政许可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县河道管理办法》等水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以3月22日至28日的第十七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二届中国水周纪念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广泛宣传教育活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以副县长余川生“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电视讲话,拉开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序幕,在××电视台新闻报道2期,在“××水情”和××县水务局政务信息网站上新闻报道3次,共4篇文章,黑板报宣2期;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县内主要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6条,到××水乡、昌裕糖业有限公司等各类取用水大户和企业厂矿发放宣传单2000份,张贴宣传画40幅。与××水乡山泉公司合作,在19升饮用水桶上制作张贴“珍惜和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宣传标语共1000条(只桶),此法面广且可长期重复使用。召开各种宣传培训、座谈会议10次,参加人员120人次。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各族人民对水事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认识到了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重要性,增强了水法制意识,全县各族人民逐步树立了“水商品”观念,为我县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水政执法监督力度,逐步规范水事秩序
1、开展全县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源地安全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专项监管检查工作,以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为鉴,把水资源保护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保证水资源和饮用日常监管各项措施落实,根据根据普水政监﹝2009﹞3号《普洱市水政监察支队关于开展全市水资源保护和饮用水源地安全监管水政执法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2009年3月23日至5月20日,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6个乡镇勐马自来水厂等8个厂矿企业取水地点,进行了专项和专项整治。通过执法检查,未发现擅自取水和破坏水源地行为。。
2、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普水政监[2009]4号《转发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关于全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部分项目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7日,县水务局组织水政执法人员、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共10人,对我县的在建中型工程—国际界河治理项目南马河段、景信尼别大沟的工程建设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在现场检查工程实物量的基础上,检查人员重点对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质量检测的资料检查和查阅,通过检查组检查和认定,认为国际界河治理项目南马河段和景信尼别大沟工程建设中没有因单位责任而造成的质量事故,项目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和质量检测工序均按规定和程序进行,规范、合法。
3、对取用水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改委15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6月13在市水务局、市发改委组织下,参加了对公信乡糯懂村糯懂水库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经审查,糯懂水库建设项目取水规范,符合相关规定,可作为下步办理取水许可法律依据。
4、今年1—6月以来,对80户取用水户进行水资源执法检查15次,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警告10起。对60户河道采砂户进行执法检查18次,处罚无证采砂1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警告20起。
三、严格审批水行政许可,加大水行政事业性夫费征收力度
依法征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上半年,全县新办理取水许可证1套,年批准取水量5000m3,审验取水许可证43套,批准取水量3.6万m3。上半年全县征收水资源费24.99万元,征收水费50.45万元。审验河道采砂许可证10户,批准采砂量5万m3,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1.2万元。
四、下半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水事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加强全县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查办水事违法行为,严格征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
Abstract: Strengthening the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of water policy monitoring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legal system and promo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reform and development. Carrying out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of water policy is the requirement that "Water Law" and water regulations; is the requirement to improve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is the requirement to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water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and improve law enforcement; is the requirement to establish sound operation mechanisms of law enforcement, also is the requirement to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Therefore, combined with actual work, some superficial views on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of strengthening water administration monitoring are talked about.
关键词:规范化建设;水资源;水利事业
Key words: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water resources; water conservancy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03-0135-01
1我市水政监察队伍现状
随着水利地位的日益提升,围绕水的问题而发生的水事关系、水事矛盾和水事纠纷问题与现象也日益突出,不时困扰着人们的正常生产,也干扰着水事行为的正常进行。为了强化水利执法体系,经市编委批准,市水利局于1993年成立了水政科,作为水利专职执法机构,使水利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到2009年,全市共有水政监察员80多人,其中大专学历12名,中专及高中学历25名,初中学历18名。他们大多数是从事水利工作多年,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丰富的水利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思想素质和水政监察工作的基础,自上而下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水政监察执法队伍和执法网络。几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水政监督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对《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对水政监察有了一定的认识;二是建立了一支自上而下的水利执法队伍和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了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在水事立法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及时处理了一些水事纠纷和违反水利法规案件。其中较大的违反法规案件36起,一般水事纠纷74起,为水利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有力保障作用;四是通过实践,使全市上下达成了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的共识,水政监察工作作用愈见明显,在政府、社会的地位愈加突出。
2水政监察工作存在问题浅析
舒兰市水政监察工作已经开展十七年了,在基础、管理、立法、执法等各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宣传不广泛,认识不到位由于水政执法工作刚刚转入正轨阶段,宣传工作还受到了区域和时间的限制,人们对《水法》及配套法规的了解远没有《民事诉讼法》、《刑法》、《土地法》等一些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有的甚至还不知道有《水法》,对其内容更一无所知,对水行政执法更是感到稀奇和惊讶。因此和水政监察工作相抵触的现象时有发生。
2.2 执法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水政工作是一项艰巨工作,由于水政监察人员大部分来自于水利第一线,而这些同志往往是水利工作经验有余,水利法律、法规知识不足。特别是一些乡(镇)基础工作的同志还不了解水政的内容、要求及规律,缺少一定的执法素质。
2.3 水政执法作用发挥不够目前,由于水政执法队伍主要是专兼相结合的形式,但由于不少部门把防汛抗旱、水产、水保等水利正常工作当成硬任务,而把水政监察则看成是陪衬或份外工作,特别是当遇到一些棘手案件后更是躲着走,往外推,因而形成了“专职不专、兼职不兼”的局面,不能很好地发挥水政执法队伍作用。
2.4 水行政执法力度不强,行政干预严重水行政执法机构是代表国家行使水权意志而进行的管理和组织活动,它所担负的调节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都既体现了法律的准则,也体现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志,既有司法职能,也有行政管理效应,二者互为作用,互为一体。但是,从实际上,在水利执法工作中,往往存在着行政管理与法律执法相对立的现象,行政干预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特别是近年来,类似此种情况时有发生。
3加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实践证明:加强水政检查规范化建设是贯彻执行《水法》的需要,是加强水行政管理和水利建设的需要,是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实现跨世纪发展的需要。为此,要加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使水行政执法工作顺人心得民意水利事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事业,是农民百姓的切身大事。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加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到百姓那里去,使水政执法工作顺人心、的民意,在百姓那里扎根立足。要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社会各界,向广大农村进行广泛宣传,不仅使水利工作者,也要使各级领导干部,人民群众都能树立起“大水政”的概念,树立起水政工作的强弱决定水利事业兴衰的意识,树立起水政监察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进退的思想,从而进一步扩大水政执法工作的影响力,摆正水政监察建设工作的位置。
关键词:船位监控系统;水政监察;执法船
Application of Ship Position Monitoring System in Water Administration and Supervision Ship
TUO Qiuyan,WANG Fei
(GuangZhou Marine Engineering Corporation,GuangZhou 510250)
Abstract: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composition and functions of ship position monitoring system and proposes an appropriate ship position monitoring system for water administration ship after analyzing the selection of communication link and supervised terminal, workflow and expense estimation etc.
Key words: Ship position monitoring system;water administration and Supervision;Commanding ship
1前言
船位监控系统是指依托国际移动卫星组织Inmarsat-C/MiniC 通信系统、陆地GPRS/CDMA基础网络通信系统或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等信道设备,综合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管理信息系统(MIS)实现对作业船舶各种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的综合系统。
2系统组成及功能
完整的船位监控系统由执法船舶(或指挥船舶)、作业船舶、信息传输网络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等组成。执法船舶是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及管理中心,其上的监控设备主要包括:通信链路及监控服务器、显示单元、CTrack™ Marine综合平台软件等软硬件设备。
作业船舶是本系统的受监控点,其上的监控设备主要有:GPS设备及AIS设备终端、GSM/GPRS/CDMA船载终端、Inmarsat-MiniC站终端等硬件设备。
在整个系统的运行中,执法船舶通过Inmarsat卫星系统等信道设备建立与作业船舶的双向数据通讯链路,向作业船舶发送各类控制指挥报文,作业船舶将执法船舶要求的各种航行及作业信息回传到执法船舶。执法船舶接收到作业船舶发送的信息后,解析、存储于系统数据库中,并标示船位、状态等信息于显示系统,便于执法人员直观的监控各类信息。
船位监控系统可实现如下功能:实时监控各作业船舶;获取作业船舶的名称、符号、当前经纬度等;让特定组别船舶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自动报告位置、航速和航向等信息;实时呼叫船舶位置(包括群呼、组呼、单呼和按地理区域呼叫)等。
3船位监控系统在水政监察执法中的应用
珠江河口水域是广东省河砂开采的主要区域。对珠江河口水域河砂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河砂开采的良好秩序,保护合法采砂者的利益,是水政监察执法船舶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般情况下,当作业船舶在进行作业时,执法船舶及管理机关需要及时了解作业船舶的具置、航行情况、是否到达指定工作区域、具体停留时间等信息,以实现对所管辖水域的全天候监控管理。传统的水政监察执法采取人工目视直接监管、轮巡值班等方式,往往耗费大量人力、财力,而且执法周期长,效率低。
因此,根据河砂开采过程中水政监察执法的特点,在珠江河口水政监察执法船上应用适合的船位监控系统,实现对珠江河口水域河砂开采活动的高效监督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3.1通信链路及监控终端的选取
根据执法船舶所要求的管辖范围,监控终端可选择采用卫星信道的Inmarsat-MiniC站(内置GPS)终端、采用VHF信道的AIS设备(内置GPS)终端或采用GSM等蜂窝信道的GSM/GPRS/CDMA船载终端。
MiniC站的特点是可覆盖全球,且执法船舶可主动获得作业船舶的信息,但后续通信费用相对较高;AIS设备的覆盖范围为VHF范围,执法船舶可主动获得作业船舶的信息;GSM/GPRS/CDMA船载终端的覆盖范围则为GSM/GPRS/CDMA无线网络信号覆盖范围,执法船舶需有作业船舶的GPS号码后,被动获得作业船舶的信息。
珠江河口执法船主要管辖珠江河口水域,该水域属我国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其区内各种民用无线通信信道设备建设齐全,中国移动/联通等无线通信运营网络如GSM/GPRS/CDMA等,均建设得十分完善、成熟,无线网络信号具有极高的覆盖率,基本上实现了全区域信号覆盖,因此可选用GPS设备及GSM/GPRS/CDMA船载终端。系统体系结构图如图1所示。
3.2工作流程
根据前文介绍和分析,珠江河口执法船监控终端选用GPS设备及GSM/GPRS/CDMA船载终端,则船位监控系统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3.3费用估算
执法船舶监控中心的配置包括监控服务器、综合平台软件及显示单元,初始建设费用约30万人民币。作业船舶监控终端选用GPS设备及GSM/GPRS/CDMA船载终端,每套约1万元,可实现监控范围为GSM/GPRS/CDMA无线网络信号覆盖范围。
4小结
船位监控系统的配备,将使得珠江口海域各采砂企业的采砂船全部纳入监控,可及时、有效地获取每艘采砂船的实时船位、识别采砂船所属的企业等信息,同时可实现越界报警,防止越界生产及进入非辖定区域采砂等违法情况的发生,实现全天候监控。
综上所述,在珠江河口执法船配备船位监控系统,将有效提高管理执法水平,在实现对水域的有效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梁东业,谭德宝,宋丽.空间信息技术在水政监察执法中的应用研究
[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0-1,27(1).
第二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包括:
(一)对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对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制:
(一)本厅水政水资源处负责对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和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进行执法监督;
(二)本厅行政许可办理机构负责对被许可人从事相应行政许可事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指导;
(三)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室负责对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厅水政水资源处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事前审查制度和备案制度。
本厅制定的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在前应当经过水政水资源处审查。
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报本厅备案。
第六条本厅实施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应当在做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报省监察厅驻水利厅监察室和水政水资源处备案。
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在做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报本厅备案。
第七条本厅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在管理权限内按照以下职能行使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权:
(一)水政水资源处负责对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核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水土保持处负责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占用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批、洪水影响评价书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河道采砂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八条本厅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应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必要时也可委托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
(一)被许可人是否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
(二)被许可人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确定的范围、地点、期限、数量、方案等从事许可的活动;
(三)被许可人对行政许可提出的有关要求、措施是否落实;
(四)纠正或者查处被许可人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九条本厅行政许可办理机构通过下列方式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书面检查;
(二)抽样检查、检验或者检测;
(三)实地检查。
第十条本厅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应当督促被许可人建立自我检查制度,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相应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并建立监督档案,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归档备案。
第十一条本厅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对被许可人进行行政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二条在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发现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责令被许可人停止活动,限期改正,并加强跟踪检查。
第十三条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应当公开进行。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行政监督检查时,应当将行政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行政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监督检查记录允许公众查阅。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厅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有权向省政府法制办或者省监察厅投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州市水利(水务)局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有权向本厅投诉、举报。
本厅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电子信箱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下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厅水政水资源处提出处理意见,本厅依法予以撤销:
(一)行政许可决定明显不当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其他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