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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业认同;问题;收获;影响因素;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0-0215-02
专业认同是指学生对所学专业的态度,即能够接纳和认可所学专业,并伴随有相对积极正面的评价。包括专业认知、专业情感、专业意志和行动等几个方面。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专业认同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一些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较高、社会认同度较高的领域,而对于社会工作这一新兴专业的研究很少。既有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多采用问卷方法进行调查分析,少有采用访谈进行;在研究地区的选择上,多选择北京、武汉等一些大城市的开设社会工作专业院校为研究对象,而对中西部社会工作院校鲜有研究。社会工作学生对本专业的认同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发展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同时对于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和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方法
本研究选取笔者所在的M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为研究对象,采取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两种方法进行。作者设计了一个包含20个问题的问卷,经过对问卷反复审核后,随机发放了80份问卷,最后回收有效问卷77份。然后在完成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选出8个典型案例作为个案访谈的对象。
二、调研结果
经过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笔者发现,目前该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在专业认同上整体程度不高,并且存在着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在专业认同中存在的问题
1.对专业的从业领域认知模糊
对于“社会工作者是干什么的”这一问题,在一些同学认为“和居委会大妈差不多”(G,男);还有一些同学虽然了解社会工作者助人这个大致方向,但是具体从什么层面,针对什么人、提供什么帮助,大多数人则说不清楚。社会工作是多角度多层面开展的工作,涵盖多个助人领域,由于涉及对象太广、层次太多,可能导致同学们对专业的从业领域认知不清。
2.社会工作者的形象被过度拔高
社会工作者存在着被“圣人化”的倾向,在很多同学眼里它“是一个非常高尚的职业”(F,女);在专业教育过程中,一些教师不适当地夸大了社会工作者能力与责任,把社会工作者当成全能的人,所以一些学生觉得“做社工太难了,我做不到,我不具备那个价值观”(G,男)。在开展实务过程中,案主问题的复杂性、服务结果评估的不确定性等因素都有可能使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对未来从事相关职业的预期下降,正如访谈对象所说:“短期内我可以做到,但是一直做下去,而且取得的效果又不明显的话,我真的坚持不下去”(A,女)。
3.对于专业学习的兴趣普遍不高
70.5%的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兴趣普遍不高。他们反映最多的是一些诸如课程设置不合理、专业师资力量不足等问题。一些学生认为“学习是在浪费时间,不懂的还不如去问百度”(H,男);一些同学表示是“考研而不得不学”(A,女);而个别同学还产生了“专业无用论”,他们对自己的专业成绩要求就是“不挂科就行”(D,男)。有41.5%的同学表示不满意专业课程设计,有39%的同学不是很满意。一些访谈对象觉得“专业课程开设得太水了”(H,男);①有些学生认为“什么都学,但是都学得不精”(E,女);一些同学觉得“在实践中学习的专业知识根本就没有用到”(F,女),这使他们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挫败感。
4.毕业后不愿意从事相关职业
目前,社会工作整体就业形势不被同学们看好。明确表明以后不会从事社会工作相关职业的比例占23.4%,还有67.5%的人持观望态度。有人将社会工作专业形容为“前景广阔,但是就业暗淡”(B,女);一些自认为是“悲观主义者”的学生,认为自己“有99%的概率不会做社工,除非没有办法”(H,男);一些同学表示会考虑做社工,但是“只是把它当成一个跳板,借它去寻找更好的工作”(A,女)。
(二)在专业学习中的收获
尽管该专业的学生在专业认同方面存在以上问题,但是经过几年的专业学习,他们有所获益,专业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能够正确看待专业学习的作用
只有8.9%的学生认为所学专业“完全派不上用场”。大多数学生认为所学的专业知识还是有所用途,尤其对他们自身成长的帮助最为明显。很多访谈对象表示通过学习社会工作,自己有了转变,特别是在与人交流、沟通等方面的能力有了进步:“我学会了换位思考,太棒了”(G,男);“我能够学着去化解与家人的冲突,对亲戚的想法也更为理解”(E,女);“尽管不做社工,但专业知识对找工作存在帮助”(F,女)。
2.基本不后悔就读此专业
只有18.1%的学生后悔就读了社会工作专业。在访谈中,除了其中1名因为在报考国家公务员中的专业限制而报考岗位有限的原因而觉得“被骗了”(H男),大多数学生都认为不后悔就读这个专业。尽管刚开始学习的时候对专业不满意、抱怨,但是随着专业学习的深入,心态趋于平和和务实,“既来之,则安之”是对他们心态最好的写照:“没有可以供我再选择的机会,后悔也晚了,还不如安下心来好好学习”(E,女)。
一、社工岗位的设置计划
1.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部门各设置1个以上社会工作岗位。
2.区儿童福利院至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3个。
3.全区各社区工作站、教体局下属各学校、卫生局下属各医院、卫生院各设置1个以上社会工作岗位。
4.电工厂社区、春龙社区、暨阳社区、一中、欧里敬老院、欧里昌坊村等作为社会工作的试点单位,每个单位各设置2个以上社会工作岗位。
二、社工岗位专业人员的聘用原则
聘用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位的,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应达到职位任职要求,并具备下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1.聘用社工师的,应当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2.聘用初级社工师的,应当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3.岗位聘用人员采用政府竞争性购买或相关部门在编人员内部聘用等方式进行。具体操作程序为:一是需政府进行竞争性购买社工岗位的单位,将所需聘用的人数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统一进行汇总后,呈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审核通过后,由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及相关用人单位进行招标。投标者原则上要求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但在目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够成熟时期,允许社会工作师个人进行投标。二是需在在编人员中进行内部聘用的单位,自行开展聘用工作,聘用结束后,将人员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备案。
三、社工岗位的薪酬待遇
1.购买性岗位薪酬待遇。年,需政府进行竞争性购买的社工岗位,按照每个岗位800元-1000元/每人·每月的标准,由财政列入预算,资金拨付至区民政局,并由区民政局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工资与绩效考核相对建设。
2.单位在编人员内部聘用薪酬待遇。对在编人员内部聘用人员,各单位可按照其相应专业资格给予一定的补助。
四、社工岗位的责任考核
聘用的专业社工人员应按照职责开展专业工作,并接受用人单位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的考核。对社工的考核内容,包括专业伦理标准、社工工作量标准、社工工作成效标准、自身建设成效标准等四个方面。
1.专业伦理标准:社工的专业伦理标准贯穿整个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过程。重点包含: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社工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尊严,在服务过程中,服务对象有权对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出决定。社工不应代替服务对象做决定。
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社工是值得信赖的,应对服务对象的一切隐私及相关资料做到保密。
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服务对象有权了解、知晓和自身相关的情况和服务的进展。社工应尊重服务对象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选择服务的权利。
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社工不应做任何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事,更不可,侵害服务对象的利益。
接纳服务对象。社工应平等对待服务对象,心怀同理,不歧视服务对象。
帮助服务对象寻求社会资源。社工应努力开发、协调组织和有效利用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来协助服务对象的发展。
尊重其他工作人员。社工应尊重其它社工、专业人士及志愿者不同的意见及工作方法。
热爱本职工作。社工应热爱社会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正确有效宣传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法规等。社工应向社会成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方针和法规,鼓励和组织服务对象积极参与社会事务。
2.社工工作量标准。对社工工作量方面的考核包括对社工基本工作量和专业工作量的考核。
基本工作量。基本工作量包括社工出勤状况、工作时间等内容。社工出勤状况考核社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社工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30小时,可采用错时工作制。
专业工作量。专业工作量包括服务对象建档率、服务对象见面率、一般服务对象周平均接触人次、一般服务对象周平均服务时间、个案周平均服务人次、个案周平均服务时间、个案工作表格填写、小组工作开展个数、社区工作开展个数、发展志愿者人数、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时间等情况。
3.专业工作成效标准。专业工作成效,包括专业工作质量评估、服务成果满意度评估及服务成果评估等内容。
专业工作实施质量。专业工作质量的考核,包括社工基本服务、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的专业工作质量。
服务成果满意度。服务成果满意度的考核,包括服务对象及其相关人员、相关用人单位、职能部门和组织对社工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认可度及评价等。
服务成果。专业服务成果的考核,指社工提供服务后服务对象的变化、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等。
4.自身建设标准。对社工自身建设成效方面的考核包括对社工的计划总结、学习培训、撰写社工专业个案分析的考核。
计划总结。社工必须有全盘工作计划、每阶段工作小结。填写社工工作基本情况表格,工作总结报告,提交用人单位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办公室。
[关键词]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本土特色
[作者简介]荣娥,湛江师范学院法政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硕士研究生,广东湛江524048
[中图分类号]C,659,2l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4-0193-03
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是实践性取向的教育,学生主要通过专业实践的过程内化自己的社工价值理念,获得专业态度,积累实务经验,掌握专业知识和方法,形成专业能力。实践教学是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的重要一部分,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核心。在借鉴国内外实践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主要就湛江师范学院近几年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经验,探讨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意义、实践教学模式的设计以及完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几点建议。
一、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意义
社会工作是专业化的助人服务工作,其实务性、操作性较强。它不仅限于在理论上构建一个理想社会,而且注重把理想付诸行动,服务社会与人群,用自身的行动创造和谐社会。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性取向,要求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要特别注重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通过专业实践的过程内化自身的社工价值理念,树立专业态度,积累实务经验,掌握专业知识和方法,培养专业能力。实践教学是社会工作教育的必修之课,是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重要环节。
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是有目标、有计划、强调多方面参与的一种学习模式,它既不是志愿者服务,也不是学徒式的训练,而是教育者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能力选择合适的机构,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通过老师和实习督导的支持和帮助,把所学的价值观、态度、理论及工作技巧应用出来,并不断反思、整合和内化,进而锻炼成为实干的、自主的专业社工的过程。
从社会工作的历史来看,实践性始终贯穿于它的发展过程,社会工作不仅起源上是实践的,作为一种谋生的职业也是实践性取向的,实践性是社会工作的本质要求,反映在社会工作教学上,那就是必须重视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因为实践教学兼具实践、体验、运用和验证的功效。社会工作技巧,更要求社会工作者有一颗高尚而纯净的心灵,因为相对于知识与技巧而言,学生是否具有乐于助人的专业意识和乐于奉献的专业价值观是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成败的关键,而社会工作教育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证明,这一专业意识和专业价值观绝不是仅靠课堂教学就能完成的工作,必须通过有效的实践环节才有可能达到。
二、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模式的设计
湛江师范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在总结国内外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湛江本土特色与学院资源,设计了以课程实践、社团实践、社会调查、社工实践和专业实习为基础的实践教学模式。
(一)课程实践
课程实践是指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教学部分,教师在对学生讲授了基本理论框架和理论知识后,将安排课程学时中的20%课时,让学生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训练,使学生能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达到逐步培养和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目的。比如在“团体工作”课程讲完团体工作的基本理论、主要模式和工作流程后,组织学生到学校、社区、机构中做实际考察,制定团体计划,开展团体工作,进行效果评估。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较好地掌握了该课程的核心理论和知识,同时较好地将理论知识转化为专业实践能力。
(二)社团实践
社团实践是指以学生社团为依托所开展的非计划、非预期的、非正式的课程,它与专业课程一起共同形成了学校课程的“实际课程”,是一个学校和专业不容忽视的重要课程。
笔者所在学院开发的社团实践包括三个部分:专业社团、义工实践和学生交流。第一,专业社团。笔者所在学院主要针对社工专业学生设立了社会工作协会,由热爱社工专业的学生组成,配备了专业指导教师,社团定期组织大量的专业培训、专业社会实践和分享。第二,义工实践。它要求社会工作专业每位学生,在每个学期利用课余时间到社区、学校、福利机构或社会工作机构进行20小时的义务工作,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义工实践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社会责任感、专业理念、专业实务能力。学生每次实践必须撰写义工日志,期末进行检查,并评出优秀义工进行表彰。第三,学生交流。主要与广东商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湛江教育学院等兄弟院校进行专业交流,分享实践经验,增长学生的专业见识,提高其实践能力。
(三)社会调查
所谓社会调查,是指应用科学方法,对特定的社会现象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发生的各种原因和相关联系,从而提出解决社会问题对策的活动。随着社会变迁速度的加快,个人或家庭在社会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很多社会适应问题,需要寻求社会专业人士的帮助。社会工作专业具有高度的实践性,如何有效应用社会工作原理与技巧来帮助案主,关键是要首先调查了解潜在案主的情况与其真实需求。
在第四学期,学生通过对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课程的学习,了解与掌握了社会调查的原理、方法和步骤后,由指导老师组织学生深入湛江社会开展为期两周的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调查湛江市民对社会工作以及社会工作专业的认知状况,使我们的调查对象对社会工作专业有一定的了解;第二方面是调查了解湛江市社区发展状况,为未来从事与社会工作相关的研究和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第三方面则调查湛江市社会工作机构及相关社会工作团体的情况。
(四)社工实践
社工实践是指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的实务性和操作性而组织学生深入社会,到社区、学校、民政机构以及各种政府部门、NG0组织中参与机构、团体中的社工实训或在实习基地开展社会工作,锻炼学生的社会工作实务技巧。在第三、五、六学期分别安排两周的时间,由指导教师带领学生深入社会考察。指导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在取得各方支持之下,开展社会工作实践。
每学期的社工实践,根据该学期的专业课程设置设定社工实践的大致方向。第三学期的专业课程为团体社会工作与个案社会工作,它是在学生学习了解团体工作的理论。模式与方法后,要求学生分组深入社会,了解社会需求,分组运用团体工作这一专业方法设计团体计划书,指导教师从中择优选出可行性较高的计划书,然后联系实习基地,获得基地支持后,组织学生分组开展小组活动,要求学生在每次活动开展前开会做好分工安排,活动后讨论总结,做好详细工作记录,填写工作日志,并运
用问卷、量表、访谈等方式进行小组效果评估,撰写评估报告。第五学期开设的专业课程有社区工作与家庭社会工作。相应地,在学生学习了解社区工作的理论、模式与基本技巧后,要求学生深入湛江各社区了解实际情况,然后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计划书,在社区根据社区人群需求开展社工实践。第六学期的专业课程是社会政策与福利机构管理,在该课程开设的同时,组织学生深入民政部门等政府机构或福利机构,了解我国社会政策的执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考察湛江福利机构的管理现状,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社会实践。
(五)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也即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为期两周。这是一个整合前三年学习成果的过程。可让学生自由选择在自己感兴趣的专业领域进行实习,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实务能力,在真正走向衽会之前锻炼自己的专业特长,明确自己的专业发展方向。这个阶段要求学生每天写实习日志,一周进行一次实习分享,实习前期撰写实习机构导向报告和实习契约,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评估、自我评估以及总结。
三、完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几点建议
尽管湛江师范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开设时间较短,但仍然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与诸位同仁的努力下,已兴建起一套成体系的实践教学模式。不过,笔者所在学院的这一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教学模式虽已初见端倪,但在实践运用中仍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这些不足之处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效果。要真正发挥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在社会工作教育中的作用,还需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督导和实习管理制度
实习督导必须有坚实的理论知识和很强的实务工作能办。必须改进现行的教师评价体系,把参加社会工作实务纳入教师评价的指标体系,鼓励专业教师从事社会工作实务,提高教师指导实务的能力;不断完善实习管理制度,成立社工实践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实践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工作,使学生实践真正落实到实处;建立一整套系统的实践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地评价督导和机构的工作成效,为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实习督导的选择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拓宽实践经费来源
目前社会工作学生开展实践,经费难以为继是一个有碍学生实践开展的难题。校、院方应充分发挥主体性,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筹措经费,建立以校内实践专用经费、科研经费为基础,校外有偿合作为主导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实践资金筹措机制,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保证实践教学的开展。
(三)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关键词:双重关系;效益主义;义务论;社工伦理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3-0073-03
社会工作者面临的专业伦理两难问题非常复杂,内容有所不同:针对服务对象、工作方法、政府政策、机构价值等,其中包括针对社会工作者自身的,即专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社会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不仅要扮演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还要处理好个人角色,因此,如何处理与服务对象关系显得尤为突出。
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主要是指:“专业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内与当事人可能会有不止一种关系,由于居住和工作的小区的性质,社会工作者与当事人除了专业关系,还可能会有一些社会上的、生意上的、经济上的、宗教上的或者其他方面的角色关系。”[1]
案例:
某位男社工员已咨商一位女性案主数周了,他告诉她从现在开始在每次咨商时,他们必须对彼此表现出热情(或温暖)且有感情的欢迎行为,因为这位案主的问题之一就是“无法与人亲近”,而他认为这样做有帮助,所以他们应该开始执行这个议题。
一、伦理困境以及案例分析
伦理困境主要是针对社会工作者,面临与案主的关系问题。具体而言:(1)社工与服务对象的性别不同;(2)服务对象的问题之一是“无法与人亲近”,问题敏感度高;(3)处理该案例时所用方法可能有违社工伦理手册的相关内容(即肢体接触);(4)社工处理该案例时,可能面临被怀疑是性骚扰或犯等问题。(5)社工认为他的选择是正确的,但更重要的,也是应该先做的是案主自决,征求案主对这样的服务技巧的态度。
二、理论视角
(一)义务论
以康德为代表的义务论分为行为义务论和规则义务论。前者将个人看作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所处的情境也具有自己的特点,相信人们可以通过人的良心和直觉来判断行为的对错。而后者则认为无论事情最终结果如何它本身都有对错之分。与效益主义不同,它强调个人行为是否符合这些对的道德准则的“特性”、“原则”。谈及个人良心和直觉来判断行为的对错,在五级伦理思考模式中提到:“专业人员做伦理决策时,完全根据个人良心的原则及个人的伦理意识,而不考虑社会、专业的价值或伦理,或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2]
义务论强调行动的动机,即动机―行动―结果(如图1)。而最高动机则在于当事人相信这样做是对的,换言之,如果当事人认为这样的动机是对解决自己的问题有帮助,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可以接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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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效益主义
效益主义即功利主义,它是以快乐为原则,提倡追求“最大幸福”,换言之,追求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效益最大化。与义务论不同,效益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
效益主义不仅会考虑这个行为的结果对服务对象本身的影响,而且还要考虑如果这样的实务工作情形普遍发生,对专业的价值伦理有怎样的影响,即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影响有多大。
效益主义被分为行为的效益主义和规则的效益主义。前者认为当一个人的行为能产生好的结果时,它就是对的。后者则认为当遵守一系列行为规则,能使一个行动产生最好的结果时,它就是对的。前者重视个人的行动判断,后者则更加宏观,重视某些行动规则,尤其是它们给个人行动带来的后果[3]。
(三)社工伦理守则
1.专业关系
《全国(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伦理守则》表明:“社会工作者不应该同当事人或前当事人保持双重或多重关系,以免有可能对当时人造成剥削或潜在的伤害。一旦避免不了双重或多重关系,社会工作者应该采取步骤,保护当事人,并有责任设定清楚的、恰当的、具有文化敏感性的界限。”(《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1999,1.06c)。与此同时,对督导以及被咨询的社工也有明确规定:“提供督导和咨询的社会工作者有责任设立清晰、恰当和具有文化敏感性的工作界限”(《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1999,3.01b)。这些标准明确指出了社会工作者面临的双重角色关系,使社会工作者在采取行动之前依据必要步骤进行提前设定界限,或者说尽量避免这类关系的出现[4]。
2.肢体接触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中关于肢体接触(Physical Contact)有明确规定:“如果肢体接触(例如:轻抱怀里或抚爱案主)的结果有可能对案主产生心理上的伤害,社会工作者不应与案主有肢体的接触。社会工作者在与案主有适当的肢体接触时,有责任设定一个清楚的、适当的,和具文化敏感度的界限,以约束类似的肢体接触”。(《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1996,1.10)由此可以看出,伦理守则中允许社会工作者与案主有一定的肢体接触,但是需要事先划定界限。
3.目标考虑
《中华民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中针对社会工作者工作动机和目标明确提到:“应以案主之最佳利益为优先考虑。说明:(1)阐明社会工作者的基本信念,应以协助案主达到最佳福利状态为目标。(2)社会工作者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每一个人均有动机与权力去追求更满意的生活。”(《中华民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1998)因此,社会工作者在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优先考虑如何能够使案主的利益最大化。
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伦理决策模式与步骤中,徐震、李明政也提到五级伦理思考模式,其中一个阶段是:“个人导向――专业人员的伦理决策的焦点是案主的权益,以避免侵犯案主的权益为优先考虑;做伦理决策时,不仅考虑社会的规范、法律,同时更考虑案主的需求。”[2]
由此可知,案主的权益是社会工作者伦理决策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因根据不同情境做出判断。
4.案主自决
《中华民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中提到:“应尊重并培养案主自我定的能力,以维护案利。说明:(1)阐明社会工作者的基本信念,要尊重每个人的尊严、价值与选择。(2)社会工作者相信每一个人均有自,应使每一个人有最大的机会去决定其生活方向。”(《中华民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1998)
《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中关于自我决定(Self-Determination)指出:“社会工作者尊重且促进案主的自我决定权,并协助案主尽力认定和澄清他们的目标。在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判断下,当案主的行动或潜在行为具有严重的、可预见的和立即的危机会伤害自己或他人时,社会工作者可以限制案主的自我决定权。”(《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伦理守则》,1996,1.02)
案主自决是相信案主有能力决定自己的事情,社会工作者帮助案主分析利弊,并不为他做出决定。但是,一旦关系到生命等重大事件时,社会工作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限制案主的自我决定权。
三、具体分析
(一)行为义务论视角
在行为义务论看来,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如果社工认为这种方式可以帮助案主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即使男社工希望选择的拥抱或热情的方式都可以被认为是允许的,因为行为义务论允许社工依据良心和直觉进行判断。正因为案例中的案主面临的是“无法与人亲近”的问题,其实质是沟通交流的问题,沟通的前提之一就是需要双方彼此都要热情真诚,而沟通交流的方式也有很多种,热情拥抱或者欢迎行为就属于其中之一。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沟通方式有些差异,在社工与案主都能够接受的文化背景下,如果这种行为有助于案主解决问题,也是允许的。然而,这种视角下,行为动机或者说其本身的良心都是基于专业关系,因为是想帮助案主解决问题,其动机是比较单纯的,因此专业关系方面会比较单一,主要就是与案主的工作关系。
(二)行为效益主义视角
行为效益主义认为,在保证多数人利益的前提下,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能够产生好的结果时,它就是对的。案例中,男社工的热情欢迎行为如果能够解决案主所面临的“无法与人亲近”的问题,并且不会产生其他问题,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被允许的,或者说是正确的。但行为效益主义视角下,存在以下问题:(1)如果这种好的结果只是针对案主个人,而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时,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换言之,行为效益主义的目标是“最大幸福”,保证多数人利益的前提下,需要大家都好才可以。(2)对“好”的判断标准因人而异,这是一个主观判断的内容,很难有一个统一确定的答案。就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而言,这种视角也会比较偏重工作关系,但是考虑角度不同,当专业关系中的集体与个人出现矛盾时,更多的是倾向于集体利益,而非个人福祉。
(三)社工伦理守则
双重角色关系是否一定会干扰专业关系,或者一定会与之有冲突?答案并不一定是肯定的。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很多角色,这些角色可能是同时发生,也可能是依次发生。在处理专业关系的时候,重点在于要将专业关系和其他关系区分开来[1]。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可能会存在有感情的拥抱或欢迎行为,但不能认为一个拥抱或者一个动作就会导致性接触或者与案主产生其他角色的关系,这样是没有理论根据的。此外,社工在处理个案时,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当事人的性格、处境、性别、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而不是法律或者规范中所要求的内容,社工是做“人”的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以案主的福祉为第一考虑内容。
社工采用的所有方法和技巧都必须是建立在帮助服务对象达到最佳结果的基础之上的,不可以有其他的意图或者目的。虽然在社工伦理守则中明确说明,特殊情况下的肢体接触是被允许的,但是需要事先征得案主的同意,即案主自决,由案主决定是否可以接受这样的欢迎仪式。如果案主接受,在保证界限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这样的技巧。反之,如果案主不同意,社工也不能一意孤行,要尊重案主的意见,调整介入方法和技巧。
(四)社会工作伦理的执行
社工若采用非传统的介入方法,正如Austin曾提到的:“如果你正在使用一些尚未被普遍采用的技巧,你将会需要在你所属领域中,来自其他专业者所接受或支持的理论基础。当你使用所谓的非传统方法来进行处理时,向同事们咨询就是非常重要的了,这主要是因为向同事们咨询,较容易找出自己可能会有的偏差。一些可能会被界定为所谓非传统的治疗技巧,包括有:要求案主脱去衣服;击打案主;或给予一些难以达成的任务。”这些已经被证实会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然而,在NASW伦理守则中,针对这些意见也做出了响应:“在一般认知标准尚未存在的实务工作新兴领域中,社会工作者应谨慎地判断,并采取必要之步骤(包括:适当的教育、研究、训练、咨询和督导),以确保其工作能力并保证案主免受伤害”[5]。因此,该案例中男社工在采取该技巧之前,已经完成教育、研究、训练、咨询和督导等必要步骤,则可以采取相应的技巧,但是应该注意界限,谨慎处理。
(五)伦理决策的步骤
作为社会工作者,首先面临的是社会价值的不断演进,男社工必须对案主所处的社会环境有清楚的认知,尤其是生活文化背景等,了解他想采取的技巧是否是案主能够接受的,避免对案主可能造成的伤害;其次,社工必须澄清自己的价值观,自己如何看待有感情的欢迎行为,自己必须清楚采取这种措施的动机和目的是什么;再次,将自己的想法与考虑告知案主,案主是否接受这样的欢迎仪式等。只有当案主完全参与决策的时候,价值伦理问题才会减少到最小,通过这样的方式澄清社工与案主的专业关系,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然后,社工要厘清自己的价值偏差,与机构同工、督导共同讨论分析,从而将伦理决策的个人因素减到最低;紧接着,经过考虑后,选择最适当的实务技巧、知识与能力来实施伦理决策后的行动,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最后,要进行反思和检讨,通过研究、咨询、督导等方式进行反思,了解自己的价值偏好,从而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2]。
四、讨论
从理论视角分析,我更倾向于运用行为义务论的角度进行分析,原因如下:一是行为义务论认为只要是能够帮助到案主的方法即可,它与《中华民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中“要以案主的最佳利益为优先考虑”的原则相符;二是行为义务论只针对个体本身,而行为效益主义需要考虑大部分人的福祉和利益;三是行为义务论更强调行动的动机和目的,真正能够从案主本身出发,做到“以人为本”;四是专业关系的双重角色,每个人的多重角色关系往往是在无意识中产生,但划分界限后,只要将专业关系与其他关系区分开,明白专业关系和其他关系的动机不同,找准真正的动机即可。
总而言之,在这个案例中,我赞同社工针对案主的问题采取热情或有感情的欢迎行为,但前提必须是经过研究、训练、咨询和督导等一系列必要步骤之后进行的,与此同时,在采取这样的技巧之前,应该与案主进行沟通,经过案主同意后,方可使用。在服务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度”,时刻分清楚专业关系和其他关系的界限,这表示自己要十分清楚所采用的方法目的是什么,更要让案主明白,不会产生误会或者歧义,防止移情或其他现象或关系的产生,如果发现有些偏离,需立即采取措施阻止或终止服务等。
如何分辨专业关系与其他关系的最重要的考虑方法是动机,动机不同,即使同样的行动,也会有不同的结果。在这个案例中,如果用Briscoe及Thoams的三种导向模式来分析,我个人更倾向于运用个案需求导向的方式,即社会工作者对其角色的认知,受其服务对象的需求与发展目标所影响。
参考文献:
[1][美]拉尔夫・多戈夫,弗兰克・M.洛温伯格,唐纳・哈林顿.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第7版[M].隋玉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30-132,142-146.
[2]徐震,李明政.社会工作伦理[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
[3]Mackinnon & Barbara. Kant’s Moral Theory, 3nded. 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2003.
【关键词】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供需矛盾;供需契合
目前,广西乃至全国社会正处于经济政治转型时期,在新旧两种体制转轨的撞击和摩擦中,社会原有结构失衡引发了诸多新的社会矛盾。这一社会矛盾的解决除了依靠政府行政政策,还必须借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理念和方法。2011年12月,广西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这一规划的提出旨在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社会工作人才支撑。但是广西社会工作的发展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较为落后,因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多。但巨大的需求与发展中的高校社会工作教育之间存在落差,一方面,没有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来满足社会对社会工作的需求,另一方面,地方高校培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面临着一系列就业障碍,无法学以致用。因此,分析广西社会工作人才的供需矛盾及建立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供需契合关系对建设广西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一、广西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供需状况
(一)广西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求现状
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现状,相对于社会的需求而言,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数据显示,专业社会工作者占总人口的比例,欧洲为0.6%,日本为0.5%,加拿大为0.22%,美国为0.2%,我国香港地区注册的社会工作者也占人口的0.17%;而在我国大陆地区,政府能够统计的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共45.3万,距离达到总人口的0.2%还差两百多万。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拥有1700万人口的上海却只有约三千名专业社工。广西区经济较发达地区落后,每千人口拥有社会工作人才数量少于0.5名,即专业社会工作者占广西区总人口的比例低于0.05%,是欧洲的1/12,日本的1/10,接受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占社会工作人才总量的比例低于30%,即不到8000人。就数量统计结果看,广西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缺口是巨大的。因此,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的提升空间非常大。
就需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岗位来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着非常广阔的前景。依据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口的就业岗位主要有以下7个主要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需求情况如下:1社区、家庭服务,2011年广西区城市常住人口的家庭户数达到1000万户,参照每500户家庭配置1名社会工作人员,需要20000名社会工作人员;2社会福利、救助,其主要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儿等特殊对象,参照1:150的比例,需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0000人左右;3教育辅导,其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和中学生,按照香港的比例,需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000人左右;4司法矫治,需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约1500人;5青少年服务,按照香港的做法,如果在城镇按照每10万人口建立一个青少年管理咨询中心,预计需要500个,约需要青少年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500人(按照每个中心5名工作人员计算);6就业服务,参照1:150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形式上就业服务领域需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约2500人。大概统计数据看来,广西区需要社会功过专业人才总数约为71500人。
(二)广西高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供给现状
20世纪80年代末,高校中就已经开始了社会工作的专业教学工作,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工作专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了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的需要,广西师范大学于2000年作为广西区第一所高校设立了社会工作专业。广西大学(2005年)、广西民族大学(2001年)、广西医科大学(2009年)、广西师范学院(2002年)、桂林理工大学(2005年)、广西工学院(2001年)、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2008年)随后分别开设了社会工作专业。
2012年八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为347人。桂林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2012年毕业生有31人,真正选择从事社工行业和从事相关行业的有5人,2人选择攻读社会学硕士,24人选择与专业不符的工作。另外七所学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大致与桂林理工大学一致。就八所高校的数据看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供给十分有限,与广西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需求形成反差。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供需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广西现阶段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需求大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供给与需求存在矛盾,形成这种矛盾的原因中包含了观念与认识方面的原因、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的因素,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原因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的原因。
(一)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处于初级阶段
我国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是从西方借鉴而来,由于经济基础和文化背景的差异性,西方社会工作理论并非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具体到广西区,差异更大。广西区高校成立社会工作专业不过13年,八所高校教师总人数75人,2008-2012年全广西区获得国项级课题9项,省部级课题23项,发表核心期刊125篇,其他期刊172篇,从数据上看,广西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确实处于初级阶段。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与社会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指出,广西区近期(2011-2015年)所需要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社会工作者的30%,即8000人,这一数字与2012年广西区八所高校毕业生人数347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倍数达到35。八所高校2008-2012年的实际招生人数分别为227人、347人、331人、348人、374人,招生人数有限决定毕业人数有限,故必存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有限对比社会需求的矛盾。
(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与社会需求脱节
广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存在培训质量水平不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底子薄弱,社工专业高等教育及大学生就业状况不乐观等问题。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中,90%左右改行干其他工作,造成了大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失,且广西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师资队伍总体水平偏低,学科、教材、专业实习和培训基地等不健全,培养的人才规模小、数量少,职业化水平较低。而《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指出高、中、初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比例达到1:3:6,才能基本满足社会工作实践的需要。这一比例就目前而言远远达不到。
(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供给与政府用人机制
目前广西在人才、引进、流动中存在着人才使用效率不高、市场机制不健全、体制改革滞后、人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存在体制等问题,人才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市场配置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引才、用才的人才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从而造成广西在人才竞争处于劣势,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虽然建立了初步的人才市场体系,但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尚未形成,市场机制配置人才的作用只对非国有单位起作用,对大多数国有单位尚未发挥作用。广西高校每年培养出约250名社工专业人才,但这250名具备专业化基础的毕业生因为没有相应的工作岗位和适当的薪酬等而纷纷转行,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相关工作的学生寥寥无几。
三、促进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供需契合关系的措施
社会工作的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源的支撑,结合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供需现状与存在的矛盾,本研究在借鉴国内外其他地区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短缺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政府、社工机构与高校、学生三个角度出发,以实现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推动重点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宗旨,以满足重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求、解决供需矛盾为落脚点,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期对有效解决广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供需不平衡问题、促进地区社会工作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健全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机制
健全供给的四项机制,应当在充分发挥好“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各自独立的职能作用,并努力实现四项机制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确保其发挥综合优势。在培养机制中,按照终身学习的要求,发挥广西区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探索建立贯穿高校专业教育、入职教育、继续教育各阶段的培训体系;在评价机制中,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估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明确考核评估标准、机构和纪律措施;在使用机制中,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以需求定数量、以对象设岗位,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中研究设定社会工作岗位;在激励机制中,完善社会工作者职级体系,明确相应资格条件和晋升程序,创造合理的晋职空间,增强工作成就感,完善相关公共人事服务体系,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他们发展的后顾之忧。政府健全此四项机制,有助于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在激励中调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合法权益,并进行相应的考核评估,从而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带动招录和流动的良性循环。
(二)深化产学合作,实现教育与产业发展的互助互利
加强高校与社工机构之间沟通互动,共同完善社会工作高等教学在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等方面的问题。社工机构对学校、机构联合办学的积极性不高,反之,高校主动寻求社工机构的帮助同样较少。但是,两者联合办学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两者合作可以充分发挥优势互补,师资的交互,实习设施和学习场所的充分利用;可以向社工机构提供具有优秀服务理念、经过专业训练的劳动力;可以使学校培养的人才符合企业标准,提高校方培养效率;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率,保障学生学有所用。
(三)专业人才要转变意识、明确角色定位和职能
社工专业的学生即未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首先应树立“奉献、乐善、平等、利他”的社工精神和“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正确认识社工职业,培养社工品质。其次,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应承担的社会角色有:服务者、支持者、资源协调者、政策影响人、关系维护者、社会工作发展推动者,这些社会角色会存在并存的关系,但都需要正确认识和执行。最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明确发挥了以下职能:照顾、支持、组织活动、咨询、教育/培训、代言、沟通/化解矛盾、协调资源、管理/行政、协助用人机构工作、宣讲及影响政策、督导、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社工专业的学生是社会和大众的连接枢纽,充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节选)[J].政策之窗,2012(7):53-56.
[2]刘小勇.武汉市人才供求的实证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8(11):188-189.
[3]吕露光.我国城市社会工作人才需求状况分析——以安徽省为例[J].学术界,2001(6):
214-219.
[4]谢启文.河南省社会工作人员需求分析[J].人才资源开发,2009(8):14-15.
[5]吴海波.江西保险专业人才供需矛盾问题研究[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双月刊),2010(4):
35-37.
[6]付敏红,巫振鹏.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困境及应对策略——以广西某高校为例[J].社会工作,2010(9):46-49.
[7]曾富生,颜冰,郑克岭.我国社会工作人才需求与供给矛盾分析[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0(9):17-20.
[8]肖小霞.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选择研究——以社会需求和从业现状为基础[J].社会工作,2007(9):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