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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转移,扶持返乡创业。
二、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业富余劳动力;
(二)外来务工的农村劳动者;
(三)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四)准备创业的农村劳动者。
三、活动目标
“春风行动”期间的各项活动,要在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到“更加贴近农民,更加丰富多彩,更加注重实效”,争取做到“四个到位”:
(一)宣传到位。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宣传手段,发放免费的“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使农民工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都能了解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诚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方式,了解“春风行动”期间我区劳动保障、工会、妇联提供的技能培训、岗位需求信息和维护劳动权益方面的服务内容,以及本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时间、活动内容等。
(二)服务到位。农民工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都能够获得免费的政策咨询服务、针对性就业服务和及时准确的岗位信息等服务。
(三)政策到位。有技能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业富余劳动力都能够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能够获得创业项目信息、参加享受补贴政策的创业培训、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和相关指导帮助。
(四)维权到位。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能够获得相应的政策指导、维权支持和法律援助。
四、活动内容
(一)做好“春风行动”启动工作。月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在区劳动保障大厦联合组织举行全区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集中为进城务工及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者进行政策咨询服务,发放“春风卡”及其它政策宣传材料。要丰富活动内容,扩大声势和影响。
(二)摸查企业用工情况,收集岗位信息。在活动开始前,劳动保障部门要联合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摸查,了解企业用工规范情况,并收集岗位需求信息。
(三)广泛开展宣传,免费发放“春风卡”。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妇联要联合组织人员深入镇街、村居,到车站、码头和务工人员聚集的地方,宣传就业政策和专项活动内容,免费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重点介绍务工基本常识、生活安全须知、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基层服务机构、放心职业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等,以及春风行动各项活动的时间安排。
(四)开展送岗位到村入户活动。劳动保障部门要注意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作用,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底数。镇街、村居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利用“春风行动”的契机,深入农村开展转移就业需求情况摸查,了解农村劳动者返乡情况和外出务工需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春风行动”期间,劳动保障部门至少要开展两次送岗位下乡活动,把优质的岗位信息直接送到村、送到户、送到人。
(五)组织专场招聘活动。要利用春节后农村劳动力集中返城求职的时机,及时与市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专场招聘会,把以前没有进入过人力资源市场的企业请到市场中来,把企业的岗位尽可能摆到人力资源市场中,帮助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业富余劳动力与用人单位、企业实现供需见面。招聘会现场向各类求职人员重点推荐“用工规范诚信企业”、“诚信服务机构”,优先满足“用工规范诚信企业”用工需求,引导求职人员到“诚信服务机构”求职。
(六)开展维护劳动权益活动。劳动保障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在“春风行动”期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派专人对车站、人力资源市场附近等进城求职农村劳动力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流动巡查,加大打击非法中介机构的力度。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年“春风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年月日—月日)
制定活动工作方案,考察人力资源市场,广泛搜集用工岗位。动员组织农民工和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日—月30日)
开展多项活动,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或自主创业。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对接交流活动,提供就业创业一条龙服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月30日—5月日)
汇总“春风行动”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工作落实。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与工会、妇联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分工负责,对工会、妇联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工作要提前介入,制定宣传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主要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要鼓励扶持农民就业创业、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优惠政策等。
(三)提高服务意识,注重服务实效。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春节前要与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劳务输出地和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加强联系,提前收集用工信息,为春节后引进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便利。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关系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特点,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提供培训、就业、劳务输出一条龙服务,并重点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用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专项行动,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感,特别是依法经营、组织保障、宣传教育、职工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投入)、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行业要求等十个方面(以下简称“十个方面”)的责任落实到位,逐步建立企业为主体、规范为重点、执法为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从2010年至2012年,通过宣传发动和试点、全面推开、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一)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2010年)。制定方案,统一启动专项行动,选择重点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试点,并对试点单位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评级标准、程序和方法。
试点镇、街道办事处不低于总数的20%,试点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参加试点。试点部门从非煤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燃气、冶金、建材、机械、商贸、旅游、建筑施工、电力、交通、水利、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中选择,每个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参加试点数量不低于本行业总数的30%。
(二)全面推开阶段(2011年)。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级别评定,对不同级别的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管,使全市A级生产经营单位占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30%以上,B级生产经营单位占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60%以上,C、D级生产经营单位占生产经营单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市政府安委会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表彰先进单位,扶持、培养A级企业,全面消除D级生产经营单位。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达到B级以上,各行业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
四、评级程序
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以下简称《级别评定标准》),采取“自查自评、初审分类、复核确认”的评定程序,现场评估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十个方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指导和监管。
(一)自查自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后,根据现场评估和得分情况确定级别等级,报所在镇、街道办事处。
(二)初审分类。镇、街道办事处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评情况进行现场初审分类。经现场评估,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定为A级。分值在7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定为B级。分值在699分以下,但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定为C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定为D级。
其中,获得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3年(不含)以上并通过复评认证和依据国家标准达到一级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均可直接定为A级;获得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1年(不含)以上和依据国家、省、市标准评定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可直接定为B级。
(三)复核确认。拟确认为A级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审核评定。拟确认为B、C、D级的,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核评定。评级结果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四)分类指导和监管措施。总体要求是: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整改,D级抓督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实行动态管理,如需调整,按方案规定的程序调整和确认。
1、对评定为A、B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巩固和提高,给予宣传和扶持,以达到典型引路、共同提高的目的。
2、对评定为C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向生产经营单位开户银行、劳动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建议降低其信用等级,提高其工伤保险基金缴纳费率;取消安全生产各类评优资格和各级劳模评选资格;建议有关部门暂缓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安监部门对C级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3、对评定为D级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市政府挂牌督办,暂扣有关行政许可证照,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或限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并以黑名单形式向社会公开曝光;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向生产经营单位开户银行、劳动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建议停止其信贷支持,提高其工伤保险基金缴纳费率;安监部门对D级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取消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五、职责分工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精神,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专项行动职责分工如下:
1、市安监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批发),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以及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冶金(有色)、发电、建材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市财贸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财贸系统所辖市场、商场以及市属商贸流通、服务业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市教体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体育场馆、体育设施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民爆器材运输、使用和烟花爆竹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公众聚集场所防火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市城建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城市燃气、供热企业,公园及游乐设施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含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水上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港口码头生产经营单位、客货运输站(场)、公共交通、相关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单位等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7、市农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农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8、市林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9、市水利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管理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0、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渔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1、市粮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粮库、粮油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2、市文化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文化系统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3、市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所辖医疗机构和卫生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4、市旅游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旅游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5、市企业发展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市直属工业企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6、市农机管理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农机行业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7、市联社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全市供销系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级别评定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8、市工商局负责无需前置审批且法律法规规定无行业主管部门的无照经营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取缔工作。
市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市国土局、市外经贸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海事局海事处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促进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顺利开展。
六、几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查。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事故多发的,以及借机随意设卡、刁难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此次专项行动,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要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摸清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明细,避免交叉、遗漏,检查、指导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工作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体系的作用,大力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掀起食品安全整顿治理。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行动,实现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基层责任网络有序运行,各项工作制度有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
二、整治重点
各单位要按照《2013年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深化12项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根据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突出以下4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米面、蔬菜、乳制品、水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和月饼等季节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农业投入品,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在农林水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的违法行为。以月饼、卤味等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三)整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类及肉制品行为。以熟肉卤味等肉制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对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照生产加工和销售肉制品,制售“注水肉”,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以及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从未领证企业购进并销售肉制品等行为。
(四)整治“废弃油脂回流餐桌”行为。以辖区内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单位、个人和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食用油销售者,以及使用食用油的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单位、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排查整治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窝点,以及使用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废弃肉类及肉制品等生产、加工“食用油”,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行为。
三、工作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的期限为9月1日起到10月8日,具体工作中,要完成“八个一”的工作。
(一)走访排查一次。依托基层网络,以村、社区协管员为组长,网格员为组员的排查小组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街道公共安监科。各相关科室、站所互相配合深入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
(二)分析梳理一次。各单位按照分段监管原则,深入分析梳理本监管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报相关监管部门。
(三)重点企业约谈一次。将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曾经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为本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对象,上报区相关监管部门列出名单,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联合执法一次。组织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单位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开展一次集中联合执法,营造强大声势,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集中移交打击一批。各单位以“强网清源”的契机,深挖违法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按照《关于做好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司法移送的通知》文件要求,集中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六)集中宣传一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村(社区)、小区、企业LED电子显示屏以及互联网、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七)整顿治理一批突出问题。结合各村、社区排查上报的食品安全隐患和群众举报投诉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求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
(八)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各单位在集中行动期间,要紧紧抓住食品安全人大专题询问会议上的有关问题和此次排查出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在整治的基础上,探索监管规律,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强网清源”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冠俊担任组长,郑望汉任副组长,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担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安监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络员钱立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列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各司其职,集中力量开展大整治,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治理,保障食品安全。
(二)加大违法违纪打击力度。各执法部门要注重违法线索收集,对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案食品的封存、抽样、检验鉴定等调查取证工作,严厉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我镇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目标,积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决定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办、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耕备耕工作领导组。
二、抓好新型农民培训
重点围绕我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小麦主产攻关活动、玉米振兴计划、油菜生产创建活动、菜篮子工程、生猪产业发展“462”计划、渔业“三进工程”特色农产品开发等,组织开展农业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水稻科学育秧、玉米合理密植、小麦科学播种、油菜轻简栽培、测土配方施肥、农业生产机械化、病虫害综合防治、蓄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动物疫病防治、大棚蔬菜高效栽培以及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技术,以及良种良法配套和农机农艺结合。
三、做好种植计划和结构调整规划
1、今年我镇农作物播种面积7.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6.2万亩,经济作物0.8万亩,其它作物0.2万亩。
2、生资供应情况。抓好农用物资供应,为春季农业生产提供质量好、数量足、价格合理的种子、化肥、农药。据统计,我镇良种就位7万公斤,其中杂交稻6.5万公斤,杂交玉米0.3万公斤,花生0.2万公斤;化肥就位2800吨;农药就位7吨;农膜100吨。保证春耕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
3、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全镇农资市场的执法检查,严打无证经营和违法商家,查处各种假冒伪劣、乱涨价等坑农、害农事件,确保农用物资供应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做好农业技术宣传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普赶集、田间现场指导和举办科技培训等活动。已接受技术咨询3000多人次,发放科技书籍2000多册,农业技术资料5000多份。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城区综合环境水平为着力点,全面开展以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和提升园林绿化率、提升城镇建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容貌提升攻坚行动。通过攻坚行动,基本消除城镇“违、脏、乱”现象,实现城区环境容貌明显改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二、攻坚内容
完成光明路改造工程,使城区的环境容貌发生明显改变,基本达到环境清洁、秩序整齐,杜绝“脏、乱、差”现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城镇综合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
(一)做好市政道路建设工作。
光明路翻建改造工程于2014年4月份开工,6月底结束。该改造项目西起光明路西出口、东至高速公路下规划路,全长1773.75米,其中:西出口至迎宾路段为单幅路,长1310.15米,红线宽19米;迎宾路至规划路段为三幅路,长463.6米,红线宽30米。
工程内容:拆除西出口至迎宾路段原路面及路基、管线、路灯,道路拓宽2米(北侧拓宽0.5米,南侧拓宽1.5米),新建市政道路路基及路面,新建给水工程管线;沿路新建排水工程管线,分别是:干管直径为600毫米承插钢筋混凝土管的雨水工程管线、直径为300毫米双壁波纹PE管的污水工程管线,分别汇入与光明路交叉的5条南北向街道现状排水干管,在改造时预埋过路管,为实现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处理打好基础;新建热力、燃气管线工程及有线电视、治安视频监控、通讯管线工程(该部分由各单位按规划设计,自行出资建设);迎宾路至规划路维修局部破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现状架空电力线路入地工程。
为体现管区特色、减少使用过程中的维修量,路缘石采用花岗岩材质、便道砖使用透水砖且设置盲道;为解决出行难和车辆停放问题,划定路边临时停车位,方便群众生活,规范停车行为,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保证光明路畅通,方便群众出行。
牵头部门:住建局,燃气、热力、网络公司、联通、电信、治安监控管理部门、公安交警部门、水电局等部门配合。
(二)干道绿化提升。
依照低成本、高效率、增绿量、体现田园风光的原则,绿化栽植耐候性好、抗盐碱、抗干旱的地方树种,逐步降低草地面积,降低绿化灌溉和维护成本。
1.做好光明路的街边绿化。在改造时把路边现已种植的龙爪槐、黄杨球和机关北院绿篱移植到闲置地块,街边绿化考虑点线结合布局,在建业街以西路两侧种植国槐、法桐等高大乔木,结合种植木槿、榆叶梅等花灌木形成绿化带,在建业街至迎宾路段采用花灌木与可移动式木箱花池相结合布置。
2.城镇绿化提升。加强对广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树木花卉的日常维护管理,重点对景观带绿化进行提升,在河道南侧沿河道人行道旁栽植垂柳或金丝柳,树间种植当地草花品种;增加花灌木海棠、木槿、紫叶李及草花的种植面积,力争把景观带打造成垂柳拂水、绿树成荫、四季有景的管区名片。
牵头部门:住建局,规划局、农业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三)城区亮化提升。
1.结合光明路改造,安装具有装饰效果的景观路灯51套(单侧布置)。
2.更换迎宾路、兴业街的老式路灯,安装样式新颖的LED灯,实现节约能源、提升亮化效果。
3.结合绿化提升,景观带更换或加装节能型景观灯,光明路、景观带所种植的乔木安装装饰彩灯,对周边各单位办公楼原有亮化灯带进行维修维护、查漏补缺,保证亮化效果。
通过提升改造,使城区形成“二横二纵”的亮化格局。
牵头部门:住建局,水电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四)城区净化提升。
1.完善环卫设备设施。购置大型设备清扫车1辆和洒水车1辆,保证清扫质量和效率、防范清扫扬尘;配置街头垃圾分类回收式果皮箱200个,杜绝随意丢弃垃圾;配置保洁员封闭式三轮垃圾车20辆,防止二次扬尘。
2.扩大保洁范围,实行路面、绿带一体保洁;落实主次干道8小时保洁制度,彻底清除积存的垃圾和卫生死角;每月对主干道进行清洗2次。
3.公共厕所冲洗、清掏、保洁及时,地面无积水、墙面无乱贴乱涂乱画、设施设备完好,将路北七队家属区北2座旱厕改造为水冲厕所,结合管区财政情况,逐步推进旱厕改造,3年内全部完成城区旱厕改造任务。
牵头部门:住建局,相关部门配合。
(五)城区卫生环境综合整治。
重点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区西出口、景观带及河道、主要街道两侧、沿街门店等部位,整治垃圾污渍、白色污染、占道经营等环境“脏乱”现象。
1.加强水系环境治理。重点对205国道南侧景观带河道水系护坡加强管理,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面漂浮物、积存垃圾等行为进行整治和纠正,根据河道水质,补充或更换河水;对破损栏杆及时修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部门:交通局,规划局、住建局、灌排管理站等相关部门配合。
2.城区道路和205国道城区段卫生整治。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综合执法队与公安分局、交通局、工商局、卫生局、街道办联合制定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对光明路两侧、商贸市场至幼儿园路段车辆乱停乱放、违章占道、无照商贩、临时摊点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205国道农场高速口至宁河县立交桥段沿线商铺、饭店、门市门前的卫生整治工作。光明路改建完成后,将光明路两侧沿街建筑物统一粉刷。
3.占道经营和临时摊点整治。大力整治店外经营,将光明路临时摊点规范到兴业街光明路交口以南。将出租车临时停靠点集中到兴业街光明路交口以北,缓解光明路交通压力。
4.整治牌匾广告。制定牌匾广告整治规划,按照统一尺寸、统一材质、统一布置形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所处地段氛围相统一的要求,对光明路、市场街、集贸市场的205块门店招牌,10月底前全部完成统一更换。清理以各种名义私拉乱扯的软体条幅、布幅。结合“门前三包,门内达标”,采取多种方式清理沿街门店玻璃贴字、贴画,杜绝城市“大花脸”现象。
5.清除乱贴乱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对乱贴、乱画、乱涂的小广告综合施治。对已出现的小广告,根据张贴、涂写载体的产权或管理权限,确定清理单位,于每日7时前将小广告清理完毕。对乱贴乱画严重区域,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管罚并举、标本兼治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对清理小广告责任长期不落实的单位公开曝光。
责任分工:综合执法队负责规范自产鲜果经营、整治广告牌匾、清除乱贴乱画和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查处;工商局负责对工商户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公安交警负责对车辆停放区域划定并对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对上下班高峰期车辆拥堵进行疏导;爱卫办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
6.规范施工工地。以扬尘治理为重点,落实省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十五条措施,重点抓好对工地视频监控、出入口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施工围挡、防尘网挂设和易产生扬尘物料的封闭存放等,实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责任单位:住建局。
(六)城镇功能完善。
1.解决场部幼儿园放学道路拥堵问题。将市场街北起光明路、南至时代嘉苑二期门口设定为机动车禁停区,禁止店铺门前机动车停放,长期占压道路。
2.建设高标准商住小区。对休闲岛东115亩商住用地及福桥加油站20亩商业用地进行综合开发,把该地块建设为文明、生态、宜居的综合性高品质小区,打造成彰显管区特色的城市名片。
牵头部门: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分局、公安交警、水电局,按各自职能做好配合。
3.原国有农场体制和机制的限制,至今我区没有统一完善的地下管网档案,对各类工程施工和管线安全存在极大隐患。为杜绝今后因施工原因造成各类管网的破坏,利用一年时间,由水电、通讯、燃气、热力、有线电视等管理部门对现状管网的平面布局、埋深、附属设备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形成准确的纸质图纸和电子图纸,报区规划局、住建局备案,为今后项目审批提供依据,杜绝“马路拉链”现象发生。
牵头部门:规划局,各专业公司单位按各自职能做好调查和CAD格式电子图绘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