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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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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汇报材料

行政复议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监督,保障我区各级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避免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发生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审理,以各行政执法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以各镇街、各行政执法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备案事项的办理

(一)各镇街、各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收到《提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后,应当认真研究行政复议申请书或行政状,起草行政复议答复书或行政答辩状,必要时可以按照《市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政办发〔〕67号)的规定,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委派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或出庭应诉。

(二)各镇街、各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或行政答辩状,并填写《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备案表》,到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

(三)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接到备案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必要时可以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研究,指导各镇街、各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尽力争取不发生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

(四)各镇街、各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机关的结案文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后,3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法律文书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的一项法定重要职责,行政首长应当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对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要亲自督办和处理。提倡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与办案、出庭应诉,通过行政首长率先垂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各级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并予以答辩,不得拒绝应诉,不得拒绝签收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要支持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努力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行政复议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逐步实现行政复议业务工作的规范化。行政复议业务工作规范化是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关键。要切实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决定、善后”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以畅通为目标。

一是要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告知行政复议权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制发的所有行政执法文书中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各级政府法制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要实行行政复议受理重心下移。行政复议受理工作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各县(市、区)要在乡(镇、办)设立3个以上的行政复议申请代办点。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并负责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有条件的还可以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网上受理平台和设立行政复议电子信箱,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经济的申请渠道。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程序。申请人通过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和通过信函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行政复议机关要向申请人出具已收到申请书的回执;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立案通知书;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提出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要做好记录。

四是要加强与工作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工作机构的联系机制。工作机构应依法正确引导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接待人员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二)以合法为目标。

一是要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程序。行政复议机构受案后。制作阅卷记录,制定调查方案。书面审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需要,进行实地调查,对涉及多方当事人利益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开行政复议听证会,增强办案透明度,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开性、合法性、公正性;案件审查完毕,行政复议机构集体讨论形成结案意见并报复议机关批准作出复议决定。

二是要灵活运用行政复议审查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行政复议案件。要采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审理;也可实行案件会审、会商方式,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学者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研究论证,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处理。

三是要全面细致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审查案件过程中。审查证据真而专,情况调查实而全”原则,主体适格、客观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运用、行为适当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三)以公正为目标。

一是要严格依法裁决。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作出行政复议裁决。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确认违法的坚决确认违法,该责令赔偿的坚决责令赔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二是要提高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质量。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借鉴司法裁判文书的形式和内容。详尽地阐述作出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和权威性。

三是要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的程序。特别是大规模群体性复议案件,要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四)以和谐为目标。

一是要监督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裁决或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要监督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的要下达责令履行通知书。

二是要督促行政复议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对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对行政机关违法问题或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督促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或做好善后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复议长效机制

也是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应有之义,制度建设是行政复议工作的根本保障。要逐步建立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确保行政复议每个环节有章可依。

(一)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无论本机关作为行政复议机关还是作为被申请人,行政首长都要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对涉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争议案件,要亲自督办和处理。

(二)建立行政复议工作备案制度。要加大对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

(三)坚持行政复议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坚持实行年度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制度。政府法制部门要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办案部门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改正,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之中。

(四)完善行政复议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市县行政复议机关要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后,应即时将案件材料立卷归档,订装成册,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

(五)探索行政复议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年终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不积极履行职责、不依法配合行政复议工作,甚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部门,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要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队伍机构建设。确保行政复议高效运转

加强行政复议配套设施建设,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保证行政复议工作平稳高效开展。

(一)加强机构建设。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至少有3人承办。要确保行政复议队伍相对稳定,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县(市、区)法制部门和市直有行政复议职能的机关要有专门的科室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行政复议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健全交通执法监督机制,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深化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树一批示范单位和先进典型,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不断加快交通行业管理法治化进程,努力提高我省交通行业“三个服务”的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厅体法字〔2008〕63号)精神和《二八年全省交通系统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安排,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①依法行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或主要领导负责工作机制建立情况;②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及活动开展情况;③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④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⑤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奖惩考核内容的情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①行政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②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整顿和培训情况;③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④文明执法单位主题活动开展及创建情况;⑤执法便民新举措;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⑦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⑧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结果合法;⑨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⑩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情况: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制、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

(四)预防和化解交通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①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②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③积极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④办理本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⑤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⑥履行国家赔偿和行政补偿职责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展;②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③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⑤组织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二、检查的形式和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动员部署、各单位自查、省厅组织互查、迎接交通运输部检查组检查和交通运输部重点抽查、总结等六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30日前完成)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的统一安排,制定本地、本系统的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并及时组织动员部署。

(二)自查阶段(5月15日前完成)

1、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查,各市州交通局(委)自查范围含局直各执法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含公路、运管、征稽、港航、海事、交管站);省公路局、运管征稽局、港航海事局自查范围分别含本系统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省高管局自查范围含全省各高速公路管理处(公司),厅质监局自查范围含局直执法单位及全省交通重点工程。

2、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将自查情况形成专题自查报告(附自查评估得分表,下同),连同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执法机构的自查报告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厅直各业务管理局要将本系统的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连同各市州本系统执法机构的自查报告,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

3、各地、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向省厅推荐“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交通文明执法标兵”和“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候选名单。“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当是自查评估得分在90分以上,并且在交通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起到模范示范作用的省级以下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应当是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且“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这项检查内容得分在7分以上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交通文明执法标兵”应当是其所在单位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评选条件见附件2,下同)。“交通法制先进工作者”应当是其所在单位自查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从事交通法制工作(包括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在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包括法制工作的主管领导、法制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及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相关材料,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各单位每项推荐候选名单数不得多于1个,没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可不予推荐。

4、省厅将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的基础上,结合自查、互查情况和实际工作情况,综合考评后,择优向交通运输部进行推荐。

5、自查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各地、各单位对所属不合格单位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形成专题报告,于2008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

(三)省厅组织互查阶段(5月25日前完成)

1、5月15日至25日,省厅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8个检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4),对各市州、厅直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交叉互查,互点为被推荐为“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以及自查不合格的单位。省厅将视情参加检查组的互查工作,厅直各业务管理局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系统内的互查和检查。

2、检查组在检查中,要注意总结被检查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注意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前应将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

3、各检查组要于检查结束后三天内,将互查报告和被检查单位(含重点检查的候选示范单位)检查评估得分表用电子邮件报省厅(邮箱:fxb@),互查报告应当包括对被检查地区和单位,特别是被推荐为“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的考核意见以及对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建议。

5、省厅将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综合整理后形成专题自查报告于2008年5月31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四)迎接交通运输部检查组检查(6月1日至6月20日)

6月1日至6月20日,交通运输部第六检查组(山东省交通厅、安徽省交通厅)将对我省交通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省厅抽查和交通运输部重点抽查(8月份)

8月份,交通运输部将组成若干抽查小组深入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交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同时省厅也将根据《关于印发全省交通系统文明执法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法〔2008〕236号)精神,检查验收各地、各单位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总结阶段(9月底前完成)

检查结束后,省厅将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向全省交通系统进行通报,并抄报交通运输部体法司、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和省政府法制办。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

1、采取听汇报、查案卷、看资料、随机访谈或召开座谈等形式,重点检查被推荐的候选单位以及自查不合格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制工作情况。

2、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执法现场,检查1-2个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采取随机提问等方式,抽查3-5名执法人员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应知应会的掌握情况。

4、采取考核计分办法,具体操作按照交通部《2008年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计分。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监督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把此项检查作为今年交通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由于此次监督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合理安排时间,密切搞好配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自查和迎检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对于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要明确专人负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如遇有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厅。

行政复议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1、我镇今年年初就及时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有。今年召集全镇干部职工共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工作,每次会议都有详细的会议记录。(自查分5分)

2、本年度我镇制定详细的依法行政方案,各行政机构严格按照方案办事,真正做到合法、公正、廉洁、高效。重大事件通过集体研究讨论落实措施,并记录在案。(自查分5分)

3、及时制定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象征执法队伍建设措施。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法规培训,无缺训人员。镇内积极开展政治、业务素质教育活动4次。(自查分8分)

二、法制宣传与依法行政(自查分56分)

1、今年我镇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严格按照普法方案按时完成普法任务,今年干部职工学法、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都达100%,法制宣传资料归档完整。(自查分5分)

2、我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都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没有出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按规定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无缺报漏报。(自查分4分)

3、我镇坚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彻底。凡属必须公开办理的政务,都依法进行了公布,并耐心解答群众的疑问,让群众熟知我镇的政务,起到全民监督的作用。(自查分6分)

4、我镇政府今年认真、及时地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并作出认真的调查。该处理的及时处理,该办理的及时办理,无不作为行为。及时调处各类纠纷,我镇司法所、派出所今年共调处大小纠纷28起。我镇无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自查分8分)

5、我镇今年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完全符合《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所规定的程序,无侵权和越权行为。对管理相对人提出申请的事项耐心告知申请条件、程序和期限;对受理的申请及时作出决定,我镇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按规定说明执法依据和理由,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自查分5分)

6、我镇今年行政处理、处罚文书格式规范,案卷材料齐全,并及时归档,格式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今年行政处理决定2起,都及时报送县法制办备案。(自查分5分)

7、我镇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持有行政执法证,执法证件都按规定进行年检。在执法中我镇执法人员均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派出所干警在执法中都按规定统一着装和配带标志。(自查分8分)

8、我镇行政收费项目设置合法,派出所、司法所、计生办、安监站、国土所等行政执法部门费用的收缴、管理、支出都符合财政法规规定。无违反法定幅度收费的现象;无挪用、截留、私分规费的现象。(自查分6分)

9、今年我镇无行政赔偿案件发生,行政执法公正合法。(自查分5分)

10、我镇无乱摊派和加重农民负担等违规现象发生,在执法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查分4分)

三、执法反馈和接受监督(自查分26分)

1、我镇坚持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反馈制度,执法督办制度,执法争议处理制度,严格执行县政府的决定。今年我镇未接到县政府下发的《督办通知》,在行政执法中表现突出,并无不当之处。(自查分6分)

2、我镇今年及时办理县政府交办、转办、督办的申诉案件。(自查分3分)

3、我镇今年分制于6月30日、11月30日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行政执法工作作出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及统计报表,并按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自查分5分)

行政复议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县政府法制办: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了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杜绝了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断夯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基础

在内务基础工作中,我们从“实”入手,认真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文化稽查队及局各股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二是规范执法主体,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全县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对考核合格的3名执法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并严格要求各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从而保证了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我们在年初制定了全局工作计划和文化稽查队及局各股室年度工作目标,根据计划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并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夯实内务基础,对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分管局长审核通过后局长签发,对执法文书全部使用法定的预定格式,对各级文件整理装订成册,对各类办案会议、检查记录,对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归类存档。五是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廉政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素质,努力提高文化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我们从网上下载和编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10多种法律法规学习材料,由局领导带头,采取集中学习与分组学习相结合、研究讨论与培训考试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做到人人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内容,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在此基础上,我们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文化市场业务知识和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完善制度,逐步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

我们文化局担负着全县文化市场调查、规划、管理的职责,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管理上人力、物力缺乏,市场管理容易出现“死角”,难以应对同时两个以上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实施有效管理,我们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权力制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公正、公平执法。一是建立了内部会审、集体决策等制度。对网吧、歌舞厅等重大许可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许可项目等重大决策,实行稽查队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了各种行为发生,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今年为有效地防止噪声扰民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县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石城县歌舞厅审批制度》。二是完善了执法责任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责任追究制》,并按市场分布路线,划出责任区,设立了责任人,增强了文化稽查工作人员的主动性。三是健全了文化市场违法案件查办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文化稽查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报告备案、过错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文化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公开政务,全面打造文化执法阳光工程

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机制高效、高质运转的根本保证。年内我们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保留许可项目六项,审批审核项目二项,取消《娱乐经营许可证》。为了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在办公场所,公示了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审批程序、经营项目申办程序、文化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及收费项目、标准等;制作了文化市场办事指南(内容涉及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员姓名及必备资料等)。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了“一站式”办理;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方便了社会各界对文化行政行为的监督。

五、依法行政,治理整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