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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信息技术在中小学的应用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教育、信息学奥赛等方面的应用研究,逐步创建一批具有我市办学特色的信息技术应用研究名牌学校,丰富我市教育品牌战略工程内容,推动我市信息技术教育向更深层次发展。
二、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从**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311”工程,即在全市中小学建成300所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特色学校、100所中小学机器人实验室教学示范校、10所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高中名牌校。
年度目标:**年至07年,每年分别完成“311”工程总目标的40%,08年完成20%。到08年底,完成“311”工程的任务目标。
原“**市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特色学校”的建设工作(潍科协字[2005]8号)一并纳入“311”工程范围管理,并按照“311”工程的各项建设标准来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与措施
“311”工程的实施,是我市落实新课程标准、深化素质教育、创建教育品牌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纳入了**年**市教育工作要点,列入全市政府督导“五统一”验收评估项目,对于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为加强对“311”工程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基教科、电教馆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311”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电教馆,具体负责“311”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规划与措施、评估及验收办法的制定。各县市区要参照本意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确保我市“311”工程建设目标的按时完成。
一、充分认识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能,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卫生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医疗服务监督,还包括食品、职业、放射、环境和学校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特性,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当前,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病危害与辐射防护和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医疗服务市场形势依然严峻,医疗和血液安全监管亟待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相当繁重,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已成为当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行政监管能力,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为有效实施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通过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加大投入,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健全卫生监督监测网络,提升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水平,规范卫生检验检测工作,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理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运行机制,形成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其他社会资源参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职责明确、队伍精干、技术先进、管理高效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
三、职责与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检验出证、技术仲裁、技术咨询以及参与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规划布局、认定授权、检查评估。卫生部负责国家及区域性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认定授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认定授权工作。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切实承担起卫生监督技术支持的职能并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技术资源,为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市(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验出证和技术咨询工作。国家、省级(含副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承担与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及风险评估、技术仲裁、技术咨询、参与法规标准制定和检验出证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承担规定的技术支持工作。
4.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卫生监督快速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提高技术能力和水平,承担现场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二)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加强食品污染物及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职业病危害等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全国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网络,规范监测工作,做好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促进监测信息的交流和应用,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2.提高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能力。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根据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饮用水、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健康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对健康危害因素的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规范检验出证工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根据卫生监督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检验出证工作,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规范技术人员行为,不断提高卫生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执法检验出证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4.加强技术仲裁的规范管理。卫生监督技术仲裁适用于卫生监督相关的检验评价、诊断鉴定结果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自愿提交第三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做出技术裁决的情形。承担卫生监督技术仲裁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技术仲裁工作,保证技术仲裁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5.做好技术咨询工作。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政府和社会提供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相关的技术咨询。
6.积极参与法规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发挥技术优势,参与卫生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宣传工作。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领导,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间建立规范合理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的检查考核,保证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将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技术装备条件,提高技术检验和评价能力。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卫生监督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风险评估和检验出证等工作所需经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现场卫生监督检测所需经费,都应当按照国家财政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预算,根据需要合理安排。
(三)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队伍建设。
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重视食品、化妆品、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辐射防护和职业卫生等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努力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承担卫生监督相关检验出证工作任务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机构应严格规范卫生检验人员技术行为,加强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淤地坝是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关键措施,从2003年起,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在黄土高原地区启动实施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为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黄河防洪安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淤地坝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作为当前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成立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完善并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淤地坝建设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建设规划、技术指导和培训以及工程组织实施等工作。其它行业、部门和个人投资建设淤地坝,均必须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淤地坝建设规划,执行淤地坝行业技术标准与规范,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检查验收。同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参与淤地坝建设的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淤地坝工程建设以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为重点,按小流域坝系组织实施。近期优先安排窟野河、秃尾河、孤山川、皇甫川和十大孔兑等入黄一级支流的淤地坝工程,以及现有坝系配套和改建工程。在工程建设管理中,要把有效利用和节约保护水土资源作为重要目标。在工程布局上,要与生态修复、退耕还林、农村能源建设和生态移民等生态建设工程相协调,沟坡兼治,综合治理,发挥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
四、淤地坝建设必须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实施。各省、自治区根据《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规划》,组织编制省、县级淤地坝建设规划。规划编制应当依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建设与管理并重,明确分阶段工程建设的目标与任务。规划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送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淤地坝建设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进行管理。骨干坝建设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中、小型淤地坝建设要明确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严格实行建设监理制和资金使用报账制。同时,淤地坝建设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将投资规模、群众投劳数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后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等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要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审计监督制度。
六、淤地坝工程建成后,按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对单坝工程和小流域坝系分别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要同步验收运行管护方案,包括日常管理和维护、运行利用方式、大型维修资金落实途径,以及产权归属、管理单位、人员及管护措施等。对无工程运行管理方案、产权不明确、管护责任不落实的工程不得验收。
七、淤地坝建设实行中央、地方、社会组织和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制定出台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保护淤地坝所有者、使用者和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各种主体投资建设淤地坝,或以购买、股份制、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使用和经营淤地坝工程。
以中央和地方投资为主建设的淤地坝,可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所有权,并由工程所在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落实其经营使用权,原则上,其经营使用权要优先落实给工程所在村组群众,以保证让大多数群众从工程建设中受益。以不同投资主体为主建设的淤地坝,应依法明确其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
八、各地要建立健全淤地坝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签订管护责任状,明确管护责任,做到专人负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配套的管护标准,明确运行管理要求。
九、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各级防汛工作体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防汛责任。对防汛任务较重的骨干坝,应当制定防汛抢险预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淤地坝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淤地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的统一调度与管理。
(一)编制依据:
1.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
2.市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战略。
(1)根据“城市北扩、东延西进”要求,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跳出旧城建新城,集中抓好头屯河区和东山区两个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努力构建“三个中心互为犄角、周边地区组团发展”的城市总体框架,拉大城市骨架,拓展发展空间,力求通过今后五到十年的努力,再造两个现代化的工业新区。
(2)合理布局城市建筑集群,彻底改变“摊大饼”式的推进方式,避免“实心城市”,增强城区的透视感和空间感,做到“城中有园,园外有城”,使城市建筑群和绿化带交叉分布,形成优美和谐的城市景观,力争通过两届政府的努力,把**市建成园林城市。
(3)加快推进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工业化进程,按照“强化二产”的方针,努力把**建成为全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紧紧依托八钢、石化等龙头企业,支持其投资发展新的工业项目。积极引导各类企业依附龙头企业发展下游配套工业项目,不断延长钢铁、石油、化工、机械制造、建材、食品等资源优势行业和支柱工业的产业链;进一步明确两个开发区的功能定位,采取园外建园和区外建园等方式,努力把高新区建成全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地,把经济开发区建成全疆现代制造业发展的高地。下大力气抓好头屯河区、东山区和水磨沟区三个工业园的规划建设,努力把头屯河区工业区建成食品加工、生化制药、金属制品基地,把东山区工业园建成新型建材和化工基地,把水区工业园建成以家具、服装、鞋帽加工为主的工业基地。
3.**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5.**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6.**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
7.我市近几年编制并经批准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等规划;
8.“城中村”改造所在地的区委和区政府对该区域发展的战略意图和设想。
(二)编制原则:
1.“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必须紧扣市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意见》所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新的战略;必须遵循“中心城区体现繁荣、边远城区体现实力”并重点发展工业的战略构想。同时,规划编制深度因地因时制宜,凡涉及天、沙、新、水范围内已形成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城市北扩、西进、东延区域内近期将重点开发改造的地区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原则上应编制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其他范围内的用地,原则上按照分区规划的深度编制。
2.规划编制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以区为单位,打破原有的村、乡的用地界限,对涉及“城中村”所有用地,包括现状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撂荒地、空地闲置地,需改造的现有宅基地和集体经济的用地等土地进行规划统一整合,要优化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3.规划编制应遵循“跳出旧城建新城,加快新区发展和有利于两个城市副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城市政治、经济重心的北移,促进城市向北发展,有利于疏散老城区人口,有利于产业布局的调整,有利于增加就业”的原则,天山区、沙依巴克区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原则上不安排经济适用房建设,严格控制增加人流、车流交通的项目。
4.要按照“工业进园、农业进基地、住宅进社区新村”的原则,进行统一规划和集约建设。靠近市区的“城中村”改造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三产和无污染的二产项目,其余的改造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二产,重点用于工业。
5.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必须先行,城中村的改造一律按照多层住宅社区集约化建设,远郊居民应当根据规划集中建设住宅区。所有“城中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必须统一规划,其建设与发展应合理布局、功能分区应与城市总体功能相匹配。
6.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确定的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各项市政公用设施等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已编制过详细规划的地区应按照经过批准的规划执行,根据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尚未编制规划的地区,应结合新建社区居委会所处的具置和周边条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整体要求,考虑城市发展与“城中村”相协调,有利于这部分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改善和就业出发进行编制。
7.“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要体现“高起点、高标准”和“环境保护第一”、“环境景观一流”的原则。在规划、建设中应注意高水平的规划建设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并与城市系统相衔接,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等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生活配套设施按分级配套的原则进行安排。
二、“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规划要求
(一)天山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天山区主要功能为:商业、金融、贸易、行政、居住、教育;
天山区涉及“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考虑其现有功能的补充和完善,为有利于老城区的人口疏散,降低人口密度,改善人居环境和有利于“撤村建居”的居民就业,适当安排无污染的二产项目,并结合天山区东部的荒山绿化生态环境的改善,建设部分园林生态生活居住区。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天山区涉及“城中村”主要有乌拉泊村(包括牧业队)、大湾村、二道湾村、宁夏湾村、八户梁村、碱泉街工贸公司(原碱泉沟村)和达坂城区新移交的红雁池村等三个村。
1.乌拉泊村(包括牧业队)主要位于城市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内,该处的居民应当逐步实施搬迁,可由天山区政府在辖区范围内结合规划发展空间进行统一安置,其现有用地应当结合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水库周边及通向南山的公路两侧的生态绿化建设,作为城市生态绿化环境建设用地使用。
2.大湾村主要分布于天山区中环路两侧。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这部分用地可结合现有分散宅基地的改造,结合土地的开发和生态园林建设,进行三产项目、无污染的二产项目的建设。
3.二道湾村和宁夏湾村位于天山区东部。其用地可结合黑甲山用地改造,注意保留总规确定的公园绿地,这部分用地可结合现有分散宅基地的改造,结合土地的开发,进行三产项目、无污染的二产项目的建设。
4.八户梁村位于天山区南部城市水源地附近,该村已由华凌集团整体兼并,这部分用地应结合华凌集团现代国际商务港和城市规划对有关生态园林、湿地、水源保护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5.碱泉沟工贸公司位于碱泉街一带,目前开展了三产项目,其用地可结合现有宅基地的改造,主要建设三产项目。
6.达坂城区新移交的红雁池村等三个村位于大湾村及红雁池电厂的东部,其用地应结合天山区东部的荒山绿化生态环境的改善,安排部分园林生态生活居住区,并适当安排无污染的二产项目。
天山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东过境路以西、红二电铁路专用线及到河滩路的铁路线以北的地区原则上均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其它地区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二)沙依巴克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沙依巴克区主要功能为:居住、商业、对外交通、教育、一类工业;
近年来随着沙依巴克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增加了旅游等功能。
沙依巴克区“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考虑其现有功能的补充和完善,为有利于老城区的人口疏散,降低人口密度,改善人居环境和有利于“撤村建居”的居民就业,加强雅山、蜘蛛山等生态环境的绿化建设,注重现有商贸和旅游功能资源的优化和提升,适当安排无污染的二产项目。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园林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沙依巴克区涉及“城中村”主要有仓房沟村和九家湾村。
1.仓房沟村位于沙区南部。该村的月明楼市场等三产项目发展较好,目前已率先在我市建设了集约化的示范住宅。该村南部的用地位于城市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内,应注意水源的保护和生态绿化的建设,不得设置影响水源保护的建设项目。该村位于水源地以外的用地,可结合现有的多层住宅建设这部分居民住宅;按照沙依巴克区仓房沟片区控制性规划,结合拟建的明坤市场,适当建设三产项目。
仓房沟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至红雁池电厂铁路线以北的地区以及仓房沟路两侧原则上均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其它地区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2.九家湾村主要分布于沙区九家湾和马料地一带。其中,已有北园春市场(九家湾村一队)在建项目。另结合蜘蛛山环境改造、九家湾土地储备工作和环九家湾水库生态绿化周边环境改造,这部分用地按照已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的配套、通讯设施和商贸市场的建设。根据该村所处的具置,结合现有分散宅基地的改造、现有土地储备和蜘蛛山环境改造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生态住宅开发建设。可结合**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布置无污染的二产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注意全新世地震断裂的影响。
九家湾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三)新市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市区主要功能为:居住、教育、科研、外事、对外交通、机械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年来随着新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增加了体育、商贸和仓储物流等功能。
新市区“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在合理布局发展二产制造业的基础上,考虑老城区外迁人口的接纳和为城市中长期政治、经济重心的北移预留备选用地。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新市区涉及“城中村”有地窝堡乡的丰田村、地窝堡村和宣仁墩村;二工乡的百园路新村、三工村、二工村、二工乡砖厂、津北小区、小西沟村和西八家户村。
1.丰田村位于北站路两侧,总体规划确定北站区的功能为:铁路货场、物资仓库。这部分用地应按照城市西进的要求,在为铁路发展预留空间的前提下,可结合现有宅基地的改造,建设为铁路运输和仓储业以及机动车交易市场等发展运输和服务的三产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注意民航机场净空的影响。
2.地窝堡村主要分布于民航地窝堡国际机场北侧,其发展受到机场净空及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等制约的影响,这部分用地在确保国际机场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适当发展居住、商贸、物流等三产服务项目,并可进行现有宅基地的改造。规划和建设要注意民航机场净空、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及飞行噪音的影响。
3.宣仁墩村、百园路新村位于安宁渠路的东侧,四工苗圃、北京路延伸段的两侧,属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北扩发展用地范围内,这部分用地应结合北京路延伸和城市北扩的有关规划,结合现有宅基地的改造,适当发展居住、园林、教育、商贸、物流等三产服务项目,为今后城市政治、经济重心的北移预留备选用地,并作好规划控制。这部分用地应注意民航机场净空及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的影响和考虑与高新区新产业园区的相互衔接。
4.三工村位于喀什路以北,文光铁路车站和东戈壁一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已将该村全部用地纳入高新区新产业园区发展用地范围,这部分用地应按照高新区新产业园区的规划要求,由市规划局和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编制规划,进行合理安排。规划和建设要注意民航机场净空及导航台电磁环境要求的影响。
5.二工村位于河南路一带,大部分用地属于高新区范围,该村是我市发展乡镇企业较早的先进典型,具有较丰富的发展二、三产业的经验,该村用地已编制了控规。应按照高新区控规的要求,进行改造和建设。其余部分结合其现有优势和宅基地的改造,合理选择药业等二产项目和三产项目进行建设。
6.二工乡砖厂和津北小区位于河北路一带,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第二中心核心区域,该片区已编制了控规,应按照控规的要求,合理发展行政、金融和商贸等三产和商住园林项目,并可进行现有宅基地的改造。
7.小西沟村位于苏州路两侧,该村基本上已无耕地,这部分用地应当结合为城市服务的第三产业项目和现有宅基地的改造进行开发建设。要注意总规确定的城市公共绿地的保留。
8.西八家户村是我市发展乡镇企业较早的先进典型,具有较丰富的发展二产的经验,该片区正在编制控规,其用地应按照控规的要求,可结合现有宅基地的改造,对现有二产项目进行优化和调整。要注意规划确定的生态绿地和葡萄园的保留。
二工村、二工乡砖厂、津北小区、小西沟村、西八家户村和丰田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均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宣仁墩村、百园路新村、三工村纳入东戈壁片区分区规划和高新区新产业园区进行规划,可结合起近期建设需要,编制重点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地窝堡村“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可结合起近期建设需要,编制重点发展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水磨沟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水磨沟区主要功能为:纺织、煤炭、电力、轻工、旅游、居住;
近年来随着水磨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增加了行政、商贸和仓储物流等功能。
水磨沟区“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围绕市委、市政府搬迁和市民绿色广场建设发展为城市服务的三产项目和商住项目,吸纳部分老城区外迁人口,并结合水磨沟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合理布局发展二产项目。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水磨沟区涉及“城中村”主要有红山村、王家梁村、南大湖村、南湖集团、六道湾村、东八家户村、水磨沟村、七道湾村、八道湾村。
1.红山村、王家梁村、南大湖村、南湖集团、六道湾村基本都在我市南湖地区,已融入城市建成区范围。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其用地规划发展主要为居住用地,这部分用地可结合华凌市场、王家梁市场的建设和土地的开发,可适当建设发展为城市生活服务、文化三产项目和居住项目,并可进行现有宅基地的改造。规划和建设要注意煤矿采空塌陷和全新世地震断裂的影响。要注意保留总体规划确定的市民绿色广场和八家户水库城市公共绿地。
2.东八家户村可结合北郊客运站、货运站的建设,发展为其服务的交通配套和商业服务设施项目,也可结合红光山绿化发展旅游等三产项目,规划和建设要注意煤矿采空塌陷的影响。
3.水磨沟村位于温泉东路,距建成区较远,这部分用地可结合水区绿化风景资源和拟建的赛马场等旅游项目,发展旅游服务项目。
4.七道湾村位于水磨沟区七道湾路两侧,该村用地纳入水磨沟区工业园区统一规划,这部分用地可依托水磨沟区工业园区适当发展以二产为主的配套工业项目和三产服务项目。
5.八道湾村位于水磨沟区八道湾路两侧,该村用地纳入水磨沟区工业园区统一规划,可结合水磨沟区工业园区和型煤厂发展以能源为主的二产项目和依托荒山绿化的旅游服务业项目。
红山村、王家梁村、南大湖村、南湖集团、六道湾村、东八家户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均应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水磨沟村、七道湾村、八道湾村原则上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五)东山区
总体规划确定的东山区主要功能为:石油、煤炭、化工;
近年来随着东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又增加了化工、建材和旅游等功能。
东山区“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应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城市副中心的要求和“工业立区”的方针,合理布局发展二产项目的基础上,结合自然环境的特点,发展旅游等三产服务项目及建设相应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在“城中村”改造用地范围内要为改造现有分散的农民宅基地,农民进入集约化集中的居住社区、城市园林、市政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安排适当的建设用地。
东山区涉及“城中村”主要有卡子湾村和人民庄子村。
1.卡子湾村按照东山区分区规划,依托村委会所在的二队,按照小城镇要求编制规划,配套建设商业、文教、卫生等公共和市政服务设施,纳入“村改居”后卡子湾村居民集约化建房试点,同时依托南面的联丰水库建立以居住、生态旅游为定位的园林生态居住区。卡子湾村其余的耕地、空地纳入东山区工业园统一规划。
2.人民庄子村“城中村”改造后,在石化铁路以东规划一个集中居住地,建立“村改居”的集中居民住宅小区,同时将石化铁路以东的一队、二队、七队的耕地及部分荒山直到芦草沟村,全部纳入东山区工业园统一规划。
卡子湾村和人民庄子村范围内“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原则上按照分区规划的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三、规划编制实施步骤
1.在市委、市政府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由市规划部门组织,各区政府负责实施,各区要保证资金投入,并纳入20**年市级目标管理,由市规划部门对其重点进行考核。各区政府要按照《**市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对于编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调整“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编制要求的,应由区政府提出具体书面意见,向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按照经过批准的调整后规划编制要求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2.“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的编制要与我市现已编制完成并经过批准的规划相衔接,避免重复编制规划;要与城市北扩、东延西进、两个城市副中心的规划编制有机协调;要与两个开发区和三个工业园区的规划相协调;要与我市供水、排水、供热、电力、电讯、燃气、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相协调。
3.要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的编制范围
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满足城市近期、中期和远期建设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城市空间拓展,有利于城市超前控制发展用地”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的编制范围。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最终确定的规划编制范围和要求来组织“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4.鉴于“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范围较大,涉及城市功能和布局的重大调整。为了确保规划的编制质量,由每个区择优确定一个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资质要求的规划设计单位,按照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的整体要求以及市、区对“城中村”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意见,做好“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区蔬菜产业,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运行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年全区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动力,以企业带动为纽带,以科技应用为支撑,做大基地、做活市场、做强龙头、做响品牌,实现蔬菜产业生产标准化、品种多元化、种植规模化、加工龙头化、产品优质化、营销网络化、经济高效化的目标,扎实抓好万亩示范区建设,努力推进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升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目标任务
年,全区蔬菜基地种植面积达到21万亩,产量达到60万吨。其中,商品蔬菜15万亩。抓建越冬蔬菜5万亩,建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6万亩。新培育蔬菜专业合作社2个,规范蔬菜专业合作社6个,培育蔬菜专业村35个,达标25个,专业组达标120个。配套完善平溪蔬菜集散交易中心建设。督促指导金田公司加快二期工程建设并建成投产。全面提升平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综合效益。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抓好产业基地建设。年,全区蔬菜种植基地重点乡镇由原有的平溪、曾家、李家、两河口、临溪、麻柳、汪家及中子(尧坪村)等8个乡镇扩展到、羊木、中子、小安、宣河等13个乡镇。曾家片8个乡镇及小安乡的蔬菜以外销为主,、羊木、中子(河下的村)、宣河等乡镇主要建设城郊蔬菜供应基地,保障城区、主要集镇及工业园区居民“菜篮子”供应。以“沙曾平”公路环线100里新农村示范长廊建设为重点,本着因地制宜,宜菜必菜,集中成片的原则,突出“一园二心五线五片”建设,即:着力抓好曾家山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倾力打造中曾路沿线(即中子镇尧坪村,平溪乡大竹村、工农村、李家村)和曾临路沿线(即曾家镇太平村、山峰村、石烛村,临溪乡桃树村、淖池村、望坪村)两大核心示范片,围绕中曾路、沙曾路、柏李路、曾两路、响石路五线抓建好5个千亩示范片建设。在、羊木、中子、宣河、小安等5个乡镇分别建立不少于1000亩的蔬菜生产基地,其他各乡镇必须抓建不少于500亩的蔬菜生产示范片,带动全区建成蔬菜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6万亩。要全力抓好蔬菜专业村、组建设,全年培育专业村35个,达标25个,专业组达标120个。
(二)着力抓好标准化生产。各乡镇要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品种和技术的更新换代,促进蔬菜产业持续快速发展。要结合现代农业万亩(蔬菜)示范区建设,继续扩大寒将军等优质甘蓝品种面积,进一步优化辣椒生产结构,做好耐储运大果型海椒、干鲜两用型线椒品种的发展,大力推广优质四季豆、大白菜、茄子、萝卜、花菜等适销对路新品种。曾家片区乡镇要突出发展海椒、甘蓝、洋芋、萝卜等四大主导品种,配套发展四季豆、大蒜、莴笋、白菜等搭配品种;沿江河乡镇以叶菜类等时令蔬菜为主。合理利用蔬菜应急集中育苗场,开展蔬菜用苗统育、统供模式试点,良种集约化育苗覆盖面达到30%。区农业局要围绕市场需求,着力引进、选育一批效益好、高产优质、适应性广、竞争力强的优良品种,积极开展试验、示范,每个乡镇要建立不低于50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积极做好特色化、保健型、观赏型蔬菜新品种试验示范,优化品种结构,发展旅游、观光农业,探索蔬菜产业增收新路径,全区新引进蔬菜试验示范新品种20个以上,良种推广率达到100%。区农业局要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标准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在全区蔬菜产业重点乡镇、村、组开展新技术大培训、大宣讲、大示范、大推广活动,提高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要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农药统购、统供、统配和统施的“四统一”服务。要积极发展专业植保服务,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三)着力抓好质量安全监管。区农业局要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检测制度,配备检测人员和设备,加强产品质量自律性检测,实行严格的产地准出制度,防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要对蔬菜基地农业投入品销售经营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违禁农药不流通、不销售、不使用。各乡镇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将示范片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建立蔬菜生产记录档案,建设地方质量安全信息平台,逐步建立起“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蔬菜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
(四)着力抓好市场产销对接。进一步加强平溪蔬菜批发市场建设,配套设施设备,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业主,努力把该市场建成曾家山蔬菜集散交易中心。要切实抓好已建成的3座蔬菜冷藏库的综合利用,做好鲜菜预冷处理试点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级支持,逐步扩大蔬菜就地预冷处理和冷储能力,增强耐运能力,努力扩大市场销售半径。全面加强蔬菜专业合作社建设,新建设汪家、麻柳等2家蔬菜专业合作社,进一步规范完善平溪、中子、李家、曾家、两河口、临溪等6家蔬菜专业合作社体制机制,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合作社创建活动,扶持蔬菜专业合作社达到省级示范社标准1家,达市级示范社标准2家,真正发挥专业合作组织在蔬菜生产、营销过程中的主体能动作用,促进蔬菜产业大发展。进一步做好原有各大蔬菜批发市场营销网络建设,扩大市场份额,积极寻求与大型连锁超市、学校、企业等蔬菜大用户合作,扎实开展农超、农校、农企、农餐对接等活动,建立多元化营销体系。着力打造“曾家山”蔬菜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开展蔬菜包装、净菜上市试点工作,力争蔬菜净菜包装、礼品蔬菜销售产值达到100万元以上。积极协助、指导金田公司抓好生产经营管理,尤其是抓好企业原料基地建设,确保二期工程尽快建成投产,并做好省级龙头企业创建和出口贸易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区农业局要做好统筹规划、市场开拓、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蔬菜产业发展的主体,主要领导要牵头主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建,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蔬菜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