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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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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范文第1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垦办文[2006]11号)精神,结合垦区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提高采购招标标的物的质量,节省投资,把关系垦区发展的重点项目和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卫生、公路建设等投资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做深做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有效地治理商业贿赂,为垦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深入地开展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扩大采购招标范围和规模;二是依法规范地开展各项采购招标业务,保证采购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购招标标的物的质量,提高节支率;四是标本兼治,切实落实好反腐倡廉工作;五是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对采购招标工作的监督。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

垦区各级各单位都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

1、垦区各单位采购货物、从事工程建设及接受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属于招标范围的,必须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2、总局和哈尔滨分局机关各部门及垦区在哈尔滨市各单位,零星购买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投影机、摄像机、照相机、扫描仪、复印纸和打印纸等办公设备及耗材,必须到总局采购招标局办理采购手续,并到协议供货单位择优购买。其它分局和农牧场等单位在哈尔滨市采购上述物品的,也必须到总局采购招标局办理采购手续,并到协议供货单位择优购买。

3、采购招标权限和限额标准,仍执行总局办公室黑垦局办发[2000]1号、总局黑垦局文〔2001〕132号、黑垦局文[2004]66号、黑垦局文[2005]349号等文件的规定,不得擅自采购招标或越权采购招标。

4、总局直属各医院、各分局中心医院(医疗集团)所需医疗设备、仪器、耗材和药品须报总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集中采购;承担职工医疗保险任务的农牧场等基层单位职工医院所需耗材、药品和一年内购买同类医疗设备及仪器总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须报总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集中采购;属国家及总局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总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集中采购。50万元以下的,由分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集中采购。垦区各类高中等学校所需各种仪器设备、课本和图书等,由总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农牧场所属中、小学一年内购买同类货物总金额50万元以下的,由分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集中采购;一年内购买同类货物总金额超过50万元的,必须报总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集中采购。

5、垦区各类公路建设统一实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垦区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都必须按照总局有关部门的要求,搞好公路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提高公路建设质量,节省投资,防止腐败。

6、为发挥规模采购优势,垦区各国有或国有参股企业及农牧场长期或大批量使用并需外购的包装物(包装箱、编织袋等),必须由总局或分局按权限分工实施集中招标采购。

(二)花大力气治理商业贿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党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摸清商业贿赂的特点和规律,抓住关键环节,全面治理商业贿赂,建立起积极合理的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各级采购招标监督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工作,针对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特点,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领域防治商业贿赂的管理措施和实施办法,堵塞工作环节上的漏洞。

3、着重解决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市场准入、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合同履行以及验收等问题,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展采购招标业务。

(三)增强采购招标工作透明度,规范采购行为。

1、所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项目,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整个采购招标过程要规范、合法,中标结果要予以公布。

2、采购单位及采购招标机构不准干预和误导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结构要合法,专家数量要在2/3以上,其余1/3为采购招标机构、建设(采购)单位或建设(采购)单位主管部门的代表;建设(采购)单位不准违反评标委员会法定人员结构的规定,争当评委成员。

3、在评标和定标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依靠专家选择或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坚决防止业主单位个别人说了算;评标(估)报告要把中标或未中标理由说明说透,做到定之有据,否之有理。

(四)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

1、各级采购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及招标机构,都要积极投身于垦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大环境中,努力营造良好的招投标环境,为垦区项目建设提供优良的服务。

2、积极配合项目建设(采购)单位,充分利用招标机构的专家信息库资源,为建设(采购)单位当好参谋和助手。要置身于项目建设,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掌握项目动态,监督、协调和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建立项目合同执行监督检查制度。依据招标结果和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合理变化情况,对项目招标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认真把好验收关,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各级领导要站在建立公平交易环境、保护干部、建设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融洽干群关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认识。

2、要建立政府采购及招投标领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办事,坚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商业贿赂。

3、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建立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保证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做到在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障、行动上落实。

四、监督检查

(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监督机制。

1、建立招标机构自律和内部防范制度,完善内部采购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新闻舆论以及供应商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体系。

3、要搞好上级采购招标机构对下级采购招标机构的监督管理,分局和农牧场采购招标机构不得擅自或越权实施采购招标。凡擅自或越权实施的采购招标无效,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把开展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专项检查工作做为一项长期和规范的制度坚持下去。

(二)充分发挥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1、发挥好各级纪检监察、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公证、审计和采购招标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总局采购招标局负责垦区采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切实负好责任,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制度执行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违法违纪、采取变通等手段排斥和规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单位,要严肃处理,决不手软,以确保垦区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2、今后,总局每年都将派出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检查。各分局、农牧场可不定期地对所辖单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要及时总结经验,善于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

3、廉政建设、反腐败及防治商业贿赂工作落实情况;

4、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5、分局和农牧场采购招标中心是否擅自或越权采购招标;

招标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公正为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中心的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合力打造一流招投标平台。

二、公开内容与形式

按照上级要求和中心工作实际,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密事项外,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需要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对社会和群众公开内容,二是对中心内部公开的内容。

(一)、对社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1、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中心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

据、办事制度、办事纪律、办结时限、办事人员职责;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信息、公告、公示;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招投标活动中有关收费事项的法律政策依据、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2、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在招投标中心的交易大厅醒目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栏,将中心的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流程、管理规则、工作纪律、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等向群众公开。在办公室前的工作去向牌上设立在岗、出差、开会等内容向前来办事的人员进行公布告知,便于群众联系。通过中心网站在网上公开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信息、公告、公示。建设工程、土地(矿产)公开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中标单位、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等有关招标投标信息向全社会公开。中心不仅通过中心网站、工作去向牌等公开形式向全社会公开,还通过报纸、电视新闻公开政务内容。

3、为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进入我中心招标项目的办事效率,在总结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限时办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6年中心专门印发招标项目入市条件和限时办结制度的通知,对进入我中心招标项目全面推行办件登记,公开承诺在三个工作日中心内部办理完毕。

4、按照招投标活动中有关收费事项的法律政策依据,中心严格遵守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在财务收费处也向收费对象公开,并在收费中严格执行。

(二)、对中心内部公开的内容与形式

1、人事管理事项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公开,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程序、办法、要求和任职资格公开,提拔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年终考核及奖惩公开,违纪违规处理处罚公开。

2、财务管理及大宗物品采购公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公开,财务收支公开,年度预决算公开,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公开,大宗物品采购计划及执行结果公开。

3、其他事项公开。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及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公务事项公开,车辆管理制度公开,以及党组会议决定公开的有关事项公开。这些内容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形成规章制度,中心每位工作人员人手一册。

三、健全措施组织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中心主要负责人郑岳标,副组长为陈利中、陈晨辉,成员由各部室长组成。在具体工作中各部室团结协作,务实高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有效。

招标方案范文第3篇

本人所在地方高校于2005年12月成立招投标中心,如今已有十个年头,纵观这十年的招标档案,逐年增多。2010年以前每年校内招标项目全年不超过20个,每一个项目都按“件”归档;其后逐年增加,例如2011年24个项目65件,2012年33个项目82件,2013年49个项目108件,2014年59个项目129件,2015年56个项目116件。一般每个项目有两件卷宗,一是招标资料(高校自主招标全过程的真实资料汇总),二是投标资料(投标商家的详细投标书),另外有图纸及其他附带材料也一同归档。现从以下几方面谈谈如何科学管理招标档案。

1 科学管理招标档案,做好校内自主招标档案管理

1.1 明确校内自主招标归档内容

招标档案的内容,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光盘等[3]不同原始材料的记录,我校自主招标档案的内容较多,总结如下:

1.立项报告及学校批复;2.相关职能部门的招标申请表;3.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5.商家投标登记表;6.评标文件(含评审专家表);7.标函开封记录表;8.评委投票表及计票表;9.评标报告(含专家情况一览表、评标结果登?表、综合评审意见);10.中标通知书;11.资料移交表;12.合同或复印件;13.其他补充(或更正)的材料。以上各条目均需编好页码装订成册,和投标商家的投标书一起作为一个招标项目的归档资料存档。

每个招标项目按两件卷宗归档(有的项目附带图纸),还需在学校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中登记目录上传。其中,招标申请表等重要材料需扫描再上传至档案管理系统中。

1.2 做好校内招标档案的分类管理

招标档案材料的整理,主要是指将招标档案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实现有序管理的过程[4]。所有档案材料一般采用标准A4纸打印,但工程、装饰、维修等项目的设计图纸可根据实际情况收集。

根据我校招标工作目前的实际情况,整理招标档案有如下两种分类方法:

1.按时间先后来分。就是按每一年度分类归档,即按照自然日期的先后顺序编号整理。将同一年度的招标资料立卷归档后,送交学校档案室,提交卷内目录和备考表。例如前面列举的我校近几年的招标档案归档情况就是按照年度划分整理的。这种分类方法很方便日后档案查询。目前我校主要是采取这种管理方法,形成一条主线。

2.按招标内容来分。就是以招标文件资料的内容为标准.按照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将档案划分成各个类别,将同一类招标项目的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5]。 例如我校招标资料的内容分成ABC几类:A类主要是基建工程和维修改造,B类主要是设备仪器采购;C类主要是物业保安及其他服务或特定种类的招标。这种分类方法贯穿于第一种分类之中。

以上两种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有机结合在一起,没有绝对分开,至于其他的管理方式我校暂时没有形成。

2 科学管理招标档案,做好校外招标档案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校招投标中心招标的范围有限,不论是基建工程及维修改造类、设备采购类和其他服务类,只要超过超过一定金额的都必须进入湖北省或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学校本身没有造价咨询机构无法进行工程招标;该进入政府采购的一律进入政府采购的笼子,这也为学校招标工作规避了风险,提高了效益。

近几年,学校有许多招标项目均是找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校外招标,对于他们形成的整套招标资料,我中心都一一归档,同样按照年度和类别管理,其中中标通知书、公证书等该扫描的文件,分别扫描再上传至学校档案管理系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的即校外招标的档案,其内容都十分完备、纸质资料很充分,完全按照非常规范化的程序整理而成,只需要我们分类存档就行。另外,在每个项目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之前形成的校内材料,也装订成册和招标代理机构形成的招标资料作为该项目完整的档案一起保存,同样在学校档案管理系统中登记目录上传。

招标方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落实、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建筑市场管理运营体系,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针对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探索招投标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联合惩戒的重要性,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强制性条款,限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执行人招投标资格,联合惩戒对象为投标人、招标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

结合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将信用管理纳入招投标资格条件,逐步采用信用记录优先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对非公开招标项目,把诚信记录作为参与抽取中标人的基础资格。强化信用管理,探索构建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监管机制。

为建筑企业减负,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电子招标标准招标文件不统一的问题,采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设备和材料招标采购等标准招标文件(地区范本范本),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开标和评标。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10月底前)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建筑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改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取消线下缴纳,堵住保函真伪难辨的漏洞。增加投标保证金通过保证保险缴纳的方式,全面实现投标保证金保证保险电子化,并通过对保证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监管,实时监控保险购买账户,预防串标行为的发生。

加强在评标环节中对违法行为的评审,通过查验投标软件机器码、IP地址等技术手段,加大评审围、串标行为的力度。

针对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置明显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条件,以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人证不相符、未到岗履职且未履行变更手续、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等问题。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建的依法必须招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通过资料核实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全面自查和重点核查。

项目法人单位对已招标的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各县市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监管项目开展重点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监管项目总数的10%。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必要时,可根据情况进行追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其中,6月底前,完成自查;9月底前,完成核查;10月底前,完成治理期间收到的案件线索查处)

(三)加强评标专家管理,解决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优化评标专家队伍

要加强评标过程的监管,对部分评标专家思想素质不高,不遵守评标纪律、评标不公正、不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等问题,要加大发现力度,做到早发现早移交,发现一起,及时向发展改革部门移交一起,形成震慑力。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四)加强招标机构管理,建立招标中介市场良好秩序

对招标机构泄露保密信息,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借牌、挂靠,规避招标投标监督,违反招标合同约定安排非合同人员负责招标工作,不配合招标人、行业监督部门进行的招标活动调查工作、不按规定提交招标投标书面报告等问题,探索建立招标机构信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招标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肃查处招标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

(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规范权力运行,杜绝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行为

对于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打招呼、拉关系,搞权钱交易等问题,探索建立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有问题的干部职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涉嫌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

时间安排:动态推进,长期坚持(9月底前,制定插手干预招投标登记报告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联席会议制度,配合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加强系统治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建立长期工作联络。

(二)畅通线索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开设举报专区,公布系统治理投诉举报线索征集电话和电子邮箱并明确单位联系人,广泛向社会征集线索。

(三)加强线索处置。在广泛征集线索的基础上,加大线索调查和处置力度,建立系统治理举报和线索办理台账。不属于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告知举报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涉嫌违纪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线索处置应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招标方案范文第5篇

一、招标范围:承担县及试点市的物资招标采购任务。

二、物资采购种类:输水管道、出水口、水泵、低压电缆。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委托省招标公司承担招标事宜。服务中心与招标公司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按程序组织开档、评标、发放中标通知书、监督合同执行。县办提供物资采购计划,负责与中标企业签定供货合同,项目资金仍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县财政局依据省办服务中心与招标公司共同下达的中标通知书,结算货款。

(二)工作进度安排:

1、3月中旬组织相关人员(招标公司、办有关业务处室和监理中心派人参加)对未经过考察的企业进行考察了解,在些基础上制定投标企业资质标准。投标企业必备资质条件为:①五证齐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商标注册证、资质证书(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论证)、开户许可证。②注册资金应达到:输水管道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出水口企业在400万元以上,水泵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电缆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③在农业灌溉项目中业绩突出,售后服务优良(无不良记录)。

2、3月10日前上报物资采购计划。其中,财政直管县直接上报省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试点市以市为单位统一上报。

3、3月20日,编制招标文件。标段设置,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打破行政界限,以片为单位,(南、此、中三片)按不同物资种类及规格型号分别打包。原则要求,每个投标商只能购买5个包段的标书,每个县同类物资必须一个供货商。一般一个供货商只能满足3个县的供货要求,投资大县可适当放宽。避免出现1:1对应,甚至“多个对一”的中标供货情况。

4、3月31日,招标公告。在省级以上的相应报刊或招投标网上采购信息,开始发售标书。

5、4月15日,组织开标会。届时,市县办和财政局负责同志、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参加会议。

6、4月16日,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服务中心1人,招标公司1人,专家评委3人。专家评委在河北省招标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设定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最高限价为扩初设计价,最低限价为底于扩初设计价的20%。

7、4月26日,下达中标通知书。

8、4月30日开始,各县(市)农开办与中标企业签定购货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