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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哲学史方法论
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是两种不同的哲学形态。同时二者又是可以通约、可以比较的。现阶段,在重视中西哲学对话时,应注意到中国哲学史特殊的方法论。讨论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方法,首先需要确立“中国哲学”学科的自主性,进而才能对中国哲学的未来发展作出展望。陈来对于目前国内有关“中国哲学史”的教学培养与学科发展等基础性问题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知识领域和世界性的学术领域,因此要使本学科的学者具有世界性的学科眼光,尤其要重视海外中国哲学的研究成果,在世界范围内回应与中国哲学研究相关的各种挑战,逐步掌握中国哲学研究的主导权。其次,要提高研究的内在性和主体性,既需要“内在的理解”,又需要“客观的呈现”。郭齐勇总结并评述了萧萐父先生及武汉大学中国哲学学科点在中国哲学史方法论课程的教学方面的经验,强调训诂、考据与义理并重,以及中西互动的中国经典诠释方法学,并注意理解中国哲学范畴、价值、意境的特殊性及其普世化。
李维武认为,研究中国哲学史,应坚持历史主义原则。19、20世纪中国哲学的主轴是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其总的特点是西方哲学的中国化与中国哲学的现代化,对这一时期中国哲学的研究应坚持和贯彻历史主义原则。这一原则表现为时间向度和空间向度两个方面。从时间向度看,首先要处理好中国哲学开展的过去与现在之间的联系:从空间向度看,要处理好哲学史与文化历史之间的联系。田文军指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哲学史研究出现了多种研究形式,学者们或从哲学发展史的角度、或从思想史的角度、或以史论批判的形式、或以哲学问题史的形式、或以文献考释的角度研究中国哲学史。因此,同样是以指导的中国哲学思想史研究,侯外庐、杜国庠先生批孔批儒,而郭沫若先生尊孔尊儒,郭沫若的研究强调转化儒家传统的现代意义,很值得重视。
关于中国哲学史的方法论有很多,其书写方式也是多元的。尤其是近几十年来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值得重视。黄玉顺指出,哲学之变化发展,乃渊源于当下的生活。中国哲学亦然,现代中国哲学渊源于现代性的生活方式。因此,中国哲学学科发展的核心任务既不是回到前现代的形上学,也不是拒斥形上学,而是要从当今世界、当今社会的现实生活出发,去重建形而上学。高华平指出,从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学科属性、研究现状和研究对象等几个方面加以考察,可以看出对中国哲学史进行文、史、哲综合研究,既是必要的又是紧迫的。同时,这一综合研究是现实可行的,比如各高校“国学班”的开办就是很好的例证。柴文华指出人的视域决定了原典的意义,以现代视域研究传统原典符合中国哲学走向世界的历史发展趋势。因此。在中国哲学史的多维度书写方式中,现代视域与传统原典的结合应是较佳的选择。
二、中国哲学的创新与发展
近年来,中国哲学界学者们试图突破原有范式的局限,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等方面不断探索、积累和创新,以期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哲学。杨国荣对实践过程的理性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这一理性化从实质的层面看,不仅与“理”相关,而且也与“情”相涉。实践活动的合“情”合“理”,意味着既合乎普遍的法则和规范,又适合于特定的实践情境,二者的统一,构成了实践过程中理性化的具体形态之一。高瑞泉认为动力与秩序是中国哲学的双重关怀,它源于中国社会转型和发展的历史,并随之而呈现出某种复杂变奏。随着中国经济的起飞,中国哲学“动力”的追求开始让位于秩序的重建,它表现为“启蒙反思”、进步主义批判和儒家的重光等。乔清举指出目前中国哲学研究的趋势是“在中国的哲学”逐渐成为“中国的哲学”,当代中国哲学研究需要“确立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主体性其实是一种创造性,更具体地说是原创性。
在中国哲学的现展中,应如何与现代西方哲学接轨,凸显创新性?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设想。陈道德分析指出,名辩学中所讨论的推理都是语用推理,而这恰是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中根本没有的。符号和语用推理在符号学中被给予了充分的研究,符号学应是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更优范式。李广良指出中国现象学的成就不仅在于对胡塞尔等现象学家的研究,而且在于现象学的中国化。现象学儒学是儒学史上的一种新的形态,它有着丰富的可能性,其中包含着现象学与儒学的比较研究。其本质在于通过现象学回归儒家的源初存在,激活儒学的活力或“内在生命”,开始面向儒学的“事情本身”。
中国哲学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既具有普适性的一面,又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李翔海提出要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以“时代性”为衡量中国哲学基本标准的理论立场,转而从时代性与民族性两个维度对中国哲学予以更完整的关照,以确立中国哲学作为一种特定哲学形态所具有的独立自足的内在意义,突显其立足于“人类哲学”之一般的高度。
三、对中国传统哲学及其价值的再认识
中国哲学学科的成立,意味着中国哲学实现了从古代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化,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存在对中国传统哲学及价值的再认识、对中国哲学现代转化之途径的思考。张学智对儒学特别是理学的宗教性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儒学特别是宋明理学具有独特的宗教性格,它以其形上学、超越性而又具有精神追求的具体在场性带上了精神宗教的性质,并从而抑制了基督教那样的典型宗教的产生。这种宗教性格,可以对中国文化自身的许多特点予以根本性说明,同时克服由于宗教与现实力量分离所造成的诸多弊端。
温海明讨论了儒家实意伦理学,这种哲学意识认为人在世间并与世界共同创生,人与人的关系开始于人与世界相交接的缘发端点,其目的是为了从意识的缘发端点出发说明人在变化的世界中的生存与运作状态。“实意”是儒家伦理学中推己及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儒家传统的“诚意”可以解释为将意念的实化。
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发掘,以及现代研究方法的广泛运用,传统哲学的研究领域处于不断拓展之中,字义的考证、文献的梳理、义理的阐发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推动了现代哲学的发展。王中江对简帛文献《凡物流形》中的“一”进行了专门而深入的探讨,认为在这篇文献中,“一”是首要的概念,有四重构造,并据此证明《凡物流形》是黄老学的文献。吴根友主要以《周易》与《老子》中“复”的观念为核心,考察了“复”在中国美学方面所具有的意蕴。陈乔见对明清之际思想家们的公私观念进行了梳理。他认为,这一时期思想家们“合私成公”的理念,实际上源自于原始儒家的仁义观念和忠恕之道,二者有着内在的融贯性和一致性。
一、怀疑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性问题即已凸出。1982年佟德富等发表《谈谈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一文,即明确强调在开展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两年多来碰到的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首要的即是中国少数民族有无哲学思想的问题,因为有些人“抱怀疑乃至否定的态度”在以后的研究中,这一问题被逐渐深化,依次形成了几个紧密相关的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无的问题;如果中国少数民族有哲学,在什么形式下有的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少数民族其他文化形式有何关系;如何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何价值……正是这些问题的展开,深化了人们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认识。到新世纪初起之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问题即已由价值判断转化为事实判断,即转化为对少数民族哲学研究范式选择的合理性问题。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无的问题,有全面否定论和部分否定论两个层次。前者强调中国少数民族都没有哲学,后者强调只有先进民族有哲学。在中国哲学界,这一问题最先发生在蒙古族哲学研究中,因为在中国首先倡议蒙古哲学史研究并列入整个学术规划的是内蒙古哲学界,因而蒙古族有没有哲学和哲学史即首先被学界怀疑13146,并有种种议论|312。后来在各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中都曾先后发生过这一问题,如有学者认为朝鲜族没有或少有专门哲学著作而强调其不可能有或少有哲学思想141;新疆少数民族即使有哲学史也不过是与宗教掺合在一起的、毫无价值的大杂烩,在哲学史方面很难开口15;土家族哲学研究则被直接否定166;其他各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也都差不多遇到过这一问题,以致于有的就加以存而不论,如佟德富等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概论》[71中即没有讨论这一问题;黄庆印在《壮族哲学社会思想》中也是直接肯定壮族有自己的哲学思想1817笔者在《土家族口承文化哲学研究》等书中也没有讨论这一问题。其他如《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肯定中国少数民族同汉族一样有反映本民族特点的哲学思想或哲学思想萌芽,并且是中国哲学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持肯定论者居多,有学者甚至认为,否认中国少数民族有哲学是一种主观偏见,而且积习太深,特别顽固,因此更需要解放思想。研究结果表明,各国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哲学史,一些学者之所以强调只西方有哲学史而东方没有哲学史,正在于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西欧各民族的哲学创造物有不少本是起源于东方各国各民族的哲学1111;那些强调只先进民族有哲学而后进民族没有哲学,如说蒙古人在“精神智力方面没有发展,没有独立思维能力”“单纯地追求宗教思维”“对哲学稍微有些爱好”等等,可是事实也证明蒙古族有自己丰富的哲学思想。据笔者手头所掌握的现有研究资料,白族、苗族、纳西族、朝鲜族、回族、彝族、土家族、维吾尔族、蒙古族、满族等民族都已写出了自己民族的独立哲学史,有的民族还形成了自己的多部哲学思想史著作,强力地证明了中国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思想。总之,中国少数民族有无哲学的问题长期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哲学界,特别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界。
综观产生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原因,避开某些文化中心论因素的影响外,有三个因素起着关键作用:一是西方哲学重点关注问题及相应思维方式的影响,二是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惯性,三是客观上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缺乏研究。1141
二、归化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类型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性,有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问题,一是有无哲学的问题;二是中国少数民族有什么哲学?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类型问题。从本质上说,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类型,也就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一般哲学,其别是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目前有代表性的学说主要有代表说或融合说、多元一体说、汉族哲学说等三种类型。
一是接受汉族哲学说。这是在蒙古族哲学、朝鲜族哲学、土家族哲学等研究中都曾遇到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少数民族即使有哲学思想,也是从汉族那里接受过来的,实际上就是汉族的哲学思想。
二是中国哲学融合说或代表说。已故著名哲学家任继愈先生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论集》序中以肯定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的结果、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多民族共同的创造成果为前提,强调中国哲学史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认识史,因而现在的中国哲学本身即包括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内,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已融入中国哲学中,讲中国哲学即亦代表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虽然他强调“少数民族的哲学应当成为中华民族的哲学的组成部分,但他同时也强调“汉族是许多兄弟民族长期融合的结果,历史上并不存在‘纯汉族’。中国哲学史上的优秀哲学家、思想家,不应当只看作汉族的,他们也属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这一思想的更高认知,是人类思想代表说,即强调“每个具体的哲学家虽然属于一定的民族,但我们研究哲学史,却不应把他看做仅仅属于某一民族的哲学家,同时也要看到它代表着全人类的先进思想。
三是中国哲学多元一体说。伍雄武先生以中国民族关系、中华民族结构(格局堤多元一体的实际为出发点,同样强调中国各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的多元一体关系,强调我们既应分民族地深入研究各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又应开展各民族思想关系史的研究,“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171这一说法的基点是承认各民族有自己的独立的哲学,如佟德富、金京振等。
笔者认为,哲学史研究,同时也就是哲学研究,它必须如黑格尔所说,“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不会是别的。也就是说,研究者必须有自己的哲学观渗透进自己的哲学史研究中。因此,希望人们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定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是困难的。但是,从中华民族的哲学关系而论,应特别强调的是两个基本关系:一方面是随着“用夷变夷”的进程,中国诸少数民族在逐渐融入“汉族”过程中,也的确把自己的哲学带进了“汉族”,成为“汉族”哲学的一部分,以致于不能说出这些哲学的少数民族特性,如土家族先民范长生、鹖冠子,回族学者李贽等即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哲学中并没有一个单一的汉族哲学,而是以“汉”为代表的中华民族哲学,即少数民族融入以后的哲学已不再是“少数民族哲学”而是“中国哲学”。但是另一方面,中国各少数民族一般都有数千年以上的“土著生活”即使是那些“用夷变夏”的汉人进入了少数民族地区,也仍然成为该少数民族哲学的传承者,并带入相应的“汉族”哲学,从这个尺度认定,则我们所说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其中显然也有“汉族”哲学的因素,但其主体却仍然是少数民族的,因而可以用“前中国哲学”来称呼。总之,在“华夷之辩”的框架下,“夷”变而为“华”则是“中国哲学”;相反也可能有“华”变而为“夷”的情况,如不少原来的汉族融入少数民族的情况。这样,在中国哲学研究中即发生了“中国哲学的多民族背景”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前中国哲学背景”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即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显然,据此而论,融入说、汉族说都是片面的,而多元一体说似又过于笼统。因为这一问题的本来意义即是“华夷之变视阈的中国哲学”问题,这一问题所要解决的有三个基本方面:华夷之变——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尺度,这里要解决“民族融合”与“文化融合”的问题;中国哲学的多民族文化渊源,这里要解决的是目前“中国哲学”中的多民族文化根基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对象、性质等一般问题,这里要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独特性问题。
三、思考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
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实质上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什么形式下存在的问题,笔者此前曾概括为范式说与文化内部构成说两个方面,并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要素论证说。根据近年的研究进展,实质上可以概括为四类解决方案,即范式说、阶段说、层次说、广狭义说等。
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问题成为人们自觉的关注对象后,解决这个问题即产生了改变范式的理路,如“中学西范”等。从本质上说,范式说是根据不同哲学观来评定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的问题。黑格尔曾说过:“哲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与别的科学比较起来,也可以说是一个缺点,就是我们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应该完成和能够完成的任务,有许多大不相同的看法。据此,笔者在《20世纪土家族哲学社会思想史》中曾专门讨论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并区别了“不同哲学观对哲学合法性的讨论”。而传统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研究,实可概括为三类范式:一类是传统教科书范式,坚定地承认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并用传统哲学原理理解模式和概念框架分析问题,笔者也曾有过这种尝试。这种范式还包括从教科书的哲学定义出发否认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从而放弃在哲学意义上探究民族文化。一类是生存论范式,即把哲学理解为“以某种文化样式对关于自身存在的这种自我意识的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会有某种形态的哲学存在。所以,少数民族哲学即“是存在于少数民族各种文化样式或'文本’形式之中,以少数民族哲学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各种独特方式……为中介,所反映出来的他们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以及他们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思索和'觉解’。三类是思想权力说。宝贵贞即强调“哲学是一个民族思想的权力”。他以哲学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精华为前提,阐明特定时代、特定民族所特有的哲学思想。
在范式说之外,较普遍的申论形式是用“哲学”的层次关系求得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其中有两层次说者主张中国少数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创造的丰富多样的物质文明和灿烂的精神文明,其中的核心即是各民族鼓舞自己的精神力量和维系群体的精神纽带,这种核心凝聚为观念、结晶为理论、升华为体系即是哲学,而其中有的虽未成体系却深涵哲理,则可称为哲学思想122、有三层次说者如刘蔚华先生主张哲学观念、哲学思想、哲学是各少数民族哲学的基本层次,有的处于观念层次,有观念而系统者是哲学思想,从理论上回答哲学终极问题者是哲学。在三层次说中,伍雄武先生则以哲学、民族精神与民族文化三层次来加以阐明。124笔者也同样讲哲学的三个层次,但却是基于哲学问题来认定的,即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第一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不能用没有一个层面的问题来否认其他层面的哲学存在性。有四层次说者主张依据哲学产生、发展条件的完备程度及哲学本身发展的水平而划分为“哲学观念一哲学思想一哲学理论一哲学体系”。肖万源也强调以层次性方法分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以免误认少数民族无哲学,并可实事求是地研究、评估少数民族哲学。
与层次说同时运用的是广义狭义说,如一些学者从古今中外哲学史的比较中,特别是从哲学思想资料来源的分析中,首先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应用哲学、宗教哲学、民间哲学等,并据此强调理论哲学史是狭义哲学史,其他几种形式的属广义哲学史,而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则可归入广义哲学中。这样既解决了少数民族有无哲学的问题,又衡定了少数民族哲学的发展水平。与此说相应,笔者则以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来立论,强调不能用一种存在形式否认其他存在形式。
与上述论说方式相异,还有一种哲学发展的社会阶段说,即夏里甫罕阿布达里在《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26]中认为,从社会文化发展程度这一视角来看,诗歌民族大多处在传统社会、传统文化发展阶段或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社会文化阶段,与哲学民族比较,显然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我国各民族都还处于诗歌民族阶段。准确地说,处于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型的漫长而复杂的阶段。据此而言,整个中华民族都应该是还没有哲学的民族,是非哲学民族。与此相对,张天鹏在《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一兼评<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中则又提出了另一种横向划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是哲学意义上的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而不是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的转变。其中“求善”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而“求真”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
关于上述的范式说,笔者曾强调,范式说本身并不能说错,但对范式的选择性却有合理性的问题。因为我们谁都有接受或信仰某种哲学范式的权力,并且也能据此体现哲学史研究就是哲学研究的真实意义。而上述层次说与广义狭义说的共同特征则是着眼于从文化的内部结构来分析,其中后者则更强调从哲学的结构来分析。严格说来,这是一种文化哲学的分析范式,仍然可以归入哲学范式说中,如蔡茂生在《民族文化建设的哲学审视一“文化哲学与民族文化建设”研讨会纪要》等中,实际上即提出了“文化哲学”的存在形式问题等。至于发展阶段说,可以认为是基于民族思维发展水平的论证,从理论上说,还是一个哲学观的问题,即是否坚持或承认所有民族都有哲学的问题。当然,上述分析也并不是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形式的全部方面。不过,所有这些努力都告诉我们的是:无论是范式说还是层次说,也无论是广狭义说还是社会阶段说等,都在执着于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而关键在于找到一种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恰当存在形式的分析路径。
四、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根据
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根据,首先即是一个哲学观的问题。故早在1982年佟德富先生即强调“少数民族有无哲学思想的争论,实质上是如何理解或看待哲学的问题,它也涉及到少数民族哲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等问题”1112他由此强调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一般规律的自觉、完整、系统、严密的观点,即关于世界观的理论体系”。这一思想在他与金京振共同撰写的《应当重视朝鲜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141但是,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哲学观而各自提出了不少的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的根据,如佟德富等提出了条件成熟说、存在形式说、社会贡献说、相互影响说;伍雄武先生则强调了实践论证、文化核心论证、哲学事实论证;笔者则提出了客观依据、理论依据、现实依据、构成根据等论说121。综合诸家所论,以下论证可以说是比较被接受的。
实践论证说认为: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也不论其历史长短,只要它战斗过、拼搏过,它就一定有自己的民族精神之精华一哲学思想。有学者还直接与人们的生活实践相联系提出论证,强调“哲学不是神秘的'玄哲’,哪里有社会生活、有生产、有社会意识,哪里就有哲学。
文化核心论证说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多方面的、丰富多彩的,这些众多的方面又总是由某些深层的、普遍的、核心的观念把它们贯穿和联系起来,整合、建构成为有机的文化整体。“这种贯穿各种文化形式中的深层、普遍、核心的思想观念,就是哲学思想和哲学观念。“哲学观念在文化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互不相同,但是,贯穿着深层的哲学观念,这一点是各民族都相同的。如在维吾尔族高度繁荣、发达的音乐、歌舞之中“应有深层的哲学观念”;古代傣族有繁荣、发达的叙事长诗,“其中自有某种深层的观念”;藏族的佛教、维吾尔族和回族的伊斯兰教或傣族的佛教“和哲学的密切关系”也是十分明白的事实12213。总之,我们“要从文化中来发掘、认识和评价少数民族的哲学思想。
哲学事实论证说认为:经过各民族学者、专家的努力,我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的研究所取得的一大批引人注目的成果已让世人能够看到“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悠久的历史”,“少数民族哲学史有着丰富多彩的内容。”12214至于各少数民族,如蒙古族有无哲学史的问题,就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只要
拿出实际的研究成果用事实来说话即可。
哲学产生条件论证说认为:各民族能够形成哲学的基本条件是已进入阶级社会、有了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分工、有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及一定发展程度的科学文化知识等。这一思想直到20世纪90年代,仍然是被学界坚持。其他如有学者分析蒙古族有没有哲学思想问题时即强调了经典作家对哲学思想产生条件的分析,基本内容与上述略同。
发展水平说认为:不能因历史上的哲学原始和朴素而否认哲学思想的存在,如对古希腊哲学苛求,对少数民族哲学也不能苛求。也就是说,不能把哲学发展的水平作为否定哲学存在的理由。
存在形式说认为:科学文化与理论思维较发达的民族能产生专门的哲学著作,但不能由此判断其他民族不可能有或者很少有什么哲学思想。这实质上是阐明哲学思想的载体问题,笔者认为应分两个方面,一是以什么文献形式存在,一是以什么话语或符号存在,后者包括范畴、行为。蒙古族的《蒙古秘史》及《蒙古源流》、维吾尔族的《福乐智慧》等都有珍贵的哲学财富1114—5。这一论证也为《应当重视朝鲜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研究〉一文所坚守。总的结论是哲学思想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1131。
社会贡献说认为:哲学是民族文化发展的最高成就和理论思维的最高发展,不能设想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曾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少数民族竟没有自己的哲学思想作指导。这正象“哲学家并不像蘑菇那样是从地里冒出来的,他们是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的产物,人民最美好、最珍贵、最隐蔽的精髓都汇集在哲学思想里。”“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的精神上的精华。”1291应该说,从时展及其贡献的角度,认为应有哲学指导,这是以果求因的方法。
【正 文】
一
关于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认识论背景,国内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比较强调从莱布尼兹、沃尔夫到鲍姆加登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注:见邵大箴,《温克尔曼及其美学思想》,载《希腊人的艺术》,(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页5—6。) 但是,西方研究温克尔曼的专家阿历克斯·波茨(Alex Potts)则认为,温克尔曼关于文化和历史的认识并不像是歌德、施莱格尔和黑格尔那样的德国唯心论者或浪漫主义者,倒是更接近于卢梭、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4) , p. 24. ) 看来,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必要继续作一番研讨。
我们都知道,尽管温克尔曼在1738年进入曾是沃尔夫的讲坛所在地的哈雷大学学习神学,而且他还听过沃尔夫的学生、美学的创始人鲍姆加登的课,(注:鲍姆加登于1737—1740年间在哈雷大学任教。) 但是他对鲍氏的哲学很是不以为然。(注:见[德]西海·贝格瑙,《论德国古典美学》,张玉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页6。) 通观温克尔曼的著作,我们也会发现,尽管温克尔曼是在德国的学术中心哈雷大学接受了正规的神学教育,他也熟知莱布尼兹、沃尔夫一派的哲学理论,但是温克尔曼的著作中并体现不出德国哲学家擅长的形而上思考的特点。显然,从温克尔曼对待鲍姆加登的态度来说,他可能在他的著作中有意避免给人以鲍姆加登式的印象。然而,德国的理性主义传统对于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形成所具有的潜在而深刻的影响却是不能因为作者的主观姿态而否定掉的。温克尔曼史学思想中的一些具体的问题——作为体系的艺术史、自由与艺术的繁荣、关于理想的美——事实上都与他之前的理性主义者的哲学思考有着密切的联系。温克尔曼把艺术史作为一个“体系”去进行思考首先就得益于他在德国所接受的哲学训练,这种探索体系形式的理论训练先是由莱布尼兹灌输到了德国哲学中,继而在沃尔夫那里得到了强调,最终影响到了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进程。而英、法的哲学在笛卡尔之后对于庞大哲学体系的建构则基本上持着一种排斥的态度。(注:关于德国哲学在体系思维上的训练及其与英、法哲学的区别的论述参见[德]E. 卡西勒,《启蒙哲学》,顾伟铭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页326—327。) 正是因为温克尔曼接受了这样一种训练,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不是已经在研究上走在前面的英法古物研究专家,而是德国人温克尔曼发明了现代的、综合的艺术史学科。在讨论自由与艺术繁荣之间的关系时,温克尔曼把“自由”这一基本的原则当作一个对于艺术之繁荣来说必须事先存在的理由,这本身就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在“美”的问题上,温克尔曼根据他对希腊艺术的研究勾画了一个理想的美——“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正是因为它的高高在上、超凡绝伦,因此一些学者把温克尔曼称作是新柏拉图主义者。(注:“美”的性质在温克尔曼思想的研究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学者意见不一。克罗齐、韦勒克、贡布里希、朱光潜都把温克尔曼看作是新柏拉图主义者,而文杜里则对此予以否认,黑格尔也把温克尔曼归为从经验的角度研究美的学者之列。相关论述见:[意]贝内戴托·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袁华清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页105;见[美]雷纳·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一卷),杨凯身、杨自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页199;Gombrish, Ernst, Ideas of Progress and Their Impact on Art, Ⅰ. From Classicism to Primitivism; Ⅱ. From Romanticism to Modernism. New York, Cooper Union( The Mary Duck Biddle Lectures) , 197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页118,鉴于朱光潜受克罗齐影响之深,有理由认为他的这一看法来自于克罗齐;[意]L. 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迟轲译,(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页126;[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页19。本文同意文杜里和黑格尔的见解。) 然而,无论说温克尔曼的美是来自于夏夫兹伯里这个赞成理性主义的英国的新柏拉图主义者,还是说它来自于莱布尼兹对于“美”的理解,在我看来都只是看到了温克尔曼关于美的论述的一些表面的问题。恰恰是温克尔曼的这两位前辈在模仿普罗提诺,而温克尔曼则是通过分析、归纳和总结,使理想的美从具体的材料中生发了出来,也就是说,他把理性主义者的论述用经验主义的方式颠倒过来了。
对于温克尔曼来说,经验主义的影响确乎更大。经验主义在当时整个德国的文艺理论界也是占优势的。18世纪初的德国思想对于温克尔曼的确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因为当时的德国学术比起英、法两国的学术来说实在是太薄弱了。(注:关于德国启蒙运动的一般状况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页279—282。) 对于当时的德国思想界来说,更多的影响来自于英、法。当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在进行“古今之争”的时候,德国人考虑的问题却不是古今的优劣,而是他们的文艺是应该借鉴法国还是英国,足见当时的德国知识界在其文化上的不自信。以高特雪特委代表的莱比锡派与以波特玛和布莱丁格为代表的屈黎西派之争,本质上是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争在德国的延续,其结果则是以经验主义的胜利告终。(注: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页282—286;以及[英]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页211—281。) 法国的启蒙思想对于德国的启蒙运动当然是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注:在这个问题上,德国的思想家当然不是完全被动的接收,这与其注重形而上思考的根深蒂固的传统有着内在的联系。参见[英]柏林,《休谟和德国反理性主义的起源》,载《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页193—224。) 而在哲学史上,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事实上也更多地受到了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影响。根据罗素的分析,造成这种影响的原因,除了英国优越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吸引,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牛顿对于宇宙演化的解释超越了笛卡尔使得人心偏向了洛克,洛克哲学在英法的胜利主要应该归功于牛顿的威望,而把英国以洛克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哲学传到法国去的主要人物正是伏尔泰。(注:见[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页175。)
1726—1729年,伏尔泰流亡英国三年,在后来的著作中,他曾写道:“尤其在哲学方面,英国人是其他民族的导师。”(注:见[法]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吴模信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页496。) 在自然科学方面,伏尔泰成为牛顿的信徒;在历史学的领域,他则创立了一种以《风俗论》(1756)为代表的新的方法论方案,也就是一种新的历史哲学。卡西勒指出,这种方案就是不让历史写作单纯的依赖哲学或者神学的建构力量,而是试图直接从生动丰富的历史细节中引出新的哲学问题。(注:见[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195。) 伏尔泰的兴趣不在于事件的前后相继,而在于文明的进步和它的诸因素内在的关系。伏尔泰抱怨历史知识较之自然知识而言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历史也应当能够类似于牛顿的科学,能把事实还原为定律。他打破了以前的历史以《圣经》作为基本的叙述结构的局面,而是要模仿牛顿的力学从最基本的历史材料出发建构新的历史模型。这个历史模型把人类的历史从神学的救赎史拉回到了世俗的世界,试图通过对人生活的环境气候、民族、风俗等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考察勾画一个世俗的人类文明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卡尔·洛维特把从鲍胥埃的《世界通史》(1681)到《风俗论》的转变称作是发生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欧洲精神史上危机的标志。(注:见[德]卡尔·洛维特,《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李秋零、田薇译,(北京: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页121。) 卡西勒对伏尔泰历史编纂观作了精到的分析,他认为伏尔泰并不否认理性作为一种人类先天的禀赋的存在,他的做法是通过一种新的历史模型使得理性能够在经验中显现、并能为自身所理解,也就是说在伏尔泰那里唯有分析的、经验的历史才能够充分地展现理性的发展。(注:[德]E. 卡西勒,《启蒙哲学》,页213—214。) 而伏尔泰是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的前导,熟悉伏尔泰的温克尔曼显然受到了前者的启发。事实上,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也表现出了与伏尔泰的历史逻辑相似的一面,尽管他深受德国理性主义哲学训练,却也用一种经验的方式去进行艺术史研究。
二
前述的认识论背景对于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构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古代艺术史》绪言中,温克尔曼说:
“我所着手写作的古代艺术史不仅仅是一部重要事件的编年史,也不仅仅是要说明在那些年代里发生了些什么变化。我是在一种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历史’这个词,这种意义就是它在希腊语中所具有的含义;而且我的目的是试图提出一种体系。在第一部分中——关于古代国家之艺术的论述——涉及到每个单独国家的艺术时我已经力图实施这个构想,这一点在论述希腊艺术时尤为显著。……”(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p. 107. )
这一段话的重要性在于,温克尔曼提出了他的艺术史不是一部罗列事件的编年史,而是“提出一种体系”。把艺术史作为一种体系去研究,也就是说要用一种体系性的思维去构架艺术史写作的结构,这无疑是温克尔曼的一个创造性的贡献。
“体系”显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涉及到图像、风格、文献材料的考据等一般的艺术史方法,它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一个重要的认识论问题。西方现代哲学史上,从莱布尼兹开始,德国的古典哲学大家们多倾其一生,努力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像康德、谢林、黑格尔这样的形而上学哲学家也被称作“体系哲学家”。海德格尔在对谢林关于人类自由的本质论述的相关研究中曾用相当的篇幅讨论过“体系”的概念及其历史,特别是“体系”在近代的形成史。我认为,这一渊博而又深刻的论述对于我们理解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是很有帮助的,这一论述不只对谢林有效,因为体系的观念是近代哲学思维逻辑的一个基本的“语境”,所以我想首先简要地引述一下海德格尔的研究。(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40-65。)
海德格尔首先考察了何谓“体系”?“体系”来自于希腊语συνιστημι,意为“我来安排”,他有两个意义的指向:其一是内在的、给事情提供其根据与支点的结构;其二是外在的随意的堆积框架。后来“体系”这个词逐渐被使用于认识领域,由于其本来所具有的两种意义指向,从而使得人们一方面创造真正的哲学体系,另一方面也把一些随感堆砌起来,以“体系”的名义招摇。海德格尔简要地考察了古代和中世纪的哲学。他认为,西方哲学的开端,也就是古希腊,如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并不“具有”哲学“体系”,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伟大。在中世纪,像托马斯阿奎那的著名的《神学大全》也不算是体系,其概念十分的混乱,就连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也不及,更不用说是和像黑格尔、谢林那样的真正的体系相比,因而中世纪的各种神学“大全”不算“体系”,而是神学的教科书。接着,海德格尔对于“体系”的概念进行了集中的论述,他反对把“体系”当成是对现有的教学材料进行的划分排列,指出:“体系一般地首先并非是、也并非仅仅是给现有知识材料以一种次序,以期适当传达知识,反之体系是可知东西本身的内在安排,是给其以论证性的形态和展示,更真切地说,体系是对存在东西在其存在性内结构与衔合的合知识性的安排。”(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45。) 在海德格尔看来,真正的“体系”是在近代,也就是17、18世纪形成的,因为直到近代“体系”才具备了其形成所必需的条件,其中首要的就是数学的理性体系在人类思维中占据优势统治地位。在进行了以上论述之后,海德格尔指出,在从17—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思想变迁的过程中,“体系”是“整个哲学的主导词语”。(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55。)
从海德格尔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抽出一条最为核心的理念,即“体系”必须是某种理论内在的结构秩序。然而,海德格尔的论述是着重于德国的唯心论哲学传统。前文中,我强调了温克尔曼与经验主义的关系,那么,是否能够找到一个接近海德格尔所谓“体系”概念的实质,而与温克尔曼的联系又更为直接的论述呢?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提示,其中对“体系”一词有专门的词条解释,解释者正是那位伟大的启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伏尔泰。伏尔泰说,“所谓体系,无非是一种艺术或科学中的不同因素按照一定秩序的组合,这种秩序使他们彼此相互依存;从其原始因素可以导致并说明其最终因素。那些用以解释其他因素的,称为原则,而原则的数量愈少,体系就愈完善,最好是减少到只有一个原则……在所有的体系中也只有一个首要的原则,而构成体系的各个因素都依存于它。”(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梁从诫译自[美]斯·坚吉尔的英译本,(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页349—350。) 伏尔泰认为在哲学家的著作中有三类原则,他们形成了三个类型的体系:第一类原则是一般的或抽象的原理,涉及此种原则的体系被称为“抽象体系”;第二类原则是一些假设,以此作为基础的体系称为假说;第三类原则是由事实所构成的,这些事实,是在实验中收集到并经过考察和鉴别的。伏尔泰认为“真正的体系是在最后一类原则上建立起来的;只有它们才有资格被称之为体系。”(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页350。) 而且,真正的体系要以事实为基础,它要求有大量的观察,以使人有可能掌握各种想象之间的内在联系。伏尔泰坚信“没有任何一种科学或艺术是根本不能建立任何体系的。”(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页353。)
伏尔泰的解释使我们意识到,“体系”的问题在17、18世纪是欧洲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阿历克斯·波茨说:“为了认知人类文化和社会某些关键层面的经验的多样性而精心构建一个体系是启蒙运动的一个中心课题。”(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 33. )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把温克尔曼与孟德斯鸠和卢梭相联系。的确,有许多思想家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提到了“体系”,但是这些“体系”的概念和取向都是有区别的,并不像阿历克斯·波茨说得那么简单。从伏尔泰对于“体系”的解释看,“体系”的概念以及人们对于体系思维的认识在当时并不是唯一的,因而不能用一种笼统的趋势概括它在当时的发展和影响。卡西勒曾指出,当时的英、法正流行着一股反体系的潮流,对温克尔曼具有重要影响的夏夫兹伯里甚至说“体系是把人变成傻瓜的办法”。(注:转引自[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327。) 孔迪亚克在1759年发表了《论体系》一书,他强烈地主张在物理学中消灭“体系癖”,而17世纪那些伟大的形而上学大厦正是从这种“体系癖”中产生的。孔迪亚克反对任何基于表面的“物性”的一般的、任意的解释,而是主张必须直接对现象进行观察,通过对现象的经验性质的联系作出清楚的规定。接着,把牛顿奉为经典的伏尔泰也用这种理想向笛卡尔的物理学发难。(注:转引自[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51。) 伏尔泰在解释“体系”的词条时,实际上也就包含着反对以前的理性主义者主要通过演绎的方法所建立的形而上学体系,主张一种基于现象的观察建立的经验的体系的思考。按照伏尔泰的设想,关于艺术的研究显然也应该能够建立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当然应该是一个“真正的体系”,也就是基于观察的、由事实建立的体系。温克尔曼在大家都在反对“体系”的时候却提出了要建立一个艺术史的“体系”,不管它是什么样的“体系”,这首先应该说是莱布尼兹灌注到德国哲学中“体系精神”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反应。当然,深受英、法经验主义哲学影响的温克尔曼不会把这个“体系”建构成“抽象的体系”,而是伏尔泰所说的那种新的经验的“体系”。
由于温克尔曼本人并没有对他的“体系”的概念作出说明,阿历克斯·波茨在研究温克尔曼的艺术史的“体系”概念及其理论结构时采用的方法是通过把《古代艺术史》“体系”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的“体系”原则相类比得出结论。(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p. 41-46. ) 本文在讨论“体系”的概念时没有按照他的方法,而是从海德格尔和伏尔泰的相关论述中抽象出来的,可以作为阿历克斯·波茨的相关论述的补充。涉及到温克尔曼的“体系”的逻辑方法问题,阿历克斯·波茨认为:“温克尔曼的体系既是一个从那些作为自明真理的原则中推衍出来的概念结构,又是一个从实物证据中归纳出来的分类框架,这些实物证据联系于置于思考之下的现象,在他那里也就是古代艺术。”(注:Ibid. p. 33. ) 进而,他又对这一论点作了发挥,认为温克尔曼的体系尽管建立在一些基本的原则之上,却不能被完全认作是来自于先验原则的推演。他认为这个体系乃是为了认知经验的材料而组成的“假设的结构”(hypothetical constructs)。单是推演或归纳性的论述都不可能证明这个体系的任何一个方面,只能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做到。(注:Ibid. p. 41. ) 本文在前面说过,温克尔曼的思想从大处说乃是受到了在他之前的理性主义哲学和经验主义哲学的综合影响。理性主义注重演绎,经验主义注重归纳,在他的“体系”中,无疑也反映了这种影响。但阿历克斯·波茨的这种表述过于折中,而且从基本的原则往下推演逻辑方式涉及到温克尔曼的“美”和新柏拉图主义的问题。温克尔曼的“美”和“自由”并不是阿历克斯·波茨所说的“先验的原则”(priori principles),(注:Ibid. p. 41. ) 这些原则是可以“经验”的,而且在古希腊是已经“经验”过的,只不过对于当时来说像是一种“先于当下经验”的存在罢了。我赞成关于“体系”是一种思维综合的表述,但不是一种折中。我不否认这些原则在温克尔曼的脑子里先是作为一种预设的结构存在的问题,但我认为温克尔曼的这个“体系”中的原则都是由经验建构起来的,他以具体的艺术作品和史料为基础对古代遗留下来的艺术作品进行了仔细的考察和鉴别,其“体系”不是“抽象体系”,也不是假说,完全可以把他归入伏尔泰所谓的“真正的体系”。
三
温克尔曼的“体系”涉及到基本的原则、操作性的历史学方法以及具体的论证过程。古代艺术发展的基本规律、自由与艺术的繁荣之间的关系以及理想的美等问题都是构成温克尔曼的“体系”的基本原则;《古代艺术史》中比较初级的风格分析、题材与历史、神话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分析、辨别真伪的分析等问题都是具体的、操作性的历史学方法;涉及到具体艺术作品、碑铭的论证则更多。我们可以把后两者全部归入到一般经验的领域,而组成“体系”的基本原则却是由这些最基本的经验论证所支撑的。作为思想范式的研究,我们只研究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中那些最基本的原则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首先是古代艺术的发展规律问题,也就是温克尔曼的历史叙事。这一叙事也就是古代艺术的兴衰模式,他说《古代艺术史》的目的“是要说明艺术的起源、发展、变化和衰落,以及不同的国家、时代和艺术家所具有的不同的风格,而且要尽可能地从现存的最古老的遗迹开始全面考察。”(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07. ) 他像以前的人一样,把艺术比作人和植物的自然生老的过程。但是,在温克尔曼那里艺术并非如瓦萨里所言来自于上帝的创造,他认为艺术以一种最为简单的形式出现,在所有孕育它的民族中以相同的形式起源,却没有证据表明艺术到底最早起源于哪一个国家和民族。(注:Ibid. p. 133-34. ) 表面上看起来,温克尔曼关于艺术发展过程的描绘在他那个时代几乎是陈词滥调,因为把历史的发展比作人或者植物的荣衰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但是在温克尔曼的表述下面却是不平凡的发现。首先,尽管温克尔曼继承了瓦萨里的艺术进步论,(注:See Gombrich, ' The Renaissance Conception of Artistic Progress and its Consequence' , in Norm and Form: Studies in the Art of the Renaissance, ( London: Phaidon Press, 1985) , p1. ) 但是他在解释艺术的起源和发展时却已经不像瓦萨里那样套用《圣经》的历史序列了。(注:见[意]瓦萨里,《意大利艺苑名人传》,中译本《中世纪的反叛》卷,刘耀春译,(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2003),页21—23。) 他摆脱了一般的历史循环论,(注:德国学者汉斯·贝尔廷将温克尔曼与瓦萨里相比,认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观仍然是循环论的模式,而阿历克斯·波茨则认为,比之一般的艺术史循环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是一个例外。我认为,不能通过《名人传》和《古代艺术史》的简单比较就得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观是循环论的结论。《古代艺术史》写的只是“古代”,而《名人传》则一直写到瓦萨里的时代,后者是能够全面反映作者史观的,而前者只是古代艺术的历史序列,不构成作者完整的历史观。温克尔曼对于当代艺术要朝着古典的“美”前进的观点是深信不疑的,他并没有讨论新的历史循环。启蒙的时代是历史进步论的时代,温克尔曼也是进步论的,只不过他的历史进步的目标是“好古”的罢了。关于贝尔廷和阿历克斯·波茨的观点,参见《艺术史终结了吗?关于当代艺术史和当代艺术史学的反思》,载《艺术史终结了吗?当代西方艺术史哲学文选》,常宁生编译,(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9),页295—298和Flesh and the Ideal, p. 39. ) 而把艺术的进程重新确定为对至高无上的理想的“美”的追寻。无疑,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温克尔曼跳出了瓦萨里无法逾越的属于中世纪的“上帝之城”。其次,他给整个古代世界的艺术发展勾画了一个合理的图景,这个图景也就是一个描述古代艺术的通史的结构。正是在这个通史的结构中,希腊真正成为古代艺术的典范,成为古代世界最为辉煌的缩影。哈斯克尔所说,“温克尔曼最重要且持久的贡献是为包括埃及人和伊特鲁斯坎人在内的整个古代艺术——主要是雕塑——制造了一个完整、综合而且清晰的年代学框架。”(注:Haskell, Francis and Penny, Nicholas, Taste and the Antique,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101. ) 温克尔曼不仅给古希腊勾画了艺术的兴衰,而且给整个他所了解的古代世界,在各个民族之间建立了一个关于艺术兴衰的参照体系,轴心是古代希腊的艺术,这是一个大跨度的人类精神实践的历史综合。他说,直到希腊人去发现之前,埃及人和波斯人的艺术如同一棵没人知道它的好,却被悉心照料的树木;伊特鲁斯坎人的艺术是湍急的溪流;而希腊人的艺术则像是一条穿越富饶峡谷的弯曲的河流,清澈的河水充满河道却不泛滥。(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33-134. ) 这一点对于他以后的西方艺术史的价值描述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第三,他还给当时并不为人所了解的古希腊艺术勾画了一个历史的发展轮廓,把古希腊的艺术分成了四个时期:第一种风格从远古到菲迪亚斯为止,相当于政治上希伯战争之前的时间,风格以直线和僵直的造型为特点,被称为“远古风格”。第二种风格延续到普拉克希特列斯、留西波斯和阿匹列斯,政治上相当于雅典自由城邦极盛的时期,风格是崇高的、多棱角的,被称为“崇高风格”;第三种风格随着上述三人学派的衰落而衰亡,政治上一直延续到亚历山大时期,风格是雅致的、波浪形的;此后就是衰落时期了,风格以模仿为主。(注:[德]温克尔曼,《论希腊人的艺术》,载《希腊人的艺术》,页173-201。) 以前的法国古物学家也想构建一个希腊艺术史,但是只有温克尔曼给希腊艺术拿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年代学框架,从而描绘了希腊艺术发展的历史序列,这个历史序列也就是希腊艺术风格演变的序列。这个风格序列的不平凡之处就在于:它是从具体的艺术作品出发,通过对风格的历史分析从而达到对古代艺术的认知。
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的第二个方面就是把艺术作为社会的一个分支看待,把研究艺术与研究特定国家或民族的气候、政治条件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结合起来。这种方法的来源,我们在关于背景的分析中讨论过了:它来源于近代形成的因果的解释模式,伏尔泰和孟德斯鸠的历史学方法对于温克尔曼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温克尔曼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这种方法成功地运用于艺术研究。文杜里曾这样评价温克尔曼:“在他之前,人们以介绍的形式所做的艺术论文中,曾描写过著名艺术家的生活。只是在生活描述的过程里反映出某种评论观点,却被人们看作是论文中提出的艺术规则。温克尔曼把这一整套系统都推翻了,他在欣赏作品时试图从中发现能使他作出某种判断的因素;或者更确切地说,他认为自己的看法与富于‘美的风格’的希腊艺术家所具有的特殊魅力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他认为艺术是与他所处的那个历史时期相一致的。自然,这样做的结果,使他所研究的艺术作品失去了个性,而成了某种类型。因此,温克尔曼开拓的道路偏离历史和美学的标杆。但同时,他在这条道路上却有相当的收获。他把‘艺术家生活’置之脑后,而创造了‘艺术历史’的一种类型。并用后者作为他于1764年出版的关于古代艺术一书的题目。这是头一次有人采用‘艺术的历史’作为书的名称。”(注:[意]L. 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页126。) 对此,柯林伍德也谈到:“他设想出一种深邃的创造性的观念,即有着一种艺术史存在的这一观念,这决不能和艺术家们的传记混为一谈:它是艺术自身的历史,通过前后相继的艺术家们的作品在不断发展着,而他们却对任何这样的发展都没有意识的察觉。就这种概念来说,艺术家仅只是艺术发展中某一特殊阶段的一种无意识的工具而已。”(注:[英]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页140,注释1。) 的确,把“体系”性的思维方式纳入到艺术史的研究中,就使艺术史与更为广阔的社会存在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如果我们通过瓦萨里的方式了解艺术史,我们需要首先靠近艺术家,知人论世,通过一个个“真实”的生命认识艺术,艺术通过个人与社会发生关系,艺术的价值和成就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艺术家个人的神话造就的。也就是说,艺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存在,只是根植于一个特定的人类群体——艺术家。温克尔曼通过一种整体性的体系思维让我们认识到,艺术不是一部分人的神话,它的产生根植于社会的固有结构。这样的一种叙述方式使得关于艺术的知识就不再是一部分人创造、一部分人把玩的学问,而是具有了一种民主的、人本的价值。通过艺术史,我们可以研究普遍的人性,透视人类生存和创造的本质。这样,艺术史作为一门人文学科的价值就会渐渐被人们所承认。从这个意义上讲,温克尔曼可以被毫无疑义的归入帕诺夫斯基所讲的人文主义传统。(注:[美]E. 帕诺夫斯基,《作为人文主义一门学科的艺术史》,载《视觉艺术的含义》,傅志强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页1-30;另外,关于温克尔曼于人文主义传统之间的关系可参见[英]阿伦?布洛克,《西方人文主义传统》,董乐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页1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