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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发挥代表的议政作用。我虽然以前曾是我市十届政协委员,但我认为对于新的人大代表来说,加强学习,与时俱进,提高认识,增强素养,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履行好代表职责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为此,我坚持挤出时间,认真学习党的政治文献、方针政策,大量翻阅了《宪法》、《组织法》、《代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市人大和部门组织的专业理论和专项工作培训;参加__市检查院举办的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专项工作学习;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义务和权利,以及专项工作程序、职责、要求和任务。不断丰富自己理论知识,武装自己的政治头脑;自觉地克服把人大代表当作“政治光环”、“享有特权”等不正确的思想;不断增强履职的自觉性,提高了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议政监督。
在十一届一次大会闭会后,我被__市检察院聘任为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院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办案监督。又担任了__市环保局特邀顾问,向市环保局工作提出“三方面”建议意见。对__市劳动保障局08年工作提出了“四点”看法。在十一届二次大会召开之前,我参加了__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我提了四方面内容的建议,随后《报告》采纳了我的部分意见。在一、二次大会召开期间,我在代表团审议报告时,就打造诚信政府,提高公信力,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问题,积极发表自己观点。
二、多办实事,奉献社会,发挥代表服务作用。
人民代表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这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责任。人大代表履职的大量工作是在闭会期间开展。我充分利用自己身兼多种社会职务优势,密切与部门单位、选民群众联系,了解民情民意,为选民群众,多办实事,多作贡献。
从我主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以来,按照市委、市府总体要求,带领全市青年立大志、创大业,提出了努力打造学习型、活力型、服务型、和谐型的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工作思路。
20__年年初,正当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两会”精神,实施三次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青企协与团市委联合举办了“创新创业,跨越发展”的青年论坛峰会。这次峰会,我发表了“三个”观点,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鼓与呼。号召青年企业家要做解放思想先行者;要做勇于创新的探索者;要做艰苦创业的实践者。倡导带领青年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于创业,始终站在时代的最前列,为实现我市率先跨越发展作贡献。人大代表不论在思想舆论阵地,还是在经济发展主战场,都要有所作为。我坚持不断走访调查企业,倾听青年企业家呼声,了解企业困难,向政府提出建议,为企业排忧解难,搭建银企合作平台。07年中行授信5个亿,为企业解决了资金困难,并制定了企业跟踪服务的制度,把资金用足用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了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发挥了较大作用。
20__年,我主要走访了全市十来家回乡大中专毕业青年创办的企业,发现他们遇到了诸多困难,市青企协和团市委动员全市青年企业家,组织多方力量,协调各方关系,为他们在资金、技术、市场、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解决问题。并通过市“十佳农村创业青年”评选活动,为全市青年创业树立了典范。
去年5月,从市工商联了解到开展救治边远贫困地区白内障病患老人的“光明行动”,为梅屿乡100多位老人进行了眼科检查,为30多名的白内障老人提供了医疗经费,并与市工商联一起一一进行了慰问,带去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我被市政府授予“光明使者”荣誉称号。
今年5月份,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带头组织动员全体员工向灾区捐资救灾,个人与企业共捐资11.2万元。近年来,坚持每年与二名贫困大学生结对扶贫,现已经为13名大学生提供大学期间的学杂费共计37万元,同时向市慈善总会捐资达76万元,名列全市二十位之前。一直以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热心公益事业,向社会捐资共达160多万元。
作为一位企业法人代表,应尽社会责任是长期的,而人大代表是有期限的,短暂的;所以,更显得弥足珍贵,在有限时间里,尽职尽责,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既有紧迫感,又有使命感。
三、实干创业,倡导风尚,发挥代表表率作用。
我是建筑专业
学校毕业的,从国有开发公司最基层的现场施工管理员到股份企业的董事长,深深懂得肩上的社会责任;从去年当选市人大代表,又多了一份光荣的职责。房地产行业涉及到群众住房的民生大事,是当前社会热点行业。理所当然,我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时刻接受群众和消费者的监督;实干创业,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创优质产品,建精品楼盘,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起模范表率作用。过去的两年,我带领公司自觉履行纳税人义务,依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多作贡献,税收快速增长,创税收总额分别列为瑞安市第九位和第八位;被评为__市纳税百强企业。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政策法规,第一个在网上向社会公开销售商品房,公开楼盘规划设计及附属配套设施,公开房屋建筑主要部件材料。在土地招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要求,按时缴纳土地等各项款项,从没拖欠。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及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政策法规,按时如期开发建设,扎扎实实地把开发项目做优做精,努力打造房产品牌企业。今年,推行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我积极参加有关知识学习培训和人大组织调查问卷活动,并认真对照检查本公司执行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全体职工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全员进行了五项保险,推行了房屋公积金制度和旅游休假、生日慰问等福利制度。努力塑造企业形象,倡导行业新风尚。不仅如此,而且始终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顾全大局,深刻领会中央宏观调控精神,坚决执行国家土地、金融政策;调查行业新情况,研究分析行业新问题,掌握行业新动态,为更加有效解决新时期出现的矛盾,献计献策。针对__市土地资源缺乏,旧村 (城中村) 改造难度大,建筑质量品位较低,如何解决一蓝子问题。我领衔提出了《乡镇村居住宅统一开发建设》的建议,得到了__市规划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研究,就该《建议》专题下发[20__]172号答复文件,既肯定了《建议》可操性和实施价值,并按《建议》要求落实了有关工作,有力督促了__市政府对阁置五年之久的《旧村改造实施办法》,有望近期即将出台。今年,根据__市经济发展阶段和城市化进程情况,分析住房市场需求旺盛,推动房价过快上涨原因,在会议期间,我提出了《提供多元化住房产品,满足社会不同层次需求》的建议,采取综合措施,调整住房供给结构,提高市场有效供给,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切实有效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同时,为切实解决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专项提出了《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建议。
近两年来,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如何做好人大代表有了以下深刻体会。一、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意识。重大工作决策,重要事项决定,大是大非问题选择,要服从大局,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依法履职,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二、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人大代表本身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并与选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反映大家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三、必须要有高度的自觉意识。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始终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接受选民群众的监督,赢得选民群众肯定、理解和支持。同时,我也进一步认识到,在人大领导关心下,在各级部门帮助下,在广大选民支持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法律规定,领导期望,选民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比如加强自身学习以及履职水平不够;专题调研考察工作时间和深度不够;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发挥作用不够等等。所有这些,我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以人大代表的标准要求自己,更好地履行职责,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为三个文明和社会和谐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澳大利亚;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消费纠纷;金融消费者教育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5)06-0045-04
澳大利亚是最早依据“双峰理论”进行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国家,特别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本文详细介绍了澳大利亚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金融消费纠纷受理处理方式以及金融消费者教育情况,指出其相关经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与执法依据
受1995年迈克尔・泰勒(Michael Taylor)“双峰理论”(Twin Peaks)的影响,澳大利亚2001年颁布了《证券与投资者委员会法》(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 Act),将1991年设立的澳大利亚证监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Commission,ASC)更名为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s Commission,ASIC),负责金融服务和市场微观审慎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此外,另设审慎监管局(Australian Prudential Regulation Authority, APRA)负责金融体系稳定与安全,促进金融体系竞争。
ASIC监管对象十分广泛,覆盖全部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证券金融衍生品机构、养老金机构、外汇机构、破产清算机构、支付清算机构、金融报告与审计机构以及金融产品信息咨询服务机构。据统计,2013―2014年,有168家许可存款机构、5837家持牌放贷机构、29798家信贷机构(Authorised Credit Representatives)、97家一般保险公司、28家寿险机构、12个友好放贷协会、636个非现金支付便利提供者、12家信托机构、3391家个人咨询机构、1454家一般咨询机构、25家投资银行、250家对冲基金、61家零售场外衍生品提供者、7家信贷评级机构、29家批发电子衍生交易商、1万亿澳元规模以上基金、165家养老基金信托机构、485家责任实体、3673家登记投资集合计划、614家外国金融服务提供者、718家保管服务提供者接受ASIC监管。
ASIC的主要执法依据有:2011年《商业名称登记法》、2009年《国家消费信贷法》、2008年《第一家庭存款账户法》、2003年《审慎监管及产品标准法》、2001年《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法》、2001年《公司法》、1997年《退休金账户法》、1995年《人寿保险法》、1993年《养老金监管法》、1984年《保险合同法》、1993年《养老金法(投诉解决)》、1959年《银行业法》等。
2009年颁布的《国家消费信贷法》(National Consumer Credit Protection Act)是ASIC的主要执法依据之一。该法改变了1992年以来各州和领地立法分散化的特点,统一了消费信贷立法。对信贷许可、负责任的借贷行为、信贷登记制度等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ASIC负责调查金融服务和产品方面的不当行为,负责消费信贷领域犯罪行为、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法律执行。
向审计人员要求提供信息或账簿\&2001年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法\&2001年公司法\&1914年刑法\&搜查住宅、交通工具、人身令\&其他\&1997年电讯法\&要求服务商履行相关义务,如帮助执行刑法或金钱处罚相关法律\&1992年商业相互协助法\&针对形成相关文件资料、证据提出有关协助请求\&]
普通消费者保护由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负责。该机构执法依据是2011年1月1日颁布的《消费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该法于2012年12月3日生效。此次修改新纳入了消费信贷活动。
(一)ASIC的基本职责
1. 维持金融体系运转,为提升金融体系以及金融业形象提供服务。
2. 增强金融体系中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加强信息披露。
3. 依照法律有效履职,设立最低程序要求。
4. 有效、迅速地接受、处理、储存所获信息。
5. 在可行前提下,使公众获得金融机构、其他机构相关信息。
6. 采取一切可能的、必要的措施和手段,贯彻执行法律。
ASIC认为,提高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的信任和信心,建立公正、有序和透明的市场,保障有效的和可获得的登记是当前最重要的三项任务。其履职面临五项挑战:一是在以市场为基础的体系与保护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之间取得平衡;二是数字金融对传统金融服务模式的瓦解;三是养老金发展以及金融体系的结构性转变;四是金融创新驱动带来的产品、市场和科技复杂度;五是全球一体化以及金融体系的融合和竞争。
(二)ASIC的内部机构设置
ASIC现任主席是格雷格・迈德克莱夫特(Greg Medcraft),2011年5月由财政部任命,任期5年。目前ASIC大约有员工1844人,各部门设置情况见图1。
ASIC设有外部咨询专家团(External Advisory Panel),成员不代表其所在机构,自由发表意见,协助ASIC充分了解金融体系、市场发展和系统风险。
ASIC外部事务理事会(External Boards)主要有澳大利亚犯罪委员会、金融稳定委员会、金融监管者理事会、英联邦操作法律执行机构、国际证监会组织、澳大利亚政府金融扫盲理事会。其中,金融扫盲理事会(Financial Literacy Board)负责提高金融教育水平,13个理事包括ASIC主席、副主席以及金融机构代表,现任理事会主席是来自IPAC证券的克利瑟罗(Paul Clitheroe)。
操作部(Operations)、战略集团(Strategy Group)、人力与发展(People and Developmetn)、总法律顾问(Chief Office)、机构事务(Corporate Affairs)、区域委员会(Regional Committee)和审计与合规(Audit Assurance and Compliance)7个部门由主席负责。其中,区域委员会由8个委员组成,分别负责首都、新南部威尔士、昆士兰、南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维多利亚、西澳大利亚等7个地区。
ASIC具体业务分为三条工作主线,分别为市场(Market)、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Investor and Financial Consumer Protection)、登记(Registry),市场线由阿穆尔和普里斯(Cathie Armour和John Price)两名专员负责,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由凯尔(Peter Kell)副主席和坦泽(Greg Tanzer)专员负责,坦泽专员同时负责登记条线。
二、金融消费纠纷受理处理机制
近年来,澳大利亚致力于建立独立的第三方金融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在授权许可机构时,ASIC要求金融服务提供者必须加入其批准建立的外部纠纷解决机构(Ex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EDR)。2008年7月1日,金融行业投诉服务机构、银行与金融服务申诉专员、保险申诉专员服务机构合并为金融申诉专员服务机构(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FOS)。2009年1月,保险经纪纠纷处理有限公司、信用社纠纷解决服务机构争议也加入了FOS。除FOS外,澳大利亚还有一家外部纠纷解决机构――信贷申诉专员服务有限公司(Credit Ombudsman Service Ltd., COSL),COSL与FOS在解决信贷行业金融消费争议方面形成一定竞争。
FOS是一站式解决所有金融消费纠纷的专门机构,公正性、独立性和权威性较高。目前首席申诉专员是特里格勒斯(Shane Tregillis),共有315个雇员。截至2014年6月30日,FOS共有会员15234家,包括4842家持牌机构(licensee)和10392个许可信贷。FOS是非营利性机构,向消费者提供免费、公正和可获得的争议解决服务,其经费来源于会员缴纳的基本会费、使用费和案件费用。基本会费取决于会员业务规模,标准为275―11000澳元。使用费基于计费日前一年内该会员纠纷数量和复杂程度计算,旨在要求会员提高内部解决效率,减少使用FOS的数量。案件费产生于争议解决的各个流程。
FOS董事会成员包括主席、消费者代表和金融行业代表。下设四个部门,分别是案件决定部、一般解决部、特殊解决部和战备与业务部。
金融机构均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Internal Dispute Resolution,IDR),与客户的相关纠纷,由金融机构先行处理。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的21日内解决,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日。如果45日内仍然无法解决,那么金融机构必须向消费者解释延长理由,并每月向消费者汇报投诉处理的最新情况。消费者对金融机构处理不服时,可向FOS投诉。
图2:金融申诉专员服务机构(FOS)纠纷解决流程
目前,FOS解决纠纷程序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是登记。确认纠纷已由金融机构内部处理过,FOS才会登记投诉。第二步是受理。FOS核查该纠纷是否属于其管辖范围。确属管辖范围之内时,金融消费者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FOS接到申请书后,将要求金融机构针对争议问题做出书面报告。金融机构可在21日内和金融消费者直接联系并解决纠纷,仍无法解决时,由FOS进行调解。第三步是案件处理。FOS主要采用协商和调解方式以达成和解。第四步公布结果。如果争议双方均接受主持调解人员所做出的建议,则建议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任何一方反对该建议,需提交申诉专员或专家团做出最终决定。如果金融消费者在30日内接受该决定,则决定对金融机构产生约束力。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该决定,仍可向法院。
FOS正在改革现有纠纷解决流程,考虑建立快速通道机制。第一阶段开始于2014年6月2日,主要针对银行业简单、金额小(低于10000澳元)的征信记录和收费等方面。第二阶段则扩展至财产和责任保险。截至2014年末,共有644件纠纷进入快速通道,几乎全部在60天内结案。自2015年7月1日起,FOS将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013―2014年,FOS收到31680件投诉申诉,受理23454件。其中,信贷纠纷共12605件,占全部纠纷的50%;普通保险方面的纠纷,共6704件;破产和投资相关争议分别为4705件和1174件。
三、金融消费者教育
澳大利亚大约有2000万名金融消费者。ASIC负责制定金融扫盲战略,向政府金融扫盲理事会报告工作,向金融消费者、零售(retail)投资者提供指导性意见、工具和教育。ASIC加入了经合组织/国际金融教育网络(INFE)并提交了金融扫盲战略。2013―2014年,ASIC开始修订其所提出的金融扫盲战略,20家以上利益相关机构参与起草制定框架活动,计划于2017年前形成新的战略。
金融教育主要通过“理财”MoneySmart网站进行。网站提供贷款计算器、金融信息以及相关教程,可链接18000家以上网站。2013―2014年,大约有470万人浏览了MoneySmart网站。据调查,26%的澳大利亚成年人知道该网站,86%的用户浏览该网站后有所行动。MoneySmart网站向智能手机用户提供APP下载服务,“查询我的开销”TrackMySPEND在过去一年中被下载112000次。
ASIC将“理财教育计划”MoneySmart Teaching Program并入国民教育。2013―2014年,1400所学校加入理财教育计划,超过10000名教师受到培训,共发放40000份资料。
澳大利亚重视青年金融教育,开展了“理财新手” MoneySmart Rookie活动。据统计,大约90000人在MoneySmart网站浏览青年教育相关资料,15000名施教者获取了相关资料。为提高教育效果,针对如何使用网站资料,对1265名青年、社区工作者、咨询专家和教师等施教者开展专门培训。
针对弱势群体――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原住岛民,ASIC专门制定“本土金融消费者普及计划”,过去一年中举办了40多个研讨会和培训。
四、相关启示
澳大利亚采用“外双峰”式监管,在国际上代表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的最新发展趋势。其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的相关经验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
(一)依法成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的设立有立法作为依据,机构职责由法律予以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体系比较完备,制定了专门的《国家消费信贷法》,存款、贷款、银行卡、保险、证券期货和信用报告等领域也有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明确规定。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十分宽泛
ASIC职责范围非常广泛,除负责整个金融业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外,将征信机构、破产清算机构、金融咨询服务机构、信贷机构、债务催收机构和发薪日放贷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ASIC还积极关注数字金融领域的金融消费保护问题。
(三)强调信息收集与披露
针对金融消费领域信息高度不对称的特点,ASIC六项职责中三项与信息有关:一是增强金融体系中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加强信息披露:二是有效、迅速地接受、处理和储存所获信息;三是在可行的前提下使公众获得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消费信贷相关立法中要求金融机构以普通消费者能够理解的语言详尽、清晰和全面披露金融产品的风险,对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和决定消费者选择的核心内容必须真实告知。
(四)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处理金融消费纠纷
处理金融消费者争议方面,澳大利亚强调“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处理程序。各金融机构内部均设有申诉专员,全国层面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FOS和COSL负责处理金融消费纠纷。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自行协商、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处理和提讼等多元化方式解决。
(五)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教育作为重要手段
澳大利亚将金融消费者教育纳入国家战略。为有效开展金融教育工作,不仅在相关法规中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而且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广泛的金融教育工作的开展,不仅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有效改善了金融消费者信息弱势的状况。
参考文献:
[1]Philip Field.Financial Disputes Resolution Regime in Australia,2015.
[2]邢会强.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督察机制及其对消费者的保护[J].金融论坛,2009,(7).
乡镇工作重点在村居,难点在村居,焦点在村居,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抓好村居班子建设成为乡镇组织建设、经济发展的关键。而加强村居班子建设应着力解决好村干部青黄不接的问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带着这一课题,对全镇村级班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村居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合村并组后,**镇辖10个行政村,现任村居干部52人。在全镇村居干部队伍中,存在着干部年龄比例不均、部分干部任职时间过长、个别干部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
1、待遇偏低,选人留人困难。许多村干部的月收入就在400-600元之间,与外出务工经商的村民形成了较大反差。村干部工作岗位对农村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断下降。现在,农村中优秀的年轻人几乎都通过上学、参军、经商、务工等途径离开了农村,直接造成了人才缺乏、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在任的少数村干部不安心工作,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人不愿在村级工作。
2、权责不等,履职履责困难。镇村干部一直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前线,是所有矛盾最突出、最尖锐的一个交汇点,责任重大。而近年来,随着基层管理制度的更加完善,镇村两级基本已从管理者转向了服务者,村干部的权力不大但责任重大。
3、管理偏软,规范行为困难。由于村干部这个群体较为特殊,乡镇由于种种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选拔、轻培养,重使用、轻管理,重业绩、轻品行的倾向,导致对村干部的监管相对薄弱。纪律上,缺乏刚性约束;作风上,难以严格要求;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
4、保障偏弱,难以激发热情。长期以来,村干部工作上是干部的要求,但身份上仍然是普通群众,离岗后没有任何“想头”,他们后顾之忧多,保障体系不完善。许多村干部辛辛苦苦一辈子,个别干部只是得过且过,工作积极性无法充分调动起来。
二、稳定村居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村居干部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给基层政权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此,我们应高度重视,研究对策,为农村基层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一)满足“尊重需要”,加大政治激励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政治待遇,满足他们的“尊重需要”,才能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一是认真落实考试选拔制度。近年来,**县通过公务员考试,让一部分村干部进入到乡镇公务员队伍中,在政治上关心村干部,让基层一线干部看到希望。二是搭建平台,为村干部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推荐中,加大对党性强、作风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的推荐力度,为他们建言献策和发挥作用创造机会、提供舞台。三是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提升职业荣誉感。每年“七一”等重大节日,表彰优秀的村干部。大张旗鼓地宣传村干部甘于奉献、争创业绩的先进事迹,树立一批村干部的先进典型,提高他们的社会声誉和社会地位。
(二)提高经济待遇,满足其正当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1、分类实施,提高村干部的岗位补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来的岗位补贴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生活水平的要求。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干部的岗位工作量,建立村干部工资增长机制,对年度考核称职的村干部可按两年一次月增20元标准提高经济待遇。
2、老有所养,实施离任补偿办法及养老保险制度
一是离任补偿。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龄60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本镇平均水平的村级主干,给予每月不少于30元的补贴。
二是养老保险。目前,**镇对在编的村干部全部进了社会养老保险,让他们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
3、病有所医,建立村干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村(居)干部均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在就医问题上压力减轻。我们建议,对村干部的就医报销问题,除农合报销外,也可依照镇干部的医疗保险制,给在编村干部进医保,财政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加大后备干部培养,确保选人用人的源头活水。
现在,我代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法院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依法受理各类案件40584件(含旧存1040件),审结39031件,综合结案率96.2%。二审发改率0.53%,为全省最低。结案标的额为23.1亿元,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77件,做出有罪判决4213人,结案率98.5%。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和幅度,使刑事案件的量刑更加规范。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及死刑423人,占10%。判处拘役、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单处罚金刑2376人,占56.4%。宣告无罪2人。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依法审结民商事一审案件25771件,结案率95.8%,解决诉讼标的额近11亿元。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行政一审案件182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530件,执结标的额185万余元。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司法权威。审结各类再审案件854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693件)。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执结各类案件6822件,执结率97.7%,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执结标的额10.6亿元,同比上升39.5个百分点。加强立案工作,保障合法诉求。日常接待当事人上访2013人次,院长接待日接访690人次。办结市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案件38件,办结率100%。开展了“集中清理涉诉积案”活动,对12月31日前尚未息诉罢访的186起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已办结160件,办结率86%。已办结的积案中,息诉率达到81%。
(二)以司法为民为最高追求,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把服务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贯彻落实市委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制定了《关于为大庆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工作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和推动。开展了“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法官参与走访500余人次,走访企业80余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出司法建议300余项,其中有210余项被相关单位采纳。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重大在建工程、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庆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和谐审判、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对有条件的民商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尽可能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民商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达到85%,同比上升9.7个百分点;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84.8%,行政案件以协调方式结案的占45.1%,执行案件和解率达到36.1%。按照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六调联动”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窗口和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使近千件纠纷通过诉讼外渠道得到解决。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328.2万元,指定辩护8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45万余元。
(三)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障,努力提高法官素质和职业形象
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法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三个至上”重要思想和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增强了对司法大局观、司法能动性和司法人民性的理解与认同,牢固树立了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制定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法官参加续职培训及各类专项培训共计11期421人次;以文书讲评、庭审观摩、岗位培训等方式培训法官900余人次,增强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两级法院有10人完成了在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有19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坚持“干净、干事”的用人原则,落实上下级法院法官双向挂职锻炼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重点培养工作,并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务员考试、公开选调法官、引进人才等方式招录工作人员80人,健全完善了选人用人的体制机制。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把纪律作风建设与治庸、治懒、治散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典型事例抓起,机关面貌焕然一新,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法官廉政建设工程,设立了专职廉政监察员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质效监督考评工作;开展了“万件案件大评查”活动,对以来上级法院发回重审、
改判等六类案件进行了严格评查,针对发现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制定了切实的整改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处理违法违纪人员4人。
(四)以规范管理为主要抓手,努力提高管理层次和司法效能
深入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在审判管理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期限控制标准》、各类案件审理操作规程等16项制度,加强了审判流程管理;设定了一审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等十余项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法官业绩,加强了审判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庭审考评和法律文书评查,建立起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了审判质量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设计岗位规范121个,开展了岗位工作纪实,实现了对岗位履职情况的全面记录和综合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季考评季通报,年终按序列排名,考评结果与立功受奖、学习培训、晋职晋级紧密结合,产生了积极的激励约束效应。在政务管理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围绕司法管理改革、适用法律情况和当前社情民意确定重点调研课题14个,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服务司法决策、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宣传层次和水平,在省市新闻媒体开辟了“审判传真”等4个专栏,在各级新闻媒体发稿2027篇,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全省三项重点工作暨司法管理年活动推进大会”在大庆市召开,市法院规范化管理的经验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五)以接受监督为基本途径,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
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及当事人代表座谈会24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跟踪参与执行案件46件。及时全部的办结省、市人大督办案件25件。受理检察机关
抗诉案件59件,审结37件,其中改判、发回和调解21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度,全市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725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针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文件形式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3件,并针对反馈的各类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两级法院存在的不规范环节和不透明程序进行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全市法院共有16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市法院民二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让胡路区法院邢海东同志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两级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把各项工作放在经济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思考的意识还需加强。二是在审判工作方面,上诉率较高以及隐性超审限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在人员素质方面,部分法官不适应审判工作新形势的要求,司法观念滞后,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辨法析理、细致耐心地做群众工作,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调不结、久执不结,人情案、关系案仍有发生。同时压力大、法官配置不合理、精英化法官数量严重不足仍然是制约法院自身发展和影响司法公信力的主要矛盾。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意见
为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201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问题,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能力、更高的水平、更好的形象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实现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稳步上升,上诉率、二审发改率、发生率逐步下降的“三升三降”工作目标,为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市委提出的五年翻一番的目标,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新突破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认真负责地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主动汇报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突出问题,寻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办理党委、人大、政协交办的事项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坚定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努力做出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在促进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
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全面把握市委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学习、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使司法审判始终贴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对个案或类案的剖析和对日常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的研判,了解各种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提出对策建议。坚持司法为民,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切实做好风险告知、诉讼指导、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和谐稳定。
(三)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在案件质效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审理期限督办和通报制度,形成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新机制。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的措施,尤其要加大立案和庭前调解力度,实现调解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稳步上升。推进“六调联动”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元机制、多元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涉诉积案”活动和“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益高质高效地得到兑现。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深化改革总揽全局,切实贯彻执行“促改革、防风险、强服务、提效能”方针,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扎实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改进监管手段,探索风险预警、识别、防控、化解的新方法、新机制,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二)新组建1家村镇银行,在县域及乡镇增设至少6家银行网点。
(三)推动钢贸、造船、不锈钢等重点行业授信风险逐步化解,力争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年初水平。
(四)加快推进银行案防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银行从业人员合规履职,力争不发生案件和重大违规事件。
(五)推动绿色信贷,加大对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确保新兴产业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占比逐步提升。
(六)持续改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
(七)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银行业转型发展
1.强化法人银行公司治理。一是落实《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组织开展公司治理培训,完善法人银行“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督促指导董事会、监事会有效履职,提高各专门委员会履职能力。二是强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和问责。出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董监事履职评价示范文本》,督促法人机构制定董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并报分局备案。三是稳步推进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做好实施培训和监测分析,夯实资本管理基础;强化法人银行股权监测,规范股权变更、质押、交易等行为;按照银监会法规逐步扩大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体系,构建更加具有活力的银行体系。
2.推进银行内控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加强绩效考核导向监管。督促银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定经营指标,避免单纯追求规模增长和同业排名的激励导向,推动落实高管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二是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指导银行构建有效风险治理架构,强化部门、岗位之间的有效制衡,落实强制轮岗交流制度。三是完善监审联动。加强对银行内审等部门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增强风险的识别、预测和计量能力,出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监管评价办法》,开展重要风险监管审计合作。
3.加快银行产品服务创新。一是督促银行以特色化为方向,立足本地市场需求实际开展业务创新,探索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二是推动实施品牌化战略,指导银行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产品服务营销,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服务品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商行实施走出去战略,选择合适地区设立异地支行。
(二)严守风险底线,维护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
1.逐步缓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一是坚持稳步控降目标。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总原则,继续认真落实《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风险管理的意见》,择优支持保障房等重点项目建设,新增贷款必须符合监管政策要求,力争平台贷款余额不超过年初水平。二是完善全口径监测统计。通过加强统计监测,真正做到动态统计、有进有出,进一步提高平台名单的全面性。进一步加强融资全口径管理,与地方财政、审计部门建立完善日常联系和季度信息交流制度,督促银行加强监测,全面了解平台企业的其他融资情况,严控平台借道融资,提高平台融资全口径统计监测的准确性,深入分析平台银行体外融资对银行信贷安全性的影响。三是落实到期还款来源。目前纳入监测的73户融资平台今明两年到期贷款都将在46亿元左右,督促银行及早与平台企业及地方政府部门沟通落实还款计划及资金来源,严防违约风险。四是强化风险缓释措施。对于还款资金来源得不到落实的平台,要求银行及早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密切关注地方政府直接融资政策变化情况,逐步推动用直接融资置换相应的平台贷款。
2.从严控制房地产领域信贷风险。一是完善名单制管理。督促银行针对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风险集聚的特点,审慎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管理,完善准入企业名单,加强开发企业资金实力、开发业绩、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准入条件审核;结合季度非现场监管走访,收集审查辖内银行开展合作的开发企业名单及项目情况。二是加强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监测。督促银行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风险排查,严控银信合作业务,严防开发企业通过假按揭、民间借贷等方式进行融资,严防房地产企业利用贷款囤地炒地。三是组织开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组织开展一次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准确评估房地产价格下跌情况下的贷款损失及流动性情况。四是落实住房按揭贷款差别化政策。督促银行严格执行住房按揭贷款政策,优先保障首套自住房贷款,审慎开展商用房抵押贷款。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房地产贷款检查,全面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及风险状况。
3.密切关注大额授信风险。一是妥善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以戴南不锈钢行业为重点,加强与兴化市、戴南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入实施授信总额联合管理,充分发挥牵头行作用,逐户落实一户一策分类处置方案,确保支持类企业有劲、维持类企业有底、退出类企业有序。首期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期限到期后,及时召开有关戴南地区银政企三方座谈会,研究部署后续工作。二是密切关注重点客户风险。充分利用客户风险信息系统,在全辖排查涉及5家银行以上、银行授信总额2亿元以上的大额多头融资及5000万元以上存在担保圈的客户,建立台账持续监测,绘制大额客户融资担保链接图,准确掌握主要担保圈状况,推广运用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逐步推动担保解链工作,有效防控风险蔓延。三是严防政策“一刀切”加大行业风险。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督促银行积极上争资源,用好用活政策,避免信贷“急刹车”、“急转弯”加剧风险集聚。关注光伏产业发展状况,根据银监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出台有关光伏产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推动“有保有压”政策有效落实,指导银行继续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有选择、有差别地开展光伏产业授信业务。四是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大额授信和授信集中度监管。督促机构严格控制大额贷款,落实新增300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报备制度;禁止发放异地贷款;加强银团贷款风险管控,严格控制银团贷款投向。
4.大力加强不良贷款管理。一是做实贷款分类。加强贷款质量监测,组织开展重点机构贷款风险分类检查,摸清摸准风险底数,夯实资产质量,提足风险拨备。二是加大新增不良贷款问责力度。出台不良贷款责任认定追究监督办法,督促银行按照履职责任要求,对2013年以来新发生的不良贷款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凡属违章违规形成的不良贷款,必须要追究经办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新增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按照提高不良容忍度有关要求,适度减免相关人员责任,保护银行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积极性。认真分析新发生问题贷款的成因,从经营理念、管控架构、管控方式、管控流程等方面全面改进授信管理体系,严格新发放贷款的准入管理。三是加快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推动银行积极运用诉讼、批量转让、核销等方式处置不良贷款,充分利用财政部最新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所带来的便利,加大存量不良贷款核销力度,损失类贷款不得长期挂账。
5.有效促进影子银行业务规范发展。一是建立风险“防火墙”,阻断影子银行风险向银行体系传导渠道。督促银行规范发放小贷公司贷款,密切关注该类机构将银行贷款资金流向国家调控领域及限制性行业。规范开展银担合作,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严格执行担保倍数限制,防止违规放大杠杆倍数。二是建立完善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备案登记制度,及时掌握理财业务情况。指导法人银行规范开展理财业务,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与银行资金严格分开,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强化资金运用监管。规范分支机构理财产品销售行为,严防不当宣传及误导销售。
6.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防控。一是把流动性管理放在更为优先的位置,督促银行特别是法人银行及时调整流动性风险偏好,各法人银行要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的流动性监测与管理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流动性应急预案,开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压力测试,督促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同业、理财和投资业务管理,合理控制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程度,防止业务增长过于冒进,推动中小银行切实按计划压降“两项占比”,提高业务稳健性。三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监测,有效控制存款冲时点现象,提高资金来源稳定性,组织银行进行压力测试,适时开展流动性管理专项检查。
7.突出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管控。继续保持案防高压态势,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推动银监会“案防新规”有效落实,严格实施信贷违规问责和案件问责。督促银行加强基层网点和重点人员管控,继续开展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等违规行为排查,加大问责力度。加强与邮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邮储银行二级支行强化操作风险管控。加强案防技防建设,建立农商行信息科技系统开发、运用联合机制,推动开发运用员工账户异常信号监测系统、重要岗位轮岗提醒系统和“飞行”检查合规知识测试系统,进一步提升案防工作水平。出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飞行”检查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成立“飞行”检查大队,对机构“飞行”检查进行再监督。
8.密切关注新型风险。一是强化信息科技风险。开展信息科技风险巡查,摸清信息科技风险现状;下发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意见,确保银行严格按照“系统可以外包,责任不能外包”的原则,完善信息系统安全体系,保障业务连续性。二是强化市场风险监管。督促银行加强资金业务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关注交易对手风险,严防违约风险。三是注重声誉风险管理。继续与媒体合作开展对外宣传,提高宣传时效性和针对性,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督促银行健全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
(三)优化金融服务,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1.运用信贷杠杆推动产业转型。一是强化引领,深入推进银行业转型升级。加强监管引领和考核督促,切实推动《市银行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确保银行业在全市转型升级中发挥更加有力的推动作用。上半年组织开展“银行业转型升级行长沙龙”,组织银行集中探讨转型升级经验,深入挖掘银行业转型升级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银行业全面服务转型、发展升级。二是盘活存量,稳步退出过剩及落后产能。加强产能过剩重点行业的监测分析,建立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信贷台账,推动银行与政府部门加强产业转型升级合作,通过产能整合重组、技术改造,促进生产资源有效利用,盘活沉淀在过剩产能上的信贷资产。三是用好增量,将信贷优先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升级的行业和项目,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清洁能源等。完善新兴产业和绿色信贷监测统计,推动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落实扶持政策,积极推广专利权质押等适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需求的信贷模式。加大对医药城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银行进驻医药高新区,为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2.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青年员工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走进工厂、学校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服务,督促银行网点播放金融知识宣传专题片,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二是完善银行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建立银行投诉处理机制评估督导机制,对银行投诉处理情况实施监督考核,督促指导银行建立健全快捷、规范、合理的投诉处理流程,充分发挥银行维护消费者权益、处理消费者投诉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加强对客户投诉情况的分析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同类问题反复投诉。三是切实改善柜面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客户排队,提升柜面服务满意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规范开展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投资理财等产品,督促银行坚持“卖者有责”,为消费者把好产品准入关口,规范开展业务宣传,避免误导消费者。
3.进一步改善“三农”金融服务。一是加快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在优化建设传统银行网点的基础上,开展社区银行、小微支行试点,积极推广“快付通”等依托现代信息技术的服务模式,提高偏远乡村的服务可得性。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监管,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严防“脱农进城”趋势,引导邮储银行大力拓展农村金融业务。二是积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开发推广适用于私人农场、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新模式,探索发展农业产业链融资,开展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试点。强化对粮食生产发展的信贷投入,支持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和农田水利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三是提升阳光信贷覆盖面,加大富民阳光信贷推广力度,建立富民阳光信贷统计制度和通报制度,开展专项现场检查。
4.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一是强化业务引领。坚持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不动摇,认真开展统计监测和考核督促;完善“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开发推广“网上金融超市”,进一步拓宽银企沟通的渠道。二是开展活动带领。继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月活动,2014年计划在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和高港区举办两场大型“进基层、入园区”银企对接活动,在姜堰区和泰兴市举办两场银企面对面恳谈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提升活动效果。三是实施创新驱动。通过监管创新,探索化解小微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推广小微企业免担保贷款;督促法人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创新信贷流程、创新还款方式、创新担保方式;推动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四是强化制度保障。推动银行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有效发挥作用,开展专营机构督查评估,对“六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减轻小微企业融资负担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升小微企业贷款的可得性和服务覆盖面。
(四)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1.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动真碰硬的大排查、触及灵魂的大检修、洗心革面的大扫除。系统理解、准确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用精神开展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紧密结合监管中心工作,努力实现作风的根本性改进。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职能科室分别挂钩基层联系点及重点关注行业和风险领域,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紧密联系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切实推进职工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知识型队伍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6次,切实提升员工业务能力。采取论坛、交流、点评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业务学习研讨和交流,树立主要业务的标杆性质量标准,供相关科室员工学习对照。二是强化实干型队伍建设。围绕“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尽责履职能力”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塑我监管形象”活动,切实提升制度执行力。改进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贯彻落实,开展履职评价,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开展中层干部缺岗竞聘和员工轮岗,激发员工活力,努力做到人力资源效用最大化。三是强化廉洁型队伍建设。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上好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监督约束,确保不发生工作人员违法及重大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