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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措施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制定了《乐亭县农牧局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及《乐亭县农牧局“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2、建立健全“两库一单”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相关单位以工商部门经济户籍管理系统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将乐亭县植物医院、乐亭县凯元种业有限公司、唐山奥瀚商贸有限公司、乐亭县昊天碧园苗木种植有限公司、乐亭万事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24家涉农企业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
(2)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局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将具有执法监督检查资格的50名执法检查人员纳入名录库。
(3)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将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农药经营单位管理、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肥料市场监管、木材经营加工抽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抽查、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纳入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具体做法及工作成效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各相关科室检查事项,防止执法检查多头管理。部门内存在多项检查事项的,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一次性完成检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管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县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监管部门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先后对农资市场进行了36次抽查,抽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20家,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随机抽取农资样品30个。通过开展“双随机”工作,有效避免了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充分体现了执法的公正,为农资市场秩序营造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1、存在的问题
(1)由于农资市场存在其季节性、区域性等特殊性,特殊季节,重点区域需进行重点检查,随机抽查不能满足对重点区域的监管。
(2)由于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不需要在我局办理任何手续,也就无法将全部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入场主体名录库。
(3)“双随机”抽查还应和全面检查、上级部门对某个生产厂家和某个产品的专项检查相结合,以利于对农资市场的全面掌控和重点掌控。
2、下步安排
我局首先将加强检查人员学习,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双随机”抽查工作的抽查内容、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指南,从而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其次继续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力争年内再进行抽查次,市场监管20家,抽取农资样品97个。
农牧局
金昌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125号)和金昌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我局高度重视农牧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责任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求各责任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报送工作进度。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权范围和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建立了市农牧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3.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时将“一单两库一细则”在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了加载,根据农牧系统监管力量、监管对象、监管工作量、监管风险等进行调研和摸底,并在此基础上制定《金昌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问题发生。
4.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按照《金昌市农牧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协同平台上开展了部门内部双随机,共抽查计划10个,在协同平台系统市场主题库中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上半年,共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次,“双随机”执法检查1次,专项执法检查19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整顿农资市场35个(次),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经营企业(门店)499家(次),规模养殖场户220场(次),水产品生产基地120家(次),蔬菜生产基地165家(次),发放各类整改通知书130余份,依法查处农业违法案件9期,从源头上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我局的“双随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双随机子系统还不够完善,主要是:系统中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实地检查记录表的内容不匹配;随机抽取待检查市场主体不能分发到所匹配的执法人员用户下。二是一些市场主体的联系电话变化较频繁,无法取得联系,给实地检查带来困难;三是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造成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仍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协调,切实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运行的不断完善,为全面推行市场主体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将其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工作一起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有效方式常抓不懈,长期坚持。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克服人员素质、知识水平与当前工作不相适应的被动局面。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对其应履行的义务知晓率,强化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为下一步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检查工作计划
为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抽查工作落实到位,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有关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省人社厅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等职责任务,统一组织、全面覆盖、协调联系,全面做好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对我局许可的市场主体是否规范经营的监督检查
(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以及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对象
(一)目标对象
1.经本局许可的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资制的单位。
2.在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且经营地在市区(梅列区、三元区)的用人单位。
(二)抽查比例
对行政许可批设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按照从检查对象库中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按照从检查对象中不少于20家用人单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含备选对象)。
四、时间安排
全年计划安排两次检查,11月底以前完成。
五、工作流程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人员
执法检查前,召开“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布置会,明确检查的对象、内容、重点及有关工作要求,并在局机关党委纪委监督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人员。
(二)执法检查
分组对抽取对象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核查、制作询问笔录等方式进行。检查人员随机抽查相关资料,查看经营活动合法性、合规性,并填写《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记录表》。
(三)检查结果运用
应当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在检查结束后20日内将检查情况及结果对外公布,同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根据执法检查结果,向问题单位发放《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意见书》,责令整改。
加大对违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力度,依法实施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监管惩戒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执法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检查工作进度;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提前与受检企业联系,告知检查目的和要求,受检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登记的证照、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等相关资料,并要求受检单位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二)检查人员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实施方案和要求开展检查。
(三)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各方联动,检查人员要与有关职能科室、相关单位保持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四)执法全程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附件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组织抽查牵头单位
抽查配合单位(跨部门联合抽查)
抽查区域(全市)
抽查对象(行业企业、产品、项目等)
抽查比例
检查具体事项
计划抽查时间
实施检查单位
1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
市本级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职业中介机构)
2.劳务派遣公司
10家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2021年上半年
市人社局
2
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市人社局
市本级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职业中介机构)
2.劳务派遣公司
6家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市人社局
3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市人社局
全市
劳务派遣单位
5家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2021年下半年
市人社局
4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审批
市人社局
全市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家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市人社局
5
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
市人社局
全市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家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市人社局
6
设立普通、高级技工学校审批
市人社局
市本级
民办技工学校
1家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检查的内容
市人社局
7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市人社局
市本级
1、企业
2、在建项目
10家
1.检查对象规章制度情况;
2.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3.检查对象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4.检查支付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市人社局
为贯彻XX市司法局、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做好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建本计划。
一、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分两次进行抽查,第一次7月15日以前完成,第二次12月31日前完成。)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组成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从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组成。
抽查人员XX县司法局“双随机”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人。
三、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四、抽查内容
根据XX县司法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项目开展检查。
五、抽查方式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抽查管理制度、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查看收结案登记簿、卷宗以及询间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方式。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机构当场反馈有关情况。
六、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活动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在抽查结束后16个工作日内,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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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
执法人员名录库是具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录入我局执法人员信息132名。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为我局管辖范围内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商铺经营者。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动的,并及时更新。
二、随机检查事项
根据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利事项清单设定随机检查内容,目前我局共有52项行政处罚权利。根据权责每月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商户全年抽查比例10% ;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比例5%。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行抽查。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已对全市722户商户进行了随机抽取检查,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2243户。我们在实施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把影响市容市貌、牌匾规范的检查事项作为“双随机”的重点。主要抽查的内容为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持门店外立面美观、整洁,牌匾、标识、灯箱等规范、整洁;(二)店内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按规定的时间、方式投放垃圾;(三)不得向店外清扫、倾倒垃圾、污水、油污等废弃物;(四)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五)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隔离墩、车位锁等障碍物;(六)不得设置道路路缘街坡(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出现陈旧、污损、字体残缺、亮化功能不完全等情况,影响市容(八)对各单位未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
单位
参与单位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对象
抽查
基数(个)
抽查
比例
抽查
时间段(月)
备注
1
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工程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情况抽查。
市住建局
市场局
市级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安徽省工程咨询单位
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2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市场行为监督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市场行为监督管理
市住建局
市场局
市级
房地产从业单位
房管办、物业科、市场处
3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住建局
市场局
市级
建筑市场从业
单位
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建设工程违反规定使用袋装水泥或者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
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监督检查
住建局
人社局
市级
施工图审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