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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201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奋斗目标为34亿元,同比增长3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奋斗目标为27.25亿元,同比增长35%,其中财政部门收入目标为5.5亿元。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抓好省级专项资金竞争立项及项目申报争取工作。
2、大力推动产业经济转型。不断完善园区设施配套,打造千亿工业园。培植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壮大发展,支持精细化工、新型电子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认真落实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高效利用2亿元县域经济和农产品加工园区产业发展调度资金及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加大投入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为企业上市提供财务、政策、资金等支持。
3、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推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推进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加大投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和农产品品牌开发。推进优质柑桔、高效茶叶等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柑桔、茶叶、畜牧、水产四大农业主导产业做大做强。支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打造东商贸物流中心,加大投入推进国际商贸城二期、农产品综合市场等项目建设,促进新的城市商贸圈形成。扶持红花套物流园、枝城煤配中心等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和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鼓励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支持创建省级旅游名镇。
5、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筹推进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支持村镇建设“以奖代补”工程实施,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推动农村人口城镇化,构建以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为基础,以宜居村庄为落脚点,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体系。
6、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不断完善财政扶持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等节能环保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和节能减排财税激励机制,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投入,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7、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师绩效工资改革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设立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形式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力争2013年被财政部教科文司列为财政教育改革与管理的联系点。
8、提升城乡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救济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残疾人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工作,鼓励发展社会化养老和居家互助养老模式。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和增加就业。
9、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支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建立乡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和分配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加大对血吸虫病、艾滋病、计划免疫等重大疾病防控支持力度。
10、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财政补贴力度。加大农村文化建设资金投入,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广电传媒、印刷包装等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品牌提档升级。
11、支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继续深化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足额保障政法经费投入。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等提供资金支持,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强解决疑难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支持化解突出问题。支持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支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建设。
12、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实施村组道路硬化、“小农水”重点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基础强化工程。认真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结合“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展中低产田、低产林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区建设,利用插花扶贫专项资金推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攻坚。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13、加强乡镇财政所管理。实施乡镇财政所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深入推进乡镇财政所垂管工作。巩固“乡财县管”改革成果,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责任和专管员考核奖惩各项措施。加强专管员必备信息库建设,不断完善专管员必备信息目录软件,力争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14、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及完整性。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规范预算指标管理,增强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强化预算监督,形成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15、加强财政国库管理。加大公务卡应用推广力度,建立规范的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决算工作机制。
16、创新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创新资产经营管理方式,提高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收益。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和经济实体脱钩改制。加强乡镇闲置资产管理,支持乡镇经济和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力争国有资产管理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四、加强财政科学精细化管理,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17、狠抓增收节支。完善财税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财税部门、乡镇及相关单位的协税护税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税源调查及分析,进一步探索政府非税收入税式管理,完善收入增长考核和激励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18、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开展财政政策、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加强预算收支、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将会计监督检查同“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强化财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深入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19、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各项考核指标和办法,总结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成果,扩大资金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切实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和效率。力争2013年我市被纳入全省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20、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构建领导、监管、执行机构三位一体,监管与执行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采购模式。探索实施批量集中采购模式,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21、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试行评审项目再复核制度,改进评审方式,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的准确率和约束力。
22、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强化“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及时公开重大财政专项支出。
23、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推进财政信息化大平台建设,实现财政内部业务、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上下级财政部门间的信息贯通,加强财政信息安全建设。力争全省财政核心管理软件推广工作在我市试点。
24、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继续开展财政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财政执法和财政监督行为。积极开展财政“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争创“全省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干部综合能力水平
25、深入开展文明创建。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重点,以“四城联创”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财政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升系统文明创建水平,确保两个基层财政所进入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行列,局机关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26、加强青年干部培养。把青年干部培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制定青年干部培养办法,明确培养方向和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青年干部的党务、政务、业务和服务工作能力,创新青年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27、创新机关效能管理。开展绩效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深化治庸问责活动,从改进调查研究、信息宣传,精简各类会议、文件简报,狠抓效能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一、常规工作抓落实
1、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41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90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集中供养高于分散供养标准800元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65%。
2、规范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参合参险资助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
3、建立临时救助基金专户,逐步实现经济困难地区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筹措救助基金,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4、推进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逐步实现残疾救助与低保、五保工作机制并轨。
5、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组织开展5.12减灾日宣传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6、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确保各类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增长幅度不低于15%。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优抚医院巡诊活动,全年安排不少于1000人次时期参军的复员军人进行短期康复疗养。
7、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和保护水平,指导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创建国家级烈士陵园、区烈士陵园创建省级烈士陵园。
8、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依法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落实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经济补助机制,提高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全面实现城乡一次性经济补助统一标准发放。继续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
9、实行市、县、乡、社区四级联动,继续推进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实施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社区工作者素质提升、社区工作载体建设“三大工程”。
10、扎实做好第十届村委会、第五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先期试点、现场观摩、以会带训、举办论坛等方式,探索基层民政政治的新途径。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大薄弱村转化力度,确保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11、加强社会组织公信力建设、公益精神塑造和公共服务信息“三公”平台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
12、深入开展全国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行免费婚姻登记。
13、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强流浪老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流浪人员的救助保护,实现全市城区街头无流浪乞讨智障人员。
14、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助人员的基本殡葬服务费。
15、加快推进市辖区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引导现有15个城中村向新型城市社区转变。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指导区、盱眙县申报“千年古县”。
二、重点工作求突破
16、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收入认定工作。
17、理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乡镇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以“三有、三能、六达标”为基本内容,认真排查整治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乡镇敬老院的服务能力。
18、开展自然灾害公共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村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救助、社会捐赠和灾害保险有机结合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19、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对新建小区参照小区幼儿园、物管用房、社区办公用房的办法配建一定规模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小区,通过政府扶持引导,盘活存量资源,实现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建成3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0个。利用现有优质公办医疗资源,探索开展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建设介护养老床位200张以上,积极推动公益性、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
20、通过设立公益慈善宣传牌、组织经常性捐助活动、举办慈善晚会、评选“慈善企业”和“慈善家”等形式,打造慈善爱心互动平台,扩大慈善影响力,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引导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促进慈善基金增长机制的建立,为社会救助提供更有力、可持续的补充。
21、创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推进社会组织孕育成长。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益创投,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早期心理干预、社区文化娱乐、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22、加大福彩销售发行力度,在主城区繁华地段设立爱心助残彩票点、街道社区设立即开票销售点,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中福在线”,力争全市实现福彩销售4亿元。
23、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实施新安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组建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展开市殡仪馆异地迁建前期工作,开工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三、特色工作谋创新
24、编制《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增加老年产品供给,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市福利中心现有土地资源,引导在淮开发企业投资养老事业,整合护理培训、医疗康复、物业家政、餐饮旅游等资源,打造养老产业,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25、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志愿者注册,建立志愿服务情况查询、证明、志愿服务回馈激励机制,开展志愿服务信息收集、记载、永久性保存。
一、加强县镇大调解中心建设,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一是全面提升县大调解中心实体运作能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内设纠纷受理室、纠纷调处室、综合督察室。设1名专职副主任(司法局副局长)和5名兼职副主任(县综治办、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使专职调解员人数达4名以上,办公室6间,200平方米以上。中心专职副主任和司法局基层科人员常驻调处中心工作。二是推进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边界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基础上,建立驻外省、市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帮助相关建筑企业、水运建造企业、服装企业等建立企业内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使县大调解体系更趋完善。三是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完善诉调、检调、公调对接制度。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坚持每月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
二、全面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提升优秀司法所创建面。
一是加强6个优秀司法所创建。在现有两个省优秀司法所(固城所、阳江所)的基础上,加快淳溪、东坝、古柏、漆桥、桠溪、砖墙6个优秀司法所的创建,做到人员满编、内部管理规范、经费保障有力、硬件建设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体现司法行政实战能力强的特点。二是培育特色和典型。在创建工作的同时,根据各所的特点,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特色和典型:淳溪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有所突破;东坝所在帮教安置上有所突破;古柏所在人民调解工作上有所突破;漆桥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有所突破;桠溪所重点在法制宣传上有所突破;砖墙所在建筑企业农民工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上有所突破。三是坚持司法所年中、年度考核制度,实行通报制,确保工作不松懈。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
三、积极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县,提升普法实效性。
一是建好一个学法网校。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开发一套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应用系统,启动网上学法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提高学法、考试的独立性、自主性、科学性、灵活性。二是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平台和亮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武家嘴“法治文化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定期更新法治文化长廊内容,充分发挥普法平台功能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力、覆盖面。三是筹建一个功能设施相对齐全,有一定规模的县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由县委宣传部、法宣办牵头协调公、检、法、司、教育、关工委、团县委、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爱心组织、学校共同参与,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力量,联手共建。四是筹建一支群众性法治文艺宣传队伍。整合全县文化(文艺)人才资源,依托现有文艺骨干,加强法治文艺创作,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寓教于乐。五是加大对普法器材装备的投入。购置装备一套便携、实用、灵活、面向基层一线的普法宣传装备,实现静态教育与动态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形象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灵活性、实效性。
四、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创建进度,提升全县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四民主、两公开”,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实效。二是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达标率。按照创建标准,加强检查指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规范台帐资料。保证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分别达到13℅、70℅以上。三是做好武家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迎查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武家嘴村2010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部级验收。
五、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社会弱势群体的满意度。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和知晓率。充分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的主渠道宣传作用,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创新形式、突出亮点,建立长效宣传机制。二是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提高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形象。强化“148”服务窗口形象,逐步推行“点援制”服务,满足受援人对法律事件专业的需求。三是强化农民工维权,推动特色法律援助向前发展。在以法律拥军为龙头的特色法律援助中,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的维权工作。简化放宽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法律援助条件,免于经济状况审查,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基层工作站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在县城栖凤花园和全县建筑行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积极争取条件,加快县法援中心建设,达到省级新一轮规范化建设要求。五是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对案件承办过程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的全程监督检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快速进入诉讼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整体水平。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整体水平。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定期召开法律援助例会,及时总结和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的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新机制。
六、加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规范矫正和帮教管理办法。
一是完善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进一步建设好社区矫正县、镇公益劳动基地和县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建立帮教安置人员劳动技能培养基地。二是修订出台《县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拓展安置途径,鼓励自谋职业为主,政府及有关组织引导、扶持其就业为辅,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探索就业和社会保障新途经。三是开展延伸帮教,亲情帮教,组织有关单位及服刑人员家属定期不定期到监所帮教。同时认真组织年度排查工作,严控重新犯罪行为发生。
七、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县律师行业党支部,健全完善律师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律师的执业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和经常化。二是推进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工作。为农村各类经营承包合同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案件,依法做好调解和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协助政府部门认真做好工作和涉法工作。认真做好敏感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法律服务工作,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深入开展公证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稳定发展、有形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公证业务数量和质量同步发展,全面落实市局公证规范化考核指标和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制定合理的公证处目标考核办法,提高公证员工作积极性。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恪守为民之责,扎实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2、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定推进。为严格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前几年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于今年10月份新出台了《××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县城市低保工作。一年来,按照“应保尽保、应保才保、分类施保”的要求,经张榜公布,纳入保障范围的城镇居民1548户3576人,累计发放保障金639.6万元。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为解决城乡医疗补助比例偏小的问题,从2009年6月1日起,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申报、审批程序,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比例,进一步缓解城乡特困群众就医难问题。一年来,共为1169人发放医疗救助金112.4万元,为全县特困群众90537人代缴参合资金192.97万元,切实使城乡特困群众的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是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救济工作。对我县33名六十年代精减人员及时按标准兑现到他们手中。一年来,共发放定期补助资金4.2万元,为6名精减人员解决实际困难7件,解决经费1.5万元,使他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是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流浪人员的救助工作。一年来,我局多次开展上街劝导救助活动,主动上街救助流浪人员达40余人,护送精神病人2人、危重病人3人到医院进行治疗。一年来,共支出费用达7.3万元。二是做好低保边缘户和边民的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为低保边缘户和边民争取到困难经费256万元,切实解决了全县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三是做好集中办学点的送温暖工作。为称杆集中办学点的1200名贫困学生每人发放了一套床上用品,共支出经费30多万元。
2、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水平,有力维护了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是积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2008年全县共接收退役士兵32人,其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有14人。通过实绩考核和文化考试后,按成绩实行从高到低选择岗位,已全部安置。
三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对优抚对象患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通过合医或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3条渠道予以报销。一年来,共支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达11.8万元。
3、切实抓好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社会稳定
今年,全县各乡(镇)都不同程度遭受了旱灾、洪涝灾、风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全县农作物受灾131835亩,成灾98595亩,绝收16
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跃上新台阶,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大力推进村民民主政治建设。一年来,我局不断深化村民自治,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民主法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加强村委会阵地建设,促进村委会健康有序发展。现子竹村和色仲村两个村委会的服务站的立项、批复和相关报告都已经按程序上报,已动工修建。
5、加强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推进专项事务规范化
一、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
狠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道德规范,从制度上约束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实施执法业绩考核,奖优罚劣。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树典型,以点带面。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保证“五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二、开展交通执法技能比武
运管处、综合所、公路站、海事处、航道站五个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岗位知识培训、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和队列训练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确保参加省厅大比武取得好成绩。
三、完善交通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界定交通运输行政决策权限,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决策评估机制,及时跟踪了解、适时评估重大交通运输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加强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决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程序
根据交通运输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及时研究起草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制定和实施局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程序和质量。
五、积极推进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实施意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理清综合执法关系,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和“四个统一”。
六、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证件和服装管理
严格按照苏交法[2012]3号《关于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着装资格审批工作,建立着装档案,交通运输执法着装的对象主要为在一线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着装的日常管理,严格着装规范,法规科、监察室将通过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着装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认真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快职能转变,打造“效能交通”品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交通。对交通运输系统运管、综合、公路、航道、海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办件上网率、办件实时率,督办件反馈率、办件及时率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检查情况将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
八、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以“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岗位大培训、全员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效力大提升活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我市一名交通运输执法人”、“执法为民”、“执法就是服务”等为主题,开展全员文明执法大讨论。
三是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的研究。
四是认真梳理非许可类行政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时限,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
五是严格执行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六是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行执法告知、说理式文书等柔性执法模式,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七是高度重视新版IC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保管使用工作。
八是认真做好“96196”交通服务热线的运行工作,做到有机衔接、上下联动,及时办理热线投诉举报事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九、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力度
不断完善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联网的交通运输执法监督网络,加大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正当行政执法行为。会同局纪检监察室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执法案卷评查和明查暗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