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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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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范文第1篇

按照国务院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制定的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指标的要求,XX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活动的决定》、《关于批转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市政府于XX年9月14日,召开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动员大会,正式提出了2011年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自治区节水型城市; 2011年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国家节水型城市;2011年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节水型社会(含农牧区),实现节水型乌鲁木齐的总体目标。

目前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建设部要求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差距。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保障

1981年乌鲁木齐市成立了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在20余年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自治区、市节约用水的政策和法规,开展了节水宣传、计划用水、节水检查、工业节水技改、水平衡测试等工作,我市的节水工作取得的一定的成效。XX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同年4月16日国家水利部副部长张基尧和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刚为新成立的水务局挂牌剪彩。至此,乌鲁木齐市的水资源管理打破了城乡、部门间的界限,建立了城乡供水、节水一体化个管理体制,实现了城市与农村、地下水与地表水、水质与水量、供水与排水、用水与节水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

二、加强领导 健全机构 制定方案分解目标

市委、市政府把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摆到了改善乌鲁木齐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和建设“和谐乌鲁木齐”的战略高度,列入了市委、市政府,各区(县)政府及委、办、局的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 “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节水办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部分区(县)也相应成立或完善了节水管理机构,成立了创建节水型城区领导小组,明确了管理职责,基本形成市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节水办——用水户三级创建节水型工作网络,为创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有效的创建组织体系。

三、制定创建节水型工作制度,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创建节水型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各项标准的通知》等,把创建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还使创建工作有目标、有检查,便于考核,为成功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宣传 提高认识 营造全民节水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各区(县),委、局、办及相关部门进行多方联动,在每年的“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和“世界环境日”等活动期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以及节水服务下社区、悬挂节水横幅、设置节水咨询台、发放节水宣传手册(单)、播放节水宣传片、以节水为主题的板报巡展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宣传,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和创建节水型社会(城市)的重要意义。此外还通过开展中小学校节水征文比赛、举办节水知识竞赛、节水知识大赛,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全社会的节水知识和意识的普及教育,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各方配合、齐抓共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节水环境。

五、完善节水政策法规、标准,提高节水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

我市目前出台了实施了《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

“城市发展、规划先行”,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乌鲁木齐市节约用水中长期规划》等专项规划,为我市今后的节水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系统的依据。

六、加强创建人员的培训工作

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涉及节水工作的方方面面,是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节水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具体做法,充分发挥创建工作人员作用,以适应节水工作的需要,担负起创建节水型工作的重任。为了保证我市的建设工作规范完整,全面了解各项创建指标。XX年制定《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举办5期培训,培训人员主要来自各区(县),委、局、办工作人员,用水单位管理人员,其中,第一期培训对象是各区(县)政府(包括街道办事处),委、局、办,参加人数126名;第二期对象是农牧区用水管理人员,参加人数30名;第三期培训对象是用水单位管理人员和部分街道办事处节水专干,参加人数250余名。内地培训班2期,参加人数共40余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创建工作队伍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制定用水定额,建立健全指标体系

1981年我市开始实施计划用水工作,初步制订了《生活用水定额》,对全市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用水实行加价收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随着我市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的开展,先后制定了新的《乌鲁木齐市工业企业产品用水定额》和《乌鲁木齐市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已报请自治区、市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定额标准的实施,企业可以对照标准、主动寻找差距,促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加强内部管理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起到了较好的节水效果。

八、加大节水器具的更新改造力度

为从源头上做好节水工作,一是,对用水单位进行节水普查,并引导用水户使用节水型器具,宣传建设部颁布实施的《节水型生活用水标准》。二是,督促用水单位对非节水型座便器的配件进行改造、更换。三是,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严格把关,对使用淘汰落后用水器具的不增加用水指标。四是,各区对辖区居民住户进行用水器具调查,督促制定了相应的改造计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九、各区(县)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活动

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创建单位工作的基本情况,区(县),街道办事处从抓好入户摸底调查入手,强化创建工作力度,组织人员对工业企业用水、生活用水器具、用水量等多项工作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对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创建单位、社区、居民小区,进行经常性的督查指导。

区(县)政府,按照《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申报、考核验收、命名办法》的要求,开展了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活动,对辖区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天山区、沙区、新市区、头屯河区政府组建了由区(县)节水办、建设局、区目标办组成的验收组。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开发组建了由建设局、街道办事处节水专(兼)工作人员组成的验收组、已于XX年9月底至12月底,分别对辖区创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工作主要从创建单位节水宣传工作、节水日常管理工作,节水管理制度建设、节水管理档案建立等方面入手,同时对各单位各用水点、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最后将考核内容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成为区级节水型企业(单位)或社区(居民小区),通过考核验收共评出达到区级标准的单位有315家。

特别值得提到的是我市的沙区、新市区在创建节水型工作的同时,要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率先垂范,按照《建设节水型社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了考核验收和综合评分,沙区考核达到优秀街道办事处有7家。新市区考核达到优秀街道办事处有10家。为今后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十、大力开展城市节水科学研究,以科技进步和新技术、新器具推动城市节水工作

为了认真落实《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实施方案》中涉及节水设施建设、科技节水等项目。编制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务信息化大纲》,其中乌鲁木齐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经国家水利部审查通过,并予以一定资金支持。编制了《乌鲁木齐市节水规划》、《乌鲁木齐市农业节水规划》即将完稿。针对洗车行业用水和中水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正在进行调研和草拟相关管理办法。在制定规划和办法的同时,对全市工业用水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通过对数据、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XX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XX年—2011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调查汇总乌鲁木齐市特种行业用水设施及技术改造项目;配合自治区建设厅制定乌鲁木齐市XX年—2011年节水工程项目计划;配合市建委落实我市XX年节水示范工程资金;配合市科技局落实XX年5项节水科研项目及资金。完成5座城市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建设。

十一、积极开展农业节水工作

我市农业用水利用率低,XX年我市农业用水占全市总用水量的62%。部分地区农田基本建设不配套、设备老化、利用率低,主要采用传统的漫灌方式,田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难度大,北郊大多为井灌区,渠系利用系数可达0.7左右,南郊板房沟、水西沟两乡的渠系利用系数仅为0.55左右,达坂城地区渠系配套更差,仅有干支两级渠道,亩灌溉定额高达1060立方米。我们针对农业用水现状和《实施方案》中涉及农业节水的各项指标,加强农业节水的管理。一是向各区(县)政府,农林水牧局、建设局发放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节水型社会文件及“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文件材料。使农牧民对节水农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二是对南郊、北郊、东山、达坂城农业区进行了斗渠调查,获取农业灌溉第一手资料,作为农业节水基准年的基数;三是按照建设节水型乌鲁木齐各项指标要求,对我市农业用水情况、农作物分布情况进行了普查,收集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四是开展对我市农业用水三级渠道分布情况、防渗设施、进行调查;五是对农业用水定额进行定点测试,并签订测试协议;六是农业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资金到位后此项工作可即时开展。七是制定农业节水宣传方案。为实现农业节水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为了保证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节水乌鲁木齐工作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认识建设节水型社会(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中的地位和作用,清醒地分析和认识我市水资源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树立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和水患意识,要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综合部署。增强全民保护水资源,合理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节水宣传的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节水的整体合力;三是,努力开拓节水工作新局面。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强化国家有关节水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力度,强制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进一步加强节水工作的检查和节水器具销售市场的规范管理,新建的企业必须采用节水技术,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必须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节水装具,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力争2011年底以前,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四是,扩大 “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的覆盖面,在2011年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五是,认真做好中水工程和污水资源化,加快实现再生水回用的步伐。六是,制定法规加强涉水行业的监管力度。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节水型 探索 实践

安阳市位于河南省最北部晋、冀、豫三省交界处,全市辖五区五县(市),总人口542万。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73.5mm,人均水资源占有量322m3,是全国人均水平的七分之一,是一个资源型缺水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势在必行。

2008年10月安阳市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三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近年来安阳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宣传引导节水,以管理规范节水,以技术推进节水,科学管理、热忱服务,积极开展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践活动,强化节水基础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1、深化水务体制改革,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注入活力

为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安阳市从理顺体制入手,逐步形成了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一是有序推进了全市水资源管理的体制改革,实现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二是努力建设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用水节水统一管理体制。各县(市)区先后成立了水务局及相应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机构和节水工作管理机构,明确了职责,具体负责本区域的水事务管理工作。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铺开。

2、加强组织领导,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性复杂系统工程。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探索性强,为按期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和全面推进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具体负责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和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及协调。为保证决策工作的科学性、先进性,增强试点运行的可行性,同时通过采取内请外聘的方式,组建了专家组,负责项目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有效的保证了试点建设的顺利开展。

3、强化考核监督,初步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根据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安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目标考核,认真开展年度评比并进行奖惩。初步建立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管理体系。

4、健全配套法规,依法管理水资源

制度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制度保障,管理就是一句空话。安阳市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用水定额》、《河南省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河南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具体规章,结合本地情况,完善了水资源管理体制,几年来初步建立了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了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陆续出台了《安阳市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安阳市地温空调和地热水井取用水管理办法》、《安阳市水源井管理规定》、《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加强计划管理的通知》、《安阳市水利局关于规范市区洗浴、洗车等特殊行业取用水的通知》、《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大力开展计划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修订了《安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每年会同发改委编制年度计划单位用水计划。

与此同时,节水行政执法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先后被水利部明确为全国水利综合执法联系点,省水利厅明确为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市。

5、实施计划用水并严格考核

计划用水管理是节水管理的基础工作,安阳市在计划管理方面不断探索,扩大管理的范围与层面。每年年初安阳市水利局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本行政区域年度取水计划,结合安阳市水资源状况,参考用水定额,会同安阳市发改委核定用水单位计划量并行文下发。截至目前安阳城市计划用水管理户达到1500家,实现了非居民用水的全面计划管理。初步建立了市节水管理机构、单位(企业)、用水部门(车间)三级节水管理网络,使得广大用水户最大程度的参与到节水工作中来。

6、实行定额管理,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2007年河南省用水定额颁布。在日常节水计划管理中,安阳市严格遵循用水定额核定计划单位用水计划。在水平衡测试工作中,针对安阳市大中专院校和医院用水规模较大的特点,扩展了传统的水平衡测试范围,变面向企业为面向所有用水行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医院、学校、特种行业、经营服务业等重点用水单位。截止目前共计完成规模以上水平衡测试单位400余家,全面了解安阳市各行业用水现状,为挖掘节水潜力提供了科学详实的依据,较为全面的掌握了我市工业、生活服务业用水现状水平。为合理制定节水规划,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完善定额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使得节水计划管理更加科学化。

7、水价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市场引导作用明显

安阳市积极引入水市场机制,举行听证会,充分发挥水价经济杠杆作用,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的规定,逐步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公共供水价格相对提高。2010年7月居民用水还实施了阶梯水价。

8、公众参与,共同建设

安阳市建立了安阳节水网(省略),主要用于对外信息,介绍和宣传节水;公布节水办及其下属科室部门办事程序、工作要求、工作信息、服务承诺,计划和计划管理考核情况、节水产品目录以及其它公用信息等。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社会公布节水热线,建立了群众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违章浪费用水、污染水源等现象进行举报。吸纳对节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方便了各用水单位及时了解相关动态,已成为我市节水信息资源的重要集散地。

安阳市还成立了由安阳市相关局委和重点用水单位和个人参加的“安阳市节约用水协会”。目前,已有70家单位、131名个人申请加入协会,涵盖了钢铁、制药、医院、餐饮、学校、卫生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水单位。主要开展用水、节水项目的调查与研究,在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间建立桥梁、纽带作用,反映会员愿望,促进企业间的横向交流,为各会员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推动我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快速发展。

协会还公布了《安阳市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办法》,为鼓励引导社会公众使用节水型产品和器具,规范当前节水器具生产销售市场,推动安阳市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9、面向社会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工作

节水宣传能够很好的提升社会公众的节水意识.使公众由被动节水到主动节水,并监督他人节水是节水宣传的努力方向。多年来安阳市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各种节庆日,通过政策咨询、发放倡议书、散发资料、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广场演出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了群众性的节水宣传活动。统一设计、制作了节水标识和宣传用语,重点在车站、超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了广泛张贴。同时,在交通干线路口、居民点街道等醒目位置,制作节水宣传牌,努力营造节水氛围。举办《水法》和《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广场文艺汇演、幼儿园小朋友“百米长卷绘节水”现场绘画。以“节约生命之水,共建和谐安阳”为主题的“摄影、书法、绘画”评奖活动,2011年起,在300辆出租车上做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移动宣传。编制了安阳市节水公告并在网络上公布,让群众对节水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通过这些宣传,使公众树立了水资源稀缺、资源有价、用水有偿意识,以及水的节约和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节水型社会的认知度。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范文第3篇

一、目的和意义

发展节水型经济、创建节水型城市,形成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城市水资源的管理体系,缓解城市供用水矛盾,不断提高我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水平,是我市节水工作的主要方向,也是创建"人居环境奖"的要求。通过创建节水型城市,可使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的满足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效率。

二、总体目标

我市创建"中国节水型城市"工作,计划以2007年12月为时间节点,分两阶段推进。即:2006年12月底前完成"河东市节水型城市"创建,2007年12月底前完成"河东省节水型城市"创建。

三、实施对象

本方案实施对象为河东市市区,市属2县可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办法。

四、创建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和《河东省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目标任务:

(一)考核指标

《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考核指标是衡量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标准,也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关键所在。市建委、发改委、经委、市政公用局、环保局等部门应加大节水技改投入,搞好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项指标考核和达标力度,促使我市科学合理用水水平的全面提高。河东市创建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的内容、标准、达标措施、达标时间、责任部门等详见附件一。

(二)基础管理

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颁布实施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法规,依法行政。强化节水规划、计划(定额)考核和管理,搞好城市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加强节水宣传工作,提高节水意识,建立城市节水指标体系,实现节水工作的科学管理。河东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基础管理考核的内容、标准、达标措施、达标时间、责任部门等详见附件二。版权所有

五、创建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对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节水型城市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社区和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实施难度大,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建委、发改委、经委、市政公用局、环保局为成员的创建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市政公用局。

2、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各级领导、各个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介进行节水宣传和报道,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在全市形成"人人关心水、人人节约水"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群众基础和精神动力。版权所有

3、建立和完善节水管理网络。一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业规划中体现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的有关要求,适当限制耗水量大的工业项目建设;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节水法规,使其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价体系,运用经济杠杆节水;四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开采量,做到开发、利用、保护相结合;五是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为创建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

4、加大投入,提高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率。一是要有计划地建设一批节水重点工程和设施,提高我市节水总体水平;二是加大节水技改投入,鼓励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尤其是工业用水大户用水循环利用率;三是依靠科学进步,开发推广节水设备和器具。

5、强化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水源污染和水环境恶化,避免城市水质性缺水现象的发生。一是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二是强化水污染源治理工作,实现工业污染达标排放;三是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四是强化饮用水源的保护。

创建节水型城市是我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对照考核指标和工作要求,通力合作,积极推进,切实提高合理用水水平,争取早日创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为创建国家级人居环境奖奠定基础。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范文第4篇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原则与任务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10年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节水体系、节水制度比较完善,节水意识深入人心,节水器具、节水工艺广泛使用,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大提高,全社会用水高效合理,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提高,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发展对水的需求。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原则

节水型社会建设应坚持五个原则:即节水型社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的原则;节水与开源、涵养水源、污染治理同步实施的原则;加强管理、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完善机制、分工协作的原则。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任务

1、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供水、节水及水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节水监督、管理的制度和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

2、运行机制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各行业用水定额指标,下达各行业、部门、企业及各灌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县工农业用水及生活用水定额。建立以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节水型社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建立包括水资源论证、初始水权分配、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节水补助、信息交换及公众参与管理等制度在内的运行保证体系。

3、规划编制。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及《*县水利建设规划》。2010年前完成《*县供水水源规划》、《*县节约用水规划》、《*县地热水开发利用规划》、《*县中水利用规划》、《*县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4、水价改革。按照《*市供水价格改革五年规划》和新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及我县实际,对农业用水实行指导价,对城镇自来水价格逐步进行调整。对地表取水和地下取水制定不同的水价,对不同的用水实行不同的价格。对原水、经处理后的饮用水制定合理的价格,促进中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提高中水利用率,对超计划用水的,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2010年全县农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8.8万亩(包括黑河引水续建配套工程中涉及的28.5万亩农田),农业灌溉水的利用系数达到0.72,节水灌溉项目节水能力达到0.37亿立方米;城镇生活人均日用水量控制在110升,节水器具推广率达到60%,年生活节水量达到50万立方米,城镇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以下;污水处理率达到50%,污水处理回用率达30%;全县年节水量达到0.42亿立方米。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的主要项目

(一)农业节水灌溉项目

通过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黑河引水续建配套项目等,全面推广和使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新建、规范和改造节水灌溉工程。2010年前发展节水灌溉工程面积48.8万亩。

(二)工业节水项目

工业节水主要是采用先进的用水工艺和水处理技术提高重复利用率,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的项目发展,重点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工作。逐步推广国内外先进的节水工艺、节水技术和节水设备,选择2个用水量大的企业开展试点;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全面实施“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到2010年底工业万元产值耗水量低于45立方米。

(三)生产节水项目

重点抓好新建建筑物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安装使用。原来浪费严重的用水器具在2010年底前必须更换为节水型用水器具。在新建工程中实施水表到户工程,对旧居住户的改造2010年前完成50%;2008年随水价调整同步实施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的阶梯式水价随同抄表到户逐步实施。

(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加快*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争取2009年12月完成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行,达到日处理污水1.5万吨的设计要求,满足*县城的污水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污水直排带来的环境污染。

(五)中水回用及分质供水示范项目

建设县城中水管道,鼓励企事业单位自建中水回用设施。新建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楼及高层住宅等建设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机关、科研单位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医疗卫生单位的病区、实验室等除外);2010年前,争取中水利用量达到40万立方米/年。

(六)自来水给水管网改造项目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县城供水管网的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对公共供水管网漏损进行普查,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加强出厂计量和用户水表精度调查,推广新的防漏技术措施,严格漏损控制,力争2010年漏失率降到10%左右;加快旧管网的改建、扩建工作,2010年前完成城县旧管网的改造和扩建工作;加快封闭地下水超采企事业单位自备水源井进度,2010年底将自来水管网铺设到县域内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全部封停,并严禁再批建新井。

(七)水环境治理项目

在县城以东建设沙河流域人工水面,在全县河道、水库、渠道两边全面实施绿化工程,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

三、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节水型社会建设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金*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节约用水,不仅可以补水资源的先天不足,缓解水的供需矛盾,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一种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主动性,增强自觉性、发挥创造性,努力将节水工作做好;要切实加强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领导(县上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要将节水制度的建设作为重点,将调整水价、落实节水“三同时、四到位”作为突破点,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要综合采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促进节水器具推广,实现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与治污相结合,努力提高污水处理率。

(二)建立奖惩机制,促进节水工作

县政府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和各部门的考核之中,对工作开展扎实、任务完成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节水效果显著,具有开创性和带动性的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工作拖拉、敷衍、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政策引导,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节水所需资金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投入带动,吸纳社会资金进行市场运作和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补助的原则,以多元化的投资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节水灌溉项目主要以省、市补助,县配套、群众自筹的方式解决。工业节水项目主要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主要以争取中、省、市项目建设资金,同时使用部分贷款来解决。城区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工程(中水管道建设)及分质供水示范工程投资主要由污水处理厂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方式解决,县财政适当予以补助。另外,政府对中水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水环境治理项目除政府专项投资外,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治理;水质监测、地下水动态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建设,由县财政安排资金,并申请中央、省、市水利部门予以补助;其他如节水宣传、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规划编制等由县财政按工作需要安排。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

广泛深入地开展节约用水宣传,鼓励公众参与节水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通过突出宣传水资源紧缺的国情和县情实际,强化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转变城乡居民落后的用水观念和用水习惯,把建设节水型社会目标变成社会共同的自觉行动,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节水宣传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在城镇制作固定的节水宣传广告牌,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节水公益广告栏及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辟节水宣传栏目、刊播节水公益广告,举办节水有奖征文活动,不定期地举办节水知识竞赛;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节水宣传周和各项水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大水事活动进行节水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印发节水知识读本、传单等进行宣传;利用暑假举办“节水夏令营”,对中、小学生进行节水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将节水做为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争取每年向小学、初中、高中以及职业教育学校新入学的学生免费发放一次节水知识小读本;对企事业单位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的人员和节水骨干进行培训,通过他们推动整个系统和单位的节水宣传和普及工作。

(五)以科技为支撑,大力推进节水技术研究和推广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农田节水灌溉技术、污水处理及回用技术、中水利用技术、雨水收集利用技术、水源空调利用、普通地下水与地热水回灌转化可行性试验等研究和推广。

加强水质监测,建设城区水务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对生活饮用水源实行在线监控,对河流、水源等实行实时流动监测。建设城区地下水动态自动化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地下水位的动态变化和地下水的开况。

(六)强化措施,加强节水管理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范文第5篇

1.1水资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只有990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值的八分之一,水污染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灌区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近110座严重缺水,18个主要沿海城市就有14个缺水。城市、工业年缺水近60亿立方米。据2003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30多座城市发生了水危机或出现供水紧张状况。尤其是京津等大城市,在连续遭遇枯水年时就会出现严重水危机。因此,干旱缺水对国民经济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1.2用水效率低下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21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

2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成为首要的解决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就是我们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形成的一种成果。《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指采取现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不是在现有的社会系统上加上节水的内容,而是在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中,都以节水作为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较传统意义的节水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过程中,要明晰初始水权,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要采取法律、经济、工程、行政、科技等综合调控措施保证两套指标体系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4.1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确定的分水方案,将市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作为水权,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用水户(村、企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确定各级水权,并实行总量控制。

4.2以水定产。根据水权总量,依据现状和未来水资源承载力,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实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结构、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灌溉面积。

4.3定额管理。依据水权总量,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和基本水价。以定额核总量、总量不足调结构,定额内用水执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

4.4公众参与。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穿民主政治的思想,逐级选举产生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价、水量的管理和监督,由村级用水户协会管理村集体水权,配水到户,并负责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水费收取。

4.5水权流转。在用水户协会和政府水管部门的监督下,用水户有权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水量。转让价格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接受政府宏观调控指导的前提下,随行就市。

4.6城乡一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5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的评价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通过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性指标来评估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整体效果,二是通过节水指标来评估节水措施落实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由宏观整体评价和微观指标评价两部分组成。评价具体操作需要通过指标来实现,指标选取过程中要充分注意指标的典型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5.1宏观整体评价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为了实现区域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节水、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是统一协调的关系。从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生态系统三方面来对比试点前后的社会状态,以评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效应。1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背景

1.1水资源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2200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北方地区只有990立方米,不到世界人均值的八分之一,水污染严重更加剧了水资源短缺。目前全国正常年份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其中灌区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全国66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近110座严重缺水,18个主要沿海城市就有14个缺水。城市、工业年缺水近60亿立方米。据2003年不完全统计,全国有130多座城市发生了水危机或出现供水紧张状况。尤其是京津等大城市,在连续遭遇枯水年时就会出现严重水危机。因此,干旱缺水对国民经济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

1.2用水效率低下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2003年我国万元GDP用水量为465立方米,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0.5,发达国家为0.7~0.8;全国工业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为218立方米,是发达国家的5~10倍,水的重复利用率为50%,发达国家已达85%;全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仅城市便器水箱漏水一项每年就损失上亿立方米。

2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必要性

在有限的水资源条件下,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成为首要的解决途径。节水型社会建设就是我们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实践中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形成的一种成果。《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措施,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3节水与节水型社会

节水是指采取现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合理和高效利用水资源。

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体系为保障,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不是在现有的社会系统上加上节水的内容,而是在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中,都以节水作为其社会行为的基本准则之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可以看出,节水型社会较传统意义的节水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4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建设,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建设节水型社会过程中,要明晰初始水权,要确定水资源宏观总量控制与微观定额管理两套指标体系,要采取法律、经济、工程、行政、科技等综合调控措施保证两套指标体系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

4.1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确定的分水方案,将市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作为水权,逐级分配到各县(区)、乡、用水户(村、企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确定各级水权,并实行总量控制。

4.2以水定产。根据水权总量,依据现状和未来水资源承载力,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实行以水定产业、以水定结构、以水定规模、以水定灌溉面积。

4.3定额管理。依据水权总量,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和基本水价。以定额核总量、总量不足调结构,定额内用水执行基本水价,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

4.4公众参与。在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穿民主政治的思想,逐级选举产生用水户协会,参与水权、水价、水量的管理和监督,由村级用水户协会管理村集体水权,配水到户,并负责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水费收取。

4.5水权流转。在用水户协会和政府水管部门的监督下,用水户有权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出售水量。转让价格按照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在接受政府宏观调控指导的前提下,随行就市。

4.6城乡一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量水质,实行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

5节水型社会建设效果的评价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包括两个层面,一是通过社会、经济与生态协调性指标来评估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整体效果,二是通过节水指标来评估节水措施落实效果。评价体系主要由宏观整体评价和微观指标评价两部分组成。评价具体操作需要通过指标来实现,指标选取过程中要充分注意指标的典型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5.1宏观整体评价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为了实现区域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的可持续,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节水、经济发展和生态系统保护是统一协调的关系。从经济发展、资源状况和生态系统三方面来对比试点前后的社会状态,以评估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效应。5.2微观节水评价在宏观整体评价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考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状况,还需对具体的节水效果进行微观指标评价。具体评价内容包括综合指标评价、农业节水指标评价、工业节水指标评价、生活节水指标评价、生态用水指标评价以及水环境指标评价等方面。

6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为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实现,必须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最为迫切和重要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6.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和相关工作机制有效的各级领导和工作机制是试点建设的首要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地方行政首长亲自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统一有序的工作机制,协调各县(市)之间、水务局与各职能交叉部门之间、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与城市水务管理之间的关系,保障具体工作能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必须建立起由上而下的运转灵活、信息通畅的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工作机制,协调处理上下各级之间、地方政府和流域机构之间的各方关系,切实做到沟通及时、工作高效。

6.2配置稳定的技术咨询力量,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原创性很强的综合工作,既无现成模式可供借鉴,也无成熟经验可供,但试点建设时间短,实践要求高,因此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应当广泛吸纳省内外和国内外高水平的水利科研单位,配置形成相对比较稳定的技术力量,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既作为试点工作技术常务咨询和协调机构,在节水型社会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和重大技术问题提供指导,同时也负责开展相关科学问题研究,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支撑。

6.3保障相关资金到位,重视配套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国家投入资金的及时到位,不同项目资金在符合基本建设报批程序的基础上,由相应归口单位负责审批,并予以及时划拨。二是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多种投资渠道,保障配套资金的及时到位。

7结论

节水型社会是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人和水的关系,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协调社会经济结构,实现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的良性发展,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

参考文献:

[1]梁建义,徐振辞.南水北调受水区河北省廊坊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廊坊.2006.

[2]冯城,王亚华.张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资料汇编(三).张掖市.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