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事业单位登记局工作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自成立以来,注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目前,全市336个事业单位,没有纳入登记范围的60个,已登记238个,登记率为87%,比上年同期增加19%。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奠定工作基础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依法登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同时,配备2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专职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事业单位公务印章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年初出台了《**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阿政办发〔2005〕17本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号),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对外公开上墙、对内责任到人,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有力促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培训,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一)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使全社会普遍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程序、目的、意义,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登记氛围,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知名度,我局开通了**市机构编制网,并利用网站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进行网上公告。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基本知识、登记须知也在网站上进行了,这种宣传形式,具有时效长、范围大、效果好的特点。另外,每年运用报刊、专刊、政务中心窗口等宣传舆论工具,有力的推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培训,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管理,自2003年以来,我局每年采取集中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办班(讲课)、下到乡镇站所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法通则》中相关法律知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时,均将上述内容作为必读篇目,通过培训,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领导干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法人意识,强化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力的推动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创造性的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一)克服点多面广的困难,全力做好登记工作。我市事业单位多分布在基层乡镇,点多面广,给登记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深入全市八乡三镇所有的基层事业单位,详细调查、摸底,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了事业单位档案库,积累了基础资料。对报审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发证公告,确保了法人登记工作的真实性与严肃性,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部门横向联合,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在工作中,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局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国资、土地、房产、档案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为申请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证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减少事业单位申报的往来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各事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做好证书使用互访工作,全力推行“凭证办事”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我局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共同营造使用证书的“硬”环境,使法人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进入市场的“身份证”、“通行证”。我局于2002年9月开始,定期组织全市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门开展证书使用互访活动。及时了解各单位到有关部门购买汽车、房屋产权登记、进行诉讼活动时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部门间交流了经验、发现了不足、形成了共识,探索出了部门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好办法,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个别事业单位未办理法人登记,但在银行开户、办理了组织代码证,或是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同时又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造成“双重法人”等问题,我局主动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金融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今年5月,结合我市五保合一社会保险管理系统的启动,与市社保局联系,系统录入过程中,事业单位必须输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已办证的事业单位,必须出具当年年检过的法人证书,通过“凭证办事”制度的强力推进,极大的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人证书的作用和使用价值,强化依法登记和监督管理措施,促进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档案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为了使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健康的向前发展,我局先后筹集1.5万元配备了档案柜、档案盒,完善了档案设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分类方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区分全宗、分类、组卷的要求,整理卷内文件、编写案卷封面、排列案卷、编制案卷目录,对于在材料校勘检查过程中,印章不清晰的补盖印章;缺年少月的经核实,准确地写明年月日;残损不清,字迹模糊或签发手续不完备的加以弥补和查注清楚。截至目前,已归档组卷211卷、备案197卷。此外,为更好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潜心钻研,结合实际编写了《浅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创新》的论文,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为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五)严把审核关,确保顺利完成年检工作。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建立了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重点把好“五关”。一是材料关。严格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并做到“三看”:一看数量,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要求,审查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俱全;二看质量,对申请登记单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审核,不走过场,确保登记执法的严肃性;三看时限,对已领取登记资料的单位,严格时限要求,确保登记工作在法定时间内有效进行。二是审核关。在审核中,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印发证书,统一编号,由领证人签字,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和我市事登局各留一份存档。四是公告关。将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的有关登记事项通过《**报》和《**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加强监督。五是收费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统一的收费标准。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46个事业单位办理了设立登记,目前,我市登记率已达87%。对43个事业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及经费来源进行了变更登记。对192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验,年检合格率达100%。
四、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常性的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结合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知识学习,强化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坚持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树立了登记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
几年来,**市事业单位管理登记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领导重视、主管部门强化指导和各事业单位规范运作的结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01年7月、2004年8月分别两次被评为自治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度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支部”。
今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努力工作,力争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夯实基础求实创新
谱写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新篇章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自成立以来,注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目前,全市336个事业单位,没有纳入登记范围的60个,已登记238个,登记率为87%,比上年同期增加19%。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奠定工作基础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依法登记、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同时,配备2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专职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事业单位公务印章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年初出台了《**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阿政办发〔2005〕17号),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守则、办事流程、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做到对外公开上墙、对内责任到人,各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有力促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培训,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一)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为使全社会普遍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程序、目的、意义,提高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登记氛围,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知名度,我局开通了**市机构编制网,并利用网站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进行网上公告。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基本知识、登记须知也在网站上进行了,这种宣传形式,具有时效长、范围大、效果好的特点。另外,每年运用报刊、专刊、政务中心窗口等宣传舆论工具,有力的推进了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强化培训,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为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资质管理,自2003年以来,我局每年采取集中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办班(讲课)、下到乡镇站所现场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法通则》中相关法律知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领导干部任前培训时,均将上述内容作为必读篇目,通过培训,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领导干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法人意识,强化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力的推动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立足实际,抓住重点,创造性的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一)克服点多面广的困难,全力做好登记工作。我市事业单位多分布在基层乡镇,点多面广,给登记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深入全市八乡三镇所有的基层事业单位,详细调查、摸底,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严格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操作程序,建立了事业单位档案库,积累了基础资料。对报审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发证公告,确保了法人登记工作的真实性与严肃性,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部门横向联合,促进工作有序开展。在工作中,加强与各行政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局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国资、土地、房产、档案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为申请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办理相关证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减少事业单位申报的往来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各事业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部门沟通与协作,做好证书使用互访工作,全力推行“凭证办事”制度。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我局与相关部门加强业务联系,共同营造使用证书的“硬”环境,使法人证书真正成为事业单位进入市场的“身份证”、“通行证”。我局于2002年9月开始,定期组织全市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门开展证书使用互访活动。及时了解各单位到有关部门购买汽车、房屋产权登记、进行诉讼活动时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情况,部门间交流了经验、发现了不足、形成了共识,探索出了部门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好办法,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针对个别事业单位未办理法人登记,但在银行开户、办理了组织代码证,或是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同时又在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造成“双重法人”等问题,我局主动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金融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相互监督、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今年5月,结合我市五保合一社会保险管理系统的启动,与市社保局联系,系统录入过程中,事业单位必须输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已办证的事业单位,必须出具当年年检过的法人证书,通过“凭证办事”制度的强力推进,极大的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法人证书的作用和使用价值,强化依法登记和监督管理措施,促进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档案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为了使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健康的向前发展,我局先后筹集1.5万元配备了档案柜、档案盒,完善了档案设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分类方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区分全宗、分类、组卷的要求,整理卷内文件、编写案卷封面、排列案卷、编制案卷目录,对于在材料校勘检查过程中,印章不清晰的补盖印章;缺年少月的经核实,准确地写明年月日;残损不清,字迹模糊或签发手续不完备的加以弥补和查注清楚。截至目前,已归档组卷211卷、备案197卷。此外,为更好地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工作人员潜心钻研,结合实际编写了《浅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创新》的论文,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为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五)严把审核关,确保顺利完成年检工作。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建立了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重点把好“五关”。一是材料关。严格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并做到“三看”:一看数量,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要求,审查事业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俱全;二看质量,对申请登记单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审核,不走过场,确保登记执法的严肃性;三看时限,对已领取登记资料的单位,严格时限要求,确保登记工作在法定时间内有效进行。二是审核关。在审核中,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着重对事业单位开展的业务工作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改;对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发证关。对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印发证书,统一编号,由领证人签字,有关资料由事业单位和我市事登局各留一份存档。四是公告关。将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的有关登记事项通过《**报》和《**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加强监督。五是收费关。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统一的收费标准。今年,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46个事业单位办理了设立登记,目前,我市登记率已达87%。对43个事业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及经费来源进行了变更登记。对192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验,年检合格率达100%。
四、与时俱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常性的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法规,以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结合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知识学习,强化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坚持秉公办事、清正廉洁,树立了登记管理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基本情况
以我县镇街事业单位为例,共有事业单位189个,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32个,登记率为16.9%。其中:镇街共设置直属事业单位54个,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15个,登记率为27.8%;镇街卫生医疗机构共设置15个,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15个,登记率为100%;镇街中小学校设置120个,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2个,登记率为1.6%。从面上看,我县镇街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比较薄弱,登记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
一是镇街事业单位法人对登记管理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镇街事业单位包括举办单位或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法人登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登记不登记无所谓,一些事业单位甚至包括举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必要性缺乏理解,认为不登记也不影响自己开展业务活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没有用足用活法人单位应有的权利,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镇街事业单位普遍不具备法人条件,难以进行法人登记。一方面,镇街事业单位与举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干部混岗使用,人、财、物均由举办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也没有按规定单独设立账户,因而无法提供财务报表,严格意义上讲不符合《暂行条例》规定的法人资格条件。另一方面,举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主客观上不愿意将这些事业单位作为独立法人进行管理,不赋予其独立承担事业单位法人的职责,基本上不以本单位的名义开展活动,从而导致事业单位无法履行《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种应承担的职责,造成年检时无法监管其业务开展等情况,后期监管工作难度较大。
三是镇街不同行业类别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不平衡。以我县镇街事业单位为例,镇街卫生系统以独立法人名义对外提供服务,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认识程度较高,登记率比较高;镇街直属事业单位往往是用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时才来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对法人登记认识程度不高,登记率一般;镇街教育系统受主管部门因素影响,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不够重视,登记率比较低。这些情况加剧了我县镇街不同行业类别事业单位登记率不平衡的矛盾,阻碍了镇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正常开展。
四是少数镇街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不够及时。少数已登记的镇街事业单位在本单位法人、办公场所、开办资金等项目有变化时,不及时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交变更材料,造成了法人证书变更不及时,影响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法律效力。
三、两点建议
一是强化培训工作,推动镇街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建议着力抓好对镇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培训工作,全面系统地开展镇街各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学习培训,就《暂行条例》中相关法律知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各单位法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更好的认识,增强法人意识,强化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使这项工作成为事业单位的自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社会经济活动行为。同时,建议对镇街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行“按需就办”的原则,对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不强行推开,切实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一、打基础,日常工作规范完善
一是积极推进“非法人”事业单位过渡工作。为提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采取多种措施推进“非法人”事业单位过渡,重点督促财务相对独立特别是乡镇(街道)中小学校的法人登记工作。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县事业单位法人总数达到231个,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达到85%。二是所有事业单位法人均建立了工作台账。台账主要内容分为法人基本情况、登记管理机关日常管理指标和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管理指标三部分,台账能全面、祥实地记录事业法人接受联合监督管理情况,为日常管理、确定信用等级、绩效考核等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工作流程。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现场核查和信用等级评定等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广饶县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年检工作流程图》,制成图板并悬挂上墙,印制了业务工作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明白纸,使业务工作办理一目了然,既方便了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又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四是认真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投资近3万元购置了照像机、摄像机、录音笔等设备,用于现场核查工作。转发并严格执行《东营市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及变更登记现场核查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各种配套文书。2012年,对所有申请设立和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确保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五是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实施。印发了《广饶县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加强了与公安、技术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了事业法人信息沟通、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形成了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齐抓共管、环环相扣的良好局面,有效规范了“非法人”事业单位的民事行为,维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管理、市场管理秩序。六是按时完成年检工作。每年都专门印发文件安排年检工作,对年检的时间、程序、内容和要求以及所需材料做出明确说明。年检中实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职报告制度,并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使年检工作更加真实、规范。材料审核实现了受理人、审核人、负责人依次审核、签字负责、相互监督,保证了材料齐全有效、程序规范简洁、内容完整无缺。近年来,法人年检率、年检合格率均为100%。积极做好公示工作,及时将核准登记、变更登记及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名单在《广饶大众》上进行公示。七是及时完成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及备案工作。督促、指导事业单位法人对其设立、变更登记等事项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及备案审核工作中,对登记管理信息公开表的相关内容,特别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事项按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确保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开内容与其证书所登记的内容相一致;同时督促各事业单位法人及时将审核后的信息公开表通过网络、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事业法人证书上所登记的内容与现实情况相一致。八是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保管制度》、《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查阅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了专用档案橱柜和统一的档案盒,法人档案按标准整理后依事证号顺序统一排列,明确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对入档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完善归档,编制了档案目录索引,使档案材料既齐全、美观整洁,又查询方便、易于检索。九是法人培训效果明显。每年都组织全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监督管理知识培训。2012年重点学习了省政府27号文件及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了法定代表人知识答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重创新,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启动。联合县人民法院等16个部门出台了《广饶县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制定了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事业法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先后2次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73个事业法人的信用等次,其中61个法人被评为AAA级,12个确定为AA级。组织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授牌暨培训会议,通过授牌、讲课、考试等形式,使事业法人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法人职责,诚实守信,为全县公共事业管理和服务不断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二是绩效考核工作成效显著。制定出台了《广饶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成立了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具体工作由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承担。2012年,做好了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试点工作,从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分别与教育、卫生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考核组,对51个学校(中心幼儿园)、13个基层卫生院进行了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社会评价和业务工作三部分。按照15%的优秀比例,确定了10个A级单位,每个单位由县财政奖励3万元,并在全县综合表彰奖励大会上进行表彰。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对于各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该项工作将于今年在全县所有事业单位全面展开。三是印章管理更加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印章的规范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规定》,与县公安局联合就事业单位印章名称、刻制程序及缴销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结合“非法人”事业单位过渡工作,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中撤销、更名事业单位的印章进行了收缴,2012年,共收缴印章184枚,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社会管理秩序。四是机构编制评估验证工作全面启动。机构编制验证评估是指对已经研究批准、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机构编制事项的规定执行、宗旨实现、职能(业务)运行等情况进行评估验证。按照《广饶县机构编制事项评估验证试行办法》,2011年以来,对22个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调整事项组织实施了评估验证,通过验证,全面地掌握了各单位机构设置调整后的运行情况,有力的督促了各单位机构设置规定的履行和落实,提升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五是网上登记监管工作准备就绪。认真学习了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知识,完成了省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监管历史登记数据整理和USB-KEY订购,举办了全县事业单位网上监管信息系统培训班,为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监管信息系统运行试点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和市编办《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网上年检工作的通知》(盐市编办[2007]31号)精神,我县200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定于2008年1月14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主要事项
(一)年检对象
经我县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年检工作主要围绕事业单位法人是否仍然具备法人条件开展。通过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审核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依法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制止和查处事业单位法人违反《条例》、《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行为。
(三)年检需要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文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
3、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7、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二、年检的操作方式、程序
年检工作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事业单位在线”()进行。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1、单位自查。事业单位法人依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我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是:
(1)对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总结一年来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2)检查本单位核准登记事项(法人证书上记载的事项)的实际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如有变化且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应当先向所属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待核准变更登记后再申报年检。
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网上年检的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时间内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登陆“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如实、认真填写年度报告书,选择其他证明材料的提交方式(直接上传、邮寄、传真或面送)。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其他证明材料(法人证书副本、资产负债表等)按选择的提交方式提交至所属登记管理机关,并适时上网查看回复信息。如被“退回修改”,请按提示的信息修改相应的内容后再次提交。
3、网上审理。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受理、审核、核准、通知的程序在网上审理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重点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是否规范,其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应及时“退回修改”,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和材料;核准通过年检的,及时在网上通知申报单位。
4、提交纸质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在网上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通过”的通知后,根据该通知信息提示,将《年度报告书》下载、打印(一式三份),按要求签署意见,盖好有关印章,连同其他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5、复核办结。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的纸质年检材料,经与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后,即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09年3月31日。
三、年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
为使年检工作能在法定期限内有序实施,各事业单位法人应按本通知安排的时间(见附件)进行自查、报送年检材料。如材料准备充分,手续齐全,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也可提前进行网上申报,我们将及时给予受理。年检的具体要求是:
1、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年检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的行政管理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各镇、县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认真履行举办单位的职责,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检材料、办理年检手续,并对其年度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事业单位法人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检工作。
2、要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年检。各事业单位法人要认真学习《条例》、《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并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对截止2008年3月31日仍未申报年检的事业单位,我们将严格执行《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和第七十条的有关规定,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公告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同时给予其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等处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废止的事业单位,申请领取新的法人证书必须按照申请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3、要加强指导,确保事业单位法人网上年检的质量。由于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其他所有登记事项都必须在网上进行,各镇、县各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配齐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所需的硬件设施。同时,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工作人员网上登记业务和操作技术的指导,使各事业单位能够独立完成网上年检材料的填报工作。年度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主要反映2007年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1)有否违反《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2)是否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哪些登记的业务事项尚未开展,有否违反规定开展了超出登记业务范围的事项;(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关数据;(4)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可以以单位的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为基础,做到既实事求是、内容翔实,又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一般不应少于300字。年度报告书中的其他项目也都要据实填写,不得遗漏。
四、其他相关要求
根据市编办、市法院、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行、市工商局等18个部门《关于转发中编办等15个部门、省编办等17个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盐市编办[200*]18号)的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在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法律诉讼、人事调动、工资基金管理和申办机动车船牌照、社会保险、税务登记、企业执照、收费项目以及开展其他相关活动时,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凡未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在办理上述有关事宜时,请有关部门严格把关。
各镇、县各主管部门在组织实施网上年检过程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我办(局)联系。如有个别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年检手续,要及时说明情况,否则,逾期不予办理,并按未年检进行处理。
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址:*
一、未进行登记的情况分类
一是部分事业单位属下属单位,依附于主管部门办公,没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场所,财务与主管部门没有分离,由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不符合法人登记要求,其中无负责人的44家,财务不独立的219家,无独立办公场所的171家。
二是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领导兼任,没有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极少,不符合法人登记条件。
三是部分事业单位已经转企,但并没有下达正式文件,名存实亡。四是部分事业单位具备登记条件,但因为某些原因未进行登记。
二、未进行登记的原因分析
一是事业单位法制意识不强。许多事业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不了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认为不进行登记并不影响工作开展,登不登记无所谓;而部分已经登记的事业单位是因为需要用到法人证书,证书用完后就不再关心,连年检都不参加,这充分说明我们的宣传还不到位。
二是没有健全的管理机制。现阶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只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两个法规性文件,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很多问题没有依据,对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的情况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无法引起事业单位足够的重视。
三是机构设置有问题。事业单位设立没有经过调研分析,机械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或参照周边区市。甚至有些单位的设立只是为了解决人员、职务等问题,没有日常业务,只是分担主管部门的部分工作。
三、未进行登记的解决方法
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文件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动员,扩大宣传覆盖面,为登记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强化事业单位的法人意识和法人地位。
二是完善法制法规。建议上级部门,加强相关调研,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提供一套完整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政策法规。同时强化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力度,扩大覆盖面,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紧密结合,合理利用考核结果,与机构编制等挂钩,消化那些业务减少甚至停滞的事业单位,进而降低未登记事业单位的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