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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组注意事项
一、考察重点:在于考察被考察对象的一贯工作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实绩,通过实绩看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要对照干部职责,细化考察,重点突出,情况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二、考察事项:
1、通知考察对象上交履职工作总结(附软盘)。纸张统一为16k,用word生成,个人签名,2000字左右(标题统一为:“履职工作总结”,正文为仿宋小三号字,段落行距为25磅)。考察组要对履职工作总结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
2、通知考察对象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附软盘)。纸张统一为16k纸,word生成。表格可以在组织部网页上下载。
3、通知考察对象填写《福建农林大学科级干部试用期考察表》。
4、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的范围和要求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科级干部试用期考察任用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福建农林大学干部民主测评表》参照提供的表样自行印制。
5、考察报告请根据提供的样式(纸张统一为16k,word生成),以写实的形式撰写考察报告,考察组成员必须在考察报告上签名。
6、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根据提供的《考察情况汇总表》表样,形成考察汇总表(附软盘,excel生成,纸张统一为a4),由党总支审核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
三、考察结束后上交党委组织部的材料:
(1)考察对象履职工作总结(附电子版)
(2)《干部情况登记表》(附电子版)
(3)《福建农林大学科级干部试用期考察表》
(4)《考察情况汇总表》(附电子版)
(5)考察报告(附电子版)
(6)谈话记录
(7)《福建农林大学干部民主测评表》
(考核材料样式)
xxx同志试用期考察材料
xxx,男,x族,xxxx年x月出生,福建xx县人,大学本科毕业,xxxx年x月加入xxxxx党,xxxx年xx月参加工作,现职称为xx。2004年11月任福建农林大学xx学院xx秘书。
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
不足之处
民主测评情况
总票数xx,优秀x,称职x,不称职x,弃权x。
评价等级:称职(或优秀、不称职共三档)
其他
党总支名称:xxxx党总支
考察组成员:xxx、xxx(须签字)
2005年1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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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考察材料一般不超过1500字。如遇有必须说明的问题,视情况可写在“其他”栏中,在考察报告中不易说清楚的,可另附专门材料。
2、考察材料要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要抓住干部的特点,有观点、有事例,以观点统帅材料,用材料说明观点。文字要简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人名、职务、地点、数字、引文要准确。
一不要千人一面。在撰写考察材料时一定要认真负责,尽量反映出考察对象的个性特征,不能写出的考察材料像复写纸复写的一样千人一面,一写了之。
二不要蜻蜓点水。有些同志在撰写考察材料时,在给考察对象下评语方面显得过于简单,有的甚至就是一句话,这样就很难真实、客观地反映出考察对象的特点及各个方面情况。
三不要以偏概全。有的考察材料往往只是对考察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大加渲染,把大家和集体的成绩说成是一个人的成绩,而对其它方面的工作或表现则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因而就有可能导致考察材料中失真、失准现象的发生。
四不要片面理解。有些同志在撰写考察材料的过程中可能会片面理解或曲解他人意思,如在谈到,某某同志“个性较强”,这也许并不是优点,但也可能并不是缺点,有时却往往被考察者误认为是缺点或不足。
五不要结论模糊。考察材料应该有观点、有事例,避免抽象和空洞的描述,少使用那些“或许”、“大概”、“比较”、“基本上”、“有时”、“可能”等等模糊性语言。
六不要十全十美。有些考察材料中考察对象没有写到缺点和不足,这种情况本身就属于不客观。要通过改变访谈的方式方法,营造出一种好的氛围来获得相关信息。
笔者认为,目前的干部考察工作存在着“四难”,即:真实情况了解难、考察对象把握难、考察内容量化难及考察不全定论难。而要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着力在“深、细、实”上下功夫。
一、突出一个“深”字,用好集中考察
集中考察是考察干部最常用的手段,也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集中考察必须克服一般化和表面化,在求“深”上下功夫,以获取准确而全面的第一手材料。一要深入分析干部的述职报告。通过领导干部本人述职,报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可以基本了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成绩。但述职报告容易受述职人主观意愿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影响,因此,必须使之与领导干部的行为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反映、上级评价、鉴定等联系起来,加以综合分析,看是否做到了实事求是,言行一致。二要细心甄别民主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基本反映了群众对干部的概括性评价,但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仍难以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对待测评结果,既要重视,也要全面地分析和鉴别,防止片面地以票取人。笔者认为,参照“三讲”教育的做法,考察期间引入对干部的民主评议是可行的。评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面对面地议,背对背地评,也可以通过填表、写书面意见来进行。评议结果适时向被评议人反馈。通过民主评议拓宽了解渠道,印证民主测评结果。三要重视研究座谈了解的信息。个别谈话是考察组与干部面对面交谈、听取推荐意见的重要渠道,由于受外界干扰因素少,其反映信息真实性更强。在与考察对象的上级、同级、下级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有敏锐性,善于从言外之意、话外之音捕捉评价干部的信息。班子成员之间相处较多,互相了解的比较深,对他们的评价意见尤其要认真听取和把握。要通过考察对象的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了解其情况,还要找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工作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等。与考察对象直接谈话是了解其思想认识、理论素养和知识运用能力的重要时机,在谈话过程中要适当变换话题和方式,增大时空跨度和知识跨度,请考察对象谈观点、谈看法、谈体会,从而在思想上、政治上对其作一些较深层次的了解。四要搞好对各类材料的加工分析。在必要的时候到被考察人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座谈了解情况,可以了解其历史表现。考察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具有牢固的群众观点,是否自觉坚持走群众路线,不但要多听群众的反映,还要查看其下基层的记录,了解其解决了哪些问题;考察理论政策水平,不仅要看干部是否参加了中心组学习,是否参加了各种培训,而且要看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年度考核、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等内容,记载着干部表现的信息,对这些材料都要认真分析研究。
二、突出一个“细”字,做好日常考察
集中考察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全部情况,日常考察则能从工作、生活、作风等细节记录干部的社会活动,对弥补集中考察的不足有着重要意义。
一要经常观察干部在工作状态下的表现。一般情况下,在日常工作中行为人的各种特长和不足表现得比较充分。可以通过被考察人的工作对象,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敬业态度等;通过参加被考察人主持或参加的有关会议观察其组织协调能力、思维能力和决策水平等;通过不定期地了解干部平时的工作进展情况,考察其工作成效、参与程度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等;还可以通过与被考察人交谈、查看学习笔记,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
二要利用特殊机会考察干部的能力水平。如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课题,召开一定范围的研讨会,通过即席演讲、解答问题,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功底、知识积累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观察干部在特殊、复杂、艰苦工作中的表现。一个干部是自觉自愿地到艰苦、复杂的环境中锻炼自己,还是远离之,更多地考虑自己工作的优越和环境的舒适,是检测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试金石。同时,能否在特殊、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中做出成绩,也是对干部综合素质的检测。通过参与被考察人处理案件、棘手事件、重大问题等的实施过程,实地考察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以往我们了解干部主要是在被考察干部的工作圈进行,对于其社交圈和生活圈的情况知之甚少。社交圈的知情者则比较熟悉干部工作之外的人品、公德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情况。而生活圈中家庭成员及亲朋好友则清楚干部的内心思想、性格脾气以及生活作风等。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场合与被考察人的社交圈和生活圈中的部分成员接触、谈话,可以了解被考察人在对待父母、教育家属子女、处理邻里关系以及与亲朋好友交往、个人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表现,分析其思想品质、道德情操的好坏。
三、突出一个“实”字,完善配套制度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除继续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和已有的相关制度外,还应探索建立和实行以下四项制度:
一是制定考察工作实施细则。为体现权威性和指导性,最好由省级以上组织部门研究制定较为具体的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干部任用条例》有关干部考察的内容进行细化。地市级组织部门参照此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再进一步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细则应对考察的形式和应用时机,考察干部涉及的范围,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纪律等内容,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干部考察的范围确定上,应尽量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参加对象,如对县(市、区)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在人员范围上不能简单一致,要有区别,体现特色,防止由于涉及对象的范围不同造成考察结果的不可比。
二是实行差额考察制。在任职考察和换届考察中,考察人选应多于拟任人选,以便于组织人事部门比较、分析,优中选优,进一步提高考察的准确性。
一、现行干部实绩考察方法的几种形式及效果
(一)个别谈话法。是考察者通过和知情者及干部本人谈话来了解干部的一种最基本考察方法。具体做法为:合理确定谈话范围,谈话对象通常以上级、同级、直接下级的知情人员为主。灵活运用谈话方式,根据谈话对象的年龄、性别和文化程度差异,采用提问、商讨、引导、鼓励等方式进行个别谈话,并把握好谈话氛围,使谈话对象畅所欲言。把握好谈话者的心理,通过分析谈话对象的神态和谈话的速度,判断谈话对象的心理状态,促使其提供的不同情况。同时,要及时完整地记录谈话内容,以供分析评价。个别谈话法方法简便,了解情况直接、具体,内容比较客观。但工作效率不高,概括性语言较多,考察结果不易量化。
(二)民主测评法。是通过标准化的等级量表,对干部素质作定量测评的一种考察方法。定量测评一般分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也可根据业务特点和不同的考察目标进行自行设计。民主测评法的运用,一是合理确定参加测评的范围。一般为:班子成员,本单位全体干部,以及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二是掌握测评的时机和周期。测评时间间隔不宜过短,以免引起群众的厌倦。三是测评环境宽松。一般采用无记名测评,设置“投票箱”,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四是划定测评等级。表格设置的等级一般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档。五是搞好测评表的回收。实践证明,回收率越高,测评结果就越准确。六是运用测评结果对被考核对象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同时防止以票定论,以票取人。民主测评法具有操作便捷,考察效率高,群众参与面大;评价内容表达比较直观,可比性较强;有利于干部考察方法的优化,创造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用人环境。但对干部实绩的具体内容难以了解,也很难作出客观的评价。它只作为一种辅的考察方法。
(三)案卷查阅法。是考察者借助干部个人档案中的文书案卷、考核、鉴定等材料,对考察对象的过去和现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一种方法。在实绩考察中,主要查阅干部的工作总结、年度考核、个人述职及与工作有关的奖惩等各种情况,对其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及所起作用进行核实。通过历史和现实的结合,客观、公正地来分析考察干部。该方法只是一种辅的考察方法,在实际工作中多与其他考察方法综合运用,考察中注重现实表现。
(四)民主评议法。是通过召开述职大会或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与考察对象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对其进行述职评议,来考察了解干部的一种方法。具体做法是:先由考察对象进行年度或任现职述职或自我小结,然后由干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再对评议结果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其优点是:民主性强,透明度高,信息采集面广,能在较大范围内发扬民主,使群众有直接评议领导的机会;形式比较活跃,可以面对面评议,也可以无记名书面评议,可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缺点是:在民主气氛不浓的情况下,可能评议者要受心理情绪的影响或干扰。上述几种考察方法在任用考察、换届考察、届中考察时经常被综合运用。为客观、准确、公正考察干部起到了各自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干部活动的区域不断扩大,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的干部实绩考察方法也需要修正、充实和完善。
二、现行干部实绩考察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着偏差。一是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使认识和评价干部的标准也日趋多样化。二是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关系调整使人们看问题的立足点和心态都出现了差异。三是干部本身所处的环境和情况发生变化,单位与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可对比度就越来越小,导致干部实绩标准相对难以确立。
(二)考察过程上存在着突击性、临时性。干部工作平时事务性工作多,往往是被动地、突击性地对干部进行考察。有时因某岗位缺人,急于配齐而确定考察对象,因考察时间紧,个别谈话、测评、情况调查核实及形成材料的时间仓促,难免造成考察面狭小,工作情况了解不全面,情况分析不透的现象。
(三)干部述职没有突出实绩。干部述职往往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述得多,没有围绕工作实绩这一中心,充分介绍工作过程、取得的实绩及个人在其中的作用。这种述职不能使群众和考察者真正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
(四)实绩考察内容不够明确,重点不够突出,缺乏统一衡量的具体标准和可操作指标。《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虽对实绩考察内容作了规定,但是内容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在具体实施考察时,只能凭借考察者的知识和经验评价其工作实绩。
(五)知人与知事不够协调。考察干部只有了解干部的岗位及职责,考察才能全面、客观。但是,组织人事部门往往在全面掌握干部过程中,只知其人,不知其事,导致考察缺乏针对性。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1)实绩考察不规范。一是实绩考察内容没有细化,组织人事部门很难作出同一衡量的尺度。二是考察评价标准没有量的规定,对干部的实绩较难评价。三是忽视了平时考察和资料积累。(2)知事途径比较狭窄。一是组织人事部门未能参与有关重大综合性工作,使全面、深入了解干部工作情况受到制约。二是在个别谈话时,有些谈话对象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存在着不愿讲、不肯讲、讲不透的情况,使干部实绩考察受到影响。三是干部在述职过程没有围绕工作重心进行述职。(3)制度不健全。一是缺乏明确的实绩考察内容、程序、方法、要求及相关配套措施。二是没有建立经常性的有效的实绩考察制度,如组织人事部门与干部的平时工作联系制度、重大工作事项汇报登记制度、奖惩登记制度及重大工作专项调查制度等。
三、改进干部实绩考察方法的对策。
(一)要提高对干部实绩考察的思想认识。改进干部实绩考察方法是新形势下组织人事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时代赋予组织人事部门的职责。我们党作为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必须拥有大量的优秀干部人才,这样才能落实好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优秀干部的选拔作用,需要如实地考察干部实绩。干部实绩是干部德才的综合体现,是评价和使用干部的客观依据,从实绩中充分去认识干部,就能正确把握干部的德与才。
(二)要正确确定实绩考察内容。一是要区别对象,从干部的岗位职责实际出发,确定实绩考核内容。二是要根据干部的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在考绩内容上作出量的要求,并通过一定的量表现出一定的质。三是要突出考绩的重点,在确定考绩内容时,要分清那些是主要工作,那些是次要工作。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02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