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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国别:_________。
四、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_________。
五、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人。
六、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
七、商标权转让的性质:_________(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八、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九、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二、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注册商标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乙方为甲方申请商标注册,只要甲方提供资料真实齐全(商标名称、图形、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通信住址、联络电话)。乙方为甲方办理一切申请事宜。申请进度将按政府知识产权署的时间表进行。
二、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查册、分类、打印商标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向有关部门正式提出申请
3.确定商标广告不遭反对后,向政府知识产权署申请商标注册证书
三、对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甲方同意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付给乙方商标注册费用:
注册项目(请把不适合者删除):
a. 注册中国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b. 注册香港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c. 注册台湾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d. 注册日本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e. 注册新加坡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f. 注册澳大利亚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g. 注册加拿大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h. 注册欧盟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i. 注册美国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j. 注册意大利、法国、德国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
k. 注册西班牙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此价格包括第二项服务内容所需费用和乙方的服务费用。
四、如果由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该项申请的要求,由此所引起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词: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合同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
一、知识产权使用许可一般理论分析
(一)知识产权许可的概念。知识产权被视为传统民法物权、债权二元化财产权体系外出现的新型权利类型,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无形性。“这一特点把它们同一切有形财产及人们就有形财产享有的权利区分开。”许可是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权力的主要方式,也是其获取经济利益的主要途径。知识产权许可是一个在理论上存在的描述性的、总括的概念,是专利实施许可、商标使用许可、著作权使用许可等的总称。通常根据情况知识产权许可由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的任意组合以及他们的子权利的任意组合而构成。
知识产权许可能促使知识产权应用、加快新技术传播,有利于鼓励创新、刺激知识产权人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更多投入。获得知识产权授权之后,对许可人而言,由于自身不具备最大限度地利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因而通过许可既可以使自身基于知识产权的利益最大化,也可以全面利用经济资源,实现社会收益的最大化;对于被许可人而言,也许在资金、市场、人才等其他经济资源都满足的情况下,独缺其发展所需的知识产权,因而获取他人的知识产权也许是企业发展的捷径。因此,知识产权许可属于权利变动领域,知识产权许可既是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又是义务。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利决定自己使用还是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这是所有权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但是,如果这种权利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在没有法律规定的除外情形时,权利人对拥有的知识产权既不能自身使用,也不能对外许可,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就成为了知识产权人的一种义务,法律可以介入。
(二)知识产权许可的法律关系。“知识产权作为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的一种专有权利,并不是一种绝对的抑制自由的特权,它体现的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这在知识产权的一系列制度上都有所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构建知识产权所有人与公众利益平衡的历史。”知识产权许可制度适度而合理的保护,既保障了激励知识创造的需要,又使得知识产权的授予不至于阻碍社会公众接近知识和信息,使知识产权人的私权保护不能超越知识产权法需要保障的利益平衡目标。
第一,知识产权许可过程体现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人从知识产权中获取经济利益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将知识产权许可出去。只要许可人享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其他人如果想使用该权利就只能从许可人手中花钱购买,所以,在实施许可过程中就形成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利益的博弈。许可人作为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有权利决定是自己保留知识产权还是将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出去,如果许可出去,是许可给一人还是多人,在这方面许可人掌握着主动权。但是,为了寻求利益的最大化,被许可人也不是完全被动的,他有权利决定是否接受许可人规定的条件、要求以及许可期满之后是否与被许可人继续合作。知识产权许可制度保障了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双方利益,任何一方利益受损均可寻求法律制度的保护,做到了有法可依。
第二,知识产权许可过程中体现了创造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三者的关系。知识产权许可利用许可合同的外在形式实现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并以保障许可方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保持平衡为逻辑起点。创造者作为知识产权的主体,对知识产权拥有专有权,而知识产权应用于社会就离不开传播者,知识产权经过传播者这一中间媒介才能最终进入市场流通渠道,为使用者所利用,进而创造社会财富。知识产权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但知识产权的产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耗费巨大的智力和物力,并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如果别人能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智力成果,知识产品的创造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其继续创造的积极性就会受挫,结果就会适得其反。因此,法律确定了相关制度保护知识产品的创造者。知识产品被创造出来之后,只有应用于社会,被众多使用者所掌握才能创造财富,在这个过程中传播者的作用又是必不可少的。在知识产权许可过程中,创造者、传播者与使用者三者关系密切,在整个过程中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的。因此,与法律对知识产权创造者的保护原因相似,法律对传播者和使用者的保护也是必需的。
二、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
依据不同的标准,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有不同的分类,我们重点介绍以下两种分类:
(一)普通许可合同、独占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根据知识产权人享有对其知识专有使用的权限与被许可人签订的合同通常可分为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第一,普通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就是指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间和地域内、以约定的方式,授予被许可方由其享有的知识产权中一项或者数项权利,同时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时间内,以相同方式行使相同权利或者向第三方发出许可证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签订的合同即为普通许可合同。普通许可合同还可以再细分为一般的普通许可合同和从属许可合同。从属许可合同的特殊性在于被许可方经过许可方同意后,自己能够以“许可人”的身份再向第三方发出的许可合同。当然,此时被许可方从分许可方得到的使用费也必须与许可方分享。
第二,独占许可合同。独占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以约定的方式,授予被许可方由其享有的知识产权中一项或者数项权利,同时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时间内,不得以相同方式行使相同权利或者再向第三方转让的许可合同。在独占许可中被许可方在约定的地域范围和时间内,有权排斥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人以相同方式使用相关知识产权。由于独占实施许可授权的范围广,对被许可方有很大的优势,独占许可的使用费比其他类型的许可要高。
第三,排他许可合同。排他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在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以约定的方式,授予被许可方由其享有的知识产权中一项或者数项权利,同时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范围和同一时间内以相同方式行使相同权利,但不得再向第三方发出许可的许可使用合同。
(二)专利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出版许可合同。按照知识产权的种类不同又可以将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分为专利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和出版许可合同。
第一,专利许可合同。专利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授权的人将取得的专利作为转让方许可他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利用该专利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产品,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除非经过约定受让方均不得自行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各国规定专利许可必须签订书面合同,订立合同的目的是授权使用一项受到专利保护的发明,其中必须确定写明授予专利的国家名称和它的专利号。同所有的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一样,在专利许可中,许可给对方的是专利使用权,如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和进口权,保留专利所有权。在实践中,即使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整个专利授予国家的地域范围内独占实施专利,且许可期限与专利期限相一致,从实际效果看好像是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了被许可方,但是在法律上仍是使用权的转让。
第二,商标许可合同。商标许可,多指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因为一般情况下没有注册的商标是不能获得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商标。这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可以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权限而签订合同,一般被许可使用人需要向商标权人支付使用费。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所有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商标使用许可有独占许可、一般使用许可两种许可方式。由于商标许可涉及到消费者的利益,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规定商标许可必须向有关国家商标局登记备案。
商标许可也可能作为技术转让交易的一部分,与专利许可和专用技术许可结合在一起进行。在同一项目中,许可方可既提供生产制造产品的技术,又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第三,著作权许可合同。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即版权使用许可合同,是指作者或其他版权人通过约定将著作权中的部分财产权授予被许可人行使所签订的一种许可使用合同。根据著作权使用合同被许可人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按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和条件使用版权人的作品,必须向版权人支付使用费。著作权的使用许可,是把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使用权让与他人行使,保留所有权。应当注意的是,著作权许可仅仅是针对版权中的财产权许可而言的。各国法律都规定,版权中的人身权即精神权利是不能许可和转让的。有些国家还规定,即使通过合同约定版权人放弃精神权利,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此外,作品的作者死后,其著作权将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享有版权财产权中的一切权利,其他人如要使用该作品,必须取得该版权继承人的许可。著作权许可按同一使用权被许可人是一人还是多人,可分为专有使用和非专有使用。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7.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号码________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6条规定,许可_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被许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1、2为公历年代号,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5、6位为地、市编码,第7、8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9至14位为合同登记诒,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区域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三、专利技术内容是指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的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入门费、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六、委托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书。
一、 ODM合同增加条款
1.合同中货物涉及的XX商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外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2. 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3.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XX商标,将商标出现的其它材料发给甲方,绝不允许使用和甲方商标一样或相似的文字,记号,商标等以及各种语言的翻译 。
4.甲方不对合同范围内XX商标之外的知识产权纠纷负责,如因乙方工艺技术、生产设备、生产产品结构、外观引发争议或者违法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
二、 OEM合同增加条款
1、定牌产品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也不能将该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铭牌或公司名称;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外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甲方提供的设计意念、产品设计外形、结构等设计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有绝对保密的义务;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知会甲方,防止第三方接触有关的设计;乙方也不得研发类似结构、外形产品。
5、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三、 采购合同增加条款
知识产权条款:
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买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买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
3.供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的,对于非供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供方由义务提供给买方正规渠道证明。
4.供方商标、专利许可需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供方应授权需方或第三方从事制造所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
保密条款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
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四、 劳动合同增加条款
知识产权声明
1、乙方执行本企业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企业为专利权人。乙方享有署名权,负有保密义务。
2、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依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 施工合同增加条款(乙方供图)
1. 合同中涉及施工图、施工方案版权归乙方所有。
2.本设计方案许可使用范围仅限于本施工合同。
3.甲方不对合同中涉及施工图、施工方案是否侵权第三方权利负责,因本施工方案、施工图产生的版权纠纷,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六、外协加工合同增加条款(涉及配方)
我公司提供配方:
1、产品涉及的配方,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授予乙方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内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在本合同商品范围外使用该配方。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七、委托印刷合同
乙方对印刷品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加印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不得将甲方委托印制的印刷品及印刷底片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
合同履行完毕,乙方应将印制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版、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甲方或销毁、不得擅自留存。
本合同物品涉及的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权属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所有信息,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