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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有人要你评论一下TCL与明基这两个企业,你可以用歌德的这句诗来做一个非常恰当传神的表述。
11月中旬,TCL集团公告称,将结束公司品牌彩电在欧洲市场的销售。TCL的欧洲经营上半年出现了7.63亿元人民币巨亏,亏损源自并购汤姆逊后的TCL多媒体(TMT)在欧洲彩电市场的惨败。
而此前不久的9月28日,台湾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突然在台北宣布,不再继续投资明基德国手机公司,并向当地法院申请无力清偿保护。明基在并购西门子的项目上总计已经亏损了6亿欧元。
33个月前,TCL收购法国汤姆逊彩电业务的交易被视为中国企业进军海外市场的重要一步。16个月前,明基收购德国西门子手机被称为“完美收购”。事实再一次证实,海外收购看上去很美,实则遍布陷阱。
跨国并购的失败案例屡见不鲜,并购的风险对企业家们来说应该是一种常识,但为什么失败者前仆后继?
教科书上的总结不外乎是准备不足、经验缺乏、文化差异、团队水平等。但实际的情况远比这复杂,不幸的企业各有各的不幸。
对于TCL来说,致命的危机并非出现在企业整合方面,而是因为它在欧洲的产品出了问题,TCL没有切中欧洲近两年的彩电走势,没有想到平板电视就在这一两年内取代CRT彩电成为新主流。TCL在这方面缺少技术储备,而汤姆逊的优势主要集中在背投电视上。如果说TCL当初并购的是在平板电视上有充足技术储备的外国公司,可能就会是另外一种结果了。
而明基是一个有相当深厚的国际化运作经验的团队,在语言方面、在文化方面,明基团队对欧洲并不陌生,李耀更是亲历了宏基时代的几次跨国并购,对于收购公司的整合管理更有一份心得。连毫无经验可言的TCL都能搞定汤姆逊,明基整合西门子应该不成问题。但明基恰恰就失败在对西门子的整合上,涉及到企业文化、技术转让、德国工会、政府、社会、司法等多方面的重重阻碍,让明基焦头烂额。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和树立用人单位诚信形象,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为维护我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___创造良好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在全区各类企业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等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达到落实政策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协调机能、严格劳动标准、规范用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形成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劳动法》、《工会法》、《自治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行为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同时,按规定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用工登记手续和按时报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统计报表。
3、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工时、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依法进行年检审批,没有违法使用童工和不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现象。
4、按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支付规定,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并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为职工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现象。
5、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立了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网络。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序、落实到位,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6、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
7、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按照《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和《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在保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续订内容具体、标准量化、秩序规范、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和专项工资集体协议,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8、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各项职责落实。企业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真实。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9、工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引导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企业
文化建设并认同企业文化。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促进企业发展献技出力。
10、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
(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标准
1、园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对不具备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
2、园区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对园区内企业调整劳动关系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园区内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办法》等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职工群众、劳动者及用人单位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二)建立指导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目标责任制。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重点是推动改制重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
(三)督促、引导建筑、商贸、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合法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将劳动合同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从现在起到20__年上半年,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登记及备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积极促进企业按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订、续签、重签综合集体合同或以工资分配为主要内容的经过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通过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六)加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的监督工作。促进企业的工会组织和职代会,积极参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监督本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做好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保持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平稳履行。
五、组织实施
(一)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是加强和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已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创建工作。
(二)开展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评审程序
创建活动由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创建活动从20__年下半年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在评选新的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同时,对已经荣获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验。
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自治区直属企业由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经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确定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候选单位名单,上报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合公示,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评审程序包括自查、申报、审查、评审、公示、命名、表彰、复查八个步骤。
1、自查。申报企业和园区应对照创建标准和条件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整改完善。自查、自评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无记名投票,职工(代表)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视为自查、自评合格。
2、申报。申报企业和工业园区在自评合格基础上向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送自评报告。具体为职工(代表)民主测评情况,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和集体合同文本审批情况等材料。
3、审查。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采取一定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考核。主要审查考核情况是否属实,制度是否健全,运作是否规范。各地、州、市的审查情况,应书面报自治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评审。考核后,由办公室提出初审名单,交领导小组审核,初步确定命名企业与工业园区。
5、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6、命名。经公示未发现问题,颁发“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牌匾,并予以命名。
7、表彰。按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表彰奖励的具体办法,对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表彰。
8、复查。被命名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在创建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或经复查不符合标准的,经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审核后,报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批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六、方法、步骤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__年11月15日前):制定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各项目标要量化,具体内容要明确,实施方案要有操作性。
(二)第二阶段(20__年11月至20__年2月):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可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以及各方面的典型。各地要抓好本地典型的培养、总
结、推广工作,大造舆论声势,通过宣传更新职工群众和用人单位的观念,吸引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第三阶段(20__年3月至20__年12月):进行试点,以点带面。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实际,先选择一个县(市、区)和工业园区进行试点,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实现以点带面。
(四)第四阶段(20__年12月至20__年2月):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在这项活动的后期,要采取自查、互检和考核评比等形式,对各地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通过深入企业查看有关材料,实地考察等,了解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的给予通报批评。
七、表彰激励
(一)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内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据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年审的重要资料,对年内无群众举报的,可直接发放年审合格证。
(二)凡没有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企业不得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开发建设___奖状”。企业经营者不得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开发建设___奖章”。
(三)凡没有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企业经营者不得评为各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好领导。
(四)凡没有被评为选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企业工会不得评选为“模范职工之家”,不得参加各类先进工会的考核。
八、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创建活动作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创建评选工作。
(二)突出重点。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要抓重点、促全面、求突破。各地在创建活动中要紧紧抓住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办法》这一主题,通过加强和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管理工作,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全面开展。
[关键词] 后危机时代;矿业企业;成长模式;TFI模型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673-5595(2013)01-0012-05
矿产资源全球化一直是全球矿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从美、日等国的资源国际化进程来看,近年来矿业并购加剧,全球矿业集中度提高,重要资源的垄断格局已经形成,中国“走出去”的矿业企业面临复杂、动荡的国际形势。一些国家出于对自身资源的考虑,开始对发展中国家参与其资源开发方面(在资质条件、企业设立、股权转让等方面)设置了苛刻的条件,加之国际金融形势的动荡、国际市场复杂的多元化利益博弈、中国经济工业化增长的压力和预期的资源稀缺、日趋激烈和严峻的矿产资源国际竞争、发达国家对中国崛起的担忧和抗拒等,使未来中国矿业企业在境外矿产资源的投资和发展面临种种挑战。
目前,中国矿业企业“走出去”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多问题和矛盾亟待解决,如经验、人才、资金缺乏,国际管理水平欠缺,政策支持跟不上,矿业企业体制变革等。自中国实施矿产资源“走出去”战略以来,海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投资问题的研究倍受关注,有关矿产资源境外投资理论、开发模式、具体策略等研究都有不同程度的进展,但是,对矿业企业的海外成长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尚显得不足。企业的发展依赖于正确的企业成长模式的选择,矿业企业作为中国的支柱性企业,其在“走出去”过程中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正确的成长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主要是在全球后危机时代和复杂的经济背景下,从中国矿业企业“走出去”的现状出发,分析并探讨影响矿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主要因素。通过选取技术能力(Technical capability)、融资能力(Financing ability)和国际资源整合能力(Integration ability)建立TFI模型,划分出9种典型矿业企业并对其“走出去”成长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对于中国矿业企业“走出去”采取什么样的战略和发展模式、如何发展和壮大自己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有利于中国资源型企业准确把握复杂时期国际资源市场的运行规律,把握不同模式的投资选择与运作规则,提高国际化经营的决策和管理水平。这对于促进中国矿业企业国际化理论的发展和应用,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矿业企业境外投资现状
自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境外矿业投资的步伐明显加快,企业海外矿业并购较为活跃。据公开信息统计,从2008年1月到2009年上半年,中国矿业企业境外并购案80多例,涉及金额近300亿美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等油气类并购案)。自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中国矿业联合会共受理中国企业境外矿产资源投资项目483例,其中2009年5月至12月底受理项目155例,2010年受理179例,2011年上半年149例。项目地点分布在亚洲、非洲、美洲、大洋洲、欧洲的57个国家,项目涉及石油、煤、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金属、放射性、化工、建材等36个矿种,投资方式主要是合资合作勘查开发、独资勘查开发、纯股权投资等。中方协议投资总额为215.23亿美元。
(一)投资矿种呈现相对集中化
从不同矿种项目数量看,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矿业境外投资项目数量位列前3位的是铜矿、金矿和铁矿,项目数量分别有111例、89例、78例;镍矿、铬矿、煤矿分列第4、5、6位,项目数量分别为29例、27例、25例。从不同矿种的中方投资额度来看,投资金额前3位的矿种为煤矿(54亿美元)、铜矿(38.5亿美元)、铁矿(37亿美元);煤矿、钾盐的平均单项投资金额较大。
因此,无论从不同矿种项目数量方面,还是投资额度方面上看,铜矿、铁矿为中国矿业企业近两年境外矿业投资的重点矿种。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2月第29卷第1期钟红艳,等:后危机时代中国矿业企业“走出去”成长模式研究(二)重点投资目的国
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自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中国企业赴境外投资矿产资源集中在以下国家: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赞比亚、加拿大、蒙古、菲律宾、刚果(金)、吉尔吉斯斯坦、柬埔寨等。从投资项目数量上看,其中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赞比亚分列前3位,项目数量分别为53例、52例、30例。从投资金额上看,中国企业境外矿业投资主要目的国家为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赞比亚、蒙古、菲律宾,其中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尼西亚分列前3位,投资金额分别为71.20亿美元、17.93亿美元、6.33亿美元。由此可见,近两年来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为中国境外矿业投资热点国家。
(三)国内投资主体分布相对集中
从地域上看,北京、山西、湖北、江西、新疆、甘肃、广东、山东、湖南、河南属于境外矿业投资比较活跃的省市。这些省市项目数合计259例,中方协议投资额合计162.30亿美元,分别占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项目总数和中方协议投资总额的53.62%和75.41%。
(四)投资类型
项目涉及风险勘查、勘探、开采选冶、资本运作、设立服务公司等不同类型,其中投资项目有向上游的地质勘查延伸的趋势。
从项目数量看,风险勘查项目159例,占项目总数的32.92%;勘探及勘探开发综合类项目161例,占项目总数的33.33%;开采选冶类项目134例,占27.74%;资本运作类项目12例,占2.48%;设立服务公司类项目9例,占1.86%;其他类项目8例,占项目总数的1.66%。从投资金额看,风险勘查类项目投资金额18.32亿美元、勘探及勘探开发综合类项目101.13亿美元、开采加工类项目84.48亿美元、资本运作类项目投资10.47亿美元、设立服务公司类项目0.77亿美元、其他类项目投资金额0.06亿美元,分别占投资总额的8.51%、46.99%、39.25%、4.86%、0.36%、0.03%。①
二、影响矿业企业“走出去”的主要因素
目前国内学者对矿业企业“走出去”的影响因素的研究已比较系统。一般认为,矿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资源开发,需具备矿冶技术能力、融资能力、资本经营能力、国际商务能力、跨文化管理能力以及国际资源整合能力等6个方面的能力。林平认为,目前从总体上讲,中国对外开发利用国外矿产资源进展缓慢,中国矿业对外投资的制约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矿业企业自身的原因,如矿业企业的素质和机制的欠缺,也有政府管理不善、扶持不力的因素,还受到国际外部环境的影响[1]。何腊柏对中国矿业企业境外资源开发核心能力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他运用矩阵图法对中国企业境外资源开发的核心能力进行了定位,提出国际资源整合能力是中国矿业企业境外资源开发的核心能力,并进行了实证分析[2]。程春等认为,影响中国企业开发国际矿产资源的主要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国资源/储量标准、法律法规、许可获得、地方关系等,而且这些因素影响从项目定义、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项目实施到生产运营的整个过程[3]。笔者认为,影响矿业企业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与投资的主要因素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企业内部因素
1.企业能力
公司能力理论(Competence Theory of the Firm)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个能力体系[4]。矿业企业要想“走出去”,成为真正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矿业公司,就必须具备企业核心能力,包括经营能力、技术水平、融资能力、营销能力、文化和资源整合能力等等。具有这些能力,并购方才能将自己的优势资源向目标企业输出,从而使并购活动达到1+1>2的效果。
2.人才储备
矿业企业要走向国际化、要进行海外投资和开发、要融入经济全球化,人才是极其重要的支柱。中国矿业企业“走出去”战略正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乏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管理经验的人才是中国矿业企业海外发展的瓶颈之一。如何培养和储存具有国际视野和管理才能的人才是中国矿企境外发展必须重视的问题。
(二)企业外部因素
1.项目的地质条件
地质条件是影响矿产企业“走出去”投资决策的主要条件。富矿可以提供矿山生产的超额利润,赋存富矿的地质条件是最有吸引力的。因为品位富能产生高利润,可以化解许多投资的负面影响。此外,地质资料的可得性也是矿业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地质资料的可得性好,可以提高找矿开发的成功率,吸引矿产企业“走出去”。
2.政治和政策环境
由于矿业投资规模大,大型矿业项目的生命期可达数十年。因此,到海外投资矿业,必须要研究政治环境,考虑政治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国家和政府的稳定性、安全性,它直接影响政策的连续性。二是工会组织。一个频繁发生罢工的地方,说明工会组织过于强大,会对矿业项目顺利完成有一定负面影响。三是程序效率和透明度。矿业投资者非常关心政府的程序效率和透明度。能否及时批准矿权申请,及时处理关键文件,是投资决策者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此外,政治风险还包括目标国的市场开放程度、相关利益集团干预、第三国的干预等等。而政策环境主要是指投资与被投资国的矿业法律法规。
三、矿业企业“走出去”成长模式选择
(一)因素选取
笔者欲通过选取影响矿业企业“走出去”的3个最主要的因素建立三维模型,模型有针对性地把各个不同的矿业企业归类整理,找出该企业在三维模型中的具置,根据该位置提出该企业境外发展的成长模式及战略选择的方向。
本文将选取何腊柏2010年在《矿业企业境外资源开发的核心能力》一文中实证出的3个因素作为三维模型的基础,3个因素分别是矿冶技术能力(Technical capability)、融资能力(Financing ability)和国际资源整合能力(Integration ability)。他认为,这3个能力符合内生性、主营性、结构化、稳定性等4个必要条件特征,由此建立TFI三维模型。其中,技术直接影响企业的竞争地位,它是矿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成功的核心要素,涉及技术选择中技术的适用性、价值链中的应用和产品中的应用[5],在技术价值链上矿业企业只有努力提升自己的技术能力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而融资能力是企业持续获取长期优质资本的能力,是企业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融资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企业要能多渠道、低成本融资,要能从国内、国外融资。国际资源整合能力是中国矿业企业境外资源开发的核心能力,是矿业企业最重要的软实力,它实际上由国际融资能力、国际融智能力、国际商务能力以及跨文化管理能力等多种能力集合而成,即中国资源开发企业基于境外资源开发战略意志有效融合国际金融资源、国际智力资源以及东道国社会文化资源的能力,其具有珍贵、稀缺、难以模仿、不可替代的特征。
至于矿业企业“走出去”采取何种成长模式和战略还受到企业不同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为提高研究的严谨性,本文存在一个假设条件,即“走出去”的矿业企业面临相同的政治环境和法律法规条件,同时地质条件的吸引程度也相同。
(二)基于TFI模型的成长模式选择
笔者按照矿业企业的技术水平、融资能力及国际资源整合能力的强弱划分出9个战略模块,见图1。根据高、中、低分别定位矿业企业的技术、融资、整合能力为(3,2,1),这样构造出一个(3×3×3)的正方体。因此,“走出去”的矿业企业在不同技术、融资、整合能力状况下,企业成长模式的战略选择亦不相同。在给定技术、融资、资源整合能力的情况下,进行海外矿业投资与开发的企业的典型类型有以下9种,见表1。
合作开发模式是指矿业企业在境外资源开发与投资活动中,寻求与国内其他“走出去”的有实力的矿企合作,或者与资源东道国的相关企业进行合作,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在东道国注册成立矿产资源公司,基于公司制的运作规范,合作开发当地矿产资源。这种模式可以调动合作双方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比较适合没有足够境外资源开发实力和经验的企业采用。
处于模块1的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走出去”所具备的矿冶技术水平、融资能力以及国际资源整合能力都比较低,在整个模型中属于最没有实力的矿业企业,整体水平低,缺乏境外生存能力。该类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应努力寻求与其他有实力的企业合作,否则应采取谨慎退却的战略,退出国际资源市场。
2.现货贸易模式
现货贸易模式又称为购买矿模式,属于获取境外矿产资源的低端模式。它的好处是能够在国际矿产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取较多资源,但是在国际矿产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只能以较高价格获取较少资源,也就是说,这种模式受国际矿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大[6]。这种方式对资源控制弱,大多数国家和企业将其作为一种辅助手段。
处于模块2的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技术水平和国际资源整合能力都相对较弱,但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企业能够持续获取长期优质的资本。财大气粗型企业,可以采取从国外直接购买的方式,同时也可以寻求与其他矿业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实现资金与技术的优势互补。
3.参股入股模式
参股入股模式是通过资本市场或者协议方式购买境外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实现中国企业境外资源合作的战略。其特点是省去了矿业项目勘探、论证、设计、施工、试运行等高风险环节。这种方式较直接并购方式来说较为委婉平和,不易引起资源国的警惕和排斥。
处于模块3的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具有较高的融资能力和国际资源整合能力,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去购买境外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由于参股方式省去了矿业项目勘探、论证、设计、施工、试运行等环节,技术水平的短板影响就相对较弱。而且该类型矿业企业有较强的人力资源和文化整合能力,参股后可以很快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4.战略联盟模式
该模式是由美国DEC公司总裁简·霍普兰德(J.Hopland)和管理学家罗杰·奈格尔(R.Nigel)提出的。战略联盟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共同战略利益和对等经营实力的企业,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风险共担、生产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一种松散的合作模式。战略联盟模式不同于简单的合作开发模式,合作双方必须是经营实力相当的企业且有共同的战略利益,否则难以形成战略联盟。
处于模块4的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具有较强的国际融资融智能力、国际商务能力以及跨文化管理能力,但技术水平欠佳。可以与处于模块6的矿业企业形成战略联盟,优势互补,积极向高技术、高融资、高整合能力企业转变。处于模块5的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具有稳健和均衡的特征,技术、融资、整合能力虽均未达到最高水平,但是企业可以平衡发展。该类型企业需要建立战略同盟提升技术水平,多渠道融资,构筑进入和退出壁垒,防止在竞争中出现双方俱损的局面。
5.风险勘探模式
矿业发达国家通常采取风险勘探模式获取境外矿产资源,即通过协议以风险投资获取东道国矿产资源勘探权及其开采权和收益权[7],实现境外资源合作与利用的目的。风险勘探模式投资相对较少,回报可能很高,但要求勘探技术水平高,风险也较高,实力弱或进入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有难度的初级公司难以独自承担风险。
处于模块6和模块8的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都具有较高的矿冶技术水平,达到了风险勘查要求的技术水平。而且,属于模块6的矿业企业同时拥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模块8的矿业企业拥有较强的国际金融资源整合能力,具有国外融资的实力,因此,即使风险勘查失败也不至于陷入破产的境地。
6.项目换资源模式
项目换资源模式,是指中国企业对东道国的资源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提供技术进行开发并垫资建设,东道国将矿产品销售给中方,以矿产品偿还工程款,以此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中国有不少大型建筑工程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如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公司等,这些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换资源模式积极开展境外资源合作。
处于模块9的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不具备较强的融资和整合能力,但具有较高的矿冶技术水平。该类型企业可以通过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为经济技术不发达但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的资源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它们开发资源以换取资源,保证其市场地位。
7.市场并购的高端模式
跨国矿业企业通过市场并购控制海外矿产资源,从而保证稳定的原料供应和收益水平,迅速造就大型国际矿业航母,取得国际上矿业产业的部分垄断权,同时可获取国际矿业运营经验,获取矿业新技术。缺点是投资大、风险高,对企业国际化运作水平要求高,如果处理不当,将给企业背上沉重包袱[8]。
处于模块7的境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是矿业企业境外成长的典范。该类企业技术能力居行业领先地位,融资及国际资源整合能力强,盈利能力强,具有强大的现金流支撑企业成长,在“走出去”成长过程中适于采取市场并购的高端模式。此外,为加强对资源的控制力,可考虑建立战略资源储备。市场并购方式应成为中国企业获取海外矿产资源的主要方式。
四、结语
境外发展的中国矿业企业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的成长模式战略选择,要综合考虑技术状态、融资能力和国际资源整合能力,制定自己独特的竞争战略。笔者通过对“走出去”矿业企业成长的TFI模型分析,总结出9种典型矿业企业的7种境外成长模式。中国矿业企业可以通过TFI模型分析来定位企业成长的要素分布,从而拟订企业境外成长的战略,推动矿业企业的可持续成长。但同时也应认识到,模式的选择不是一成不变的,每个企业都会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随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参数进行调整和修正,根据新参数选择新的模式。企业成长模式只有一直和企业状况保持一致,才能够真正促进企业的发展。
注释:
① 本章节数据均根据中国矿业联合会专职副会长崔德文在中国企业矿业国际合作研讨会(2011年4月28日北京召开)上的报告整理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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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国并购;风险;知识产权评估;资源整合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293-03
一、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概述
自中国加入WTO后,跨国并购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根据商务部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境外并购类投资占同期国内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比例逐渐提高,中国企业以并购方式对外投资的数量也不断增长。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人民币持续升值等新背景下,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1.金融危机后并购的总额上升。近年来,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额和成交案例个数大幅度增长。根据“清科集团”的统计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总额为187亿美元,2008年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总额为87亿美元,2009年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总额为161亿美元,2010年跨国并购总额为154亿美元,2011年跨国并购总额达到了350亿美元,2012年跨国并购总额为335亿美元,2013年上半年海外并购总额为276亿美元。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明显看出,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国外企业受到较大的冲击,生产经营活动放缓,资金运作发生困难。相比之下,中国企业受到的影响较小,资金相对充足,加之目标资产大幅贬值,于是中国企业寻求海外并购的热情开始高涨,每个企业都想抓住机遇,通过并购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与壮大。
2.并购的方式以横向并购为主。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绝大部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相对较少。以横向并购为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从西方国家五次并购浪潮来看,横向并购效益要高于其他形式的并购;二是从经济学原理来看,企业专业化经营的效率要高于其他经营战略,因此中国企业在并购时也会遵循这一原理;三是海外并购对中国企业来讲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如果进行纵向或混合并购,会因为缺乏对行业的了解而加大并购风险。因此,从总体上来看,中国企业仍以横向并购为海外并购的主要方式。
3.并购的主体呈现多元化。随着中国企业主体不断多元化,海外并购中的主体也呈现了多元化的趋势,德隆、吉利、TCL、盛大、阿里巴巴、联想等著名的民营企业也加入到海外并购的浪潮中来。如2011年2月1日,总部位于杭州萧山的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斥巨资2.53亿美元成功收购了加拿大纽西尔特种纤维素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
4.并购支付的手段逐渐多样化。随着中国企业日益成熟及国际化速度的加快,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手段也逐渐多样化。从原来单纯的现金支付,发展到现在的现金、股票、债券等多种支付手段。如联想并购IBMPC业务的支付即呈现出与国际接轨的特点。联想收购IBMPC业务的实际交易价格是17.5亿美元,联想需要支付6.5亿美元现金、价值6亿美元的股票以及承担5亿美元债务。为了完成这一支付,联想以私募的方式向德克萨斯太平洋集团、泛大西洋集团及美国新桥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获得总计3.5亿美元的战略投资。并在高盛的协助下,从巴黎银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和工商银行获得6亿美元的国际银团贷款。这些支付手段的共同使用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有效规避了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5.中国企业跨国并购中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将成为新一轮并购的焦点。知识经济时代,除了某些资源性企业,中国企业并购的重心已不再是自然资源、实物资产等生产要素,而是被并购方所具有的独特的知识产权。因为被并购企业的知识产权往往和企业其他资产同时被转移到并购企业手中,而对并购企业而言,随着规模经济和市场份额的增长,知识产权往往成为其并购的主要动机,并且加入到传统因素中成为合并与收购的动力。特别是对主要以知识产权立足的目标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企业并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知识产权的投资。企业通过直接购买知识产权增强自己的竞争地位,这在近些年来的跨国集团之间的并购案中不断体现。虽然,当前因专利而展开的合并、收购和出售主要集中在竞争激烈的技术密集领域,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企业在全球经济中寻找相对优势的需要日益密切,知识产权定会在经济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对合资与收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知识产权评估的经验和教训
由于起步较晚,缺乏经验以及在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与国外公司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在整体上还处于初级阶段,并购战略经常取决于公司高层的主观认知,在对企业并购条件以及并购对象的认识上还停留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判断阶段,专业人士的决策参与度不高,或完全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同时,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由于对国际竞争环境的不适应,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往往导致企业出现利益失衡现象。特别当并购活动涉及到知识产权时,在评估、运作、整合等方面遇到很多难题。
1.由于中国并购对象多为市场弱势企业,所以难以获得最领先的知识产权。现阶段,中国多数企业是以并购境外中小企业或大型企业的部分业务为主,即中国企业的并购对象往往是被国外竞争舍弃的、对其不具有战略意义的业务单元,因此面临的竞争较小,并购的成功率较高,但相应的,通过此类并购所获取的知识性资产并不具有很重要的战略意义,并购后绩效的提升往往来自于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而并非来自知识资产的协同效应。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前中国企业在初级发展阶段,受自身规模和管理水平上的限制,中国尚未形成一批在行业内位居全球龙头地位的重量级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谈判力度不够,同时由于企业购并动因的差异,融资条件限制等因素,实现战略意义的大规模跨国并购的现实可能性不大。
2.东道国的市场和法律环境提高了中国企业评估和并购知识产权的风险。在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较大,企业面临各种各样难以预料的风险因素,包括法律风险、政治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认识风险、机会风险、运营风险、客户风险、战略风险等。环境的动荡性与复杂性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科学的风险管理计划和风险控制机制,根据并购战略的分析与制定、评价与选择、实施与控制这三者,通过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妥善处理风险所导致损失的后果,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在跨国并购的诸多风险中,最突出的是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其中,政治风险与东道国的政府政策变化等行为有关,包括征收、国有化、战争以及恐怖活动等政治暴力事件。五矿集团对诺兰达公司的收购案,美国和加拿大的公司的经济利益明显,但是东道国处于政治考虑,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最终导致了项目中止或无法顺利进行。
在法律风险方面,尽管中国民商经济领域有依照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模式和WTO各项承诺制订的支架性法律体系,但当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进入法律比较健全、依法维护权益意识比较强的发达国家运作并购事宜时,对所在国法律环境了解程度不足往往成为国际并购的额外风险。当前,中国企业境外收购遇到最多的问题基本都围绕监管和竞争展开。在监管方面,中国企业要特别考察投资国中受监管和限制的行业,特别是电信、银行、证券、国防、广播等涉及较多知识产权的行业,并应将外商持股量限度和外汇管制问题考虑在内。
3.在并购知识产权过程中忽视与并购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根据经济学和战略管理的理论,任何一次并购都是通过利益的再分配,达到帕累托最优,提升企业的绩效和市场表现。作为理性企业的战略行为,并购过程中不可能存在任何一方不获益的情况。虽然收购表现为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和竞争行为,但从其本质来讲,正是由于并购双方资源上的互补性或相似性导致了双方的合作行为,实现了资源在市场化并购过程中的增值,促进了并购的顺利实现。财务性投资只是并购实施的手段,其目的是通过资源的积聚或互补提高增值能力,通过整合创造协同效应。
并购之前双方管理层之间的互动及匹配成为并购能否进行下去的前提条件,因为作为外来投资者,管理输出在收购之前无法实现,要达到海外并购的全球化与本土化相结合,离不开当地人所了解和掌握的本土知识,因此并购对象中知识资产与并购方的匹配将成为最终并购实现的基础。
4.对于知识产权的评估缺乏其战略意义的思考和评估。正如我们反复强调的,知识产权的评估不是单纯的评估,而应该结合企业自身竞争力考虑现在和未来的价值。战略投资者需要对目标企业和自身各自的优劣势以及双方企业未来能够成功整合从而实现更快发展等战略方面的因素做出通盘的考虑。事实上,在诸多“走出去”的案例中,中国企业往往未经深思熟虑便盲目行动,其初衷是想尽快抓住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但没有充分准确的事前判断往往导致结果适得其反。除了少数出于获取资源、抢占市场等因素发生的并购行为外,大多数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对于知识产权的并购,这一点在电子产品和IT高科技产品的并购过程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三、中国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评估问题的建议
如前所述,在越来越多的战略并购中,知识产权类资产评估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充满挑战性和技术性,需要企业在整个过程中做出全方位的努力。为了有效地提高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知识产权的评估效率和效果,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供参考。
1.在以知识产权为目标的并购中,应当以国际领先技术或知名品牌为目标,准确识别并购中的技术陷阱。从实用角度而言,并购小规模企业固然较为容易,短期内见效快,但从长期而言与企业的整体国际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不符,并不能带来长期持续的学习型改进,因此对于企业创造核心竞争力并无显著提升作用。虽然并购国外某一行业内的优势企业较为困难,但在某一局部专业领域有所突破,从而实现知识产权方面的提升是完全有可能的。此外,在并购实施的过程中,还应当对目标企业的技术进行细致的评估,防止出现下列情况:企业看中的技术不一定是企业最后真正买到的技术,买到的技术不一定是能带来实际利益的技术。这就要求企业或其评估人具有专业知识,能够对作为并购标的知识产权进行准确识别和价值判断。
2.聘用相关专业机构,进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在公司购并之前,收购方获得完整、准确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关于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是保证跨国并购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其过程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同时又极具个性化。作为跨国并购主体的中国企业,可能不能同时了解国内市场的状况和国际大趋势,不能将自己的行业法律法规与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制度结合。此外,中国长期以来缺乏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的现实,也造成了并购主体对知识产权评估的尽职调查难以有一个清晰、客观的了解。因此,在跨国并购中,聘请相关专业评估机构进行知识产权的评估是绝对必要的。
3.加强所并购知识产权与企业目前和未来业务、资产的整合。一旦一项购并业务及其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已经签署收购协议,下一个重要步骤就是迅速地整合所获得的有关品牌和技术等知识产权资产,这是成功并购的重要因素。许多中国企业往往只有正确的并购战略,却没有成功的整合战略。除非收购方在功能上、财务上和管理上成功的整合,否则,收购所创造的股东财富会非常小。整合不成功的极端结果就是很有可能会毁掉被收购部门的优质文化、技术优势,导致丢失市场份额。知识产权整合就是要把收购进来的知识产权与以前拥有的知识产权有效组合起来,提高其价值创造和市场竞争力。
4.注重与并购利益方的合作,降低并购中的抵制情绪。在欧洲和亚洲的大部分国家中,工会力量都比较强,导致谈判过程非常艰难,这是很多中国企业始料未及的。时间上的滞后导致了评估价值的不可靠性,并购执行时的市场价值已远远低于前期的评估价值,特别是对于知识产权类资产,由于其时效性强的特点,长期的谈判会导致其价值的大幅贬值,在并购后已无法实现并购之初所预计的协同效应。对于这种情况,文化上的整合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在并购的过程中,应适当注重引入国外相关的利益群体,提高潜在反对者的相关利益,如保障工人的就业机会,提高职工福利等。此外,通过合资的方式,利用当地的商业关系和组织结构实施并购,如聘用当地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可以降低并购中的抵制情绪。
5.知识产权评估应该根源于企业整体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无论是国内并购还是跨国并购,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的出发点都是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为出发点,慎重选择评估方法,选择目标企业。
对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普遍将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列入其竞争战略的整体,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已成为全球竞争的新战场。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国家中从事跨国经营业务的企业不同,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在推进国际战略的过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特征就是逐步形成了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融技术发展战略、组织管理战略、知识资产经营战略、国际化发展战略、诉讼和风险管理战略为一体的跨国经营战略。跨国公司国际战略的这一特征在它们拓展中国市场的过程中早已显现。从理论上讲,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应当成为其全球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鉴于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在现代企业发展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应当是企业行为选择的重中之重,也应当是跨国并购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然而,相对于发达国家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工具的娴熟运用,中国企业目前知识产权战略的建立状况不容乐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不力,必然造成企业并购中在知识产权方面思路不清,缺乏长期基础,从而评估的成功也是缺乏保障的。
另外,建立与政府等机构的互动关系也是并购中的必要环节。政府的支持是跨国并购中的关键力量,对于部分关键性知识产权的取得,与政府的沟通不可或缺。一方面,要勤于向政府有关机构反映情况,取得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政府的渠道获得国外相关领域的信息,有助于做出最优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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