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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制教育是一项综合性教育。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材中所涉及的近30个法律文件、100多个重要概念和知识点,如果教师课前没有对授课内容进行精雕细琢的教学设计准备,加之在讲授中缺乏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及法治观念的培养,学生在学习法律过程中的认识就会只停留在知识的表面,而难以培植法律情感和养成法律行为习惯,这样,法制教育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其次,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该采用全方位、立体式的模式。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中的法制教育多为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即:以教师为主体的单向教育模式,缺乏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的实践教学环节,使得法制教育缺少针对性。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效果低的原因
1、法制教育的形式错位。具体表现在法律部分的教学上,授课教师要么表现为尽力在有限的课时内给学生讲授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成为堆积法律知识;要么表现为讲授尽可能多的法学专业理论,成为灌输法律理论。无论那种方式,都是把法制教育视为法学教育,这样,严重偏离了法制教育的目标。其原因在于有的学校对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甚至把法律素质教育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而没有将其看做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以至于形成学生消极学法、被动守法和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2、法制教育内容不深刻、教育方法单一,模式落后。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更多的是结合大一学生在第一学期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法律部分进行,教师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依旧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主要有讲授法,也适当地列举了一些法律案例,但只是为了验证传授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理论的正确,留给学生参与的空间相对较少。由于法律知识具有很强的实务性,而法制教育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观念教育,教师在运用教学方法时应当充分考虑法制教育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在教学中有的教师往往通过视频给学生大量的法律案例观摩时间,但主要从道德伦理方面对案例进行解释,而缺乏对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的剖析,更没有进行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学生的主动性没有被完全调动起来。因此,削弱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降低了法制教育的效果。3、法制教育的教师法律素养有待提高。近年来,国家倡导大力发展高职教育,高职院校的学生数量日益剧增,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整体相对滞后,加之,有的高职院校办学历史不长,办学条件较差,因而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明显不足,要么年龄偏小,教学经验不足,要么年龄偏大,学历较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或者存在照本宣科,教师本身对于法制教育的理解不够深刻等原因。因此,法制教育的师资状况无法满足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需求。
三、增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思考
1、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基础是创新法制教育内容。根据最新修订的2013版的国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涉及法律方面的内容共有三章,高职院校的教师在讲授这门课程中的法律部分教学内容时,应以法治精神的弘扬、法治理念及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信仰的确立等方面为教学重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也可结合《形势与政策》课,以讲座、报告等形式,让学生了解和学习最新国际、国内法制动态、当前重大案件分析等,使法制教育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较强的实践性。此外,还可以依据专业的性质和特点,开设相应的法律法规课程,在全校还可开设公共选修课,如:《婚姻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类课程。2、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前提是提升教师自身法律素养。高职院校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自身的法律素养直接关系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因为这些教师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在授课过程中更好地发挥言传身教的作用,做大学生的楷模。由于这些教师主要来源于思想政治教师和从事管理学生工作的辅导员,他们在熟悉法制教育规律的同时还要具备较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尤其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积极进修学习和深造,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3、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关键是创新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法制教育必须通过多种形式来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一,建立稳固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学校应充分整合和利用所在地市的教学资源,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比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其二,开展各种法律教学实践活动。如:开展演讲赛。进行课前五分钟演讲,既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还会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影视感染。在课堂中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诸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新闻调查》等法制类节目,利用典型案例丰富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参观、旁听。可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法庭案件审理等,使学生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其三,丰富法制教育的手段和方法。一是在课堂上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学生可以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知识竞赛,其准备过程也会使学生客观理性地认识法律制度,思考法律价值。二是引入体验式教学模式。在课堂上可进行法律辩论,课余时间模拟法庭审判、旁听案件审理,还可结合《形势与政策》课程举办法制教育讲座等。通过实践活动,学生可以切实感受和体验法律的精髓。
高等职业教育,如果希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占据有利地位,最为重要的就是把质量作为办学中最为重要的。质量管理属于高职院校当中最为重要的层面,所以,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对于高职院校而言,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质量管理需要从高职院校的教学工作的诸多细节加以深入。想要保证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从整个教学活动当中加以控制,每个环节都会影响到最终的效果,只有从多个因素加以控制,从招生到毕业的整个流程都进行控制,才能保证整个教学活动的顺利。全面质量管理,需要有对应的质量标准,这样才能达到对应的评价。教学质量标准,就是从教学的目的出发,为了达到具体的效果的优劣,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价。高职院校需要从整个教学活动当中进行质量评价,教学的全部内容都在范畴之中。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当中,具体内容、整个过程、具体环节都应该有对应的质量标准,并把这个当做评价的具体尺度,想要质量管理有效执行,需要有科学有效的质量标准,有明确的评价体系,以保证最终执行效果。
二、大力实施民主管理和法制管理
教育管理的现代化进程,并不仅仅存在于表面,而是需要向着深层次不断深入。教育管理体制如何,直接决定了最终教育管理现代化的进程能否实现。希望教育现代化进程更为快速,需要坚持教育管理民主化的方针,不断深入教育体制改革,让教育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更为顺畅。对于教育管理来说,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越多,那么人力的治理在整个管理过程当中往往中超过法律治理的效果,如果人力治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那么情感层面的判断会超过理性的整体决策,最终造成判断的偏差,让整个教育决策出现失误,对于新时代的教育管理者来说,需要更为理性地评价事物,不能够仅仅从情感加以判断,这样无法获得科学的决策。所有的高等职业院校,都应该坚持“精简、高效、科学、民主”的原则,将学校内部的各种制度逐渐健全。传统的教学管理,都是把管理者放在主导层面,教职工往往属于被动状态,只是服从命令的状态,日常教学缺乏主动性。现代化的高等院校的管理,需要从理论层面而言,让教职工积极参与到管理当中,强化民主管理的作用。具体实践,不应该形式单一,而是需要采取多个方式、手段。不管是教代会还是学术委员会,都是基本的组织形式,让教职工积极性提升,融入院校的日常管理,让整个民主决策的渠道保证一定的顺畅。教师流动制度需要与人才市场有效衔接,让学校能够自主选择教师,教师也可以在学校当中流动。让分配和奖励制度不断改革变化,采取各种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的积极性。
三、提高管理者素质
教育管理与一般的企业管理是不一样的,教育管理面向人展开,整个对象和活动的过程都是围绕人的发展而开展。教育过程当中,教育者自身的教育热情怎么样,教育能力如何,院校的办学质量好不好,各种因素都会受到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的影响,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在整个过程当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样状态的出现,现代化的管理者,其坚持的管理的理念,不仅仅是整个学校进行管理的思想,也会成为学院人员行为开展的指引。不管以怎么样的形式出现,无论是现代技术装备还是规范条文,都与管理者的思维模式息息相关。如果学校的管理者无法有效改变较为传统的思想,无法确定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如果还是用封闭的思维去进行管理,去开展日常的决策,那么再先进的设备也不能够达到效果,无法促进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某种程度上来说,还会影响师生之间的积极性,让兴趣全无。所以,教育管理当中的主体就是教育管理者,一定要改变自身的思维模式,让知识的架构更为完善,让整体的素质不断提升,最终达到整个教育管理的需要。(本文来自于《职业教育》杂志。《职业教育》杂志简介详见.)
四、强化现代化技术手段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大学语文 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1大学语文课程的特点
大学语文是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学活动的延续,是语文内容的进一步深化、思想的进一步加深,是大学公共课程设置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学作为人文素养培养场所的客观反映。“大学语文”的核心作用在于通过文学、哲学、宗教等的研究,从中阐释与领悟人文思想的闪光点。大学语文作为一门体系科学,既不是上述三者的简单介绍,也不仅仅局限于语言自身功能的“完美展示”,而是从“人”的本质角度来体会“人是什么”,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因此,大学语文的课程设置目的就是对这些问题做一次系统性的阐述,“大学语文”的功能就在于“人文性、职业性、母语性”。
2发展阶段分析
2.1大学语文的“重启”阶段
1978年,时任南京大学校长的匡亚明和时任复旦大学校长的苏步青首先提出要重开大学语文课程。此后,南京大学在全国率先针对低年级学生开设了大学语文。在这些著名教育家的倡导和率先垂范下,国内大部分高校陆续开启了大学语文课程,出版界也出现了相应的大学语文教材。上个世纪80年代初,大学语文更是成为国内高等教育中的公共基础课程。
与大学语文课程重启相对应的是相关研究也空前繁荣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事件就是1980年华东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倡议成立的全国大学语文研究会。在研究会的带动下,上百所高校的语文教育工作者被组织起来,参与活动,进行相关研究,发表了近千篇论文,出版了近百种与大学语文相关的教材、辅导书。全国语文研究会对促进我国的大学语文研究、设置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86年,在第三届研究会年会上,吕淑湘、臧克家等文学大家对于大学语文的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并一致认为应明确大学语文在高校教育中的位置、功能,倡议将其设置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自此,大学语文的教学与研究才得以真正开始。
2.2大学语文的“高涨”阶段
大学语文课程自重启后,在相关学者以及机构的大力推动下,出现了一段短暂的“”期。这个时期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的80年代末。在全国语文研究会的强力推动下,著名文科类院校的示范下,大学语文的地位空前提高,大有遵循课程自身的发展规律以“摆脱附属、自成体系”之势。与此同时,一些以理工类课程专长的院校也开设了以大学语文为核心的社科类课程,甚至于在全国自学考试中将大学语文设置为必考科目。在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高等自学考试大学语文考试大纲》、《大学语文课程统一考试命题试行大纲》中也将大学语文例为考试科目。
上个世纪90年代末,在“素质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国家对部分学科专业进行了调整,提出了“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发展、共同提高”的人才观,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而逐步放弃了“专业对口”、“定单式”培养的模式。这种大环境给大学语文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教育理念的及时更新让语文教学发生了质的变化。这意味着技能与人文培养并重,并开始关注学生的“以生为本”个体发展。
2.3大学语文的“瓶颈”阶段
近年来,在高职院校中的大学语文教学遇到了“瓶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管理模式落后;二是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就业压力的“双面夹击”;三是社会风气、道德日渐滑坡。
教育管理模式落后主要指的教育方法、管理理念无法突破固有的束缚,“已有的改革”只是做表面的局部改良而已。我国的职业教育起步较晚,起点低,尤其是相对成熟的经验严重不足,教育理念的更新基本上都是借鉴国外的,语文教学理论更是从零开始,从头做起。
现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物质生活极大丰富,民众观念日新月益,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人们了解世界、与他人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这种社会现状,一方面使得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传统的一、二产业所占比重越来越小,而新兴的第三产业逐渐担负起拉动经济的重担。由此派生出许多职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另一方面高校扩招,大量毕业生流入社会,而提供的岗位虽然较之前多,但毕竟绝对数有限,造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不管是学校,还是家长、学生,始终坚信“狭路相逢有技者胜”,因此在现实中仍然注重技术能力的培养,而缺乏人文理念的熏陶。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三个倡导’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创新研究”( GJXH2013-61)。
论文摘要:我国目前法学教育的规模如此庞大,是不可能都进行学术化培养的。普通本科院校法学教育应找准定位,形成特色,探索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对于解决培养出的法律专业人才与社会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矛盾是很有必要的。
论文关键词:本科法学教育;定位;应用型;
一、普通本科院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1.就业难,就业率低、失业率高
《2009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法学大类毕业生就业率排名倒数第二,仅法学一个专业失业人数在全部本科专业小类中排名第一;高职高专毕业生法律大类就业率排名也是倒数第一。法学专业成了就业率最低、失业率最高的专业。确实目前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存在着困境:就业环境方面,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面临着多省联考的机会限制、具备基层工作经验的资历限制、通过司法考试的资格限制和生源地限制,公务员考试竞争越来越激烈;就业竞争力培养方面,学生眼高手低,求职就业的能力训练不够;再加上地方本科院校没有地缘优势,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远不及其他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就业难显得尤为突出。
2.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
实际上,在西方法治国家,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紧密联系。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例如德国、法国等国家,接受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前提条件,英国美国等国家,法学教育本质上是职业教育,接受法学院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由之路。而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处于分离状态是不争的事实,例如:部队转业人员可以安置到司法机关工作,法学教育不是法律职业的必备条件,不管什么专业,只要能够通过司法考试,就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法律职业也不是法学教育的目标。调查发现普通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从事法律职业的不到50%,形成了学习法学的人数众多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数有限的尴尬局面,造成法学教育资源的浪费。
3.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相脱节
我们调查发现在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着人找工作和工作招找人的矛盾,曾经有一则新闻报道说一个法学博士到法院工作后竟然连一起离婚案件也审理不了。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错综复杂,笔者认为应用型法学教育模式的缺失是关键。我国属于大陆法系,教学注重对法学理论的研究,但是,法律工作却尤为注重实践经验。学生毕业后,无论是到企业干法务,还是到律所当律师,再或者到法院、检察院工作都需要大量实践经验,这也是现行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脱节的地方。
二、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定位
我国目前法学教育规模大、层次多。全国除了五所专门的政法院校,几乎所有综合型大学都有法学院,除此以外,还有电大、自考的法学专业,涉及到专科、本科、硕士等层次。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是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形成了重知识、轻能力的明显倾向,从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存在培养出的法律专业人才与社会实际需要相脱节的弊端。关于本科法学教育的定位成了法学教育改革关注的焦点,对这一问题主要存在三种观点。
1.精英教育
即认为普通本科法学教育应当是精英教育。美国对法学教育的要求比其他教育要求更高、更严格,其法学教育是典型的精英教育,这种培养方式要求学生在学习法律之前已经获得了必要的人文社科知识,报考法学院的学生通常已经取得了学士学位,并且要通过法学院的考试。相当于我们国家的研究生教育起点。这种精英式教育源于美国人民对于法律近乎宗教般的信仰和对法治的真正制度要求。就我国目前的条件来讲,照搬这样的制度是不合适的。
2.职业教育
即认为普通本科法学教育就是培养法律职业人才的职业教育。这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把法学教育当作职业教育,采用投师见习制(也称师徒传授制)的法学教育制度,在教学上一般采用判例教学法,法学教育带有浓重的行业主义和实用主义色彩,特别注重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
3.复合型教育
即认为普通法学本科教育既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能力,还进行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传授,为其进入研究生教育从事高层次的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不论是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在大陆法系国家,一个完善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既包括通识理论教育又包括职业技能教育。
笔者认为:我国传统的本科法学教育是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但目前法学教育的规模如此庞大,是不可能都进行学术化培养的,绝大多数本科毕业生将直接走向工作岗位,面对法学专业严峻的就业形势,作为普通本科院校来讲不应坐享其成或者坐以待毙,应找准定位,形成特色,以法律职业要求为导向定位本科法学教育,探索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解决法律专业人才与社会实际需要相脱节的矛盾。本科法学教育的定位应该是分层次的,地方本科院校的法学教育应主要是为地方的经济发展、法制建设服务,立足于实际,形成办学特色,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法学教育的定位上不能照抄照搬。
三、本科院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法律职业具有突出的行业背景和特殊性,我国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对法律职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有统一规定,要求都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自2002年开始实施的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体现了法律职业内在规定性和同一性。法律职业共同体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共同体,而且还必须是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共同体。一体化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缺失,结果导致盲目的人才高消费,专业不对口和万金油式的人才过剩的现象并存。一体化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世界主要法治国家法律人才的培养体制包括四部分:一是法律的学科教育;二是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统一的法律职业培训;四是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笔者认为本科法学教育作为一体化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既不能越位也不能错位,根据法律职业的内涵应定为于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具体实现路径如下。
1.课程设置方面
我国现行的本科法学教育只考虑到法学教育的教育属性和一般共性,将法律职业按照一般的社会职业对待,沿用社会通用人才的培养模式和采用普通的教育制度,其结果是所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因此笔者建议开设专业导读课程,建起具有政法特色的全程化、专业化、体系化的就业指导体系;将就业指导的普及性与提高性相结合;将知识指导与能力训练相结合。
2.教学内容方面
许多本科生毕业后不会办案、不会起草合同,其原因在于法学本科教育缺乏必要的法律职业教育和法律实务训练。因此笔者建议加大专业实践课程的比例,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对有志于从事法律实务的人进行科学且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地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这就要求转变教学观念,加强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比重。完善实践教学的方式和内容。②建设高质量的实践教学基地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必备条件,法学院应加强和当地的公、检、法机关的合作,在当地的司法机关建立学生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3.教学方法方面
在各年级学生的法学专业课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法,在本科阶段的二年级,组织学生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旁听、观摩法律实务活动;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进行法律文书写作的集中训练。三年级,开展模拟法庭审判;许多大学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在校内建模拟法庭的成功经验,从而使学生在学校里就能够接受实践能力训练。建立模拟法庭辅助教学的目标是:通过模拟法庭演练,增强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提高其法律职业技能。借鉴英美法系的诊所式教学,法学专业学生就像医学院的学生在诊所实习一样,可以接触到真实的案件,在教师指导下学习处理,为以后从事法律职业积累实践经验。在掌握了一定专业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这个阶段可以在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四年级,组织毕业实习;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有效地组织各个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
4.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加强法学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有助于提高教学的实效性,避免纸上谈兵,使学生能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并得到逻辑推理和法律技巧的训练,从而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兼职教师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手段,法学院可以聘请富有经验的法官和律师,担任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讲授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让法官和律师等指导教师将鲜活的经验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接触到真实的法律实践。
5.考核、考试方面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辅导讲座、讨论交流、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着力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共同谋划学校发展。
2.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党员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指导和推动教育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文件,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理论和执政水平。增强领导干部的终身学习意识,自主读书和研究。
3.认真开展学习实践20*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开展“立高尚师德,树教育新风”和“爱岗、爱生、爱自己”主题实践活动,把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广大教师的实际行动。
4.引导教师向科研型教师转型。开展切合学校实际的丰富多彩的教科研活动和教师基本功训练。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整体的教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5.积极探索创新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方式方法。通过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教师论文比赛等活动,提高教师研究德育工作的积极性。
二、加强行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安定和谐
1.加强学校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管理,政务、事务、财务公开,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实行人本管理,在工作中理解教师、尊重教师、支持教师、激励教师,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氛围。继续以学生问卷、征求家长意见、师德调查、评价教师、教师评聘为载体,自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增强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的有效互动,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
2.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3.深入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逐步推行校园安全责任险制度。努力构建平安、文明、健康、和谐校园,确保教育稳定平安。
三、认真开展“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教育活动,提升校园文明水平
1.结合学校实际,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今年至少召开2次法制教育报告或讲座;
2.搞好6.26禁毒日宣传活动和世界艾滋病预防宣传日教育活动;
3.组织学生开展“拒绝诱惑、远离网吧”、“远离赌博、远离不良嗜好”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崇高科学、反对迷信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反斗争。
4.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科技、环保、国防教育,增强学生科技、环保、国防意识;
6.参加第25个教师节文艺演出活动及全县中小学生体育运动大会;
7.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搞好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选表彰工作。
8.要认真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学校要利用会议、校园网、校报校刊、墙报、橱窗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开展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各学校要设置永久性的语言文字宣传标牌,在会议室、楼道、办公室悬挂。
9.学校必须按文件的要求,大力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实践活动,如开展教师普通话比赛、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经典诵读展演、等活动,推动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丰富学校文化,提升学校品位。
四、坚持德育为首,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继续深化以“知荣辱、讲诚信、树新风”道德实践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认知标准。
2.通过重大节日、纪念日,继续深化“民族精神代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并将其转化为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力量和自觉行为。
3.通过家长学校建设、家长会、家访等形式,使德育工作形成合力,建立家长、社会、学校“三结合”的德育网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突出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4.加强学生基础道德修养和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讲理想、讲奉献、讲责任、讲道德、讲文明、勤俭节约、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健康成才的良好风气。
5.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开展好各种文体活动,活跃校园课余生活,让学生在各种活动中施展才能,培养爱好,增强体质、建立信心,培养团队意识。
6.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锻炼学生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特长和竞争意识。
7.综合运用教育、管理、舆论等手段,把思想道德教育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把耐心细致的工作同纪律约束结合起来,严格校纪校规,依法治校,使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和现象在学校校园无立足之地。
五、加大学校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教育发展氛围
1.充分发挥校内外宣传媒体的导向作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本年度,以迎接国庆六十周年和第二十五个教师节为契机,广泛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
2.加强《亦乐园报》、《春苗》、《静宁小学教育》报刊物的编选,在《小学教育论坛》、《静宁城关小学网站》等网站论坛上,推广、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展现城关小学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