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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股权众筹;区域性股权市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护
一、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
股权众筹是一种通过网络平台为特定企业(或商业项目)进行股权融资的金融活动,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股权众筹的融资主体(即项目发起人)多为初创企业或小微企业。近年来,“双创”热潮中不断涌现的大批创业项目为股权众筹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据统计,目前国内共有股权众筹平台182家,全行业在2016年上半年的总融资额达32.15亿元,共为514个项目成功融资。随着竞争格局的初步形成和监管政策的逐步明确,股权众筹行业正从诞生之初的“野蛮发展”走向成熟和有序,进入稳定发展期。
而区域性股权市场也是近年来广受关注的金融创新之一。该市场又被称作“新四板”市场,是“由地方政府管理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场所”,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础部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挂牌公司以小微企业为主,且均楸臼∏企业。据统计,截至2016年9月20日,全国各省区共设立36个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总数达46508家,其中上海和深圳的股权交易中心规模最大,挂牌企业数量均超过9000家。由于“新四板”市场为大量小微企业创造了股权融资渠道,有助于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目前该市场受到了政策层面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2017年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预计在未来几年,区域性股权市场将迎来一个不断规范、加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二、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结合方式
显然,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有着很多共通之处――二者的融资方式都是股权融资,主要服务对象都是小微企业――这为它们的合作创造了可能性。另一方面,它们各自存在的一些问题又促使二者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笔者认为,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可以在以下方面展开合作:
项目资源共享:目前,全国各地的“新四板”市场已有四万余家挂牌企业。这些企业在挂牌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一般有较好的商业信用和发展前景,其中的一些可以作为优质项目资源引入股权众筹。另一方面,一些通过股权众筹完成天使轮或A轮融资的企业可以在“新四板”市场挂牌,以满足后续融资需求。
尽职调查与信息:目前,国内的上百家股权众筹平台实力参差不齐,平台破产、“跑路”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众筹平台的盈利方式是按照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而平台与众筹投资者之间又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一些众筹平台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尽职调查阶段容易疏于把关,在信息阶段又容易进行不实宣传。而区域性股权市场由地方政府管理,并拥有大量的中介会员机构(如证券公司),在尽职调查与信息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也更容易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如果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管理方能在股权众筹的尽职调查与信息阶段提供协助,必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道德风险问题,有利于保护众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股权众筹行业的健康发展。
资金保管与股权登记:在股权众筹活动中,众筹平台的作用是在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之间“牵线搭桥”、协助完成融资,而投资者的资金应由第三方机构(如银行等)进行保管。一些股权众筹平台之所以因非法集资遭到有关部门的查处,正是因为这些平台不当介入了资金保管环节,一旦平台卷款“跑路”,投资者将遭受重大损失。区域性股权市场具有地方政府的背书,信用良好,适宜担任众筹资金的保管机构。另一方面,众筹投资者获得标的公司的股权之后,需要进行股权的登记与确认,以免日后在股权归属问题上发生争议。区域性股权市场具有完善的股权登记系统,可以很好的承担这一职责。综上所述,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在资金保管与股权登记方面的合作将进一步保护众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防范风险、减少争议。
股权众筹退出:投资者参与股权众筹的最终目的,是等待标的公司发展壮大带来的股权升值,并在适当的时机转让股权以获得投资收益(即退出该项目)。因此,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是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的基本前提。目前,国内股权众筹行业普遍缺乏完善的退出机制,而区域性股权市场正为股权众筹提供了一条较为可行的退出渠道。若股权众筹的标的公司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众筹投资者就可以较为方便的转让持有的股权,这大大降低了股权众筹项目的退出难度,同时也缩短了退出周期。
三、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结合实例
目前,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结合已经出现了一些积极的探索。2015年6月至7月,知名股权众筹平台“京北众筹”分别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和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成为国内第一家同时与京沪两地股权交易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的股权众筹平台。根据该平台与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签署的协议,在京北众筹完成股权众筹的公司(或股权众筹投资者为参与股权众筹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均可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目前,二者的合作已初见成效:2015年6月6日,企业征信平台维氏盾作为首批企业登陆京北众筹,计划众筹金额为300万元,上线当天即实现超募,并于6月18日成功登陆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2015年10月21日,网络借贷平台人人聚财在京北众筹上线,计划筹资金额为1600万元,并在3日后实现超募。而在此前的7月28日,人人聚财已经成功登陆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成为国内首家股份在“新四板”挂牌的网络借贷公司。
除了股权众筹平台外,各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也在积极行动、布局股权众筹行业。目前,已有包括浙江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家“新四板”交易所推出了股权众筹平台。当前“新四板”交易所设立股权众筹平台有两种模式: 第一种是交易所独立运营,如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推出的“浙里投”平台;另一种则是交易所与证券公司合作,如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与中信证券共同设立的“中信蓝海”平台。随着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加速发展,预计将有更多“新四板”交易所寻求自建众筹平台,或与有实力的众筹平台开展合作。
四、对“股权众筹+区域性股权市场”模式的简要评述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结合是促进二者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特别是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受到高度重视与大力扶持的政策环境下,二者的合作更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股权众筹+区域性股权市场”模式不仅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构建高效运行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还在投资者保护和金融风险防范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
同时也应看到,目前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都处在监管真空期,针对二者的监管政策细则均未出台。作为金融市场的新生事物,股权众筹与区域性股权市场都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也都蕴藏着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因此,“股权众筹+区域性股权市场”模式能否取得广泛成功,关键在于监管。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该模式将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成为沟通资本市场与互联网金融的桥梁。
参考文献:
[1]张萱萱. 股权众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互联网+”模式研究[J].产权导刊, 2015(11):36-39.
[2]刘爱萍. 股权众筹平台回归互联网金融中介地位路径分析――以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参与股权众筹为视角[J].金融发展研究, 2016(5):20-26.
一、本次活动小微企业走访情况
通过走访调研统计,目前已走访小微企业户。小微企业运行的主要特点是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通过对小微企业走访调研发现,我市的小微企业大多正常运行,但是还有很小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主要原因就是原材料紧缺,造成成本上涨,利润空间不高,干脆停产。
二、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由小生产走向大生产,从小产业走向大产业,从小市场走向大市场,逐渐呈现出规模庞大、特色鲜明、集聚力强、品牌优良等特点。一是群体规模不断扩张。我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发展环境的日益优化,进一步激发了私营业者的创业热情,小微企业明显增多,资本投入逐步加大。二是特色产业优势突出。全市小微工业企业分布广、特色鲜明,我市初步形成了木材、化工、消防、电器等具有鲜明特色产业,围绕这些产业,延伸链条,推进战略重组,做大做强,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主角。
二、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
在全市工业生产快速增长,效益显著提高的同时,小微企业在发展中仍存在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持续增效难度加大。随着宏观调控效应的逐步显现,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加大,企业成本、费用上涨,利润空间缩小。二是资金紧张问题。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十分狭窄。目前,企业的融资渠道有三种;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资。后两者对小微企业来说都不现实,实际上,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越来越困难。我市的大多小微企业不具有银行贷款要求的房产地产等抵押物。三是招工难的问题。今年全市工业企业用工需求量不断增加,各类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招工难的现象。四是工业产业结构不够优化。新技术产业项目企业偏少,产业技术含量还不高。企业对科技研发投入较低,缺乏创新人才,在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展缓慢,产品依然存在“量大质低”的现象,抵抗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薄弱。
三、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制定上级推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规划,从财税扶持、企业贷款、防范金融风险、科技创新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国家急需发展的新型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小微企业的合理布局。建议健全完善禁止垄断政策,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的开发与利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原材料进行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小微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微利型企业,建议税收政策方面予以倾斜,适当减免税收。
二是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针对中小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的实际,建议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同时,建议成立创新扶持基金,鼓励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试制中心、检测中心等科技机构,对有愿望、有需要的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智力支撑。
三是进一步破解瓶颈制约。在融资方面,积极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金融部门降低贷款门槛,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放宽贷款政策,确保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在土地政策方面,建议上级制定出台针对土地整理和置换的专门文件,提供中小企业破除土地制约瓶颈的政策支持;对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中小企业实行土地优惠政策,提高项目建设用地奖励指标。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小企业信息与共享服务平台,拓宽信息渠道。
小微企业调研报告(二)
小微企业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工业经济的重要力量和活力所在,在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异常严峻和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小微企业经营难度加大,面临诸多困难。为全面了解我区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剖析发展障碍,探索发展对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召开小微企业业主和人大代表座谈会8次,走访企业12家,发放企业调查表150份,其中小微企业100家、中型企业50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区扶持发展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培育力度。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及时制定出台《吴兴区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通过加强财税支持、搭建发展平台、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等措施,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取消、停止、返还、补助或优惠征收工程质检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13个收费项目。加强对区级部门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和收费验审,取消各项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帮助企业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政策支持。以实施“雏鹰计划”为载体,从资金扶持、创业指导、要素保障、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切实加大对成长型小微企业的培育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2、创新工作机制,缓解要素制约。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建立重点工业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库,向金融机构重点推介有资金需求的重点项目及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全力帮助小微企业争取应急周转资金,共争取到企业应急周转金近5亿元,占全市一半以上。不断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模式,努力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切实加强对各类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着力规范融资行为。积极主动应对民间借款纠纷,努力降低企业损失。大力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充分发挥吴兴科创园、多媒体产业园、织里中国童装城等平台在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指导、管理咨询、培训业务、项目申报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通过举办人才招聘会、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等形式,帮助小微企业搭建人才引进平台。开展企业家培训交流活动,开拓视野,提升素质,推动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
3、强化服务保障,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以“局长驻点工作室”为平台,深入小微企业摸实情、办实事、破难题、促发展。深入开展区级部门助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活动,牢牢抓住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等重点,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努力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当前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从企业自身看,小微企业结构性、素质性矛盾尚未根本改变
1、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我区小微企业大部分集中在纺织服装、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全区小微企业中80%左右为纺织服装类企业,“低、小、散”现象难于改变,园区化程度不高,不利于企业规模扩张和产业升级。大部分小微企业属劳动密集型或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比较薄弱。
2、经营管理亟待改善。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大部分还停留在家族式管理模式,企业内部管理落后,部分企业管理比较粗放,运作不够规范,财务管理等制度不够健全。行业管理不够完善,容易出现拼量压价的无序竞争。信息渠道不够通畅,对各级政府的优惠扶持政策掌握不全,往往符合优惠政策条件而没有积极主动争取。
3、创新能力亟待增强。小微企业中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偏少,技术含量整体不高。企业对科技研发投入较低,缺乏创新人才,在自主创新、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展缓慢。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滞后,产品质量和档次不高,很多企业都是代加工或贴牌生产,普遍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处在“微笑曲线”的底端。
4、发展信心亟待提振。面对严峻形势,大多数小微企业都在坚持,甚至是苦苦支撑,调研中很多小微企业业主对当前宏观经济走势和未来经济预期持悲观态度,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前景感到迷茫。不少创业多年的企业家反映,当前的经济形势是近年来最艰难的时候。对企业投资持更加谨慎的态度,个别甚至萌生退意。
(二)从外部环境看,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给小微企业带来严峻挑战
3、创业环境还需改善。一是扶持政策难于到位。目前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少,但调研中很多小微企业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多,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部分政策门槛过高,大部分小微企业难于达到申请条件。有些政策缺乏明确的操作细则和配套措施,以致难于贯彻实施。二是企业负担仍然较重。很多小微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上交的是定额税,应该说在生产正常、经营良好的年份,这部分企业的税费负担是相对比较轻的,但在当前市场不景气、效益下降的情况下,不少企业反映税费负担较重,而且这部分企业往往难于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服务力度仍需加大。部分基层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尚需增强,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大轻小”、“重数据、轻服务”的思想。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区金融办等工作机构职能不全,力量配置薄弱。各乡镇企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亟待优化。
三、周边地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创新做法
调研组专题赴德清县和宁波市镇海区、宁海县学习考察,他们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3、关于构建创业平台方面。宁波市镇海区鼓励镇、街道、村及社区建设工业标准厂房用于小微企业创业,从20**年起,对新投入使用的出租工业标准厂房面积累计在5000平方米以上,且出租给小微民营企业的面积不低于总出租面积70%的,给予产权所有者每年每平方米20元的奖励,政策有效期三年。
四、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展小微企业是实现“两富”总目标的重要渠道,对于增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和活力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当前我区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强化政策保障,大力提振发展信心。一是注重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企业正确应对困难,善于在挑战中寻找发展机遇,增强发展信心。二是完善政策体系。要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通过项目包装、抱团申请等形式,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三是突出重点扶持。研究制定小微企业评价评估办法,重点扶持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和有发展优势的成长型企业,淘汰那些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小微企业,确保有限的资源向优质小微企业倾斜。
2、推进转型升级,努力增强发展后劲。一是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小微企业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在细分类别产品市场做精做专,赢得市场竞争力。大力淘汰落后产能,腾出发展空间。深入开展织里童装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减量提质、做优做强”的发展战略,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完善产业配套功能,全力打造全国品牌童装的先进制造中心、设计中心、营销中心和产业示范基地,加快“童装大镇”向“童装强镇”转型。二是培育特色产业。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尤其是成长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核心技术的小微企业,引导小微企业向技术含量高、能源消耗低、经济效益好的行业转型。发挥好大企业、大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围绕龙头企业的配套带动,延伸产业链,促进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配套发展,互利共赢。三是引导自主创新。建议设立创新扶持基金,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小微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小微企业自建或联合建立产品研发中心、检测中心等机构。引导小微企业加快技术设备更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努力拓展中高端市场,不断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
3、缓解要素制约,合力破解发展难题。一是合力破解资金要素制约。积极构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沟通平台,成立金融协会,完善金融工作例会制度。积极探索农房产权、林权等抵押形式,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贷款方式上拓宽可抵、质押资产范围。不断完善信用贷款机制,引导企业健全财务制度,重视诚信建设,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积极争取、运作好政府应急周转资金,落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配套政策。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运作模式,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积极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二是合力破解土地要素制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土地指标。总结推广八里店镇尹家圩经编园区建设经验,推动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提升。鼓励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一批适应产业导向、符合小微企业发展实际的标准厂房。三是合力破解人才要素制约。组织开展对小微企业业主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定向培养、定期培训等形式,加强小微企业与本地大专院校的合作。努力改善人才创业和生活环境,切实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4、优化服务手段,着力改善发展环境。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联系指导,提供优质服务。把服务小微企业列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重要内容,开展“千名机关干部结对千家小微企业”等活动。建立由区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和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二是构建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区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成长提供资源和信息应用服务支撑。扶持发展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完善有利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中介服务体系,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和监督机制。三是提升服务效能。重视各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工作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加强部门沟通,简化审批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努力为全区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环境。
小微企业调研报告(三)
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对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目前面临复杂的内外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仰赖技术进步和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而进步和提高恰恰来源于创新。创新型小微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以及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行业的先驱者,拥有比大型企业更强的创新动力,凭借行业内自主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无疑是未来推动实现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然而,大多数小微企业规模小基础薄,易受市场环境、国家政策以及经济周期波动影响,抵御风险能力弱。为了解如何在工商、财税、金融等方面为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20**年8月我们在中关村进行了调研,与中关村管委会的部分园区,30多家创新型小微企业,以及天使投资人和孵化器进行了沟通,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关村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二、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一)小微企业的建立和运营方面
1、“政府公关”成本依然较高
根据调研,企业注册便捷程度较5年前下降较多,有位企业家反映,5年前注册一家企业只需1个月,现在需要数月甚至半年以上。此外,时间成本之外的“隐性”成本也在增加。工商局的各项手续程序繁杂,往往因为某一项细节问题需要反复沟通、申请多次,耽误了整体项目进度。例如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有别(异地经营)、股权转让协议与政府模板不一致等等。为了尽快完成注册程序,小微企业通常通过攻关寻求便利,但也因此增加了的成本。美国的创新科技企业在初创期与政府接触极少,申请流程快,用时短,可将宝贵的资源和精力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一位曾在美国创业的企业家表示,在美国创业,很少跟政府打交道,成本非常低,主要精力都放在做业务上,但是回国创业后要花很多时间跟政府各种部门沟通。世界银行的DoingBusiness指数中的“创建企业”分项排名中,中国排名185个国家中的第151位,整体排名为91位,反映了企业的注册和设立困难较高。
2、税费负担较重
尽管自20**年起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仍然相对较重。税费项目较多,除营业税、增值税外,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数额也占到较大比重。现行“一刀切”的税收制度设计缺乏针对性,略失公平。实行“营改增”后,制造业企业税费有所减少,但对于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则不减反增。以中关村为例,软件开发、互联网等轻资产企业,由于折旧摊销等可用于抵扣税费的会计项目少,税收负担反而加重。此外,政策优惠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和落实。现已实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两税”,但可享受此优惠的主要还是个体工商户,针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起征点应有所提高。
3、其他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
近年来,小微企业面临不断攀升的人力成本、土地成本、水电能源成本等,原本有限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在国有企业垄断或者参与的领域,行业壁垒高,小微企业如果正面直接竞争没有优势,只有在未被开拓的领域寻求狭窄的生存空间。此外,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人才流失问题较为严重。受限于企业规模、福利制度和发展不确定性,小微企业难以长期留住人才。关键岗位人才的流失会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率,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二)小微企业融资方面
1、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成本高
因此,在融资渠道狭窄的情况下,小微企业多靠借钱(民间借贷、民间担保)解决流动性问题,但需要付出高昂的融资成本,一般年利率在20%以上。与初创期企业产生鲜明对比的是,当企业营收规模扩大到千万级别或接近中型企业规模后,融资的选择范围迅速扩大:银行愿意提供达数百万的信用贷款,PE、VC机构也频繁登门寻求入股机会。然而,中型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紧迫程度往往不及小微企业。
2、受财力和知识约束,参与资本市场的程度低
与中小企业相比,创新型小微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技术与资本对接的机会更加稀缺。主要原因有三方面:第一,市场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相对于小微企业的规模而言较高,企业难以承受高额成本。有企业反映在新三板增发400万元的股票,券商要求收取80万,即融资金额20%的佣金,而企业对此也束手无策。此外,券商对其客户的筛选标准较高,对小微企业服务不足。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便是例证。虽然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没有规定硬性财务指标,但券商常常制定较高的内部承销标准,小微企业中能达到其财务和规模标准的企业几乎为零。第二,政策不确定性,以及“上市”的不可预期性,也会导致小微企业面对资本市场“望而却步”。IPO至今已停滞一年,给小企业造成上市时间成本高、不可预期的印象。新三板和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四板”)转板制度尚未建立,能否转板不明确,很多小微企业对于选择在门槛较低的新三板或四板挂牌交易尚抱有疑问,担心在监管主体不同的情况下,是否会对其今后转向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造成不利影响。第三,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创业团队普遍是技术出身,缺乏金融和财务相关知识。尽管许多小微企业尚未步入资本结构计划和管理的阶段,但对直接、间接融资及金融市场了解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对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运用。若不依靠证券公司或财务顾问,仅凭借其对资本市场的有限了解,小微企业在与VC、天使投资接触过程中谈判力较弱。因而面对鱼龙混杂的行业现状,企业在辨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往往并不贸然接受股权投资。
3、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有待加强
小微企业在面对多个监管者时,迫切需要明确的政策指引和统一的规范。创新型小微企业主要的接触对象是当地工商局,股权变更、转让等事宜皆须向工商局报备,包括在新三板的定向增发等重大事项。然而,不同政府部门,设定的要求和规则缺乏衔接和统一,甚至同一部门不同工作人员对规则的把握也不同,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办事成本。
三、促进创新型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提到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种种问题,改善其所处的政策和金融环境需“对症下药”。从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角度出发,借助国际经验,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继续简政放权,降低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
(二)加快IPO开闸和新三板扩容,建立和明确转板制度,放开券商牌照引入竞争
IPO的长期停滞给拟上市小微企业以较大不确定性,并影响了排队在审企业的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企业迫切希望IPO开闸。此外,虽然小微企业参与新三板和四板的门槛较低,但是新三板和四板向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的转板制度不明确,导致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四板挂牌积极性不高,同时券商等中介机构由于无法预见长期内客户在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倾向于一次性的收取高额服务费。需要尽快明确并建立新三板、四板的转板制度,明确预期,坚定信心,同时加快新三板扩容步伐,以满足各省市园区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目前的券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对于小微企业而言成本过高。应当参照美国经验,放开券商牌照,让小微企业与小规模、专业化的小型券商高效对接。通过鼓励中小型证券公司(又称“精品投行”)的发展,让更多的机构参与到证券承销、并购等业务中来,以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获得金融中介服务的成本。
(三)借助财政力量建立全国性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推动天使投资发展
我国现行的财政制度中设有给予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等,年总金额逾百亿元。各地方政府也曾纷纷设立地方创业引导基金,单个规模在五亿元左右。然而,以财政拨款或政府直接投资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不仅规模有限,“僧多粥少”,而且行政色彩浓,企业申请和拨款的程序缺乏透明度,由于政府缺乏投资相关专业能力,资金分配的效率较低。此外,投入的资金是给予企业无偿使用,其实际效用难以衡量且没有稳定回报,方式不可持续。
美国始于1960年代的小企业投资基金模式(SmallBusinessInvestmentCompanies,SBICs)可供我们作政策参考。该模式中,投资基金由私营机构运营,美国政府的小企业管理局(SBA)并不直接投资于或贷款给中小企业,而是作为基金的股权或债权融资担保方,撬动民间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从而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虽然随着美国风投行业的飞速发展和逐渐成熟,SBIC的规模之于整体风投行业在今天已比较有限,并且SBIC计划曾在运营初期遭遇道德风险问题的打击,但其在特殊阶段对于小企业融资起到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利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制度安排:澳大利亚政府的“创新投资基金”计划提供为期10年的创新支持,吸收政府和私人的配套投资,以帮助澳洲高增长公司技术成果的商业化;日本出资成立信用保证协会,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法国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利率补贴等等。
借鉴国际经验,可考虑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基金。基金的运营可采取两种模式:一是借助财政力量为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私营投资基金提供融资担保,引导和撬动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该领域;二是拨款成立小微企业投资母基金,将资金投资于已有良好投资记录,规范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机构,摆脱行政主导的方式,更高效地促进天使投资的发展,从而支持创新企业发展。无论采取何种模式,都应当注意防止政府寻租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四)推动发展市场化运作的商业孵化器
孵化器是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的重要平台。初创期的企业除缺乏资金外,还缺少财务、人事、后勤、政府关系以及其他公司运营管理方面的可靠支持。目前我国由政府主导设立的各式“孵化器”达数百家,仅复制了国外成熟模式的表象,往往流于拨地盖楼的形式,成了物业的“二房东”,却没有给予初创企业所需要的商业发展辅导和经营管理资源的支持;或者在企业孵化成功可以脱离的时候“困”住企业不让走,没能实现物理空间的高效流转。此外,孵化器的经营管理者往往缺乏自己创业或投资创业团队的经验,管理理念有所偏差。全世界最为知名的孵化器为美国硅谷的YCombinator,它给一个项目只投2至3万美元,占初创企业5%左右股份,并安排指导老师给每个创业者,开办创业课程。虽然YCombinator不提供创业场地,但它先进的运营理念吸引了许多知名的天使投资人加入,其中孵化出的初创公司被VC大力追捧和争相投资。
应当推动、鼓励民间成立形式多样的商业孵化器,例如近年来颇受社会关注的“创新工场”、“中国加速”、“车库咖啡”等便有成为孵化器示范模式的潜力。中关村园区自20**年起民营孵化器数量快速增加,形成了新产业“创业服务业”的雏形,起到了积极的创业支持作用,但依然缺乏有行业和技术经验管理者。未来应当给予有充分行业经验和背景,以及成功投资管理经验的民间孵化器土地、财税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和支持,推动建设良好的、覆盖面广的创业环境。
(五)建立统一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症结在于信息不对称和由此带来的规模不经济。小微企业信息缺乏且征信成本过高,导致金融机构难于进行全面评估和做出信贷决策。人民银行于2006年启动建设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但目前来看覆盖率依旧较低,实际作用有限并且存在信息分散和割据现象。未来应当整合基层征信机构信息源,包括商业银行、工商、税务、股权交易场所等,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准确且更新及时的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并可以考虑借鉴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经验,采用带有适当盈利激励的运营模式,充分利用真实的商业经营活动数据,搭建开放、共享、透明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