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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价值在于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就国际金融法而言,其作用在于建立和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保障国际金融安全、促进国际金融发展。简言之,安全和效率是国际金融法的两大基本价值。这两个价值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是金融发展的基本前提,没有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也就无所谓金融发展;而金融发展又是金融秩序与金融稳定的根本保障。任何金融的低效率运行或停滞不前,都可能导致金融乃至整个经济的混乱与动荡。另一方面,它们之间也存在矛盾的一面。要维护国际金融秩序和保障国际金融安全,必然要求对金融业加以严格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而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金融监管,可能导致金融业效率的提高,也有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反过来影响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这两大价值的博弈直接影响到国际金融法功能实现的程度。我们知道,国际金融法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价值取向的定位不能因人们的主观认识而转移,它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并与经济基础的要求相一致。事实也是如此,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变化着。在国际金融法形成初期,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确定之后,安全曾一度是其基本价值取向。各国都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视为主要目标甚至是唯一目标。
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1997年5月发表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贸易及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经济全球化可以被看作一种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市场、技术与通讯形式都越来越具有全球特征,民族性和地方性在减少”。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贸易自由化、生产国际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重大。金融全球化表现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各国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在时间上相互接续、价格上相互联动,几秒钟内就能实现上千万亿美元的交易,尤其是外汇市场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流动性和全天候的市场。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国际金融关系朝着多方向发展。从货币体系的全球化到资本流动的全球化,从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到金融机构的全球化,从金融信息流动的全球化到金融风险传递的全球化,从金融政策协调的全球化到金融法制建设以及金融交易规则和契约条款的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的内容可谓丰富多样、无所不及。例如,从国际货币体系看,伴随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转和拉美、亚洲、非洲等区域货币合作的开展,美元、欧元和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货币格局正在形成;从国际资本流动看,近二十年来全球资本流动的规模、流速、冲击力均超过以往任何时期,其中,私人资本已取代官方资本成为全球资本流动的主体,其逐利本性使资本流动表现出很强的波动性。金融市场作为开展金融活动的平台,其全球化则构成了金融活动的全球基础,表现为各国金融市场的贯通和连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异类金融市场间界限的日益模糊,金融市场的主要资产价格和利率的差距日益缩小,市场相关度显著提高。货币、资本、金融市场等金融全球化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使得金融资源在不同国家间和不同层次上转移、划拨、金融和
互动。从而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重组,促进金融效率的总体提高。
二、经济全球化下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我们要看到,经济全球化在为金融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的同时,又具有放大金融风险的效果。纵观金融危机接踵而至的经济现实,我们不得不承认,经济全球化带来了金融风险的全球化,包括金融风险发生和传导的全球化。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冲击的概率大大增加,金融脆弱性演变为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加之一体化的市场为金融风险之跨国传递提供通道,“一荣具荣、一损具损”已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由此警示我们,在看到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高效率的同时,也不能忽视金融安全。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国际金融法也要随着经济的变化而调整其价值取向。各国的立法者和监管者都面临同样的问题,经济全球化加剧了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自然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一方面要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力度,通过增加竞争以增加金融体系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要为确保金融稳定和公众对金融体制的信任而维持审慎监管。因此,法律必须在开放金融市场与加强管制之间加以选择。换言之,在促进金融效率与保障金融安全之间进行权衡,单一的注重安全优先或是单一的注重效率优先都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发展趋势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以美国为例,在经历了20世纪70-80年代的效率优先的放松管制时期后,尽管金融自由化给美国金融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命与活力。但是给银行业带来的危机也逐年增加。据统计,1982-1992年间,美国共有1442家银行倒闭。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展开,对于开放程度高的美国来说,强调效率优先而放松监管也加剧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危险。有人指出,20世纪80年代的放松管制改革主要是制定新法,对废法的废止是不充分的。其结果就是解除管制部分不足以提高银行的竞争力,而保留管制的部分又无力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立法者和监管当局不得不重新审视放松管制的进程。在90年代里,美国立法开始体现出了对安全与效率的并重。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鼓励金融机构的竞争,注重金融体系效率的提高,加强对金融活动的风险管理。尤其是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提出重整金融资源、实行混业经营和功能监管,实施兼顾安全和效率的审慎监管。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日本自1994年着手进行的“金融大爆炸”改革无不如此。如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提出了“有效监管”的六条原则,要求在实施监管时必须同时考虑,并将其作为新监管方式的指南。这六条原则是:使用监管资源的效率和经济原则;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衡监管的收益和可能带来的成本;促进金融创新;保持本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避免对竞争的不必要的扭曲和破坏。
考查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条约,也能看出对效率和安全并重这种价值取向的认同。无论是WTO还是NAFTA都强调放松金融管制,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自由化。WTO倡导金融服务的多边自由化,但同时也注重对安全的保护。WTO有关协议规定了有关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例外,如各成员方可以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并在出现严重的收支平衡和对外财政困难时,对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部门采取或维持有关限制措施;《金融服务附件》规定的“审慎例外”,允许成员方出于审慎原因而采取措施,包括保护投资者、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信托责任的人而采取措施,或为保持金融体系的完整和稳定而采取措施。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效率与安全”的目标冲突。NAFTA推进金融服务的区域一体化,都要求成员方拆除各种贸易壁垒和限制,有条件的开放金融市场,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促进金融领域的竞争,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基金组织和《基金协定》、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协定》也都以新自由主义理论为指导,强调市场力量的自由运作,要求尽量排除政府的干扰。而市场机制主要是强调效率。这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这三大国际经济组织都是推行也鼓励成员国坚推行的金融体制和制度都是以效率为基本导向,注重对安全的兼顾。
晚近国际金融法价值取向上的这一变化,与金融全球化的国际环境有密切关系。因为金融全球化势必加剧金融竞争,而金融体系如果缺乏活力、运行低效,势必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自然就谈不上安全与稳健,更不必谈发展了。正是对效率与安全观的重新检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转轨国家,在其金融立法或金融体制改革中,都以提高金融效率为基础和核心,注重防范金融风险与促进金融发展相协调,当然,在以效率为基本价值目标的同时,国际金融法在发展中也体现出对安全价值的兼顾。
三、对我国的启示
回顾我国的国际金融立法,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一直都是主要目标。为此,我国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控制金融产品的价格来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这种做法会导致金融市场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金融业竞争力低下,整个金融市场十分脆弱,这种做法实质上是以牺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代价。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也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市场已经大幅度的对外开放了,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经营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水平,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是通过强化监管,恐怕难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保证金融安全。我国应该转变这种模式,在立法上应以效率为基本导向,兼顾金融安全。放松金融管制,通过强化金融市场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与金融业的发展。这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在管制逐渐放松的过程中,一方面,使已有的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和释放出来,在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机构的风险监管能力均得以逐步提高,从而有利于金融安全;同时这样做也有可能使金融领域的不确定性增加,因此,为了维护金融安全,防止过快放松管制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必须把握住放松管制的顺序、路径和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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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论述了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各国间贸易摩擦日益频繁,国际反倾销出现的一些新趋势。阐述了在国际反倾销呈现出新趋势的情况下,中国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应采取地积极的应对策略。
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又称世界金融危机、次贷危机、信用危机,更于2008年起名为金融海啸及华尔街海啸等,是一场在2007年8月9日开始浮现的金融危机。自次级房屋信贷危机爆发后,投资者开始对按揭证券的价值失去信心,引发流动性危机,随后即使多国中央银行多次向金融市场注入巨额资金,也无法阻止这场金融危机的爆发。直到2008年9月9日,这场金融危机开始失控,并导致多家相当大型的金融机构倒闭或被政府接管。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顾名思义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贸易的全球化趋势愈强,各国对本国产业的保护倾向也随之愈强,反倾销就成为大多数国家主要采取的贸易保障制度。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不断发展、国际市场竞争的几近白热化、各国关税水平的不断下降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国际间的倾销与反倾销的斗争显得更加激烈。
1反倾销的国际新趋势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一国政府是与各国通力合作共抗危机,还是采取保护主义姿态,这是各国政府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今天,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日趋密切,一个国家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一项重大经济举措,不仅要考虑本国的发展,更要考虑对他国乃至世界经济的影响。为了解决本国因金融危机而引起的经济下降、金融机构破产、企业倒闭、失业率上升等经济社会问题,通过拉动内需,从而刺激本国经济的发展,这原本无可非议,但问题是,目前不少国家刺激经济的计划都带有明显的保护主义色彩,这就不得不令人们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前景多了一丝忧虑。
1.1反倾销的主体变化
从反倾销的主体看,由过去传统的几个发达国家指控倾销转变为反倾销全球化。反倾销作为贸易救济的主要形式,长期以来一直是发达国家保护本国市场和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伴随着中国出口贸易额的快速增长,国外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根据wro的反倾销统计,1995—2006年中国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案达1245起,其中发达国家526起,占42.2%,发展中国家719起,占57.8%。2007年上半年,国外对华反倾销立案调查数20起,比2006年同期减少13起,但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案就有16起,是发达国家的4倍。从发展中国家的国别看,对华发起反倾销的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大国,如:印度、土耳其、阿根廷、南非、巴西、墨西哥等。
我国已连续成为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成为贸易保护主义最大受害国。仅2009年前10个月,我国就接受了涉及多个领域、行业的多起反倾销调查,例如:3月秘鲁国家反垄断和保护知识产权局倾销和补贴调查委员会公布决议,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纺织材料作为鞋面的便鞋和运动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6月美国某公司向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对中国进口编织电热毯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6月巴西外贸委员会18日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客车和货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未来将可能对进口自中国的轻型轿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7月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委员会下属倾销和补贴调查委员决定继续维持对从中国进口的3种冲浪板实施征收反倾销税措施,期限3年;7月阿根廷生产部工贸及中小企业国务秘书签署决议,对中国的手动厨房用点火器开展反倾销调查;7月泰国财政部决定延长热轧钢反倾销税收措施5年;7月阿根廷生产部宣布,对除运动鞋之外的中国鞋类产品实施进口反倾销措施;8月欧盟委员会在布鲁塞尔宣布,欧盟已对从中国进口的葡萄糖酸钠发起了反倾销调查;8月印度某公司向印反倾销局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等国的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8月欧盟反倾销委员会通过投票表决,支持欧盟委员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9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轮胎实施3年惩罚性关税。从上述我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可以看出,当前国际反倾销的主体已经由原来的几个发达国家转变为反倾销全球化。
1.2反倾销运用的手段变化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在经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后,各成员国的关税税率已经大幅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的下降,使得利用关税壁垒的作用日益下降,新的更有效的贸易壁垒,如反倾销结合反补贴、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层出不穷。以中国出口大蒜为例,2009年1—4月出口大蒜数量为602,983.0吨,同比增长7.5%,金额为23,409.6万美元,同比下降20.2%,平均单价为388.2美吨,同比下降25.8%。但是,反倾销和技术壁垒一直是大蒜出口的两大“拦路虎”。长期以来,我国大蒜出口价格比较低,许多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大蒜企业,一直寻找时机对中国大蒜实行反倾销调查。近几年来,日本、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对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制定了苛刻的技术标准。从世界各国反倾销运用的手段来看,已经由单一的关税壁垒转变为反倾销为主导的多元化非关税壁垒。
1.3反倾销的应诉情况变化
20世纪80年代以前,反倾销的应诉率极低,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但随着贸易体制的不断发展,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认可的贸易保护措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许多国家和企业从具体的个案实践中认识到,应诉与不应诉的结果差别很大。应诉就有双赢的机会,不应诉就等于承认倾销,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后,很可能会失去原来开拓的市场。因此,世界反倾销应诉热情高涨。同时,也促使各国努力完善反倾销法。各国在制定反倾销政策时,为了避免与国际规则发生冲突和矛盾,也尽可能参照国际惯例和规则,以便有效地保护本国贸易市场。
为应对反倾销保护本国市场,我国政府也作出了积极的应对。2009年9月27日商务部颁布了新的《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简称“新规”。相比较4年前出台的旧规,新规重点突出了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发挥的作用,几乎涵盖了应诉工作的整个流程。新规指出,行业协会应成为应诉企业和商务部的桥梁。除了对出口商品统计监管系统和贸易救济案件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的建立外,还要建立律师信息库,这样就可把在行为中曾严重影响或损害我国企业、行业利益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知应诉企业。此外,在应诉过程中,行业协会还要组织应诉企业参加听证会、与国外调查机关和相关行业组织或企业进行磋商、谈判等工作。行业协会还应根据应诉企业的要求,就有关替代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裁决等技术问题的抗辩、国外调查机关的实地核查等问题予以协助。为使工作能够落实,行业组织按新规可从会费中设立促进会员企业应诉的专向资金,用于定期组织有关反倾销法律知识的培训。而新规中,商务部将加强对反倾销案件调查和应诉工作相关信息的公开和传达。对于商务部公布的信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也应立即通知涉案企业。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商务部还将给予行业组织有关应诉案件的意见。这些应诉案件包括:调查机关对我企业实施歧视性政策和调查方法的,行业组织之间就企业协调应诉工作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涉案产品在调查国或地区市场份额较大的,涉案产品在调查期内出口金额较大的以及其他需要征询的重要案件。从世界各国反倾销的应诉情况来看,由过去怠于应诉变为积极应诉,并取得良好效果。
2中国反倾销的应对策略
在国际反倾销呈现出新趋势的情况下,国际反倾销规则也日趋完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面临着严峻的反倾销形势考验。为了保证我们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增强企业的领域竞争优势,中国应积极寻求应对策略。
2.1中国政府应当采取的应对策略
在国际大形势下,中国应倡议除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外,还应对国际贸易体系进行改革,特别是要加强对发达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的监管,呼吁更多国家实行财政扩张政策,并保持政策的同步性。在区域经济中,中国应积极融人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地区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建设。近年来,中国已与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等国签署了FTA,与澳大利亚、海湾合作组织、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的自由贸易谈判也正在加紧推进。同时,中国一东盟自贸区也将于2010年建成,推进区域一体化有助于消除不利条款的影响。
中国政府在积极完善有关立法、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应对国内外经济事务提供有效服务的同时,提升出口商品结构层次,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比较低,55%以上是以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5%以上由外资完成。服务贸易发展出口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客观的市场容量也要求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了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国企业也要掌握和利用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规律,一方面稳定或延续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保持出口贸易的数量增长;另一方面要创造和积累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扩大产品出口,达到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的目的。
2.2行业协会应当采取的应对策略
行业协会虽然是民间组织,但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又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从各国的实践看,行业协会作为反倾销提诉人的案件占绝大多数,而以政府反倾销机构或单个企业作为提诉人的情况十分罕见。因此,作为整个行业的代表者,它可以通过收取会费的形式来筹集资金,建立反倾销基金以专门用来建立信息渠道,配备反倾销专业人员,聘请律师,组织企业应诉。利用整个行业的资源来克服单个企业势单力薄的不足,这就可以解决应诉不及时的问题。为防止遭受反倾销,行业协会可以在整个行业的企业当中充分开展协调工作,规范企业行为,组织各个企业有序地进行出口,防范企业相互压低价格进行不良竞争,改变目前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形成有序的出口局面。
作为企业利益的代言人,行业协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反倾销预警机制是行业协会维护产业经济安全,有效运用反倾销手段所不可缺少的前瞻性工作。反倾销预警是最基础的反倾销工作。通过建立起来的反倾销预警机制,一方面对企业的出口规模和速度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应对反倾销调查的准备。行业协会还可以组织行业培训,规范反倾销工作程序,在本行业以及企业内培养和锻炼一批相对稳定和过硬的反倾销队伍,改变过去反倾销工作中被动局面。
2.3中国企业应当采取的应对策略
在经营中中国企业应注意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企业在对外经营时不仅要遵守国内的法律和法规,还要遵守国际及其他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研究WTO相关法规及协议,遵守国际惯例。出口企业应按国际规范进行经营管理,会计帐簿要规范、完整、清楚,以便应对反倾销问卷调查。
在遭遇反倾销调查时,中国企业应积极应诉,寻求保护自身权益。反倾销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程序,再加上每个环节的时限要求十分严格,而每个环节对应诉成败均十分关键。在应诉的每个环节企业都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利用涉案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销售、生产情况为自己辩护。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除了要积极应诉外还应注意通过参加各种复审原判,重新恢复出口。反倾销行政复审,主要用于确定所课征的反倾销税是否应该调整或取消。实践中,复审的形式有年度复审、新出口商复审、临时复审和日落复审等多种,利用不同的复审手段出口企业可达到免征或停征反倾销税的目的。
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企业需创新企业的营销观念,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提高产品技术层次,获得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专有技术知识产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比如专利技术产品很难遭受反倾销。企业需要成立跨国公司进行国际化经营,形成网络化生产、研发和销售体系,既可提高竞争档次,也可通过海外投资及内部转移价格方式规避反倾销,而且全球化程度越高的产品,其归属问题也很难解决,所以越难提起反倾销。
2.4反倾销诉讼人才培养的应对策略
针对频频遭遇反倾销的现状,我国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反倾销应诉人才的培养工作,开展反倾销理论、反倾销实务等培训,选拔其中部分人员赴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中长期的培训学习,提高他们反倾销应诉的感性认识与实战能力。同时,政府应拨出专款对反倾销予以资助,努力打造一支精通反倾销理论与实务、能够承担企业反倾销应诉等涉外业务的既懂英文又精于专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促进完善我国反倾销应对工作机制。
论文摘要:建立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文章首先简述国际金融中心指标评估方法,然后通过比较上海与北京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的现状,探讨上海竞争成为国内金融中心的优劣势。最后,文章总结了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约束条件。
一、前言
国际竞争的根本,在于对国际金融主导权的竞争,在于对全球资本的控制权、支配权的争夺。拥有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大国的长远发展和金融安全至关重要。上海作为我国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首选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其框架雏形已经基本形成。上海通过在过去的十多年中的建设和发展,现在已经到了可以进入跨越性发展的时期,即中国金融中心、亚太区国际金融中心和世界级金融中心的建设同步进行。但是,上海同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们可以用评估国际金融中心的指标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现状进行考量。一个城市成为国内金融中心是其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通过国内城市在建设金融中心方面的优势和劣势的比较,可以找出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方面的不足之处。另外,研究世界成熟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及其成因,比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世界成熟金融中心在各个方面的差距,将有助于找到影响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制约,从而制定出应对措施,以更好地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二、金融中心的评估指标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金融中心是这个国家金融交易最密集的城市。然而,对于交易的种类、交易的范围大小、金融机构的特点,人们并没有统一的看法。但总的来说,判断一个城市是否能称为金融中心,主要需要考察以下三个方面。
1.流动性。流动性是金融中心信誉的保证,高流动性可以使金融中介以低成本迅速地完成大量的大额定单,并且使价格的波动风险最小化。所以,资本是否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也决定了该国家是否能吸引大量的投资者。一个城市经济的自由度和该城市中金融中介的成熟程度决定了在城市中参与投资交易的资本的流动性。流动性对于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资本流动的约束越少,资本流动的渠道越多,代表资本的金融工具就越能被人接受,资本的变现能力就越强。决定资本流动性的因素包括个人的选择、意愿交换、竞争自由度、对个人和财产的保护、信贷市场的管制和对外贸易的自由度等。
2.收益性。资本的收益性可以从降低成本以及提高收益率两方面来进行考量。所以,资本的规模和交易成本可以用来衡量资本的收益性。金融业是一个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不同的金融产品可以具有共同的成本。另外,如果有大量的卖者在同一地点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那么买者的搜寻成本将会大大地降低。具体来说,反映金融中心交易规模的指标可以包括:金融中心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金融中心国内上市公司数量。对于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来说,在他们的总成本中,决策成本是主要成本,因此,公司总部往往会设立在决策经营成本最小的某个经济或金融中心。那么,包括外国银行的数量、外国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跨国公司总部的数量就可以成为衡量一座城市投资交易成本的指标。
3.安全性。资本的安全性同样为金融机构所高度关注。资本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政府政策的稳定程度和连续程度上。如果政府或监管当局指定的规则变化无常,金融机构将难以制定和实施其长远发展规划。所以,一个国家的法律结构与财务的安全、健全的货币制度、国际竞争力和国家政治风险也常常为投资者所关注。
三、上海能否成为国内金融中心——上海与北京的比较
上海必须先成为中国的国内金融中心,然后才有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只有上海金融市场成为全国的金融市场,全国重要中心城市的资金汇聚上海金融市场,并辐射全国重要中心城市,上海金融市场才有可能成为国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中心。因此,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国内金融中心是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上海和北京一直是建立国内金融中心的讨论焦点,上文已经提到了国内金融中心的评价指标。如果再进一步分析我国的情况,一个城市的金融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该城市要能成为区域的信贷转贷中心;该城市的金融市场应当是国内主要的筹资渠道,其证券交易规模在全国要有一定的地位;城市中有一定数量的外资金融机构;能率先适应金融改革及创新;拥有健全金融法规体系。
如今,上海已经形成了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并且是我国金融机构的最大集聚地。而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则是中央机关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总部都在北京。金融业是一个讲究高度规范性的行业,因此,首都北京具有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优势。
总的来说,上海与北京相比,其优势在于具有一个比较完备的金融市场。此外,由于较高的市场自由度和宽松的环境,上海在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以及对外开放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优势。然而,必须看到,上海在成为国内金融中心的漫长道路上还存在许多困难,例如,全国各大金融机构的总部大都设在北京。再例如,全国许多城市都非常重视金融市场的建设,要处理好与这些城市在金融活动方面的关系也并非易事。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约束条件
基于上文的讨论与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四条制约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因素。
1.金融机构集聚度不够。虽然上海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外资金融机构聚集地,但是与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如美国、英国、日本),上海的外国金融机构数和金融中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与质量存在明显的不足。据统计,英国、美国、日本在1996年时单离岸金融中心商业银行数就分别达:493.472.219家,其中外国银行分别为347.328.92家,远远高于在上海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另外,质量上差距也较明显。在上海本地的金融咨询机构中,目前还没有一家像麦肯锡、普华永道一样有国际影响的咨询服务机构,这种状况不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2.交易规模和金融产品种类不足。上海目前虽然初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但是与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较,交易的层次以及金融产品的种类仍显得单调,各金融市场间资金缺少流动。同时,金融产品的类型不多,国际化程度不够,缺乏避险交易工具。不过,近年来,我国已经在着力于金融创新,开发新的交易品种。比如,QDII、QFII以及股指期货。
3.金融监管环境的建设与金融监管机构间关系的协调。传统意义上,主要应从三个角度来考察金融监管环境,即监管广度、监管深度以及监管频度。然而,我们发现伦敦、纽约在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时,并不是一味地管制,而是采取了更先进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比如,“服务优于管制”和“有所为,有所不为”。上海作为非监管总部所在地,既面临总部的监管,又面临跨业的监管。所以,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好各种监管机构间的关系,使得监管变得更合理、更有效率。
4.缺乏国际化人才。目前上海人才国际化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特别是缺少国际通用型人才。一个城市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就一定需要大量的既懂得国际惯例又熟悉国内法律的高级经营管理和金融人才。然而,上海金融行业中,高级人才与劳动人口的比例远远低于纽约、伦敦、东京等发达国家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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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利华,杨冉.城市金融竞争力比较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06(6)
问题解决产生于数学教学,之后在相关学科的教学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国际金融学教学中问题解决意义重大,但由于国际金融学是研究一国金融变化对其他国家经济和金融运行的影响,问题解决十分困难,案例引导有助于培养学生问题解决迁移能力从而有利于问题解决,因此,应大力提倡以案例引导为基础的问题解决教学。感于是,撰于文。
2.问题解决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问题解决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问题解决突破了波利亚的启发法。波利亚问题解决研究的最大贡献在启发法上,这种方法强调掌握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而不应拘泥于某一具体方法和教条。波利亚之后,人们对问题解决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从而使问题解决突破了启发法而深入到对解决问题的全过程的系统研究。2.问题解决研究广泛吸收了其他学科研究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对问题解决的研究广泛吸收了认知心理学、哲学、人工智能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从而使问题解决研究更加科学,应用日趋广泛。3.问题解决不但在数学教育中受到重视,在其他学科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和长足发展,目前问题解决正在成为整个教育界的教学方法规范和先进的教学思想理念。尽管如此,在我国的社会科学教育中对问题解决的研究和应用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少的。究其原因,第一,从传统来看,我国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尽管有些专家学者反对,但在我国人们习惯上把数学定位为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差距较大,这自然造成了发端于数学教育的问题解决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的迁移障碍;第二,中国教育界长期以来习惯于高度统一的教学内容计划和高度统一的教学方法,统一固然有其好处,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创新;第三,在学校教学中长期以来所遵照的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的教学理念难以容纳更符合市场和学生实际需要的问题解决教学方法,这实际上是以产定销的生产经营理念在教育界的特殊表现;第四,中国学生从小就接受并且习惯了以应试为目的的填鸭式教学,因此,对问题解决教学存在本能的反感。从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解决教学已成为时代潮流,无论阻碍有多么大,我们都应有勇气去进行挑战。
3.国际金融学教学中问题解决的必要性
国际金融学研究的是国家之间的互相影响和作用,所以研究的内容很广泛也很宏观。国际金融学的理论内容比较复杂,分析方法也比较抽象,同学们往往感到很困难。相对于国际金融学学习的真正目的来讲,内容和方法本身还不是最困难的,但这一点学生似乎并没有感觉到,这也正是我国经济学理论教学的弊端之一。学生们往往认为学习国际金融学就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不去关注真正的学习目的本身。为什么会这样呢?笔者经过调研发现,很多同学都认为学习国际金融学对将来工作没有用,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认为学习国际金融学对将来工作没有用的同学往往都是因为没有信心找到一个和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经济学科的学生如果毕业以后想去当导游,当然觉得国际金融学没用;经济学科的学生如果毕业以后想去搞软件开发,当然觉得国际金融学没用;经济学科的学生如果毕业以后想去当钳工,当然觉得国际金融学没用……经济学科的学生如果毕业以后搞经济和金融工作,就不会觉得国际金融学没有用了。目前,中国经济学科各专业学生很多,就业岗位有限,造成拥挤现象,所以学生没有信心找到适合自己学科专业的工作,这样就连带地影响到了学生对专业课程有用性的准确判断,进而使真正的学习目的丧失。针对这种状况,必须使学生们认清就业形势、树立专业信心、明确教学目的,在此基础上改革教学方法,实行问题解决教学。国际金融学问题解决教学是与国际金融学的目的紧密关联的,学习国际金融学就是为了理解国际金融现象并能够解决国际金融问题。与其他学科、课程相比,国际金融学的问题解决教学更加必要。
4.国际金融学案例分析与学生问题解决迁移能力
国际金融学问题解决教学必须做好问题情境设计。问题情境设计有很多原则,这些原则之间往往有一定矛盾,在国际金融学问题解决教学中应以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启发性原则为主。笔者认为,国际金融学应根据当时是实际国际金融状况设计问题情境,这样设计的问题情境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也只有这样设计问题情境才真正有意义。问题情境难度很大,学生问题解决迁移能力有限,这个矛盾的解决有赖于案例的详细分析。前已述及,案例的选择依据是中国和外国历史上与问题情境类似的国际金融事件和调控措施,因此,对案例进行详细分析有利于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迁移能力。经济学与很多自然科学不同,经济学无法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重复试验。与此相似,国际金融学的问题情境不可能与历史案例完全相同,教师在教学中应向学生们说明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环境是有差异的,并鼓励学生们运用所学知识主动分析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
5.结论
在西方,金融业与工商业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都注重市场营销,将市场营销观念作为指导银行业务经营的基本思想。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顾客才是最重要的财富。早期银行的市场营销,基本上以联系与争夺客户、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随着银行之间兼并加剧,竞争激化,单纯用礼貌、周到的服务,已较难进一步拓宽顾客渠道。银行为了在信息技术时代求生存首先也是要争取顾客,尽可能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客户对银行服务的需求,促使银行服务手段现代化。银行致力于采用新技术,为银行与银行间以及银行与客户间的联系增加了新的内容,同时也促进了银行内部管理的电子化。
一、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
客户综合服务网络是针对金融行业这种特定行业的相关服务而设计建设的,客户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计算机通讯等)与服务网络中心取得联系并得到身份确认后,即可享受系统所提供的相应金融行业信息服务及有限定范围的账户操作服务,如获取金融行业政策、法规、业务办理通知信息,查询新业务开办方法,客户账户往来查询,查对用户相关社会服务行业收费账单,用户进行限定范围的账户转账和指定收费单位的简单付费,以及其它某些相关行业特别业务操作,等等,也有人把它称之为银行服务呼叫中心(BANKSERVICECALLCENTER)。
早在80年代,欧美等西方国家就已经提出这个概念并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在各大商业银行为广大储户提供服务,然而,由于当时的通讯与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这一服务没有得到广泛认同。
但是,在今天,计算机与通讯行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在计算机领域,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已经得到了成百上千倍的提高,CPU从286、386、486到奔腾处理器,从单处理器到对称、非对称多处理器结构;计算机网络范围已经从小范围的局域网发展到跨区域的广域网、甚至联接全世界的INTERNET国际互联网络;数据传输从统计时分复用到ATM异步转移模式,数据传输速率已从几百bps发展到最高上几Gbps,几乎是千万倍的提高;计算机处理体系结构从单机方式发展到“网络就是计算机”的网络方式以及CLIENT/SERVER的客户/服务器分布式处理模式。所有的技术和产品都以跨代的速度更新和发展。在通讯领域,电话已迅速普及到千家万户,X.25分组交换网、DDN数据网以及光纤网已触及城市的各个角落,卫星通讯、微波传输使得信息可以传送到人类所能想象的任何空间,……。所有这一切都已为建立最完美的金融增值服务网络系统提供了技术可能性。
1995年10月,首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服务。接着,北美又出现一体化金融网络机构,商业银行步入电子化新时代。电子化的进程大大增强了银行竞争力。花旗银行的ATM已能处理150多种交易,从现金存取到共同基金投资,甚至进行股票交易,使客户加深了对银行的依赖程度。
客户综合服务网络的建立,可以使商业银行向全能型发展。在银行高科技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德国、荷兰和意大利商业银行率先向全能化发展。对客户而言,全能银行有提供全面的银行服务的优点,使客户能自由选择最适合其需要的信用工具,特别是小客户,节约了他们与多家机构打交道的成本。这有利于银行吸引更多的客户,实施网络式管理。美国花旗银行发挥总体优势,不断将其在日本市场外的金融创新产品,如有6种货币和黄金等多种选择的共同储蓄账户,介绍给日本客户,稳住了日本市场。目前,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日益为西方商业银行重视。金融工程所承担的是向特定用户提供能满足其需要的服务方案。该方案包括尖端金融产品的设计、证券承销安排、资金的吸收与分流、产品开发与信息处理等。银行招聘一批精通投资银行业务、企业银行业务和金融、法律、税务方面的专家,将各方面的知识与经验结合起来,通过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向客户提供能满足其要求的、独特的服务方案。这种方案是标准化的投资机会及储蓄、信托方式,配合客户独特需要而组合成的最低成本方案,即“独家顾客”方案。也就是说,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此银行。这是固定客户制,是客户与特定银行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使银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客户信息资源,发掘潜在客户,波浪式地发展客户网络,同时也可加深银行与客户的定向信息交流关系。
二、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
在经济全球化并高度繁荣的今天,多学科、多领域的整合服务正在满足社会各界的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可以使本国商业银行与国外同行建立联盟,利用对方的金融专家和计算机系统,实现客户网络制的发展。
同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之间贸易往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迅猛增加,传统的通讯交换方式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大量的数据需要及时、可靠地在各银行间传递,而全球银行间的计算机网络化就可以满足这种要求。在现代国际金融市场上衍生出一种新的数据交换模式:EDI。EDI是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的缩写,意为电子数据交换。这种方式是现代电子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的产物,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迅捷、准确的计算机网络为客户办理国际结算业务,每一笔业务的延续时间不超过三十秒,节约了大量不必要的时间和费用,实现了银行为客户提供优质、快速服务的宗旨。
在竞争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上,EDI迅速成为商业银行吸引客户、增加中间业务量行之有效的手段,促进和推动着商业银行的现代化进程。正是EDI这种无法比拟的优越性,成为沟通不同行业经济活动的主要媒介,尤其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正日益发展成为最为重要的国际贸易交易手段之一。从90年代初期起,美、日、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陆续宣布,所有的商户首选交易方式为EDI,不采用EDI的商户将不予或推迟办理,EDI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崭露头角,成为日后国际化经济合作的发展趋势。
三、创建银行内部通信网络
西方商业银行管理改革的主导是“以人为中心”观念的确立。人是经营管理的主题,行为科研究已在西方国家形成潮流,使世界企业管理发生一场深刻变革,在商业银行界突出体现在从以物为中心的管理转向以人为中心的管理。银行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银行有了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才能赢得广大客户的信任,有了高素质的银行管理者,才有高数量的客户群。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关系一直是个重要的问题。因此,银行创建内部网不仅发展了内部通信,加强了上下级的关系,而且也加强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这样做起码可以减少组织内部的文件流:即搜集保存于文件和活页夹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置入一个具有强大搜索功能的电子通道;同时也可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例如,瑞典最大的SPARBANKEN银行也处于激剧动荡的合并时期。它开发的内部网,名为CHANNELONE,有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即电子邮件、论坛(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银行规则与其它组织信息数据库以及工作流系统。很显然,内部网改进了银行内部的通信。SPARBANKEN银行内部网/INTERNET解决方案经理LUSTIG认为,通过改进员工访问信息的条件,将会改进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迄今为止,我们将30-35%的时间用于直接客户服务,其余的时间则用于处理业务部门的任务,”他说:“现在,我们必须改变上述做法,将执行两种任务的时间比改为80:20,即80%的时间用于开展有效的用户服务,用于处理业务部门日常事务的时间仅占20%。”
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各大银行都将要逐步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并且在不断加强其地区性、乃至全国性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在各大银行间建设区域性电子联行的工作也已经取得了实质的进展。而且,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银行还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世界范围内众多外资银行的强烈冲击。
因此,许多新的问题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后,以及实现区域性电子联行后,银行的业务应该发生怎样的变化?这些变化对银行众多的公司客户、私人储户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怎样稳固保持原有的客户并不断吸引更多的客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发展自己、而处于领先的地位?
很显然的一点,就是不断改进服务。只有不断利用现代电子信息通讯管理手段,全面提高银行的专业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银行客户服务,才能争取扩大银行的业务量,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应完全熔入国际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浪潮中,并根据自身的特征,利用尖端电子技术不断创新和开发适合自己发展的先进服务手段。我们除了应完全掌握上述国际金融业电子化发展的三个方面外(建立客户综合服务网络、建立全球银行间的网络系统和创立银行内部通信网络),还应结合当今尖端的电子技术及自身的特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和开发:
1.由于电话银行、自动柜员机以及当前的INTERNET银行服务等相继问世,客户实际上是距离银行越来越遥远了。各家银行的服务项目越来越雷同,客户所面对的是同样的电话或ATM,银行与客户进行面对面交谈的途径越来越少,如何才能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呢?这是全世界商业银行都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们在与国际接轨时,也应首先考虑这一问题。客户综合服务网络系统就是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要创建一种环境,银行利用该环境不仅可以向客户交付事务处理功能,而且提供可以满足他们需求的个人化信息。我们先运用定向联系,即定向促销,掌握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及客户资金拥有量、投资意向、投资策略、分散投资比例等,然后通过定向服务包括定向优惠,利用计算机系统建立固定客户制,为顾客提供设计独特的理财方案,使这些顾客只信赖和光顾一家银行。目前,美洲银行、NATIONSBANK、第一银行系统、FLEETFINANCIALGROUP、加拿大皇家银行、花旗银行以及新英格兰银行都在进行这方面的设计。
2.在理论上,越开放的系统,其安全性就越差。而银行的计算机系统要求既开放,又要绝对安全。如何寻找到这样一个平衡点,是我们要努力寻求的。新加坡DBS银行于1998年10月份出台INTERNET银行服务,该银行压倒一切的问题是安全。由于美国禁止输出128位加密技术,DBS银行经过努力寻找到一种替代方案。瑞士CREDITSUISSE银行为了保证无懈可击的安全性,制定了严格的安全参数,可达到如下目的:
保护主机和服务器系统免受外部攻击;
防止内部图谋不轨和未经授权的用户访问系统;
提供强有力的加密技术,保护数据在公用INTERNET传输时的安全;
保障用户在INTERNET的识别和验证;
保障用户与银行主机之间端对端的透明性;
解除银行客户对保护专用信息问题的担忧。
3.以INTERNET服务为基础,与欧洲和美国的银行建立一系列联盟。通过这些联盟,我们可以扩展在全球范围的触角,可以促进伙伴银行的客户在我国进行投资,同时我们自己的客户也将更加便捷地获得海外投资。INTERNET服务可以作为主要的市场开发工具,它是我们赖以建立新联盟的基础。一旦建立了此种联盟,双方银行的客户都可以从广泛的银行服务互惠协议中受益,包括使用ATM以及外汇和贷款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