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以教育培训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女性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宣传贯彻中国妇女“十大”精神,通过专家授课、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干部认清自己的特殊身份,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理论素质;要通过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客观实践等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妇联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与本领。

二是着力培育和开发女性人才。全面实施《区XX—XX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规划》,大力培育女领导干部、女性经营管理者和女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配合组织部门不断推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努力适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的女性走上领导岗位。

三是加强失业妇女的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结合社会需求和她们的实际需要,重点进行家政、插花等技能培训,帮助她们实现就业,解决自身及家庭生活问题。

四是抓好家庭教育工作。以社区德育中心、家长学校、小公民道德实践基地等为平台深入开展形式多样活动,着力引导全区广大家庭崇尚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一是完善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指导各社区家长学校以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实地考察要求,开展家长学校工作;全面开展家长学校检测、评估工作;招募一批经验丰富、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志愿者,定期开展活动;推动家庭教育课程进入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内容,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者培训”。二是继续配合市妇联实施“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百场公益讲座、千次家教活动、万户家庭受益)。组织家庭教育专家,深入社区家庭,广泛宣传家庭教育新思路,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针对儿童心理发展特点,邀请专家深入学校,以家长会的形式举办“开心一课,健康成长”专题讲座;继续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进行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提高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社会氛围。三是促进家庭教育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实践活动,探索家庭教育新规律、新机制、新形式、新途径,提升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水平。跟踪、督促承担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家庭教育课题按时完成。组织专家,深入街道社区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家庭教育活动,向广大家长宣传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教子方法,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进行家长学校师资培训,提升广大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举办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暑期夏令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征文活动,年底对家长学校进行评估考核。

五是加强信息调研。重点围绕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外来务工妇女生存与发展、婚姻家庭新问题、家庭教育等进行信息调研。通过走访慰问、专题研讨等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街道和社区,现场实地了解妇女儿童生存状况和利益诉求,进一步找准各类问题切入点,提高工作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以服务群众为主题,进一步引领妇女广泛参与经济建设

一是实施“115”巾帼创业发展行动。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整合有效资源,努力创建“巾帼创业示范基地”2-3个、树立“巾帼党员示范岗”2-3个、表彰“巾帼创业明星”10位、发放创业发展奖励资金2万元。

二是开展“岗上建功”活动。完善表彰激励机制,结合相关工作活动,评选表彰“巾帼文明岗”20个、“巾帼岗位明星”10位;

三是开展“岗下创业”活动。开展“三八架金桥?春风送岗位”系列活动,积极拓展妇女就业渠道。开展巾帼牵手syb(创办你的企业)导师行动,与企业家联合开办提高女性创业能力(getahead)培训班,增强妇女应对社会生活的能力。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__县妇联转变传统工作理念,紧跟形势,结合实际,树立了项目化建设的工作思路,按照“积极向上争取、适应形势自产、专业精准实施”的要求,将妇联业务工作逐步推进形成项目。2014年以来,县妇联向上争取和承接了全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校园安全饮水计划”工程、“伴随成长”、农村妇女“乳腺癌”免费普查、“微善风”助学、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6个项目,项目资金以及带来的效益300 多万元,项目覆盖全县34个乡镇(街道),项目受益28000多人。

1.筑牢阵地,从源头上注入维权动力。全面实施“一点二中心一庭两站”项目建设,加强妇女维权服务阵地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妇女,上下联动的县、乡、村三级维权网络。一点二中心即与公安部门联合挂牌成立家庭暴力报警点和暴力鉴定中心,与民政部门联合挂牌成立家暴庇护中心;一庭即与县法院合作加强维权合议庭建设,不断壮大了女人民陪审员队伍,2014年参与案件审理23场次;两站即维权咨询站和法律援助站。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健全妇女法律维权咨询站,以及各乡镇妇联、村(居)妇代会依托“妇女之家”建立妇女援助站。

2.畅通渠道,在中强化维权能力。积极实施“免费法律援助”项目。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并聘请专业律师常年坐班接访,2014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38例,办结率达100%,并为2名妇女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完成2件法律援助案件。

3.延伸触角,在活动中展示维权效力。全面实施“妇女之家”项目,全县34个乡镇(街道)的村(居)实现了“妇女之家”全覆盖,并实行标识化管理。张公庙镇高路铺村被授予第一批省级“示范妇女之家”和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荣誉称号。__县__乡牌楼村、__西街道办事处小西门社区2014年被确定为县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小西门社区还被推荐成为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分别开展了“美丽乡村美在农家—巾帼在行动”和“建设文明家庭推动完美社区创建”活动。

4.拓宽领域,在帮扶中扩大维权影响力。__县妇联从2009年起启动了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免费普查项目,在全县开展了农村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2014年完成宫颈癌免费检查3126人,乳腺癌免费检查2570人,11位特困的“两癌”患者获得了1万元“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

1.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基础建设项目。建立了34个留守儿童工作站,6个心里援助站,目前全县共有2698名干部参与“一对一”活动,共结对帮扶留守儿童2698人,发放帮扶款物共计110万元。2014年耗资15万元,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建起了一个高标准的儿童心理行为校正中心,由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杨铮传教授担纲,针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咨询和校正工作。

2.实施“伴随成长”公益项目。由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北京市教育学会共同开展的“伴随成长”大型公益项目,__县成为首批项目试点执行单位之一,是常德市目前唯一的项目县。目前,我县有2万多名0—6岁农村家长免费接收了“每周一信”的手机彩信,收到了护理保健、营养饮食、智力体能、合格家长等科学育儿理念彩信,为教育欠发达地区和偏远贫困地区0-6岁的家庭免费发送教育指导信息,让家长陪伴孩子走好成长中的第一步。

3.实施“母亲水窖;校园安全饮水”项目。__县__乡中学、__中学被确定为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水窖;校园安全饮水”项目学校,目前__乡中学已经全部完成建设投入运行,孩子们喝上了放心水。

4.实施“微善风”助学项目。与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积极配合协调常德市爱心慈善组织“微善风”调查走访活动,目前已经和156位儿童结对帮扶,每人每期1200元,帮扶三年。

1.因人制宜,促进妇女实现技能就业。以提升就业竞争力为目标,实施有针对性的“免费职业培训”项目。2014年以来,围绕失业人员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syb创业培训等四大类培训项目,先后举办了电动缝纫、手工编织、纺织挡车工、月嫂和家禽养殖、果蔬栽培等13个专业的技能培训17期,培训妇女843人,全县各类技能培训班中累计培训妇女3126人,占全县技能培训总人数的44.2%。培训合格率和就业安置率达95%以上。其中,举办的3期“巾帼创业syb培训班”,培训妇女小老板102人,在全县各类创业培训班中累计培训妇女237人,占全县创业培训总人数的47.4%。特别是2015年,面向全县城镇大龄女性、进城务工妇女实施 “__县2015年民生升温‘八项行动’贫困对象技能培训”项目。截止目前,共举办了二期3个班次的培训,培训妇女195人,已结业的学员中有33人已经走上了月嫂岗位。政府在上述培训项目中累计支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78万余元。

2.搭建平台,帮助妇女实现自主就业。为妇女搭建就业信息对接平台,多渠道实施“免费职业中介”项目。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妇女参加 “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关注社区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

民营企业招聘周、人才供需现场洽谈会等各类招聘活动14场,已帮助239名妇女成功推介就业岗位。3.创新方式,扶持妇女实现稳定就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激发用工方拓展就业岗位。在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中,优先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妇女,2014年以来,已累计购买公益性岗位613个,其中安置妇女上岗203个,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率达33.1%,落实岗位补贴资金24万余元;加大对“4050”妇女对象的就业援助力度,以落实就业援助为手段,促进城镇失业妇女就业再就业。2014年至2015年一季度,已对473名40-53周岁的城镇失业妇女实施了就业岗位援助,落实补贴资金142万余元,为她们提供了充分稳定的就业岗位。

4.创业扶持,助推妇女实现成功创业。实施“信贷扶持”项目,积极缓解我县妇女就业创业难题。县委、县政府将扶持妇女创业列入《__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2014年,县妇联联合人社局组织对农村妇女从事养殖、种植业无营业执照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按照“村居妇代会出证明、乡镇妇联机构报材料、县级妇联组织拿意见”的业务流程,办理发放贷款230万元,直接扶持27名农村妇女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43人。这一做法在全市就业服务系统作为“__县经验”得以推广。

1.政策保障不到位。目前,妇联组织实施的政府转移或部分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项目,大多是通过与党政领导的沟通获得支持,关于工作立项、项目化管理、项目验收等过程没有一套完备的项目建设保障体系,缺乏有效的、与妇儿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政策调控和保障手段体制。例如,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途径来源只有新农合、“两癌”贫困母亲救助中央彩票公益金、女性安康保险等保障政策,但新农合政策中有部分患病妇女医药费报销比例偏低,贫困母亲救助中央彩票公益金救助对象名额有限,对于那些病情很严重、家境很困难的患者,缺乏完备的保障服务体系,解决不了看不起病的问题。

2.工作机制不健全。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尚未形成包括策划、论证、实施、评估、监督在内的机制。往往是项目在程序上实施完毕即宣告该项目的结束,缺乏深层次的探索与实践,开发实施新一轮项目,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等均不到位,未能形成良性循环。目前,妇女之家、维权咨询站、法律援助站、留守儿童工作站等项目,建设时间稍长,但站点建设机制仍不健全,发挥的作用受限。

3.经费支持不到位。现阶段,各级妇联组织的经费相对较紧, 绝大部分乡镇、村没有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开展活动都是靠临时打报告,请领导批示,所以用于项目投入、管理方面的费用基本没有,往往只有等待上面的经费划拨,而上面又是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阶段总结评比后才划拨,这样对项目实施所需经费得不到保证,尤其是中长期项目,若实施过程中遇到分管领导变动等情况就有可能中断。这导致了一些项目管理的意图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以致项目化管理存在无序、低效、不可持续等不足和偏差。

1.人才保障不到位。目前,我县乡镇、村两级妇联干部兼职比例高,100%的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兼职、100%的村妇代会主任兼职,由于身兼数职,使她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思考和从事妇联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每一个项目也没有专人专职负责。

2.管理专业化不足。对于妇女工作项目化建设而言,目前还只是在进行项目的初步实施,而精准的项目化管理是复合管理,要求管理者具有多种综合管理能力,现在的妇联工作人员因观念、经验、知识结构所限,缺乏项目设立的深度以及项目建设及管理等专业知识,成了妇女组织项目化管理水平的瓶颈问题。

3.工作方法传统单一。妇联组织以往的工作方式主要是通过搞活动,达到团结、发动妇女群众投身于某项活动之中,从而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例如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禁毒宣传周等等,所有活动的运作方式基本上都是运动式的,层层发动、典型开路的群众运动,有时候各类活动经常来不及检验,又匆匆忙忙地被下一个活动赶向前方。项目化管理的工作方式尚未成为妇联工作方法的主流。

1.项目覆盖面小。从项目的落户上看,一般先选点示范,全面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慢、难度大。例如“母亲水窖;校园安全饮水”项目,目前,在__县只有大坪乡、__乡和王家长镇三所学校得到此项目,大坪乡、__乡已经完成建设,__2015年才申报成功,乡镇覆盖率仅占全县的9%。再如“两癌”普查,省里只配套乳腺癌普查资金,每人79元(其中省里配套60%,县里配套40%),而实际每人需要100元,靠配套资金远远不够。由于资金有限,我县每年享受“两癌”免费普查的人员仅2000多人,免费普查尚不能全部覆盖。

2.项目影响力小。从现有妇女儿童项目来看, 仍然是政府主导、组织引导为主,前瞻性、发展型的自设项目少,部分项目实施中由于多方因素制约,其效果也大打折扣。例如,我县目前支持妇女创业所出台的政策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但这项政策仍有它的局限性,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切实体现对妇女的政策倾斜,我们需要经常与财政等部门协调、做工作,效果还不好,机制不顺、合力不大。

3.项目帮扶力度小。例如,在就业方面,近年,县妇联尽管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援助、小额贷款等促进妇女创业就业项目建设方面进行了多方努力,但是从__县职介中心提供的全县近3年的职介业务数据来看,大龄劳动妇女群体就业质量仍然不高,超过45岁的妇女就业难度较大,尤其是制造类企业,基本上都以该年龄段作为招聘红线。现行的大龄妇女就业多以服务类的小微企业和灵活型的就业岗位为主。他们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多半落实不到位。就业质量偏低。

1.立足业务,确定常规项目。根据妇联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常规工作和特色工作等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组织开展针对性调

研,对确实适于项目化管理的工作进行立项,在可能的情况下将妇联的有关业务工作和主题活动,都用“项目”固定下来,分解确定为一个个具体项目。例如,设立“免费法律援助”项目、“关爱留守儿童心里健康”项目等,以具体的项目为载体带动人、财、物和信息、智力资源的整合,引导妇联基础工作由“活动型”向“项目型”转变,进一步推动妇联工作抓细、抓实、抓出特色,让妇联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2.立足服务,主动争取项目。在新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下,妇联组织应根据“政府买单、妇联承办、妇女受益”的工作理念,积极承接政府授权的一些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项目。一是积极争取上级组织转移的与妇女儿童有关的实事项目。例如全国“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项目、“母亲水窖__;校园安全饮水计划”工程项目、“伴随成长”项目、“两癌”免费普查项目、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等实事项目,扩大项目覆盖面,用上层项目推进本级妇联事业的逐步发展;二是承接政府转移的与妇女儿童有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在当前,各地纷纷设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经费”,将转移出来的有关妇女儿童的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项目,通过招标竞争或委托等形式,交给妇联组织,用于购买与妇女、儿童等有关的公共服务项目。例如,“农村女童的入学项目”、“农村贫困妇女的生育保健项目”等。妇联组织可以主动申报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承接政府项目实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或者是在政府购买社会其他方面的公共服务中, 如“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服刑人员子女帮扶志愿服务”,妇联组织可以利用妇女的优势,将社区妇女组织起来,在社区为老人和孩子提供服务,也为这些妇女寻找到工作机会;三是积极争取国际项目和社会化项目。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社会项目、国际项目,如“救灾慈善”、“农村妇女扶贫”等项目,争取新的资源。

3.立足需求,积极自产项目。根据妇联工作实际,要紧紧围绕服务群体的实际需求去设计项目计划。相比以前妇联组织为妇女提供的服务来看,除了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教育、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这些基础的工作和促进妇女发展、维护权益、扶贫济困这些传统工作外,当前的公共服务应开拓新的思路,创设新的服务空间,开拓新的服务渠道,只有我们的项目计划真正体现了服务群体的需求和意愿,才有立项的价值。

1.强化政策保障,扎实推进项目持续发展。一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增强政策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项目化管理走上有章可循,可持续发展轨道。另一方面要保证妇联项目建设的经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承接项目的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配套的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

2.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机制。一方面建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是管理项目化的核心,在组织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常充当项目管理的支持者、项目的控制者、战略的管理者。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其合理地融入到妇女组织的组织结构中来,更加有效地支持妇女组织的管理项目化。另一方面明确项目责任主体。明确每一个项目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同时明确项目承担者在实施中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从而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空隙,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实现责任的无缝隙传递。同时,明确各项目分管领导,负责分类指导,重点推进。

3.强化人才保障,培养壮大项目管理人才。一是选拔一批项目管理人才。妇女组织设定系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用人标准,努力营造识才、引才、育才、用才的良好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妇女组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项目需求,根据项目实际,直接选聘符合项目实施的管理人才,做到能立马上岗,精准实施。二是加强项目专业人才培养。培养项目化管理人才,要不断丰富项目化管理的专业知识,要“走出去”学,将员工送到标杆组织进行观摩取经,或者分送团队骨干到学校院所或专业培训机构参加专题培训;“引进来”学,外聘专家前来授课, 或者由妇女组织内部具备一定妇女工作项目化管理经验的资深妇女工作者授课,师傅带徒弟,组织现场教学等;“探索性”学,针对一些新开发的项目,没有可参照的管理经验,要边干边学,探索出能有效管理项目的办法,妇女组织只有加大了培训力度,才能增加妇女干部的知识技能,从而提升妇女工作项目化的水平。三是吸收项目工作志愿者。妇联可吸纳一大批不同知识结构、各学科的专家、社会学、社会工作人员,组建多技能的团队和广阔的有志于妇女工作的志愿者网络,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技能培训、家庭维权的等多方位的服务。

4.强化监督保障,稳步推进项目取得实效。一是通过专项调查做好前期监测评估。服务群体需求状况是项目申请的前提条件,立项前应首先调查了解服务群体的具体状况,根据她们的实际需求确定项目目标、拟定项目计划、制定策略措施、设计活动内容。二是有计划地推进阶段监测评估。阶段评估即包括项目的半年评估和年度评估,要评估已完成的活动、取得的经验及存在问题,评估的目的是总结反思已执行项目,调整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三是认真搞好终期监测评估。终期评估是在项目执行终结后,由妇联或资助方参与对项目整体完成情况、项目成果、经验教训、可持续性、后续计划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着力点在于项目成果的转化运用,后续计划的制定,为新项目的申请、今后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基础。无论是前期评估、阶段评估,还是终期评估,都要写出评估报告存档。

(三)积极探索,促进项目由“常规型”向“品牌型”转变。一在传统工作上造品牌。妇联多年来己经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精品工作,在与基层妇联或其他组织的合作过程中已经有了一些项目化管理的探索,但是没有严格规范,今后可以优先进行尝试在传统工作品牌基础上的深化型、提升型创新项目。通过项目化,达到工作重点突出,影响广泛,亮点精品纷呈,最大化实现工作目标的效果。二是在个性化产品上造品牌。妇联组织应将不同经历、阅历、不同需求视角的妇女融入到自己的视野中来,为之打造更具针对性的、个性化的公共产品。积极打造直接关乎妇女生存的产品,如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建立妇女儿童庇护中心、举办家庭暴力干预培训班等有针对性地对准不同群体妇女的需要,力图改善她们的生存境遇。三是在热点问题中造品牌。例如,目前我国农村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妇女”,2005年的调查表明,全国有4700万年轻留守妇女,且呈缓慢增长的势头。留守的年轻妇女,面临着心理、身体和社会等多重压力,与非留守妇女相比,农村留守妇女的心理健康状况令人堪忧,如何稳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心理援助”项目服务,打造“关爱留守妇女”项目品牌需要积极探索实施。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同志们:

在市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两会”闭幕不久,市妇联就召开妇联_届_次执委会议,这对于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团结和动员各界妇女为实现“全面奔小康、建设新__”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过去的一年,是全市人民顽强拼搏,奋力攻坚,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三个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多项经济指标增幅连续位居全省第一,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全市广大妇女发扬拼搏进取、开拓创新、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投身建设富裕文明新__的伟大事业中,为__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各位执委,向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广大妇女干部,向全体妇女工作者以及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__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敬意!

20__年是实现__更大突破的关键之年。各级妇联组织要与全市人民一道,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推进__更大突破的时代大潮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妇联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第一要务,引领创业发展,切实找准妇联工作和全市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新的起点上加快__实现更大突破,是__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也是我市妇女工作的鲜明主题。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自觉把妇联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去把握、去思考、去谋划,找准创业发展与妇联工作的结合点。要围绕加快发展的大目标,科学谋划妇女工作,团结动员广大妇女投身创业实践。要继续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等活动,并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创造出新的活动方式,激发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热情,鼓励她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施展本领,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中勇挑重担,在科技自主创新中贡献智慧,在实现__更大突破的伟大实践中大显身手。要牢固树立“就业也是创业”的新理念,深入开展“百万妇女大学习”、“百万妇女大创业”、“百万妇女大转移”行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创造活力,激励城乡妇女带头弘扬“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百姓创家业”的创业文化,为实现__“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新贡献、建立新功业。

二、强化职能优势,不断改革创新,始终保持妇联工作的不竭活力

竭诚为妇女服务,切实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各级妇联组织肩负的重要职责。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党的群众工作中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和协调优势,以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为根本,以提高妇女参与程度、维护妇女合法权利为重点,千方百计帮助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深入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发挥各类妇女培训基地的作用,有效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帮助广大妇女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做“四有”、“四自”的时代新女性。要层层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切实增强妇女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畅通妇女利益的表达渠道,发挥妇女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促进社会公平与保障妇女权益相得益彰。要在全社会开展“建设和谐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用创建“和谐家庭”总揽家庭文明创建工作,整合活动资源,创新工作品牌,提高家庭文明程度,用家庭的和睦文明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三、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干部队伍的团结、领导班子的和谐、妇联干部素质的全面提升是做好妇联工作的组织保证。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组织凝聚力,更好地为全市发展大局服务,更好地为广大妇女服务,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要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落实党建带妇建工作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机制,扎实开展妇联基层组织示范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因地制宜创新组织设置,加强对各类妇女组织的引导,最大限度地把各阶层、各领域的妇女群众组织凝聚起来,做到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和妇女工作,不断扩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的覆盖面。要适应妇女工作发展的新特点,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坚持重心下移,互联互动,统筹推进,努力增强妇女工作的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要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建立女性人才库的工作,把妇联建设成为聚集各类优秀女性人才和培养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基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建设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进一步强化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层层落实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努力使各级妇联服务大局的思路更明确,服务基层的措施更得力,服务妇女的效果更显著。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面向基层,深入妇女,做到思想上尊重妇女群众,感情上贴近妇女群众,行动上深入妇女群众,工作上依靠妇女群众,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现政府主导促进就业为动力;以创新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实效,不断扩大创业、就业范围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最直接、最有效、最贴近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各项服务,保障全县就业局势稳定有序。

二、任务目标

培训农民工10000人,扶持创业500人,带动就业3000人。

三、实施内容

1、确定培训机构。以县职业技术学校、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十堰民生职业技术学校(家电培训中心)、县农广校、农机富民拖拉机驾校、县新宇职业培训学校等6所机构为重点培训机构。

2、整合培训项目。捆绑“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星火计划等农民工培训项目,集中培训万名农民工。其中:人社部门技能就业计划5000人(含创业培训400人),农业部门阳光工程2000人,扶贫部门雨露计划1000人,教育部门职业教育1500人,科技部门星火计划500人。

3、筹措培训和创业扶持资金。争取和筹措培训资金1000万元,用于万名农民工培训。其中:县财政预算培训资金100万元,人社部门就业再就业培训资金300万元、农业部门培训资金100万元、扶贫开发培训资金60万元、县职业技术学校325万元、科技部门培训资金30万元、产业培训资金85万元。筹措小额担保贷款基金500万元。整合中小企业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的人员提供资金支持。

4、工作进度安排。第一季度培训1500人,扶持创业100人,带动就业800人;第二季度培训3200人,扶持创业150人,带动就业800人;第三季度培训3300人,扶持创业150人,带动就业800人;第四季度培训2000人,扶持创业100人,带动就业600人。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劳动力培训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计划、相关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具体工作督办和统计。各乡镇(场、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扎实推进就业和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一名领导主抓,确定工作人员具体抓。

2、强化部门协作,推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人社、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住建、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团县委、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抓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组织实施;扶贫部门负责贫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团县委负责大学生创业扶持;工商、税务部门负责抓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县旅游局要参与做好农家乐、宾馆、酒店和旅游商店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3、明确培训重点,实施分类培训。根据农民工的不同需求,进一步规范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针对性的初级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进行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围绕“七夕旅游文化产业”、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以及农村妇女手工编织业等传统手工艺开展培训,特别是要紧贴企业需求做好重点招商企业用工的培训工作。

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解决我县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过程中小额担保贷款问题,根据政发[]60号、财社规[]1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担保,是指由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担保服务中心),根据合同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保证贷款银行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贷款担保资金来源与规模

第四条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由县财政局筹集和管理,专项用于促进县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第五条担保基金的筹集额度按与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的规模安排,并按照担保基金3-5倍的规模发放贷款。

第三章贷款担保管理机构

第六条设立担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会);监管会下设担保服务中心。

第七条监管会由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妇女联合会、金融经办机构和担保服务中心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管会会议,或经监管会成员提议召开临时监管会会议。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弥补代偿损失方案;

(三)审议、核销坏帐;

(四)经批准调整担保基金规模。

第八条担保服务中心为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经监管会审议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管会决议;

(二)对监管会负责,于每年一季度报告上年度工作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担保基金日常管理;

(四)向监管会提交核销坏帐、弥补代偿损失的方案;

(五)提交担保基金调整规模的方案;

(六)监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贷款担保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担保基金具体提供担保的对象和条件为:

(一)具有本县城乡居民户口,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本地创业人员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不得低于企业人员总数的30%;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新办个体经营、劳动密集小企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项目,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现有微利项目,原则上予以优先重点扶持;

(四)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申请担保贷款时,必须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还能力且必须在贷款发放银行开立帐户。

第五章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与用途

第十条贷款担保额度:

(一)对单个自然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对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三)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借款人提出展期的,在确定借款人展期期限内能够及时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担保服务中心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金融经办机构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按金融经办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的流动资金。

第六章贷款担保程序

第十四条需要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的城乡劳动者,按照自愿申请、社区受理评审后择优推荐、经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担保服务中心复核并出具承诺担保书、金融经办机构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上述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办事程序。

(一)自愿申请

1、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需向本人经营所在地社区提交下列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妇女创业申请推荐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申请人创业(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

(6)未经社区推荐的需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7)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创办小企业需向注册登记地社区提交下列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

(2)合伙人或股东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注册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6)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9)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议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1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就业人员总数30%的相关证明文件;

(11)当年(或近二年季、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拟提供的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14)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推荐

申请人须在上述资料齐备后向经营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项目可行,具备自有资金、还款来源和符合其他借款条件后及时推荐。

(三)条件审核

县劳动就业局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资料报担保服务中心。对不符合借款担保条件的,在回复申请人时应说明理由。上述工作应于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担保审核

担保服务中心核对《申请表》及报审资料,审核确认借款担保额度、期限和其他担保措施等是否符合规定、合法可行。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及时向金融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对未通过审核的,回复申请人和劳动就业管理局,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贷款审查

申请人持报审资料和《同意担保通知书》,向指定的金融经办机构申请贷款。金融经办机构核对《申请表》、《审批表》、《同意担保通知书》及报审资料,审核确认贷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能力等是否符合规定、合法可行。对通过贷款审查的,要尽快办理贷款手续。对未通过贷款审查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提出改进建议。

(六)发放贷款

金融经办机构对通过贷款审查的贷款在3个工作日内保证贷款资金发放到位。

第七章贷款利率和贴息

第十五条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按政发[]60号文件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50%贴息。

第八章贷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借款人(被保证人)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要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被保证人)情况发生变化(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财产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自然人户籍、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变更及财务状况变化等)时,应提前或于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社区、担保服务中心和金融经办机构,并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担保服务中心应制定规范、有效的担保评审和贷款监控管理措施及办法,应有专人专项负责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履行担保管理责任。及时掌握贷款担保整体状况,如发现资金损失或担保风险加大,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并通报县金融经办机构及社区,共同控制风险。

第十八条金融经办机构要简化手续,为借款人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加强借款人在本机构结算帐户的管理,对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有可能或已经恶意损失贷款的,应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通知社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担保服务中心,最大限度使贷款免受或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社区选用专门人员负责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积极协助担保服务中心和金融经办机构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要协助金融经办机构对借款人(被保证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担保服务中心、金融经办机构,督促借款人(被保证人)按约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担保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局、金融经办机构和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第九章代偿与追偿

第二十一条金融经办机构对已到还款期限未及时归还的,或经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贷款项目,应及时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告知担保服务中心,履行追索责任。追索期为自贷款期限届满或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个月止。

第二十二条追索期结束后,经追索借款人仍未偿付贷款本息的,金融经办机构依照《保证合同》规定出具《代偿通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先行代为清偿债务。

第二十三条担保服务中心收到金融经办机构《代偿通知书》后,根据本办法规定对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和债务追索等程序进行合规认定。对符合先行代偿债务的项目,由担保服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经办机构出具《同意代偿通知书》,办理代偿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担保代偿资金从担保基金本金中垫支,代偿范围限于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发生下列情况,担保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一)金融经办机构未及时向借款人送达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并向担保服务中心提交《代偿通知书》;

(二)金融经办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追索义务;

(三)金融经办机构确认借款人已发生危及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未及时采取措施并告知社区和担保服务中心,造成贷款损失;

(四)金融经办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发放、收回贷款,造成贷款损失。

第二十五条担保服务中心对贷款项目代偿后,应会同社区和劳动就业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债务追偿工作,金融经办机构应给予积极协助。对借款人恶意逃避担保债务的,担保服务中心可向人民法院提讼。追偿收回的资金支付应缴贷款利息后,属于冲减担保基金部分的调增担保基金本金;属于财政补偿资金部分的,作为以后年度县财政局补偿担保代偿损失的资金来源,单独记账管理。

第十章担保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担保基金专户储存于财政局指定的金融经办机构,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存款利息经县财政局批准,可用于担保服务中心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业务经费支出,利息余额转入本金。

第二十七条担保服务中心在监管会领导下负责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业务。应建立规范、高效的担保项目评审体系,科学、合理的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快捷、便利的担保运行体系。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个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对被保证人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第二十八条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按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0.5%,所需资金全部从贴息资金中安排,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突出的金融经办机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

第二十九条担保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担保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年度终了,担保服务中心向监管会报告担保基金财务情况,并提出代偿损失处置方案,由监管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条监管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贷款担保情况,确定当年担保基金年度代偿率最高限额。对限额以内的担保代偿损失,由担保服务中心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财政局提出补偿担保损失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证明担保代偿损失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代偿通知书,代偿资金凭据、追偿债权资金情况等;

(二)监管会批准的代偿损失方案及上半年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

县财政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应补偿的担保代偿损失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不属于财政补偿担保损失范围:

(一)金融经办机构及担保服务中心违反本办法规定范围、程序等越权审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或提供担保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

(二)担保服务中心未采取相应担保有效措施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

(三)金融经办机构及担保服务中心未采取债务追偿措施造成债权无法收回的担保代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15%时,担保服务中心应向其提出了预警通知并采取防范风险措施;不良率达到20%时,金融经办机构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不再办理新的担保业务。担保服务中心与相关经办机构采取进一步防范风险控制措施并报监管会批准后,方可恢复贷款担保业务。

第三十三条代偿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担保服务中心提出确认坏账申请,报监管会审核同意后核销:

(一)被保证人破产或死亡,其破产财产处置收入或遗产处置收入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二)经申请强制执行法律程序后仍无法收回;

(三)因被保证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